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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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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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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左旗 2026 年 10 万亩玉米单产提升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F*开通会员可解锁*82101001

招 标 人:巴林左旗农牧局

代理单位:赤峰天利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09 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1.总则 ................................................................10

2.招标文件 ........................................................... 12

3.投标文件 ........................................................... 13

4.投标 ............................................................... 15

5.开标 ............................................................... 15

6.评标 ............................................................... 16

7.中标公示及合同授予 .................................................. 17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19

9.纪律和监督 ......................................................... 19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1

异议函范本 ........................................................... 22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3

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 ............................................... 23

第二节、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 27

第三节、无效标条件 ................................................... 3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 35

第二部分、中标通知书 .................................................. 37

第三部分、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38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39

第五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 ............................................. 47

第六部分、 图纸 ....................................................... 48

第七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49

第八部分 其他合同文件 ..................................................50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 55

第六章、 图纸............................................................. 56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7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65

一、投标函 ........................................................... 6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71

三、授权委托书 ....................................................... 72

四、投标保证金 ....................................................... 73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74

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 ......................................75

七、项目管理机构 ..................................................... 83

八、资格审查资料 ..................................................... 85

九、其他资料 .........................................................86

1

第一章、招标公告

巴林左旗 2026 年 10 万亩玉米单产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F*开通会员可解锁*82101001003

一、招标条件

巴林左旗 2026 年 10 万亩玉米单产提升工程已经批准,由赤峰市农牧局赤农牧种

植发[2026]38 号文件批复批示,招标人为巴林左旗农牧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

国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赤峰天利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

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 标段名称:巴林左旗 2026 年 10 万亩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第三标段;

2.2 建设内容:10 万亩玉米单产提升工程;

2.3 建设地点:赤峰市巴林左旗;

2.4 本标段招标限额(最高投标限价):9638787.31 元;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施工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

职;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共 3 个标段同时招标,最多可对本项目 3 个标段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同一投标人同时对两个及以上标段进行投标的,所投标段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流程网上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2

//ggzyjy.nmg.gov.cn/,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 CA 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512-58

188511,投标业务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3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6 年 09 月 02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9 月 09

日 23 时 59 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

/epoint-sso/default/login_bidder;交易系统访问路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模块),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

法下载。

4.4 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

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

新答疑、澄清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

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 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9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

截止日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截止

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

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参与

开标。投标人在 30 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投标人自

行放弃,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

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巴林左旗农牧局

3

址: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新城区大顺路北段

联 系 人:周继鸿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林左旗农牧局

址: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新城区大顺路北段

联 系 人:李金鹏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赤峰天利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众合大厦 708

联系人:闫靖宇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别提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显示的招标公告是根据系统固有选项

生成的,存在个别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不一致的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请以本招标文件为准。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巴林左旗农牧局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新城区大顺路北段

联系人:李金鹏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赤峰天利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众合大厦 708

联系人:闫靖宇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标段名称

巴林左旗 2026 年 10 万亩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第三标段

1.1.5

建设地点

赤峰市巴林左旗

1.2.1

资金来源

超长期国债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1.4.1 投标人应具备条件

2.现场管理机构组成

(1)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及证件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资格:提供水利水电专业

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水安 B 类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按投

标文件给定承诺书格式提供承诺书;

5

②技术负责人资格:提供水利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证;

(2)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要求

需提供本投标人为以上所有人员缴纳的自 2026 年 1 月至

今任意连续 6 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信息。

注 1:养老保险缴纳信息按以下方式提交:

①如投标人所在地区已实行社保信息网上查询,提供可在

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养老保险缴纳信息,并同时提供现

场管理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查询信息的用户名和密码(或验

证码或二维码);

②如投标人所在地区未实行养老保险缴纳信息网上查询,

可提供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

单。

③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可由返聘的退休人员担任,但退休人

员不可超过总人数的 20%,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

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务合同。

注:若投标人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发放营业执照、安全生

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证书等实行

电子证书的,可提供可通过二维码查询的电子证书,二维

码必须清晰,如现场无法识别导致不予认可的后果由投标

单位自行承担,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1.4.2

是 否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不接受

1.5

投标人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6

1.12

偏离

关于工期、质量要求允许作出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但

不得据此向发包人申请额外的费用。

2.1

构 成 招 标 文 件 的

其 他材料

补遗文件、答疑文件、附件(电子招标系统生成的招标文

件正文之外的附件)等。

2.2.1

投 标 人 要 求 澄 清

招 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 日前,投标人应仔细查阅和检查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规 定 的 期 限 前 , 登 录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系

统”在“提问”模块以匿名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

以澄清。

2.2.2

招 标 人 书 面

澄 清 时 间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通

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出,所有获取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查看,该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 分 , 投 标 人 需 重 新 下 载 最 新 招 标 文 件 ( 含 补 遗 文

件) , 否则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2.2.3

投 标 人 确 认 收 到

招 标文件澄清的

时间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相关信息,未及时获取澄清内容而导致任何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3.1.1

