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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507242026082601001001的招标文件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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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编号 :E*开通会员可解锁*8260100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国道

232 线紫沟至大兴段公路工程

路面技术服务招标

招 标 文 件

【项目专用本】

招 标 人:

国 道

2 3 2 线 紫 沟 至 大 兴 段 公 路 项 目

建 设 管 理 办 公 室 及 施 工 承 包 人

招 标 代 理 :内 蒙 古 路 建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O 二六年八月·呼伦贝尔市

国 道 2 3 2 线 紫 沟 至 大 兴 段 公 路 工 程 路 面 技 术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目 录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第三章 评 标 办 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0

第一节 合同条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1

第二节 合同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5

第五章 技术规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9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0

一、投标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2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73

三、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5

四、投标保证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6

五、资格审查资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7

六、技术建议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2

七、其他资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3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4

一、投标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6

国 道 2 3 2 线 紫 沟 至 大 兴 段 公 路 工 程 路 面 技 术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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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国 道 2 3 2 线 紫 沟 至 大 兴 段 公 路 工 程 路 面 技 术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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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 232 线紫沟至大兴段公路工程路面技术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

232 线紫沟至大兴段公路工程路面技术服务招标已由内蒙古自治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道

232 线紫沟至

大兴段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

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国道 232 线紫沟至大兴段公路工程路面技术服务招标2.2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2.3 招标规模:路面技术服务招标2.4 项目计划投资:110 万元2.5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E*开通会员可解锁*82601001001

标段名称

国道

232 线紫沟至大兴段公路工

程路面技术服务

LMJSFW 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

-监理-公路工程-路基、路面

合同估算价(万元)

110

工期(日历天)

72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并具备以下资格:

3.2.1 资质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或交通质量监

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且该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在“公

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质量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国 道 2 3 2 线 紫 沟 至 大 兴 段 公 路 工 程 路 面 技 术 服 务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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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业绩要求:无。3.2.3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1 名

a.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b.具有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道路工

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质监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范围

要求同时具有材料、公路

2 个专业,针对取得道路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证视为具有材料

及公路

2 个专业)且须在投标人所提供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登记(以“公路水运工程质

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的注册信息为准);

c. 必须在本单位(含母公司或上级单位)参加社保(退休人员除外)。3.2.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

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

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

投标均无效。

3.3 其他要求:3.3.1 招标条件:本项目国道

232 线紫沟至大兴段公路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

232 线紫沟至大兴段公路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

2016219 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

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

232 线紫沟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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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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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段公路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内交发﹝

2017582 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

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

232 线紫沟至大兴

段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

2018237 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国道

232 线紫沟至大兴段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及施工承包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

和专项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路面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3.3.2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总体呈西北至东南走向,起点位于牙克石市巴林镇紫沟村,顺接拟规划

建设的国道

232 线博克图至紫沟段一级公路,经巴林镇、南木乡、哈拉苏镇、大兴、卧

牛河镇,终点止于扎兰屯市哈拉苏镇大兴村

,顺接已建成的国道 232 线大兴至金边壕段

一级公路,主线全长

61.629 公里。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设计行车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5.5

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

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2014 执行。

3.3.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名称:LMJSFW 标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写

标段号以此标段号为准。

招标范围为:

1)通过试验选定各土建施工标段各水稳、沥青结构层用母岩(山场),结合本

项目工程特点制定全线各土建施工标段水稳、沥青结构层(含下封层、应力吸收层)工

程级配范围并对其进行配合比设计(包括目标配合比或目标配合比论证、生产配合比与

生产配合比验证及其各类原材料试验),对现场施工与试验人员培训(其中集中培训不

少于二次),并且配合铺筑试验段及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控。

2)全线各水稳及沥青结构层混合料拌设备的检校、调试及流量标定,压实机具

的组合配置,摊铺与压实设备的检校及其工作参数的设定,对乳化沥青(含胶粉复合改

性)设备及沥青供应商改性沥青加工设备进行验收,对现场施工、试验及对现场施工、

试验及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二次),路面耐久性能监测技术服务,

路面施工装备全过程的技术指导。

3.3.4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路面工程全部完成之日止。3.3.5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3.3.6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 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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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3.7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3.8 本公告中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3.3 其他要求)内容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北京时间,下

同 ) , 通 过 请 登 录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

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投标人应

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

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呼伦贝尔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交通运输工程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

20 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道

232 线紫沟至大兴段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北路

62

联 系 人:蒙女士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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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内蒙古路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金悦中心第

S2 号楼 1 122

联 系 人:李志伟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业监管: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北路

62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

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 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

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

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10.3 、 开 标 解 密 投 标 文 件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 地 址 :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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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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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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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2

