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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 2026 年 28.52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第四批)监理标段(标段名称)
招标文件
招标文
招标项目编号:F*开通会员可解锁*91001001
标段(包)编号:F*开通会员可解锁*91001001005
招 标 人: 杭锦后旗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金艾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九月
- 1 -
温馨提示
1、在阅读招标文件时,如发现招标文件出现问题或有不足之处时,请及时提出。在此我单位表示
感谢。
2、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涂黑加粗的文字,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做出响应,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错
误。
3、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统一
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
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
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您的配合既给我们的工作带来方便,也不会因为时
间的问题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5、建议各投标单位将评审所需原件扫描,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谢谢配合。
6、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中标前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
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各投标企业上传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
7、重要说明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
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
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
果为准。
(3)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技
术支持:*开通会员可解锁*、CA 锁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4)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
- 2 -
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
程签到、解密、查看唱标、确认报价、异议澄清等互动交流环节。
(5)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 30 分钟。开标过程中如有问
题请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各投标人严格按系统要求时间解密投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发生问题及
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或后台技术人员,如超规定时间无法解密,导致无法唱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上传之前需要确保 CA 数字证书至开标后都在有效期内,且确保电脑环
境可以完成解密工作,如遇 CA 锁过期或者锁故障无法解密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只通过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
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未及时关注者后果自负。
(8)代理公司联系方式
姓名
联系方式
李锦明
*开通会员可解锁*
8、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系统中留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在开标解密时方便联系。
目 录
第一卷 .............................................................................- 7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8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19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9 -
1. 总则 .........................................................................- 41 -
1.1 项目概况 ................................................................- 41 -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41 -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 41 -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41 -
1.5 费用承担.................................................................- 43 -
1.6 保密 ....................................................................- 43 -
1.7 语言文字 ................................................................- 43 -
1.8 计量单位 ................................................................- 43 -
1.9 踏勘现场 ................................................................- 43 -
1.10 投标预备会 .............................................................- 44 -
1.11 分包 ...................................................................- 44 -
1.12 响应和偏离 .............................................................- 44 -
2. 招标文件 .....................................................................- 44 -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44 -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 45 -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 45 -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 45 -
3. 投标文件 .....................................................................- 46 -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46 -
3.2 投标报价 ................................................................- 46 -
3.3 投标有效期 ..............................................................- 47 -
3.4 投标保证金 ..............................................................- 47 -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47 -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47 -
3.6 备选投标方案.............................................................- 48 -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48 -
4. 投标 .........................................................................- 49 -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49 -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49 -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50 -
5. 开标 .........................................................................- 50 -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 50 -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 50 -
- 2 -
5.2 开标程序 ................................................................- 50 -
5.3 开标异议 ................................................................- 50 -
6. 评标 .........................................................................- 51 -
6.1 评标委员会 ..............................................................- 51 -
6.2 评标原则 ................................................................- 51 -
6.3 评标 ....................................................................- 51 -
7. 合同授予 .....................................................................- 51 -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 51 -
7.2 评标结果异议 ............................................................- 52 -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 52 -
7.4 定标 ....................................................................- 52 -
7.5 中标通知 ................................................................- 52 -
7.6 履约保证金 ..............................................................- 52 -
7.7 签订合同 ................................................................- 52 -
8. 纪律和监督 ...................................................................- 53 -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53 -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53 -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53 -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53 -
8.5 投诉 ....................................................................- 53 -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54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54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 ..................................................- 55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55 -
详细评审表 ......................................................................- 61 -
1. 评标方法.........................................................................69
2. 评审标准.........................................................................69
2.1 初步评审标准 ................................................................69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69
3. 评标程序.........................................................................70
3.1 初步评审.....................................................................70
3.2 详细评审.....................................................................7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71
3.4 评标结果 ....................................................................71
3.5 评标争议处理 ................................................................7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72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73
1. 一般约定.........................................................................73
1.1 词语定义 ....................................................................73
1.2 语言文字 ....................................................................74
- 3 -
1.3 法律 ........................................................................74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74
1.5 合同协议书 ..................................................................75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75
1.7 联络 ........................................................................75
1.8 转让 ........................................................................76
1.9 严禁贿赂 ....................................................................76
1.10 知识产权 ...................................................................76
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76
1.12 委托人要求 .................................................................76
2. 委托人义务.......................................................................77
2.1 遵守法律 ....................................................................77
2.2 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77
2.3 办理证件和批件 ..............................................................77
2.4 支付合同价款 ................................................................77
2.5 提供监理资料 ................................................................77
2.6 其他义务 ....................................................................77
3. 委托人管理.......................................................................78
3.1 委托人代表 ..................................................................78
3.2 委托人的指示 ................................................................78
3.3 决定或答复 ..................................................................78
4. 监理人义务.......................................................................79
4.1 监理人的一般义务 ............................................................79
4.2 履约保证金 ..................................................................79
4.3 联合体 ......................................................................79
4.4 总监理工程师 ................................................................79
4.5 监理人员的管理 ..............................................................80
4.6 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 ..................................................80
4.7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80
4.8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81
5. 监理要求.........................................................................81
5.1 监理范围 ....................................................................81
5.2 监理依据 ....................................................................81
5.3 监理内容 ....................................................................81
5.4 监理文件要求 ................................................................82
6. 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83
6.1 开始监理 ....................................................................83
6.2 监理周期延误 ................................................................83
6.3 完成监理 ....................................................................83
7. 监理责任与保险...................................................................84
7.1 监理责任主体 ................................................................84
- 4 -
7.2 监理责任保险 ................................................................84
8. 合同变更.........................................................................84
8.1 变更情形 ....................................................................84
8.2 合理化建议 ..................................................................85
9. 合同价格与支付...................................................................85
9.1 合同价格 ....................................................................85
9.2 预付款 ......................................................................85
9.3 中期支付 ....................................................................85
9.4 费用结算 ....................................................................86
10. 不可抗力........................................................................86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86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86
10.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86
11. 违约............................................................................87
11.1 监理人违约 .................................................................87
11.2 委托人违约 .................................................................87
11.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87
12. 争议的解决......................................................................88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89
1. 一般约定.........................................................................89
1.1 词语定义 ....................................................................89
1.5 合同协议书 ..................................................................89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89
2. 委托人义务.......................................................................90
2.2 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90
2.4 支付合同价款 ................................................................90
2.6 其他义务 ....................................................................90
3. 委托人管理.......................................................................90
3.2 委托人的指示 ................................................................90
3.3 决定或答复 ..................................................................90
4. 监理人义务.......................................................................91
4.1 监理人的一般义务 ............................................................91
4.2 履约保证金 ..................................................................91
4.5 监理人员的管理 ..............................................................91
5. 监理要求.........................................................................92
5.1 监理范围 ....................................................................92
5.2 监理依据 ....................................................................93
6.2 监理周期延误 ................................................................93
8. 合同变更.........................................................................93
8.2 合理化建议 ..................................................................93
9. 合同价格与支付...................................................................93
- 5 -
9.1 合同价格 ....................................................................93
9.2 预付款 ......................................................................93
9.3 中期支付 ....................................................................94
9.4 费用结算 ....................................................................94
11. 违约............................................................................94
11.1 监理人违约 .................................................................94
11.2 委托人违约 .................................................................95
12. 争议的解决......................................................................95
13.补充条款 ........................................................................95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96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7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9
第二卷 ...............................................................................100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101
5.1 监理要求.......................................................................101
5.2 监理依据.......................................................................102
5.3 试用的规范标准.................................................................102
5.4 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102
第三卷 ...........................................................................- 159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60 -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 163 -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164 -
(一)投标函 ...............................................................- 164 -
(二)投标函附录 ...........................................................- 166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167 -
二、授权委托书 .................................................................- 168 -
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此项) .......................................- 169 -
四、投标保证金 .................................................................- 170 -
五、监理报酬清单 ...............................................................- 171 -
六、项目管理机构 ...............................................................- 172 -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 172 -
(二)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 173 -
(三)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承诺书 .............................................- 174 -
(四)主要专业监理人员简历表 ...............................................- 175 -
(五)专业监理工程师无在建承诺书 ...........................................- 176 -
七、资格审查资料 ...............................................................- 177 -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177 -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 178 -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179 -
(四)正在监理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180 -
- 6 -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 181 -
(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 182 -
(七)信誉查询截图 .........................................................- 183 -
(八)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 184 -
八、其他材料 ...................................................................- 185 -
(一)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 185 -
(二)承诺书 ...............................................................- 186 -
(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承诺书 .........................................- 187 -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188 -
(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190 -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 192 -
监理大纲 .......................................................................- 193 -
附表一:监理大纲目录样表(编制投标文件时须去掉本行) .......................- 194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195 -
附件 1: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规范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农民增收的通知》
(内农牧建
发〔2025〕27 号)文件; ........................................................- 196 -
附件 2: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
(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文件; .....................................................................- 201 -
附件 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 209 -
附件 4:
《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内农牧厅规〔2025〕1 号文件。
-
209 -
- 7 -
第一卷
- 8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9 -
杭锦后旗 2026 年 28.52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批)
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开通会员可解锁*9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锦后旗 2026 年 28.52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批)已由巴彦淖尔市农牧局批
准建设,招标人为杭锦后旗耕地质量保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
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杭锦后旗 2026 年 28.52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批)
2.2 建设地点:杭锦后旗境内
2.3 招标规模:杭锦后旗头道桥镇新丰村和民建村 1.3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杭锦后
旗二道桥镇坚永村和坚胜村 2.49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项目计划投资:8354.2801 万元
2.5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100
1001001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新丰村和民建村 1.3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第一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
合同估算价
(万元)
2321.9945
工期(日历
天)
1371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100
1001002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二道桥镇坚永村和坚胜村
2.49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第一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
合同估算价
(万元)
2806.5422
工期(日历
天)
1371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100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二道桥镇坚永村和坚胜村
- 10 -
1001003
2.49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第二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
合同估算价
(万元)
2508.6027
工期(日历
天)
1371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100
1001004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 2026 年 28.52 万亩高标准农
田建设项目(第四批) 农田输配电工程
施工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
合同估算价
(万元)
367.9999
工期(日历
天)
275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100
1001005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 2026 年 28.52 万亩高标准农
田建设项目(第四批)监理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农田水利
合同估算价
(万元)
185.8063
工期(日历
天)
1371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100
1001006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 2026 年 28.52 万亩高标准农
田建设项目(第四批)跟踪审计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造价-土建工程-水利
合同估算价
(万元)
45.9627
工期(日历
天)
1371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100
1001007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 2026 年 28.52 万亩高标准农
田建设项目(第四批)质量检测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项目管理(含代建)-建设项目管理-建设质量管理
合同估算价
(万元)
51.2047
工期(日历
天)
1371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100
1001008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 2026 年 28.52 万亩高标准农
田建设项目(第四批)竣工决算审计标
段
招标范围
服务-经济管理-审计管理
- 11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66.1671
工期(日历
天)
137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 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
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建办市〔2021〕30 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
资质,则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同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
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
不得存在在建工程(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
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③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3 其他要求:
(1)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且不得存在在建工程
(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
(2)至少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各 1 人;
(3)本项目所配备的全部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人员信息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
- 12 -
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中能查询到,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在全国水利建设市
场监管平台中查询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如发现有挂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
(4)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3 年、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
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注:目前 2025 年评价结果暂未公布,
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则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规范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农
民增收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27 号)。
(6)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
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
则》(内人社发[2022]92 号)的通知、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管
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2]93 号)的通知;
(8)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农田输配电工程施工标段:
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
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 号文
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建办市〔2021〕30
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含) 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类)三级(含) 以上
资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国家能源局最新资质要求《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2025 年第 30 号令;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
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证件如遇过期,未做或正在办理延期的,须
提供主管部门发布的延期通知或资质延续名 单的公告或相应文件);
- 13 -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
存在在建工程(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
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③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3 其他要求:
(1)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备电力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且不得存在在
建工程(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
(2)至少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各 1 人;
(3)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3 年、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
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注:目前 2025 年评价结果暂未公布,
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则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规范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农
民增收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27 号)。
(5)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
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文件)相关要求;
(6)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
则》(内人社发[2022]92 号)的通知、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管
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2]93 号)的通知;
(7)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监理标段:
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 -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
理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不得存在在建工程(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
何岗位)。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
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③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3 其他要求:
(1)拟派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在建工程(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
(2)本项目所配备的全部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人员信息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
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中能查询到,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在全国水利建设市
场监管平台中查询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如发现有挂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
(3)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3 年、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
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注:目前 2025 年评价结果暂未公布,
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则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
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文件)相关要求;
(5)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跟踪审计标段:
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15 -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须为本公司注册,且
不得存在在建工程(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
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③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3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所配备的全部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人员信息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
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中能查询到,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在全国水利建设市
场监管平台中查询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如发现有挂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
(2)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3 年、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
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注:目前 2025 年评价结果暂未公布,
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则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
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文件)相关要求;
(4)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质量检测标段:
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证书)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须为本公司
注册;
(3)信誉要求:
- 16 -
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
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③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3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所配备的全部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人员信息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
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中能查询到,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在全国水利建设市
场监管平台中查询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如发现有挂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
(2)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3 年、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
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注:目前 2025 年评价结果暂未公布,
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则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
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文件)相关要求;
(4)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竣工决算审计标段:
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财政部门依法审批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公司注
册。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
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③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 17 -
3.3 其他要求:
(1)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3 年、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
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注:目前 2025 年评价结果暂未公布,
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则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
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文件)相关要求;
(3)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
"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
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中国招标投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内 蒙 古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
令第 20 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锦后旗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 18 -
地 址:内蒙古自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小转盘南原粮食局院内
联 系 人:高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内蒙古金艾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四季花城一区 9 号楼(9-2、9-3 中间)3 层招标部
联系人:李锦明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业监管:杭锦后旗农牧和科技局
地 址: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
联 系 人:任勇智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 、 领 取 招 标 文 件 登 录 地 址 : 请 登 录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
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
【请点
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 19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杭锦后旗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地 址: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小转盘南原粮食局院内
联 系 人:高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内蒙古金艾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四季花城一区 9 号楼
(9-2、9-3 中间)3 层招标部
联 系 人:李锦明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3460509334@qq.com
招标项目名称
杭锦后旗 2026 年 28.52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批)
招标项目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1001001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 2026 年 28.52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
批)监理标段
1.1.4
标段(包) 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1001001005
1.1.5
项目建设地点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二道桥镇
1.1.6
项目建设规模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新丰村和民建村 1.3 万亩 2026 年高标
准农田建设项目、杭锦后旗二道桥镇坚永村和坚胜村
2.49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
设周期
1、总工期:1371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10 月 30 日
计划完工日期:2030 年 07 月 31 日(其中包含造林工程栽植
- 20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及抚育管护期 3 年)
2、除造林工程抚育管护期 2 年外,施工工期:27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10 月 30 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7 年 07 月 31 日
注:上述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以
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为准。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新丰村和民建村 1.3 万亩 2026 年高标
准农田建设项目、杭锦后旗二道桥镇坚永村和坚胜村
2.49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
务。
1.3.2
监理服务期限
以施工工期为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和缺陷责任期满
为止。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
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
停、并、转状态。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
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③投标
- 21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中华人民共
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不得存在在建工程(指不得
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
其他要求:(1)拟派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在建工程(指不
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2)本项目所配备
的全部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人员信息须
在 全 国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监 管 平 台
(http://scjg.mwr.gov.cn/)中能查询到,中标后签订
合同前,招标人将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查询拟
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如发现有挂靠证件的,取消中标
资格,不予签订合同;(3)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
公布全区2023年、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
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D级的,不得参加
投标。(注:目前2025年评价结果暂未公布,如在本项目
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则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D级的不得
参加投标)(4)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
(内农牧建发〔2025]545号)文件)相关要求;(5)为本
项目提供过前期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
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作否决其
投标处理:
- 22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
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作否决其
投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指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
(MAC 地址、CPU 序列号、 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任意两项
一致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指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 IP 地址上
传投标文件;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
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
户转出;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指同一项目中,
不同投标文件内容存在 3 处以上雷同错误--文字错误、符
号错误、计算错误、格式排版错误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限制其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 23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
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
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进场察勘,招标人
给予配合,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现场察
勘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自
行负责。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3
偏离
不允许重大偏离;
允许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
文件,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
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充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
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本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书等。
(如有)
(本项目招标相关澄清和修改内容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工
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上公布。
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投标人未按本项目
答疑澄清文件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 24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2、相关附件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
规范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农民增收的通知》(内农牧建发
〔2025〕27 号)文件;
附件 2: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
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
文件;
附件 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
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附件 4:《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
办法》的通知(内农牧厅规〔2025〕1 号文件。
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 10 日前。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形式: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之前在在内蒙古自治区工
程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以网上提
问的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对招标文
件予以澄清。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
时间
无需确认。本招标文件的澄清相关内容将在内蒙古自治区
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公布,请
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投标人未按本项目答疑澄
清文件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
- 25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担。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对招标文
件予以修改。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
时间
无需确认。本招标文件的修改相关内容将在内蒙古自治区
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公布,请
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投标人未按本项目修改文
件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3
报价方式
总价报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将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
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如果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均
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大写:壹佰捌拾伍万捌仟零陆拾叁元
小写:1858063.00元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是 □否
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1、缴纳形式: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
2、保证金金额:叁万柒仟元整(¥37000.00)
3、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
时间为准)
4、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 26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的,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个人名义
及其他方式缴纳,投标单位以现金、个人名义及其他方式
缴纳投标保证金,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保证金账号:请登录系统后获取专属于本单位的保证金虚
拟子账号。
注:
(1)附言请注明工程名称及标段号(若内容较多,可以
简写);递交保证金时一定要核对保证金账号,否则造成
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后请即时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
态,若有疑问请联系 *开通会员可解锁*。
5、采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1)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
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平台-金融服务
(电子保函)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financeplat
form-web/finance/index)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具体
操作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函有效
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并将保函原件扫描件以及从投标
人基本账户缴纳担保费的银行支付证明扫描件附于投标
文件中;
(2)以纸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各投标人可依
法依规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开具投标保函,保函须为无条件
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保函,并将保函原件扫描件
以及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担保费的银行支付证明扫描
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 27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注: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绝,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拒签合同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其中包括:
(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或投标
欺诈行为,经招投标监督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保证金也
不予退还。
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
额的,将要求投标人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同时,招标人
会向有关监督部门报告,由监督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①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②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③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④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⑤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⑥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⑦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3 年度-2025 年度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年份要求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
份要求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 28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3.7.1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
改。
(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
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
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4)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若
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3.7.3
(B)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指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
在规定处加盖电子签名(包括签字、印鉴、单位公章)、
生成后,成功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的最终版
指定格式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1)投标人单位公章必须与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为了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部位加盖电子印章,公章、法人章
无遗漏。
(3)签字、盖章位置及要求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规定。
(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
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应使
用 CA 锁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
- 29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之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要求“投
标人(盖单位章)”之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投标人公章。
(5)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
要求“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应由委托代理人本人
亲笔签署姓名。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果无法使用 CA 锁进行
电子签章,可以先导出,在纸质版上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
导入至系统中,之后再进行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字、
盖章。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
签字、盖章外,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签字、盖章即可。
(7)签字、盖章无遗漏。
注: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3.7.3
(2)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注: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向招标人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
文件,具体份数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4.1.1
(B)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由“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签章,在规定处加盖
电子签名(包括签字、印鉴、单位公章)生成加密投标文
件。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本项不适用。
- 30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4.2.1
投标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4.2.2
(B)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
登 录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将加密
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逾期或未在系统内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
予受理。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B)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杭锦后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投标
截 止 时 间 前 自 行 登 录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
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签到、解密、查看唱标、确认报价、
异议澄清等互动交流环节。
5.2
开标程序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
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及人员;
(3)公布投标人名单;
(4)投标文件解密;
(5)导入投标文件;
(6)录入招标控制价并公布开标记录表;
(7)投标人确认报价;
(8)开标结束。
- 31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9 人,其中招标人代
表 3 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6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语音通知的方式确定。
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否
注:若项目采用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则根据项目副场安排
情况在副场所在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1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技术暗标)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
数
按照择优原则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3 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是否具有竞争
性进行判定。因否决不合格投标导致有效投标不足 3 家,
且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仍然具有竞争的,可以继续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以推荐 1-2 家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评标
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否决全部投
标。
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
标的投标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1、公示媒介:与招标公告同媒介
2、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按照择优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55
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
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
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
- 32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
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6.1
履约保证金
形式: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无条件、
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形式
金额:中标合同价的 8%
注:
1、中标企业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到签订合同前缴纳履
约担保,持履约担保原件与发包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不能按照以上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
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将有权不与其
签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补充合同签订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到招标人
指定地点办理合同签订有关事宜;
2.照自治区参建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项目主要负责人(总监
理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时到场办理履约到场人员打卡
系统录入;
3.在招标文件载明期限内未办理完结合同签定事宜的,视为
放弃中标资格,扣留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保留追究其他损失
赔偿责任的权利。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是,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1、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
件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各投标人
- 33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投标。开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投标人
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
间电话咨询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国泰新点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
2、(适用于网上开标、评标项目)本标段采用电子开标、
评标,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
子开标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响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
评标时间。
3、定义: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
在规定处加盖电子签名(包括签字、印鉴、单位公章)、
生成后,成功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的最终版
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是指电子投标文件
的打印版,在规定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再次亲
笔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投标文件是指存储在光盘
(或 U 盘)中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上传至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中标后提供给
招标人的光盘(或 U 盘)形式存储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纸
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5、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生成、刻录、准备:使用新点投标
文件制作工具,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
会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
供投标人刻录使用。
光盘或 U
盘由投标人自行刻录、存储,投标人必须保证电子存储设
备能够正常读取。光盘(或 U 盘)表面、外包装上应简要
载明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 34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6、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当日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选择
标段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文件解密、查看开标记录表
等环节。登录时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 CA 锁。
7、投标人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
始后的 30 分钟 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
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8、开标出现下列情形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无效,电子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
(2)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须由投标单位出具正式任命文件。
10.2
资格审查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
查,审查资料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以上资料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在投标文件中,缺少任意一
项均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10.3
开标记录表
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仅用于唱标使用,如果其中内
容与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内容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
10.4
投标报价修正函(调价函)
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报价修正函(调价函),投
标人递交任何投标报价修正函(调价函)均按无效标处理。
10.5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
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
- 35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
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
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6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须真实有效,不得存在
弄虚作假。
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投标人提供了虚假内容虚假资料,其
投标将被否决并按无效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或中标结果公告期间经查实投标
人提供了虚假内容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
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在合同签
订后项目实施中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内容虚假资料骗
取中标,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清退其出场,并按照
合同总金额的 10%进行处罚(处罚金从其合同价款或履约
保证
金中扣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招标人相关损
失,同时招标人有权将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向上级主
管部门上报。
10.7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
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
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
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
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
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
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
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
- 36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8
异议及投诉
1、异议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
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
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该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
复。
2、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
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
下列内容: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
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
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
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
份证明扫描件。
(4)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先提出异议的事项
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招标
投标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①投诉人不是
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
害关系的;②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
查证的;③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
- 37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并加盖公章的;④超过投诉时效的;⑤已经做出处理决定
的,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⑥投诉事项应当先
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
序的。
(6)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
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10.9
其他说明
1、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对中标候选人的业绩、信誉、
社保等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进行查询,如发现存在虚假材
料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可依据中标候选人顺延
选定中标人。
2、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招标代理公司 3 日内出具及发
放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30 日内,按
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统一签订监理合同。3、投标人
中标后,投标文件中所报的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技
术人员在整个项目工期内必须到位,且在本工程整个工期
内不得更换。
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经发包人
同意并批准。拟变更的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低于
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条件。否则,发包人有权
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
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承包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发包人将视情况严
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
仍未及时整改,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
- 38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同。发包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
进度款项并补偿发包人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单位索赔。
5、工程监理服务期间,承包人有挂靠、转包及违法分包
等行为,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担保。
注:以上如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
行。
10.10
中标候选人推荐规则
1、本项目兼投兼中:投标人可对杭锦后旗 2026 年 28.52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有批次中的任意监理标段进
行投标,但同一套项目管理机构只能中一个标段。
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同
一套项目管理机构在先评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后,在之后标段可以继续参评,但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
人。
10.11
技术文件(暗标)编制要求
1.纸张要求:标准 A4 纸张。
2. 颜色要求:正文标题、字体、图表及图表内文字使用黑色。
3.封面设置及盖章要求:封面内容为监理大纲,统一使用
黑体一号字体(黑色),顶行居中对齐,不得加入空格,页边距
四边均为 2 厘米,不能出现签章或签字,封皮无需增加页码。
4.排版要求:暗标文件页面行距为固定值 28 磅,页边距四
边均为 2 厘米。不编制页码、页眉、页脚。暗标文件一级标
题(“一、” “二、”“三、”…)采用三号宋体加粗字体,对
齐方式为左对齐,不缩进,大纲级别选择为 1 级,其余均为
正文部分,除表格内容外全文不允许出现空格。
正文部分(包含二级及以下标题)字体采用四号宋体,不得
做加粗、倾斜等处理,不允许字符间距缩放,对齐方式为两
端对齐。正文部分标题及段落首行缩进 2 个中文字符,段落
- 39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其他各行不作缩进处理。正文中各段落、图表间不允许留有
空行、空页。二级标题为 1、2、3、......,三级标题为 1.1、
1.2 、...... 2.1 、2.2 、...... ,四级标题为 1.1.1 、1.1.2 、......
