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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Method for Improving Smooth Running of Casting of Rare Earth Stainless Steel Using Pulse Current(一种利用脉冲电流改善含稀土不锈钢浇铸顺行的方法)内蒙古科技大学发明专利所有权转让 | ||
| 项目编号 | N0109ZSCQ260003 | 产权子类型 | 专利权 |
| 挂牌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标的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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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市场询价 | |||||||||||||||||||
| 学校评审 | ||||||||||||||||||||
| 转让底价(元) | 20000000.00元(贰仟万元) | |||||||||||||||||||
| 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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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出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内蒙古蒙科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科聚公司")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为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3.我方转让知识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4.我方所提交的《知识产权交易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古科技大学 | |||||||||||||||||||
| 特别 告知 |
1.依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显示,本次转让的标的为内蒙古科技大学“Method for Improving Smooth Running of Casting of Rare Earth Stainless Steel Using Pulse Current(一种利用脉冲电流改善含稀土不锈钢浇铸顺行的方法)” 内蒙古科技大学在美国登记的发明专利。 2.该项目权属证明等资料在中心及内蒙古蒙科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 3.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图片及专利情况仅作参考,专利实际应用及证书内容以尽调时实际情况确认为准。意向受让方尽调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4.风险提示。 (1)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进行尽调了解转让标的的应用及勘查权属证书(权属说明)等标的情况,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报名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视为违约。中心、蒙科聚公司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及内蒙古蒙科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转让标的为在美国登记注册发明专利,其转让、备案、权属变更均需遵守美国法律、美国专利商标相关规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跨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请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适用等,因法律法规适用、跨境手续办理等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优先受让权的效力如下:本项目参与询价的意向方享有优先受让权。参与询价的意向方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 (1)约定优先权人、其他意向受让方可同时参与网络竞价; (2)约定优先权人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约定优先权人可以行使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无更高报价时,优先权人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优先权人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优先受让权的效力如下:约定优先权人>其他意向受让方。 6.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标的相关交割的,经过中心或转让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该标的。 7.意向受让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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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1. 转让方在签订《知识产权交易合同》且收到交易价款后10工作日内,启动与受让方办理全部资料交接及专利权变更登记工作。专利权变更登记工作以受让方为主,转让方予以配合。如无法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交易中心及内蒙古蒙科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专利转让所需支付的费用或其他因办理过户转让需要支付的税费(不包含企业所得税等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受让方承担的税费),皆由转让方承担。 3.专利权变更登记前发生的专利年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变更登记后发生的年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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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实际应用及证书内容等标的信息进行全面了解,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知识产权尽调确认表》(签署《知识产权尽调确认表》、尽调人须与受让方或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要求向中心提起申请、提交《知识产权尽调确认表》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交纳保证金到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所需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所有包含信息,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应用、标的有争议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交易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中心、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知识产权受让申请书》原件、《知识产权尽调确认表》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受让方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交易中心;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知识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除保证金转价款部分)、交易服务费,中心及蒙科聚公司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交易合同》原件、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转让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同时出具凭证后中心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本次专利转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采用e交易系统报价。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 ,专利尽调联系人:老张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知识产权受让申请书;3、知识产权尽调确认表;4、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中其他资料。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金额1000000.00元,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内蒙古蒙科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资料交接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竞价成交且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最终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按照公告约定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原渠道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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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2%支付,不足500元按500元支付。 | ||||
| 附件下载 | 申请书.doc 授权委托书.docx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知识产权尽调确认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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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杨经理 |
| 咨询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 咨询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 技术支持 | 李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其 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