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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
建设项目(第二批)监理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F*开通会员可解锁*90901001
标段(包) 编号:F*开通会员可解锁*9*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人:杭锦后旗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 1 -
温馨提示
1、在阅读招标文件时,如发现招标文件出现问题或有不足之处时,请及时提出。在此我
单位表示感谢。
2、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涂黑加粗的文字,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做出响应,以免出现不
必要的错误。
3、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上
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
关注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您的配合既给我们的工作带来方便,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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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议各投标单位将评审所需原件扫描,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谢谢配合。
6、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中标前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投标
文件时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各投标企业上传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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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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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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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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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 30 分钟。开标过程
中如有问题请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各投标人严格按系统要求时间解密投标文件,如在规定
时间内发生问题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或后台技术人员,如超规定时间无法解密,导致无法
唱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上传之前需要确保 CA 数字证书至开标后都在有效期内,且确
保电脑环境可以完成解密工作,如遇 CA 锁过期或者锁故障无法解密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7)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只通过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
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未及时关注者后果自负。
(8)代理公司联系方式
姓名
联系方式
孟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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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目
录
第一卷 ............................................................................. - 9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1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19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20 -
1. 总则 ........................................................................ - 44 -
1.1 项目概况 ................................................................ - 44 -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 44 -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 - 44 -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44 -
1.5 费用承担 ................................................................ - 46 -
1.6 保密 .................................................................... - 46 -
1.7 语言文字 ................................................................ - 46 -
1.8 计量单位 ................................................................ - 46 -
1.9 踏勘现场 ................................................................ - 46 -
1.10 投标预备会 ............................................................. - 47 -
1.11 分包 ................................................................... - 47 -
1.12 响应和偏离 ............................................................. - 47 -
2. 招标文件 .................................................................... - 47 -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 47 -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 - 48 -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 - 48 -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 - 48 -
3. 投标文件 .................................................................... - 49 -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 49 -
3.2 投标报价 ................................................................ - 49 -
3.3 投标有效期 .............................................................. - 49 -
3.4 投标保证金 .............................................................. - 50 -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 - 50 -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 50 -
3.6 备选投标方案 ............................................................ - 51 -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 - 51 -
4. 投标 ........................................................................ - 52 -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 52 -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2 -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 53 -
5. 开标 ........................................................................ - 53 -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 - 53 -
- 4 -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 - 53 -
5.2 开标程序 ................................................................ - 53 -
5.3 开标异议 ................................................................ - 53 -
6. 评标 ........................................................................ - 54 -
6.1 评标委员会 .............................................................. - 54 -
6.2 评标原则 ................................................................ - 54 -
6.3 评标 .................................................................... - 54 -
7. 合同授予 .................................................................... - 55 -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55 -
7.2 评标结果异议 ............................................................- 55 -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 - 55 -
7.4 定标 .................................................................... - 55 -
7.5 中标通知 ................................................................ - 55 -
7.6 履约保证金 .............................................................. - 55 -
7.7 签订合同 ................................................................ - 56 -
8. 纪律和监督 .................................................................. - 56 -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56 -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56 -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 56 -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57 -
8.5 投诉 .................................................................... - 57 -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 57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57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 .................................................. - 58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 59 -
详细评审表 ..................................................................... - 65 -
1. 评标方法 .................................................................... - 74 -
2. 评审标准 .................................................................... - 74 -
2.1 初步评审标准 ............................................................- 74 -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74 -
3. 评标程序 .................................................................... - 75 -
3.1 初步评审 ................................................................ - 75 -
3.2 详细评审 ................................................................ - 75 -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 76 -
3.4 评标结果 ................................................................ - 76 -
3.5 评标争议处理 ............................................................- 76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78 -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 - 79 -
1. 一般约定 .................................................................... - 79 -
- 5 -
1.1 词语定义 ................................................................ - 79 -
1.2 语言文字 ................................................................ - 80 -
1.3 法律 .................................................................... - 81 -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 81 -
1.5 合同协议书 .............................................................. - 81 -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 - 81 -
1.7 联络 .................................................................... - 82 -
1.8 转让 .................................................................... - 82 -
1.9 严禁贿赂 ................................................................ - 82 -
1.10 知识产权 ...............................................................- 82 -
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 - 83 -
1.12 委托人要求 ............................................................. - 83 -
2. 委托人义务 .................................................................. - 83 -
2.1 遵守法律 ................................................................ - 83 -
2.2 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 - 83 -
2.3 办理证件和批件 .......................................................... - 84 -
2.4 支付合同价款 ............................................................- 84 -
2.5 提供监理资料 ............................................................- 84 -
2.6 其他义务 ................................................................ - 84 -
3. 委托人管理 .................................................................. - 84 -
3.1 委托人代表 .............................................................. - 84 -
3.2 委托人的指示 ............................................................- 85 -
3.3 决定或答复 .............................................................. - 85 -
4. 监理人义务 .................................................................. - 85 -
4.1 监理人的一般义务 ........................................................ - 85 -
4.2 履约保证金 .............................................................. - 86 -
4.3 联合体 ..................................................................- 86 -
4.4 总监理工程师 ............................................................- 86 -
4.5 监理人员的管理 .......................................................... - 87 -
4.6 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 .............................................. - 87 -
4.7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 87 -
4.8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 87 -
5. 监理要求 .................................................................... - 88 -
5.1 监理范围 ................................................................ - 88 -
5.2 监理依据 ................................................................ - 88 -
5.3 监理内容 ................................................................ - 88 -
5.4 监理文件要求 ............................................................- 89 -
6. 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 .......................................................... - 90 -
6.1 开始监理 ................................................................ - 90 -
6.2 监理周期延误 ............................................................- 90 -
6.3 完成监理 ................................................................ - 90 -
- 6 -
7. 监理责任与保险 .............................................................. - 91 -
7.1 监理责任主体 ............................................................- 91 -
7.2 监理责任保险 ............................................................- 91 -
8. 合同变更 .................................................................... - 91 -
8.1 变更情形 ................................................................ - 91 -
8.2 合理化建议 .............................................................. - 92 -
9. 合同价格与支付 .............................................................. - 92 -
9.1 合同价格 ................................................................ - 92 -
9.2 预付款 ..................................................................- 92 -
9.3 中期支付 ................................................................ - 92 -
9.4 费用结算 ................................................................ - 93 -
10. 不可抗力 ................................................................... - 93 -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 93 -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 93 -
10.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 94 -
11. 违约 ....................................................................... - 94 -
11.1 监理人违约 ............................................................. - 94 -
11.2 委托人违约 ............................................................. - 94 -
11.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 - 95 -
12. 争议的解决 ................................................................. - 95 -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 - 96 -
1. 一般约定 .................................................................... - 96 -
1.1 词语定义 ................................................................ - 96 -
1.5 合同协议书 .............................................................. - 96 -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 - 96 -
2. 委托人义务 .................................................................. - 97 -
2.2 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 - 97 -
2.4 支付合同价款 ............................................................- 97 -
2.6 其他义务 ................................................................ - 97 -
3. 委托人管理 .................................................................. - 97 -
3.2 委托人的指示 ............................................................- 97 -
3.3 决定或答复 .............................................................. - 97 -
4. 监理人义务 .................................................................. - 98 -
4.1 监理人的一般义务 ........................................................ - 98 -
4.2 履约保证金 .............................................................. - 98 -
4.5 监理人员的管理 .......................................................... - 98 -
5. 监理要求 ................................................................... - 100 -
5.1 监理范围 ...............................................................- 100 -
5.2 监理依据 ...............................................................- 100 -
6.2 监理周期延误 ...........................................................- 100 -
8. 合同变更 ................................................................... - 100 -
- 7 -
8.2 合理化建议 ............................................................. - 100 -
9. 合同价格与支付 ............................................................. - 101 -
9.1 合同价格 ...............................................................- 101 -
9.2 预付款 .................................................................- 101 -
9.3 中期支付 ...............................................................- 101 -
9.4 费用结算 ...............................................................- 101 -
11. 违约 ...................................................................... - 101 -
11.1 监理人违约 ............................................................- 101 -
11.2 委托人违约 ............................................................- 102 -
12. 争议的解决 ................................................................ - 102 -
13.补充条款 ................................................................... - 103 -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 - 104 -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 104 -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 106 -
第二卷 ........................................................................... - 107 -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 - 108 -
5.1 监理要求 .................................................................. - 109 -
5.2 监理依据 .................................................................. - 110 -
5.3 试用的规范标准 ............................................................ - 110 -
5.4 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 - 110 -
附件:施工技术标准及要求 ...................................................... - 111 -
第 1 章
一般规定 ................................................................. - 112 -
1.1 工程说明 ................................................................. - 112 -
1.1.1
工程概况 ............................................................- 112 -
1.1.2
水文气象和工程地质资料 .............................................. - 112 -
1.1.3
施工条件 ............................................................- 115 -
1.2 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 - 116 -
1.2.1 田块整治工程设计 ..................................................... - 116 -
1.2.2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 ...................................................- 119 -
1.2.3 田间道路设计 ............................................................. 132
1.2.4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设计 ............................................... 133
1.2.5 农田输配电工程设计 ....................................................... 137
1.2.6 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 138
1.2.7 公示牌设计 ............................................................... 14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5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188 -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规范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农民增收的通知》
(内农牧建发〔2025〕27 号)文件; ............................................. - 189 -
- 8 -
附件 2: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农牧建
发〔2025]545 号)文件; ....................................................... - 194 -
附件 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 .................................................................... - 202 -
附件 4:《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内农牧厅规〔2025〕1 号
文件。 ........................................................................ - 202 -
附件 5: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收费标准 ........................................ - 240 -
- 9 -
第一卷
- 10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1 -
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第二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第二批)已由巴彦淖
尔市农牧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杭锦后旗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第二批)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
2.3 招标规模:杭锦后旗蛮会镇红星村等 5 个村 1.2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
设项目,杭锦后旗团结镇竞丰村等 4 个村 4.61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
目,杭锦后旗头道桥镇联丰村和挪一村 2.8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杭锦后旗陕坝镇
高峰村 1.09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杭锦后旗太阳庙农场一分场等