2.1.1、2.1.2、 ......。
(序号需以顿号结尾,例 1.1、)以此类
推。
5.图表大小、字体要求:图表均采用 WPS 文字处理软件
黑白绘制,不得手写、手绘。图表居中放置,所有边框采用
0.5 磅黑色单实直线,图表标题(名称)文字采用黑色四号
宋体,两端对齐,缩进两个字符,图表单位两端对齐从右向
左缩进两字符放在表格右上角。图表内文字采用黑色五号宋
体,行距为 28 磅,进度图横道线使用 2 磅线条。
6.编写软件及版本要求:采用兼容 WPS 标准文档格式文字
软件,输出文件满足电子交易系统兼容标准,排版、参数严
格执行统一规范。
7.监理大纲总页数:不得超过 200 页。
8. 目录要求:封面下一页直接编写目录,使用统一的目录标
题“监理大纲目录”和序号。目录标题三号宋体加粗字体顶
行居中,其他字体采用四号宋体居左,不得做加粗、倾斜等
处理,不做缩进。页面行距为固定值 28 磅,页边距四边均
为 2 厘米。目录统一使用“附表一”格式,不得添加任何其
他主项及子项,不得擅自修改主项内容,如正文中对应目录
主项无内容,则在正文中对应目录主项下一行填写“无此项
内容。”。
9.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
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
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 40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备注:
(1)“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尽可能
简化编制和装订要求。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统一格式标准编制,构成未实
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应认定为无效投标,由评审委员会
审查认定并予以否决投标处理。
(3)技术暗标评审时,如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暗标格式
检测功能,检测发现不符合技术标暗标格式问题时,评标委
员会应当对检测结果进行人工复核,最终结论以评标委员会
复核结果为准。
10.12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价作为
收费的计算基数,收费标准为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得数
X0.48 计取。(收费标准详见附表: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
准)
2、支付时间:中标人须在本项目招标结束后 30 日内支付。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详见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41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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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否决其投标的处理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标段的施工单位;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在本项目中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6)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1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8)在本项目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分部分项报价错漏一致,且没有合理解释的;
(20)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
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21)未能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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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24)投标行为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25)其他不应有的雷同;
(2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概不退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
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
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
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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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
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
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
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响应和偏离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
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
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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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2.1.2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
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
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
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
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
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
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
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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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报酬清单;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1)监理大纲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
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
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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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 现 特 殊 情 况 需 要 延 长 投 标 有 效 期 的 , 招 标 人 通 过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
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
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
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4.5
投标人涉嫌有违规行为或招标项目在公示期间有投诉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完毕
后按招投标监督部门书面意见办理。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
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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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审计报告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
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
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
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任命文件、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监理工程师证和社
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
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3.5.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 1.4.1 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5.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7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
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
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
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
作出响应。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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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
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
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
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
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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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
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
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
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
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
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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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
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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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
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
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
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8%。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
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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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
- 54 -
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5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签字、盖章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字
迹清晰,公章、法人章无遗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7.3(B)款要求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签字、
盖章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
件中内容、签字、盖章、所附扫描件等必须清晰,如因
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
有权否决其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须附证书原
件扫描件)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开户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
(银发〔2018〕125 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
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
可证,
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
- 56 -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映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
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
。
(投标文件须附开户许
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原件扫描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
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原
件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要
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
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
师注册证书,且不得存在在建工程(指不得在其他在建
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投标文件须同时附①注册证
书原件扫描件、②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
拟;③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6 年 1 月-至今任
意连续 3 个月(含)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
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提供入职以来
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
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
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
同及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④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
平台(http://scjg.mwr.gov.cn/)公布的个人包含“基
本信息”和“执业资格信息或岗位信息”截图。(注:以
企业身份登录系统查询截图无效,投标人无需登录系统
,操作流程: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点击“
单位档案”输入单位全称后进行查询,在查询结果界面
点击单位名称进入单位详情,再点击“人员信息”,在打
- 57 -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开的人员信息界面找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进入人员详
情,即为查询结果))
财务状况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投标文件须附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须附查询结果
截图,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
意时刻)(操作流程:进“信用中国”,点击进入“专项
查询”,选择查询的名单后,按要求输入单位信息后进
行查询)
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
定代表人近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没有被依法
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须附查询结果截图,
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
刻)(操作流程:①投标人查询步骤:进“中国裁判文书
网”,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
全称,在“案由”选项中点选“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
贿罪”,在“裁判日期”中选择“2023 年 01 月 01 日-查询
日期”后进行检索,即为查询结果。②法定代表人查询步
骤: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
“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全称,在“当事人”处输入企业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案由”选项中点选“刑事案由-贪
- 58 -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污贿赂罪-行贿罪”,在“裁判日期”中选择“2023 年 01
月 01 日-查询日期”后进行检索,即为查询结果。
)
③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投标文件须附查询
结果截图,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
间任意时刻)(操作流程: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点击“企业信用信息”输入单位全称后进行查
询,在查询结果界面点击单位名称打开,在打开的单位
信息界面点击“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信息”,即为查询结果)
其他要求
1、拟派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在建工程(指不得在其他
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投标文件须附监理工程
师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2、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3 年、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
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注:目
前 2025 年评价结果暂未公布,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
间前公布,则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
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农牧
建发〔2025]545 号)文件)相关要求。(投标文件须附
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不
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文件须附相关承诺书,格式自
拟,加盖公章)
- 59 -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新丰村和民建村 1.3 万亩 2026 年高
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杭锦后旗二道桥镇坚永村和坚胜
村 2.49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
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
以施工工期为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和缺陷责任期
满为止。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90 天(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监理大纲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4
响应性评审
标准
串通投标评审
以下串通投标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系统预警信
息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作否决
其投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指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
(MAC 地址、CPU 序列号、 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任意两
项一致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指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 IP 地址
上传投标文件;
- 60 -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
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
账户转出。
其他要求
1、不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
2、不存在其他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情形。
- 61 -
详细评审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1.投标报价:25.5 分
2.项目管理机构:12.5 分
3.投标人资信:15 分
4.监理大纲:47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采用 A×70%+B×30%。A 为最高投标
限价。
当 n(投标人个数,下同)<5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
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B 值;
当 5≤n<9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1 个最高、1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B 值;
当 9≤n<13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1 个最高、
2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B 值;
当 13≤n<17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2 个最高、
3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B 值;
当 17≤n<21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2 个最高、
4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B 值。
(以此类推)
有效投标是指通过资格审查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投标。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P=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综合评分细则如下: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1)
投标报
价评分
标准
(25.5
分)
投标报价得分
(25.5 分)
(1)当 P=0 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为 25.5 分;
(2)当 P<0 时,偏差率每有-1%减 0.5 分,从 25.5 分减起,
减完为止;
(3)当 P>0 时,偏差率每有+1%减 1 分,从 25.5 分减起,
减完为止。
注: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法,得分按两位小数进行四舍五入。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6
分)
以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承担过的农田建设工程、农田水利
工程类项目或其他与本工程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有 1 项得
2 分,最多得 6 分。【投标文件须同时附①中标(成交)通
知书原件扫描件、②监理合同原件扫描件、③相关网站的中
标结果公告截图(注:相关网站指国家指定网站或各地方交
易中心网站或各地方政府采购网站或各地方政府网站),如
以上资料未显示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还须附建设单位出具的
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注:(1)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限定时间、不限定当时所注
册的单位。(2)个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时,可重
复加分。
2.2.4
(2)
项目管
理机构(
12.5 分
)
其他人员-监理工程
师(1.5 分)
每配备 1 名水利监理工程师得 0.5 分,最多得 1.5 分。监理
工程师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投标文件须同时附①注册证书原
件扫描件;②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6 年 1 月-至今
任意连续 3 个月(含)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并
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缴
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
同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
- 63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原件扫
描件。③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http://scjg.mwr.gov.cn/)公布的个人包含“基本信息”
和“执业资格信息或岗位信息”截图。(注:以企业身份登
录系统查询截图无效,投标人无需登录系统,操作流程:进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点击“单位档案”输入单
位全称后进行查询,在查询结果界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单位
详情,再点击“人员信息”,在打开的人员信息界面找到监
理工程师姓名,进入人员详情,即为查询结果)))
其他人员-监理员
(4.5 分)
每增加配备 1 名监理员得 0.5 分,最多得 4.5 分。(投标文
件须同时附①资格证或岗位证或工程类中专(含)以上学历
(提供毕业证原件扫描件)且经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培训
后的从业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②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
的 2026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含)以上的社保缴费
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提供
入职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
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
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
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③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http://scjg.mwr.gov.cn/)公布的个人包含“基本信息”
和“执业资格信息或岗位信息”截图。(注:以企业身份登
录系统查询截图无效,投标人无需登录系统,操作流程:进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点击“单位档案”输入单
位全称后进行查询,在查询结果界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单位
详情,再点击“人员信息”,在打开的人员信息界面找到监
理员姓名,进入人员详情,即为查询结果)))
- 64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其他人员-资料员
(0.5 分)
每增加配备 1 名资料员(要求具备助理工程师(含)以上职
称)得 0.5 分,最多得 0.5 分;(投标文件须同时附①职称
证原件扫描件;②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6 年 1 月-
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含)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
(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提供入职以来的社
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
动合同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
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原
件扫描件。③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http://scjg.mwr.gov.cn/)公布的个人包含“基本信息”
和“执业资格信息或岗位信息”截图。(注:以企业身份登
录系统查询截图无效,投标人无需登录系统,操作流程:进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点击“单位档案”输入单
位全称后进行查询,在查询结果界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单位
详情,再点击“人员信息”,在打开的人员信息界面找到资
料员姓名,进入人员详情,即为查询结果)))
企业业绩
(12 分)
投标单位近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
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的农田建设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类项
