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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提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证明(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注:(1)以上资料须真实有效,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提供2份。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4)报名时需下载《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