三个分场 0.51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输电线路变压器,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
(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第二批)监理、跟踪审计及质量监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
要求及标准)。
2.4 项目计划投资:10357.7176 万元
2.5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090
1001001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联丰村和挪一村 2.8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
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
合同估算价
(万元)
3037.991
工期(日历天)
1524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090
1001002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联丰村和挪一村 2.8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
- 12 -
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
合同估算价
(万元)
2747.3043
工期(日历天)
1524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090
1001003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联丰村和挪一村 2.8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
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
合同估算价
(万元)
1142.1554
工期(日历天)
1524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090
1001004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陕坝镇高峰村 1.09 万亩 2026 年
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
合同估算价
(万元)
1959.9682
工期(日历天)
1524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090
1001005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太阳庙农场一分场等 3 个分场
0.51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
付)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
合同估算价
(万元)
987.8753
工期(日历天)
1524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090
1001006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
付)建设项目(第二批)输电线路变压器
标段
- 13 -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
合同估算价
(万元)
153.1385
工期(日历天)
1524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090
1001007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
付)建设项目(第二批)跟踪审计标段
招标范围
服务-经济管理-审计管理
合同估算价
(万元)
59.4337
工期(日历天)
1524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090
1001008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
付)建设项目(第二批)监理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农田水利
合同估算价
(万元)
239.8512
工期(日历天)
1524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090
1001009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
付)建设项目(第二批)质量检测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项目管理(含代建)-建设项目管理-建设质量管理
合同估算价
(万元)
30.0
工期(日历天)
152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施工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 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建办市〔2021〕30 号文件《住
- 14 -
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
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
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
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
不得存在在建工程(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
输电线路变压器标段: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
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
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建办
市〔2021〕30 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
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电
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含) 以上资质。】,同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承装类)三级(含) 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国家能源局最新资质要求《承装(修、
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2025 年第 30 号令;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备国家能
源局颁发的“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证
件如遇过期,未做或正在办理延期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发布的延期通知或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或
相应文件);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
得存在在建工程(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
跟踪审计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须为本
公司注册,且不得存在在建工程(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
监理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
理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不得存在在建工程(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
任任何岗位)。
- 15 -
质量检测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证书)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须为本公司
注册;
(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③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3 其他要求:
施工标段:
(1)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且不得存在在建工程
(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
(2)至少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各 1 人;
(3)本项目所配备的全部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人员信息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
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中能查询到,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在全国水利建
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查询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如发现有挂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签
订合同;
(4)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3 年、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
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注:目前 2025 年评价结果暂未公
布,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则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规范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农
民增收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27 号);
(6)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
则》(内人社发[2022]92 号)的通知、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
金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2]93 号)的通知;
输电线路变压器标段:
- 16 -
(1)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备电力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且不得存在在
建工程(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
(2)至少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各 1 人;
(3)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3 年、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
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注:目前 2025 年评价结果暂未公
布,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则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规范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农
民增收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27 号);
(5)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
则》(内人社发[2022]92 号)的通知、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
金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2]93 号)的通知;
跟踪审计标段:
(1)本项目所配备的全部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人员信息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
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中能查询到,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在全国水利建
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查询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如发现有挂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签
订合同;
(2)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3 年、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
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注:目前 2025 年评价结果暂未公
布,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则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监理标段:
(1)拟派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在建工程(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2)本项
目所配备的全部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人员信息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http://scjg.mwr.gov.cn/)中能查询到,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
管平台中查询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如发现有挂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
(3)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3 年、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
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注:目前 2025 年评价结果暂未公
布,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则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质量检测标段:
(1)本项目所配备的全部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人员信息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
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中能查询到,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在全国水利建
- 17 -
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查询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如发现有挂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签
订合同;
(2)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3 年、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
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注:目前 2025 年评价结果暂未公
布,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则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所有标段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
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文件)相关要求;
(2)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
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
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
委令第 20 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锦后旗水利局
地
址:杭锦后旗陕坝镇一线公路 2.5km 处(杭锦后旗水利局)
- 18 -
联 系 人:付惠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开源北路 2 号巴彦淖尔电商物流园区 1 号楼 402
联 系 人:孟莎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业监管:杭锦后旗农牧和科技局
地
址: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
联 系 人:刘尚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
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
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9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20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杭锦后旗水利局
地 址:杭锦后旗陕坝镇一线公路 2.5km 处(杭锦后
旗水利局)
联系人:付惠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开源北路
2 号巴彦淖尔电商物流园区 1 号楼 402
联 系 人:孟莎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956590775@qq.com
1.1.4
招标项目名称
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
项目(第二批)
招标项目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0901001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
项目(第二批)监理标段
标段(包) 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开通会员可解锁*
1.1.5
项目建设地点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陕坝镇、太阳庙农场
1.1.6
项目建设规模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联丰村和挪一村 2.8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杭锦后旗陕
坝镇高峰村 1.09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
支付)建设项目、杭锦后旗太阳庙农场一分场等 3 个
分场 0.51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
建设项目。
- 21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和建设周期
1、总工期:1524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10 月 30 日
计划完工日期:2030 年 12 月 31 日(其中包含造林
工程栽植及抚育管护期 3 年)
2、除造林工程抚育管护期 2 年外,施工工期:428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10 月 30 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7 年 12 月 31 日
注:上述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
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为准。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中央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及筹资投劳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1、杭锦后旗头道桥镇联丰村和挪一村 2.8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杭锦后旗陕坝镇高峰村 1.09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
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3、杭锦后旗太阳庙农场一分场等三个分场 0.51 万
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4、输电线路变压器项目。
以上 4 个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1.3.2
监理服务期限
以施工工期为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和缺陷责任
期满为止。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
- 22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
停、并、转状态。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投标人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
人近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没有被依法认定
的行贿犯罪记录;③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中
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不得存在在建
工程(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
其他要求:(1)拟派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在建工程
(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2)
本项目所配备的全部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
证件,人员信息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http://scjg.mwr.gov.cn/)中能查询到,中标后
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中查询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如发现有挂靠证件
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3)在《内蒙
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2023年、2024年高标准
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
等级被评为D级的,不得参加投标。(注:目前2025
- 23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年评价结果暂未公布,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
布,则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D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4)
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
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农牧
建发〔2025〕545号)文件)相关要求;(5)为本项
目提供过前期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
次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作否
决其投标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
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
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作否
决其投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
制:指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
器码(MAC 地址、CPU 序列号、 硬盘序列号机器码)
任意两项一致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
宜:指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
- 24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IP 地址上传投标文件;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
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
的账户转出;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指同一项目
中,不同投标文件内容存在 3 处以上雷同错误--文字
错误、符号错误、计算错误、格式排版错误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限制其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
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
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
标无效。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进场察勘,招
标人给予配合,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在现场察勘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与招标人无
关,投标人自行负责。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 25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3
偏离
不允许重大偏离;
允许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
招标文件,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
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充这些遗漏或者不
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本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书等。(如有)
(本项目招标相关澄清和修改内容将在内蒙古自治
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上公
布。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投标
人未按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
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相关附件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在高标准农田建
设中规范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农民增收的通知》(内农
牧建发〔2025〕27 号)文件;
附件 2: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
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农牧建发
〔2025〕545 号)文件;
附件 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
附件 4:《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
评价办法》的通知(内农牧厅规〔2025〕1 号文件。
附件 5: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收费标准
- 26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之前在在内蒙古自治
区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以网
上提问的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对招
标文件予以澄清。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
清的时间
无需确认。本招标文件的澄清相关内容将在内蒙古自
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公布,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
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投标人
未按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
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对招
标文件予以修改。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
改的时间
无需确认。本招标文件的修改相关内容将在内蒙古自
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公布,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
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投标人
未按本项目修改文件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
- 27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3
报价方式
总价报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将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
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如果所有投标人投
标报价均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大写:贰佰叁拾玖万捌仟伍佰壹拾贰元
小写:2398512.00元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是 □否
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1、缴纳形式: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
2、保证金金额:肆万元整(¥40000.00)
3、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银行
到账时间为准)
4、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形式缴纳投标保
证金的,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
个人名义及其他方式缴纳,投标单位以现金、个人名
义及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一律按无效投标处
理;
保证金账号:请登录系统后获取专属于本单位的保证
金虚拟子账号。
注:
(1)附言请注明工程名称及标段号(若内容较多,
可以简写);递交保证金时一定要核对保证金账号,
- 28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后请即时登录系统查询缴
纳状态,若有疑问请联系 *开通会员可解锁*。
5、采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1)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人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平台-
金融服务(电子保函)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finance
platform-web/finance/index)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
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网),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并将保函原
件扫描件以及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担保费的银行
支付证明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2)以纸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各投标人
可依法依规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开具投标保函,保函须
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保函,并将保
函原件扫描件以及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担保费的
银行支付证明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注: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
文件将被拒绝,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
金的情形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拒签合同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其中包括:
(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或
- 29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投标欺诈行为,经招投标监督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
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