目或其他与本工程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每有 1 项得 3 分,
最多得 12 分。(投标文件须同时附①中标(成交)通知书
原件扫描件、②监理合同原件扫描件、③相关网站的中标
结果公告截图(注:相关网站指国家指定网站或各地方交易
中心网站或各地方政府采购网站或各地方政府网站))
2.2.4
(3)
投标人
资信(15
分)
财务状况
(3 分)
近三年度(2023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内
容齐全,每有 1 年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投标文件须附审
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足要求的,提供
- 65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满足要求即可得满分。)
整体服务方案
(16 分)
包括但不限于:①监理工作目标、②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③
监理工作制度、④监理工作程序。上述 4 项内容每有 1 项内
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
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4.0 分,最多得 16.0 分。上
述 4 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4.0 分,每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
扣 0.2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
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
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凭空编造,与实际
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
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或原
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
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2.2.4
(4)
监理大
纲评分
标准
(47 分)
质量控制措施(6 分)
包括但不限于:①分部分项工程的控制要点及相应的监理控
制措施、②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及控制措施、③旁站监理方案。上述 3 项内容每有 1 项内容
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
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2.0 分,最多得 6.0 分。上述 3
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2.0 分,每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2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
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
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凭空编造,与实际情
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
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
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
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 66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投资控制措施(6 分)
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计量及工程款结算合理建议、②处理
工程索赔事件的方案。上述 2 项内容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
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
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3.0 分,最多得 6.0 分。上述 2 项内容每
有一项缺项扣 3.0 分,每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2 分,扣
完为止。【注:“缺项”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
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
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
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
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
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
域知识阐述有误。】
工程进度控制、工程
协调措施(6 分)
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进度控制内容和要点、②工程进度控
制措施、③
⼯程监理协调措施和要点。上述 3 项内容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
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2.0 分,最多得 6.0 分。
上述 3 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2.0 分,每有一项存在一处缺
陷扣 0.2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指某一项要求的内
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
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凭空编造,与实
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
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或
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
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安全控制措施(6 分)
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管理制度、②安全管理技术措施;③
应急措施。上述 3 项内容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
- 67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
求的得 2.0 分,最多得 6.0 分。上述 3 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
扣 2.0 分,每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2 分,扣完为止。
【注:“缺项”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
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
规政策;方案内容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
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
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
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
有误。】
合同信息管理措施(4
分)
包括但不限于:①合同跟踪管理措施、②资料归档整理方案
和保密措施。对上述 2 项内容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
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
目要求的得 2.0 分,最多得 4.0 分。上述 2 项内容每有一项
缺项扣 2.0 分,每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2 分,扣完为止。
【注:“缺项”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
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
规政策;方案内容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
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
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
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
有误。】
项目重难点、关键部
分控制措施(3 分)
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重难点、关键部分分析、②项目重点
难点的监理措施及解决方案、③项目关键部分的监理措施及
解决方案。上述 3 项内容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
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
- 68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求的得 1.0 分,最多得 3.0 分。上述 3 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
扣 1.0 分,每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2 分,扣完为止。
【注:“缺项”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
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
规政策;方案内容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
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
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
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
有误。】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
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当有效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优先推荐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报价相同时,则优
先推荐资质等级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当资质等级也相同时,则优先推荐营业执照中注册资金高者为中标候
选人;当以上四者都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投票决定,票数较多者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有效投
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投标人。
)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
的)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详细评审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详细评审表;
(3)投标人资信:见详细评审表;
(4)监理大纲:见详细评审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详细评审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详细评审表。
2.2.4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表;
70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表;
(3)投标人资信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表;
(4)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作否决投标处理。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
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
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资信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
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
标处理。
3.2.5 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本细则规定,各自对有效标的各项评标因素打分,按算术平均法计算出各
71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
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
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
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
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 评标争议处理
3.5.1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5.2
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应进行表决。表决事项经评
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超过半数以上同意视为有效,表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3.5.3 本评标办法中需要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是指:
(1)按本章 3.1.2 条款做否决投标处理的;
(2)按本章 3.3 条款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其他有可能影响评标结果、可能对投标人产生不公、或者可能影响招标人利益的。
3.5.4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 理由,评标报告
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
意评标结果。
3.5.5
评标委员会形成的最终评审结论,应能体现大多数评委的评审意见,如有超过半数以上的评委提
出
异
议
的
,
应
当
场
重
新
评
审
。
7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73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委托人要求、监理报酬清单、监理大纲,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委托人通知监理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附录”的函件。
1.1.1.6 委托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委托人要求”的文件。
1.1.1.7 监理大纲:指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的监理大纲。
1.1.1.8 监理报酬清单:指监理人投标文件中的监理报酬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委托人和(或)监理人。
1.1.2.2 委托人:指与监理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监理人: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4
委托人代表:指由委托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
负责人。
1.1.2.5 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任命,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6 承包人:指在本工程监理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1.1.3 工程和监理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监理服务:指监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规范标准和监理合同等,对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或施工等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
保监理的服务活动。
1.1.3.3 监理资料:是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的,用于完成监理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
1.1.3.4
监理文件: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交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
74
志、监理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事故处理文件、监理工作总结和其他文件等,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
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载体。
1.1.4 日期
1.1.4.1 开始监理通知:指委托人按第 6.1 款通知监理人开始监理的函件。
1.1.4.2 开始监理日期:指委托人按第 6.1 款发出的开始监理通知中写明的开始监理日期。
1.1.4.3
监理服务期限:指监理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监理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 6.2 款和
第 6.3.2 项约定所作的调整。
1.1.4.4 完成监理日期:指第 1.1.4.3 目约定监理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
1.1.4.5 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 28 天的日期。
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监理报酬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监理工作后,委托人应付给监理人的金额,包括在
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
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
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75
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委托人要求;
(7)监理大纲;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监理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委托
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监理文件的提供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委托人提供监理文件。
合同约定监理文件应经委托人批复的,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1.6.2 委托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委托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规范标准、承包合同、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委托
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监理人。由于委托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按第 6.2 款
约定执行。
1.6.3 文件错误的通知
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
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6.4 文件的照管
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一份合同文件、监理文件、委托人要求中的所列文件、以及其他根据合同收发的
往来信函,以备委托人和行政管理部门查阅使用。
1.7 联络
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
76
采用书面形式。
1.7.2 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1.8 转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
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1.9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当事
人损失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 知识产权
1.10.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完成的监理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
产权均归委托人享有。
1.10.2 监理人从事监理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
由监理人自行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监理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1.10.3 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
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公
开发表与引用。
1.12 委托人要求
1.12.1 监理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委托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无论是否存在错
误,委托人均有权修改委托人要求,并在修改后 3 日内通知监理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由此导
致监理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委托人应当相应地增加费用和(或)延长周期。
1.12.2 如果委托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要求其改正。委托人
收到通知书后不予改正或不予答复的,监理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监理人
77
的全部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1.12.3 委托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监理时,应由委托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外国文本和
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 委托人义务
2.1 遵守法律
委托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监理人免于承担因委托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委托人应按第 6.1 款的约定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为监理人的现场人员,在施工期间提供办公房间、办公桌椅、
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
2.3 办理证件和批件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委托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委托人应当按时办理,监理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监理人负责办理的监理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委托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2.4 支付合同价款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5 提供监理资料
委托人应按第 1.6.2 项的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监理资料。
2.6 其他义务
委托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78
3. 委托人管理
3.1 委托人代表
3.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
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由委托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
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委托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
3.1.2 委托人代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守则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导致合同无法
继续正常履行的,监理人有权通知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委托人收到通知后 7 天内,应当核实完毕并将
处理结果通知监理人。
3.1.3 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提前 14 天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
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委托人代表超过 2 天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监理人。
3.2 委托人的指示
3.2.1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发出指示,委托人的指示应盖有委托人单位章,并由委托人代表签
字确认。
3.2.2 监理人收到委托人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 8 条执行。
3.2.3
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监理人应遵照执行。委托
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 24 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
被视为委托人的正式指示。
3.2.4 由于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监理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
延误的,委托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3.3 决定或答复
3.3.1 委托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和/或监理文件作出处理决定,监理人应按
照委托人的决定执行,涉及监理服务期限或监理报酬等问题按第 8 条的约定处理。
3.3.2
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之内,对监理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没有做
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委托人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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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监理人义务
4.1 监理人的一般义务
4.1.1 遵守法律
监理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委托人免于承担因监理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4.1.2 依法纳税
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
4.1.3 完成全部监理工作
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
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
4.1.4 其他义务
监理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委托人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委托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
约保证金。
4.3 联合体
4.3.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3.2 联合体协议经委托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
体协议。
4.3.3 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委托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
履行合同。
4.4 总监理工程师
4.4.1 监理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总监理工程师,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
程师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应在更换 14 天前将拟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委托人。
总监理工程师 2 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80
4.4.2 总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委托人要求,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委
托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 24 小时内向委托人提
交书面报告。
4.4.3 监理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监理人单位章或由监理人授权的项目机构章,并由监
理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4.4.4 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
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承包人。
4.5 监理人员的管理
4.5.1 监理人应在接到开始监理通知之日起 7 天内,向委托人提交监理项目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
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监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主要监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更
