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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安徽三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PBAT全生物降解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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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宣城市投资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PBAT全生物降解膜项目
建设地点:宣城经开区高端装备智造产业园18号
建设单位:安徽三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宣城瑞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租赁厂房并购置三层共挤吹膜机、高速分切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万吨PBAT全生物降解膜(全生物降解塑料快递袋20亿条)的生产规模。具体建设内容以《报告表》为准。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造粒、吹膜、印刷、制袋产生的有机废气。废气经收集后汇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限值要求;乙醛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2限值要求。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9限值要求,乙醛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2024)表4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及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冷却置换废水、车间保洁废水排入经开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满足经开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接管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制袋机、吹膜机、印刷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