格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
保证金金额的,将要求投标人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
同时,招标人会向有关监督部门报告,由监督部门进
行相应处罚。
①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②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③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④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⑤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⑥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⑦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3 年度-2025 年度,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企业成立
至今的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年份要
求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的年份要求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企
业成立至今的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1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
或修改。
(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
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与招标文
- 30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
互相矛盾。
(4)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
若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3.7.3
(B)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指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
制,在规定处加盖电子签名(包括签字、印鉴、单位
公章)、生成后,成功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
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
er)的最终版指定格式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1)投标人单位公章必须与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为了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
整性,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部位加盖电子印章,公
章、法人章无遗漏。
(3)签字、盖章位置及要求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
件格式”规定。
(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之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要求“法
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法
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章)”
之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投标人公章。
- 31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5)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授
权委托书”要求“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应由
委托代理人本人亲笔签署姓名。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果
无法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签章,可以先导出,在纸质
版上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导入至系统中,之后再进
行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字、盖章。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
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即可。
(7)签字、盖章无遗漏。
注: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3.7.3
(2)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注: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向招标人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投标文件,具体份数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4.1.1
(B)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由“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签章,在规定处
加盖电子签名(包括签字、印鉴、单位公章)生成加
密投标文件。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本项不适用。
4.2.1
投标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
- 32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B)
证 书 登 录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逾期或未在系统内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
人不予受理。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B)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杭锦后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当日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自 行 登 录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
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签到、解密、查看唱标、
确认报价、异议澄清等互动交流环节。
5.2
开标程序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
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及人员;
(3)公布投标人名单;
(4)投标文件解密;
(5)导入投标文件;
(6)录入招标控制价并公布开标记录表;
(7)投标人确认报价;
(8)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
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9 人,其中
- 33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招标人代表 3 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6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
家库中随机抽取语音通知的方式确定。
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否
6.3.1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技术暗标)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的人数
按照择优原则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3 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是否具有
竞争性进行判定。因否决不合格投标导致有效投标不
足 3 家,且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仍然具有竞争的,可
以继续评审,评标委员会可以推荐 1-2 家中标候选
人,或者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
二十七条规定否决全部投标。
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
决投标的投标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1、公示媒介:与招标公告同媒介
2、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
否,按照择优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55 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
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
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
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
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34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7.6.1
履约保证金
形式: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无
条件、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形式
金额:中标合同价的 8%
注:
1、中标企业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到签订合同前缴
纳履约担保,持履约担保原件与发包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不能按照以上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
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将有
权不与其签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
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补充合同签订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到
招标人指定地点办理合同签订有关事宜;
2.按照自治区参建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项目主要负责
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时到场办理
履约到场人员打卡系统录入;
3.在招标文件载明期限内未办理完结合同签定事宜
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扣留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保
留追究其他损失赔偿责任的权利。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是,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1、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
标文件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各
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
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
开标。 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
- 35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电话咨询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适用于网上开标、评标项目)本标段采用电子
开标、评标,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
继续进行电子开标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响应延迟解密
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3、定义: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编制,在规定处加盖电子签名(包括签字、印鉴、单
位公章)、生成后,成功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
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的最
终版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是指电子
投标文件的打印版,在规定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再次亲笔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投标文
件是指存储在光盘(或 U 盘)中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上传至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中标后提
供给招标人的光盘(或 U 盘)形式存储的电子版投标
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5、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生成、刻录、准备:使用新点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投
标文件时,会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供投标人刻
录使用。光盘或 U 盘由投标人自行刻录、存储,投标
人必须保证电子存储设备能够正常读取。光盘(或 U
盘)表面、外包装上应简要载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
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6、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当日在投
- 36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
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
ng),选择标段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文件解密、
查看开标记录表等环节。登录时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
的 CA 锁。
7、投标人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
程开始后的 30 分钟 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
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8、开标出现下列情形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
件,投标无效,电子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
解密;
(2)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须由投标单位出具正式任命文件。
10.2
资格审查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
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
格进行审查,审查资料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
表”。
以上资料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在投标文件中,缺少任
意一项均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10.3
开标记录表
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仅用于唱标使用,如果其
中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内容不一致时,以后
者为准。
- 37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0.4
投标报价修正函(调价函)
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报价修正函(调价函),
投标人递交任何投标报价修正函(调价函)均按无效
标处理。
10.5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
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
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
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
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6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须真实有效,不得
存在弄虚作假。
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投标人提供了虚假内容虚假资
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并按无效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
保证金。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或中标结果公告期
间经查实投标人提供了虚假内容虚假资料,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
标保证金。如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中发现投标人提
供了虚假内容虚假资料骗取中标,招标人有权与其解
除合同,清退其出场,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10%进行
处罚(处罚金从其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
金中扣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招标人相
关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将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
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10.7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
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
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
- 38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
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
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
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
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
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
责解释。
10.8
异议及投诉
1、异议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
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该自收到异议
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2、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
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该
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
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
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
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
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
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 39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4)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先提出异议的
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
有关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①投诉人
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
无任何利害关系的;②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
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③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
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
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④超过投诉时效
的;⑤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
的证据的;⑥投诉事项应当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
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6)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
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9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
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
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
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
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10
其他说明
1、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对中标候选人的业绩、信
誉、社保等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进行查询,如发现存
在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可依据中
标候选人顺延选定中标人。
2、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招标代理公司 3 日内出具
及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30
- 40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日内,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统一签订监理合同。
3、投标人中标后,投标文件中所报的派驻现场的主
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在整个项目工期内必须到位,
且在本工程整个工期内不得更换。
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经发
包人同意并批准。拟变更的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且
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条件。否
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包人
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承包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发包人将视情
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
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
直至终止合同。发包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
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并补偿发包人的损失,并就
此向承包单位索赔。
5、工程监理服务期间,承包人有挂靠、转包及违法
分包等行为,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担保。
注:以上如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
规执行。
10.11
中标候选人推荐规则
1、本项目兼投兼中:投标人可对杭锦后旗 2026 年高
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所有批次中的任
意监理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套项目管理机构只能中
一个标段。
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
人同一套项目管理机构在先评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
标候选人后,在之后标段可以继续参评,但不再推荐
- 41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其为中标候选人。
10.12
技术文件(暗标)编制要求
1.纸张要求:标准A4纸张。
2. 颜色要求:正文标题、字体、图表及图表内
文字使用黑色。
3.封面设置及盖章要求:封面内容为监理大纲
,统一使用黑体一号字体(黑色),顶行居中对齐
,不得加入空格,页边距四边均为2厘米,不能
出现签章或签字,封皮无需增加页码。
4.排版要求:暗标文件页面行距为固定值28磅
,页边距四边均为2厘米。不编制页码、页眉、
页脚。暗标文件一级标题(“一、” “二、”
“三、”…)采用三号宋体加粗字体,对齐方式
为左对齐,不缩进,大纲级别选择为1级,其余
均为正文部分,除表格内容外全文不允许出现空
格。
正文部分(包含二级及以下标题)字体采用四号
宋体,不得做加粗、倾斜等处理,不允许字符间
距缩放,对齐方式为两端对齐。正文部分标题及
段落首行缩进2个中文字符,段落其他各行不作
缩进处理。正文中各段落、图表间不允许留有空
行、空页。二级标题为1、2、3、......,三级
标题为1.1、 1.2、...... 2.1、2.2、......,
四级标题为1.1.1、1.1.2、...... 2.1.1、2.1.2
、 ......。(序号需以顿号结尾,例1.1、)以
此类推。
5.图表大小、字体要求:图表均采用WPS Word
文字处理软件黑白绘制,不得手写、手绘。图表
- 42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居中放置,所有边框采用0.5磅黑色单实直线,
图表标题(名称)文字采用黑色四号宋体,两端
对齐,缩进两个字符,图表单位两端对齐从右向
左放在表格右上角。图表内文字采用黑色五号宋
体,行距为28磅。
6.编写软件及版本要求:使用WPS办公软件编制
;
7.监理大纲页数:不得超过200页。(注:此项
不作无效标处理,如超出200页,监理大纲评审
时按扣8分处理。)
8. 目录要求:封面下一页直接编写目录,使用
统一的目录标题“监理大纲目录”和序号。目录
标题三号宋体加粗字体顶行居中,其他字体采用
四号宋体居左,不得做加粗、倾斜等处理,不做
缩进。页面行距为固定值28磅,页边距四边均为
2厘米。目录统一使用“附表一”格式,不得添
加任何其他主项及子项,不得擅自修改主项内容
,如正文中对应目录主项无内容,则在正文中对
应目录主项下一行填写“无此项内容。”。
9.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
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
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
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备注:
(1)“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
原则,尽可能简化编制和装订要求。
(2)未按以上要求编制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
- 43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3)技术暗标评审时,如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技
术暗标格式检测功能,检测发现不符合技术标暗
标格式问题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检测结果进行
人工复核,最终结论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
。
10.13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价
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费标准为差额定率累进法计
算得数×0.47(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响应报价)计取。
(收费标准详见附表: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支付时间:中标人须在本项目招标结束后 30 日内
支付。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4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5 -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否决其投标的处理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标段的施工单位;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在本项目中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
标的除外;
(16)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1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8)在本项目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分部分项报价错漏一致,且没有合理解释的;
(20)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
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21)未能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 46 -
(2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3)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24)投标行为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25)其他不应有的雷同;
(2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
投标。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经
济补偿。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概不退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
任。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47 -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
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响应和偏离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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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2.1.2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
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
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
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
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
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
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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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技术部分;
(5)联合体协议书(如要求)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报酬清单;
(8)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
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
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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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