换主要监理人员的,应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并向委托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总监理工程
师的更换,应按照本章第 4.4.1 项规定执行。
4.5.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其他人员包
括各专业的监理员、资料员等。
4.5.3 监理人应保证其主要监理人员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都能按时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工作会议。
4.5.4
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委托人有权随时检查。委托人认为
有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考核。
4.6 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
监理人应对其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委托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
或玩忽职守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的,监理人应予以撤换。
4.7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4.7.1 监理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4.7.2 监理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监理需要占
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4.7.3 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
81
4.8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监理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监理工作。
5. 监理要求
5.1 监理范围
5.1.1
本合同的监理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具体监理范围应当根据三者之间的关联
内容进行确定。
5.1.2 工程范围指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3
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中的一个
或者多个阶段,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4
工作范围指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
全监理、环保监理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2 监理依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监理依据如下: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文件;
(4)本工程监理的委托合同及补充合同;
(5)委托人签订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承包合同;
(6)合同履行中与监理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7)其他监理依据。
5.3 监理内容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 7 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
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82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
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
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5.4 监理文件要求
5.4.1
监理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委托人要求,相关的监理依据应当完整准
确,文件内容和相应数据应当真实可靠。
5.4.2
监理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阶段相应监理工作的规定要求,满足委托人的下步工作需要,并应符合
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5.4.3 本工程监理文件的具体类别、编制要求、编制内容、提交时间和份数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83
6. 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
6.1 开始监理
6.1.1 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监理条件的,委托人应提前 7 天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监理
服务期限自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起计算。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未能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的,监理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6.2 监理周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委托人应当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并增加监
理报酬,具体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合同变更;
(2)因委托人原因导致的监理工作暂停;
(3)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监理报酬;
(4)未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5)由于承包人延误、行政管理造成的监理服务期延误;
(6)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其他原因。
6.3 完成监理
6.3.1
监理人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委托人要求实施和完成监理,并编制和移交监理文
件。
6.3.2
根据委托人要求或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监理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监理的,可向委托人递交一份
提前完成监理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提前时间、监理报酬变动等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之外,
委托人接受建议书的,不因提前完成监理而减少监理报酬;增加监理报酬的,所增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6.3.3
缺陷修复监理指缺陷责任期间,监理人对承包人修复质量缺陷进行的监理。缺陷修复监理的责任
由监理人负责。
6.3.4
委托人应当及时接收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委托人已经接收监理文
件。接收监理文件时,委托人应向监理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文件名称、文件内容、文件形
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6.3.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两者若有不一致时,
84
应以纸质文件为准。纸质文件应当加盖单位章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印章,具体份数、纸幅、装订格
式等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电子文件应使用光盘和 U 盘分别贮存。
7. 监理责任与保险
7.1 监理责任主体
7.1.1
监理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和项目经验,按照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业公认标准尽
其全部职责,勤勉、谨慎、公正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7.1.2 监理责任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
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7.1.3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出
具的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7.2 监理责任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建议监理人根据工程情况对监理责任进行保险,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
足额、有效。
8. 合同变更
8.1 变更情形
8.1.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
监理服务期限和监理报酬的调整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监理范围发生变化;
(2)除不可抗力外,非监理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
(3)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监理;
(4)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监理及恢复监理。
8.1.2
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引发合同变更情形的,按照上述约
定进行调整。
85
8.2 合理化建议
8.2.1
合同履行中,监理人可对委托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委托人,被
委托人采纳并构成变更的,执行第 8.1 款约定。
8.2.2 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委托人
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
9. 合同价格与支付
9.1 合同价格
9.1.1 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9.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实施监理、编
制监理文件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9.1.3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
之中,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9.2 预付款
9.2.1 预付款应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理。预付款的额度、支付方式及抵扣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9.2.2 委托人应在收到预付款支付申请后 28 天内,将预付款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
值税发票。
9.3 中期支付
9.3.1 监理人应按委托人批准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格式及份数,向委托人提交中期支付申请,并附相
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
9.3.2 委托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申请后的 28 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提供等额的
增值税发票。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同意中期支付申请。委托人不
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3.3 中期支付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86
9.4 费用结算
9.4.1 合同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委托人提交监理费用结算申请,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4.2 委托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 28 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提供等额的
增值税发票。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同意费用结算申请。委托人不
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4.3
委托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监理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监理人重新
提交。监理人对此有异议的,按第 12 条的约定执行。
9.4.4 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 9.3.3 项的约定执行。
10.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 不可抗力是指监理人和委托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
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的其他情形。
10.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委托人和监理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
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10.2.2 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
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0.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10.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其损失,应由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
成的监理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10.3.2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
87
损失扩大的,应当自行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
10.3.3 因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致使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应由该当事人承担全部
损失。
11. 违约
11.1 监理人违约
11.1.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监理人违约:
(1)监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
(2)监理人转让监理工作;
(3)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监理并造成工程损失;
(4)监理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5)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1.1.2 监理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委托人可向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
不纠正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监理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监理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
加、周期延误和委托人损失等。
11.2 委托人违约
12.2.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委托人违约:
(1)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报酬;
(2)委托人原因造成监理停止;
(3)委托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4)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1.2.2 委托人发生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监理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
期仍不纠正的,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委托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委托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
用增加、周期延误和监理人损失等。
11.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
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88
12. 争议的解决
委托人和监理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9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委托人:杭锦后旗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1.1.3 工程和监理
1.1.3.1 工程:
1.5 合同协议书
合同生效的条件: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补充合同签订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办理合同签订有关事宜;
2.照自治区参建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项目主要负责人(总监理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时到场办理
履约到场人员打卡系统录入;
3.在招标文件载明期限内未办理完结合同签定事宜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扣留投标保证金,招标人
保留追究其他损失赔偿责任的权利。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2 委托人提供的文件:1、包括规范标准、承包合同、勘察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有关
建设资料等。2、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机构和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
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
密工作。
90
2. 委托人义务
2.2 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的工作、生活和其他便利条件:不提供。
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监理人自己投保,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
2.4 支付合同价款
委托人向监理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1、支付时间:待签订合同时约定;2、支付方式:转帐;3、计取
方法为:总价合同。监理费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最终结算合同价为投标人的中标合同价,施工过程中不
再调整。
2.6 其他义务
委托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并送达的时限:一般文件 3 天;紧急事项 1 天;变更文件 2 天。
3. 委托人管理
3.2 委托人的指示
3.2.1 委托人的指示: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
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3.3 决定或答复
3.3.2 委托人对监理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的时间:自收到之日起 3 日内。
91
4. 监理人义务
4.1 监理人的一般义务
4.1.4 监理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1、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 5 天内进驻现场;2、所有分
部工程验收均由监理人主持验收;3、在本合同终止后 365 天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本合同业务
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4、施工过程中每进行一道工序时所对口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现场确认。
4.1.4 其他义务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2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一次性退还。
4.5 监理人员的管理
补充条款:
1、人脸打卡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
(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服从招标人
的人脸打卡考勤管理,同时须在签订合同前录入打卡系统。
2、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监理服务期内不得更换。资料员必须到现场跟进度整理资料,不得
过后补资料。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的,每发现一次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 2 万元。
3、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 7 日内。
4、承包人主要监理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因特殊原因必须离岗时须经发包人同意方可离
岗。
5、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5.1 总监理工程师
5.1.1 总监理工程师驻场要求
总监理工程在监理服务期内须常驻施工现场,服从招标人的人脸打卡考勤管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保证 24
小时通讯畅通,离开工程所在地须提前向发包人书面请假。
5.1.2 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因故需离开施工现场的,应提前 24 小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发包人的
书面同意后方可离岗。
92
(2)请假申请应载明:请假事由、起止时间。
(3)总监理工程师连续请假不得超过 3 天,累计请假每月不得超过 5 天。
5.1.3 总监理工程师缺勤违约责任
(1)总监理工程师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或请假未经批准即离岗的,视为缺勤。
(2)每缺勤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3)当月累计缺勤超过 5 天的,超过部分按每天贰仟元整(¥2,000.0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总监理工程师当月连续缺勤超过 7 天或累计缺勤超过 15 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总监
理工程师,并有权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 5.1.4 条追究承包人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违约责任。
5.1.4 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违约责任
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
整(¥100,000.00)。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5.2 专业监理工程师
5.2.1 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场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理服务期内须常驻施工现场,服从招标人的人脸打卡考勤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
应保证 24 小时通讯畅通,离开工程所在地须提前向发包人书面请假。
5.2.2 专业监理工程师请假制度
参照第 5.1.2 条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制度执行。
5.2.3 专业监理工程师缺勤违约责任
参照第 5.1.3 条总监理工程师缺勤违约责任执行。
5.2.4 擅自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违约责任
参照第 5.1.4 条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违约责任执行。
5.3 违约金缴纳方式
上述违约金,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缴纳。同时发包人就承包人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有另行追偿的权
利。
5. 监理要求
5.1 监理范围
5.1.1 本合同的监理范围: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新丰村和民建村 1.3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杭锦后旗二道桥镇坚永村和
坚胜村 2.49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93
5.2 监理依据
监理依据: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2、水利工程建设相关的技术规
程、规范;3、施工图纸及变更洽商;4、工程施工合同。
6.2 监理周期延误
监理周期延误:1、委托人原因引起的延误,委托人应当延长监理服务期限但不予增加监理报酬;2、
监理人原因引起的延误,委托人不予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并不予增加监理报酬,同时对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
由监理人承担。3、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延误,委托人不予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并不予增加监理报酬,同时施
工单位对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负全责。
8. 合同变更
8.2 合理化建议
8.2.2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为:无。
9. 合同价格与支付
9.1 合同价格
9.1.1 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划分:总价合同。监理费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最终结算合同
价为投标人的中标合同价,施工过程中不再调整。
9.2 预付款
9.2.1 预付款的额度、支付方式及抵扣方式: /
预付款的支付方式: /
预付款的抵扣方式: /
94
9.3 中期支付
9.3.1 中期支付申请所需的文件的格式及份数:中期支付申请的内容:(1)付款次数或编号;(2)截至
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3)变更金额;(4)索赔金额;(5)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
额。份数: 6 份。
9.4 费用结算
9.4.1 费用结算的份数和期限: 。
11. 违约
11.1 监理人违约
11.1.2 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违约金按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1、当监理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投标时确定的总监理工程师。
补充条款:
1、监理人员要认真履职,凡在后续检查、验收、计量、审计等发现问题,属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该
工程价款监理取费金额的 2 倍处罚;属计量不准确的,按审计审减金额监理取费金额的 1 倍处罚。
2、要求现场监理对所有的建筑隐蔽工程进行跟踪举牌验收,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竣工时需提供完整
的影像资料。若发现有一处未参与隐蔽工程的举牌验收或不能提供完整的影像资料,按该隐蔽工程价款监
理取费金额的 1 倍处罚。
3、监理人员要按相关规定对所有见证取样进行跟踪并按合同约定做好平行检测工作,见证取样每少一
次,处罚 200 元;平行检测每少一次,处罚 1000 元。
4、监理资料不能真实反映工程实际进度,每发现一处虚报或漏报工程,按该工程价款监理取费金额的
1 倍进行处罚。
5、监理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齐全、不及时,每出现一处或一次,处罚监理单位 2000 元。
6、监理人员应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互相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
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如出现上述问题,处罚监理单位 5000 元。
7、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报销消费票据,不得利用职权私自与施工单位发生任何不正当
的经济往来;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回扣,不得向施工单位介绍与
95
施工有关的工队和原材料经销商。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8、监理人员在服务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且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经济损失的 2 倍处罚,处罚金额上限不
超过监理合同额的 20%。
9、以上罚款,监理单位须按发包人要求缴纳。
11.2 委托人违约
11.2.2 委托人违约:无
12. 争议的解决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补充条款
1、按工程进度支付监理报酬。
2、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经结算审核后确定的工程结算价款的 3%。
3、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监理单位提供质量保证金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
4、质量保证金退还方法:缺陷责任期满,并处理完竣工验收遗留问题,退还质量保证金金额。
96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7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为实施 (标段名称),已