构 成 投 标 文 件 的

其 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 90 天(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说明:按照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

目投标保证金施行招标文件预公示的通知》,本项目符合减

免投标保证金情形:

1.属于政府投资且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0 万元及以下项目,

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

诺。

7

减免保证金项目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免缴保证金信

用承诺函”。

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

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 7 日内将投标保证金 180000.00 元足额

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

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

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给定投标文件格式中签字盖章要求。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单位只需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与招标人

签订合同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非加密电子版

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

传。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截止地点

5.2

开标程序

按电子系统呈现的顺序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确定方式: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

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为 5 人或 5 人以上单数,由招标人和综

合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

7.1

是 否 授 权 评 标

委 员 会确定中标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不超过 3 名中标候选人。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1)转账、电汇或网上银行;(2)保

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格的 7%

(1)以转账、电汇或网上银行方式递交:在签订合 同前由中

标 单位 的基 本账 户 一次 性汇 入招 标人 指 定账户,详细汇款

8

账户签订合同前另行告知。

(2)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出具保函方式递交:须出具

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保函。出具保函 的 银

行 级 别 为 地 市 级 及 以 上 国 家 政 策 性 银 行 或 商 业 银 行。履

约担保退还:承包人于本合同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 28 日内办

理相关手续。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详见评标办法

10.2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小写:9638787.31 元

大写:玖佰陆拾叁万捌仟柒佰捌拾柒元叁角壹分

10.3“暗标”评审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技 术 部

分 ) 是 否采用“暗标”评

审方式

采用。

10.4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0.5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

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

10.10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

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按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

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优先)、评标办法

(前附表优先)、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

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1 其他

9

(2)项目开工后,项目组成人员全员在岗履职,变更或请假需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否则将按照《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控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和合同约

定,扣除违约金、降低信用分或按挂靠处理。

(3)承包人须在本项目所在地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对资金的

使用共同管理。

(4)中标人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

员管理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中关于企业资质、人员管理、分包

管控等相关要求。

(5)中标人需递交农民工工资担保

①转账、电汇或网上银行;②保函;

农民工工资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格的 3%

①以转账、电汇或网上银行方式递交: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

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详细汇款账户签订合同前另行告知。

②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出具保函方式递交:须出具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

见索即付的保函。出具保函 的 银 行 级 别 为 地 市 级 及 以 上 国 家 政 策 性 银 行 或 商 业

银 行。农民工工资担保退还:承包人于本合同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 28 日内办理相关手

续。

(6)招标代理服务费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令 2025 年第 34

号)及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不单独列项。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全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

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52000.00 元。

10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

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条件及要求。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本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注:①近一年指

本项目开标前 365 天至开标日,近三年以此类推;②具有各级法院判决的判决书

或市级(含)以上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证明,并经官方网站核实才能认定)

(13)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有串通投标、违法分包不良记录且直至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间仍未修复的;(注:①近一年指本项目开标前 365 天至开标日,近三

年以此类推;②只有经信用中国网站核实结果才能认定;③“信用中国”网站体系包括

国家主网及各级地方网站)。

(1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

法》的通知(内农牧厅规〔2025〕1 号)属于不得参与内蒙古自治区内高标准农田项

目招投标活动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

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12

1.10.1 不召开。

1.10.2 招标人在投标人提出问题之日起 3 日内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

统”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回复,投标人在此期间可致电咨询回复进度。

1.11 分包不允许。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查阅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提问”菜单以匿名方式提出澄清申

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布。招

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

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天前发出澄清,不足 15 天的,招标人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

2.2.3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相关信息,未及时

获悉澄清内容而导致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3

2.3.1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

目交易系统”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且影响投标文

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相关信息,未及时

获取修改内容而导致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

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自

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

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异议与答复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完成。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

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

而向招标人提出的异议。

2.4.2 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

章第 2.2 款、第 2.3 款规定处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14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

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

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

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

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

处理。

3.4.3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后(公示期内无异议)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

接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

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行为的;

(4)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证明材料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符合评标办法中资格评审标准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

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

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

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15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给定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盖章和

(或)签字。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拟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本项目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

按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模块要求导入相关内容便于评标时评审。从自

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导入的数据应保证为企业最新数据。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本项目采用无纸化招标,无需提交纸质文件,只需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文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

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

改与撤回的,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并应在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16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提取投标保证金递交名单;

(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流程开标、唱标、开标结

果确认;

(4)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5.3.1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及时提出,直至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

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

据。

招标人或招标人评委发现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

法评标的,应当及时提醒、劝阻并向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后,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标

17

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

标,但评标委员会认定剩余有效投标单位仍具有竞争力的,可以继续进行评标。

7.中标公示及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对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发现以下异常情

形的,有权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有权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纠

正:

(一)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

(二)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评分畸高、畸低,或者计算错误;

(三)评标委员会未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

价进行分析研判;

(四)评标委员会未依法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

(五)评标委员会对应当否决的投标未予否决,或者存在随意否决投标的情况;