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
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
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
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4.5 投标人涉嫌有违规行为或招标项目在公示期间有投诉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
查处理完毕后按招投标监督部门书面意见办理。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
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
誉。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
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审计报告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时间
- 51 -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每张表格
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
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
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任命文件、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
监理工程师证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3.5.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 1.4.1 项规定的试验检
测仪器设备。
3.5.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7 项规定的表格
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
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
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
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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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
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
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
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
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
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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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
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加
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
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
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
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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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
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
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
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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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
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
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
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8%。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
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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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
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
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
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
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 57 -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
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
人须知第 2.4 款、
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8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59 -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签字、盖章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字
迹清晰,公章、法人章无遗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7.3(B)款要求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签字、
盖章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
件中内容、签字、盖章、所附扫描件等必须清晰,如因
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
有权否决其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须附证书原
件扫描件)
开户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
(银发〔2018〕125 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
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
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
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映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
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投标文件须附
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原件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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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
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原
件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要
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
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
师注册证书,且不得存在在建工程(指不得在其他在建
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投标文件须同时附①注册证
书原件扫描件、②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
拟;③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6 年 1 月-至今任
意连续 3 个月(含)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并
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提供入职以来的社
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
用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
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
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④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http://scjg.mwr.gov.cn/)公布的个人包含
“基本信
息
”和“执业资格信息或岗位信息”截图。(注:以企业
身份登录系统查询截图无效,投标人无需登录系统,操
作流程:进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点击“单位
档案
”输入单位全称后进行查询,在查询结果界面点击
单位名称进入单位详情,再点击
“人员信息”,在打开的
人员信息界面找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进入人员详情,
即为查询结果))
- 61 -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财务状况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投标文件须附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须附查询结
果截图,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
任意时刻)(操作流程:进“信用中国”,点击进入“专
项查询”,选择查询的名单后,按要求输入单位信息后
进行查询)
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
定代表人近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没有被依法
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须附查询结果截图,
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
刻)(操作流程:①投标人查询步骤:进“中国裁判文
书网”,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全文检索”中输
入单位全称,在“案由”选项中点选“贪污贿赂罪”,
在“裁判日期”中选择“2023 年 01 月 01 日-查询日期”
后进行检索,即为查询结果。②法定代表人查询步骤:
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全
文检索”中输入单位全称,在“当事人”处输入企业法
定代表人姓名,在“案由”选项中点选“贪污贿赂罪”,
在“裁判日期”中选择“2023 年 01 月 01 日-查询日期”
后进行检索,即为查询结果。)
③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
- 62 -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须附查
询结果截图,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之间任意时刻)(操作流程: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点击“企业信用信息”输入单位全称后进行
查询,在查询结果界面点击单位名称打开,在打开的单
位信息界面点击“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信息”,即为查询结果)
其他要求
1、拟派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在建工程(指不得在其他
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投标文件须附监理工程
师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2、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3 年、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
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注:目前
2025 年评价结果暂未公布,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前公布,则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
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农牧
建发〔2025〕545 号)文件)相关要求。(投标文件须
附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不
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文件须附相关承诺书,格式自
拟,加盖公章)
2.1.4
响应性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1、杭锦后旗头道桥镇联丰村和挪一村 2.8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63 -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杭锦后旗陕坝镇高峰村 1.09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
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3、杭锦后旗太阳庙农场一分场等三个分场 0.51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4、输电线路变压器项目。
以上 4 个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
以施工工期为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和缺陷责任期
满为止。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90 天(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监理大纲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串通投标评审
以下串通投标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系统预警信
息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作否决
其投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指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
(MAC 地址、CPU 序列号、 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任意两
项一致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64 -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指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 IP 地址
上传投标文件;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
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
账户转出。
其他要求
1、不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
2、不存在其他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情形。
- 65 -
详细评审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1.投标报价:20 分
2.项目管理机构:18 分
3.投标人资信:15 分
4.监理大纲:47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采用 A×70%+B×30%。A 为最高投标
限价。
当 n(投标人个数,下同)<5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
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B 值;
当 5≤n<9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1 个最高、1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B 值;
当 9≤n<13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1 个最高、
2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B 值;
当 13≤n<17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2 个最高、
3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B 值;
当 17≤n<21 时,
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2 个最高、
4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B 值。
(以此类推)
有效投标是指通过资格审查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投标。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P=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66 -
综合评分细则如下: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1)
投标报价评
分标准
(20 分)
投标报价得分
(20 分)
(1)当 P=0 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为 20 分;
(2)当 P<0 时,偏差率每有-1%减 0.5 分,从 20 分减起,减完为止;
(3)当 P>0 时,偏差率每有+1%减 1 分,从 20 分减起,减完为止。
注: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法,得分按两位小数进行四舍五入。
2.2.4
(2)
项目管理机
构(18 分)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6 分)
以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承担过的农田建设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类项目或其他与本工
程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有 1 项得 2 分,最多得 6 分。【投标文件须同时附①中标(成
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②监理合同原件扫描件、③相关网站的中标结果公告截图(注:
相关网站指国家指定网站或各地方交易中心网站或各地方政府采购网站或各地方政府
网站),如以上资料未显示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还须附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扫描件】
注:(1)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限定时间、不限定当时所注册的单位。(2)个人业绩
与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时,可重复加分。
其他人员-监理工程师
(3 分)
每配备 1 名水利监理工程师得 0.5 分,最多得 3.0 分。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投标文件须同时附①注册
证书原件扫描件;
②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6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
(含)
- 67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提供入职以
来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
休证明原件扫描件。③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公布
的个人包含“基本信息”和“执业资格信息或岗位信息”截图。(注:以企业身份登
录系统查询截图无效,投标人无需登录系统,操作流程: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
平台”,点击“单位档案”输入单位全称后进行查询,在查询结果界面点击单位名称
进入单位详情,再点击“人员信息”,在打开的人员信息界面找到监理工程师姓名,
进入人员详情,即为查询结果)))
其他人员-监理员
(7.2 分)
每配备 1 名监理员得 0.8 分,最多得 7.2 分。(投标文件须同时附①资格证或岗位证
原件扫描件;②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6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含)
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提供入职以
来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
休证明原件扫描件。③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公布
的个人包含“基本信息”和“执业资格信息或岗位信息”截图。(注:以企业身份登
- 68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录系统查询截图无效,投标人无需登录系统,操作流程: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
平台”,点击“单位档案”输入单位全称后进行查询,在查询结果界面点击单位名称
进入单位详情,再点击“人员信息”,在打开的人员信息界面找到监理员姓名,进入
人员详情,即为查询结果)))
其他人员-资料员
(1.8 分)
每配备 1 名资料员(要求具备助理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 1.8 分,最多得 1.8 分;
(投标文件须同时附①职称证原件扫描件;②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6 年 1 月
-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含)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新入职人员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
用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
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③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http://scjg.mwr.gov.cn/)公布的个人包含“基本信息”和“执业资格信息或岗位
信息”截图。(注:以企业身份登录系统查询截图无效,投标人无需登录系统,操作
流程: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点击“单位档案”输入单位全称后进行查
询,在查询结果界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单位详情,再点击“人员信息”,在打开的人
员信息界面找到资料员姓名,进入人员详情,即为查询结果)))
- 69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3)
投标人资信
(15 分)
企业业绩
(12 分)
投标单位近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的
农田建设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类项目或其他与本工程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每有 1 项
得 3 分,最多得 12 分。(投标文件须同时附①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②监
理合同原件扫描件、③相关网站的中标结果公告截图(注:相关网站指国家指定网站
或各地方交易中心网站或各地方政府采购网站或各地方政府网站))
财务状况
(3 分)
近三年度(2023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齐全,每有 1 年得 1 分,
最多得 3 分。(投标文件须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足要求的,
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满足要求即可得满分。)
2.2.4
(4)
监理大纲评
分标准
(47 分)
整体服务方案
(16 分)
包括但不限于:①监理工作目标、②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③监理工作制度、④监理
工作程序。上述 4 项内容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
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4.0 分,最多得 16.0 分。上述 4 项内容每有一
项缺项扣 4.0 分,每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2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指某
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
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
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或原
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
- 70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有误。】
质量控制措施(6 分)
包括但不限于:①分部分项工程的控制要点及相应的监理控制措施、②质量控制的基
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控制措施、③旁站监理方案。上述 3 项内容每
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
项目要求的得 2.0 分,最多得 6.0 分。上述 3 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2.0 分,每有一
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2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
“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
案内容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
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
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投资控制措施(6 分)
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计量及工程款结算合理建议、②处理工程索赔事件的方案。上
述 2 项内容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
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3.0 分,最多得 6.0 分。上述 2 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3.0
分,每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2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指某一项要求的内
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
- 71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规政策;方案内容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
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
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工程进度控制、工程协调措施
(6 分)
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进度控制内容和要点、②工程进度控制措施、③
⼯程监理协调
措施和要点。上述 3 项内容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
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2.0 分,最多得 6.0 分。上述 3 项内容每
有一项缺项扣 2.0 分,每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2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
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
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
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
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
阐述有误。】
安全控制措施(6 分)
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管理制度、②安全管理技术措施;③应急措施。上述 3 项内容
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
合项目要求的得 2.0 分,最多得 6.0 分。上述 3 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2.0 分,每有
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2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
- 72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
案内容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
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
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合同信息管理措施
(4 分)
包括但不限于:①合同跟踪管理措施、②资料归档整理方案和保密措施。对上述 2 项
内容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
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2.0 分,最多得 4.0 分。上述 2 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2.0 分,
每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2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
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
策;方案内容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
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
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 73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项目重难点、关键部分控制措施
(3 分)
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重难点、关键部分分析、②项目重点难点的监理措施及解决方
案、③项目关键部分的监理措施及解决方案。上述 3 项内容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
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1.0 分,
最多得 3.0 分。上述 3 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1.0 分,每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2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
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凭空编造,与实
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
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
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 74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
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
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当有效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优先推荐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报价
相同时,则优先推荐资质等级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当资质等级也相同时,则优先推荐营业执
照中注册资金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当以上四者都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投票决定,票
数较多者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
