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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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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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4层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 - 大连市 | ||
| 法定代表人 | 张阿房 | 成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注册资本(万元) | 18122.190000 (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所属行业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社会保障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21*开通会员可解锁*69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停车场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房屋拆迁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等 | ||||
| 职工人数 | 90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股东数量(个) | 3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出资(元) | |
| 1 | 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5 | |||
| 2 | 大连金海扬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5 | |||
| 3 | 大连城投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30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 2024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26169.290201 | 389.402619 | 292.167268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48145.977015 | 28237.198216 | 19908.778799 | |||
| 审计机构 | 大连三迈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备注 |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2489.077468 | -30.403531 | -30.403531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季报 | 31479.304535 | 11625.275348 | 19854.029187 | ||
| 备注 |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根据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约定,严格遵守《大连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以下简称行权)。 ⑴本项目其他股东以场外行权方式参与行权。具体详见本项目交易方式说明。 ⑵信息披露公告期满,若未征集到合格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无需向其他股东征询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转让方有权调整价格重新挂牌或终止交易,其他股东不得因此追究转让方及大连产权交易所任何法律责任及后果。 ⑶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征集到其他股东的,转让方无需向未进场的其他股东征询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未进场的其他股东不得因此追究转让方及大连产权交易所任何法律责任及后果。 2.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重要提示详见公告附件1和附件2。 3.其他披露事项详见《专项审计报告》((2025)京会兴连分专字第00860019号)、《大连城投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退出所涉及的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君安衡平评报字[2025]第29号)、《审计报告》(大三迈审【2025】074号)、《专项审计报告》(大三迈审【2025】113号)等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