(六)其他评标委员会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评标职责的情形。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投标人对评

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

出答复;分次答复的,首次答复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作出最终答复前,招标

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最终答复后,招标投标活动继续进行。异议

人对答复内容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再受理,但异议人

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中标候选人公示在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包括

以下内容: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无效标情

况;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

号;

18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7.2 定标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组织在对中标候选人核验时发现以下情形,亦或投标人提出附有明确线索

的异议,在充分核验事实情况后,确定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再确定其为中标人。其

中第(五)

(六)项情形,招标人有权交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重新审

查确认,经重新审查确认改变结果的,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在核验过程中,需

要中标候选人提交有关佐证材料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证件、荣誉、业绩资料原

件) , 中标候选人应予配合。

(一)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二)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情形,不符合中标

条件的;

(三)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四)投标报价存在算术误差或细微偏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修正,投标人拒绝

修正或不按《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的修正原则》修正的;

(五)发现资质、业绩、人员资格、信用、财务状况、生产条件等不符合招标文

件评审要求的;

(六)因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确定中标候选人

存在上述情形后,招标人有权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

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发现中

标候选人存在违法情形、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将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同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结果公告后不再接受

异议。

19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

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

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4)存在本章 7.2 款中情形,且招标人认为需要重新招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

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

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

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评标专家应当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勤勉地履行专家职责,按时参加评标,严

格遵守评标纪律,评标专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对其

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

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

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透露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

和评标项目;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

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故意拖延评标

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得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报酬

或者其他好处;严禁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微信群、QQ 群等网络通讯群

组。

招标人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存在违法情形、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有

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

21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处理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行政

监督部门名称在招标公告中载明。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开

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 2.4 款、第 5.3 款、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

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的回复不满意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不

计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

法》的规定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异议函范本

一、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基本信息

名称:地址:

邮箱: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异议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异议事项具体内容

异议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异议事项 2:……

四、与异议事项相关的异议请求

请求:

五、盖章及签字

签字:

公章:

日期:

异议函制作要求:

1.投标人应在本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投标人客户端,在“异议”菜单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提交

后电话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招标人不受理线下提交的异议。

2.异议函的异议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提出异

议时,应以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规定、相关适用法律法规或规章作为依据,提供可供

招标人核实的佐证材料或线索,佐证材料或线索的载体包括:官方网站、行政主管

部门发布的通知等。对主观猜测没有依据或线索的异议,不予受理。媒体报道等非官

方信息不得作为佐证材料。

3.异议函的异议请求应与异议事项相关。

4.异议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5.异议函的生效时间以“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客户端中载明的提交时间为准。

6.招标人分次答复的,首次答复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作出,

最终答复在本系统(如可以使用系统答复,优先使用)或以邮件形式答复。

23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3.1.4

清标

电子系统自动清标,清标结果以评标委员会最终认定

结果为准,如清标过程中认定属于无效标中任意一项

则其投标无效,不再参与下一环节评审。

2.1.1 形式评审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的签字

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款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报价;

2.1.2 资格评审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规定;

项目管理机构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规定;

2.1.3

响应性

评审

工期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款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款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款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 条规定;

承诺书

投标函中需要承诺的内容均按投标文件格式响应;

权利义务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承诺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给予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已标价

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名称、计量单

位和工程量;

投标价格

不大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2 款载明的

最高投标限价;

2.2 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42 分;商务部分评分标准:16

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2 分;

2.3.1

技术部分

评分标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且通过了评标办法前附表

“3.2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的,得基础分 35 分。

24

准:

42 分

内容完整性和编

制水平

内容完整且编制合理(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

性与完整性评审,得 0.0-1.0 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

措施

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措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和施

工安全有充分保障(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

与完整性评审,得 0.0-1.0 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

措施

质量管理目标明确;质量控制责任制健全;重点部

位、关键环节的控制方法可行;质量缺陷补救措施可

行。(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与完整性评

审,得 0.0-1.0 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

措施

安全生产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及

安全措施经费满足;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建立消

防安全责任制;有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承诺及制定现场

应急救援预案。(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与

完整性评审,得 0.0-1.0 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

系与措施

保护环境和解决环境影响措施切实有效,环境保护管

理体系健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充分满足国家及地方

环境保护标准;(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与

完整性评审,得 0.0-1.0 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

措施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合理可行,进度计划横道图与施

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强度、计划工期相符且满足投标

文件要求工期(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与完

整性评审,得 0.0-1.0 分)。

资源配备计划

施工设备投入数量、种类充分满足施工要求,主要人

员配备满足施工要求。(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

理性与完整性评审,得 0.0-1.0 分)。

本项目采用暗标。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均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区间范围内对各投标人的施

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评标委员会主任应对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是否在规定的区间

范围内进行核查,对于不在招标文件规定区间的评分,评标委员会主任应将其退回并要

求重新进行评审,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区间范围内再进行汇总,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阶

段的评审。投标人应根据现有的图纸、清单等资料,编制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施工组织设

