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永安镇社会化服务村产业拓展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10
发布于
内蒙古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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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永安镇社会化服务村产业拓展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计划建设联栋大棚70210m²,新建移动管理房1座,建筑面积120m²;新建库房1座,建筑面积1200m²;新建围栏1300m;配套购置智能水肥一体化滴灌设备1套、变压器1台、撒粪机1台、铲车1台、旋耕机1台、升降式电动车1台,10吨地磅1台。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突泉县永安镇社会化服务村产业拓展项目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招标公告(草案)

(二)投标人须知(草案)

(三)评标办法(草案)

(四)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五)发包人要求(草案)

(六)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

(一)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mg.gov.cn)

(二)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

五、意见反馈

(一)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二)反馈要求:

1.意见须以书面形式(纸质或扫描件)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2.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3.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三)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1648398658@qq.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信合广场二期8号楼2号门市

邮编:13740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四)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反馈截止日期为预公示截止日期)

六、公示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3日。

七、重要声明

(一)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三)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四)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五)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发布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迎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谯华明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1648398658@qq.com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信合广场二期8号楼2号门市

招标人:突泉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苏日娜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发布媒介为: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mg.gov.cn)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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