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吉生太镇等三个乡镇0.9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9-22
发布于
内蒙古乌兰察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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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规模0.99万亩。项目区在两区划定范围内 1969 亩。涉及三个乡镇七个行政村。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8200 亩(吉生太镇公合成村民委员会 2657 亩、海卜子村民委员会 177 亩、本坝村民委员会 1976 亩、前古营村民委员会 1446 亩; 忽鸡图乡英土村民委员会 630 亩;东八号乡梁底村民委员会 1170 亩、白彦敖包村民委 员会 144 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700 亩(吉生太镇海卜子村民委员会 477 亩;东八号乡梁底村民委员会 624 亩;白彦敖包村民委员会 599 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2026年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吉生太镇等三个乡镇0.9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313009037@qq.com

邮编:35220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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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子王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部

地址:四子王旗乌兰花镇新区农牧办公大楼

联系人:贾晓飞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西街道跃进路66-1号

联系人:张凤燕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单位名称: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2026年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吉生太镇等三个乡镇0.9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标段.docx 2026年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吉生太镇等三个乡镇0.9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标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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