25

计,以简单明了、符合施工需要为宜,施工组织设计页码应控制在 1000 页以内。评标

过程中,评委有权对其超出 1000 页以外部分不进行评审。

2.3.2

商务部分

评分标

准:

16 分

技术负责人任职

资格(2 分)

技术负责人为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

得 2 分,提供职称证。未提供不得分。

同类业绩

(9 分)

投标单位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同类

施工业绩(玉米大豆单产提升工程、高标准农田建

设、千亿亩粮食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农田节水等农

田水利类施工项目),每有一项加 3 分,本项最多得

9 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附:①中标(成交)通知书

(或直发包证明材料);②施工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工

程总承包项目含高标准农田施工的,予以认可)。

注:最少有一个业绩规模应满足:合同金额大于等于

本标段招标限额(最高投标限价),认定时间以签订

合同时间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不拖欠农牧民工

工资承诺函

(2 分)

出具不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承诺函的得 2 分,未出具的

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3 分)

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

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同类施工业绩(玉米大豆

单产提升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千亿亩粮食工程、

高效节水灌溉、农田节水等农田水利类施工项目),

每有一项加 3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投标文件中须同

时 附 : ① 中 标 ( 成 交 ) 通 知 书 ( 或 直 发 包 证 明 材

料);②施工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工程总承包项目含

高标准农田施工的,予以认可);③竣工验收证明。

注:业绩认定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未提供或提

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3.3

投标报价

评分标

准:

投标报价得分

(42 分)

1.评标基准价=A×80%+B×20%,其中 A 为最高投标限

价,B 的计算方法如下:

(1)当 n(有效投标人个数)<5 时,所有投标人有效

26

42 分

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B;

(2)当 5≤n<7 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1

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B;

(3)当 7≤n<9 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2

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B;

(4)当 9≤n<11 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3

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B;

(5)当 11≤n<13 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4 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B,依次类推。注:有效

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

标的投标人。视为无效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委员会认为

不合理的投标报价的则不参与 B 及评标基准价的计

算。

2.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

基准价]

3.报价得分计算方法①通过评标委员会初审合格的有

效投标文件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得基础分 42 分。

②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比较,每上浮 1%以 42 分为

基数扣减 0.5 分,最多扣 2 分。③投标报价与评标基

准价比较,每下浮 1%以 42 分为基数扣减 0.5 分,最

多扣 2 分。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最终

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偏差率不足 1%线性内插计算报价

得分),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详见本章第二节。

无效标条件详见本章第三节。

注:1.投标人将与评分办法相对应的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附到投标文件中;

2.投标文件所涉及的资格评审资料和加分资料无须提交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或

扫描件均可。中标后如经查证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证明材料,取消其中

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为招标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按照有关法规处

理。

27

第二节、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

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详细评审评分标准

2.3.1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2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

(3)初步评审;

(4)详细评审;

(5)澄清、说明或补正;

(6)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交评标报告。

3.1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

28

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

员会成员商洽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3.1.3 熟悉文件资料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

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

准和方法,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1.4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电子系统自动清标)

3.1.4.1 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

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清标内容包括清单符合

性审查、措施项目符合性审查、其他项目符合性审查、计算错误检查、取费检查、清标

结果及标书雷同性分析。

3.1.4.2 评标委员会参考电子系统清标结果,并进行认定,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清

标结果属于无效标中 B1.1,则其投标无效,不再参与下一环节评审。

3.2 技术部分评审(暗标)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3.2 要求对各暗标编号的技术

部分进行评审,如发现未按评标办法前附表 3.2 要求编写,将按无效标第 B1.4 要求否

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技术部分按照本章“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第 2.3.1 要求进行详细打分。

3.3 初步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3.3.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3.3.3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3.3.4 在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

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按无效标第 B1.2 要

求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3.5 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的修正原则: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

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

29

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6 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利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如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按无效标第 B1.3 要求否决其

投标。本款所指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纸质文件包括函件、确认、通

知和备忘录等;电子文档包括电子交易系统传输的数据、单独发送的电子邮件、传真、

拷贝的电子文件、电报和电传等。

3.3.7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其投标报价明显

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

报价竞标,按无效标第 B1.5 要求否决其投标。

3.4 详细评审

3.4.1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在初步评审前对技术部分进

行打分,并记录对技术部分的评分分值为 Ai。

3.4.2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进行打分,并记

录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商务部分的评分分值为 Bi。

3.4.3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进行打分,并记

录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报价的评分分值为 Ci。

3.4.4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5 将每位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各评审阶段打分按人次汇总后,得到各评标委员

会成员对评审 对 象 的 最 终 打 分 , 直 接 计 算 平 均 得 分 , 得 到 投 标 人 最 终 得

分 , 投 标 人 最 终 得 分 =[(Ai+Bi+Ci)]/n【i 取值范围从 1→n,其中 n 为评标委员

会成员人数】。

3.4.6 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

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不超过 3 个,并标明顺序。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

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0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所有被否决的投标以及否决原因;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