招标人

称:国道

232 线紫沟至大兴段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及施工

承包人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北路

62

联 系 人:蒙女士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称:内蒙古路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金悦中心第

S2 号楼 1

122

联 系 人:李志伟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国道

232 线紫沟至大兴段公路工程路面技术服务招标

1.1.5

标段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境内

1.1.6

标段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中央车购税和专项债券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路面工程全部完成之日止。

1.3.3

质量要求

提交的各项成果报告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

1.3.4

安全目标

安全生产“零死亡”,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见附录

1

业绩要求:见附录

2

信誉要求:见附录

3

项目负责人要求:见附录

4

其他要求: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

他关联情形

/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

用记录

/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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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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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之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要求澄清的问题向招标人提出。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

形式

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

无需确认

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交易系统中的“答疑文件下载”栏目中点击下载查看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

形式

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出招标文件修改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无需确认

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交易系统中的“答疑文件下载”栏目中点击下载查看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3.1.1

投标文件密封形式

双信封□单信封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

按国家规定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合同期内,国家对增值税税率有调整的,按国家政策执行。

3.2.3

报价方式

单价

总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土建标段

每个土建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LMJSFW

ZDZCB-1

370,000

1,100,000

ZDZCB-2

370,000

ZDZCB-3

360,000

注:投标人报价时,每个土建标段的报价合计不得超过每个土建标段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不要求

3.4.3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

算原则

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

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

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

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

标保证金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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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 10 -

条款号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

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

3.5.1

资格审查资料

投 标 人 须 知 正 文 第

3.5.1 项修改为: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

资格证书、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副本(如为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即可)、

CMA 计量认证证书(如为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即可)、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栏下“股东及出资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事业单位除外),投标人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复印件

(截图内容包括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页,该截图不允许投标人

以企业用户身份登录进行查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副本、

CMA 计量认证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

账户信息

”)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

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主体信息库要求:按主体信息库要求录入相关内容。

3)其他要求:未能录入到主体信息库的资料请上传到投标文件相近

节点内。

3.5.2

资格审查资料

投 标 人 须 知 正 文 第

3.5.2 项修改为:

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可附后附合同书复印件。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合同书复印件或相关项目合同书复印件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业绩评分项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主体信息库要求:按主体信息库要求录入相关内容。

3)其他要求:未能录入到主体信息库的资料请上传到投标文件相

近节点内。

3.5.3

资格审查资料

投 标 人 须 知 正 文 第

3.5.3 项修改为:

1)“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在

“信用中国”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

图,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前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可以由投标人出具的

“专项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代替。

2)主体信息库要求:按主体信息库要求录入相关内容。

3)其他要求:未能录入到主体信息库的资料请上传到投标文件相近

节点内。

3.5.4

资格审查资料

投 标 人 须 知 正 文 第

3.5.4 项修改为:

1)“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

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试验检测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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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证书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还应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载明的、能够反映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包括检测专业、证书号或注册号、登记注册单位等)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企业社保系统打印的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2026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的

缴纳社保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入职不足

1 个月的,须提供入职

至投标截止日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和退休证明的复印件)。

2)主体信息库要求:按主体信息库要求录入相关内容。

3)其他要求:未能录入到主体信息库的资料请上传到投标文件相近

节点内。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

3.7.3

投标文件编制

投 标 人 须 知 正 文

3.7.3 项修改为:

1)编制软件要求: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

自 带 的 “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制作生成。

2)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

表 人 或 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名)之处,若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应将法定代表人签名制作成电子图片,在

word 中将签名图

片粘贴在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位置,或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

子签名;若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应将代理人签 名 制 作 成 电 子 图片 , 在

word 中 将签 名 图 片粘 贴 在代 理 人签 字 的 位置。明确

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

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其中,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应加盖投标人 单位章 ,或由 投标人 的法定 代表人 或其委 托代理 人签字 。

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要求:如果投标文件

由委 托代理 人签署 ,则投 标人须 提交授 权委托 书 ,授权 委托书应按 第七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并按照上述第(

2

条要求签字盖章。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 身 份 证明 应 符 合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4)联合体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5)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6)技术文件编制方式

☑明标暗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7.4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

要求

采用电子招投标,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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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 12 -

条款号

3.7.5

编制的要求

按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整本”与“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整本”节点上传的资料是否编制页码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发包人要求的份数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如需要)

4.1.14.1.2

投标文件的加密

本项修改为:投标文件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用软件加密,具体要求如下: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将生成

2 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包含投标文

件第一个信封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和

2 个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分别为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操作手册或教程。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是,退还时间:

/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

与撤回

本项修改为: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4.3.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5.1

开标时间和网址

本项修改为: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

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网址:投标人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219.148.175.17

9:9443/BidOpening)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根据 评审时 间确定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不见 面开标大

