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
项目(第二批)跟踪审计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F*开通会员可解锁*90901001
标段(包) 编号:F*开通会员可解锁*9*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人:杭锦后旗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 1 -
温馨提示
1、在阅读招标文件时,如发现招标文件出现问题或有不足之处时,请及时提出。在此我
单位表示感谢。
2、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涂黑加粗的文字,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做出响应,以免出现不
必要的错误。
3、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上
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
关注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您的配合既给我们的工作带来方便,也不
会因为时间的问题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5、建议各投标单位将评审所需原件扫描,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谢谢配合。
6、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中标前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投标
文件时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各投标企业上传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
。
7、重要说明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
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
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公司
联系。技术支持:*开通会员可解锁*、CA 锁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2 -
(4)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内蒙
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
开标会议,完成远程签到、解密、查看唱标、确认报价、异议澄清等互动交流环节。
(5)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 30 分钟。开标过程
中如有问题请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各投标人严格按系统要求时间解密投标文件,如在规定
时间内发生问题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或后台技术人员,如超规定时间无法解密,导致无法
唱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上传之前需要确保 CA 数字证书至开标后都在有效期内,且确
保电脑环境可以完成解密工作,如遇 CA 锁过期或者锁故障无法解密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7)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只通过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
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未及时关注者后果自负。
(8)代理公司联系方式
姓名
联系方式
孟莎
*开通会员可解锁*
8、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系统中留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在开标解密时方便联系。
- 3 -
目
录
第一卷 ............................................................................. - 8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9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18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19 -
1. 总则 ........................................................................ - 43 -
1.1 项目概况 ................................................................ - 43 -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 43 -
1.3 招标范围、造价咨询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 43 -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43 -
1.5 费用承担 ................................................................ - 45 -
1.6 保密 .................................................................... - 45 -
1.7 语言文字 ................................................................ - 45 -
1.8 计量单位 ................................................................ - 45 -
1.9 踏勘现场 ................................................................ - 45 -
1.10 投标预备会 ............................................................. - 46 -
1.11 分包 ................................................................... - 46 -
1.12 响应和偏离 ............................................................. - 46 -
2. 招标文件 .................................................................... - 46 -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 46 -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 - 47 -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 - 47 -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 - 47 -
3. 投标文件 .................................................................... - 48 -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 48 -
3.2 投标报价 ................................................................ - 48 -
3.3 投标有效期 .............................................................. - 48 -
3.4 投标保证金 .............................................................. - 49 -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 - 49 -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 49 -
3.6 备选投标方案 ............................................................ - 50 -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 - 50 -
4. 投标 ........................................................................ - 51 -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 51 -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 51 -
5. 开标 ........................................................................ - 52 -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 - 52 -
- 4 -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 - 52 -
5.2 开标程序 ................................................................ - 52 -
5.3 开标异议 ................................................................ - 52 -
6. 评标 ........................................................................ - 53 -
6.1 评标委员会 .............................................................. - 53 -
6.2 评标原则 ................................................................ - 53 -
6.3 评标 .................................................................... - 53 -
7. 合同授予 .................................................................... - 54 -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54 -
7.2 评标结果异议 ............................................................- 54 -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 - 54 -
7.4 定标 .................................................................... - 54 -
7.5 中标通知 ................................................................ - 54 -
7.6 履约保证金 .............................................................. - 54 -
7.7 签订合同 ................................................................ - 55 -
8. 纪律和监督 .................................................................. - 55 -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55 -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55 -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 55 -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56 -
8.5 投诉 .................................................................... - 56 -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 56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56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 .................................................. - 57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 58 -
详细评审标准 ................................................................... - 64 -
1. 评标方法 .................................................................... - 70 -
2. 评审标准 .................................................................... - 70 -
2.1 初步评审标准 ............................................................- 70 -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70 -
3. 评标程序 .................................................................... - 71 -
3.1 初步评审 ................................................................ - 71 -
3.2 详细评审 ................................................................ - 71 -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 72 -
3.4 评标结果 ................................................................ - 72 -
3.5 评标争议处理 ............................................................- 72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73 -
第一部分 协议书 ............................................................... - 76 -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 - 79 -
- 5 -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 - 79 -
1.1 词语定义 ................................................................ - 79 -
1.2 语言 .................................................................... - 80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 80 -
1.4 适用法律 ................................................................ - 80 -
2.委托人的义务 ................................................................. - 80 -
2.1 提供资料 ................................................................ - 80 -
2.2 提供工作条件 ............................................................ - 81 -
2.3 合理工作时限 ............................................................ - 81 -
2.4 委托人代表 .............................................................. - 81 -
2.5 答复 .................................................................... - 81 -
2.6 支付 .................................................................... - 81 -
3.咨询人的义务 ................................................................. - 81 -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 - 81 -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 - 82 -
