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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509002026082802001001的招标文件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9-16
发布于
内蒙古乌兰察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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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浑善达克沙地综合

治理项目(二期)(凉城县)

一标段人工种草

招 标 文 件

标段编号:K*开通会员可解锁*82802001001

招 标 人:凉城县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内蒙古东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九月

1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评标办法 ..................................................2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9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67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68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69

2

第一章、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凉城

县)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凉城县)

已由 乌兰察布市林业和草原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凉城县林业和草原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

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凉

城县)

2.2 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凉城县

2.3 招标规模:非沙化土地生态修复人工种草 9700 亩(2026 年人工种草 3300 亩,2027

年人工种草 4300 亩,2028 年人工种草 2100 亩),小型水利水保设施谷坊 60 处,及本项目整

体施工监理。

2.4 项目计划投资:726.15 万元

2.5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K*开通会员可解锁*82802001001

标段名称

一标段人工种草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林业工程-林业生态环境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

378.1737

工期(日历天)

823

标段编号

K*开通会员可解锁*82802001002

标段名称

二标段小型水利水保

设施谷坊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河道和堤防工程

3

合同估算价(万元)

299.967068

工期(日历天)

823

标段编号

K*开通会员可解锁*82802001003

标段名称

三标段整体项目监理

招标范围

工程-监理-市政工程-园林与绿化

合同估算价(万元)

13.57

工期(日历天)

82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能

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 2、一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的林业或园林或畜牧

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标段投标

人须具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

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农林工程专业】国家注册

监理工程师资格; 3、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

入 经 营 异 常 及 严 重 失 信 主 体 名 单 ; 投 标 单 位 在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其法定代表人及单

位无行贿犯罪行为;参加招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投资参股

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

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5、本

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北京时间,下同),

通 过 请 登 录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

4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

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投标人应在截

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内

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msym/wlcbsggzyjyw/index.html)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其他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等八部委令第 20 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

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凉城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乌兰察布市凉城县青林街凉城县第四中学北侧约 140 米

联 系 人:任艳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内蒙古东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西菜园街道盛世东元综合楼 7 楼 713 室

联 系 人:丰燕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业监管:乌兰察布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集宁新区杜尔伯特大街 18 号

5

联 系 人:杨培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 、 领 取 招 标 文 件 登 录 地 址 : 请 登 录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

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

址:【请点击下载】

10.3 、 开 标 解 密 投 标 文 件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 地 址 :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凉城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乌兰察布市凉城县青林街凉城县第四中学北侧约

140 米

联 系 人:任艳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内蒙古东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西菜园街道盛

世东元综合楼 7 楼 713 室

联 系 人:丰燕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项目

(二期)(凉城县)

1.1.5

标段名称

一标段人工种草

1.1.6

建设地点

乌兰察布市凉城县

1.1.7

招标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

1.1.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2.1

本标段计划投资额

378.1737 万元

1.2.2

资金来源

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以及自治区防沙治沙基金

1.3.2

计划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载明的计划工期,与本招标文件正文约

定的计划工期,现统一明确为:810 日历天,计划开工

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13 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28

年 12 月 31 日,养护期为: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各年度任务均独立执行“1 年建设、2 年

养护”的闭环管理机制(上述计划开、竣工时间仅作为

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招标人规

定执行)。

7

注:1、投标人投标时的投标工期不得超出本文件前述

明确的总工期要求,招标文件已统一工期表述,招标公

告中原先与本说明不一致的工期内容,均以本文件明确

的工期约定为准。

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须对本条款载明的工期要

求作出完整实质性响应,总天数、关键节点均不得偏离

本文件约定,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评定标准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 接 受

□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的分工认定

3.5.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6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7

投标预备会

☑ 不 召 开

□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8

分 包

☑ 不 允 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9

偏 离

☑不允许 □允许

2.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10 月 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8