厅。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地 点 对 收 到 的 投 标 文 件 第 一 个 信 封(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 参 加 。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截 止 时间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系统内准备,等待解密;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

30 分

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手册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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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 13 -

条款号

投标人在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及进行相关操作前,须安装《新

点驱动(内蒙古互通版)》最新版本。请投标单位在电脑前耐心等待依次开标不得离开,因投标单位不在电脑前而错过解密、确认报价等环节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2

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按照电子交易系统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5.2.1 项修改为:(

1)等待开标

2)查看投标人

3)技术标解密

4)技术标导入

5)技术标唱标

6)参数抽取(如需要)

7)技术标开标结束

开标过程中,若出现以下情况,应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

2)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

注:若开标系统有更新,以更新后开标程序为准5.2.2 项修改为: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且在开标系统内上传投标文件,故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无须密封保存5.2.3 项修改为:(

1)经济标等待开标

2)公布通过单位

3)经济标解密

4)经济标导入

5)经济标唱标

6)经济标开标结束

5.2.4 项修改为: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以交易系统中

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投标报价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

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开标现场发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开标现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同时应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①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②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解密;③未在“开标一览表”上填写投标总价;④“开标一览表”上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注:若开标系统有更新,以更新后开标程序为准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他规定: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生《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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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条款号

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

2011797 号)“第十

八条 评标专家确定后,发生不能到场或需要回避等特殊情况的,应当从原评标专家库中按原抽取方式补选确定,也可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相应减少招标人代表数量”、《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内交发〔

202026 号)“第十六条 评标专家确定

后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评标过程中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招标人应当从专家库中按照原方式抽取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相应减少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数量”所述情况时,招标人将按上述规定执行。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

候选人的人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

3 个并标明顺序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公示的其他内容:

/。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否

7.5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形式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中标结果网上公告形式

7.6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

期限

公告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不少于 3 日

7.7.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担保金额:

10%签约合同价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或金融机构保函。(

1)若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履约保证金须由中标人账户一次

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

2)若采用金融机构保函履约担保形式,金融机构保函应由有资格

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开具,保函的受益人应为招标人,保函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保证的内容等。保函开具日期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提交,

并在签订合同书之前。注:如提交履约保证金期间有法定节假日,中标人需充分考虑法定节假日休息原因,如因法定节假日影响中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不要求

8.5.1

监督部门

同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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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

否是,具体要求:(

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点击右下方操作手册下载。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中相关章节。(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开、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4.4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4.4 修改: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

5)在"信用中国”(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5.1

投标人须知正文

8.5.1 补充: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五)相关请求及主张;(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不

予受理。

10.2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0.3 款补充:

开标补救措施:

1、开标过程中因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按第二项的规定采取补救措施:(

1)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的投标文件。

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

标或启用纸质文件继续开展开标及评标工作:①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②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③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④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⑤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2、发生本条款第一项所列的情况,应采取补救措施,现场经监督同意,可以暂停开标至情况解决继续开展开标及评标工作。3、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10.3

投标人须知正文补充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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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条款号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扫描件除社保缴费明细、财务审计报告(如有)中

附件及各类网页截图外,均指彩色扫描件。其他资料可为黑白扫描件或彩色扫描件。(

2)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章”均指"法定名称章”,即"单位章”上的名称必须与

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身份证均指第二代身份证(含正、反面),且在有效期内。

10.4

投标人须知正文补充

10.5:

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应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合同中约定的费率

计算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

格〔

2015〕299 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金额按照下表规定的费率标准,以中标总

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低于

1 万元的按 1 万元收取,超出 1 万元的按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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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适用标段

资质等级要求

LMJSFW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或交通质量监督机

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且该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质量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

1.当试验检测机构为独立法人机构时,试验检测机构与投标人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认定。2.当试验检测机构为供应商所属的非独立法人机构且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为“投标人名称+…检测中心(监测中心或研究中心或检测站或试验室等)”时,均视为试验检测机构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当试验检测机构为供应商隶属的非独立法人机构且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能体现投标人名称时,应提供上级单位或交通质量监督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适用标段

业绩要求

LMJSFW

注:本次招标不设置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适用标段

信誉要求

LMJSFW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1.4.4 款要求。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适用标段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LMJSFW

负责人

1 名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

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道路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

质监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专

业范围要求同时具有材料、公路

2 个专业,针对取得道

路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证视为具有材料及公路

2 个专业)

且须在投标人所提供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登记(以

“公路

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

”查询的注册信息为准);

3)必须在本单位(含母公司或上级单位)参加社保(退

休人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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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标段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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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

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

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

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

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

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 p:/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 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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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

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

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

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

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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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

差和细微偏差。

1.12.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

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

差。

1.12.3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

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

错误;

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 1.12.3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

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 1.12.3 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