标的投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详细评审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详细评审表;
(3)投标人资信:见详细评审表;
(4)监理大纲:见详细评审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详细评审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 75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详细评审表。
2.2.4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表;
(3)投标人资信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表;
(4)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
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
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资信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 76 -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
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
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2.5 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本细则规定,各自对有效标的各项评标因素打分,按算术平
均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
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 评标争议处理
3.5.1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5.2 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应进行表
决。表决事项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超过半数以上同意视为有效,表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
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3.5.3 本评标办法中需要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是指:
(1)按本章 3.1.2 条款做否决投标处理的;
(2)按本章 3.3 条款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其他有可能影响评标结果、可能对投标人产生不公、或者可能影响招标人利益的。
- 77 -
3.5.4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
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
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5.5 评标委员会形成的最终评审结论,应能体现大多数评委的评审意见,如有超过半
数以上的评委提出异议的,应当场重新评审。
- 78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为示范文本,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 79 -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委托人要求、监理报酬清单、监理大纲,以及其他构成合同
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委托人通知监理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附录”
的函件。
1.1.1.6 委托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委托人要求”的文件。
1.1.1.7 监理大纲:指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的监理大纲。
1.1.1.8 监理报酬清单:指监理人投标文件中的监理报酬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委托人和(或)监理人。
1.1.2.2 委托人:指与监理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监理人: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4 委托人代表:指由委托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和
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5 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任命,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
人。
1.1.2.6 承包人:指在本工程监理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的
当事人。
1.1.3 工程和监理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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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监理服务:指监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规范标准和监理合同等,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等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
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的服务活动。
1.1.3.3 监理资料:是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的,用于完成监理范围与内容所
需要的资料。
1.1.3.4 监理文件: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交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
施细则、监理日志、监理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事故处理文件、监理工作总结和其他文
件等,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载体。
1.1.4 日期
1.1.4.1 开始监理通知:指委托人按第 6.1 款通知监理人开始监理的函件。
1.1.4.2 开始监理日期:指委托人按第 6.1 款发出的开始监理通知中写明的开始监理日
期。
1.1.4.3 监理服务期限:指监理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监理服务所需的期限,包
括按第 6.2 款和第 6.3.2 项约定所作的调整。
1.1.4.4 完成监理日期:指第 1.1.4.3 目约定监理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
1.1.4.5 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 28 天的日期。
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
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监理报酬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监理工作后,委托人应付给监理人
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
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
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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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
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
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委托人要求;
(7)监理大纲;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监理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
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
合同生效。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监理文件的提供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委托人提
供监理文件。合同约定监理文件应经委托人批复的,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
提出修改意见。
1.6.2 委托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委托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规范标准、承包合同、勘察文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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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等,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监理人。由于委托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监理服
务期限延误的,按第 6.2 款约定执行。
1.6.3 文件错误的通知
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立
即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6.4 文件的照管
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一份合同文件、监理文件、委托人要求中的所列文件、以及其他根
据合同收发的往来信函,以备委托人和行政管理部门查阅使用。
1.7 联络
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
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7.2 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
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1.8 转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
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1.9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
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 知识产权
1.10.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完成的监理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
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委托人享有。
1.10.2 监理人从事监理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
权所引起的责任,由监理人自行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监理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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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
投标报价之中。
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
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1.12 委托人要求
1.12.1 监理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委托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无论是否存在错误,委托人均有权修改委托人要求,并在修改后 3 日内通知监理人。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由此导致监理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委托人应当相应地增加
费用和(或)延长周期。
1.12.2 如果委托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要求
其改正。委托人收到通知书后不予改正或不予答复的,监理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直至
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监理人的全部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1.12.3 委托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监理时,应由委托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
准的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 委托人义务
2.1 遵守法律
委托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监理人免于承担因委托人违反法律而引
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委托人应按第 6.1 款的约定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为监理人的现场人员,在施工期间提供办公房
间、办公桌椅、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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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办理证件和批件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委托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
核准或备案手续,委托人应当按时办理,监理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监理人负责办理的监理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委托人应给
予必要的协助。
2.4 支付合同价款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5 提供监理资料
委托人应按第 1.6.2 项的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监理资料。
2.6 其他义务
委托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委托人管理
3.1 委托人代表
3.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
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由委托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
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委托人代表
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
3.1.2 委托人代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守则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
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监理人有权通知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委托人收到通知后
7 天内,应当核实完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理人。
3.1.3 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提前 14 天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委托人代表超过 2 天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委派代表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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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其职责,并通知监理人。
3.2 委托人的指示
3.2.1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发出指示,委托人的指示应盖有委托人单位章,
并由委托人代表签字确认。
3.2.2 监理人收到委托人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 8 条执
行。
3.2.3 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监理人
应遵照执行。委托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 24 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
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委托人的正式指示。
3.2.4 由于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监理人费用增
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委托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3.3 决定或答复
3.3.1 委托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和/或监理文件作出处理
决定,监理人应按照委托人的决定执行,涉及监理服务期限或监理报酬等问题按第 8 条的约
定处理。
3.3.2 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之内,对监理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
答复;逾期没有做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委托人的批准。
4. 监理人义务
4.1 监理人的一般义务
4.1.1 遵守法律
监理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委托人免于承担因监理人违反法律而引
起的任何责任。
4.1.2 依法纳税
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
4.1.3 完成全部监理工作
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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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进行整改,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
4.1.4 其他义务
监理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委托人签发竣工
验收证书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委托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4.3 联合体
4.3.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3.2 联合体协议经委托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
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4.3.3 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委托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
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4.4 总监理工程师
4.4.1 监理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总监理工程师,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监理
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应在更换 14 天前将拟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
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 2 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
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4.4.2 总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委托人要求,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在情况
紧急且无法与委托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
取措施后 24 小时内向委托人提交书面报告。
4.4.3 监理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监理人单位章或由监理人授权的项
目机构章,并由监理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4.4.4 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
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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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监理人员的管理
4.5.1 监理人应在接到开始监理通知之日起 7 天内,向委托人提交监理项目机构以及人
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监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
主要监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监理人员的,应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并向委托人提交继
任人员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换,应按照本章第 4.4.1 项规定执行。
4.5.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等;其他人员包括各专业的监理员、资料员等。
4.5.3 监理人应保证其主要监理人员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都能按时参加委托人组
织的工作会议。
4.5.4 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委托人有权随时
检查。委托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考核。
4.6 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
监理人应对其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委托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
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的,监理人应予以撤换。
4.7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4.7.1 监理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4.7.2 监理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
因监理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
休或付酬。
4.7.3 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
4.8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监理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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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监理要求
5.1 监理范围
5.1.1 本合同的监理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具体监理范围应当根
据三者之间的关联内容进行确定。
5.1.2 工程范围指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3 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
保修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4 工作范围指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
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
定。
5.2 监理依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监理依据如下: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文件;
(4)本工程监理的委托合同及补充合同;
(5)委托人签订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承包合同;
(6)合同履行中与监理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7)其他监理依据。
5.3 监理内容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 7 天前报委托人。根据
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
专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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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
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
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
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
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
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
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5.4 监理文件要求
5.4.1 监理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委托人要求,相关的监
理依据应当完整准确,文件内容和相应数据应当真实可靠。
5.4.2 监理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阶段相应监理工作的规定要求,满足委托人的下步工
作需要,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5.4.3 本工程监理文件的具体类别、编制要求、编制内容、提交时间和份数等,在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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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中约定。
6. 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
6.1 开始监理
6.1.1 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监理条件的,委托人应提前 7 天向监理人发出开始
监理通知。监理服务期限自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起计算。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未能发
出开始监理通知的,监理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承担由此增
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6.2 监理周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委托人应当延长监理服
务期限并增加监理报酬,具体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合同变更;
(2)因委托人原因导致的监理工作暂停;
(3)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监理报酬;
(4)未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5)由于承包人延误、行政管理造成的监理服务期延误;
(6)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其他原因。
6.3 完成监理
6.3.1 监理人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委托人要求实施和完成监理,并
编制和移交监理文件。
6.3.2 根据委托人要求或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监理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监理的,可
向委托人递交一份提前完成监理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提前时间、监理报酬变动等内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之外,委托人接受建议书的,不因提前完成监理而减少监理报酬;
增加监理报酬的,所增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6.3.3 缺陷修复监理指缺陷责任期间,监理人对承包人修复质量缺陷进行的监理。缺
陷修复监理的责任由监理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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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委托人应当及时接收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委托
人已经接收监理文件。接收监理文件时,委托人应向监理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
括文件名称、文件内容、文件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6.3.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两
者若有不一致时,应以纸质文件为准。纸质文件应当加盖单位章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
印章,具体份数、纸幅、装订格式等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电子文件应使用光盘
和 U 盘分别贮存。
7. 监理责任与保险
7.1 监理责任主体
7.1.1 监理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和项目经验,按照职业道德准则
和行业公认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勤勉、谨慎、公正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7.1.2 监理责任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
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7.1.3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连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7.2 监理责任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建议监理人根据工程情况对监理责任进行保险,并在合
同履行期间保持足额、有效。
8. 合同变更
8.1 变更情形
8.1.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
一致后进行变更,监理服务期限和监理报酬的调整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监理范围发生变化;
(2)除不可抗力外,非监理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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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监理;
(4)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监理及恢复监理。
8.1.2 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引发合同变更情
形的,按照上述约定进行调整。
8.2 合理化建议
8.2.1 合同履行中,监理人可对委托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
式提交委托人,被委托人采纳并构成变更的,执行第 8.1 款约定。
8.2.2 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
效益的,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
9. 合同价格与支付
9.1 合同价格
9.1.1 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9.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
要、实施监理、编制监理文件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9.1.3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