2.2.2

招标人澄清、修改、

答疑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的“答疑文件下载”栏目以电子

澄清答疑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澄清发出

时间距投标截止日期不够十五天,要延长投标时间。

2.2.3

投 标 人 提 出 异 议 的

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的“网上答疑”栏目以网上提问的

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所做出的答

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可查看。

2.2.4

投 标 人 确 认 收 到 招

标文件澄清、修改、

答疑的时间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应自行登录内蒙古自

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系统,在系统内的

“答疑文件下载”栏目以加盖电子签字的 PDF 回函文档

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已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修改、答疑文件后,方可下载查看答疑、修改、澄清文

件。

3.1.1

构 成 投 标 文 件 的 其

他材料

3.2.1

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总价报价

3.3.1

投标有效期

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本标段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等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函办理平台:

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financeplat

form-we b/finance/index。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整(¥30000.00 元)

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在诚信信息库中登记的基

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确保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账户

的正确,否则系统无法通过校验。

2、每个标段对应一个子账户,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9

时必须转入标段对应的子账户中,否则保证金缴纳无效。

3、投标人缴纳完成后可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

交易系统,在本标段【工作台】-【保证金查询】-【子

账号缴纳到账查询】-【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是否缴

纳成功。

4、交易主体可自行选择缴纳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两

种方式具 有同等效力。

5、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文

件将被拒绝,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2

近 年 财 务 状 况 年 份

要求

近 3 年(2023 年至 2025 年)

3.5.3

(2)

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的年份要求

近 4 年(2022 年 8 月 1 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3.5.2

近 年 发 生 的 诉 讼 及

仲 裁 情 况 的 年 份 要

近 3 年(2023 年 8 月 1 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3.6

是 否 允 许 递 交 备 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和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要求

签字盖章的地方加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法人章

和单位电子公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电子开标方式,不递交纸质投标

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交易

平台

(https://ggzyjy.nmg.gov.cn/msym/wlcbsggzyjyw/)

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其他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

纸质投标文件 2 份(壹正壹副)(用于备案存档),未

中标的投标人不需制作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要

求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直接打印、装订。如与电子版投

10

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所引起一切法律责任及不良后果,由

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2.2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

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人采用远程方式解密投标文件。

一、解密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远程解密:解密时间: 30 分钟

注意:1.因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原

因影响解密进程时,招标人可根据现场投标情况延长解

密时间;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视为撤销其

投标文件。

2.解密投标文件需使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投标人代表可通过互联网使用该数字证书登录内蒙古

自治区工程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采用远程解密的方式

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

作。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工程建设-交易乙方操作手册

4.2.3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

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类似工程施工经

验,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来有

效的履行合同;

2、一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的林业

或园林或畜牧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

11

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

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标段投标人

须具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

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农林工

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

、 投 标 单 位 在 “ 信 用 中 国 网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

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

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单

(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其法定代表人

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参加招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

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

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根 据 乌 兰 察 布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乌 建 工 字

[2017]21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上述资料不提供纸质版,均须做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评标委员会要求查阅上述资料时,上述资料不全或不符

合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要求,导致被

废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5

暗标编制要求

本次招标对施工组织设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

审方式,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

(技术暗标部分)的投标文件编制有详细要求。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8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

间);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5.2

电子开标程序

由建设单位组织开标程序:

(1)主持人自我介绍并宣布开标会开始;

(2)宣布唱标人、监标人、记标人、及参加开标会议

的有关单位人员名单;

(3)宣读对投标保证金的确认

(4)当众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唱标: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按大屏幕所显示的投

标单位的顺序,宣读投标报价、工期承诺、质量承诺、

投标保证金等;

(6)打印开标确认表;

(7)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代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组成。其中经济、

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7.1

是 否 授 权 评 标 委 员

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由评委确定中标人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前三名

13

7.2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媒

1 、 内 蒙 古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www.nmgztb.com.cn)

2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s://ggzyjy.nmg.gov.cn)

3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乌 兰 察 布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s://ggzyjy.nmg.gov.cn/msym/wlcbsggzyjyw/i

ndex.html)网上同时发布。

10

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1、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

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

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

适用于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

审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

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

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

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

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所有标段同时投标,但只能中

一个标段。本项目按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

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某投标

人已获得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第一名资格的,将不再具

有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推荐资格;以此类推。

10.1

招标控制价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元(大写:叁佰柒拾

捌万壹仟柒佰叁拾柒元整)