评分中酌情扣分。

1.12.5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

应。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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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规范;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

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

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间不足

15 日,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

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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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6)技术建议书;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函;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

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服务费用。投标报价应涵盖投标人完成

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函”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

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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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

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

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

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①和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

形式。

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

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

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

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

人如果按本章第

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标段估算价的

2%,招标人应据此测算出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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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

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

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

3.5.6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

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

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

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

5%签约合

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

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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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

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

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

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

其中,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第

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

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身份证明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

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

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

本文件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 纸幅),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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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

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1 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密

封在一个封套中。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以及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如需要)应统一密

封在另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

4.1.2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以及银

行保函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

标人少于

3 个的,投标文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

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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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

结果。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

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5.2.2 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不予开封,由招标人密封保存。

5.2.3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

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标人只拆封通过投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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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布标段

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

①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7)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

封(报价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5.2.4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

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

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3)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

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

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5.2.5 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过程中,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

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

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

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

若投标函中的投标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应以大写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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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

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

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

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服务期限的响

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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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

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

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

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

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

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

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

3 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

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

10%。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

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

分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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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

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

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

失。

7.8.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

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

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

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7.8.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

7.8.5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

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

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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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

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

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

本章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

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

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

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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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开标记录表

详见开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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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

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说明:

1.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或说明于

分前递交至

(详

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

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分前将原件递交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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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

1.2.……

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投标人仅须在投标文件中的澄清和说明上加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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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中标通知书

详见开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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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不适用)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

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

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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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标段

招标关于招标文件澄清

/修改的通知(第

号澄清文件,正文共

页),我方

已于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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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 标 办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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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

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

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2.1.3

形式评

审与响

应性评

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澄清文件编号(如有)、

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c. 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在投标截止日期

同日或在其之前;

d.投标文件所附身份证均指第二代身份证(含正、反面),且在有效期内;e.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指身份证、职称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资格证书、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CMA 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

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

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电子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交,保函的实质性内容、开具保函的

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签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要

求。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签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要

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

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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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人上传了加密版投标文件,且成功解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

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澄清文件编号(如有)、

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同

日或在其之前。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第二个信封签署人应与第一个信封签署人一致)。

3)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4)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5)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

投标的除外。

2.1.2

资格评

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试验检测机构等

级证书、

CMA 计量认证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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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

40

主要人员:

25

绩:

15

履约信誉:

10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

10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包含

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

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2.2.3

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4 位小数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及权重分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及分值

分值

评分标准

2.2.4

1)

技术建议

40 分

对本技术服务项目的理解、项目实施思路与技

术服务方案

6 分 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得 3.6~6 分。

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

的理解及措施建议

6 分 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得 3.6~6 分。

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保证

体系与措施

6 分 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得 3.6~6 分。

技术服务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设备安排

6 分 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得 3.6~6 分。

技术服务计划

8 分 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得 4.8~8 分。

现场配合及技术服务和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8 分 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得 4.8~8 分。

2.2.4

2)

主要人员

25 分

项 目 负 责 人 任 职 资

格与业绩

25 分

通过资格审查条件得

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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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3)

评标价

10 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

差率

×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

差率

×100×E2。

其中:

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 0.02 分;

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 0.01 分。

2.2.4

4)

其他因素

业绩

15 分

5 年(2021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揽过的一级及以上公路路面技术服务或路面配合比设计服务工

作每增加

1 项加 5 分,本项最高加 15 分。

履约

信誉

10 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得

10 分。

注:各评分因素(评标价、主要人员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

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及以上时,

该平均值 以去掉一个最 高分和一个最 低分后计算 。评 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

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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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

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

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

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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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

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

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

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

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

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

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

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

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

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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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

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

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

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

得分

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

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

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

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

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

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

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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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

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

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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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

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

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

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

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

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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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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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条款

一、服务形式

1、服务要求

中标人应配备组合良好的人员组成现场技术服务机构,负责招标范围内的技术服务

工作,成为工程技术服务工作的数据检测控制中心,接受业主、行业工程质量监督局的

管理和监督。

2、工作关系

1)业主及承包人与中标人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中标人受业主及承包人委托,

行使合同中规定的职责,业主及承包人与中标人之间应各负其责、独立工作、相互尊重、

密切配合;业主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对中标人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监

督与管理,并对中标人的计量进行审核和支付,业主委托监理人对中标人的计量申请进

行初审。

2)监理人与中标人是工作协调的关系。中标人应及时、准确地为业主和监理人

提供相关检测数据、报告和分析意见,当涉及工程技术服务工作的相关检测数据与中心

试验室、监理、土建标段承包人的数据不一致时,原则上以中标人数据为准。

二、服务范围及目标

1、服务范围

工程技术服务合同的全部内容和业主同意增加或减少的项目工作内容。

2、服务目标

业主与承包人、监理人、中标人均依照合同开展工作,在符合项目工期等要求情况

下,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投资效益。

三、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内的具体技术服务工作,应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及相关公路工程最新技术标准的内容进行工程技术服务,并根据本项目的