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9.2 预付款
9.2.1 预付款应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理。预付款的额度、支付方式及抵扣方式在专用合同
条款中约定。
9.2.2 委托人应在收到预付款支付申请后 28 天内,将预付款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
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9.3 中期支付
9.3.1 监理人应按委托人批准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格式及份数,向委托人提交中期支
付申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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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委托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申请后的 28 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
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
同意中期支付申请。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3.3 中期支付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
条款的约定执行。
9.4 费用结算
9.4.1 合同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委托人提交监
理费用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4.2 委托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 28 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
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
同意费用结算申请。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4.3 委托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监理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
料,由监理人重新提交。监理人对此有异议的,按第 12 条的约定执行。
9.4.4 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 9.3.3 项的约定执行。
10.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 不可抗力是指监理人和委托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
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
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0.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委托人和监理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
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合同双方协
商确定。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
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10.2.2 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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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
及有关资料。
10.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10.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其损失,应由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不可
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监理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10.3.2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未采
取有效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自行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
10.3.3 因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致使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应由该
当事人承担全部损失。
11. 违约
11.1 监理人违约
11.1.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监理人违约:
(1)监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
(2)监理人转让监理工作;
(3)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监理并造成工程损失;
(4)监理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5)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1.1.2 监理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委托人可向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
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监理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监理人应当
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委托人损失等。
11.2 委托人违约
12.2.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委托人违约:
(1)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报酬;
(2)委托人原因造成监理停止;
(3)委托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4)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95 -
11.2.2 委托人发生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监理通知,要求其在限定
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委托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委托人
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监理人损失等。
11.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
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2. 争议的解决
委托人和监理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
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96 -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委托人:杭锦后旗水利局。
1.1.3 工程和监理
1.1.3.1 工程:
1.5 合同协议书
合同生效的条件: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
加盖公章后生效。
补充合同签订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办理合同签订有关
事宜;
2.照自治区参建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项目主要负责人(总监理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同时到场办理履约到场人员打卡系统录入;
3.在招标文件载明期限内未办理完结合同签定事宜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扣留投标
保证金,招标人保留追究其他损失赔偿责任的权利。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2 委托人提供的文件:1、包括规范标准、承包合同、勘察文件、设计文件、施工
合同、施工有关建设资料等。
2、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监
理机构和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
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
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 97 -
2. 委托人义务
2.2 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的工作、生活和其他便利条件:不提供。
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监理人自己投保,投保的费用计入报
价中。
2.4 支付合同价款
委托人向监理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1、支付时间:待签订合同时约定;2、支付方式:
转账;3、计取方法为:总价合同。监理费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最终结算合同价为投标人
的中标合同价,施工过程中不再调整。
2.6 其他义务
委托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
宜做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一般文件 3 天;紧急事项 1 天;变更文件 2 天。
3. 委托人管理
3.2 委托人的指示
3.2.1 委托人的指示: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
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3.3 决定或答复
3.3.2 委托人对监理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的时间:自收到之日起 3 日内。
- 98 -
4. 监理人义务
4.1 监理人的一般义务
4.1.4 监理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1、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 5 天内进驻
现场;2、所有分部工程验收均由监理人主持验收;3、在本合同终止后 365 天内,未征得
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4、施工过程中每进行一道工
序时所对口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现场确认。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2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一次性退还。
4.5 监理人员的管理
补充条款:
1、人脸打卡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
员管理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服从招标人的人脸打卡考勤管理,同时须在签订合同前录入打卡系统。
2、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监理服务期内不得更换。资料员必须到现场跟进度
整理资料,不得过后补资料。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的,每发现一次向发
包人交纳违约金 2 万元。
3、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 7 日内。
4、承包人主要监理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因特殊原因必须离岗时须经发
包人同意方可离岗。
5、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5.1 总监理工程师
5.1.1 总监理工程师驻场要求
总监理工程在监理服务期内须常驻施工现场,服从招标人的人脸打卡考勤管理。总监
理工程师应保证 24 小时通讯畅通,离开工程所在地须提前向发包人书面请假。
5.1.2 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因故需离开施工现场的,应提前 24 小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
- 99 -
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离岗。
(2)请假申请应载明:请假事由、起止时间。
(3)总监理工程师连续请假不得超过 3 天,累计请假每月不得超过 5 天。
5.1.3 总监理工程师缺勤违约责任
(1)总监理工程师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或请假未经批准即离岗的,视为缺
勤。
(2)每缺勤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3)当月累计缺勤超过 5 天的,超过部分按每天贰仟元整(¥2,000.00)的标准支付
违约金。
(4)总监理工程师当月连续缺勤超过 7 天或累计缺勤超过 15 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
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并有权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 5.1.4 条追究承包人擅自更换总监
理工程师的违约责任。
5.1.4 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违约责任
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
保证金。
5.2 专业监理工程师
5.2.1 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场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理服务期内须常驻施工现场,服从招标人的人脸打卡考勤管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保证 24 小时通讯畅通,离开工程所在地须提前向发包人书面请假。
5.2.2 专业监理工程师请假制度
参照第 5.1.2 条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制度执行。
5.2.3 专业监理工程师缺勤违约责任
参照第 5.1.3 条总监理工程师缺勤违约责任执行。
5.2.4 擅自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违约责任
参照第 5.1.4 条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违约责任执行。
5.3 违约金缴纳方式
上述违约金,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缴纳。同时发包人就承包人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
有另行追偿的权利。
- 100 -
5. 监理要求
5.1 监理范围
5.1.1 本合同的监理范围:
1.杭锦后旗头道桥镇联丰村和挪一村 2.8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
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2、杭锦后旗陕坝镇高峰村 1.09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全过
程监理服务;
3、杭锦后旗太阳庙农场一分场等 3 个分场 0.51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
付)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5.2 监理依据
监理依据: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2、水利工程建
设相关的技术规程、规范;3、施工图纸及变更洽商;4、工程施工合同。
6.2 监理周期延误
监理周期延误:1、委托人原因引起的延误,委托人应当延长监理服务期限但不予增加
监理报酬;2、监理人原因引起的延误,委托人不予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并不予增加监理报酬,
同时对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承担。3、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延误,委托人不予延
长监理服务期限并不予增加监理报酬,同时施工单位对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负全责。
8. 合同变更
8.2 合理化建议
8.2.2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为:无。
- 101 -
9. 合同价格与支付
9.1 合同价格
9.1.1 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划分:总价合同。监理费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
最终结算合同价为投标人的中标合同价,施工过程中不再调整。
9.2 预付款
9.2.1 预付款的额度、支付方式及抵扣方式:
/
预付款的支付方式:
/
预付款的抵扣方式:
/
9.3 中期支付
9.3.1 中期支付申请所需的文件的格式及份数:中期支付申请的内容:(1)付款次数
或编号;(2)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3)变更金额;(4)索赔金额;
(5)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份数: 6 份。
9.4 费用结算
9.4.1 费用结算的份数和期限:
。
11. 违约
11.1 监理人违约
11.1.2 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违约金按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1、当监理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投标时确定的总监理工程师。
补充条款:
- 102 -
1、监理人员要认真履职,凡在后续检查、验收、计量、审计等发现问题,属工程质量
不合格的,按该工程价款监理取费金额的 2 倍处罚;属计量不准确的,按审计审减金额监
理取费金额的 1 倍处罚。
2、要求现场监理对所有的建筑隐蔽工程进行跟踪举牌验收,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竣
工时需提供完整的影像资料。若发现有一处未参与隐蔽工程的举牌验收或不能提供完整的
影像资料,按该隐蔽工程价款监理取费金额的 1 倍处罚。
3、监理人员要按相关规定对所有见证取样进行跟踪并按合同约定做好平行检测工作,
见证取样每少一次,处罚 200 元;平行检测每少一次,处罚 1000 元。
4、监理资料不能真实反映工程实际进度,每发现一处虚报或漏报工程,按该工程价款
监理取费金额的 1 倍进行处罚。
5、监理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齐全、不及时,每出现一处或一次,处罚监理单位 2000
元。
6、监理人员应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互相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
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如出现上述问题,
处罚监理单位 5000 元。
7、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报销消费票据,不得利用职权私自与施工单位
发生任何不正当的经济往来;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
或回扣,不得向施工单位介绍与施工有关的工队和原材料经销商。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8、监理人员在服务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且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经济损失的 2 倍处罚,
处罚金额上限不超过监理合同额的 20%。
9、以上罚款,监理单位须按发包人要求缴纳。
11.2 委托人违约
11.2.2 委托人违约:无
12. 争议的解决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03 -
13.补充条款
1、按工程进度支付监理报酬。
2、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经结算审核后确定的工程结算价款的 3%。
3、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监理单位提供质量保证金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
4、质量保证金退还方法:缺陷责任期满,并处理完竣工验收遗留问题,退还质量保证
金金额。
- 104 -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 委 托 人 名 称 , 以 下 简 称 “ 委 托 人 ” ) 为 实 施
(标段名称),已接受
(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对该项
目监理投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委托人要求;
(6)监理大纲;
(7)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4. 总监理工程师:
。
5. 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
6. 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监理工作。
7. 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
8. 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
,实际日期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
明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限为
天。
9.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委托人:
(名称)
监理人:
(名称)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签名)
(签名)
- 105 -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若承包人为联合体,除责任方外,其他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也均应在
本协议书上签字并盖章位公章。
- 106 -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担保
(委托人名称):
鉴于
(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接受
(监
理人名称,以下称“监理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的
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监理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 担保有效期自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人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
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
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付。
4. 委托人和监理人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
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 107 -
第二卷
- 108 -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 109 -
5.1 监理要求
5.1.1 设计方面
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
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
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
5、其他相关业务。
5.1.2 采购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
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3、其他相关业务
5.1.3 施工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
准备工作。
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
果等。
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
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
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
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
序进行旁站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
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
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
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
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
意见;处理工程变更。
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
- 110 -
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
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
工作报告。
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
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
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
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
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15、其他相关工作。
5.2 监理依据
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
2、水利工程建设相关的技术规程、规范;
3、施工图纸及变更洽商;
4、工程施工合同。
5.3 试用的规范标准
执行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5.4 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 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 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 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 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 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7.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等。
- 111 -
附件:施工技术标准及要求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
2026 年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 标 人:杭锦后旗水利局
时
间:二〇二六年六月
- 112 -
第 1 章
一般规定
1.1
工程说明
1.1.1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
程、地力提升工程等。
1.1.2
水文气象和工程地质资料
(1)水文气象
杭锦后旗属地处高原,深居内陆,是中温带大陆性气候与季风气候的交界区,
属于旱极干旱气候区。四季寒暑变化明显,冬季漫长寒冷,春季短促、干燥多风,
夏季炎热,秋季温和凉爽。根据多年气象观测资料:该区域多年平均气温 7.9℃,
月平均最高气温在七月份,最低在一月份,初霜日在 9 月下旬,终霜日在 4 月上
旬。土壤封冻期长达 180 天,河套平原腹地一般是 11 月下旬进入封冻期,约在
翌年 3 月下旬开始解冻,4 月下旬土壤融通,冻深为 1.2m。多年平均降水量
138.0mm,且年内分配极不均匀,由于受季风的影响,夏秋两季(6~11 月)降
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 85%以上,夏季(6~8 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 63~70%,
春季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 10~20%,春旱尤其严重,多年平均蒸发量 1974.35mm,
多年最大月平均风速 2-3m/s,多年平均地下水埋深 1.26m 左右,全年无霜期长
达 135 天。项目区主要气象要素详见表 1-1。
(2)工程地质
根据《黄河内蒙古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现
有区测资料查的区域地质情况。
1)区域地质条件
- 113 -
项目为河套灌区的部分,河套地区第四系地层广泛分布,厚度大于 1000 米,
由于地质构造、古地理环境和地貌条件的控制,第四纪沉积物在不同地貌单元及
不同地质时期,其成因、岩相和岩性,具有不同的特征。
项目区第四系厚度很大,据钻孔揭露的最大厚度为 996.75 米,根据上更新
统底板延伸情况,推测第四系最大厚度 1200~1500 米左右,拗陷区厚度 800~
1500 米,隆起区厚度 250~800 米,山前地带厚度 20~300 米。区域沉积中心在
扇裙前缘断裂以南,陕坝以北呈北东向的深陷带第四系厚度最大,在潜伏乌拉山
隆起带东段西山嘴一带,厚度最薄。沉积岩性在垂直方向上,有由粗到细两个沉
积旋回,至更新世晚期,由于黄河的出现,表现为由细到粗。上更新世以来,由
西到东,自南而北颗粒变细,全新世以来,由于黄河的多次泛滥改道,使沉积岩
性和厚度复杂化。
勘查区第四纪沉积物在不同地貌单元及不同地质时期,其成因、岩相和岩性,
具有不同的特征。现由老至新为:下更新统(Q1)、中更新统(Q2)、上更新统(Q3)
和全新统(Q4)。
地质构造属中朝准地台(Ⅰ1),内蒙地轴(Ⅱ4),河套新断陷(Ⅲ8)。
上部地层为第四系全新统,根据岩性特征可分为上下两组,上部岩性以砂壤
土、壤土和粘土为主,下部岩性为粉砂、细砂,局部为中砂,具典型的上细下粗
二元结构。
2)项目区工程地质条件
①地层岩性
20m 勘探深度内地层均为第四纪全新统冲湖积层。岩性大致分为上部粘性土
层,由壤土、砂壤土及薄层粘土组成,下部砂性土层,由极细砂、细砂组成,局
部夹 2~3m 后砂壤土透镜体。粘性土层厚度 1.0~5.0m,砂层厚度大于 19.0m。
②各岩性物理力学性质
粘土:浅黄色,湿、可塑状态。含水量 30.2%,湿密度 1.98g/cm³,干密度
1.53g/ cm³。
壤土:浅黄色,可塑~软塑状态。含水量 28.5%,湿密度 2.0g/cm³,干密度
1.56g/cm³,比重 2.72,孔隙度 42.7%,饱和度 97.5%,孔隙比 0.800,流限 29.1%,
- 114 -
塑限 15.6%,塑性指数 14,液性指数 0.90。渗透系数 4.55×10-5cm/s,凝聚力
3.0Kpa,内摩擦角 32.8°,压缩系数 0.18Mpa-1。
砂壤土,浅黄、浅灰色,可塑~软塑状态。含水量 24.2%,湿密度 1.98g/cm
³,干密度 1.54g/cm³,比重 2.71,孔隙度 42.1%,饱和度 92.2%,孔隙比 0.820,
流限 27.3%,塑限 16.8%,塑性指数 10.5,液性指数 0.88。渗透系数 1.24×
10-4cm/s,凝聚力 6.0Kpa,内摩擦角 28.0°,压缩系数 0.18Mpa-1。
极细砂、细砂:浅黄、浅灰色,饱和、稍密~中密状态。含水量 24.7%,湿
密度 1.88g/cm³,干密度 1.52g/cm³,孔隙度 43.1%,饱和度 86.8%,孔隙比 0.760,
相对密度 0.39~0.65,渗透系数 6.11×10-3cm/s,内摩擦角 30.5°,有效粒径
0.08mm,限制粒径 0.25mm,不均匀系数 3.13,压缩系数 0.08 Mpa-1。
③地基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a 地基承载力:
由壤土、砂壤土的塑性指数 10.5~14,液性指数 0.88~0.90,孔隙比 0.80~
0.82,确定其承载力为 160Kpa。极细砂、细砂呈饱和状态,相对密度为 0.35~
0.65,确定地基承载力为 110Kpa。
b 地基稳定性:
项目区地下水实际水利坡降较缓,初步判定产生渗透变形的可能性很小。
3)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
本次项目区设计的渠道建筑物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本区域完全满足。
4)工程地质结论
①区内砂壤土、粉砂、细沙在地震烈度为Ⅷ度时,为液化层,存在地震液化
的可能。建议对可能发生液化地区的建筑物期初采取防治措施。
②区内排干沟边坡均存在砂壤土、粉砂、细砂的渗透稳定破坏,当地下水流
的渗透水力坡度超过土层的允许水力坡度时,发生渗透变形,导致边坡土体的流
土破坏。建议在设计师按其允许渗透水力坡度进行防范设计。
③根据野外取原状做室内抗剪试验结果,经计算建议:
黏土、壤土水下坡脚选用β=26.6°,边坡比 m=2。
砂壤土、砂层水下坡脚选用β=9~10°,边坡比 m=5.7~6.3。
- 115 -
各种岩性水上坡脚β=21.8~26.6°,边坡比 m=2.0~2.5。
④项目区内局部地段对普通水泥有中等腐蚀性,局部地段对抗硫酸盐水泥有
腐蚀性。
1.1.3
施工条件
1.1.3.1 交通条件
(1)对外交通现状
项目区紧邻省道、县道,社与社之间全部为硬化水泥路面,项目区对外交通
便利。
(2)场内交通
场内道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应掌握区域内交通状况,沿线路桥的适
用性及承载能力的调查由承包人负责,以方便设备、材料的运输。
承包人的运输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并按照道路桥梁的限制荷重
安全行驶,服从检验和缴纳相关费用。承包人缴纳的相关费用、运输超大重件所
需要的附加费用,包括公路、桥梁临时加固等费用,均有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
人不另行支付。
承包人应对场内新建道路的地质条件、地形地貌(公路、河流等)、道路改线
等情况自行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在报价时应做充分考虑因投标人未进行现场查
勘和考虑不周全等原因导致的费用增加、工期延误均由承包人自己承担,发包人
不再另行支付。
1.1.3.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
(1)施工控制测量网