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将由

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

如果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均超出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

重新招标。

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1.5 万元整,由招标人支付。

14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本项目招标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投资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日期为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2.3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15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进场察勘,招标人给予配合,察勘现场的费用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现场察勘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自行

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2.3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10 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

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内的“网上答疑”栏目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其异议内容不得

泄露投标单位信息。

1.11 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前附表

2.2.2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16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4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人将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内的“网上答疑”栏目

通知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

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内蒙古自治

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在系统内的 “答疑文件下载”栏目以加盖电子签字的

PDF 回函文档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已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后,方可下载查看澄

清文件。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2.2 招标人可以通过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内的“网

上答疑”栏目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系统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

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内蒙古自治区乌

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在系统内的 “答疑文件下载”栏目以加盖电子签字的 PDF 回

函文档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已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材料。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17

3.2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详见前附表

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超出总价及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将由评标委员

会否决投标。

如果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均超出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3.3 投标有效期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内的“网上答疑”栏目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

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

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即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

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5.2、资格审查资料包括: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

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

18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

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

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

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

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确认。签字和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7.5 暗标编制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 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

上传至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处。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

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

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递交投标文件方式详见投标须

知前附表。

19

4.2.3 投标人资质条件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 开 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地点公开网上开标。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监督人员监督工作人员解密;

(5)宣读投标报价及工期和质量标准;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读的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

录在案;

(8)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 评 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由招标人代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远程异地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

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 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20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1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

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21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 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1.1

形式评

审标准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4.2.3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4.2.3 项规定

2.1.2

资格评

审标准

其他要求

提供“参加招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

录书面声明”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7 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1 款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2.1.3

响应性

评审标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23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 40 分

施工组织设计: 50 分

项目管理机构: 4 分

其他评分因素: 6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A×70%+B×30%,其中 A 为最高投标限价,

B 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

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计算方法如下:

当 n(投标人个数,下同)<5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

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 5≤n<9 时,所有投标人

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1 个最高、1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

均值;当 9≤n<13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

掉 1 个最高、2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当 13≤n<17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2 个最高、3 个

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当 17≤n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

效投标报价去掉 3 个最高、4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

(1)

投标

报价

投标报价

(0-40 分)

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时得满分,

每向上浮动 1%

扣 1 分,每向下浮动 1%扣 0.5 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0-10 分)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编制详细、合理,得 0-10 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0-10 分)

根据工程特点、

难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且施工方案具体、

技术措施合理,有针对性,能指导施工,得 0-10 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0-5 分)

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各分项、分部、检验、验收

等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合理、可行、到位,得 0-5 分;

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

(0-4 分)

有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措

施落实具体、有效得 0-4 分;

2.2.4

(2)

施工组织

设计评分

标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科学合理得 0-6 分;

24

(0-6 分)

质量通病与施工难点措施

(0-6 分)

针对质量通病其治理措施明确有效,施工难点所采取

的技术措施科学合理得 0-6 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0-4 分)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有序、能有效指导施工得 0-4 分;

平面布置图

(0-2 分)

施工平面图布置合理、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程度得

0-2 分;

资源配备计划

(0-3 分)

劳动力和机械配备合理、有效、满足工程要求得 0-3 分;

2.2.4

(3)

项目管理

机构评分

标准

项目管理机构

(0-4 分)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齐全、合理,得 0-4 分。

注:1.项目管理机构须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

员、造价员(造价师)或预算员;

2.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项目经

理无需提供资格证书)的岗位证(资格证)及劳动合

同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社保缴纳凭证(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

同,新入职的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系统开户截图)、

安全员仅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少一项扣 0.5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

2.2.4

(4)

其 他 因 素

评分标准

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0-3 分)

拟派项目经理近四年承接过类似完工项目业绩(若有

养护期则含养护期),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1 分,本项

最高得 3 分;

注:1.近四年指 2022 年 8 月 1 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止;

2.类似业绩是指:相关绿化工程或生态修复工程。

3.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最终竣工验收报告及任

意一期付款发票,且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缺一不可。

4.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只计取一次得分,不重复

计分。

25

注:打分细则中的业绩等商务资信方面的内容无须提供原件,将扫描件或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0-3 分)