特殊性,提出可行的方案。

四、合同方义务

1、业主方及承包人义务

1)免费向中标人提供一套技术服务工作所涉及的设计相关图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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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中标人提出的涉及项目工期、质量、费用和安全等重大问题及时给予书面

答复,使技术服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3)免费协助中标人进出施工现场,提供服务范围所涉及的相关施工、监理信息,

为技术服务工作创造条件。

4)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中标人应得价款和办理合同结算。

5)按合同规定及时组织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

2、中标人义务

1)完成标段范围内的所有服务内容。

2)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交通运输部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法规和技术

标准、规范、规程及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提供

科学、公正的数据和报告,接受业主的监督,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

作内容。

3)中标人应按投标文件及合同谈判时承诺的人员在施工现场组织技术服务工作,

一般不得更换或代替;若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人员,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

4)按业主批准的试验计划并结合施工现状,及时调整技术服务工作。

5)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应主动与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业主反馈相关

信息,提供相应的对策建议及成果文件。

6)未经业主同意,不得将本次技术服务成果、资料转让给第三方。

7)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业主要求对工作内容予以补充、完善、修改时,

中标人都应无条件配合。

8)中标人应保障业主免于承担非业主原因而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

损害、赔偿和其他开支。

9)技术服务作业完毕后,中标人应迅速清除并运出中标人装备、剩余材料、垃

圾及各种临时设施,并保持整个现场整洁。如果中标人未在业主允许的合理时间内把所

有的中标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设施运走,则业主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其

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业主可从应付中标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若中标人剩余款项不足以

支付该项费用时,业主保留向中标人索赔的权利。

10)合同履行完毕后,中标人有义务协助业主完善属中标人职责范围内的后续相

关工作和咨询服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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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变更

本项目为总价合同,项目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业主有权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合同

费用不予调整。中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上述风险。

六、计量支付与结算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人员进驻工地开展工作,中标人应在每一阶段工作完成

后提出付款申请。经业主审查通过后,向中标人支付相应价款。

2)业主对中标人提交的付款申请有异议时,将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中标人予

以澄清,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

15 日内对存在异议的支付内容采用书面的方式对

业主进行澄清。经业主对澄清内容审查通过后,向中标人支付相应价款。

七、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2、业主接受中标人出具的履约保函采用固定有效期,但必须按业主要求的格式出

具。履约担保在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前一直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中标人出具的履约保

函在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前已失效,中标人须在该履约保函失效日前向业主出具后续阶

段履约保函。否则,业主有权停止一切支付。

3、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后,业主应向中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

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技术服务合同时,业主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

金。

八、违约与赔偿

1、中标人将工作任务转包,或者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分包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

2 万元以内的违约金。

2、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技术服务

的,业主将责令中标人进行改正,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

2 万元以内的违约金。

3、中标人应对技术服务成果资料的准确性负责,如因成果资料错误或提供不恰当

的对策建议而造成工程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数额由双方另

行协商,但赔偿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影响的,除承担赔偿责任外,

业主将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将中标人的行为记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

4、业主因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中标人的经济损失时,应据实承担中标人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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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争端的解决

出现合同纠纷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经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达成

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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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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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书

为了给国道

232 线紫沟至大兴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提

供技术支撑,国道

232 线紫沟至大兴段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业主”)

及各土建标段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与

(以下简

称“中标人”)就本项目的试验、施工、相关人员培训、指导现场施工、研究解决施工

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质量改进措施、提交技术指南等技术服务订立本技术服务合

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项目工程概况及服务的主要内容

1、本项目的工程概况

本项目路线总体呈西北至东南走向,起点位于牙克石市巴林镇紫沟村,顺接拟规划

建设的国道

232 线博克图至紫沟段一级公路,经巴林镇、南木乡、哈拉苏镇、大兴、卧

牛河镇,终点止于扎兰屯市哈拉苏镇大兴村

,顺接已建成的国道 232 线大兴至金边壕段

一级公路,主线全长

61.629 公里。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设计行车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5.5

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

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2014 执行。

2、服务工程的主要项目

1)通过试验选定各土建施工标段各水稳、沥青结构层用母岩(山场),结合本

项目工程特点制定全线各水稳、沥青结构层(含下封层)工程级配范围并对其进行配合

比设计(包括目标配合比或目标配合比论证、生产配合比与生产配合比验证及其各类原

材料试验),对现场施工与试验人员培训(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二次),并且配合铺筑