接受 (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
)对该项目监理投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
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委托人要求;
(6)监理大纲;
(7)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
4. 总监理工程师: 。
5. 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
6. 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监理工作。
7. 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
8. 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 ,实际日期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
期为准。监理服务期限为 天。
9.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10.其他: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委托人: (名称) 监理人: (名称)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签名) (签名)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98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若承包人为联合体,除责任方外,其他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也均应在本协议书上签字
并盖章位公章。
99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担保
(委托人名称)
:
鉴于 (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
)接受 (监理人名称,以
下称“监理人”
)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
可撤销地就监理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2. 担保有效期自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人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 28 日后失
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
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付。
4. 委托人和监理人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100
第二卷
101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5.1 监理要求
5.1.1 设计方面
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
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
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
5、其他相关业务。
5.1.2 采购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
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3、其他相关业务
5.1.3 施工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
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
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
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
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
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按照有关规
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
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
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
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
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
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102
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
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
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
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
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
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15、其他相关工作。
5.2 监理依据
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
2、水利工程建设相关的技术规程、规范;
3、施工图纸及变更洽商;
4、工程施工合同。
5.3 试用的规范标准
执行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5.4 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 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 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 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 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 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7.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等。
103
附件 1:杭锦后旗头道桥镇新丰村和民建村 1.3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新丰村和民建村
1.3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技术标准)
项目申报单位:杭锦后旗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二〇二六年五月
104
1 建设任务及规模1.1 建设标准及工程等级
1.1.1 田块整治工程
依据项目区地形条件和现状田块格局,本着“田成方、渠相连、路相通、满
足机械耕作”的原则,以斗农渠沟和机耕路进行划分田块,田块规格基本按实际
地形划分;以毛渠和Ⅲ型机耕路控制范围划分条田,条田长度基本为 300~600m
为主,条田宽度基本以 80~100m 为主,个别条田根据实地情况会有所加减。
本次规划对现状条状混乱田块不能满足现代化种植要求的进行大破大立,现
状条件整齐且档距满足现代化种植要求的田块保持现状。按照每个畦田平整单元
立地条件的不同,分别采取机械田面平整(推土机推土)和激光平地机平整。
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水浇地畦田内田面高差应小于±5cm,条田
内田面相对高程标准偏差宜小于 15cm。
1.1.2 灌溉与排水工程
灌溉设计标准的确定应根据灌区水土资源、作物组成、水文气象、水量、调
节程度、经济效益及国家对当地农业生产的要求等因素综合研究选定;科学规划
建设田间灌排工程,加强田间灌排工程与灌区骨干工程的衔接配套,形成从水源
到田间完整的灌排体系,配套改造和建设输配水渠道和排水沟道及渠系建筑物。
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
准》(GB50288—2018),项目区属干旱地区,考虑黄河水资源紧缺,黄灌设计保
证率采用 P=50%,地下水滴灌灌溉设计保证率采用 P=90%。
《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GB/T50600-2020)中衬砌渠道工程级别和
规模划分标准,相应工程级别为 5 级;渠道衬砌后灌溉水利用系数不低于 0.55,
渠道防渗衬砌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应不低于 20 年。
根据杭锦后旗气象局资料显示,杭锦后旗为严寒地区以及合理使用年限不低
于 20 年,衬砌渠道选定混凝土强度等级 C30,抗冻等级 F200,抗渗等级≥W6。
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30600-2022)
,农田排渍标准,旱作区在
作物对渍害敏感期间可采用 3d-4d 内将地下水埋深至田面以下 0.4m-0.6m。设计
暴雨量重现期采用 10 年-5 年,1d-3d 暴雨从作物受淹起 1d-3d 排至田面无积水。
依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2018)中灌排建筑物分级指标
105
确定各级建筑物工程等别为 5 级,桥梁设计荷载标准为农桥-Ⅱ级,建筑物设计使
用年限不低于 20 年。
微灌工程建设应按 GB/T50485 规定执行。
1.1.3 田间道路工程
田间道设计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和《公路路线设计
规范(JTGD20-2006)》的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道路通达度达到 100%,最大
坡降取 6%~8%,最小坡降以满足雨雪水排出要求为准,一般取 0.3%~0.4%。压
实度都不小于 0.91。
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与主干道路和农田基础设施相衔接,因地制宜建设
三级田间道路,桥涵配套,荷载标准满足农机需求。Ⅰ型机耕路宽 6m,全部为
砂石路面,与村村通等水泥路衔接。Ⅱ型机耕路宽 4m,部分为砂石路面,满足
错车要求。Ⅲ型机耕路宽 3.5m,素土夯实,预留下田坡道。边坡均采用 1:1。
1.2 建设任务及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主要达成以下目标:
(1)项目实施打破原有田块布局,重新规划田块布局,实现集中连片经营,
提高土地利用率,为今后的规模化经营、机械化生产打下基础。
(2)项目实施渠道混凝土防渗衬砌,配套相应建筑物后灌溉水利用系数提
高。实现水资源高效可持续利用,实现节水灌溉。
(3)项目实施打破现状道路布置,节约土地资源,提高现状道路标准,实
现所有条田循环通行,满足大型机械作业要求。
(4)通过项目实施栽植防护林可降低风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改善农田生
态系统,绿色植被覆盖率增加。
(5)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地提高耕地土壤地力水平,增加作物出苗
率,增加耕地粮食产能,平均粮食产量提高 10%~15%。
2 建设方案
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经实地踏勘,进一步考虑针对项目区地形、地貌
特点,以及充分利用现有灌溉水资源制定建设方案,确定项目建设实施田块
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与生态保护工程、
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为本次项目建设方案。
106
项目区位于杭锦后旗头道桥镇。灌溉主要采用地表黄河水结合地下水灌
溉,利用地面排沟进行排水,排沟也很好的起到排盐碱作用。项目区内渠沟
经过长期运行,已形成有一定规模且较为完善的灌排系统,正因如此,才保
证了项目区耕地不会受到较大影响。
现阶段正处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阶段,通过对项目区的实地勘察
和调查,项目区所有土地灌溉方式全部为井渠结合灌溉,部分村社生育期利
用现有渠道进行漫灌,地表水水源为从清惠分干渠来的黄河水。建设方案根
据项目区实际情况,项目区有取水许可证的机电井,本次规划采用配套滴灌
设备进行高效节水灌溉,并在现有的投资范围内对主要的渠道进行现浇混凝
土衬砌,配套渠沟建筑物,满足村社的灌溉要求。
近年来,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得到广大群众一致认可,并
开展以节水灌溉为主题的科普惠农服务,以科技培训、科普推广、科技咨询
和科技服务为切入点,
为节水灌溉项目顺利实施与管理培养出一大批懂理论、
懂业务、懂管理的科技示范户、优秀水利负责人、水利技术员等实用科技人
才。无论是项目实施过程,还是运行管理,各级政府都将提供可靠的技术保
证。
项目区实施渠灌配套工程,无论从项目区社会经济条件、各级政府和农
民认同程度、水土资源条件和经济增产潜力、基础配套,还是从建后管护模
式、技术支撑能力和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都是可行的。
2.1 田块整治工程
项目区田块依据渠道、田间道路和地形条件布置,条田布置为矩形,长
300~600m,宽 80~100m,由于受地形限制,部分条田长短不一。规划后,田块
总体布置不变。根据对项目区实际勘测,规划中对项目区内田间积土、粗楞大堰、
破旧农、毛渠、破旧生产路等进行清理调运,对“大破”田块根据破旧程度进行
田块平整,按照每个畦田平整单元立地条件的不同,分别采取机械田面平整(推
土机推土)和激光平地机平整能从而能够满足灌溉要求。
2.2 灌溉与排水工程
黄灌水源通过项目区斗农毛渠输送至田间。斗农渠依据灌溉面积结合现有渠
107
道确定断面大小,根据其他基础设施资金使用情况合理安排衬砌渠长度,毛渠根
据田块长度和灌溉面积确定毛渠型号,最后通过毛渠田口闸自流进入田间。
黄灌节水措施采用渠道衬砌的方式,渠道防渗技术是减少输水渠道透水性或
建立不透水防护层的各种技术措施。渠道防渗有利于提高渠系水分利用率的原因
主要在于四个方面:一是提高了渠道的抗冲能力;二是可减少渠道的粗糙程度,
加大水流速度,增加输水能力,一般输水的时间可缩短 30%~50%;三是可减少
渗漏对地下水的补给,有利于控制地下水位,防治盐碱化发生;四是可减少渠道
淤积,防止渠道生长杂草,节省维修费用和清淤劳力,降低灌水成本。
考虑到项目区属严寒地区、易冻胀等特点,渠道衬砌材料采用使用寿命长的
混凝土,参照近几年杭锦后旗已实施工程经验,选用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形式,
渠道衬砌级别为斗农级别。
排水沟布置与灌溉渠道采用相间布置方式,间距与灌水渠道相适应,排水沟
道级别为斗农级别。
渠系建筑物,项目区田间建筑物主要有斗渠、农渠、毛渠的各类建筑物。本
次设计的渠道建筑物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小型水闸桥涵定型设计图集》中的结构
图进行设计。根据斗渠、农渠灌溉面积、渠道流量及工程规模,建筑物设计根据
《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SL482-2011)中灌排建筑物分级指标,结
合各斗、农渠的设计流量确定各建筑物的级别为 5 级,渠系建筑物主要承载受力
部位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30,本次设计采用 C30 混凝土,其伸缩缝处应
设置便于更换的止水设施,必要时宜采用两道以上不同形式的止水设施,对于渠
系建筑物,可采取减少构筑物与基土接触面积、加大地基荷载、适应冻胀变形等
抗冻胀的结构形式。
根据水源及项目区土地情况在有水源条件的村社配套高效节水工程,利用现
状机电井配套水肥一体化工程,按照滴灌工程设计并结合实际情况,敷设地埋管
网通过出水口连接地面软袋利用滴灌带进行灌溉。
2.3 田间道路工程
道路等级按照高标准农田通则分为三级道路:Ⅰ型机耕路、Ⅱ型机耕路和Ⅲ
型机耕路。Ⅰ型机耕路要与乡、村公路等外部道路连接,道路满足农产品运输和
大型农业机械的正常通行。机耕路、田间道应配套桥涵,便于农机进出田间作业
108
和农产品运输。
Ⅰ型机耕路宽 6m,铺设 5.0m 宽 6cm 厚二级配碎石,Ⅱ型机耕路宽 4m,部分
为砂石路面,铺设 3.0m 宽 6cm 厚二级配碎石,Ⅲ型机耕路宽 3.5m,素土夯实,
预留下田坡道,边坡均采用 1:1。
2.4 农田防护林工程
1)造林设计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2)坚持工程建设与地方经济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4)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高标准施工,高质量建设的原则;
(5)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节约耕地,以水定林的原则。
2)造林设计依据
(1)
《造林技术规程》
(GB/T15776-2016)
;
(2)
《内蒙古自治区造林技术规程》
(DB/T389-2003)
;
(3)
《内蒙古自治区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DB15/T374-2023)
;
(4)
《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的通知》林生发(2022)65 号;
(5)
《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农牧局、水利局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河套
灌区高标准农田防护林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巴林草字〔2020〕10
号)
。
3)总体布局
造林当年成活率达到 90%以上,第二年成活率达到 85%以上,第三年保存率
达 85%以上。栽植时要坚持“分级、线齐、坑深、捣实、杆正、顶平”的十二字
造林方针,提高栽植质量,保证成活率。
林带布局主要布置在项目区内渠道与田间路中间,株行距 2m×2m 。
4)农田林网工程营造林设计
(1)立地条件类型
109
根据现地调查和造林地所处的位置,农田林网工程项目区立地类型为轻盐碱
化宜林渠路,土壤种类为灌於土。
(2)林种、树种确定
项目区根据适地适树的原则,主要以抗盐碱树种为主,为适宜当地气候,选
择树种为垂柳和沙林杨。
(3)造林配置模式
按照造林技术规程和造林地块的实际情况,配置模式为“渠林路”配置模式
和道路两侧。
(4)造林方式
采取人工造林,植树位置需开挖植树沟。
(5)苗木选择
根据《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DB35/T517-2004 中相关规范,选用品质优
良,植株健壮,无病虫害,根系发达,两年以上苗木,垂柳(胸径 3cm),沙林杨
(胸径 3cm)
。
造林苗木从出围起运到栽植地点必须采取保湿措施,凡等外苗,受机械损伤、
干枯、霉烂苗木不得进行造林。
(6)造林时间
造林时间:2026 年秋冬季、2027 年春季。
6)造林技术
(1)整地时间和方法
对林网布置区进行全面清理,在主干道路两侧或单侧或在渠路两侧或单侧,
开挖植树沟,植树沟宽度根据种植行数确定,植树沟深度为 50cm。到春季以及
秋冬季主要采取人工穴状整地,整地规格 50×50×50cm。
(2)造林季节与方法
春季或秋冬季进行人工植苗造林。栽植时要保持苗木立直,根系伸展充分,
填土一半后提苗踏实,最后复上虚土.栽后及时进行灌水,水渗后覆土保墒。造
林当年成活率达到 90%以上。栽植时要坚持“分级、线齐、坑深、捣实、杆正、
顶平”的十二字造林方针,提高栽植质量,保证成活率。
(3)栽植方法
110
栽植时挖好植树穴,规格 50×50×50cm,将苗木植入穴中,然后填土、踏
实、栽后及时进行浇水。
(4)抚育管理
本次造林设计苗木栽植及抚育管护三年。造林后为防止人畜破坏,确保造林
成果,应实行全面禁牧,并专人管护。抚育管护具体内容为:抚育管护期为 3 年,
3 年内:平头 1 次(栽植后及时平头)
,中耕除草 9 次(3 次/年)
,防啃(涂白)
3 次(1 次/年)
,打药 3 次(1 次/年)
,修剪 3 次(1 次/年)
,浇水 18 次(6 次/
年)
。对造林未达到成活率标准的地块及时补植,要配置专职护林员进行管护。
(5)林木防火
将该项目的护林防火工作纳入护林防火体系,项目区森林防火要有专职人员
负责,签订防火责任状,做到责任到人,奖罚分明。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
广大居民的防火意识,一旦发生森木火灾,动员一切力量积极扑灭,做到“扑早、
扑小、扑了”
,不留隐患。
(6)病虫鼠害防治工程
由于项目区森木栽植后需要一段时间缓苗,苗木在此期间抗病虫能力减弱,
易受到病害、虫害、鼠害的危害。因此,加强管理,严密监测项目区病虫鼠害数
量是保障造林成功的必要措施。病虫害防治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
针,以人工、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严格检疫制度,严禁使用带病虫的
苗木,防止病虫蔓延。加强营林措施,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林木本身抗病虫的的
能力。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天敌,保持生态平衡。必要时选用低毒、高效、低残留
的化学防治措施,以确保安全,防止感染。
(7)土质情况
项目区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在村庄及有高度要求段落选择种植经
济林,施工单位在施工前需要提前进行勘察并对土质进行检测,如若发现有不适
合林木生长的土质需及时提出问题,以便于建设单位出去采取相关应对措施。
(8)灌溉设施配套及灌溉措施
造林灌溉采用进水闸后田口闸灌溉,从就近农渠或毛渠引水。
7)管理项目养护标准
灌溉:应保证植物长势良好,决不能出现因缺水造成树木、绿地枯黄等现象。
111
每一水要求浇透,浇后要及时扶苗。
除草松土:做到常态化管理,防护林带无杂草。
修剪整形:为保证植物的造型美观,长势良好,做到主次枝分明,分布均匀,
无残病枝,萌蘖枝。灌木修剪应在花期后,做到内堂通透,疏密适度,形状美观。
修剪时不得用钝刀片,草屑随剪随清。
病虫害防治:各生产单位对各种生长期植物要仔细观察,对发生病虫害植物
或不明病害的现象要及时汇报。森防部门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对病虫害做出定性并
开始防治,对病株、病枝及时处理,对防治结果要汇报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
苗木补植:各养护单位和施工企业对管理辖区苗木补植要做到心中有数,补
植苗木要和周边苗木协调,不得有弱苗、病苗。新植树木分枝点低于 2 米的要全
部清除。严格按照设计树木品种进行种植和补植,不得随意更换。对枯死树木做
到随时补植。
防止其他损坏绿化行为。各养护单位对因施工、车辆、人为等破坏绿地的行
为,要及时通知森林公安部门或林草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春季造林鼓励村集体开
展以育代造模式,保障林木成活率,壮大村集体经济。
112
附件 2:
杭锦后旗二道桥镇坚永村和坚胜村 2.49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杭锦后旗二道桥镇坚永村和坚胜村 2.49 万
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技术标准)
项目申报单位:杭锦后旗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二〇二六年六月
1 建设任务及规模
1.1 建设标准及工程等级
1.1.1 田块整治工程
依据项目区地形条件和现状田块格局,本着“田成方、渠相连、路相通、满足机械耕作”
的原则,以斗农沟渠和机耕路进行划分田块,田块规格基本按实际地形划分;以毛渠和生产路
控制范围划分条田,条田长度基本为 300~800m 为主,条田宽度控制在 100m 左右,个别条田
根据实地情况会有所加减。
本次规划对现状条状混乱田块不能满足现代化种植要求的进行大破大立,现状条件整齐且
档距满足现代化种植要求的田块保持现状。按照每个畦田平整单元立地条件的不同,分别采取
机械田面平整(推土机推土)和激光平地机平整。
按《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水浇地畦田内田面高差应不超过±10cm。设计耕作田块田面坡
降不大于 1/1000。
1.1.2 灌溉与排水工程
项目区属干旱、半干旱地区,依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考虑黄河水资源紧缺,
灌溉保证率取 P=50%。
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 10 年~5 年,1d
~3d 暴雨从作物收淹起 1d~3d 排至田面无积水。本次设计排沟级别为 5 级。
依据《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GB/T50600-2020 中衬砌渠道工程级别划分标准,相
应防渗等级不低于 W6,混凝土强度标号为 C30,抗冻等级不小于 F200,抗渗等级不小于 W6,
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 20 年;依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2018)中灌排建筑
物分级指标确定各级建筑物工程等别为 5 等,桥梁设计荷载标准为农桥-Ⅱ级。
1.1.3 田间道路工程
田 间 道 设 计 参 照 《 公 路 工 程 技 术 标 准 ( JTGB01-2003 ) 》 和 《 公 路 路 线 设 计 规 范 (
JTGD20-2006)》的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路堤采用调配外运土,填方路基须分层填筑压实,
每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排水良好,填料应不含有机质、黏土块、杂草和其他有害物质。路
堤填筑应宜采用横断面全宽水平分层填筑,分层压实,每层填土松铺厚度不大于 30cm。压实
度都不小于 0.91。
1.1.4 农田防护工程
为了降低风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改善农田生态系统,本次规划主要在斗农渠两侧或单侧
- 114 -
规划布置农田防护林工程。考虑到当地风害情况及树木遮光问题,在征求当地村民意见的基础
上,经过与乡镇、村社对接后决定在项目区斗农渠两侧或单侧栽植。农田防护林成活率应达到
90%以上,三年后林木保存率应达到 85%以上。
1.2 建设任务及目标
杭锦后旗二道桥镇坚永村和坚胜村 2.49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实施
主要达成以下目标:
(1)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节水灌溉。项目实施引黄滴灌工程,配套相应设备后,
将极大节约引黄水量,实现水资源高效可持续利用。
(2)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打破原有田块布局,重新规划田块布局,实现集中连片经营,
提高土地利用率,为今后的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机械化生产打下基础。
(3)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的提高耕地土壤地力水平,增加作物出苗率,增加耕地
粮食产能。
(4)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使得项目区耕地质量一定程度提升,土壤 pH 值逐步降低,土
壤含盐量逐步降低,土壤的有机质含量逐步提高。
(5)管理要求内容,项目建设前要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手续,依托高标准农田
建设的沟、渠、路、蓄水池等配套基础设施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建设前需办理相关手续。
高标准农田建成后, 应按照 GB/T21010 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相关规定,以实际现状进行地类认
定与变更, 完善有关手续。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高标项目竣工验收后,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将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自然
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并由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更新永久
基本农田数据库;同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
测监管平台管理进行信息共享。
2 建设方案
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经实地踏勘,进一步考虑针对项目区地形、地貌特点,以及充分利
用现有灌溉水资源制定建设方案,确定项目建设实施土地平整、渠道衬砌新建及整治、沟道新
建及整治、道路新建及整治、农田防护林与生态保护、农田地力提升等为本次项目建设方案。
(1)土地平整方案
实现田面平整,使耕作田块应实现田面平整,农田土地厚度应达到 25cm 以上。项目区的
土地平整工程量采用方格网法进行计算,方格边长为 20m,根据地形图上的测量高程,用插值
- 115 -
法确定方格角点自然地面高程。
项目区由于实行的“大破大立”原则,便采取田块内平整的方案,即以完整的田间沟畦控
制范围为土地平整单元,即毛渠田间路为一个单元,在单元内展开土地平整,通过土地平整工
程建设,做到田块规整,耕作田块应实现田面平整。
(2)渠沟路布置方案
项目区灌溉渠道以田间斗、农渠和斗、农沟为主,其布置遵从以下原则:
a.充分利用地形条件,将各级灌水渠道布置在较高位置,排水沟道布置在较低位置,全部
实现自流灌排;
b.渠系布置尽可能避开低洼地段,注意减少与沟道、道路等的交叉,尽量利用已有渠道,
降低工程费用;
c.新建渠道线路布置要力求经济合理,尽可能做到渠线短、直,土石方量小和占地少,要
利于提高项目区土地利用系数,便于工程维修养护和用水管理;
d.适应机械化的要求,斗、农渠力求规整顺直,各斗、农渠的控制面积尽可能大致相等;
e.沟道线路布置要合理,尽可能实现项目区排水全覆盖,保证排水有出路。
f.渠道、沟道、道路、林带等结合布置,以便于机械作业、田间运输和管理养护。
在田间渠系规划布置中还要考虑田间道路及林带的布置。田间道路规划应沿地块边缘或沿
渠道布置,尽可能减少交叉建筑物,便于机械化作业和农事活动的进行:林带布置在道路两侧,
达到防风、护路、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3)渠道衬砌型式
渠道防渗技术是减少输水渠道透水性或建立不透水防护层的各种技术措施。渠道防渗有利
于提高渠系水分利用率的原因主要在于四个方面:一是提高了渠道的抗冲能力;二是可减少渠
道的粗糙程度,加大水流速度,增加输水能力;三是可减少渗漏,有利于控制地下水位,防治
盐碱化发生;四是防止渠道生长杂草,节省维修费用和疏浚劳力,降低灌水成本。
根据河套灌区内已实施项目所使用的材料进行对比分析,考虑到项目区属严寒地区、易冻
胀等特点,混凝土衬砌是当今渠道衬砌的主要形式。渠道衬砌材料采用使用寿命长的混凝土。
本次衬砌渠道采用弧底梯形和梯形两种断面形式。考虑到渠道运行管理方面,将渠道采用现浇
砼衬砌。现浇砼衬砌施工整体性强,考虑到现状部分渠道存在林带,且生长较好,为保证现状
林网不被破坏,渠道衬砌采用模袋混凝土衬砌结构,施工方便,受限程度小。
(4)排水工程
项目区内主要通过毛沟直接排入到项目区内的斗、农沟,再汇入到支沟、分干沟。本次设
- 116 -
计对现有斗、农、毛沟进行清淤,对缺少排沟的区域进行新建排沟。
(5)田间道路工程方案
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即在充分利用现有道路的基础上进行规划田间作业道路。不破坏现有
的道路系统,工程量小,节约投资,切合实际。
(6)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方案
农田防护林工程布置需满足:一是林带间距要满足要求,主副林带垂直,形成闭合的网格。
农田防护林,林随路走、林随渠行,主林带间距不大于 300~500
m,副林带间距控制在主林带
间距的 2~3 倍,主林带与害风方向垂直(河套灌区主要以西风、西北风为主),副林带与主
林带方向垂直。实现农田防护林带垂直、林网闭合、农田防护面积≥90%的标准;二是推广渠
林路模式解决胁地问题;三是要求森林覆盖率至少达到 4%;四是适地适树,提倡营造混交林,
增强林木的抗逆性。
(7)地力提升方案
地力提升主要为盐碱耕地治理,工程措施有配套排沟,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农民自主通过化
学措施、物理措施等,如增施附属农家肥,掺沙降容。结合水利措施,构建盐碱地生态修复系
统。
通过以上综合治理措施,中度盐碱地可以逐步恢复生产力,实现可持续利用。治理过程中
需要长期坚持和科学管理,以确保改良效果的稳定性。
2.1 田块整治工程
项目区田块依据渠道、田间道路和地形条件布置,条田布置为矩形,长 300~800m,宽 100m
左右,由于受地形限制,部分条田长短不一。规划后,采用推土机平整土地配合激光平地。本
次设计对项目区耕地进行了田块划分,田块界限按照农渠灌域进行划分。依据《高标准农田建
设通则》(GB/T30600-2022)的要求,平整后耕作田块内实现田面平整。
2.2 灌溉与排水工程
黄灌区水源为为杨家河干渠,经过由机西支渠、三南支渠及规划后农渠输送水源,再通过
毛渠输送至田间。斗农渠依据灌溉面积结合现有渠道确定断面大小,根据其他基础设施资金使
用情况合理安排衬砌渠长度,毛渠根据田块长度和灌溉面积确定毛渠分为 3 种型号,即毛渠Ⅰ
型、毛渠Ⅱ型、毛渠Ⅲ型,最后通过毛渠田口闸自流进入田间。
黄灌区节水措施采用渠道衬砌的方式,渠道防渗技术是减少输水渠道透水性或建立不透水
- 117 -
防护层的各种技术措施。渠道防渗有利于提高渠系水分利用率的原因主要在于四个方面:一是
提高了渠道的抗冲能力;二是可减少渠道的粗糙程度,加大水流速度,增加输水能力,一般输
水的时间可缩短 30%~50%;三是可减少渗漏对地下水的补给,有利于控制地下水位,防治盐
碱化发生;四是可减少渠道淤积,防止渠道生长杂草,节省维修费用和清淤劳力,降低灌水成
本。
考虑到项目区属严寒地区、易冻胀等特点,渠道衬砌材料采用使用寿命长的混凝土,参照
近几年杭锦后旗已实施工程经验,选用 C30 现浇混凝土衬砌形式,渠道衬砌级别为斗农级别。
排水沟布置与灌溉渠道采用相邻布置方式,间距与灌水渠道相适应,排水沟道级别为斗农
毛级别。
渠系建筑物,项目区田间建筑物主要有斗渠、农渠、毛渠的各类建筑物。根据斗渠、农渠