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名称以及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所需相关内容。(如果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

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11)其他应列入评标报告内容。

3.5 招标人对评标报告的审核权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有权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发现异常情形

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重点关注评

标委员会是否按照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是否存在对客观因素评分不

一致,或者评分畸高、畸低现象,是否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

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研判,是否依法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是否存在随意

否决投标的情况。对于施工组织设计评分出现的畸高、畸低现象,招标人有权要求评

标委员会针对每一份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以及打分情况作出详细书面说明,并

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

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4.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

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

停。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

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31

4.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

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抽取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4.3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作出表决的,由评标委

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2

第三节、无效标条件

1.总

本节所集中列示的无效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无效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

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2.无效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B1.1 工程项目电子清标不符合要求。(清单符合性审查、措施项目符合性审

查、其他项目符合性审查、计算错误检查、取费检查、清标结果及标书雷同性分析);

B1.2 在初步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

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4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 3.2 要求。

B1.5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或投标报价高于给定控制价

的;

B1.6 同一投标人同时对本项目两个及以上标段进行投标的;

B1.7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人发布工程量清单的子目名称、数量、单位编制投标报

价的。

备注:如果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任一情形,需要填写否决

投标的详细原因,并在否决投标依据中填写以上相应条款,认定其投标无效。

3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巴林左旗 2026 年 10 万亩玉米单产提升工程合同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建设单位:巴林左旗农牧局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年月日

34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中标通知书

第三部分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部分图纸

第七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第八部分其他合同文件

35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巴林左旗农牧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巴林左旗 2026 年 10

万亩玉米单产提升工程,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该项目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合同条款;

(4)技术标准和要求;

(5)图纸;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为准。

3.项目开工后,项目机构所有人员需确保不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 80%在施工现场履职,

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

开,但请假时间不超过当月施工时间的 20%。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

出时的日常工作。

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履行请假手续脱

岗,项目经理每天按 5000 元扣除违约金或在进度款中扣除,其他项目人员按每天 3000

元扣除违约金或在进度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将扣除信用分值,并按转包、挂靠评为

D 级信用等级。

4.签约合同价:

5.合同形式:固定单价。

6.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日历天

7.承包人项目经理:。

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9.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复。

10.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须在本

项目所在地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对资金的使用共同管理。

11.承包人违约:

(1)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 10000 元/天计算;

36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10%;

(2)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违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

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

合同总价的 5%—10%追索违约金。

12.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1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37

第二部分、中标通知书

38

第三部分、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9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巴林左旗 2026 年 10 万亩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第

标段。

2.工程地点:(具体行政区划及地块范围)。

3.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工程工期:总工期为日历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5.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采用固定单价方式计价。

第二条、双方权利与义务发包人义务:

1.提供施工场地、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2.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协调施工场地周边关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4.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结算。

承包人义务: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及国家相关标准施工。

2.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工期,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

(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

收到开工通知后 7 天内,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

批。

(2)承包人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

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

业的管理。

(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

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

护用具。

(4)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

人还应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

产安全。

(5)合同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包括

40

在相关工作的合同价格中。

(6)承包人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

责任,但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工伤事故的,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7)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8)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

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9)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

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共同编制施工场地

治安 管 理 计 划 , 并 制 定 应 对 突 发 治 安 事 件 的 紧 急 预 案 。 在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 发

生 暴 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

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

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

(1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境

保护义务,并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负责。

(1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环保工作内容,编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

人审批。

(13)承包人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有序地堆放和处理施工废弃物,避

免对环境造成破坏。因承包人任意堆放或弃置施工废弃物造成妨碍公共交通、影响

城镇居民生活、降低河流行洪能力、危及居民安全、破坏周边环境,或者影响其他

承包人施工等后果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

(14)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维

护排水设施,并进行水土保护,避免因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

(15)承包人应按国家饮用水管理标准定期对饮用水源进行监测,防止施工活动

污染饮用水源。

(16)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的控制,努

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41

(17)事故处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

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

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

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

3.接受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4.工程竣工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竣工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的,

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工

程竣工后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本项目缺陷责任期:1 年。

第三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验收类别

本工程验收工作按主持单位分为项目法人验收和项目审批部门验收。

3.分部工程验收

(1)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

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2)监理人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承包人应派符合条件的代表参加验收工作组。

(3)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发送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承包人应

及时完成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4.单位工程验收

(1)单位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

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2)发包人主持单位工程验收,承包人应派符合条件的代表参加验收工作组。单

位工程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发送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承包人应及时完成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3)需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5.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1)合同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

42

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2)发包人主持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承包人应派代表参加验收工作组。

(3)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发送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承

包人应及时完成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4)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人负

责工程交接,双方交接负责人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字。承包人应按验收鉴定书约定的

时间及时移交工程及其档案资料。工程移交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工程质量保

修书。在承包人递交了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施工场地清理以及提交有关资料后,

发包人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

6.阶段验收

(1)工程建设具备阶段验收条件时,发包人负责提出阶段验收申请报告。承包人

应派代表参加阶段验收,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阶段验收的具体

类别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承包人应及时完成阶段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7.专项验收