试验段及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控。

2)全线各土建施工标段各水稳及沥青结构层混合料拌设备的检校、调试及流量

标定,压实机具的组合配置,摊铺与压实设备的检校及其工作参数的设定,对现场施工、

试验及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二次),路面耐久性能监测技术服务,

路面施工装备全过程的技术指导。

二、中标人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交付方式和要求

(一)路面配合比设计服务试验检测项目和频率:

1、原材料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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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

1)普通石油沥青与改性乳化沥青分别进行相应的沥青常规指标检测及沥青 PG

分级检测(如沥青供应过程中供应商发生变化随时做);

道路石油沥青常规检测指标:针入度、延度、软化点、针入度指数、

60℃粘度、含

蜡量、老化后残留物试验(针入度比、延度、质量损失)、溶解度、闪点、密度等;

道路石油沥青

PG 试验检测指标:沥青粘度-温度曲线、135℃粘度、原样沥青

DSR 试验数据、旋转薄膜烘箱老化沥青 DSR 试验数据;

改性乳化沥青常规检测指标:针入度、延度、软化点、针入度指数、

60℃粘度、弹

性恢复、老化后残留物试验(针入度比、延度、质量损失)、溶解度、闪点、储存稳定

性等;

改性乳化沥青

PG 试验检测指标:沥青粘度-温度曲线、135℃粘度、原样沥青 DSR

试验数据、旋转薄膜烘箱老化沥青

DSR 试验数据;

2)水稳、沥青结构层集料的母材检测试验,每种级配不少于 1 组检测试验;

集料检测项目有:压碎值、洛杉矶磨耗损失、视密度、吸水率、对沥青的粘附性、

扁平细长颗粒含量、水洗法(小于

0.075mm 颗粒)含量、软石含量、冲击值、磨光值

(上面层)、坚固性等;

3)乳化沥青检测:进行乳化沥青性能检测

包括:筛上剩余量、电荷、破乳速度试验、粘度、蒸发残留物含量、蒸发残留物性

质、储存稳定性、与矿料的粘附性试验。

2、混合料及混凝土目标配合比设计:

1)进行各沥青结构层混合料目标配合比设计;

2)进行各水稳结构层混合料目标配合比设计。

以上混合料目标配合比试验以各土建标段为单位分别进行,并分别出具目标配合比

试验报告以指导各土建标段备料和作为生产配合比的基础。

3、生产配合比调试

全程指导各土建标段的各水稳、沥青结构层混合料生产配合比工作,并出具其生产

配合比报告;同时,全程指导上述各路面结构层试验段的试拌、试铺工作。

4、施工过程质量抽检(在总监办实验室进行)

1)对各水稳、沥青结构层质量指标进行随机检查;

2)路面均匀性:对路面施工的均匀性进行调查,调查可结合构造深度试验、渗

水试验等,逐层进行随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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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 58 -

3)级配、油石比:随时对施工级配、油石比进行试验检测;

4)最大理论密度:随时对施工混合料理论密度进行试验检测;

5)压实度、厚度:随时对施工压实度厚度进行取样试验检测;

6)车辙试验:上、中、下面层至少各进行 2 次车辙试验。

(二)路面施工技术服务

1、配合土建标段承包人对业主提供的料场进行考察,并提供相应考察报告;对水

稳、沥青混合料用碎石加工设备、工艺提出指导意见;配合业主严把材料准入关。

2、受业主委托,由中标人进行水稳、沥青混合料目标配合比设计,并进行目标配

合比设计技术交底;

3、对拌和站筛网设置及控制管理和配比调试进行全程的技术指导,确定冷料仓的

供料比例,调整生产阶段热料仓比例;对生产配合比调整进行全程的指导;

4、协助业主制定各水稳、沥青结构层施工指导意见,指导业主进行科学的施工;5、指导完成首件工程或试验段和路面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检测;6、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协助业主解决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协助业主做好施工过

程中的质量控制工作,及时向业主汇报质量情况;

7、与业主共同研究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质量改进措施;8、对现场施工与试验人员培训(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二次)。

(三)路面施工技术咨询服务

1)水泥稳定半刚性基层施工

1、主要设备配套技术咨询;2、设备工作参数技术咨询;3、设备调试和流量标定技术咨询;4、连续式搅拌设备结构改进技术咨询;5、搅拌、摊铺、碾压技术咨询。

2)沥青面层施工

1、主要设备配套技术咨询;2、设备工作参数技术咨询;3、搅拌设备调试和流量标定技术咨询;4、平整度与压实度综合控制技术咨询;5、施工过程材料离析、温度离析控制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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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 59 -

6、搅拌、摊铺、碾压技术咨询。

3)技术培训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机械特点及指标要求,进行机械化施工与质量控制的理论与

实用技术培训:

