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8-27
发布于
安徽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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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项目编号

WH22QT2026FW9822

标段名称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标段编号

WH22QT2026FW9822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赤铸山东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

吕梅、江荟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东中膳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新阳西路38号1001-1

投标报价(元)

0

服务期

三年(1+1+1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作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为职工食堂、访客餐厅合并招标,职工食堂位于行政楼负一层,面积约2189㎡;访客餐厅位于1期住院部大楼,地上一层约330㎡,两处食堂可同时容纳1200人就餐。

服务要求:访客餐厅:按医院作息时间为患者及家属提供早、中、晚餐供应;需入病区为特殊患者提供治疗膳食。职工食堂:为职工、学员提供营养膳食;提供订餐、送餐服务,以及成人、儿童体检餐服务。

服务时间:三年(1+1+1)。

服务标准: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服从招标人管理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永州市中心医院冷水滩院区(含超市)承包合同

2.武汉科技大学医院黄家湖院区职工食堂委托管理服务合同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京泉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员化路8号66幢401

投标报价(元)

0

服务期

三年(1+1+1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作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为职工食堂、访客餐厅合并招标,职工食堂位于行政楼负一层,面积约2189㎡;访客餐厅位于1期住院部大楼,地上一层约330㎡,两处食堂可同时容纳1200人就餐。

服务要求:访客餐厅:按医院作息时间为患者及家属提供早、中、晚餐供应;需入病区为特殊患者提供治疗膳食。职工食堂:为职工、学员提供营养膳食;提供订餐、送餐服务,以及成人、儿童体检餐服务。

服务时间:三年(1+1+1)。

服务标准: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服从招标人管理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溧水分院)一楼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2.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权项目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合肥市天鲜配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天波路19号

投标报价(元)

0

服务期

三年(1+1+1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作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为职工食堂、访客餐厅合并招标,职工食堂位于行政楼负一层,面积约2189㎡;访客餐厅位于1期住院部大楼,地上一层约330㎡,两处食堂可同时容纳1200人就餐。

服务要求:访客餐厅:按医院作息时间为患者及家属提供早、中、晚餐供应;需入病区为特殊患者提供治疗膳食。职工食堂:为职工、学员提供营养膳食;提供订餐、送餐服务,以及成人、儿童体检餐服务。

服务时间:三年(1+1+1)。

服务标准: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服从招标人管理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安徽工商职业学院食堂委托经营

2.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食堂托管经营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马鞍山力生生态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星号参数要求的承诺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向招标公告中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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