(1)发包人负责提出专项验收申请报告。承包人应按专项验收的相关规定参加专

项验收的具体类别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承包人应及时完成专项验收成果性文件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8.隐蔽工程验收

(1)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

约定的期限内检查。承包人的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

时到场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

人才能进行覆盖。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

修整返工后,由监理人重新检查。

(2)监理人检查后,承包人进行覆盖。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

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

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

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

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43

(3)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

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9.竣工验收

(1)申请竣工验收前,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自查,承包人应派代表参加。

(2)竣工验收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派

代表参加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需要进行质量检测的,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因承包人原因造

成质量不合格的除外。

(4)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以及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处理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发

包人负责将处理情况和验收成果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申请领取工程竣工证书,

并发送承包人。

第四条、工程价款支付

1.付款方式:

(1)预付款:

预付款额度和预付方法:/。

(2)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

(3)进度款:监理人按工程形象目标进行计量,由承包人出具资金申请,发包人

拨付相应工程款项。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和全过程跟踪评审机构支付意见支付合同价

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留取 3%质保金或在工程完工后支付全

部合同价款并留取合同价款 3%的质量保修保函。

(4)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为合同价的 3%。

(5)质量保证金扣留方法:在工程完工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 97%并留取 3%质保金

或在工程完工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并留取合同价款 3%的质量保修保函。

(6)竣工验收程序按《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7)最终结清:承包人按发包人及委托的跟踪评审机构、监理人要求提供相

关材料。

2.发票要求:承包人需提供合法有效发票。

第五条材料与设备供应

44

(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应

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

(2)承包人应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

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

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

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

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承包

人承担。

(4)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

行更换。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

误由承包人承担。

(5)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及时发出指示要求承

包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第六条、工程变更

1.施工中如需变更设计,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变更程序按《内

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2.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减及工期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 包 人 须 遵 守 安 全 生 产 法 规 , 采 取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 承 担 施 工 期 间 的 安 全

事故责任。

2.文明施工要求:减少扬尘、噪声污染,及时清理建筑垃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发包人违约:逾期付款或未履行协调义务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承包人违约:

(1)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 10000 元/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

的限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10%;

(2)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

绝清除不合格工程。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由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

45

(3)承包人人员

项目开工后,项目机构所有人员需确保不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 80%在施工现场履

职,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

离开,但请假时间不超过当月施工时间的 20%。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

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履行请假手续

脱岗,项目经理每天按 5000 元扣除违约金或在进度款中扣除,其他项目人员按每天 30

00 元扣除违约金或在进度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将扣除信用分值,并按转包、挂靠

评为 D 级信用等级。

(4)未经发包人允许,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

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

(5)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提前施工违反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环保等部门管

理规定造成违法行为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

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

(7)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第十条、其他条款

1.现场劳动用工

(1)承包人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

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承包人支付工人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表,支付时间、支付

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备查。

(3)承包人对其劳务分包单位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工人工资。

(4)承包人应按上述要求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否则,视为

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承包人须在本项目所在地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46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3.附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签订合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

身份证现场签字盖章。

5.本合同协议书与附件共同构成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47

第五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

详见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项目变更方案要求,按照设计技术交底施工。

48

第六部分、 图纸

详见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图纸。

49

第七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0

第八部分 其他合同文件

建设工程廉洁协议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了在巴林左旗 2026 年 10 万亩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建设中防止各

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促进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程承

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

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做到

1.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

扣等好处费。

2.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

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

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

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

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1.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 向 甲

方工作人 员(含家属、 子女,下同) 赠送礼金、有 价证券和贵重 物品等。

2.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

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

契。

3.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

51

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

公用品等物品。

四、乙方如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当向甲方领导或者

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或刁难、延误工作。

五 、 甲 方 发 现 乙 方 有 违 反 本 协 议 或 者 采 用 不 正 当 的 手 段 贿 赂 甲 方 工 作 人

员,甲方应向乙方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

担。

六、本协议作为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附件,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六份, 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交见证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各一

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52

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 了 完 成 巴 林 左 旗 2026 年 10 万 亩 玉 米 单 产 提 升 工 程 ( 项 目 名 称 ) 工 程 建

设,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安全操作

规范、标准,确保工程施工始终在安全、文明的前提下进行。经双方商定本着平

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责任书,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进场后应遵守国家对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有关文件规定,包括行业安全

操作规程、规范及标准,以及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乙方对施工现

场的安全负全责,凡在施工现场内(含生产现场和生活区)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导致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事故、触电土方坍塌事故及管线折断、破裂、

泄漏事故或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失火、失盗、人员伤亡事故,以及民生政治、刑

事、治安案件、食物中毒、疫情、职业危害、交通事故等非正常死亡,除依法追究

肇事者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外,一切由此引起的经 济 损 失 及 造 成 的 不 良 影 响 和