灌溉面积、渠道流量及工程规模,建筑物设计根据《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
(SL482-2011)中灌排建筑物分级指标,结合各斗、农渠的设计流量确定各建筑物的级别为 5
级,渠系建筑物主要承载受力部位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5,本次设计采用 C30 混凝土,
抗冻等级为 F200,抗渗等级为 W6。
2.3 田间道路工程
道路等级按照高标准农田通则分为Ⅰ型、Ⅱ型、Ⅲ型机耕路和生产路。其中Ⅰ型机耕路主
要为农产品及货物运输,连接公路、Ⅱ型机耕路和村庄,Ⅰ型机耕路路面宽度 6m,底宽 7m,
路面高度 0.5m;路面铺 6cm 厚碎石,宽度 5m。Ⅱ型机耕路主要为机械向田间转移及为机械加
油、加水、加种、种植作业和收获农作物等生产操作过程服务,主要分布在斗农渠单侧或两侧,Ⅱ
型机耕路面宽度 4m,底宽 5m,路面高度 0.4m。Ⅲ型机耕路路面宽 3.5m,底宽 4.1m,路面高
度 0.3m。能满足农用机械的通行和人工田间作业与管理的需要,回填土压实度不低于 0.91。
生产路一般位于毛沟两侧,与田间道垂直分布。生产路为人畜下田作业和收获农作物服务,路
面设计为素土路面,素土夯实路基,毛沟两侧生产路路面宽度 3m,底宽 3.6m,路面高度
0.3m,能满足小型农用机械的通行和人工田间作业与管理的需要,回填土压实度不低于 0.91。
2.4 农田防护林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林带的株行距应满足所选树种的生长特性及防风要求,选择适合项目区自然条件,耐旱、
耐寒、耐盐、耐碱,抗风力强,生长迅速,抗病虫害能力强的新疆杨树、国槐和垂柳。
防护林在斗农渠及油路两侧或单侧布设,植树沟宽度为 3m,防护林株行距 2×2m。
- 118 -
防风林栽植选择在衬砌斗农渠单侧或双侧,按照“渠林路”模式布置,尽量在防风的同时
不妨碍作物生长。防护林栽植胸径不小于 3cm,栽植坑规格 50cm×50cm×50cm,株行距为 2m×
2m。种树前选择表现良好的乡土树种中健壮的苗木,要有“两证一签”,林木当年成活率宜达
到 90%以上,三年后保存率宜达到 85%以上。
2.5 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盐碱地治理方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大破大立”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基础,对原有
不合理渠沟路进行重新规划布局,结合当地立地条件,特别注重田间排水工程规划设计,打通
田间排水通道,从根本上解决土壤返盐问题,建立起良好的灌水洗盐、排水控盐系统。采取利
用现有耕地质量“三普”数据,结合当地土壤返盐严重、农作物生长等不同时期遥感影像,项
目区群众耕地质量调查等方法,确定盐碱化耕地位置、盐碱成分、盐碱程度等,科学合理制定
治理措施。
盐碱地治理方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较一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土壤改良、灌溉系统和
管理上要求更高,投资成本也更大,主要增加了“一灌一排”的田间灌排配套工程治理措施治
理盐碱化耕地。
排水降盐:修建排水沟或暗管,降低地下水位,防止盐分随毛细作用上升。
灌溉洗盐:利用淡水灌溉,溶解土壤表层盐分并排走,适用于有充足水源的地区。
节水灌溉:采用滴灌、喷灌等技术,减少深层渗漏,避免盐分积累。
深耕松土:深耕 20-30cm,打破土壤板结层,增强透水性和透气性,促进盐分淋洗。
平整土地:确保灌溉均匀,避免局部积盐。
全部按照“一灌一排”的布局,实现灌排配套,强化水利工程排盐降碱。在疏浚已建成斗
农级排水体系的基础上,大规模建设田间排水工程,整区域完善田间排水网络,畅通排水体系
,淋洗和排除土壤中的盐分,控制地下水位,是治理盐碱地的根本途径。
3 工程设计
3.1 田块整治工程设计
3.1.1 田块设计
3.1.1.1 田块设计
条田是末级固定渠与生产路之间控制的土地,也是实施农业机械化操作基本单元。因此条
田设计的规格,第一要使农业机械发挥较高的运行效率,有利于机械耕作,第二要满足末级渠
- 119 -
道的长度和间距要求,条田内划分畦田,从而有利于灌水畦田的布置,同时还要方便灌溉要求
,使条田在短时间内灌水完毕且土壤干湿基本一致,以便及时进行机械耕种。
条田的尺寸直接影响农业机械化和灌溉效率。条田太短,生产效率降低;条田长度长,生
产效率高,但无效渗漏多,灌溉效率低。参照内蒙农大曾对不同型号拖拉机作业效率试验资料
,结合项目区内末级渠道长度及渠路间距分析确定:项目区条田长度为 300~800m,宽度 100m
左右。
按照斗农渠和主要道路以及地形条件划分田块,本项目共划分为 16 个田块。
3.1.1.2 畦田规格
1)畦田是在条田内所设的灌水地块,用田埂围成的基本单元,一般为矩形。一般畦田长
宽为 100×20m 左右,本次设计畦田标准为 3 亩 1 畦。
2)田埂
田埂以不妨碍机械操作,以保证不跑水,不串田为原则。田埂按照 3 亩布置一道, 田埂
断面为梯形断面,断面尺寸为底宽 0.6m,顶宽 0.3m,高 0.3m。
3.1.2 田块平整标准
土地平整工程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进行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田
水利、道路等基本建设实施的基础,以便于机械化耕作,发挥机械效率提高机耕质量,灌水均
匀方便,利于压盐、排水、改良土壤等,满足作物高产稳产对水分及土质的需求。具体标准如
下:
a) 平整后的田块内田面坡降应不大于 1/1000。
b) 平整后的田面坡度应满足灌水要求。在条田地块内,田面纵向坡度应尽量与自然地面
坡度一致,田面横坡方向应顺着耕作方向和灌水方向,以减少平整土地方量。
c) 平整工作量最小。在每个灌溉单元内平整,要求移高填低,就近挖填方平衡;运距最短
,工效最高。
d) 平整后的土地应保持一定的肥力。为此平整土地时应尽量保留表土,生士上保持有
20~30 cm 厚的熟土层,填方处填厚超过 50cm 时,必须使熟土上翻,生土上保持有 20~30 cm
厚的熟土层。
e) 平整土地应以长远为目标,以当前为基础,确保当年平整,当年受益。为此要妥善安
排当年农业生产计划,以不影响当年产量。
根据实测 1:5000 地形数据,按照实施后田块分别选取典型灌溉单元,采用 20m×20m 的方
格网法进行填挖平衡平整计算,本项目共划定 16 个田块,本项目 16 个田块平整面积共 24928
- 120 -
亩,通过以上田块的平整工程量计算项目区所有田块平整工程量 616463m3。
3.1.3 田间积土
根据实地勘测,按实际测量的土堆面积和高度借助软件 CASS 采用三角网法计算积土土方
量,平场高程以积土周围现状地面高程平均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本项目田间积土共计
13741m3,由于项目区内缺土,积土优先用于渠路建设,参与了土方调配。
3.1.4 废弃沟渠路
根据土方开挖和回填计算后的结果确定为借土或弃土。按照项目区土方量总体平衡原则,
首先在相邻田块之间进行土方调配,为了节约投资不考虑远距离调运,平衡后余土的田块内土
方量相对较小的渠路直接平整,缺土的田块在相应条田内就地平整取土,本项目共废弃农渠 29
条 , 长 度 为 25.880km ; 废 弃 毛 渠 870 条 , 长 度 为 226.639km ; 废 弃 农 沟 3 条 , 长 度 为
3.448km;废弃毛沟 134 条,长度为 49.313km;废弃机耕路 34 条,长度为 27.858km;废弃生
产路 728 条,长度为 195.4km;回填土应剥离含有冻土、草皮土、淤泥、树根、垃圾和腐朽物
质的土。
3.1.5 田间活立木砍伐、树桩清运
田间毛渠两侧砍伐树后留有树桩未清理,由于本次设计为大破大立,原有树桩实施后位于
田间内必须清理,根据现状调查数据,按田块统计活立木和胸径 20cm 以上的树桩,树桩清理
2783 株。
3.1.6 土地翻耕
运用大型机械对项目区耕地进行土地翻耕,机械翻耕深度在 35cm 以上,打破犁底层,增
加耕层厚度,改善土壤结构,土壤的蓄水、保墒、抗旱、排涝能力增强,增产效果明显,对盐
碱地改良有一定的效果。本次对项目区内所有耕地翻耕 24928 亩,本工程由以工代赈完成。
3.2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
3.2.1 水源工程设计
灌溉用水是根据每年的用水计划,由河套灌区水利服务中心进行调水配水,可以满足项目
区引水要求,水资源是有保证的。项目区供水在杨家河干渠,经过由机西支渠、三南支渠及规
划后农渠等输送水源,连续多年能满足项目区灌溉用水。实施后净灌溉面积 24928 亩。
3.2.2 输配水工程设计
3.2.2.1 输配水方式
为便于管理、缩短输水时间、提高灌水效率及满足灌溉要求,依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
- 121 -
标准》GB50288—2018,结合项目区渠道现状运行情况,本次设计斗、农渠均采用轮灌的灌溉
方式。
3.2.2.2 灌溉水利用系数
依据前文所述的灌溉制度和建设标准及节水措施,并考虑项目区内渠道级别组成,工程实
施后项目区内的渠系水利用系数为 0.782,灌溉水利用系数为 0.665。
3.2.2.3 毛渠设计
根据毛渠长度及灌溉面积毛渠分为三种型号,即毛渠Ⅰ型、毛渠Ⅱ型、毛渠Ⅲ型,设计毛
渠为土渠,内边坡为 1:1,外边破 1:0.75,堤顶宽度 0.7m,地面以下开挖深度 20cm,地面以
上高度 0.6~0.8m,根据典型计算,毛渠Ⅰ型长度小于 400m 灌溉面积控制 120 亩以下,毛渠Ⅱ
型长度 400~800m 灌溉面积控制在 120~240 亩、毛渠Ⅲ型长度大于 800m 灌溉面积控制在 240
亩以上。以渠路相间或渠沟相间的形式布置,间距 100m 左右。
本项目区共建设毛渠 262 条 115697m。土方回填压实度不小于 0.91。
3.2.2.4 渠道流量的确定及断面设计
(1)渠道流量的确定
项 目 区 的 渠 道 采 用 轮 灌 , 所 以 渠 道 流 量 根 据 《 灌 溉 与 排 水 工 程 设 计 标 准 》
(GB50288-2018)的计算公式计算:
式中: n
Q ——轮灌渠道的设计流量 m³/s;
N ——该渠道轮灌组数;
n
q ——灌水率(m³/s·万亩);
n
A ——该渠道轮灌组的平均灌溉面积,亩;
n
——该轮灌渠道至田间的灌溉水利用系数。
本次设计对项目区的斗渠和农渠两个级别渠道进行衬砌,均采用轮灌的灌溉制度。结合当
地的灌溉管理运行经验,同时考虑渠道现状的过流能力,故以秋浇面积来确定设计流量。
(2)渠道纵、横断面设计
1)水位选定
各级灌溉渠道的进口水位推算,根据灌区面积上控制的高程自下而上逐级推算,并考虑节
制闸过闸水头损失反复调整后比较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 122 -
式中:Hx——渠道对上级渠道要求水位,m;
Ao——渠道灌溉范围内的地面参考点高程,m;
L——各级渠道的长度,m;
i——各级渠道比降;
φ——水流通过渠系建筑物的水头损失,m;φ=0.03~0.20 m。
b 渠道纵坡确定
渠道比降根据地面比降,考虑下级渠道对上级渠道的水位要求,对有交叉建筑物的渠道充
分考虑交叉建筑物对渠道的制约条件,反复调整比降进行设计,渠道纵坡根据实测渠道纵断面
图沿线地面比降及现有渠道运行比降,并使选定比降应满足渠道流速不冲不淤的要求,渠道综
合分析选定斗农渠比降在 1/3000~1/5000 之间。
3)横断面设计
①计算公式
采用明渠均匀流计算公式:
式中:Q——渠道设计流量,m³/s;
A——渠道过水断面面积,m2;
C——谢才系数,一般采用公式
进行计算;
R——水力半径,m,R=ω/χ;
i——渠道湿周长,m;
n——渠床糙率。
②断面形式
渠道断面结构采用梯形断面结构形式。
③糙率选定
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现浇混凝土全断面护砌,混凝土强
度标号为 C30,抗冻等级为 F200,抗渗等级为 W6。衬砌渠道糙率取值,模袋衬砌取值 0.02,
现浇渠道衬砌取值 0.015。
④边坡确定
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及《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 123 -
GB/T50600-2020)中的最小边坡系数确定的规定和渠道现状水力断面的实际情况。现浇混凝土
砌筑的渠道断面内边坡选 1:1,土渠断面内边坡选 1:1。外边坡均选 1:1,具体见设计图。
⑤渠道超高及堤顶宽
衬砌渠道超高是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有关要求,考虑到渠
道的工程级别及其运行特点。本次设计渠道超高取 0.25m~0.35m,堤顶宽取 1.2m~1.45m。
3)不冲不淤流速
为保证渠底边坡不受水力破坏,同时满足渠道不会因泥沙淤积导致水流不顺畅,平均流速
应满足以下条件:V 不淤<Vcd<V 不冲。
a 不冲流速
本次设计渠道的不冲流速是指水流通过渠道时,在渠床不致被冲刷损坏,损坏的情况下,
断面平均流速的上限值。根据《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GB/T 50600 一 2020),查表
得知:土渠允许不冲流速粘土粉土最大值为 0.7m/s,项目区土质渠道最大流速为 0.46m/s;现
浇混凝土渠道允许不冲流速最大值为 8m/s。本次设计衬砌渠道最大流速小于 2m/s,所以设计
渠道均满足上述不冲流速要求。
b 不淤流速
渠道水流的挟沙能力随其流速的减小而降低,在挟有一定含沙量的渠道水流中,水流的挟
沙能力若刚能挟运这一定量的泥沙而不致发生淤积,这时的断面平均流速就称为渠道的不淤流
速。根据经验公式:
Vcd=C0Q0.5
式中:Vcd—渠道不於流速,m/s;
C0—不於流速系数,按下表取值,Q<5m3/s 时取 0.4;
Q—渠道流量的设计值,m³/s。
根据上述计算,各渠道流速符合不冲不淤流速要求。
(4)渠道土方填筑要求
土方填筑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渠道填筑及开挖务必达到坚实、稳定、平衡和尺寸准
确要求。
渠道开挖时,要按渠道设计断面尺寸,应尺寸准确,平整密实,不得多挖,亦不能少挖。
渠道填筑前应清除填筑范围以内的草皮,树根等杂物,刨松表面、适当洒水湿润,然后摊铺选
定的土料,分层压实。土方填筑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渠道土方回填压实度达到 0.91。
3.2.2.5 渠道防渗衬砌结构设计
- 124 -
本次工程设计渠道断面均为宽浅式梯形断面,渠道采用现浇单层钢丝网混凝土与保温一体
化+全断面土工膜防渗衬砌结构型式结构形式。
1.现浇渠道防渗衬砌:
1)防渗结构
根据工程所处环境气候分区,该项目区属于严寒区,按照《渠道防渗工程技术标准》(
GB/T50600-2020)中规定,现浇混凝土采用 10cm 厚,混凝土强度标号均为 C30,抗冻等级不
小于 F200,抗渗等级不小于 W6。现浇混凝土下铺设 5cm/6cm 厚保温板,保温板选用密度为
30kg/m³的聚苯乙烯泡沫板(XPS-X200),力学性能应符合规范指标要求。
渠道采用全断面铺设 150g/0.5mm/150g 厚二布一膜的结构,二布一膜设置在保温板下,堤
顶外再水平向渠道外侧延伸 20cm。
现浇衬砌渠道钢丝网片全部采用φ4@100×100,置于现浇混凝土上层,10cm 厚现浇钢丝
网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为 3cm.。渠道顶部设置 0.25m 宽现浇钢丝网片混凝土封顶,与坡面现浇
为整体,每隔 4m 分缝,填缝材料与坡面相同。渠道设置横缝,顺水流方向每隔 4m 分缝,缝宽
为 2.5cm,缝内采用下部填 7.5cm 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板、上部灌入 2.5cm 厚双组份聚硫密封
胶封盖的止水结构。渠堤两岸的交通要求根据项目区道路规划进行布设。
二布一膜性能指标及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土工合成材料 聚乙烯土工膜》(GB/T
17643)的规定。
二布一膜连接方式焊接采用 ZPR-210V 型热熔焊法施工、拼接包括土工布的缝接、素膜的
焊接,土工布采用缝纫机缝合拼接。
钢丝网片的性能应满足《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GB/T50600—2020)的要求;机
编钢丝网的钢丝、钢丝网尺寸及偏差、镀层、网面的力学和耐久性、钢丝均应符合《工程机编
钢丝网用钢丝》(YB/T4221)、《工程用机编钢丝网及组合体》(YB/T4190)的规定,技术性
能详见下表。
机编钢丝网网孔尺寸及允许偏差表
网孔型号
网孔尺寸(mm)
网孔尺寸偏差(mm)
钢丝直径(mm)
结构形式
-4
M10
100
+4
4.4
网片
钢丝网片宜采用整片安装,如需搭接在搭接长度范围内每张网片的横向钢筋不应少于 2 根
,两张网片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50mm,且不应小于一个网格加 50mm,搭接长度应取两张网片
最外侧横向钢筋间的距离。钢丝网片采用马镫固定。
- 125 -
2)伸缩缝间距及填缝材料
衬砌渠道现浇钢丝网片混凝土护坡、护底每隔 4m 设一道横缝。伸缩缝宽均为 2.5cm,10cm
厚砼缝内下部填 7.5cm 高压聚乙烯闭孔板、上部采用 2.5cm 厚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封盖。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聚硫建筑密封胶》(JC/T 483)的规定,力学性
能见下表。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物理力学性能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技术指标要求
1
密度
g/cm3
1.6
2
流动性
下垂度(N 型)
mm
≤3
3
表干时间
h
≤24
4
试用期
h
≥2
5
弹性恢复率
%
≥70
23°C
MPa
≤0.4
6
拉伸模量
-20°C
MPa
≤0.6
7
定伸粘结性
无破坏
8
浸水后定伸粘结性
无破坏
9
冷拉-热压后粘结性
无破坏
10
质量损失率
≤5%
3) 衬砌渠道顶部设计
现浇渠道护砌顶部设置 0.25m 宽现浇钢丝网片混凝土封顶,与坡面现浇为整体。封顶每隔
4m 分缝,填缝材料与坡面相同。
4)渠道防渗工程防冻胀设计
结合灌区多年已建工程的管理运行经验,渠系衬砌工程采用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的防冻胀
形式。
参考河套灌区已实施防渗衬砌工程多年来的运行情况,结合工程投资,本次工程现浇衬砌
渠道混凝土下铺设 5cm 厚保温板。
保温板均采用绝热用聚苯乙烯泡沫板(XPS),质量标准《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XPS)》(GB/T10801.2-2018),保温板类型为 SL 型,连接方式为搭接,供货商在进行保温板
生产加工时应预留 3.0cm~5.0cm 的搭接长度。
其物理力学性能见下表。
聚苯乙烯保温板物理力学性能
- 126 -
密度
(kg/m3)
体积吸水率
体积吸水率
(300 次冻融循环后)
压缩强度
(压缩 10%)
(KPa)
尺寸稳定性
70℃±2℃(48h)
(%)
导热系数
[W/(m.K)]
30
<1.5%
<3%
≥200
≤1.5
≤0.03
5)马镫钢筋设计
马镫选用 13cm 长、3cm 宽,1.5mm 厚钢板制成。顶部 2cm×3cm,中部 5cm×3cm,底部 5cm
×3cm,顶部与钢丝网片经纬线交叉处焊接,每平米 5 个均匀布设。
3.2.2.6 整治渠道工程设计
根据项目区渠道现状运行情况和渠道的灌溉方式,本着满足现状灌溉要求,并考虑到渠道
现状灌溉引水流量、控制灌溉面积与灌溉制度,确定本次设计整治渠道的设计流量。渠道纵坡
根据实测渠道纵断面图沿线地面比降及现有渠道运行比降,并且满足渠道不冲不淤流速综合分
析确定为 1/3000~1/5000 之间。
渠道水位推算主要是在保证达到现状运行水位(现状渠道运行水位能够满足灌溉要求)的
基础上,根据上级渠道水位进行下级渠道的推算。渠道断面采用梯形断面。新建毛渠断面设计
均为土渠,按梯形断面设计。
农渠分为两种梯形断面,根据灌溉面积确定渠道设计开口,采用开口 2.8m 梯形断面和开
口 3.2m 梯形断面,沿程无需变断面。
- 127 -
毛渠分为三种梯形断面,毛渠渠道长度小于 400m(灌溉面积≤120 亩)时,渠道横断面采
用开口 2.1m 断面形式,沿程无需变断面。口闸和节制闸均采用 0.5×0.7m 一字板形式铸铁闸
门,配套Φ60 型圆涵桥。
毛渠渠道长度在 400~800m(120 亩<灌溉面积≤240 亩)时,渠道横断面采用开口 2.3m
断面形式,沿程无需变断面。口闸和节制闸均采用 0.5×0.7m 一字板形式铸铁闸门,配套Φ60
型圆涵桥。
毛渠渠道长度大于 800m(灌溉面积>240 亩)时,渠道横断面采用开口 2.6m 断面形式,
沿程无需变断面。口闸采用 0.6×0.8m 一字板形式铸铁闸门,节制闸采用 0.6×0.8m 或 0.5×
0.7m 一字板形式铸铁闸门,配套Φ80 或Φ60 型圆涵桥。
本次设计根据当地的现状情况及农民合理要求进行规划,实行大破大立,并对项目区内毛
渠进行整治。
新建、改建农渠结构断面图
- 128 -
新建、改建毛渠结构断面图
3.2.3 排水工程设计
本次对项目区内斗农毛沟进行排水工程设计,共新建斗农沟 8.682km,改建斗农沟
20.466km,新建毛沟 54.138km。
3.2.3.1 排水沟间距、沟深确定
排水沟布置与灌溉渠道采用相间布置方式,间距与灌水渠道相适应。沟深的确定根据《灌
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中规定,下一级沟道的设计水位宜高于上一级沟道
0.2m,并考虑满足斗、农、毛沟的水位衔接来确定。
3.2.3.2 纵横断面设计
(1)设计原则
排水沟纵横断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应保证设计排水能力。
- 129 -
②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地下水位应控制在 1.5m;
③排水沟分段处以及重要建筑物上、下游水面应平顺衔接,下一级沟道的设计水位宜高于
上一级沟道 0.2m;
④占地少、工程量小;
⑤施工、管理方便。
⑥排水沟沟底比降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质条件,上、下级沟道的水位衔接,不冲不淤要求
,以及承泄区水位变化情况等确定,并宜于沟道沿线地面坡度接近。
(2)水位确定
①原则:
参照《黄河内蒙古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报告》(修订本)(内蒙古自治区水
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2000 年 2 月)及现行运行指标确定各沟道的运行指标。并征求管理单位的
意见,结合现有渠道实际运行控制指标,本着满足现状排水要求,近期与长远规划相结合的原
则,分析确定了各级排水沟道的设计水位。
②水位推算
各级排水沟道的出口水位推算,根据项目区面积上控制的高程自上而下逐级推算,并考虑
沿程水头损失和各种建筑物的局部水头损失反复调整后比较确定,既不能低于下级排水沟道而
形成积水,又不可高于上级排水渠道造成不能最大限度的排水。
(3)纵横断面设计公式
采用平均排除法计算,计算公式:Q=q×F
式中:Q—排水沟流量(m3/s);
q—排水模数,参照《内蒙古河套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解放闸灌域排
水模数为 0.177~0.238,本次设计取 0.23(m3/s·万亩);
F—控制面积。
(4)断面型式
本次设计的斗农毛沟断面形式均采用梯形断面。
(5)设计参数的选取
①糙率
依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糙率的选取根据沟道的土质、设计
措施、施工质量、维修养护条件和过水流量等因素,选取糙率为 0.025。
②边坡系数
- 130 -
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及沟道所处地形、沿线土壤质地及现
有沟道边坡情况。拟定排水斗、农沟边坡系数均为 1.5~2.0、毛沟边坡系数为 1.5。
③沟道堤顶宽
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考虑工程级别及运行特点,毛沟两
侧为 3m 宽生产路,斗农沟两侧为 4~6m 宽机耕路,将挖出的土方就近调运至新建工程位置。
④纵坡
沟道纵坡根据实测排水沟道纵断面图沿线地面比降及现有排水沟道运行比降,并且满足排
水沟道排水顺畅分析选定,本次纵坡选 1/3000~1/5000 之间。
沟道标准断面图
3.2.4 建筑物工程设计
3.2.4.1 渠道建筑物设计
(1)渠系建筑物布置
灌溉渠系建筑物布置,应满足渠系输水、分水、联结及交通等要求,以保证渠系正常运行
。其位置和形式,应结合渠系总体布置,并考虑地形、地质、建筑材料及施工管理运用等条件
选定,具体详见规划图。
排沟建筑物布置,应满足排水及交通等要求,以保证灌溉排水正常运行。其位置和形式,
应结合项目区总体布置,并考虑地形、地质、建筑材料及施工管理运用等条件选定,具体详见
规划图。
项目区田间建筑物工程包括:斗农渠进水闸、进水闸带涵、节制闸、毛渠进水闸、排沟桥
、交叉涵洞等渠沟建筑物。尽量保留现状可利用建筑物,对于影响渠、沟、路布设和现状损坏
- 131 -
较为严重且不能正常使用或使用过程中存在隐患的,全部进行拆除重建。具体布置详见附图“
杭锦后旗二道桥镇坚永村和坚胜村 2.49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图”。
(2)建筑物设计标准
项目区田间建筑物主要有斗渠、农渠、毛渠的各类建筑物。根据斗渠、农渠灌溉面积、渠
道流量及工程规模,建筑物设计根据《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SL 482-2011)中
灌溉建筑物分级指标,结合各斗、农渠的流量确定各建筑物的工程级别为 5 级,桥梁设计荷载
为农桥Ⅱ级,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 20 年。
基本资料:
①地基土壤
项目区内成土母质主要是黄河冲积沙积物。土壤以草甸灌淤土、盐土和风沙土组成并插花
分布。项目区内建筑物地基土壤为砂壤土,满足小型建筑物对地基土壤承载力的要求。本次设
计建筑物压实度标准不小于 0.91。
②地震烈度
河套灌区属华北地震区,阴山~燕山地震亚区,河套断陷地震活动带。根据《中国地震动
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项目区所在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2g,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
特征周期为 0.3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③地下水位及冻土深
项目区内降水量少、蒸发量大,而灌溉水主要是以黄河水为补给源。地下水埋深封冻前为
1.0~1.2m,土壤冻土深度为冻深分布为 1.2~1.4m 左。
(3)进水闸设计
1)进水闸带涵管桥
进口翼墙铺盖部位为 C30 钢筋混凝土结构,下部为 C15 混凝土垫层和砂砾料垫层,两侧为
八字钢筋混凝土翼墙,与一字板现浇为整体;闸室段采用 C30 钢筋混凝土一字板;闸门与涵管
衔接出用钢筋砼封包,与进口斜槽和一字板现浇为整体;涵管下方设置通身为 C30 砼基础,下
方布设 C15 砼垫层,涵管出口处设置 C30 钢筋砼挡土板。根据水力计算结果,确定出口段护坡
底板长,护坡护底内设单层钢筋网片,下部为 5cm 厚保温板,下游止水采用 20mm 厚聚乙烯闭
孔泡沫板填充。采用 2m/1m 平口涵管,设计荷载为农桥—Ⅱ级汽车荷载,详细尺寸和结构见结
构图。
2)进水闸带箱涵
进口翼墙部位铺盖为 C30 钢筋混凝土结构,下方铺设 C15 混凝土垫层和砂砾料垫层;两侧
- 132 -
为八字钢筋混凝土翼墙,与一字板间采用 651 橡胶止水;闸室段采用 C30 钢筋混凝土闸墩形式,
预留 0.2m 宽闸门槽及锚固筋调整完毕进行浇筑二期混凝土;箱涵段采用 C30 钢筋砼箱涵,与
闸墩及出口挡土板整体浇筑,箱涵下方换填砂砾料垫层,上方铺设 C15 砼垫层;箱涵出口处设
置 C30 钢筋砼挡土板。根据水力计算结果,进水闸带箱涵桥出口段护坡底板为 3m 长混凝土,
内设单层钢筋网片,下部的 C15 混凝土垫层和砂砾料垫层,下游止水采用 20mm 厚聚乙烯闭孔
泡沫板填充。详细尺寸和结构见结构图。
(4)节制闸设计
节制闸采用 C30 钢筋砼一字板形式,上下游采用梯形连接段与衬砌渠道及土渠连接。
上游连接段为 C30 钢筋网砼护坡护底,设置齿墙,内设单层钢筋网片,下部为 C15 混凝土
垫层和砂砾料垫层,上下游与一字板间止水采用 BW 止水,并用聚乙烯闭孔泡沫板填充;一字
板根据渠道开口设计,渠底以下埋深 1.4m;下游连接段为 C30 钢筋网砼护坡护底,设置齿墙,
内设单层钢筋网片,下部为 C15 混凝土垫层,下游与一字板间止水采用厚聚乙烯闭孔泡沫板填
充;
(5)涵管桥设计
斗、农、毛渠与机耕路及Ⅲ型机耕路交叉处设涵管桥,涵管直径采用 D60cm、D80cm 和
D100cm,涵管桥宽为 5—8m。
涵管桥的组成由上游连接段、上游挡土板、过水涵管、下游挡土板、下游连接段五部分组
成。上、下游挡土板采用 C30 现浇钢筋混凝土,挡土板底距渠底埋深 1.4m。涵管基础为 C30
砼基础,下设 C15 砼垫层和砂砾料垫层。
过水涵管采用公路用Ⅱ级钢筋混凝土涵管,管长每节 1/2m,管顶回填土厚度不≥0.3m。
涵管购置规格尺寸及外压荷载需符合下列指标:
涵管规格尺寸及外压荷载指标表
二级管
公径内容 D0
最小厚度
荷载
mm
mm
裂缝 PCKN/m
破坏 PPKN/m
600
60
40
60
800
80
54
81
1000
100
69
100
(6)田口闸设计
为了田间灌溉方便快捷,设计使用玻璃钢(纤维增强复合塑料)田口闸门(带 1.15m 长
- 133 -
HDPE-D400 波纹管),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重量轻、便于安装。使用时只需往上提拉即
可灌溉,灌溉完成直接按下即可实现关闭水流,提高了农田作业效率和时间,闭合后不会出现
漏水渗水现象。
①质量标准
产品的生产工艺、质量和检验等应符合国家以下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
a、GB144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b、GB1463 玻璃钢比重试验方法
c、GBT3854-2017 增强塑料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
d、JTG-054-2002 检验指导书
e、JTG-048-2002 产品(原材料)防护规范
f、GBT1449-2005 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g、GBT1451-2005 纤维增强塑料简支梁式冲击韧性试验方法
h、GBT-1462-2005 纤维增强塑料吸水性试验方法
性能参数表
序号
项目/参数
单位
技术要求
一
弯曲强度
MPa
≥55
二
简支梁式冲击韧性
kJ/m2
≥15
三
巴柯尔硬度
/
≥45
四
吸水率
/
≤0.3%
②玻璃钢闸门组成结构、规格尺寸及重量
a、产品组成:玻璃钢闸门、波纹管、出水口
b、规格尺寸及重量
玻璃钢闸门外形尺寸≥600mm,过水孔:≥φ380mm,产品总重量:≥5.3㎏(不含波纹管
及出水口重量),闸框、闸板壁厚≥3.0mm 。
波纹管规格:(φ400mm);长度:1150mm;内径:≥394mm、压层厚度:≥2.0mm、内层厚
度:≥0.8mm。
出水口外形尺寸≥400mm,产品总重量:≥1.8㎏;壁厚≥3.0mm。
c、产品外观
产品表面色泽均匀,目测没有明显色差。玻璃钢闸门内外可见表面部位清洁,无污渍、油
渍等影响外观的污物。表面无碰伤、变形、擦伤、无成片的小颗粒、杂质、凸块、凸出的痕迹
- 134 -
或流塑痕迹,表面平整无边角翘起、折弯现象。
(7)闸门、钢排架、启闭机
为统一标准对闸门、钢排架、启闭机进行标准设计
铸铁闸门检验标准
a 装配
①闸门总装后,应作适当调整,并进行 2~3 次全启全闭操作,保证移动灵活。当门板在
全闭位置时,密封座处的间隙不大于 0.1mm。
②门板与门框导向槽之间的前后总间隙不大于 1.6mm。
③门板密封座下边缘应高于门框密封座下边缘,其相对位置应不大于 2mm。
④当门板在全闭位置时,门板与门框的各楔紧面应同时相互楔紧。
b 涂漆
①在涂漆前必须清除毛刺、氧化皮、锈斑、锈迹、粘砂、结疤和油污等脏物。将浇口、冒
口、多肉和锐边等铲平,保持表面平整光沽。
②闸门非工作接触面的涂漆不得有起泡、剥落、皱纹和流挂等对外观质量有影响的缺陷。
③ 当闸门用于给水工程时,应采用无毒耐腐蚀涂料徐装;当用于排水工程时.应采用耐腐
蚀涂料涂装。
④涂装要求必须符合 YB-3211 规定和油漆生产厂的使用说明进行。
c 试验方法与检脸规则
①密封面间隙检验 门板与门框密封座的结合面,必须清除外来杂物和油污,将闸门全
闭后放平。在门板上无外加荷载的情况下,用 0.1 mm 的塞尺沿密封的结合面测量间隙,其值
不大于 0.1mm。
②装配检验 将门板在门框内做全启全闭往复移动,检查门板在全启全闭时的位置、楔
紧面的楔紧状况和门板在导向槽内的间隙。用钢尺和塞尺等工具分别进行测量,其检验结果应
符合规定。
③渗漏试验 密封面应清除任何污物,不得在两密封面间涂抹油脂。将闸门全闭,使门
框孔口向上,然后在门框孔口内逐渐注人清水,以水不溢出为限,其密封面的渗水量应不大于
l.25L/min·m (密封长度)。
④全压泄漏试验 订货单位需要进行本项试验时,可与制造厂协商。试验方法:可将闸门
安装在试验池内或现场作全压灌水试验。采用计量器具(量筒、计时表等)检测密封面的泄漏
- 135 -
量,其值应不大于 1.25 L/min·m(密封长度)。
d 标志 闸门的标志可直接在门板的背部铸造凸字或钉铭牌,其内容应包括制造厂名或厂
标、闸门规格和工作水头等字样。
e 铸铁闸门及配件重量要求
生产厂家提供的铸铁闸门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技术规范标准,同时,列入下表的产品需
参照表中要求的重量生产。
铸铁闸门及配件重量表
铸铁闸门
启闭机
排架
重量
重量
材料规格
序号
规格型号
(kg)
规格型号
(kg)
丝杆直径
(丝杆长度应高于
排架顶端横梁 200mm)
(双排架)
1
0.5×0.7m
≥82
平摇-0.5T
≥12
Φ31
40×40×4mm 角钢
2
0.6×0.8m
≥100
平摇-0.5T
≥12
Φ31
40×40×4mm 角钢
3
0.8×0.8m
≥153
平摇-1T
≥18
Φ35
8#槽钢
4
0.8×1.0m
≥207
平摇-1T
≥20
Φ35
8#槽钢
5
1.0×1.0m
≥240
平摇-1T
≥20
Φ35
8#槽钢
6
1.2×1.2m
≥350
侧摇-2T
≥20
Φ35
钢筋混凝土
7
1.5×1.5m
≥755
侧摇-3T
≥81
Φ49
钢筋混凝土
各类建筑物结构详见设计图册。
3.2.4.2 沟道建筑物设计
1)沟道建筑物布置
沟道建筑物布置,应满足排水及交通等要求,以保证灌溉排水正常运行。其位置和形式,
应结合项目区总体布置,并考虑地形、地质、建筑材料及施工管理运用等条件选定,具体详见
规划图。
项目区田间沟道建筑物工程包括:排沟桥、交叉涵洞等沟道建筑物。具体布置详见规划图。
2)建筑物设计标准
项目区田间建筑物主要有斗沟、农沟、毛沟的各类建筑物。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
准》(GB50288-2018),建筑物分级指标由水闸过流量确定,本次设计的渠道和建筑物工程级
别为 5 级,使用年限不低于 20 年。
3)排沟建筑物结构型式
为满足农田灌溉及道路通行需求,依据渠、沟、路的设计宽度及沟道水力要素进行设计排
沟桥及交叉涵,排沟桥、交叉涵挡土墙为 C30 混凝土重力式结构,下方整体换填砂砾料垫层,
挡土墙上方布设 4 根φ12 拉筋防止墙体开裂。涵管采用公路用 II 级钢筋砼承插管,下设 C30
- 136 -
砼基础和砂砾料垫层。交叉涵上方非衬砌渠道前后护砌各 10m,内设单层钢筋网片,护砌渠底
距离涵管顶部不小于 0.7m。
3.3 田间道路设计
道路布置原则是尽量和项目区内田块布置结合,并考虑周边交通道路,便于农民群众生活
和农业生产,主要考虑连接项目区内的居民点和项目区外村庄。受资金限制,本次规划道路主
要为改建,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路面余土铲高垫低。项目区内主要道路已全部硬化,本次
设计只对田间内机耕路和生产路进行建设。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道