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 - 83 -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 - 83 -
4.违约责任 ..................................................................... - 83 -
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 - 83 -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 - 83 -
5.支付 ......................................................................... - 84 -
5.1 支付货币 ................................................................ - 84 -
5.2 支付申请 ................................................................ - 84 -
5.3 支付酬金 ................................................................ - 84 -
5.4 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 - 84 -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 - 84 -
6.1 合同变更 ................................................................ - 84 -
6.2 合同解除 ................................................................ - 85 -
6.3 合同终止 ................................................................ - 85 -
7.争议解决 ..................................................................... - 86 -
7.1 协商 .................................................................... - 86 -
7.2 调解 .................................................................... - 86 -
7.3 仲裁或诉讼 .............................................................. - 86 -
8.其他 ......................................................................... - 86 -
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 - 86 -
8.2 奖励 .................................................................... - 86 -
8.3 保密 .................................................................... - 86 -
8.4 联络 .................................................................... - 87 -
8.5 知识产权 ................................................................ - 87 -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 - 88 -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 - 88 -
- 6 -
1.2 语言 .................................................................... - 88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 - 88 -
1.4 适用法律 ................................................................ - 88 -
2.委托人的义务 ................................................................. - 88 -
2.1 提供资料 ................................................................ - 88 -
2.2 提供工作条件 ............................................................ - 88 -
2.4 委托人代表 .............................................................. - 89 -
2.5 答复 .................................................................... - 89 -
3.咨询人的义务 ................................................................. - 89 -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 89 -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 - 89 -
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 - 90 -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 - 90 -
4.违约责任 ..................................................................... - 90 -
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 - 90 -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 - 90 -
5.支付 ......................................................................... - 91 -
5.1 支付货币 ................................................................ - 91 -
5.2 支付申请 ................................................................ - 91 -
5.3 支付酬金 ................................................................ - 91 -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 - 91 -
6.1 合同变更 ................................................................ - 91 -
6.2 合同解除 ................................................................ - 91 -
7.争议解决 ..................................................................... - 92 -
7.1 调解 .................................................................... - 92 -
7.2 仲裁或诉讼 .............................................................. - 92 -
8.其他 ......................................................................... - 92 -
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 - 92 -
8.2 奖励 .................................................................... - 92 -
8.3 保密 .................................................................... - 92 -
8.4 联络 .................................................................... - 92 -
8.5 知识产权 ................................................................ - 93 -
9.补充条款 ..................................................................... - 93 -
附录 A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 ...................................... - 95 -
附录 B
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 ............................................ - 97 -
附录 C
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 .................................................... 98
附录 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 .............................................. 99
第二卷 ............................................................................... 100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 101
5.1 项目概况 ...................................................................... 102
- 7 -
5.2 总体服务要求 .................................................................. 102
5.3 跟踪审计服务要求 .............................................................. 102
5.4 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要求 .......................................................... 103
5.5 造价咨询工作管理要求 .......................................................... 105
第三卷 ............................................................................... 10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08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142 -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农牧建
发〔2025]545 号)文件; ....................................................... - 142 -
附件 2: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 .................................................................... - 150 -
附件 3:《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内农牧厅规〔2025〕1 号
文件。 ........................................................................ - 150 -
附件 4: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收费标准 ........................................ - 188 -
- 8 -
第一卷
- 9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0 -
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第二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第二批)已由巴彦淖
尔市农牧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杭锦后旗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第二批)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
2.3 招标规模:杭锦后旗蛮会镇红星村等 5 个村 1.2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
设项目,杭锦后旗团结镇竞丰村等 4 个村 4.61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
目,杭锦后旗头道桥镇联丰村和挪一村 2.8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杭锦后旗陕坝镇
高峰村 1.09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杭锦后旗太阳庙农场一分场等
三个分场 0.51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输电线路变压器,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
(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第二批)监理、跟踪审计及质量监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
要求及标准)。
2.4 项目计划投资:10357.7176 万元
2.5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090
1001001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联丰村和挪一村 2.8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
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
合同估算价
(万元)
3037.991
工期(日历天)
1524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090
1001002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联丰村和挪一村 2.8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
- 11 -
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
合同估算价
(万元)
2747.3043
工期(日历天)
1524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090
1001003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联丰村和挪一村 2.8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
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
合同估算价
(万元)
1142.1554
工期(日历天)
1524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090
1001004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陕坝镇高峰村 1.09 万亩 2026 年
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
合同估算价
(万元)
1959.9682
工期(日历天)
1524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090
1001005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太阳庙农场一分场等 3 个分场
0.51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
付)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
合同估算价
(万元)
987.8753
工期(日历天)
1524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090
1001006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
付)建设项目(第二批)输电线路变压器
标段
- 12 -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
合同估算价
(万元)
153.1385
工期(日历天)