投标人近四年承接的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若有养护

期则含养护期),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1 分,本项最高

得 3 分;

注:1.近四年指 2022 年 8 月 1 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止;

2.类似业绩是指:相关绿化工程或生态修复工程。

3.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最终竣工验收报告及任

意一期付款发票,且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缺一不可。

4.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只计取一次得分,不重复

计分。

26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

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

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

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7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 “1、总则”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逾期送达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或印鉴)的;

(4)招标文件规定不得标明投标人名称,但投标文件上标明投标人名称或有任何可能透露投

标人名称的标记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或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

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

(6)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7)超出招标文件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

(8)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

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

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

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

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

28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

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

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20—2605)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30

说 明

为指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

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

文本(试行)》(GF—2020—2605)(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为便于合同当事人使

用,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合同示范文本》的组成

《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共计 16 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

同价格形式、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预付款、绿化种植及养护要求、其他要求、合同文件构成、

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 20 条,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

“通用合同条款”。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共计 20 条,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

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

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

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

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

划“/”。

二、《合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合同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

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园林绿化工程具体情况,参照本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

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合同示范文本》中引用的规范、标准中,未备注编制年号的,均采用现行最新版本。

3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

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规模: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阶段性工期: 。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

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园 林 绿 化 养 护 质 量 符 合

 《 园 林 绿 化 养 护 标 准 》 ( CJJ/T287 ) 或 

(地方标准)中 级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不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元);税率: %;

含税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税):

32

人民币(大写) (¥ 元);

(2)暂估价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3)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4)农民工工伤保险(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

六、预付款

预付款: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 %作为工程预付款。

七、绿化种植及养护要求

1.在施工过程及绿化养护期内植物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更换,更换费用由承包

人承担。

2.竣工验收时苗木成活率约定(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 。

3.养护期满移交时苗木成活率约定(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

八、其他要求: 。

九、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

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

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十、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

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时足额支付人工费用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加强对施工总承

33

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

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

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拨付周期不超过 1 个

月。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

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一、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十二、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三、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四、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34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35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 20 条,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

“通用合同条款”。

36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本款修改 1.1.2.4、1.1.2.5,补充 1.1.3.11、1.1.3.12、1.1.3.13、1.1.4.8。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联系电话: ;

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项目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1.3.11 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

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主要包括园林绿化

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施设备安装及园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

山、雕塑、绿地广场、驳岸、园林景观桥梁等。

1.1.3.12 绿化工程:是指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7

1.1.3.13 绿化养护:是指对绿地内植物采取的整形修剪、松土除草、灌溉与排水、施肥、

有害生物防治、改植与补植、绿地防护(如防台风、防寒)等技术措施。

1.1.4 日期和期限

1.1.4.8 绿化养护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绿化养护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养护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个月。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本款修改 1.4.1、1.4.2。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

与园林绿化行业相关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38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

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 于 发 包 人 向 承 包 人 免 费 提 供 满 足 工 程 施 工 需 要 的 场 内 道 路 和 交 通 设 施 的 约

定: 。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 输 超 大 件 或 超 重 件 所 需 的 道 路 和 桥 梁 临 时 加 固 改 造 费 用 和 其 他 有 关 费 用 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

规 范 以 及 反 映 发 包 人 关 于 合 同 要 求 或 其 他 类 似 性 质 的 文 件 的 著 作 权 的 归

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39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本款修改为: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对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和现场进行核查和踏察,如发

现差异,应在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

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 发包人

2.1 许可或批准

本款补充 2.1.1、2.4.3。

2.1.1 根据相关规定提供园林绿化施工所需的许可或批准。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2.4.3 提供基础资料

发 包 人 还 应 提 供 项 目 施 工 区 域 内 现 状 树 木 一 览 表 ( 附 件 2 ) 、 现 状 土 壤 指 标 、

等。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40

本款修改为: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期限及方式:发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天内,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发包人提供支付

