湾沚区奇峰机械厂城市更新项目运营及商业优化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7-02
发布于
安徽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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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湾沚区奇峰机械厂城市更新项目运营及商业优化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

WH12GQ2026FW9344

标段名称

湾沚区奇峰机械厂城市更新项目运营及商业优化咨询服务

标段编号

WH12GQ2026FW9344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鑫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10楼

联系人及电话

骆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珩琅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水厂路1号-2

联系人及电话

胡蓉、陶庭国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合肥滨投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金寨南路310号合柴1972文创园

投标报价(元)

22440000

服务期

筹备期1年,运营期5年;运营期前三年,每年考核一次,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后,不在续签。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湾沚区奇峰机械厂城市更新项目运营及商业优化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拟招标一家单位,提供湾沚区奇峰机械厂城市更新项目运营及商业优化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筹备期1年,运营期5年;运营期前三年,每年考核一次,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后,不在续签。

服务标准:所有方案应可落地、可招商、可运营,空间优化方案必须与运营需求高度匹配,按阶段提交成果,通过采购人审核;配合后续设计、施工、招商全过程技术支撑确保项目达到区域城市更新示范项目标准。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合柴记忆文创园(合柴1972文创园)

2.肥西县FX202411地块商业项目策划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桃溪里商业街)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楚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北航通航创新园5号楼7楼2-2

投标报价(元)

21800000

服务期

筹备期1年,运营期5年;运营期前三年,每年考核一次,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后,不在续签。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湾沚区奇峰机械厂城市更新项目运营及商业优化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拟招标一家单位,提供湾沚区奇峰机械厂城市更新项目运营及商业优化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筹备期1年,运营期5年;运营期前三年,每年考核一次,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后,不在续签。

服务标准:所有方案应可落地、可招商、可运营,空间优化方案必须与运营需求高度匹配,按阶段提交成果,通过采购人审核;配合后续设计、施工、招商全过程技术支撑确保项目达到区域城市更新示范项目标准。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合肥加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新产业园汶水路电商园三期

2号楼A区8层8912室

投标报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期

筹备期1年,运营期5年;运营期前三年,每年考核一次,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后,不在续签。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湾沚区奇峰机械厂城市更新项目运营及商业优化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拟招标一家单位,提供湾沚区奇峰机械厂城市更新项目运营及商业优化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筹备期1年,运营期5年;运营期前三年,每年考核一次,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后,不在续签。

服务标准:所有方案应可落地、可招商、可运营,空间优化方案必须与运营需求高度匹配,按阶段提交成果,通过采购人审核;配合后续设计、施工、招商全过程技术支撑确保项目达到区域城市更新示范项目标准。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向招标公告中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62816344。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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