后 果 均 由 乙 方 承 担 ( 发 生 不 可 抗 拒 的 灾 害 除 外)。

二、施工前,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从项目经理到一线施工人

员的安全责任,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在内) , 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编

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所有施工人员知情,

并使操作人员制定和掌握具体的实施方法)。向有关部门提供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

保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乙方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乙方必

须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力量

实施现场安全监督、跟踪管理、并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采取

措施予以控制,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要及时指出、坚决制止。

四、乙方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规范及标准进行施工,并做到:

1.实施管线作业应根据基坑、基槽等开挖深度、土质类别选择开挖方案明 确 边 坡

或 采 取 相 应 护 坡 支 撑 和 护 堤 桩 以 防 塌 方 。 边 坡 周 围 施 加 静 载 ( 土 堆 等)或动载

(运输车等)应符合相应安全规定。

2.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对施工现场影响施工的区域内地下的障碍物予以清理或采

53

取相应的措施,对周围道路管线采取保护措施。

3.加强流感及传染病的有效防控,发现异常立即了解情况并送医隔离

4.施工作业前需要对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器材等进行检查,确认完好

无误后方可使用。电气设备、电源线路必须绝缘良好,不得与金属物浸水物(导电

物品)搭接捆绑在一起,各种临时电源线,绝缘皮要防止摩擦破损和被重物埋压。

电动机、配电箱应按规定安装防护设置、漏电保护器及接地、接零和设备专用电闸等

有效控制。当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上锁。

5.在施工中动用明火(如进行电气焊作业)或高处作业等必须实行审批制度和安

全防护措施,现场(含生活区)的消防设备、器材按有关规定配备,对易燃易爆的

危险品运输、储存、保管要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6.督促施工人员做好下班后清理检查工作,对作业区域存在的危险因素(如

管道沟槽、管道井及高低压线路、变电、配电设施)要采取防护措施,设置防护围

栏,设置警示标志(含晚间设置警示灯)。要严加防范、重点监控。在 管 道 井 下 或

密 闭 容 器 作 业 应 严 守 操 作 规 程 并 注 意 通 风 、 照 明 和 保 持 通 讯 联 络,并有两个以上

人员作业,以防因缺氧造成的事故。

7.实施挖土作业和拆除工程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国家文物等应及时

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乙方应按规定要求制定劳保技术措施,保证操作人员劳保用品和用工规范

要求。

六 、 乙 方 应 按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文 明 和 环 保 、 环 卫 的 有 关 规 定 设 置 宿 舍 、 食

堂、饮用水及其他卫生设施。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如现场废水、尘雾、噪声、振

动、坠落物等)进行有效的控制,为防止职业危害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

七、关心职工及外地施工队伍的生活,及时了解思想动态,最大可能满足他们

的合理要求,帮助他们克服工作、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思想稳定、生产安全。

八、保证责任区内符合安全、环保、环卫要求,做到:不起尘无遗洒、进出车

辆保洁,路面有人清扫,落实门前三包。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对各种不安全因素、隐患有

权提出整改意见。对甲方提出的不安全问题及隐患乙方立即整改,对当时难以解决

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可靠措施加以控制,对经指出不予整改的或乙方失职失误造成的

54

事故案件的,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按违约给予相应处罚。

十、本协议一式六份、经甲乙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其有效期至工程竣工时乙

方撤离施工现场后。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标准为

依据。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55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招标工程量清单以上传的电子版为准。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附批复概算各项单价,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参考依据,投标人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均不能高于批复概算单价。高于批复概算单价按无效标处理。

56

第六章、 图纸

以上传电子版为准

57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技术标准按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标准、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执行

二、工程计价参考以下要求执行:

1.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的通

知(内农牧建发〔2024〕58 号)。

2.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3.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4.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三、未明确技术标准和要求优先引用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标准、

规范。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温馨提示:

(1)因投标制作软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要求同步诚信库,所以各投标人在

制作投标文件前,请完善诚信库中相关信息。

(2)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给定投标文件格式的模块,以给定的格式制作投标文

件,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仅作参考。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未给出固定投

标文件格式的,以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格式制作投标文件。

(3)应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划分的模块上传相应内容,未按对应模块上传,导

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无对应模块的,统一上传至“封面 ”

模块中,并为在该模块上传的内容建立目录,以便评审。

(4)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给出的模块,投标人可上传写有

“招标文件未对此项做要求”字样的 A4 纸幅扫描件。

66

封面

(标段名称)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67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

民币(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

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 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4.如果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不改变本招标文

件合同主要条款内容的情况下,以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条款及格式”与

你方签订施工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如有)。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不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等行为”,格式后附。

7.我方承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情形、满足“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

求”,格式后附。

8.我方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未在其他建设工程中任职。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68

(一)不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等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为保护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到不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本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

的身份,郑重承诺:

我单位承建的

(标段名称),将保证做到: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牧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牧民工本

人,保证不发放给“包工头”。

2.我单位将负责督促分包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牧民工工资。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

