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3-12
发布于
内蒙古呼和浩特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公司基本信息(包含单位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小餐饮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4、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免于许可的备案书(包括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书,需注明备案编号及有效期);销售食用农产品应提供产品质量安全达标合格证明材料(如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其他法定免于许可的情形。备案书须由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5、其他材料5.1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有),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出具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格式自拟);5.2提供的近半年内六个月的纳税与社保证明或出具的"参加政府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如供应商为当年成立企业或工商个体户及自然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5.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4提供"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应为获取采购文件期间内任意一天。 附件: 附件1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