发包人已经在本合同范围沿线设了工程施工测量控制网,承包人在此基础上
根据需要布设、加密自身施工用的控制网和水准点。
(2)施工电源
施工电源及施工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1.1.3.3 天然建筑材料
1)土料
- 116 -
根据规划布置,需填筑土料的工程为道路,本着就近取土的原则,利用项目
区破旧土方,不足的部分采用就近取土。
2)砂、石料
经调查,项目区所需的砼粗、细骨料,可从项目区就近料场购买,运至施工
现场。
3)建筑用水泥采用 PO.42.5 水泥,该种水泥质量可靠,各种指标稳定,且
运距较近;钢材采用 HRB400(俗称三级钢)国标钢材,木材可在附近采购。
1.2
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1.2.1 田块整治工程设计
1.2.1.1 田块设计
1)田块设计
条田为毛渠和生产路围成的地块,条田长度规划控制在 300~800m 之间,当
地群众有特殊要求时也可以根据片区特点适当加长,但一定有利于提高机械作业
效率和合理地组织田间生产,有利于组织灌水和平整土地。综合考虑现状设施、
田块面积、机械作业、灌溉、排水、防治风害等要求,条田宽度规划控制在 100m
左右。条田形状选择应为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创造良好条件,大部分田块规划为
近似方型或矩形,少部分田块规划为不规则的四边形,尽量减少三角地出现。在
现状的基础上按条田宽等距离设计长度划分成格田,每块格田 3~5 亩。
按照斗农渠和主要道路以及地形条件划分田块。
2)畦田规格
(1)畦田为用地堰分割条田形成的地块,畦田畦长的确定应依据当地地形,
综合考虑畦田纵向坡度、土壤透水性能、土地平整情况、土壤质地、种植习惯等
因素,并结合当地农业技术条件,为了提高灌水均匀度,便于种植、管理和采收
以及农业机械的应用,畦田标准确定为 3 亩 1 畦。
(2)田埂
田埂以不妨碍机械操作,以保证不跑水,不串田为原则。田埂按照 3 亩布置
一道,30m/亩;田埂断面为梯形断面,断面尺寸为底宽 0.6m,顶宽 0.3m,高 0.3m,
- 117 -
该项工程由村集体以工代赈完成。
1.2.1.2 田块平整标准
土地平整工程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进行农业机械
化生产和农田水利、道路等基本建设实施的基础,以便于机械化耕作,发挥机械
效率提高机耕质量,灌水均匀方便,利于压盐、排水、改良土壤等,满足作物高
产稳产对水分及土质的需求。具体标准如下:
a) 平整后的田块内田面坡降应小于 1/500。
b) 平整后的田面坡度应满足灌水要求。在条田地块内,田面纵向坡度应尽
量与自然地面坡度一致,田面横坡方向应顺着耕作方向和灌水方向,以减少平整
土地方量。
c) 应满足一定的平整精度。条田平整后的田面坡度基本均匀一致,田面实
际高程应与田面设计高程高差±5cm。
d) 平整工作量最小。在每个灌溉单元内平整,要求移高填低,就近挖填方
平衡;运距最短,工效最高。
e) 平整后的土地应保持一定的肥力。为此平整土地时应尽量保留表土,生
士上保持有 20~30 cm 厚的熟土层,填方处填厚超过 50cm 时,必须使熟土上翻,
生土上保持有 20~30 cm 厚的熟土层。
f) 平整土地应以长远为目标,以当前为基础,确保当年平整,当年受益。
为此要妥善安排当年农业生产计划,以不影响当年产量。
根据 1:500 地形数据,按照实施后田块采用 20m×20m 的方格网法进行填挖
平衡计算,按照划分后田块全部进行土地平整工程量计算,通过以上各田块的平
整工程量计算汇总得出项目区土地平整工程量。
根据项目区实际的地形条件,项目区内渠路布置相对凌乱,且部分区域高低
- 118 -
不平,高差相对比较大,通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的建设,在遵循“大破大
立”的原则下,重新调整渠路间距,并进行土地平整工程,在此过程中,难免会
出现废弃毛渠或生产路两侧高差较大的台阶地,针对此类情况,做出措施:
本次规划条田长度为 300~600m,宽度 80~100m,条田内不要求平整为一个
平场高程,依据实际地形条数,因地制宜,实行“高就高,低就低”的原则进行
平整工程,从而降低平整土方量,如上游渠道两边的田面为低地,应该适当的提
高渠道高程从而满足下游耕地的灌溉要求,畦田要求为一个平场高程,结合本次
规划,对高地进行削低,对低洼地进行填高处理。
1.2.1.3 田间积土
根据实地勘测结合航测数据,按实际测量的土堆面积和高度借助软件 CASS
采用三角网法计算积土土方量,平场高程以积土周围现状地面高程平均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想。
1.2.1.4 废弃沟渠路
根据土方开挖和回填计算后的结果确定为借土或弃土。按照项目区土方量总
体平衡原则,首先在田块内部进行土方调配,条田内产生的弃土优先用到就近规
划后的渠道、道路等需土区域,运距为 45m;其次对于缺土的田块需与相邻余土
田块之间进行土方调配,为了节约投资不考虑远距离调运,运距确定为 500m 到
5km;再次对于平衡后田块内剩余积土采取就地平整,推距为 45m。
1.2.1.5 田间活立木砍伐、树桩清运
田间毛渠两侧砍伐树后留有树桩未清理,由于本次设计为大破大立,原有树
桩实施后位于田间内必须清理,根据现状调查数据,按田块统计活立木和胸径
20cm 以上的树桩。
1.2.1.6 激光平地
根据近年来村民使用激光平机后的效果来看,激光平地技术可以大幅度提高
农田平整度,实现常规农田平整无法达到的农田平整精度,通过激光平地后,激
光平地技术极大的改善了整个畦田地面高低起伏的分布状况。可有效减少田面水
流阻力,对于减少深层渗漏,改善灌水均匀度,提高灌水效率,从而节约水量。
提高地面灌溉的灌水质量。
- 119 -
项目区全部用激光平地机平整 2 次,本工程由农民筹资投劳和以工代赈分别
实施完成。
1.2.1.7 土地深松翻
运用大型机械对项目区耕地进行土地深松翻,机械翻耕深度在 35cm 以上,
打破犁底层,增加耕层厚度,改善土壤结构,土壤的蓄水、保墒、抗旱、排涝能
力增强,增产效果明显,对盐碱地改良有一定的效果。本工程由以工代赈完成。
1.2.2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
1.2.2.1 水源工程设计
灌溉用水是根据每年的用水计划,由河套灌区水利服务中心进行调水配水,
可以满足项目区引水要求,水资源是有保证的,能满足项目区灌溉用水。
1.2.2.2 输配水工程设计
1.2.2.2.1 毛渠设计
根据毛渠长度及灌溉面积毛渠分为三种型号,即毛渠Ⅰ型、毛渠Ⅱ型、毛渠
Ⅲ型,设计毛渠为土渠,内边坡为 1:1,外边破 1:0.75,堤顶宽度 0.5 和 0.8m,
地面以下开挖深度 20cm,地面以上高度 0.7~0.9m,根据典型计算,毛渠Ⅰ型长
度小于 400m 灌溉面积控制 120 亩以下,毛渠Ⅱ型长度 400~800m 灌溉面积控制
在 120~240 亩、毛渠Ⅲ型长度大于 800m 灌溉面积控制在 240 亩以上。以渠路相
间或渠沟相间的形式布置,间距 100m 左右。土方回填压实度不小于 0.91。
1.2.2.2.2 渠道防渗衬砌结构设计
1)防渗结构
(1)本次设计衬砌渠道采用土工模袋防渗护砌。依据《渠道防渗工程技术
规范》(GT50600--2020)中衬砌渠道工程级别划分标准,相应工程级别为 5 级。
模袋混凝土护砌采用 12cm 厚的混凝土模袋,混凝土强度标号为 C30,抗冻等级
不小于 F200,抗渗等级不小于 W6。坡外模袋以 1:1 的坡比伸入旱台。依据《渠
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T50600--2020)中渠道防渗衬砌混凝土最低强度和耐
久等级表中,可查出设计使用年限为 20 年。
模袋混凝土护坡坡面基土做得好坏将直接影响模袋混凝土护坡的质量,因此
- 120 -
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渠道设计指标施做,在边坡坡面处理上要进行严格把关,确保
坡面的平整度和密实度。保持坡面整洁、无腐植质及其他杂物,避免浇灌后产生
不均匀沉陷及渗透变形。
土工模袋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和检查标准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
准《土工合成材料长丝机织土工布》GB/T17640-2008 的有关规定执行,其技术
性能指标见下表 5-18。
土工模袋布技术指标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技术指标要求
1
标称断裂强度
kN/m
≥50
2
经向断裂强度
kN/m
≥50
3
纬向断裂强度
kN/m
≥经向断裂强度×0.7
4
标准强度对应伸长率
%
≤经向 35,≤纬向 30
5
CBR 顶破强力
kN
≥4
6
等效孔径 O90(O95)
mm
0.05~0.5
7
垂直向渗透系数
cm/s
K×(10-2~10-5)其中:K=1.0~9.9
8
缝制强度
kN/m
≥标称断裂强×0.6
9
幅宽偏差
%
-1.0
10
模袋冲灌厚度偏差
%
±8
11
模袋长、宽偏差
%
+1
12
经纬向斯破强力
kN
≥0.7
土工模袋布不允许有严重缺陷,如破损、断纱等。模袋布的表面缺陷、模袋
的规格尺寸和缝制质量宜在工厂进行检查验收。模袋上下层的扣带间距应经现场
试验确定,一般采用 20cm×20cm 为宜。模袋上下两层边框缝制应采用 4 层叠制
法,缝制宽度不应小于 5cm,针脚间距不大于 0.8cm。
(2)本次设计衬砌渠道除了采用土工模袋防渗护砌外,其余衬砌渠道采用
现浇单层钢丝网混凝土与保温一体化+全断面土工膜防渗衬砌结构型式。根据工
程所处环境气候分区,该项目区属于严寒区,按照《渠道防渗工程技术标准》
GB/T50600-2020 中规定,混凝土采用 10cm 厚,混凝土强度标号为 C30,抗冻等
级不小于 F200,抗渗等级不小于 W6。混凝土下铺设 5cm~6cm 厚保温板,保温板
选用密度为 30kg/m³的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XPS-X200),保温板下铺设
0.5mm 厚复合土工膜(两布一膜 150g/0.5mm/150g),膜的有效厚度不小于 0.5mm,
性能指标及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性能指标及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 GB/T 17642-2025《土工合成材料 非织造布复合土工膜》的规定。
- 121 -
渠道采用全断面铺设 0.5mm 厚两布一膜(150g/0.5mm/150g)的结构,两布
一膜(150g/0.5mm/150g)设置在保温板下,水平向渠道外侧延伸,长出现浇渠
顶外沿 0.2m。
两布一膜(150g/0.5mm/150g)有一定的变形量,对底垫层的凹凸缺产生的
应力传递分散较快,应变能力较强。用土工织物代替粒材作为土工膜保护层,以
保护土工膜防渗层不受损坏。摩擦系数大,能防止覆盖层的滑移,比单纯 HDPE
薄膜,复合土工膜中的无纺布有较大的摩擦系数,复合土工膜可使坡比增大减少
占地面积。撕裂,顶破,穿刺等力学强度较高。有一定的保温作用,减少了土体
冻胀对土工膜的破坏,从而减少土体变形。采用埋入式铺设,有优异的抗老化性
能,减少了工程的维护保养。铺设施工简便,减少运输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
了工期。
衬砌渠道钢丝网片全部采用φ4@100×100,置于现浇混凝土上层,10cm 厚
现浇钢丝网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为 3cm。渠道横断面周长通身设置伸缩缝,每隔 4m
分缝,缝宽 2.5cm,缝内沿横断面周长通身夹 7.5cm 厚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板,
缝面填 2.5cm 厚双组份聚硫密封胶。渠堤两岸的交通要求根据项目区道路规划进
行布设。
钢丝网片的性能应满足《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GB/T50600—2020 的
要求;机编钢丝网的钢丝、钢丝网尺寸及偏差、镀层、网面的力学和耐久性、钢
丝均应符合《工程机编钢丝网用钢丝》(YB/T4221)、《工程用机编钢丝网及组合
体》YB/T4190 的规定。
钢丝网片宜采用整片安装,如需搭接在搭接长度范围内每张网片的横向钢筋
不应少于 2 根,两张网片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50mm,
且不应小于一个网格加 50mm,
搭接长度应取两张网片最外侧横向钢筋间的距离。
膜料连接方式为焊接和缝接,搭接长度不少于 10cm。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聚硫建筑密封胶》JC/T 483 的规
定,力学性能见下表。
外观疵点的评定
序号
疵点名称
轻缺陷
重缺陷
备注
1
断针残留
不准许
- 122 -
序号
疵点名称
轻缺陷
重缺陷
备注
2
折皱
轻微
明显
3
杂物
软质,粗≤5mm
硬质;软质,粗>5mm
4
边不良
≤300cm 时,每 50cm 计一处
>300cm
5
修补点
≤2cm
>2cm;破洞
按最大长度计
6
其他
参照相似疵点评定
非织造复合土工膜指标要求
序号
项目
单位
技术指标要求
1
膜材平均厚度
mm
≥0.5
2
成品单位面积质量偏差率
%
≥0-5
3
成品单位面积质量变异系数
%
≤10
4
耐静水压
Mpa
≥1.0
5
剥离强度
(N/cm)
≥6
6
膜材灰分含量
%
≤0.5
7
纵横向最大负荷下伸长率
%
30~100
8
幅宽偏差率
%
≥0
长丝纺粘针刺非织造土工布复合土工膜指标要求
序号
项目
单位
技术指标要求
1
标称强度
KN/m
10.0
2
纵横向抗拉强度
KN
≥10.0
3
顶破强力
KN
≥2.1
4
纵横向撕破强力
KN
≥0.34
机编钢丝网网孔尺寸及允许偏差表
网孔型号
网孔尺寸(mm)
网孔尺寸偏差(mm)
钢丝直径(mm)
结构形式
项目区
M10
100
-4
4
网片
杭锦后旗
+4
双组份聚硫密封胶物理力学性能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技术指标要求
1
密度
g/cm
3
1.6
2
流动性
下垂度(N 型)
mm
≤3
3
表干时间
h
≤24
4
试用期
h
≥2
5
弹性恢复率
%
≥70
6
拉伸模量
23°C
MPa
≤0.4
-20°C
MPa
≤0.6
- 123 -
序号
项目
单位
技术指标要求
7
定伸粘结性
无破坏
8
浸水后定伸粘结性
无破坏
9
冷拉-热压后粘结性
无破坏
10
质量损失率
≤5%
2)渠道防渗工程防冻胀设计
根据河套灌区十几年来渠道防渗衬砌、整治工程设计及施工、管理运行方面
的经验,由于模袋混凝土属于大面积现浇混凝土结构,整体性较好,适应变形能
力强,可减小冻胀造成的不均匀性,增强渠道坡面的稳定性,因此,本次设计模
袋混凝土防渗段不考虑抗冻胀措施。
参考河套灌区已实施防渗衬砌工程多年来的运行情况,结合工程投资,本次
现浇混凝土衬砌渠道采用混凝土下铺设 5cm 厚保温板。
保温板均采用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质量标准《绝热用挤
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10801.2-2018,保温板类型为 SL 型,连接方
式为搭接,供货商在进行保温板生产加工时应预留 3.0cm~5.0cm 的搭接长度。
其物理力学性能见下表。
聚苯乙烯保温板物理力学性能
密度
(kg/m
3)
体积吸水率
体积吸水率
(300 次冻融循环后)
压缩强度
(压缩 10%)
(KPa)
尺寸稳定性
70℃±2℃(48h)
(%)
导热系数
[W/(m.K)]
30
<1.5%
<3%
≥200
≤1.5
≤0.03
3)马镫钢筋设计
马镫选用根据现浇混凝土厚度的不同,分别采用 13cm 长、3cm 宽,2mm 厚和
17cm 长、3cm 宽,2mm 厚钢板制成。顶部均为 3cm×3cm,中部 5cm×3cm 和 9cm
×3cm,底部均为 5cm×3cm,顶部与钢丝网片经纬线交叉处焊接,每平米 5 个均
匀布设。
- 124 -
4)渠道封顶板设计
土工模袋砼坡顶平行段用 C30 现浇砼护顶,宽度 25cm,厚度 8cm,护顶混凝
土每隔约 4m 分缝,缝宽 2.5cm,缝内夹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板。
现浇砼渠道结构断面图
模袋混凝土渠道结构断面图
- 125 -
126
1.2.2.2.3 渠道建筑物设计
(1)渠系建筑物布置
灌溉渠系建筑物布置,应满足渠系输水、分水、联结及交通等要求,以保证
渠系正常运行。其位置和形式,应结合渠系总体布置,并考虑地形、地质、建筑
材料及施工管理运用等条件选定,具体详见规划图。
配套建筑物工程包括:斗、农渠进水闸带箱涵/涵管桥、节制闸、农桥及渠
道、毛渠进水闸等渠系建筑物。需配套改造各类渠系建筑物;水工建筑物数量详
见统计表。
(2)建筑物设计标准
项目区田间建筑物主要有斗渠、农渠、毛渠的各类建筑物。本次设计的渠道
建筑物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小型水闸桥涵定型设计图集》中的结构图进行设计。
根据斗渠、农渠灌溉面积、渠道流量及工程规模,建筑物设计根据《灌溉与排水
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SL482-2011)中灌排建筑物分级指标,结合各斗、农渠
的流量确定各建筑物的级别为 5 级。
1.2.2.2.4 田口闸设计
为了田间灌溉方便快捷,设计使用玻璃钢(纤维增强复合塑料)田口闸门(带
1.15m 长 HDPE-D400 波纹管),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重量轻、便于安装。
使用时只需往上提拉即可灌溉,排水完成直接按下即可实现关闭水流,提高了农
田作业效率和时间,闭合后不会出现漏水渗水现象。
①质量标准
产品的生产工艺、质量和检验等应符合国家以下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
a、《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GB/T1447-2005)
b、《纤维增强塑料密度和相对密度试验方法》(GB/T1463-2005)
c、《增强塑料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GB/T3854-2017)
d、《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GB/T1449-2005)
e、《纤维增强塑料简支梁式冲击韧性试验方法》(GB/T1451-2005)
f、《纤维增强塑料吸水性试验方法》(GB/T1462-2005)
g、《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GB/T1447-2005)
127
性能参数表
序号
项目/参数
单位
技术要求
一
弯曲强度
MPa
≥150
二
简支梁式冲击韧性
kJ/m
2
≥15
三
拉伸强度
MPa
≥68
四
巴柯尔硬度
/
≥45
五
吸水率
/
≤0.3%
②玻璃钢闸门组成结构、规格尺寸及重量
a、产品组成:玻璃钢闸门、波纹管、出水口
b、规格尺寸及重量
玻璃钢闸门外形尺寸≥600mm,过水孔:≥φ380mm,产品总重量:≥5.3 ㎏
(不含波纹管及出水口重量),闸框、闸板壁厚≥3.0mm 。
波纹管规格:(φ400mm);长度:1150mm;内径:≥394mm、压层厚度:≥
2.0mm、内层厚度:≥0.8mm。
出水口外形尺寸≥400mm,产品总重量:≥1.8 ㎏;壁厚≥3.0mm。
c、产品外观
产品表面色泽均匀,目测没有明显色差。玻璃钢闸门内外可见表面部位清洁,
无污渍、油渍等影响外观的污物。表面无碰伤、变形、擦伤、无成片的小颗粒、
杂质、凸块、凸出的痕迹或流塑痕迹,表面平整无边角翘起、折弯现象。
2.2.2.2.5 闸门、钢排架、启闭机
根据闸孔尺寸分别选取相应铸铁闸门。
为统一标准对闸门、钢排架、启闭机进行标准设计。铸铁闸门检验标准如下。
1)铸件
①灰铸铁的机械性能应符合 GB
9439 规定。铸造铜合金的机械性能应符合
GB
1176 规定。
②
铸铁件表面所附有的型砂、氧化皮、冒口、浇口和多肉等应清除干净。
③主要铸铁件(如门框、门板和导轨)应时效处理。
④铸件不允许有裂缝、疏松和浇不足等缺陷。如有气孔、缩孔和渣眼等缺陷
时应补焊与修整,但必须保证铸件质量。
⑤铸件的铸造偏差应符合 GB
6414 规定。
128
2)装配
①闸门总装后,应作适当调整,并进行 2-3 次全启全闭操作,保证移动灵活。
当门板在全闭位置时,密封座处的间隙不大于 0.1mm。
②门板与门框导向槽之间的前后总间隙不大于 1.6mm。
③
门板密封座下边缘应高于门框密封座下边缘,其相对位置应不大于
2mm。
④当门板在全闭位置时,门板与门框的各楔紧面应同时相互楔紧。
3)涂漆
①在涂漆前必须清除毛刺、氧化皮、锈斑、锈迹、粘砂、结疤和油污等脏物。
将浇口、冒口、多肉和锐边等铲平,保持表面平整光沽。
②闸门非工作接触面的涂漆不得有起泡、剥落、皱纹和流挂等对外观质量有
影响的缺陷。
③
当闸门用于给水工程时,应采用无毒耐腐蚀涂料徐装;当用于排水工程
时.应采用耐腐蚀涂料涂装。
④
涂装要求必须符合 YB
3211 规定和油漆生产厂的使用说明进行。
4)试验方法与检脸规则
①密封面间隙检验
门板与门框密封座的结合面,必须清除外来杂物和油污,
将闸门全闭后放平。在门板上无外加荷载的情况下,用 0.1
mm 的塞尺沿密封的
结合面测量间隙,其值不大于 0.1mm。
②
装配检验将门板在门框内做全启全闭往复移动,检查门板在全启全闭时
的位置、楔紧面的楔紧状况和门板在导向槽内的间隙。用钢尺和塞尺等工具分别
进行测量,其检验结果应符合规定。
③渗漏试验
密封面应清除任何污物,不得在两密封面间涂抹油脂。将闸
门全闭,使门框孔口向上,然后在门框孔口内逐渐注人清水,以水不溢出为限,
其密封面的渗水量应不大于 l.2
5L
/min·m
(密封长度)。
④全压泄漏试验
订货单位需要进行本项试验时,可与制造厂协商。试验方
法:可将闸门安装在试验池内或现场作全压灌水试验。采用计量器具(量筒、计时
表等)检测密封面的泄漏量,其值应不大于 1.25
L/min·m(密封长度)。
5)标志
闸门的标志可直接在门板的背部铸造凸字或钉铭牌,其内容应
129
包括制造厂名或厂标、闸门规格和工作水头等字样。
6)铸铁闸门及配件重量要求
生产厂家提供的铸铁闸门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技术规范标准,同时,列入
下表的产品需参照表中要求的重量生产。
铸铁闸门及配件重量表
序号
铸铁闸门
启闭机
排架
规格型号
重量
规格型号
重量
丝杆直径
(丝杆长度应高于
排架顶端横梁 200mm)
材料规格
(kg)
(kg)
(双排架)
1
0.5×0.7m
≥79
平摇-0.5T
≥12
Φ31
40×40×4mm 角钢
2
0.6×0.8m
≥93
平摇-0.5T
≥12
Φ31
40×40×4mm 角钢
3
0.8×0.8m
≥155
平摇-1T
≥18
Φ35
8#槽钢
4
0.8×1.0m
≥220
平摇-1T
≥20
Φ35
8#槽钢
5
1.0×1.0m
≥250
平摇-1T
≥20
Φ35
8#槽钢
6
1.2×1.0m
≥280
侧摇-2T
≥20
Φ35
钢筋混凝土
7
1.2×1.2m
≥390
侧摇-2T
≥20
Φ35
钢筋混凝土
8
1.5×1.2m
≥620
侧摇-3T
≥81
Φ49
钢筋混凝土
2.2.2.2.6 涵管
过水涵管采用公路用Ⅱ级钢筋混凝土涵管,管长每节 1/2m,管顶回填土厚
度不≥0.3m。涵管购置规格尺寸及外压荷载需符合下列指标:
涵管规格尺寸及外压荷载指标表
公径内容 D
0
二级管
最小厚度
荷载
mm
mm
裂缝 P
CKN/m
破坏 P
PKN/m
600
60
40
60
800
80
54
81
1000
100
69
100
1.2.2.3 排水工程设计
1)排水沟的布置除与沟深有关外,还受土壤性质、地下含水层厚度等因素
影响。在盐碱化地区,排水沟的深度和间距不仅要满足控制和降低地下水位的要
求,而且要能达到脱盐和改良碱土的预期效果。
130
2)农沟以下沟道最好布置成相互垂直,并同时考虑与灌溉渠系、交通道路
和林带相结合。沟道要顺直,适应农业机械化要求。
3)以地形条件有利土壤改良、便于下级沟道排水为原则,末级固定灌水渠
道为单向分水时,其排水沟应相邻排列;当末级渠道为双向分水时或地形中间低
洼时,灌水渠道和排水沟应相间排列。但在地形允许条件下,尽量采用相间布置,
使之构成合理灌排体系。
4)排水沟与灌水渠尽量互相平行,少占耕地,少占好地,减少社会矛盾。
5)对项目区内没有排水出路田块不进行排水沟设计。
1.2.2.3.1 排水沟间距、沟深确定
排水沟布置与灌溉渠道采用相间布置方式,间距与灌水渠道相适应。沟深的
确定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中规定,下一级沟道的
设计水位宜低于上一级沟道 0.1~0.2m,并考虑满足斗、农、毛沟的水位衔接来
确定。
1.2.2.3.2 纵横断面设计
(1)设计原则
排水沟纵横断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应保证设计排水能力。
②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地下水位应控制在 1.5m;
③排水沟分段处以及重要建筑物上、下游水面应平顺衔接,下一级沟道的设
计水位宜低于上一级沟道 0.1~0.2m;
④占地少、工程量小;
⑤施工、管理方便。
⑥排水沟沟底比降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质条件,上、下级沟道的水位衔接,
不冲不淤要求,以及承泄区水位变化情况等确定,并宜于沟道沿线地面坡度接近。
(2)水位确定
①原则:
参照《黄河内蒙古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报告》(内蒙古自治区
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2000 年 2 月)、《内蒙古河套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及现行运行指标确定各沟道的运行指标。并征求管理单位的意见,结
131
合现有渠道实际运行控制指标,本着满足现状排水要求,近期与长远规划相结合
的原则,分析确定了各级排水沟道的设计水位。
②水位推算
各级排水沟道的出口水位推算,根据项目区面积上控制的高程自上而下逐级
推算,并考虑沿程水头损失和各种建筑物的局部水头损失反复调整后比较确定,
既不能低于下级排水沟道而形成积水,又不可高于上级排水渠道造成不能最大限
度的排水。
(3)纵横断面设计公式
采用平均排除法计算,计算公式:Q=q×F
式中:Q—排水沟流量(m
3/s);
q—排水模数,参照《内蒙古河套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解放闸灌域排水模数为 0.177~0.238,本次设计取 0.23(m3/s·万亩);
F—控制面积。
(4)断面型式
本次设计的斗农毛沟断面形式均采用梯形断面。
(5)设计参数的选取
①糙率
依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糙率的选取根据沟道
的土质、设计措施、施工质量、维修养护条件和过水流量等因素,选取糙率为
0.025。
②边坡系数
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及沟道所处地形、沿线
土壤质地及现有沟道边坡情况。拟定排水斗、农沟边坡系数均为 2.0、毛沟边坡
系数为 1.5。
③沟道堤顶宽
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考虑工程级别及运行
特点,毛沟两侧为 3m 宽生产路,斗农沟两侧为 4~6.0m 宽机耕路,将挖出的土
方就近调运至新建工程位置。
④纵坡
132
沟道纵坡根据实测排水沟道纵断面图沿线地面比降及现有排水沟道运行比
降,并且满足排水沟道排水顺畅分析选定,本次纵坡选 1/3000~1/5000 之间。
沟道标准断面图
1.2.3 田间道路设计
道路布置原则是尽量和项目区内田块布置结合,并考虑周边交通道路,便于
农民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主要考虑连接项目区内的居民点和项目区外村庄。受
资金限制,本次规划道路主要为改建,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路面余土铲高垫
低。项目区内对田间内Ⅰ型机耕路、Ⅱ型机耕路和生产路进行建设,道路通达率
达到 100%。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道路等级参照公路四
级标准设计。
a)路基填筑要求
路堤采用调配外运土,填方路基须分层填筑压实,每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
排水良好,填料应不含有机质、黏土块、杂草和其他有害物质。路堤填筑应宜采
用横断面全宽水平分层填筑,分层压实,每层填土松铺厚度不大于 30cm。
b)路面
Ⅰ型机耕路路面宽 6.0m,路基宽 7.0m,高出地面 0.5m,边坡 1:1,铺设 5.0m
宽 6cm 厚碎石,碎石级配为二级配,粒径 5~40mm。路基为素土夯实,压实度不
133
低于 0.91;Ⅱ型机耕路路面宽 4.0m,路基宽 4.8m,高出地面 0.4m,边坡 1:1,
路基为素土夯实,压实度不低于 0.91;Ⅲ型机耕路路面宽 3.5m,路基宽 4.1m,
高出地面 0.3m;生产路一般位于毛沟两侧,与田间道垂直分布。生产路为人畜
下田作业和收获农作物服务,路面设计为素土路面,素土夯实路基,生产路路面
宽度 3m,底宽 3.6m,路面高度 0.3m,能满足小型农用机械的通行和人工田间作
业与管理的需要,回填土压实度不低于 0.91。道路交叉处需加铺转角土方,圆
弧半径为 10m。
道路标准断面图
1.2.4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设计
1.2.4.1 防护林设计
1)造林设计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2)坚持工程建设与地方经济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4)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高标准施工,高质量建设的原则;
(5)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节约耕地,以水定林的原则;
(6)在不影响整体布局和施工的前提下,尽量保留原有防护林。如确须采
伐林木,需办理采伐许可证,并在本项目区内实施采伐更新造林,严禁无证采伐;
134
2)造林设计依据
(1)《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
(2)《内蒙古自治区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35/T517-2004);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
建设管理的通知》林生发〔2022〕65 号;
3)总体布局
林带主要布置在项目区内渠道与机耕路两侧或单侧,部分种植在硬化路两侧
或单侧,株行距 3m×2m。
造林断面图
4)造林技术
(1)整地时间和方法
对林网布置区进行全面清理,在主干道路两侧或单侧或在渠路两侧或单侧,
开挖植树沟,植树沟宽度根据种植行数确定,植树沟深度为 50cm。到春季主要
采取人工穴状整地,整地规格 50×50×50cm。
(2)造林季节与方法
春季进行人工植苗造林。栽植时要保持苗木立直,根系伸展充分,填土一半
后提苗踏实,最后复上虚土.栽后及时进行灌水,水渗后覆土保墒。林木当年成
活率宜达到 90%以上,三年后保存率宜达到 85%以上。栽植时要坚持“分级、
线齐、坑深、捣实、杆正、顶平”的十二字造林方针,提高栽植质量,保证成活
率。
(3)栽植方法
栽植时挖好植树穴,规格 50×50×50cm,将苗木植入穴中,然后填土、踏
实、栽后及时进行浇水。
(4)抚育管理
本次造林设计抚育管护共进行 3 年。造林后为防止人畜破坏,确保造林成果,
135
应实行全面禁牧,并专人管护。抚育管护具体内容为:栽植平头、中耕锄草 2
次/年、涂白 1 次/年、打药 1 次/年、修剪 1 次/1 年、浇水 15 次/3 年。对造林
未达到成活率标准的地块及时补植,要配置专职护林员进行管护。
(5)林木防火
将该项目的护林防火工作纳入护林防火体系,项目区森林防火要有专职人员
负责,签订防火责任状,做到责任到人,奖罚分明。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
广大居民的防火意识,一旦发生森木火灾,动员一切力量积极扑灭,做到“扑早、
扑小、扑了”,不留隐患。
(6)病虫鼠害防治工程
由于项目区森木栽植后需要一段时间缓苗,苗木在此期间抗病虫能力减弱,
易受到病害、虫害、鼠害的危害。因此,加强管理,严密监测项目区病虫鼠害数
量是保障造林成功的必要措施。病虫害防治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
针,以人工、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严格检疫制度,严禁使用带病虫的
苗木,防止病虫蔓延。加强营林措施,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林木本身抗病虫的的
能力。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天敌,保持生态平衡。必要时选用低毒、高效、低残留
的化学防治措施,以确保安全,防止感染。
(7)土质情况
项目区在土壤条件较好地区或盐碱地改良后的地区布置林网,。施工单位在
入场前需要提前进行勘查并对土质进行检测,如若发现有不适合林木生长的土质
需及时提出问题,以便于建设单位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对必须栽植防护林地段进
行换填风积沙。
(8)灌溉设施配套及灌溉措施
造林灌溉采用进水闸或田口闸灌溉,从就近农渠或毛渠引水或利用毛渠末稍
进行灌溉。
5)农田林网工程营造林设计
(1)立地条件类型
项目区立地类型为轻-中度盐渍化灌淤土。
(2)林种、树种确定
林种为防护林,项目区根据适地适树的原则,主要以抗盐碱树种为主,为适
136
宜当地气候,选择耐寒树种,主要为新疆杨树和垂柳。
(3)造林配置模式
按照造林技术规程和造林地块的实际情况,栽植模式为渠林路模式或路林模
式。
(4)苗木选择
根据《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DB35/T517-2004 中相关规范,选用品质优
良,植株健壮,无病虫害,经过防疫站进行检测认证无菌,根系发达,两年以上
苗木,胸径≥3.0cm。
造林苗木从出围起运到栽植地点必须采取保湿措施,凡等外苗,受机械损伤、
干枯、霉烂苗木不得进行造林。
(5)造林时间
造林时间:3~5 月份。
6)管理项目养护标准
灌溉:应保证植物长势良好,决不能出现因缺水造成树木、绿地枯黄等现象。
每一水要求浇透,浇后要及时扶苗。
除草松土:做到常态化管理,防护林带无杂草。
修剪整形:为保证植物的造型美观,长势良好,做到主次枝分明,分布均匀,
无残病枝,萌蘖枝。灌木修剪应在花期后,做到内堂通透,疏密适度,形状美观。
修剪时不得用钝刀片,草屑随剪随清。
病虫害防治:施工单位对各种生长期植物要仔细观察,对发生病虫害植物或
不明病害的现象要及时汇报。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对病虫害做出定性并开始防治,
对病株、病枝及时处理,对防治结果要汇报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
苗木补植:各养护单位和施工企业对管理辖区苗木补植要做到心中有数,补
植苗木要和周边苗木协调,不得有弱苗、病苗。新植树木分枝点低于 2 米的要全
部清除。严格按照设计树木品种进行种植和补植,不得随意更换。对枯死树木做
到随时补植。
防止其他损坏绿化行为。各养护单位对因施工、车辆、人为等破坏绿地的行
为,要及时通知森林公安部门或绿化检察部门进行处理。
7)防护林工程量
137
本项目工程由以工代赈完成(包括树种的购置、栽植、养护 3 年)。
项目区为轻-中度盐渍化灌淤土,为了保证防护林的成活率,本次设计三达
路两侧的植树沟进行换砂,从而提高土壤的透水性,防止土壤板结,出现烂根现
象。
1.2.5 农田输配电工程设计
(1)设计原则
①以农业生产用电需求为核心,优先满足灌溉机井设备等负荷,确保电力供
应与田间作业无缝衔接。
②采用耐候、耐腐蚀的电缆及防暴抗冲击设备,增强输电线路在恶劣环境下
的稳定性。严格遵循安全规范,如接地保护和防雷措施,保障人员与设备安全。
③利用现有电网资源,减少重复建设,通过合理规划降低投资成本。选择性
价比高的技术方案,平衡初期投入与长期运维效益。
④与田间道路、灌溉排水系统协同布局,优化空间利用,避免冲突。衔接地
方电网规划,确保电力设施与区域发展目标一致。
⑤预测未来用电增长,预留扩容空间,适应农业现代化需求。
(2)有关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
①《10kV 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 T5220-2021);
②《额定电压 10kV 架空绝缘电缆》(GB/T14049-2008);
③《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GB/T1179-2017);
④《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⑤《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DL/T 499-2001)。
(3)输配电工程设计
项目区现有 10 千伏高压线和照明生产用电网(220/380V)通过,项目区内
已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均配有多台变压器,电力设施完备,线路、容量均能满足
项目区生产生活用电,也能满足项目区建设的用电需求,项目区电力供应充足。
本项目涉及机电井农田输配电设施中,对部分低压线进行配套。型号为
YJLV22-0.6/1kV
3×35+1×16,电缆线沟槽宽度 0.3m,深度 1.0m。
138
1.2.6 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1.2.6.1 项目区盐碱化土壤治理措施
项目区受气候、灌排设施、耕种方式等因素影响,导致次生盐渍化多发,盐
碱地土壤理化性状不良,典型特征为“瘦、板、湿、冷”,土壤肥力低、营养元
素缺乏,土壤板结、容重高、透性差;土壤生物性差、微生物数量少、活性低,
地温偏低。土壤盐碱化危害作物生长,严重降低了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是土地
资源利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系统建设的主要障碍因子。盐碱化耕地改良的
核心是增加土壤通透性,促进盐碱排出,抑制盐碱集聚,提高土壤肥力和产能。
盐碱地改良是系统工程,是由农田水利工程、农业种植工程、生物改良工程、
化学改良工程和物理改良工程整合起来的综合治理过程,是多门学科、多门专业
结合,运用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农业的、水利的综合治理才能收到良好的
效果。
1)灌排配套耕地治理区
在盐碱地改良中,水利措施是核心手段之一,主要通过完善灌排系统调控地
下水位、改善排水条件和淋洗盐分来实现。
(1)灌溉淋盐
地表水灌溉:使用地表水灌溉,溶解并带走土壤中的盐分,项目区地表水源
充足,灌溉渠系发达,遵循“盐随水来、盐随水去”的原理,通过地表水灌溉或
降雨可充分溶解土壤中的盐分,且有秋灌保墒、洗盐的灌溉传统,有利于盐分的
排出。
(2)排水系统建设
明沟排水:开挖排水沟,排出地表水和地下水,降低地下水位,防止盐分上
升。
暗管排水:埋设多孔管道,收集并排出地下水,适用于大面积盐碱地,效果
优于明沟。
竖井排水:通过竖井抽取地下水,降低水位,减少盐分上移。
