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1楼维修改造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4-27
发布于
湖南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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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的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1楼维修改造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1楼维修改造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BR2026-G024

3、采购项目预算:158360.11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5、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包1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1楼维修改造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1项

158360.11

158360.11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请你单位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持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湖南”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图打印件(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自行在以上4个网站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资料,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磋商邀请公告后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4)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

2、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按其规定签署。

3、报名费:400元

4、报名地点:湖南佰润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俊景万和城公寓楼2栋1617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6 年05月09日 15:00 (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佰润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俊景万和城公寓楼2栋1617室)

3、开标时间: 2026 年05月09日 15:00 (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湖南佰润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俊景万和城公寓楼2栋1617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石鼓区人民法院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通知书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通知书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2)地 址:衡阳市石鼓区

(3)联系人:王先生

(4)邮 编:421000

(5)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佰润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衡阳市俊景万和城公寓楼2栋1617室

(3)联系人:李女士

(4)邮 编:421000

(5)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6)电子邮箱:5454971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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