路等级参照公路四级标准设计。
a)路基填筑要求
路堤采用调配外运土,填方路基须分层填筑压实,每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排水良好,
填料应不含有机质、黏土块、杂草和其他有害物质。路堤填筑应宜采用横断面全宽水平分层填
筑,分层压实,每层填土松铺厚度不大于 30cm。
b)路面
虑到项目区内的个别道路情况较好,道路网比较成熟,为满足交通运输、农机行驶和田间
生产及管理的要求,道路主要规划Ⅰ型、Ⅱ型、Ⅲ型机耕路和生产路。其中Ⅰ型机耕路主要为
农产品及货物运输,连接公路、Ⅱ型机耕路和村庄,Ⅰ型机耕路路面宽度 6m,底宽 7m,路面
高度 0.5m;路面铺 6cm 厚碎石,宽度 5m。Ⅱ型机耕路主要为机械向田间转移及为机械加油、
加水、加种、种植作业和收获农作物等生产操作过程服务,主要分布在斗农渠单侧或两侧,Ⅱ
型机耕路面宽度 4m,底宽 5m,路面高度 0.4m。Ⅲ型机耕路路面宽 3.5m,底宽 4.1m,路面高
度 0.3m。能满足农用机械的通行和人工田间作业与管理的需要,回填土压实度不低于 0.91。
生产路一般位于毛沟两侧,与田间道垂直分布。生产路为人畜下田作业和收获农作物服务,
路面设计为素土路面,素土夯实路基,毛沟两侧生产路路面宽度 3m,底宽 3.6m,路面高度
0.3m,能满足小型农用机械的通行和人工田间作业与管理的需要,回填土压实度不低于 0.91。
道路横断面结构图见下图。
- 137 -
项目区规划道路总长度 122.704km,其中Ⅰ型机耕路 1 条,5.20km;新建Ⅱ型机耕路 45
条,61.637km;改建Ⅱ型机耕路 7 条,12.442km;新建生产路 98 条,42.304km。
3.4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设计
3.4.1 林网工程设计
(1)造林设计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2)坚持工程建设与地方经济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4)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高标准施工,高质量建设的原则;
5)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节约耕地,以水定林的原则。
6)在不影响整体布局和施工的前提下,尽量保留原有防护林。如确须采伐林木,需办理
采伐许可证,并在本项目区内实施采伐更新造林,严禁无证采伐;
(2)造林设计依据
1)《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
2)《内蒙古自治区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35/T517-2004);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的通知》
林生发(2022)65 号;
(3)总体布局
林带主要布置在项目区内渠道与道路之间布设,株行距 2m×2m 。
- 138 -
(4)农田林网工程营造林设计
1)立地条件类型
项目区立地类型为轻-中度盐渍化灌淤土。
2)林种、树种确定
项目区根据适地适树的原则,主要以抗盐碱树种为主,为适宜当地气候,选择耐寒树种,
选择树种为新疆杨和垂柳。
3)造林模式配置
按照造林技术规程和造林地块的实际情况,栽植模式为渠道或道路两侧。
4)造林与灌溉方式
采取人工造林,道路两侧植树需开挖植树沟。林带灌溉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为斗农渠两
侧的林带,采用由毛渠两侧设田口闸进行灌溉;第二种为道路两侧林带,采用由末端毛渠直接
引水灌溉。
5)苗木选择
根据《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DB35/T127-2019)中相关规范,选用品质优良,植株健
壮,无病虫害,根系发达,两年以上苗木,胸径≥3cm。
造林苗木从出围起运到栽植地点必须采取保湿措施,凡等外苗,受机械损伤、干枯、霉烂
苗木不得进行造林。
6)苗木需要量
根据造林实际情况,需要 25671 株苗木。
7)造林时间
造林时间: 2027 年春季、秋冬季。
(5)造林技术
1)整地时间和方法
对林网布置区进行全面清理,在主干道路两侧或单侧或在渠路两侧或单侧,开挖植树沟,
植树沟宽度根据种植行数确定,植树沟深度为 50cm。到春季主要采取人工穴状整地,整地规
格 50×50×50cm。
2)造林季节与方法
3000
500
500
- 139 -
春季进行人工植苗造林。栽植时要保持苗木立直,根系伸展充分,填土一半后提苗踏实,
最后复上虚土.栽后及时进行灌水,水渗后覆土保墒。林木当年成活率宜达到 90%以上,三年
后保存率宜达到 85%以上。栽植时要坚持“分级、线齐、坑深、捣实、杆正、顶平”的十二
字造林方针,提高栽植质量,保证成活率。
3)栽植方法
栽植时挖好植树穴,规格 50×50×50cm,将苗木植入穴中,然后填土、踏实、栽后及时
进行浇水。
4)抚育管理
本次造林设计抚育管护共进行三年。造林后为防止人畜破坏,确保造林成果,应实行全面
禁牧,并专人管护。抚育管护具体内容为:栽植平头、中耕锄草 2 次/年、涂白 1 次/年、打药
1 次/年、修剪 1 次/1 年、浇水 15 次/3 年。对造林未达到成活率标准的地块及时补植,要配
置专职护林员进行管护。
5)林木防火
将该项目的护林防火工作纳入护林防火体系,项目区森林防火要有专职人员负责,签订防
火责任状,做到责任到人,奖罚分明。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居民的防火意识,一旦
发生森木火灾,动员一切力量积极扑灭,做到“扑早、扑小、扑了”,不留隐患。
6)病虫鼠害防治工程
由于项目区森木栽植后需要一段时间缓苗,苗木在此期间抗病虫能力减弱,易受到病害、
虫害、鼠害的危害。因此,加强管理,严密监测项目区病虫鼠害数量是保障造林成功的必要措
施。病虫害防治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以人工、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
辅。严格检疫制度,严禁使用带病虫的苗木,防止病虫蔓延。加强营林措施,促进林木生长,
提高林木本身抗病虫的的能力。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天敌,保持生态平衡。必要时选用低毒、高
效、低残留的化学防治措施,以确保安全,防止感染。
7)土质情况
项目区在土壤条件较好地区或盐碱地改良后的地区布置林网。施工单位在入场前需要提前
进行勘查并对土质进行检测,如若发现有不适合林木生长的土质需及时提出问题,以便于建设
单位采取相关应对措施。
8)灌溉设施配套及灌溉措施
造林灌溉采用进水闸或田口闸灌溉,从就近农渠或毛渠引水。
(6)管理项目养护标准
- 140 -
灌溉:应保证植物长势良好,决不能出现因缺水造成树木、绿地枯黄等现象。每一水要求
浇透,浇后要及时扶苗。
除草松土:做到常态化管理,防护林带无杂草。
修剪整形:为保证植物的造型美观,长势良好,做到主次枝分明,分布均匀,无残病枝,
萌蘖枝。灌木修剪应在花期后,做到内堂通透,疏密适度,形状美观。修剪时不得用钝刀片,
草屑随剪随清。
病虫害防治:各生产单位对各种生长期植物要仔细观察,对发生病虫害植物或不明病害的
现象要及时汇报。在森防部门的技术指导下,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适时防治,对病株、病枝及时
处理,对防治结果要汇报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
苗木补植:各养护单位和施工企业对管理辖区苗木补植要做到心中有数,补植苗木要和周
边苗木协调,不得有弱苗、病苗。新植树木分枝点低于 2 米的要全部清除。严格按照设计树木
品种进行种植和补植,不得随意更换。对枯死树木做到随时补植。
防止其他损坏绿化行为。各养护单位对因施工、车辆、人为等破坏绿地的行为,要及时通
知森林公安部门或林草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7)防护林工程量
项目区共种植防护林 25671 株。
3.5 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盐碱地治理方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大破大立”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基础,对原有
不合理渠沟路进行重新规划布局,结合当地立地条件,特别注重田间排水工程规划设计,打通
田间排水通道,从根本上解决土壤返盐问题,建立起良好的灌水洗盐、排水控盐系统。采取利
用现有耕地质量“三普”数据,结合当地土壤返盐严重、农作物生长等不同时期遥感影像,项
目区群众耕地质量调查等方法,确定盐碱化耕地位置、盐碱成分、盐碱程度等,科学合理制定
治理措施。
盐碱地治理方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较一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土壤改良、灌溉系统和
管理上要求更高,投资成本也更大,主要增加了“一灌一排”的田间灌排配套工程治理措施治
理盐碱化耕地。
排水降盐:修建排水沟或暗管,降低地下水位,防止盐分随毛细作用上升。
灌溉洗盐:利用淡水灌溉,溶解土壤表层盐分并排走,适用于有充足水源的地区。
节水灌溉:采用滴灌、喷灌等技术,减少深层渗漏,避免盐分积累。
- 141 -
深耕松土:深耕 20-30cm,打破土壤板结层,增强透水性和透气性,促进盐分淋洗。
平整土地:确保灌溉均匀,避免局部积盐。
全部按照“一灌一排”的布局,实现灌排配套,强化水利工程排盐降碱。在疏浚已建成斗
农级排水体系的基础上,大规模建设田间排水工程,整区域完善田间排水网络,畅通排水体系,
淋洗和排除土壤中的盐分,控制地下水位,是治理盐碱地的根本途径。
高标准农田盐碱地治理项目建成后对提升土地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
高社会效益及推动技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措施。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升土地生产力,增加耕地面积,改良盐碱地可扩大可利用耕地,缓解耕地不足问题;
二是提高作物产量,改良后土壤条件改善,作物产量和质量提升,保障粮食安全;
三是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土壤退化,改良措施能遏制土壤盐碱化,防止进一步退化,促进
生物多样性,改良后的土地更适合多种植物生长,有助于恢复生态系统;
四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良后的土地产出增加,直接提高农民收入;
五是推动技术进步,改良中推广节水灌溉、精准农业等技术,提升农业生产效率。
由于资金不足,本次地力提升工程仅采取深松深翻措施,对盐碱化耕地采取“一灌一排”
工程措施,项目建成后由种植经营主体根据土壤盐碱程度采用以上措施逐年改良土壤,降低土
壤盐碱度。
本项目共深松深翻 2.49 万亩。
3.6 标志碑设计
标志碑具体内容包括高标准农田标识、项目名称、项目年度、项目四至范围、项目总投资、
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内容、竣工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内容。本项目共设置标志碑
1 座,界址桩 40 座。
项目区标志碑地下基础采用 C30 砼基础,长、宽、高分别为 4.14m×1.1m×1.3m,基础上
方现浇 C30 钢筋砼底座,长、宽、高分别为 3.74m×0.7m×0.3m,与基础现浇为整体,碑面采
用瓷砖贴面,底座外大理石贴面;标志碑碑体长宽高分别为 3.34m×0.3m×2.2m 现浇 C30 钢筋
砼,碑体外贴关于项目区规划图及文字介绍的定制瓷砖,相关排版尺寸严格按照设计结构图进
行定制。
详见标示牌结构图。
- 142 -
公示牌示意图
沿项目区边界,在明显拐点坐标处设置玻璃钢界址碑(含标识及文字),界址碑总高 1m,
地下埋深 0.4m,地上部分高 0.6m,宽度 0.4m,标明项目类型、项目标志,整体使用防水涂料
涂刷。
界址桩示意图
- 143 -
4.施工组织设计
4.1 施工组织及施工条件
4.1.1 气象条件
项目区属典型的中温带大陆性干旱、半干旱气候,降水稀少,蒸发强烈,干燥多风日温差
大,其特征明显表现为“冬季漫长而寒冷,夏季短促而炎热”。根据多年气象观测资料:该区
域多年平均气温 6~8℃,月平均最高气温在七月份,最低在一月份,初霜日在 9 月下旬,终
霜日在 4 月上旬。土壤封冻期长达 180 天,河套平原腹地一般是 11 月下旬进入封冻期,约在
翌年 3 月下旬开始解冻,4 月下旬土壤融通,冻深为 1.2m。多年平均降水量 145.3mm,且年内
分配极不均匀,由于受季风的影响,夏秋两季(6~11 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 85%以上,
夏季(6~8 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 63~70%,春季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 10~20%,春旱
尤其严重,多年平均蒸发量 2232.2mm,多年最大月平均风速 1.96m/s,全年风沙日数 47~
105d,多年平均地下水埋深 1.5m 左右。
4.1.2 水文地质条件
项目区多年平均降水量 130-200mm,大多集中在夏秋两季,雨热同季,对农作物生长十分
有利。
4.1.3 交通条件
陕哈线从项目区南侧穿过,村与村、社与社之间全部为硬化水泥路面,项目区对外交通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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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4.1.4 水电风条件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施工用电采用 80%的电网供电和 20%的自发电
(60kW 柴油发电机);施工用风采用 3.0m3/min 油动移动式空压机供风;施工用水采用 7kW
的潜水泵供水。
4.1.5 建筑材料
地方材料主要有砂、砾(碎)石、块石及砂砾料,项目区应根据运距最小的原则就近确定
料场,本次项目选定料场为乌拉特后旗青山料场,综合运距 35km。
施工单位可以直接购买,经公路汽车运输到工地,质量满足工程的要求。
4.2 主体工程施工方法与要求
4.2.1 施工准备
施工准备是为项目施工作准备。主要是指“三通一平”和施工临时建筑工程的建设。
“三通一平”是指通路、通水、通电和场地平整。施工道路主要依靠现有交通道路。项目
区对外交通可通过乡村道路与公路相通;项目区内部交通依托现有道路,同时根据施工放样把
规划 4m 宽田间道作为施工前期临时道路。场地平整指施工临时建筑物场地平整。
施工临时建筑物建设指生活区、工地实验室、砼拌和站、钢筋加工厂、仓库、砂石料厂等
建设。
根据规划设计把路、渠及其构建筑物位置由施工放样标示出位置。
针对渠灌系统技术性强的特点,特提出以下技术要求:
a)施工前应核对原规划设计是否与项目区地形、水源、作物种植等相符,发现问题应积极
与设计部门协商,提出合理修改方案;检查现场,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局部不影响工程项目和设计效益的设计修改可在征得设计部门同意后,进行局部调整。
b)编制施工计划,拟定各项施工顺序和技术要求;编制劳力、工种、材料、设备、工程进
度计划,制定质量检查方法和安全措施。
c)按设计要求检查工程设备器材,备齐施工工具。
4.2.2 施工测量
根据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测量基准点,采用全站仪进行控制测量、施工测量、进度测量及竣
工测量。增设的施工测量控制点,应设置在开挖区外,用围栏加以保护,报送监理工程师核准
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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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控制测量
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以及图纸及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设置主要断面轴线点的坐标控制
网点,绘制控制网点平面布置图,并计算出建筑物关键点的坐标。
b)施工测量
根据设计图纸标明的建筑物的各部分尺寸,按施工进度进行施工放样。先用全站仪确定建
筑物的轴线点或关键点的位置,再用水准仪测出地面或建筑物施工高程,用钢尺丈量出断面尺
寸,用墨线或灰粉标出,并校核准确后,交付使用。
c)进度测量
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按月进度测出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监理工程师审批,作为
当月工程结算的依据。
d)竣工测量
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竣工测量,按实测的断面点及沉
降观测记录,绘制竣工图纸,编制竣工资料。
4.2.3 渠道工程施工
渠道整治工程主要有渠道土方开挖及渠堤回填土碾压。渠道开挖前根据设计文件进行测量
放线,渠道工程基线相对于邻近控制点,平面位置允许偏差为±30mm,高程允许偏差±30mm。
(1)测量放样
无论现有渠道改造还是新建渠道,首先根据渠道的控制高程点,进行渠道中线桩的测量定
位,并做好标记,同时对给定各个控制点还应钉设护桩,以便于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的复检。
为便于施工和控制渠道工程的开挖和填筑以及渠系建筑物结构的高程控制,利用给定的水
准高程控制点采用闭合水准测量(或附合水准测量)的方法,加密测设临时水准桩。临时水准桩
在方木桩顶部钉铁钉,编号并做好标记。
(2)土方开挖
土方开挖主要采用 1.0m³挖掘机开挖,根据填、挖方及运距情况,尽可能就近推土上堤后,
用 74kw 推土机进行碾压,多余挖方土放置于外堤并整形。渠道按设计断面修整并碾压,碾压
采用拖拉机分层压实。碾压作业面以 100m 为一控制段,碾压时铺土厚度不超过 30cm。整治渠
道回填土土方碾压标准压实度不低于 0.91。
(3)土方回填
土方回填采用 1m³反铲挖掘机取土回填,按设计断面修整并碾压。碾压采用拖拉机分层压
实,碾压作业面以 100m 为一控制段,碾压时铺土厚度不超过 30cm,层间需洒水刨毛,利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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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土层结合。渠坡填土宽度应较设计宽出 20cm~25cm,然后挂线精修坡面至标准基槽断面。
1)回填土方碾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碾压时机械行走方向应平行于渠轴线;
b.碾压时相邻作业面的接缝宽度:平行渠轴线方向不小于 3m,
垂直渠轴线方向不小于 0.5m;
c.机械碾压时,行走速度控制在 2km/h 之内;
d.机械碾压不到的部位,应用夯实工具人工夯实;
e.使碾压土体能够达到设计干容重,需通过现场碾压试验确定碾压参数(包括含水量、铺
土厚度、压实机械、压实方法和压实遍数)。严格按碾压工艺控制,最终通过环刀取样确定是
否合格。
2)回填土的压实标准
根据回填土的岩性,对土进行分类,分别做击实试验,确定各种土在击实试验下的最优含
水量和最大干容重,用最大干容重乘以压实度即现场控制干容重。参考《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6-98,回填土压实度不低于 0.91。
(4)弃土整形
渠道弃土置于堤外侧,并分段整理成型。
4.2.4 现浇混凝土渠道施工
根据渠道现浇混凝土防渗衬砌设计结构形式,施工过程可分为:渠道基槽成型、保温板铺
设、膜料铺设、混凝土浇筑。
(1)基槽成型土方工程
施工时应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测量成果进行放线,而后进行渠道基槽的开挖、回填和修坡,
清除防渗衬砌范围内的树根、淤泥腐殖土和污物。成型基槽断面的高程、平面尺寸、平整度,
其偏差值应满足《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GB/T 50600-2020)的要求。
开挖成型基槽
渠道开挖前根据设计文件进行测量放线,其误差应满足规范要求,土方开挖采用 1m3 反铲
挖掘机和推土机联合作业,挖土时应根据填、挖方的运距情况,尽可能就近推土上堤,推距较
远超过推土机经济运距时,可将土拉运到回填段。边坡开挖应预留修坡厚度,绝不允许超挖,
基本成型的基槽,应挂线精修坡面至标准基槽断面。
回填成型的基槽
土方回填采用 1m3 反铲挖掘机取土回填,按设计断面修整并碾压,碾压采用拖拉机分层压
实,碾压作业面以 100m 为一控制段,碾压时铺土厚度不超过 30cm,层间需洒水刨毛,利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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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土层结合,渠坡填土宽度应较设计宽出 20cm~25cm,然后挂线精修坡面至标准基槽断面。
回填土方碾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碾压时机械行走方向应平行于渠轴线。碾压时相邻作业面的接缝宽度:平行渠轴线方向不
小于 3m,垂直渠轴线方向不小于 0.5m;机械碾压时,行走速度控制在 2km/h 之内;机械碾压
不到的部位,应用夯实工具人工夯实;使碾压土体能够达到设计干容重,需通过现场碾压试验
确定碾压参数(包括含水量、铺土厚度、压实机械、压实方法和压实遍数),严格按碾压工艺
控制,最终通过环刀取样确定是否合格。
回填土的压实标准:
根据回填土的岩性,对土进行分类,分别做击实试验,确定各种土在击实试验下的最优含
水量和最大干容重,用最大干容重乘以压实度即现场控制干容重,参考《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6-2013),回填土压实度不低于 0.91。
土方填筑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渠道填筑及开挖务必达到坚实、稳定、平衡和尺寸准
确要求。
渠道开挖时,要按渠道设计断面尺寸,应尺寸准确,平整密实,不得多挖,亦不能少挖。
渠道填筑前应清除填筑范围以内的草皮,树根等杂物,刨松表面、适当洒水湿润,然后摊铺选
定的土料,分层压实。当渠线横向的地面坡度较大时,填筑前应将地面挖成阶梯状,然后分层
回填压实。机械压实时,每层铺土厚度不应大于 30cm;人工夯实时,每层铺土厚度不应大于
20cm。土料含水量应按最优含水量控制。小型渠道或无条件试验时,砂壤土含水量在 12~15%
中选取。
渠底土方工程
先将渠底开挖至设计开挖线高程,而后由下至上分别铺设二布一膜、保温板、钢丝网片等。
(2)保温板的加工和铺设
保温板材料选用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聚苯乙烯泡沫(XPS)的导热系数不应大于
0.030W/( m·K ),体积吸水率不应大于 1.5%,应变 10%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 150kPa;300 次
冻融循环后,体积吸水率不应大于 3%,导热系数不应大于 0.032W/( m·K )。
聚苯乙烯保温板的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按照设计要求,在生产厂家切割成各种不同规格
尺寸,铺设时保温板应错缝,用专用胶水粘结,工作人员不得踩踏,严防保温板破损。
(3)二布一膜的加工和铺设
二布一膜应按照物理性能参数进行招标,质量必须符合要求:
a、铺设前应进行复验,质量必须合格,对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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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复合土工膜(二布一膜)技术参数为:规格为 150g/0.5mm/150g,焊接采用 ZPR-210V
型热熔焊法施工、拼接包括土工布的缝接、素膜的焊接,土工布采用缝纫机缝合拼接,要求与
土工布(膜)出厂宽度一般为 2m 左右,因此事先将土工布(膜)拼接成大片,然后铺设,可
提高铺设效率。
土工布的铺设方法:用人工滚铺;布面要平整,并适当留有变形余量;缝合和焊接的宽度
一般为 100mm 以上,搭接宽度一般为 200mm 以上;可能长期外露的土工布,则应拼接或缝合。
所有的缝合必须要连续进行
(点缝是不允许的);在重叠之前,
土工布必须重叠最少 200mm;
最小缝针距离织边(材料暴露的边缘)至少是 25mm;任何在缝好的土工布上的“漏针"必须在
受到影响的地方重新缝接;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在安装后,土壤、颗粒物质或外来物质进
入土工布层;布的搭接根据地形及使用功能可分为自然搭接、缝接或焊接;在潮湿(雨雪天)
天气不能进行热粘连接的情况下,土工布应采取另一方法一缝合连接法,即用专用缝纫机进行
双线缝合连接;对于缝接,要采用质量与土工布相同的缝合线,缝合线要采用抗化学破坏和紫
外光照射能力更强的材质。
土工布铺设的基本要求:接缝须与坡面线相交;与坡脚平衡或可能存在应力的地方,水平
接缝的距离须大于 1.5m;在坡面上,对土工布的一端进行锚固,然后将卷材须坡面放下以保
证土工布保持拉紧的状态;所有的土工布都须用砂袋压住,砂袋将在铺设期间使用并保留到铺
设上面一层材料。
自检与修补:必须检查全部的土工布片和缝;有缺陷的土工布片和缝合必须在土工布上清
楚标出,并作出修补;热连接必须严格控制以保证土工布补片和土工布紧密结合,并对土工布
没有损害;土工布损坏修补时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用来补洞或补裂缝的补丁材料应和土工布
一致,补丁应延伸到受损土工布范围外至少 1m。
(4)钢丝网片
钢丝网片的性能应满足《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GB/T50600—2020 的要求;机编钢
丝网的钢丝、钢丝网尺寸及偏差、网面的力学和耐久性、钢丝均应符合《工程机编钢丝网用钢
丝》(YB/T4221)、《工程用机编钢丝网及组合体》YB/T4190 的规定
钢丝网片规格为Φ4.4×100×100mm,保护层厚度为 30mm,距上表面 30mm,用马镫筋支撑,
使用焊接固定。
(5)现浇混凝土板保护层施工
1)施工准备。渠道防渗工程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充分作好料场等施工
场地的布置以及施工用电、用水、道路和机具设备的准备工作。应对试验和施工的设备进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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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和试运行,如不符合要求,应予更换或调整。还应作好永久性和必要的临时性排水设施,确
保衬砌渠床符合施工要求。
2)土方工程施工。衬砌渠道多为新筑填方渠道,渠道土质比较疏松,衬砌前结合灌溉送
水有意识的加大水位对渠道进行了浸水预沉,但仍难以达到衬砌所需的密实度要求,必须进行
夯实。
①渠道放样。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渠道施工放样。首先,用经纬仪定出渠道的中心控
制线。中心桩在直线段每 50m 一个。弯道处 5m 一个。用钢尺量距,误差不超过 1/1000。测角
时两次误差不超过 30″。其次,按四等水准要求控制高程,闭合精度要求控制在 20。每 200m
留一个临时高程控制点。最后,根据中心线和高程控制点,放样出渠道底脚线和渠口线共四条
控制线。
②土方回填夯实。夯实前首先清除渠床内的树根、淤泥、腐质土、垃圾及隐藏的暗管砖石
等。回填夯实采用分层开蹬夯实的方法,每层铺土厚度≤30cm,铺土要均匀平整。因渠道沿线
土质多为砂壤土或粉细砂,应严格控制土壤含水量在适宜范围内。若土壤比较干燥应采用洒水
的方法调节土壤含水量,若土壤含水量较大应采用排水、晾晒、换土等方法以使含水量控制在
适宜范围之内。夯实机械为蛙式打夯机或其它能达到相同质量要求的机械,不得使用立柱石夯。
分层夯实遍数不得少于 4 遍,应杜绝漏夯、虚土层、橡皮土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现象。为避免
表面干燥和施工中人为因素的践踏及雨水冲涮而造成的起尘和破坏,渠道削坡宜在砼现浇前一
天进行。削坡时应严格控制高程及表面平整度。采用人工挂线精削。如果削坡过量,不得用浮
土回填,应采用与现浇同标号的砼填充。
3)砼渠道现浇施工
①施工准备。砼浇筑前,必须作好准备工作。发电机就位;小推车、翻斗车备齐;磨光机、
振机器到位;各种模具准备就绪;供水系统、供电系统、机械系统试运行正常;场地、道路平
整;人员到位后才能进行砼现浇施工。
②模板工程。采用定型槽钢按设计图纸要求制成框格,外用楔形三角铁镶入土中加以固定。
模板制作和安装要具备支立牢固、板缝紧密、表面平整、线条顺直、标高一致、易支易折等特
点。现浇砼模板框格安装净距沿渠道纵向的允许偏差值为±10mm,沿宽度方向的允许偏差值为
±20mm,对角线允许偏差值为±10mm。砼折模时间以不损坏成品砼板来确定,并对模板及时清
洁、整修以便再用。
③砼浇筑方法。砼浇筑应先坡后底,最后浇筑压沿。渠坡浇筑采用分块裁缝法施工,渠底
和压沿浇筑可按一定的方向连续进行。同一块砼板浇筑不宜间歇,如因机械故障等原因间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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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不宜超过 60~90min。
具体浇筑工序如下:
a、浇筑开始前应在精削后的渠床上安放钢模板并固定高压聚乙烯泡沫板伸缩缝。如果渠
床干燥起土应首先洒水湿润,以避免浇筑好的砼板因水分过度流失表面出现细裂纹。
b、浇筑用砼采用商品砼,混凝土罐车及时运往浇筑现场。现场施工人员应严格控制砼水
灰比和坍落度,必须保证砼标号不低于 C30,保证水泥用量。
c、砼运到浇筑现场后应及时流槽入仓,人工平仓,刮杠刮平,平板振动器振捣。振动器
振动顺序应从下往上单方向振动,严禁过振、漏振。
d、用平板振动器振实后,采用磨光机磨平,直到表面泛出水泥浆为止,最后用人工压光。
压光可以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磨光机磨完后及时压光,第二次等砼初凝前再压光一次,以做
到内实外光,棱角分明,表面无蜂窝、麻面、砂眼、爆皮、龟裂等现象。
e、砼拆模时间以不损坏成品砼为宜,拆模后等砼达到初凝,然后洒水及时用塑料薄膜覆
盖养护,并用土埂密封。养护天数不得少于 14 天。
(5)弃土整形
衬砌渠道弃土置于堤外侧,并分段整理成型。
(6)堤顶施工
堤顶根据衬砌渠道水力要素进行高程控制,去高填低,渠堤要求碾压,参照土方回填标准
密实度不小于 0.91。要求堤顶按设计指标施做,达到平整有形,为防止雨水冲刷堤坡,堤顶
设 2/100 由内向外的横坡。
(7)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填缝施工
填筑伸缩缝时清除缝内泥土、杂物与水分,将基面清理干净,晾晒干燥后,首先在缝两侧
涂刷界面剂,再将聚硫密封胶装入密封胶专用管中,用施胶枪将密封胶直接挤入缝内,然后人
工用刮刀抹平压实,使表面平整光滑,发现起泡及时修补,施工时,配置好的聚硫密封胶在 2h
内用完,否则会慢慢增稠而造成施工困难。
4.2.5 建筑物工程施工
渠系建筑物施工应尽量安排在渠道衬砌施工以前,以免相互干扰和便于渠道与建筑物的联
接。填方渠段上的建筑物施工,基础应坐落在原状土地基上,不得坐落在回填土上。建筑物放
线、立模应按有关规范执行。建筑物材料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注明的材料施工,不得擅自改变。
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开挖、回填,混凝土工程。
(1)土方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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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基础采取机械开挖,开挖土方就近堆放。由于闸基开挖较深,地下水埋深较浅,应
采取降水措施,以保证基槽干燥。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定期测量校正开挖平面尺寸和标高,并
按施工图纸的要求检查开挖边坡的坡度和平整度,并将测量资料提交监理单位。
土方开挖工程完成后,会同主管单位对主体工程开挖基础面检查清理情况进行验收,主要
按施工图纸要求检查基础开挖平面尺寸、标高和场地平整度和取样检测基础土物理力学性质指
标,会同主管单位检查和验收砌体填筑前基础面有无积水或流水,基础面表面是否受扰动。
施工区范围内所有垃圾及多余的土方要及时地运到指定垃圾场,以便创造一个文明施工的
环境。
(2)土方回填
填筑的土料应将腐殖土、草皮、垃圾等清掉。根据该工程的土方施工特点和施工环境,该
工程土方回填的压实机具主要采用 2.8kW 蛙式打夯机。对于机械碾压不到的位置应辅以人工夯
实,夯实压实度不小于 0.91。对于节制闸和分水闸闸基回填前应对回填土翻晒,分层夯实至
闸底板设计高程,夯实压实度不小于 0.91。
(3)混凝土工程
建筑物砼(F200、W6)采用 0.4m³搅拌机搅拌,1t 机动翻斗车运输,1.1kW 插入式振捣器
振捣。
混凝土浇筑前应详细检查有关准备工作:地基处理情况,模板、钢筋、预埋件等是否符合
设计要求,混凝土原材料,如水泥、粗细骨料、水等是否符合国家的现行标准规之及设计要求,
并应做好记录。混凝土的拌和时间应根据塌落度确定,一般不宜少于 1.5min。从拌成到开始
浇筑,根据经验以不超过 45min 为宜。混凝土温度一般控制范围在 15℃左右,夏季施工时,
当外界气温高于 30℃时,要求混凝土出仓温度低于 15℃。混凝土浇筑期间,如表面泌水较多,
应及时采取减少泌水的措施,仓内的泌水必须及时排除。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带走灰浆。
施工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以防出现麻面、蜂窝、露筋、空洞、裂缝等。混凝土浇筑时,如遇
降雨但又无防雨措施,则应停止浇筑。混凝土的养护及拆模期限都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程
执行。
(4)模板架设、钢筋安装
模板要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表面光洁平整,接缝严密。模板安装按设计图纸
测量放样,现浇钢筋砼梁板跨度大于 4m 时,模板应起拱,起拱高度为跨长的 1‰—3‰。不承
重的侧面模板,应在砼强度达到 2.5MPa 以上方可拆模。承重模板,应在砼达到设计强度的 70%
方可拆模。工程所用的钢筋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安装时,应严格控制保护层厚度,使用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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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防腐除锈处理。
(5)闸门安装
埋件安装通常采用二期混凝土埋入法,即在水工建筑物一期混凝土浇筑时预留二期混凝土
槽,并在一期混凝土中预埋螺栓用以调整,固定埋件。待一期混凝土拆模、凿毛后,便可将埋