1、设备选型与配套技术;2、设备调试技术;3、搅拌、摊铺、碾压技术;4、施工平整度传递特性;5、施工离析控制技术。

三、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一)招标人承担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中标人的费用;2、向中标人提供本技术服务开展所必要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及报告、合同文件、

图纸及试验所需的石料、水泥、普通沥青、改性沥青等原材料;

3、业主指定总监办试验室供中标人做生产配合比及日常抽检无偿使用;4、土建标段承包人要向中标人提供标定、调试等所需的工程材料和辅助设备。

(二)中标人承担的义务

1、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按时完成相应的任务,及时提交试验报告和现场服务技术

报告;

2、中标人派技术人员常驻现场进行全过程的技术服务工作;3、对提交的试验报告和技术指南负技术责任;4、本技术服务所有检测、试验与指导工作必须符合本项目土建标段施工招标文件

约定的质量指标及技术要求;

5、备料前,中标人提供碎石采备工艺、单级料筛孔标准及单级料规格要求;6、土建标段承包人设备进场前,中标人提前提供各类设备参数、按土建标段施工

招标约定和本技术服务要求来把设备进场关;

7、按业主的进度要求及时对压实机械、拌和设备、摊铺机进行性能标定及调试;8、为本技术服务工作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等所发生的差旅费,由中标

人负担。

四、进度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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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 60 -

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进度必须满足业主要求或工程进展需求,不得影响工程进

度。

五、履行计划、期限、地点和方式

中标人须按照合同约定或按照业主要求的时间及期限,在中标人基地实验室进行各

项配合比及其原材料试验、检验工作,在业主工地进行各生产配合比及混合料与实体的

试验、检测工作,及时向业主反馈试验、检测情况;在收到或取得原材料后应确保

45

天内提交配合比成果报告。

中标人须按照合同中计划或按照业主要求的时间及期限,在工地现场进行各项技术

咨询服务工作,并及时按不同阶段的服务内容分别提交各阶段技术咨询成果报告。

六、技术服务酬金的支付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其中

ZDZCB-1 标段人民币(大写)

元(

¥

),

ZDZCB-2 标段人民币(大

写)

元(

¥

),

ZDZCB-3 标段人民币(大写)

¥

)。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人员进驻工地开展工作,中标人应在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提出

付款申请。经业主审查通过后,由土建施工承包人向中标人支付相应价款。

七、业主方的违约责任

业主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中标人送交有关文件、图纸、资料等,中标人可

按延误的时间顺延提供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限。

八、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1、承包人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中标人送交有关文件、图纸、资料及原材料

等,中标人可按延误的时间顺延提供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限。

2、承包人如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中标人支付技术服务费,每迟延一月,按迟

延交付款额数

1%补偿中标人损失。

3、承包人如果中途中断技术服务请求,中标人技术服务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

中标人全部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工作尚未过半,按总技术服务费的

50%收费。

九、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1、中标人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技术服务,迟延一月,按总技术服务费金

额数缴纳

5%违约金。

2、中标人如中途中断技术服务,应按总技术服务费 30%向业主交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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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 61 -

3.中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

偿。

十、成果所有权和专利权

本项目的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合同各方所有(含公开发表成果)。

十一、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合同各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合同各方

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份,正本

份,副本

份,合同各方各执正本

份、

副本

份,正副本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自合同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至双方

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后自动失效。

业主:

____________ (盖单位章)

中标人:

_____________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承包人:

__________ (盖单位章)

承包人:

_____________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承包人:

__________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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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 62 -

合同签订地点:

附件二 廉政合同

廉政合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

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

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国道

232 线紫沟至大兴段公路工程(项目名称)

的项目法人国道

232 线紫沟至大兴段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

称“业主”)与为该项目提供

服务的单位

(服务单位名称,以下简

称“中标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业主和中标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__________ (项目名称)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

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

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

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

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

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业主的义务

1)业主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中标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

得让中标人报销任何应由业主或业主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业主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中标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中标

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业主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中标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

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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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 63 -

4)业主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业主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

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业主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中标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

要求中标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业主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

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队伍。

3.中标人的义务

1)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业主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

重礼品。

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业主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业主单位或个人支付的

任何费用。

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业主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中标人不得为业主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

品等。

4.违约责任

1)业主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2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

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中标人单位造成经

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3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

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业主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业主

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中标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业主

或业主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中标人或中标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业主和中标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与服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业主和中标人各执一份,送交业主和中标人的监督单位各一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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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 64 -

业主:

____________ (盖单位章)

中标人:

_________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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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 65 -

附件三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本格式编排在招标文件中,投标时不需填写,也不需纳入投标文件中)

人员

标段数量

资格要求

技术负责人

1 名

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

1 条一级及以上公路的路

面技术咨询或路面配合比设计服务技术负责人职务。

试验检测师

1 名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原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