综合分析,明沟排盐排水工程,可有效降低地下水位,从源头上减少地下盐
分表聚现象。明沟排水效果好,在项目区便于大面积实施,节省开支和维护费用。
2)农艺措施
139
秸秆原位还田措施:
秋季结合深翻深松,实施“秸秆深还田”的农业措施,秸秆可有效阻挡和吸
收部分盐分,增加土壤孔隙度,减少植物根系土壤溶液盐分含量。
技术施工时,需注意秸秆的铺设与排干走向的关系,因为在秸秆铺设时所用
的(180°)深翻犁具(专利)横向两犁之间有空隙,造成一定水分横向流动的
阻力,所以秸秆铺设方向要与排干放下垂直分部,才能有效的形成犁底层横向排
水系统的形成。使盐分能随水快速排到排干中。这样的土壤结构不适合种植水稻。
为了提高犁底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可在秸秆中参 2cm 厚的沙土。在达到降低地
下水位,排除盐分的目的的同时,也会造成水肥的流失,所以需结合深浅交替灌
溉的方式,既能减少水肥的流失,又能有效的淋洗土壤盐分。
(2)上膜下秸:
上膜下秸是一种农业覆盖技术,结合了地膜覆盖和秸秆还田的优点,旨在改
善土壤环境、提高作物产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其核心原理是在地表覆盖地膜(上
膜),同时在膜下埋入秸秆(下秸)。
a.技术原理
地膜覆盖(上膜):在地表覆盖塑料地膜,减少水分蒸发,抑制杂草生长,
提高地温。
秸秆还田(下秸):将秸秆埋入土壤中,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
促进微生物活动。
b.主要作用
保水保湿:减少蒸发,地膜覆盖减少土壤水分蒸发,提高水分利用效率。
蓄水保墒:秸秆在土壤中分解后,增加土壤保水能力。
调节地温:地膜覆盖在早春或寒冷地区可提高土壤温度,促进种子发芽和幼
苗生长。
缓冲温差:秸秆分解过程中释放热量,缓解地温波动。
改善土壤结构:增加有机质,秸秆分解后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团
粒结构。增强通透性,秸秆还田增加土壤孔隙度,改善通气性和透水性。
抑制杂草:物理阻隔,地膜覆盖阻挡阳光,抑制杂草生长。减少除草剂使用:
降低除草剂的使用量和成本。
140
提高养分利用:秸秆分解后释放氮、磷、钾等养分,提高土壤肥力。减少化
肥用量,秸秆还田可部分替代化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促进微生物活动:增加微生物数量,秸秆为土壤微生物提供碳源,促进微生
物繁殖和活动。加速养分循环,微生物分解秸秆,释放养分,提高土壤肥力。
减少环境污染:秸秆资源化利用,避免秸秆焚烧,减少空气污染。减少地膜
残留:使用可降解地膜或回收地膜,降低白色污染。
c.实施方法
秸秆处理:将秸秆粉碎成小段(5-10 cm),均匀撒施在田间。
地膜覆盖:在秸秆上覆盖地膜,地膜厚度≥1mm。地膜边缘用土压实,防止
被风吹起。
播种或移栽:在地膜上打孔播种或移栽作物。根据作物需求调整株距和行距。
d.后期管理
定期检查地膜覆盖情况,及时修补破损处。
根据作物生长情况,适时追肥和灌溉。
(3)平整土地措施:平整土地一定是因地制宜,随高就高,随低就低,循
序渐进,要留有一定坡度,在遇到暴雨或者大雨的时候,可以迅速从排水口把田
里的水排到排干中,减少植物受“涝”灾后的损失。
3)生物措施
(1)增施有机肥料:春季有机肥+微生物菌剂配合施入,可增加土壤团粒结
构和微生物菌落数量,培肥土壤,也就是农民口中的“肥大吃碱”,同时微生物
菌落可以有效的分解秋季还入土壤的秸秆,加快秸秆的腐熟过程。
腐熟农家肥品质应符合下述指标参数要求:
堆肥产物质量要求
项
目
指标
有机质含量(以干基计),%
≥30
水分含量,%
≤45
种子发芽指数(GI),%
≥70
蛔虫卵死亡率,%
≥95
粪大肠菌群数,个/g
≤100
总砷(As)(以干基计),mg/kg
≤15
总镉(Cd)(以干基计),mg/kg
≤3
总铅(Pb)(以干基计),mg/kg
≤50
141
总铬(Cr)(以干基计),mg/kg
≤150
总汞(Hg)(以干基计),mg/kg
≤2
依据《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 3442-2019)。
(2)种植耐盐植物: 选择耐盐碱的作物或植物,如碱蓬、柽柳、枸杞、向
日葵等,吸收土壤盐分。
(3)种植绿肥作物(如苜蓿、田菁),翻压后增加土壤有机质。
4)化学措施
(1)添加石膏类离子置换物质
施用石膏(CaSO
₄ )或石灰石(CaCO₃ ),置换土壤中的钠离子,改善土壤
结构。
a.脱硫石膏技术原理:
脱硫石膏溶解产生钙离子代换土壤胶体上的可交换性钠离子,从而降低土壤
的碱化度,同时钙离子与土壤中的 CO32-、HCO3-发生沉淀反应,降低因 CO32-、
HCO3-引起的土壤高 pH 值。另外,随着土壤交换性 Na+含量降低,土壤颗粒胶结
起来,通过土体涨缩形成颗粒间通道,土壤孔隙结构和渗透性将得到也改善。脱
硫石膏改良碱化土壤原理由以下 3 个化学方程式简单表示:
①2Na+ + CaSO4·2H2O →
Ca2+ + Na2SO4 + 2H2O
②Na2CO3 + CaSO4·2H2O → CaCO3+Na2SO4 + 2H2O
③2NaHCO3 + 2CaSO4·2H2O → Ca(HCO3)2+Na2SO4 +H2O
改良原则:
①根据碱化土壤特征,坚持科学合理施用脱硫石膏。
②坚持脱硫石膏改良与合理灌溉、排水相结合,使被置换的钠离子从土壤中
淋洗排除。
③坚持化学改良与其他改良措施相结合,加速土壤改良过程。
④坚持土壤改良与培肥相结合,优先选择腐熟有机肥料、农家肥、腐殖酸肥
以及化学酸性、生理酸性肥料,在培肥的同时增加土壤渗透能力,促进土壤改良,
提高经济与环境效益。
⑤坚持土壤改良与利用相结合,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
适用土壤条件:
脱硫石膏改良碱化土壤技术适用于土壤 pH>9.0、碱化度>15%、总碱度>
142
0.3cmol/kg 的盐碱土。
脱硫石膏质量要求:
用于碱化土壤改良的脱硫石膏须来源于质量合格且正常运转的湿法脱硫装
置,其纯石膏含量须大于 80%,自由水含量须低于 12%。
脱硫石膏施用方法:
①撒施于地表 脱硫石膏一次性均匀撒施在平整好的土壤表面,然后进行翻
耕或灌溉。翻耕最好采用旋耕,保证脱硫石膏与土壤混合均匀。该法操作简单,
适应广泛。
②溶解于灌溉水 将脱硫石膏均匀溶解于灌溉水中,这种方法改良效果好,
操作较繁琐。
b.磷石膏
磷石膏与石膏成分相近,在项目区周边容易获取,是石膏的完美替代品。
技术原理:
①调节土壤 pH:
原理:磷石膏中的硫酸钙(CaSO
₄ )与土壤中的碳酸钠(Na₂ CO₃ )反应,
生成硫酸钠(Na
₂ SO₄ )和碳酸钙(CaCO₃ ),降低土壤碱性。
化学公式:
CaSO4+Na2CO3→Na2SO4+CaCO3
②置换钠离子:
原理:磷石膏中的钙离子(Ca²
⁺ )与土壤胶体上的钠离子(Na⁺ )发生离
子交换,减少钠离子含量,改善土壤结构。
化学公式:
土壤胶体
−Na++CaSO4 →土壤胶体−Ca2++Na2 SO4
③改善土壤结构:
原理:钙离子促进土壤颗粒团聚,形成稳定的团粒结构,增强土壤通透性和
保水性。
化学公式:
土壤颗粒
−Na++Ca2+→土壤颗粒−Ca2++Na+
④提供植物营养:
143
原理:磷石膏含有少量磷和硫,为植物提供必需营养,促进生长。
化学公式:
CaSO4·2H2O→Ca2++SO42
−+2H2O
⑤淋洗盐分:
原理:磷石膏溶解后,钙离子与土壤中的钠离子交换,生成的硫酸钠易溶于
水,可通过灌溉或雨水淋洗排出。
化学公式:
CaSO4
+2Na+→Ca2++Na2 SO4
磷石膏通过调节土壤 pH、置换钠离子、改善土壤结构、提供营养和淋洗盐
分等机制改良盐碱地。其化学反应主要包括硫酸钙与碳酸钠反应、钙离子与钠离
子交换等。合理使用磷石膏可有效改善盐碱地,提升土壤肥力和作物产量。
(2)土壤调理剂
a.施用目标
①改善土壤结构
②调节土壤酸碱度
③提高土壤肥力
④促进作物生长
b.调理剂选择
①有机源调理剂产品:是指以天然有机物质为主要原料,通过加工处理制成
的用于改良土壤性质、提高土壤肥力的产品。这类调理剂通过增加土壤有机质、
改善土壤结构、调节土壤微生物环境等方式,实现土壤的可持续利用。有机源土
壤调理剂的原料主要来源于天然有机物质,包括植物源:秸秆、木屑、稻壳、绿
肥、藻类等。动物源:畜禽粪便、骨粉、鱼粉、蚕沙等。微生物源:微生物菌剂、
腐殖酸、生物炭等。
②化学源调理剂产品:是指通过化学方法制备的,用于改良土壤物理、化学
性质的物质。这类调理剂主要通过调节土壤 pH、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养分有效
性等方式,解决土壤退化、板结、盐碱化等问题。主要类型有石灰类、石膏类、
硫磺类、硅钙类、聚合物类等。
③矿物源调理剂产品:是指以天然矿物为主要原料,经过加工处理后用于改
144
良土壤性质的产品。这类调理剂通过改善土壤结构、调节土壤 pH、吸附有害物
质等方式,解决土壤板结、酸化、盐碱化等问题。主要类型有:
硅酸盐矿物:沸石、膨润土、蛭石、云母等。
碳酸盐矿物:石灰石(CaCO
₃ )、白云石(CaMg(CO₃ )₂ )等。
硫酸盐矿物:石膏(CaSO
₄ ·2H₂ O)。
磷酸盐矿物:磷灰石、磷矿粉等。
其他矿物:海泡石、凹凸棒石等。
c.施用方法
①撒施:均匀撒布后翻耕,深度 15-20cm。
②沟施:在作物行间开沟,施入后覆土。
③穴施:在植株旁挖穴,施入后覆土。
d.技术要点
①在秋季深松深翻后(或者春季灌水洗盐后)使用专用匀撒机均匀撒施地表,
通过旋耕机将物料与至少 0~15cm 土层混合均匀。
②调理剂有机质含量≥20%,pH 值:5.5~7.5;
③施用量:根据土壤有机质及盐碱本底值确定;
轻度盐碱化土壤:150kg/亩;
中度盐碱化土壤:200kg/亩;
e.作业时间
①基肥:播种或移栽前 1-2 周施用。
②追肥:根据作物生长需求,适时补充。
f.注意事项
①均匀施用:避免局部过量或不足。
②水分管理:施用后适量灌溉,促进溶解和渗透。
③安全防护:操作时佩戴防护装备,避免直接接触。
g.效果评估
①定期检测:每季度检测土壤理化性质。
②作物观察:记录作物生长情况,评估调理效果。
h.记录与报告
145
①记录:详细记录施用时间、用量及方法。
②报告:定期总结效果,调整方案。
i.调整与优化
①根据效果调整:根据评估结果优化施用量和方法。
②持续改进:结合最新技术,持续改进作业方案。
通过科学施用土壤调理剂,可有效改善土壤条件,提高作物产量和质量。。
j.质量要求
选择正规产品:选择质量可靠的土壤调理剂,确保有机质含量。参照《肥料
和土壤调理剂分类》(GB/T 32741-2016)、《肥料和土壤调理剂 砷、镉、铬、
铅、汞含量的测定》(GB/T39229-2020),确定具体指标如下:
产品质量指标表
项目名称
指标
有机质(以烘干基计),%
≥20
酸碱度(pH 值)
5.5~7.5
水分(鲜样)质量分数,%
≤30
总砷(As)(以干基计),mg/kg
≤15
总汞(Hg)(以干基计),mg/kg
≤2
总铅(Pb)(以干基计),mg/kg
≤50
总镉(Cd)(以干基计),mg/kg
≤3
总铬(Cr)(以干基计),mg/kg
≤150
通过合理的施用方案,土壤调理剂可以有效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但需注意
平衡施用,避免对土壤和作物造成负面影响。
5)物理措施
为了改善盐碱地土壤透气透水性差,土壤板结,农作物无法顺利出苗的问题,
采用掺沙降容、深松旋耕、机械粉垄的措施,改善土壤物理结构。
(1)掺沙降容
a.改善土壤结构
原理:盐碱地通常土壤粘重,通透性差,掺沙可以增加土壤孔隙度,改善通
气性和透水性。
作用:沙子的加入打破了粘重土壤的板结结构,使土壤更疏松。促进水分下
渗,减少地表积盐。
146
b.降低土壤容重
原理:盐碱地土壤容重高,掺沙可以降低土壤容重,使土壤更轻便。
作用:降低容重后,土壤更易于耕作,根系更容易伸展。提高土壤的保水性
和透气性,有利于植物生长。
c.增强淋盐效果
原理:掺沙后土壤通透性提高,灌溉或降雨时水分更容易下渗,带走土壤中
的可溶性盐分。
作用:通过淋洗作用,将表层土壤中的盐分带入深层或排出土壤系统。减少
盐分在表层的积累,降低盐碱危害。
d.调节土壤 pH
原理:沙子的加入可以稀释土壤中的碱性物质,间接调节土壤 pH。
作用:降低土壤碱性,减轻对植物的毒害。改善土壤微生物环境,促进养分
转化。
e.提高土壤热容量
原理:沙子比粘土的比热容低,掺沙后土壤温度变化更快。
作用:在春季,土壤升温更快,有利于种子发芽和幼苗生长。在夏季,土壤
散热更快,减轻高温对根系的影响。
f.减少土壤返盐
原理:掺沙后土壤毛细管作用减弱,地下水上升速度减缓。
作用:减少地下水携带盐分向表层聚集的现象。降低土壤表层的盐分浓度。
g.促进土壤微生物活动
原理:掺沙后土壤通透性和水分条件改善,有利于微生物活动。
作用:微生物分解有机质,释放养分,提高土壤肥力。促进土壤中盐分的生
物转化和迁移。
h.实施要点
掺沙量控制:掺沙量需根据土壤粘重程度和盐碱化程度确定,一般为土壤体
积的 10%-30%。过量掺沙可能导致土壤保水性下降。
沙子粒径选择:选择中等粒径的沙子(0.1-1.0 mm),避免过细或过粗的沙
子影响效果。
147
(2)深松
深松是指在不翻转土壤的情况下,通过深松机械将土壤深层松动,打破犁底
层,改善土壤结构。
打破犁底层:长期传统耕作会形成坚硬的犁底层,阻碍水分下渗和根系生长。
深松机械(如凿式深松机)的铲齿或凿刀深入土壤(通常 30-50 cm),打
破犁底层,恢复土壤的垂直通透性。
改善土壤通透性:深松后,土壤中形成大量垂直裂缝和孔隙,增强土壤的通
气性和透水性。有利于水分下渗和气体交换,减少地表径流和积水。
促进根系生长:深松后,作物根系可以向下延伸,吸收深层土壤中的水分和
养分。增强作物的抗倒伏和抗旱能力。
减少土壤侵蚀:深松后土壤的蓄水能力增强,减少地表径流,降低水土流失
风险。
a.作业方案
土壤检测:检测土壤湿度,确保土壤含水量在 15%-25%之间(手握成团,落
地即散)。
清理田间:清除田间秸秆、杂草和大块杂物。
设备检查:检查深松机的刀片、螺栓等部件是否完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①深松作业:
深度设置:根据土壤条件和作物需求,设置深松深度(一般为 30-50 cm)。
作业速度:拖拉机保持匀速(4-6 km/h),避免过快或过慢影响深松效果。
作业方向:沿田块长边方向作业,避免重复或漏耕。
②后期整理
平整土地:使用平地机或耙地机对田块进行平整,为播种或移栽做好准备。
土壤镇压:根据需要进行轻度镇压,确保土壤与种子紧密接触。
(3)机械粉垄
机械粉垄是一种先进的土壤耕作技术,通过特殊的机械设备(粉垄机)对土
壤进行垂直旋耕和横向切割,实现土壤的深度疏松和精细破碎。其原理基于对土
壤结构的全面改良,旨在提高土壤的通透性、保水性和肥力。
a.垂直旋耕原理
148
深层疏松:粉垄机的刀辊垂直入土,深度可达 30-60 cm 甚至更深,打破犁
底层和土壤板结层。
土壤破碎:刀辊的高速旋转将土壤切割、破碎,形成疏松的土壤结构。
改善通透性:垂直旋耕后,土壤中形成大量垂直孔隙,增强土壤的通气性和
透水性。
b.横向切割原理
横向破碎:粉垄机的刀辊在垂直旋耕的同时,对土壤进行横向切割,进一步
破碎土壤颗粒。
均匀混合:横向切割使表层土壤与深层土壤均匀混合,促进养分分布。
减少大块土壤:横向切割后,土壤颗粒更细小,减少大块土壤的存在。
c.分层改良原理
分层破碎:粉垄机通过垂直和横向作用,对土壤进行分层破碎和疏松。
分层施肥:结合粉垄作业,可将肥料均匀施入不同土层,提高肥料利用率。
d.改善土壤结构
打破犁底层:粉垄机深入土壤,打破长期耕作形成的坚硬犁底层。
增加孔隙度:土壤被破碎后,孔隙度增加,改善通气性和透水性。
增强保水性:疏松的土壤结构能够更好地蓄积水分,提高抗旱能力。
e.促进根系生长
深层扎根:粉垄后,作物根系可以向下延伸,吸收深层土壤中的水分和养分。
增强抗逆性:根系发达,作物抗倒伏、抗旱和抗病虫害能力增强。
f.提高养分利用
养分释放:粉垄打破土壤板结,促进深层养分的释放。
养分混合:表层和深层土壤混合,使养分分布更均匀。
减少流失:疏松的土壤结构减少养分流失,提高肥料利用率。
g.生态效益
增强土壤储水能力:粉垄后土壤蓄水能力增强,减少地表径流和水土流失。
改善微生物环境:疏松的土壤有利于微生物活动,促进有机质分解。
减少土壤退化:打破犁底层,减少土壤板结和盐碱化。
本项目盐碱地治理措施的选择原则如下:
149
以耕地地力提升为第一目标,盐碱地整个项目区田块均选择施用腐熟农家肥、
土壤调理剂和深松旋耕来达到提升土壤有机质、调理酸碱性、打破多年耕作形成
的犁底层,增加耕地透气、保水、保肥能力;
A 针对项目区内碱化度相对较高的区域,增施磷石膏,在灌水条件下,促进
土壤耕层钠离子置换和淋洗效果,降低土壤的盐分含量,改善土壤的盐碱状况,
提高土壤生产能力;
B 针对区域内土质较为粘重的田块,采取掺沙降容措施,提高土壤的孔隙度
和通透性,从而改善土壤结构,降低土壤盐分;
C 针对区域内土质粘重、且粘土层大于 40cm 的地块,加施机械粉垄措施,
打破不透水层,增加洗盐脱盐效果;
D 机械粉垄地块不重叠使用深松措施。
1.2.7 公示牌设计
1.2.7.1 公示牌
公示牌具体内容包括高标准农田标识、项目名称、项目年度、项目四至范围、
项目总投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内容、竣工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内容。
项目区标志碑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的规格尺寸进行设计,地下基础采用 C30
砼基础,长、宽、高分别为 3.6m×0.8m×1.2m,基础上方现浇 C30 钢筋砼底座,
长、宽、高分别为 3.2m×0.4m×0.4m,与基础现浇为整体,碑面采用红色花岗
岩,底座外仿石砖贴面;标志碑碑体长宽高分别为 2.94m×0.2m×2m 现浇 C30
钢筋砼,碑体外贴关于项目区规划图及文字介绍的定制瓷砖,相关排版尺寸严格
按照设计结构图进行定制。具体尺寸见附图。
1.2.7.2 界址点
沿项目区边界上在明显拐点坐标处设置玻璃钢界址碑(含标识及文字),界
址点总高 1m,地下埋深 0.4m,地上部分高 0.6m,宽度 0.4m,标明项目类型、项
目标志,整体使用防水涂料涂刷。
注:本技术标准与设计要求不一致时,施工企业上报发包人、监理人后确定。
150
15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52
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
项目(第二批)监理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标段(包)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53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技术部分……………………………………………………………………………
()
五、联合体协议书………………………………………………………………………
()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监理报酬清单……………………………………………………………()
八、其他资料……………………………………………………………………………
()
注:以上目录格式仅供参考,最终以系统生成为准。
154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
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其中,增值税税
率为
)的投标总报价,监理服务期限
,按上述招标文件规定
的条件和要求,承担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工程质量达
到
。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技术部分;
(5)联合体协议书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报酬清单;
(8)其他资料;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155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56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总监理工程师
1.1.2.5
姓名:
资格:
注册证编号:
2
监理服务期限
1.1.4.3
时间:
3
投标有效期
时间:
……
……
……
……
……
……
……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5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扫描件
158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
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标段名称)投
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同时代理人可使用我方 CA 数字证书对本工程电子投标
文件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名、法定代表人签章,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扫描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国徽面扫描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人像面扫描件
159
三、投标保证金
注:采用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附从投标人基本
账户缴纳保证金的凭证扫描件;采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附保函扫描
件以及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担保费的银行支付证明扫描件。
- 160 -
四、技术部分
1、投标人应根据自身企业的经验、能力,结合对本项目特点的理解,执行国家及内蒙古自治
区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结合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及标准,编写监理大纲。
2.若投标人须知规定监理大纲采用技术“暗标”方式评审,则监理大纲的编制应严格执行暗
标编制要求。
3.监理大纲目录样表详见附表一。
注:
1.本项目技术标(即监理大纲)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0.12 项规定编制监理大纲;
2.监理大纲须独立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的"技术部分”节点中。
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上传完整投标文件(除技术部分外)”节点中保留本页即可。
- 161 -
附表一:监理大纲目录样表(编制投标文件时须去掉本行)
监理大纲目录
一、整体服务方案
二、质量控制措施
三、投资控制措施
四、工程进度控制、工程协调措施
五、安全控制措施
六、合同信息管理措施
七、项目重难点、关键部分控制措施
八、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注:如有需要增加的内容只能填写到“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中。)
- 162 -
五、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此项)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
共同参加
(标段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
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
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
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联合体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163 -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营业执照号
中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初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
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与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164 -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 165 -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合同价格(元)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166 -
(四)正在监理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合同价格(元)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167 -
(五)企业获奖
- 168 -
(六)企业各类证书
- 169 -
(七)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170 -
(八)主要专业监理人员简历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岗位名称
姓名
年龄
性别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拥有的执业资格
专业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
的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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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相关资格证明
养老保险
备注
总监理工程
师
姓名
资格证
专业
证书编号
姓名
资格证
专业
证书编号
姓名
资格证
专业
证书编号
姓名
资格证
专业
证书编号
姓名
资格证
专业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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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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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企业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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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监理报酬清单
1. 监理报酬清单说明
2. 监理报酬清单
单位:元
序号
监理报酬分项名称
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5
……
……
合计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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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资料
(一)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监理承包合同有关的案
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如果发生过上述诉讼及仲裁情况,需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
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未发生过上述诉讼及仲裁情况,直接填
写‘无’。
诉讼及仲裁说明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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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用途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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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誉查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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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
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
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
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
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179 -
(五)承诺书
致:
(招标人)
:
我方在此声明
1、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2、我单位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赔偿超过投
标保证金金额的损失部分、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等后果:
①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②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③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④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⑤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⑥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⑦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180 -
(六)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承诺书
注:格式自拟。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181 -
(七)专业监理工程师无在建承诺书
注:格式自拟。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182 -
(八)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承诺书
注: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183 -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杭锦后旗水利局、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在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标
段编号:
)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自愿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
支付的约定,并郑重承诺如下:
1、如我方有幸成为本项目中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时间等,一次性向招
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我方确认,上述承诺系我方自愿作出,不存在任何胁迫、欺诈或重大误解的情形。
3、若我方未按上述承诺及时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
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附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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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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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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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投标文件中填报企业信息汇总表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投入的项目负责人
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及纳税人
识别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
填报的单位业绩
1、……;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及身份证号)
资格:
注册证编号:
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业
绩
1、……;2、……;…………
监理工程师(姓名及
身份证号)
资格:
注册证编号:
技术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
1、……;2、……;…………
其他人员-监理员
(姓名证书名称及编
号)
1、……;2、……;…………
注:1、本表所填写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一致(与投标文件无关的内容无须填写),且所
填(单位、人员)业绩必须为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所有业绩。
2、本表只需填写文字内容,无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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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将完整的投标文件(除技
术部分外)上传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上传完整投标文件”
部分。
注:完整投标文件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制作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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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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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规范实
施以工代赈促进农民增收的通知》(内农牧建发〔
2025〕27 号)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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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
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农牧建发〔
2025〕545 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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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 -
- 202 -
附件
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附件
4:《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
的通知(内农牧厅规〔
2025〕1 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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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收费标准
类
型
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
工 程
货 物
服 务
500 以下
1.2%
1.5%
1.5%
500-1000
0.8%
0.8%
0.5%
1000-5000
0.5%
0.5%
0.3%
5000-10000
0.3%
0.25%
0.1%
10000-50000
0.1%
0.1%
0.05%
50000-100000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注:1.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每个中标通知
书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
务收费额如下:
500万元×1.2%=6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5000-1000)万元×0.5%=20万元
(10000-5000)万元×0.3%=15万元
合计收费=6+4+20+15=45(万元)。
2.
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得数×0.49 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