担保的形式: ,担保有效期至工程款拨付完成为止(不含质量保证

金)。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本款修改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 包 人 未 提 交 劳 动 合 同 , 以 及 没 有 为 项 目 负 责 人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证 明 的 违 约 责

任: 。

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41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3.3 承包人人员

本款补充 3.3.6。

3.3.1 承 包 人 提 交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及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人 员 安 排 报 告 的 期

限: 。

3.3.3 承 包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绝 撤 换 主 要 施 工 管 理 人 员 的 违 约 责

任: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3.6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

专业: ;职称等级: 。

3.5 分包

本款修改 3.5.1、3.5.2。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绿化工程、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涉及分包的工程内容,分包工程承包人的资格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42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本款补充 3.6.2。

3.6.1 承 包 人 负 责 照 管 工 程 及 工 程 相 关 的 材 料 、 工 程 设 备 的 起 始 时

间: 。

3.6.2 现状树木的保护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本款补充:

履约担保金额及方式: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需提交履约担保人民币

元(不高于中标价的 10 %),以

保函或保险形式执行。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至本工程竣工

验收合格为止。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 于 监 理 人 在 施 工 现 场 的 办 公 场 所 、 生 活 场 所 的 提 供 和 费 用 承 担 的 约

定: 。

4.2 监理人员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

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43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6.3 环境保护

本款补充:

合同当事人对农药、肥料的使用要求: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本款修改 7.1.1。

7.1.1 工程涉及以下内容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还应包括此类工程内容的

专项施工方案:

现状树木保护;

古树名木保护;

土壤改良;

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44

发 包 人 和 监 理 人 在 收 到 详 细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后 确 认 或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的 期

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 包 人 和 监 理 人 在 收 到 修 订 的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后 确 认 或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的 期

限: 。

7.3 开工

本款修改 7.3.1。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或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

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本款修改 7.4.1。

7.4.1 发包人或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

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45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本款修改 8.4.1。

8.4.1 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

9.3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本款补充9.3.4。

9.3.4 关于送检材料的约定: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46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本款补充 10.4.3。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4.3 变更估价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关于变更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时间的约定: 。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

为: 。

10.7 暂估价

本款补充 10.7.1、10.7.2。

暂估价材料的明细详见附件 3:《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用合同条款中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用合同条款中第 种方式

确定。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 于 各 可 调 因 子 、 定 值 和 变 值 权 重 , 以 及 基 本 价 格 指 数 及 其 来 源 的 约

47

定: ;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

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

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

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

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本款修改 12.2.1、12.2.2。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承包人需提交支付担保人民币

元 ( 中 标 价 的 % ) , 以

 保 函 或  保 险 形 式 执 行 。 预 付 款 担 保 的 有 效 期 至

48

为止。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

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本款修改 12.4.4。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申请支付工程款,每期工程进度款按以下方式选择支付: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比支付:

49

按形象进度支付:

按月实际完成工程量 %支付;

其它: 。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款进度申请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累计支付达到合同价款

的 %时,停止支付进度款。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本款补充 13.2.1、修改 13.2.5。

13.2.1 竣工验收条件

(3)竣工资料内容和份数: 。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绿化工程移交期限: 。

其他工程移交期限: 。

50

发 包 人 未 按 本 合 同 约 定 接 收 全 部 或 部 分 工 程 的 , 违 约 金 的 计 算 方 法

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本款修改为: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结算款支付方式及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

合同价或已完

工程量的总价的 %;结算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 %;工程归档档案移交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51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14.5 竣工归档资料

本款补充:

(1)施工中未发生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加盖竣工图章提

交发包人。

(2)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的,需经相关方书面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材料,

由承包人提供加盖竣工图章的竣工图给发包人。

(3)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 天内,承包人应提供给发包人

套完整符合要求的竣工图、竣工归档资料。

竣工归档资料的形式和格式: 。

(4)因承包人拖延或不办理竣工归档资料时,经发包人催告, 个月内未按发包人要

求提供相关竣工归档资料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整理,相关费用由 承担。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本条补充 15.5。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本款修改为: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工程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款的 %(≤3%),采用

以下方式执行:

担保;

保险;

其他: 。

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承包人履行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保修义务及绿化养护义务且合格移交