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欠款。我单位对分包

人清偿欠农牧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牧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牧民工上访,以及其他突发事件

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业主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

其他处罚决定。

5.项目开工后,项目组成人员全员在岗履职,变更或请假需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否则将按照

《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控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和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减低信

用分或按挂靠处理。

6.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

农牧建发〔2025】545 号)中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等相关要求。我单位如违反本通知承诺的,取

消中标资格;

合同履行中违反本通知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价的 5%—10%追索违约

金。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69

(二)真实性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单位

(投标人名称)不存在本招标文件投

标人须知 1.4.3 任一情形、满足投标人须知“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一旦中标,取

消我单位中标资格并没收我单位投标保证金,发生相关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如签订

合同后发现则取消其合同,扣留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

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70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未在其他建设工程中任职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标段名称)的项目负责人

证件真实有效,现阶段未在其他建设工程中任职,并且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中标,

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期间全程驻守在施工现场。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

切法律后果。

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

并没收我单位投标保证金,发生相关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注:1.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但已变更,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变更证明(证明应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并载有该工程主管部门

或建设单位可供核实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所有变更证明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开标后不再接受

任何补充材料。

2.除上述情形外,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如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管理岗

位,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在建人员从其他在建工程中撤离的证明文件,中

标人应予以配合。

3.本 项 目所 称 “ 在 建” 是 指 从中 标 结 果 发 布至 工 程 验 收 合格 前 的 全 过 程, 暂 停 施 工、

冬季停工等工程均视为“在建工程”。

4.投标人如对约定工期已结束的“在建工程”提出异议,应附有该项目正在施工的现场照

片,照片内水印体现拍摄时间、地点,并对所提供照片真实性负责。

7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名:

别:

龄:

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2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 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

递交、撤回、修改

(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

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73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约定条

款。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 7

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 18 万元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费。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弄虚作假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日期:

74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5

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

1、纸张要求:标准 A4 纸张。

2、封面设置及盖章要求: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封面,统一使用黑体一号字体

(黑色),顶行居中对齐,不得加入空格,页边距四边均为 2 厘米,不能出现签章或签

字,封皮无需增加页码。

3、标题排版要求:暗标文件页面行距为固定值 28 磅,页边距四边均为 2 厘米。不

编制页码、页眉、页脚。暗标文件一级标题(“一、”“二、”“三、”…)采用三号

宋体加粗字体,对齐方式为左对齐,不缩进,大纲级别选择为 1 级,其余均为正文部

分,除表格内容外全文不允许出现空格。

4、正文部分(包含二级及以下标题)字体采用四号宋体,不得做加粗、倾斜等处

理,不允许字符间距缩放,对齐方式为两端对齐。正文部分标题及段落首行缩进 2 个中

文字符,段落其他各行不作缩进处理。正文中各段落、图表间不允许留有空行、空页。

二级标题为 1、2、3、...,三级为 1.1、...2.1、...,四级标题为 1.1.1、...2.1.

1、...(序号需以顿号结尾例 1.1、)以此类推。

5、图表排版要求:图表大小、字体要求:图表均采用 WPS Word 文字处理软件黑白

绘制,不得手写、手绘。图表居中放置,所有边框采用 0.5 磅黑色单实直线,图表标题

(名称)文字采用黑色四号宋体,两端对齐,缩进两个字符,图表单位两端对齐从右向

左缩进两字符放在表格右上角。图表内文字采用黑色五号宋体,行距为 28 磅,进度图

横道线使用 2 磅线条。

6、其他排版要求:颜色要求:正文标题、字体、图表及图表内文字使用黑色。编写

软件及版本要求:使用 WPS 办公软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页数:不得超过 1000 页;除

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

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备注:

(1)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及附表六页面布局纸张方向采用“竖向”编制;附表

四、附表五的页面布局纸张方向采用“横向”编制。

(2)评标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暗标格式检测功能,检测发现不符合技术标暗标格

式问题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检测结果进行人工复核,最终结论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

为准。

76

施工组织设计

77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78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

时数

用途

备注

79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单位:人

80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图(表) , 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

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81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

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

布置。

82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位置

需用时间

83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社会

保险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等所有评标办法“项目管理机构”中要求的岗位人员。附评标办法中“项目管理机

构”中要求的相关证件。

84

(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年 龄

学历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根据项目负责人实际情况填写本表。

85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86

九、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中填报企业信息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及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资质类别及等级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

报的单位业绩

1.项目名称:合同价格:合同签订时间:

2.项目名称:合同价格:合同签订时间:

3.项目名称:合同价格:合同签订时间:

项目经理

(姓名、身份证号)

注 册 等 级 及 证 书 编 号

项目经理职称

职称证编号

技术负责人

(姓名、职称)

职称证编号

施工员

培训合格证编号

质检员

培训合格证编号

安全员

考核证编 号

资料员

培训合格证编号

材料员

培训合格证编号

注:1、本表所填写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一致,且所填(单位、人员)

业绩必须为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所有业绩。

2.本表只需填写文字内容,无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可自行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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