件按组装顺序逐一吊入槽内,利用预埋螺栓和拉紧器调整埋件,并固牢。检查合格,浇筑二期
混凝土。二期混凝土拆模后,对埋件安装精度和二期混凝土横断面尺寸进行复测,超出允许误
差的部位需进行处理,防止门叶安装时发生卡阻现象。还要检查埋件和混凝土结合的密实性,
必要时进行灌浆处理,以保证质量。为缩短安装工期,在安装前可以根据吊装能力将几根埋件
组成一体进行吊装。小型闸门埋件也可先用钢支撑按设计尺寸组成整体,在浇筑一期混凝土时,
吊入安装,不用二期混凝土,但一定要固定牢靠,防止浇筑混凝土时发生整体位移。
门叶安装:小型闸门的门叶尺寸小,可在工厂制作成整体,运到现场直接吊装就位。大型
闸门门叶尺寸大,常受运输条件限制,需在工厂分节制造,运到现场在组成整体。安装时,根
据现场吊装能力和闸门结构形式,采用不同的方法。
①将已组装好的门叶,整体吊入门槽。
②将已组成整体的门叶拆开,分节吊入门槽,在槽内重新连接。
③将运到现场的部件直接在安装位置装配、焊接,连成整体。
闸门安装后需做全行程起闭试验,要求门叶起闭灵活无卡阻现象,闸门关闭严密,漏水量
不超过允许值。
(6)启闭机安装
以螺杆式起闭机为例,将螺杆式起闭机装配、安置在设计确定部位。螺杆式起闭机是通过
旋转螺母迫使螺杆带动闸门提升或下降,在小型闸门上广泛使用。
安装前,检查起闭机各传动轴、轴承及齿轮的转动灵活性和齿合情况,着重检查螺母螺纹
的完整性,螺纹配合应合适,必要时应进行妥善处理。螺杆每米长弯曲超过 0.20mm 或者有明
显弯曲处可用压力机进行机械校直。要对螺杆螺母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有外伤。修正无异状后,
在螺杆外表面涂以润滑油脂,并将其拧入螺母,进行全过程的配合检查。然后整体竖立,将它
吊入机架或工作桥上就位,使螺杆处于垂直状态。
螺杆式起闭机利用机架或工作桥将其固定在闸门槽顶部,其基础中心位置应按闸门吊耳实
际中心位置来调整,误差不大于 3.00mm。对配有导向滑块的深孔闸门,还应严格控制螺杆和
滑块槽的垂直度和运行轨迹。超压限位装置调整必须安全可靠。
起闭机设备安装竣工后,必须经符合试验合格方能移交使用。试验时先空载、次净载、后
- 153 -
动载。净载和动载试验,可按额定起重量分级逐次增加,最大试验荷重分别按 125%和 110%的
额定起重量确定。作为无水和有水状态下的全行程起闭机试验,测量承重大梁的最大挠度,检
查各构件和联结件的可靠性。
对双吊点的的螺杆式起闭机,当两侧螺杆找正后,安装中间同步轴,最后把机座固定。同
步轴的轴线与两螺杆的轴线应在同一平面内并与螺杆线垂直。
4.2.6 田间道路工程施工
本次规划道路分三级,分别为一级机耕路、二级机耕路和生产路。根据道路设计断面,道
路施工主要为路基填筑和路面铺设。道路回填土方除利用就近斗、农沟排水沟开挖土方外,缺
土部分由田间余土提供。
(1)田间道路工程的施工工序:
路基的施工工序:放样→清理路床→取料→运料→上料→摊铺→洒水→找平→碾压。
路面的施工工序:运料→拌合→摊铺→找平→洒水→碾压。生产路路面、路基施工均需采
用路基的施工工序。
(2)新建田间道对路基的处理要求。
首先清除坡面树根杂草,并对将拓宽的路基以重型压路机进行充分碾压,对可能出现的弹
簧路段进行处理后,开始铺筑路基。
路基开工前,必须按照设计规划要求对所定道路方位、路线进行地形测量,并报请甲方、
监理单位备案,经同意后,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路基开工前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其内容包括导线、中线、水准点复测,横断面检查与补
测,增设工程点面。施工测量的精度应符合交通部颁布实施的《公路路线勘测规程》的要求。
路基施工前,应详细检查、核对纵横断面图,发现问题时应进行复测,并根据路线中桩、
设计图表、施工工艺和有关规定钉出路基用地界桩和路堤坡脚的具体位置桩。在距路中心一定
安全距离处设立控制桩,其间隔不大于 50m,桩上标明桩号与路中心填挖高。并填写好施工记
录,以备检查。
路基施工中,各施工层表面不应有积水,填方路堤应根据土质情况进行土质试验检测。其
土质应符合填筑路基的技术要求,同时考虑土方运输经济合理和现场高地取土的可能性,力求
少挖农田和改地造田。
施工单位要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要充分结合地形地貌和机械化施工的条
件,充分发挥机械效能。
路堤基底为耕地或松土时,应先清除有机土、种植土,平整后按规定要求压实后,方可进
- 154 -
行下一道工序。
路堤基底原状上的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换填,换填深度应不少于 30cm,并予以分
层压实。
路堤填料,不得使用淤泥、沼泽土、冻土、有机土、废草皮土、生活垃圾、树根和含有腐
朽物质的土。
路基工程基本完工后,必须进行全线的竣工测量,包括中线测量、横断面测量及高程测量,
测量数据全部符合设计要求时,经甲方及监理单位认可,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填土经压实后,压实度不小于 0.91,不得有松散、软弹、翻浆及表面不平整,如不合格
必须重新处理。
路基表面必须平整,边线直顺,坡面平顺稳定,曲线圆滑,不得亏坡。
(3)路面工程
路面设计有沙砾垫层的,要求其通过 0.075mm 筛孔的颗粒含量不得大于 5%,最大粒径不
大于 30mm,液限应小于 28%,塑性指数应小于 9,砾石的压碎值不大于 35%。铺设时必须拌和
均匀,无明显粗细颗粒离析现象,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碾压应遵循先轻后重的原则,洒水碾压后必须满足密实度要求。
路面完工后,要进行全面测量,以备竣工验收。
4.2.7 农田防护林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施工
农田防护林施工主要把握三点:一是树种的选择及其苗木规格。选用树种苗木要求:要有
“两证一签”,即苗木检验证、苗木检疫证,苗木产地标签,本项目选用新疆杨(胸径≥
3cm)。二是栽植时间及方法。栽植时间选择在在 2027 年秋冬季,成活率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进
行补植,栽植坑规格 0.5m×0.5m×0.5m,栽植方法严格按照“三埋二踩一提苗”。三是抚育
管理措施。造林后要及时浇水,因项目区属黄灌区,以后浇灌随黄河水,一年浇水 5~6 次。
主要施工及管护过程为整地、栽植、抚育、平头和涂白。防护林采用人工植苗造林,栽培
时间选在秋冬,首先开挖、整平植树沟,植树沟底高程与就近地面一致;然后在植树沟内开挖
树坑,树坑规格为 0.5m×0.5m×0.5m;挖掘的土一般置于树穴周围,对挖掘到的石块、杂物
及不适合种植的土壤进行清理。选择健壮的苗木,造林前苗木需要处理,主要对苗木进行剪梢、
截干、修枝、剪叶、摘芽、苗根浸水等处理;栽植前将苗木浸泡 48h~72h 后,将树苗放入树
穴内,竖直看齐后,垫少量土固定树苗,随后填土至树穴一半,用锄头将树苗四周的松土插实,
然后再继续用土填满树穴并插实。造林后要及时浇水,隔 10d 后再浇水一次,保证苗木的成活
率。
- 155 -
防护林幼林抚育的任务主要是通过植树行间和行内的锄草松土,促使幼林正常生长。松土
除草要做到除早、除小、除了,对幼树而言,第一年应当保证 3 次,第二年 2 次,第三年可视
情况进行 1~2 次。本项目区处于半干旱地区,抚育年限为 3 年。利用规划的灌水设施适时灌
水。林带缺苗断条时要及时补植,补植处要细致整地,并选用大苗精心栽植,必要时浇水,保
证成活,促其生长。对新建防护林带成活率低于 90%的缺苗断条的,应于造林后的 1~2 年内
用大苗补充。
4.2.8 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施工
(1)项目区土壤盐碱化程度改良原则
杭锦后旗根据多年盐碱地治理经验,
目前已总结出一套适用于当地的盐碱地综合治理体系,
按照“以地适种,以种适地”和“三稳、一扩、一提”的原则,采取“1+8+N”的盐碱地综合
改造利用技术。
“1+8+N”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技术:“1”工程措施,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灌排配套;
“8”农艺措施,通过灌水洗盐、增施有机肥、掺沙降容、秸秆还田、深松粉垄、施用土壤改
良剂、上膜下秸、暗管排盐这 8 项农艺措施,提过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理化性质,改良
土壤结构,提升土壤肥力;“N”种植措施,种植耐盐作物(主要以油料作物向日葵为主)、
利用沟膜垄植、精量播种、明沙覆孔、中耕散盐等技术。
各地块、区域盐碱化程度不同,土壤理化特性不同,农田地力水平差异较大,根据土壤类
型进分区指导,把科学性、适用性、指导性、可推广性、以及实施的难易性有机结合起来,突
出应用性和针对性。按照整乡整村整流域推进要求,实现耕地后备资源集中开发、盐碱化耕地
集中治理、综合利用整片规模化推进,提高综合利用整体效益。
第一、灌溉排水为基础,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灌排配套。
第二、以农田耕地地力提升目标,对现有农田,按所含盐碱成分、类型及程度、土壤养分
含量、灌排条件、土质是否粘重等,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在治理基础上,应以市场为导
向,科学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实现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第三、改良过程中要处理好“水、盐、肥”的关系调节农田水盐平衡,把盐分调控在作物
主要根系活动层下,培肥地力,做到有“盐而无害”。
使用大型农机具实施土壤深松翻。
1、水盐均衡
鉴于河套灌区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功能区,建议加大力度维持区域土体“盐分平衡”,
乃至盐分排出大于带入盐分,至少保证部分区域处于脱盐状态,或者设置固定的积盐区。
- 156 -
(1)减少引水量,减少渠水渗漏。疏通支、沟排水沟,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平整土地,
提高灌溉均匀度高及田间水有效利用率与经济灌溉水生产率。建议灌区田块采用较大地块,降
低人工成本,提升效率。
(2)在地面排困难,土壤过于粘重、透水性差的区、片,可从发展高效排水技术,结合
种植经济作物等措施,降低改良成本。
(3)在山前平原以井为主,逐步引黄,调节地下水位,防止生态恶化、土壤碱化。
(4)在倾斜平原发展井灌,井渠结合。调节和控制地下水位。
2、培肥土壤
依据“牛瘦生癣、地瘦生碱”、“碱大吃肥、肥大吃碱”等肥盐辩证关系,大力推广已有
成果。
(1)过腹还田,充分利用当地秸秆资源;
(2)直接还田,注意调碳氮比,添加秸秆腐熟剂;
(3)“以无机换有机”,有秸秆不足的情况下,推行科学配方施肥,增加农作物籽粒和
秸秆,逐渐实施秸秆还田;
(4)在大面种植苜蓿的区、片,实行草粮、草经轮作;
(5)种植耐盐绿肥。在盐荒地改良区、片,不扱于种植农作物,可先种苦豆子培肥土壤;
改善粘重土壤结构性
灌淤型盐碱地成土过程中,容易在地表土层结构中形成粘土隔层,严重阻碍灌溉水下渗,
降低排水效率,致使盐分淋洗后由于蒸发再次造成盐分表聚,致使盐碱日益加重。需采取掺沙、
粉垄、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增加土壤孔隙度,改善通气性和透水性。
正确施用“土壤调理剂”
注意用量,防止二次污染。所有调理产品需获农业部或者自治区登记,符合环保要求,需
有相关管理部门的登记认证或检验报告。为打造全域绿色生态有机生态产品输出基地,对项目
区内投入的耕地地力提升产品改良剂、石膏类产品、有机肥等投入品通过第三方进行安全性监
测,对不合格的投入品严格把控,防止在改良土壤的同时造成二次污染。对施入项目区的腐熟
有机肥按照 NY/T 3442-2019 标准由第三方进行现场抽样监测;对于脱硫石膏、磷石膏等其他
改良剂产品重金属含量则按照各自对应的规范和要求,优选零重金属的改良产品。
4.3 施工质量与安全
4.3.1 施工质量
- 157 -
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
见和建议。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
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
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在
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
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
上岗作业。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4.3.2 施工安全
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
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主要负责人依法对
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
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
任,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
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
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
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
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4.4 施工总体布置
4.4.1 施工总布置原则
a)施工平面布置要紧凑合理,尽量减少施工用地;
b)满足施工生产需要,有利于生活、安全防火、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等要求;
c)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采取标准的组合装配式围挡;
- 158 -
d)达到有关现场管理及文明施工等规定的要求。
e)注意各施工段之间工艺布置的衔接和施工连续性,尽可能避免改建和重建。选定的场内
外运输方式尽量一致,满足运输要求,运营方便,可靠经济。
4.4.2 施工总平面布置
a)施工区域:施工区设置场内交通、临时办公生活区、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工厂
及料物堆存地。
b)场内交通:以陕哈线和村级道路为骨架,结合规划道路、以项目区内现有小油路为基
础,先整修出部分道路满足施工临时交通需要。
c)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外接电源为三相五线制,由甲方接入至配电屏上,内接线由施工
方架线送至各用电点,场内电线一律用木电杆架空 4.5m 高,动力电线电压 380V,经计算用电
最大功率为 30KW,故选用 6.0mm2 铜芯电缆,照明电线电压为 220V,选用 4.0mm2 电缆。
d)施工用水:根据施工现场的地点用水泵及管道接至施工用水处。
e)施工用风:选用移动式空压机容量为 3m³/min,风价为 0.55 元/m³。
f)临时办公生活区:选择靠近主路的居民点附近设立,以便于引水架电,附近需有较开
阔的地形,以便临时施工工厂布置。临时办公生活区可设立工棚、食堂、办公室、工具室、仓
库及值班室等。
g)施工工厂:就近生活区布置,可设立一个综合加工厂,进行模板、钢筋、小型预制板
等构件的加工。
h)料场堆存地:钢筋、模板、管材等小件、易损品可放于施工工厂内;水泥需设独立仓
库放置,并做好防潮措施;块石、碎石、砂在满足施工进度前提下,可随用随运,靠施工点就
近堆放。
- 159 -
第三卷
- 160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投标文件编制说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顺序及格式与
下列顺序及格式不一致时,请以“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顺序及格式为准。如“新点投标文件
制作软件”内未提供格式的,以下列格式为准。如“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内未罗列单独上传及编
写的选项,可将其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内。
- 161 -
杭锦后旗 2026 年 28.52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批)
监理标段(标段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文
招标项目编号:
标段(包)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162 -
目 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监理报酬清单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材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监理大纲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与系统生成不一致,以系统生成为准。
- 163 -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 164 -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
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的投标总报价,
监理服务期限 ,按上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担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并严格履
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工程质量达到 。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4)投标保证金;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 1.4.3 项、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65 -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 166 -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总监理工程师
1.1.2.5
姓名:
资格:
注册证编号:
2
监理服务期限
1.1.4.3
时间:
3
投标有效期
时间:
……
……
……
……
……
……
……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167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扫描件
- 168 -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同时代理人可使用我方 CA 数字证书对本工程电子投标
文件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名、法定代表人签章,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扫描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国徽面扫描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人像面扫描件
- 169 -
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此项)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
加
(标段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
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
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联合体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170 -
四、投标保证金
注:采用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附从投标人基本
账户缴纳保证金的凭证扫描件;采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附保函扫描
件以及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担保费的银行支付证明扫描件。
附 “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
- 171 -
五、监理报酬清单
1. 监理报酬清单说明
2. 监理报酬清单
单位:元
序号
监理报酬分项名称
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5
……
……
合计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172 -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相关资格证明
养老保险
备注
姓名
专业
总监理工程师
资格证
证书编号
姓名
专业
资格证
证书编号
姓名
专业
资格证
证书编号
姓名
专业
资格证
证书编号
姓名
专业
资格证
证书编号
- 173 -
(二)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174 -
(三)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承诺书
注:格式自拟。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175 -
(四)主要专业监理人员简历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岗位名称
姓名
年龄
性别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拥有的执业资格
专业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
的主要工作
- 176 -
(五)专业监理工程师无在建承诺书
注:格式自拟。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177 -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 话
联系方式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高级职称人员
营业执照号
中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初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账号
其中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
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与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178 -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 179 -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合同价格(元)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180 -
(四)正在监理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合同价格(元)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181 -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监理承包合同有关的案
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如果发生过上述诉讼及仲裁情况,需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
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未发生过上述诉讼及仲裁情况,直接填
写‘无’
。
诉讼及仲裁说明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 182 -
(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用途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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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信誉查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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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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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材料
(一)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
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
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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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书
致: (招标人) :
我方在此声明
1、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2、我单位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赔偿超过投标保证金
金额的损失部分、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等后果:
①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②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③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④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⑤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⑥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⑦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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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承诺书
注: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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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杭锦后旗耕地质量保护中心、内蒙古金艾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在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标段编号: )
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自愿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约定,并郑重承诺如下:
1、如我方有幸成为本项目中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时间等,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
构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我方确认,上述承诺系我方自愿作出,不存在任何胁迫、欺诈或重大误解的情形。
3、若我方未按上述承诺及时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
后果和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附件:招标代理付服务费收费标准。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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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招标代理付服务费收费标准。
类
型
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
工 程
货 物
服 务
500 以下
1.2%
1.5%
1.5%
500-1000
0.8%
0.8%
0.5%
1000-5000
0.5%
0.5%
0.3%
5000-10000
0.3%
0.25%
0.1%
10000-50000
0.1%
0.1%
0.05%
50000-100000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注:
1.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每个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10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500 万元×1.2%=6 万元
(1000-500)万元×0.8%=4 万元
(5000-1000)万元×0.5%=20 万元
(10000-5000)万元×0.3%=15 万元
合计收费=6+4+20+15=45(万元)。
2.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得数×0.48 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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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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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将完整的投标文件(除技术部分外)
上传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此处上传除技术部分外的完整版投标
文件”部分。
注:完整投标文件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制作的投
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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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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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大纲
1、投标人应根据自身企业的经验、能力,结合对本项目特点的理解,执行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现行的
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结合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及标准,编写监理大纲。
2.若投标人须知规定监理大纲采用技术“暗标”方式评审,则监理大纲的编制应严格执行暗标编制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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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监理大纲目录样表(编制投标文件时须去掉本行)
监理大纲目录
一、整体服务方案
二、质量控制措施
三、投资控制措施
四、工程进度控制、工程协调措施
五、安全控制措施
六、合同信息管理措施
七、项目重难点、关键部分控制措施
八、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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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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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规范实施以工
代赈促进农民增收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27 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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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
员管理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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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高标
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附件 4:《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内农牧厅规〔2025〕1 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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