后,在 天内结清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

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4 保修

52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5.5 绿化养护期

绿化养护期的具体期限: 。

绿化养护期内双方责任约定: 。

绿化养护期内水电费支付: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

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

因 导 致 交 货 日 期 延 误 或 交 货 地 点 变 更 等 情 况 的 违 约 责

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

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

任: 。

(7)其他: 。

53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

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本款补充 20.3.1。

54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关于评审机构的约定: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 仲裁或诉讼

本款修改为: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0.6 通知送达

本款补充:

双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号码及通信地址)准确无

误,如有变更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另一方。由于一方联系方式错误、不详或者无法识别等

导致无法送达,或者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及其他不可归责于送达方原因造成

相关通知或者文件无法送达、拒绝签收,则相关通知或文件自寄送或发送后第 天起视为

已送达。

55

附件 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

建设规模

主要内容

合同价格(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56

附件 2:

现状树木一览表

树木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生长情况

是否古树名木

处置情况

备注

57

附件 3:

暂估价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58

附件 4: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 料、

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质量

等级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59

附件 5:

发包人供应苗木一览表

序号

苗 木 材 料

名 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供 应

时 间

送 达

地 点

附件 6:

60

绿化养护责任书

发 包 人 和 承 包 人 根 据 《 园 林 绿 化 养 护 标 准 》 ( C J J / T 2 8 7 ) 或

(地方标准)等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绿化养护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绿化养护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施工范围内的绿化养护责

任。

内容包括对养护范围内植物采取的整形修剪、松土除草、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

防治、改植与补植、绿地防护(如防台风、防寒)等技术措施;其他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养护标准

绿 化 养 护 质 量 按 照

 《 园 林 绿 化 养 护 标 准 》 ( C J J / T 2 8 7 ) 或

 (地方标准)中 级标准。

三、考核标准

由发包人按 (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 级标准

进行考核,相关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四、绿化养护期

绿化养护期 个月,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五、养护责任

1.为确保养护质量,承包人应安排专业队伍和人员进行养护管理。

2.承包人在养护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造成对第三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因承

包人操作不当、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紧急事故需处

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处置。

3.苗木成活率按合同约定执行,发生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及

时更换,更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绿化养护期满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5.其他责任约定:

六、养护费用

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七、其他约定

61

绿化养护责任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

其有效期限至绿化养护期满。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62

附件 7: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园林绿

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以及 (地方标准),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

绿化工程、园林附属工程(园路与广场铺装、假山、叠石、置石、园林理水、园林设施安

装 ) , 以 及 双 方 约 定 的 其 他 项 目 。 具 体 保 修 的 内 容 , 双 方 约 定 如

下: 。

二、质量保修期

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年;其他防水工

程 年。

3. 装修工程为 年;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 绿化工程为 个月;

7. 园林附属工程为 个月;

8.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

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

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从质量保

63

证金中扣除。

2. 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

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

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 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或拒绝按要求进行

修复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修复工程支出的实际金额。

5.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

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64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65

附件 8:

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

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

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

1.1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

规定。

1.2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

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

制度。

1.4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

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

守以下规定:

2.1 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

感谢费等。

2.2 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 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

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 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

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

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

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66

3.3 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

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违约责任

4.1 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

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

偿。

4.2 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 本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

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责任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67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另附,与招标文件同时发放)

详见附件(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下载获取)

68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工程说明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凉城县)

2、标段名称:一标段人工种草。

3、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凉城县

4、项目建设期:本项目招标公告载明的计划工期,与本招标文件正文约定的计划工期,

现统一明确为:81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13 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28

年 12 月 31 日,养护期为: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各年度任务均独立执行

“1 年建设、2 年养护”的闭环管理机制(上述计划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

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招标人规定执行)。

注:1、投标人投标时的投标工期不得超出本文件前述明确的总工期要求,招标文件已统

一工期表述,招标公告中原先与本说明不一致的工期内容,均以本文件明确的工期约定为准。

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须对本条款载明的工期要求作出完整实质性响应,总天数、

关键节点均不得偏离本文件约定,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建设内容:非沙化土地生态修复人工种草 9700 亩(2026 年人工种草 3300 亩,2027