)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专业范围要求具

有材料或公路专业,针对取得道路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证视为具有材料及公路

2 个专业)或持有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

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专业范围要求具有道路工程专业)。

注:

1、投标人中标后,派驻的其他主要技术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派驻的其他

主要技术人员的最低要求应符合上表规定。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要求投标人增加技术人员;

2、本表中人员不得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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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 66 -

附件四 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1、中标人为完成本项目各水稳、沥青结构层目标配合比所需的试验设备均须自行配备,现场进

行生产配合比及对结构层检测可使用总监办试验室试验、检测设备。

2、中标人为完成本项目路面施工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必须配备专项设备。现场辅助调试的设备及

检测设备由土建标段承包人无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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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 67 -

附件五 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名称):

鉴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名称,以下简称“业主”)接受

(中标人名称)(以下称“中标人”)于

日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我方

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中标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 )。2.担保有效期自业主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业主签发交工验收证书

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

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

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业主和中标人按合同条款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址:

邮政编码:

话:

真:

①注 :

1、 允 许 投 标 人 实 际 开 具 的 履 约 保 函 的 格 式 与 本 《 招 标 文 件 》 提 供 的 格 式 有 所 不 同 , 但 不

得 更 改 本 《 招 标 文 件 》 提 供 的 履 约 保 函 格 式 中 的 实 质 性 内 容 。2、若 投 标 人 不 能 按 上 述 担 保 有 效 期 出 具 履 约 保 函 的 ,该 保 函 亦 可 采 用 固 定 有 效 期 ,其 内 容 可 修改 为 : “ 本 担 保 自 ( 生 效 日 期 ) 之 日 起 生 效 , 至 ( 失 效 日 期 ) 之 日 失 效 。 ” , 但 其 保 函 失 效 日

期 应 至 少 为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之 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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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 68 -

第五章 技术规范

1、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2、相关公路工程最新技术标准规定。

以上两者有不一致之处以标准高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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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 69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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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 70 -

招标 编号 :E*开通会员可解锁*82601001

国道

232 线紫沟至大兴段公路工程

路面技术服务招标

投 标 文 件

【第

标段】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

(填写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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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 71 -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四、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技术建议书

七、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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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 72 -

一、投标函

国道

232 线紫沟至大兴段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及施工承包人:

1.我方已仔细研究国道

232 线紫沟至大兴段公路工程路面技术服务

标段招标

文件的全部内容(含澄清文件第

___号至第___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第二

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

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3.项目负责人姓名:

,职称:

4. 质量要求:提交的各项成果报告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安全目标:安全生

产“零死亡”,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路

面工程全部完成之日止。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

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8.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投标人仅需在投标函上加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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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 73 -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授权委托书①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国道

232 线紫沟至大兴段公路工程路面技术服务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

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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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 74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人:

(盖单位章)

注:

1.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本页也必须填写。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

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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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 75 -

三、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

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

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

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

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

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

%;(成员一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占

总工程量的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

摊。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

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联合体投标,本页可不填写,但需保留此空白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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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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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此提供相关凭证的复印件。

注: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页无需填写,但必须保留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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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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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

关联企业情况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投标人为上市公

司,投标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

5%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

比例;

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

3)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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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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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以框图方式表示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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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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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服务费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

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

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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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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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情况说明

1)是否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

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是

□否

2)是否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是

□否

3)是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

□是

□否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是否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附查询网页截图,事业单位除外)

□是

□否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附查询网页截图)

□是

□否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

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书)

□是

□否

7)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

录?

□是

□否

注:

1.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在本表中“投标人情况说明”列勾选相应选项,勾选示例“☑”。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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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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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

名称

技术职称

拟在本标段工程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______年___月毕业于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专业,学制______年

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及联系

电话

获奖情况

注:

1.本表应填写项目负责人相关情况。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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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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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技术建议书

1、对本技术服务项目的理解、项目实施思路与技术服务方案2、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的理解及措施建议3、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保证体系与措施4、技术服务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设备安排5、技术服务计划6、现场配合及技术服务和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注:(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页数要求

200 页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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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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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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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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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开通会员可解锁*8260100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国道

232 线紫沟至大兴段公路工程

路面技术服务招标

投 标 文 件

【第

标段】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投标人: (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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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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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投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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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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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

国道

232 线紫沟至大兴段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及施工承包人(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国道

232 线紫沟至大兴段公路工程路面技术服务

标段招

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澄清文件第

___号至第___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

民币(大写)

元(

¥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

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其中

ZDZCB-1 标段报价人民币(大

写)

元(

¥

),

ZDZCB-2 标段报价人民币(大写)

¥

),

ZDZCB-3 标段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

¥

)。

2.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

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投标人仅须在投标函上加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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