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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25线(K210+000-K217+000部分路段)和明安镇农村公路水毁灾后恢复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省道225线(K210+000-K217+000部分路段)和明安镇农村公路水毁灾后恢复建设项目
2.批准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政革委员会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严重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号(内发改投字〔2025〕1087号)。
3.建设内容:省道225线(K210+000-K217+000部分路段)和明安镇农村公路水毁灾后恢复建设项目,位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境内,本项目涉及省道 225线、乡道304线和村道579线共三条线路水毁灾后恢复,修复水毁路段共12处,过水路面修复合计230米,过水路面下游截水墙+跌水水毁3处,路基挡土墙修复合计600米,修复路基路面540米,应涵洞水毁同步修复路基路面60米,水毁涵洞修复3道,路基路面水毁修复120米。(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省道225线(K210+000-K217+000部分路段)和明安镇农村公路水毁灾后恢复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标段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草案)
6.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邮寄地址:临河区胜利路西侧图书大厦商务办公中心602
邮编:015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拉特前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乌拉特前旗乌拉特大街
邮政编码:014400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臻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河区胜利路西侧图书大厦商务办公中心602
邮 编:015001
联系人:刘舒晴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臻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招标文件-公路施工(初稿).pdf 招标文件-公路监理(初稿).pdf 工程量清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