年人工种草 4300 亩,2028 年人工种草 2100 亩),小型水利水保设施谷坊 60 处,及本项目整

体施工监理。

6、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后招标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查验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证书原件,投

标人不得拒绝。

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自治区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

范的要求,并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此期间内,如国家有新法规、规范颁发,

应以新的法规、规范为准。

69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标段名称)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70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材料

71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标段名称)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开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 日历天,养护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 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72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1.1.2.4

姓名:

2

工期

1.1.4.3

天数: 日历天

3

养护期

4

分包

……

……

……

……

……

……

……

……

73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工期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编号

质量标准

大写:

小写:

备 注

说明:

1.总价包含一切费用。

2.其他说明事项。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7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75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

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

名称) 项目(标段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76

四、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 (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标段名称)标段工程施工的投标,我方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第

二章第 3.4.1 条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递交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

(注:须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或保函形式凭证)

投标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77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8

六、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的要求:

1、纸张要求:标准 A4 纸张。

2、封面设置及盖章要求: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封面,统一使用黑体一号字体(黑色),顶

行居中对齐,不得加入空格,页边距四边均为 2 厘米,不能出现签章或签字,封皮无需增加

页码。

3、标题排版要求:暗标文件页面行距为固定值 28 磅,页边距四边均为 2 厘米。不编制页码、

页眉、页脚。暗标文件一级标题(“一、” “二、”“三、”…)采用三号宋体加粗字体,

对齐方式为左对齐,不缩进,大纲级别选择为 1 级,其余均为正文部分,除表格内容外全文

不允许出现空格。

4、正文部分(包含二级及以下标题)字体采用四号宋体,不得做加粗、倾斜等处理,不允许

字符间距缩放,对齐方式为两端对齐。 正文部分标题及段落首行缩进 2 个中文字符,段落其

他各行不作缩进处理。正文中各段落、图表间不允许留有空行、空页。二级标题为 1、2、

3、...,三级为 1.1、...2.1、...,四级标题为 1.1.1、...2.1.1、...(序号需以顿号结尾

例 1.1、)以此类推。

5、图表排版要求:图表大小、字体要求:图表均采用 WPS Word 文字处理软件黑白绘制,不得

手写、手绘。图表居中放置,所有边框采用 0.5 磅黑色单实直线,图表标题(名称)文字采

用黑色四号宋体,两端对齐,缩进两个字符,图表单位两端对齐从右向左缩进两字符放在表

格右上角。图表内文字采用黑色五号宋体,行距为 28 磅,进度图横道线使用 2 磅线条。

6、其他排版要求:颜色要求:正文标题、字体、图表及图表内文字使用黑色。编写软件及版

本要求:使用 WPS 办公软件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页数:不得超过 1000 页;除满足上述各项

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

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79

施工组织设计

80

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

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

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

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

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1、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

率(KW)

生产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

备名称

型号规

数量

国别产

制造年

已使用

台时数

用途

备注

81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

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

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

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 积(平方米)

位 置

需用时间

82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职务

姓名

职称

证书

名称

证号

专业

备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退

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

劳动合同)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可以体现其信息的施工合同、竣工

验收报告;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退

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83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 话

联系方式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应附投标人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要求;

84

(二)近年财务状况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5

(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6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7

(五)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8

(六)参加招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我公司自愿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标段

编号: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实施条例》及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同时郑重承诺:

在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录。

特此声明。

(公章)

年 月 日

89

(七)企业认为项目所需的其他材料及投标内容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 1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代理公司名称:

根据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 (标段名称) 标段的要求,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人员、财务审计报告及认证证书等所有扫描件真

是有效。

二、如发现我公司存在伪造、变造以上证明材料的行为,招标管理部门有权根据有关

规定对我公司进行处罚,直至停止我公司中标人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政府采购不

良供应商名单。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需附在投标文件中,加盖公章

90

(八)其他材料

91

九、其他资料

附件 1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乌兰察布市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乌兰察布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

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

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乌兰察布市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

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建造师、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

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盖章):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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