1524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090
1001007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
付)建设项目(第二批)跟踪审计标段
招标范围
服务-经济管理-审计管理
合同估算价
(万元)
59.4337
工期(日历天)
1524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090
1001008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
付)建设项目(第二批)监理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农田水利
合同估算价
(万元)
239.8512
工期(日历天)
1524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090
1001009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
付)建设项目(第二批)质量检测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项目管理(含代建)-建设项目管理-建设质量管理
合同估算价
(万元)
30.0
工期(日历天)
152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施工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 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建办市〔2021〕30 号文件《住
- 13 -
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
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
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
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
不得存在在建工程(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
输电线路变压器标段: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
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
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建办
市〔2021〕30 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
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电
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含) 以上资质。】,同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承装类)三级(含) 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国家能源局最新资质要求《承装(修、
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2025 年第 30 号令;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备国家能
源局颁发的“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证
件如遇过期,未做或正在办理延期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发布的延期通知或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或
相应文件);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
得存在在建工程(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
跟踪审计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须为本
公司注册,且不得存在在建工程(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 监理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
理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不得存在在建工程(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
任任何岗位)。
质量检测标段:
- 14 -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证书)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须为本公司
注册;
(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③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3 其他要求:
施工标段:
(1)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且不得存在在建工程
(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
(2)至少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各 1 人;
(3)本项目所配备的全部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人员信息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
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中能查询到,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在全国水利建
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查询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如发现有挂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签
订合同;
(4)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3 年、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
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注:目前 2025 年评价结果暂未公
布,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则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规范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农
民增收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27 号);
(6)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
则》(内人社发[2022]92 号)的通知、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
金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2]93 号)的通知;
输电线路变压器标段:
(1)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备电力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且不得存在在
建工程(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
- 15 -
(2)至少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各 1 人;
(3)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3 年、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
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注:目前 2025 年评价结果暂未公
布,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则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规范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农
民增收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27 号);
(5)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
则》(内人社发[2022]92 号)的通知、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
金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2]93 号)的通知;
跟踪审计标段:
(1)本项目所配备的全部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人员信息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
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中能查询到,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在全国水利建
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查询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如发现有挂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签
订合同;
(2)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3 年、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
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注:目前 2025 年评价结果暂未公
布,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则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监理标段:
(1)拟派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在建工程(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2)本项
目所配备的全部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人员信息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http://scjg.mwr.gov.cn/)中能查询到,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
管平台中查询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如发现有挂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
(3)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3 年、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
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注:目前 2025 年评价结果暂未公
布,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则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质量检测标段:
(1)本项目所配备的全部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人员信息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
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中能查询到,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在全国水利建
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查询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如发现有挂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签
订合同;
- 16 -
(2)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3 年、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
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注:目前 2025 年评价结果暂未公
布,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则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所有标段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
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文件)相关要求;
(2)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
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
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
委令第 20 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锦后旗水利局
地
址:杭锦后旗陕坝镇一线公路 2.5km 处(杭锦后旗水利局)
联 系 人:付惠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17 -
招标代理: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开源北路 2 号巴彦淖尔电商物流园区 1 号楼 402
联 系 人:孟莎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业监管:杭锦后旗农牧和科技局
地
址: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
联 系 人:刘尚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
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
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8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19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杭锦后旗水利局
地址:杭锦后旗陕坝镇一线公路 2.5km 处(杭锦后旗
水利局)
联系人:付惠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开源北路
2 号巴彦淖尔电商物流园区 1 号楼 402
联 系 人:孟莎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956590775@qq.com
1.1.4
招标项目名称
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
目(第二批)
招标项目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0901001
标段名称
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
目(第二批)跟踪审计标段
标段(包)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开通会员可解锁*
1.1.5
项目建设地点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陕坝镇、太阳庙农场
1.1.6
项目建设规模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联丰村和挪一村 2.86 万亩 2026 年
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杭锦后旗陕坝镇高峰村 1.09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
(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杭锦后旗太阳庙农场一分场等 3 个分场 0.51 万亩
- 20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
期和建设周期
1、总工期:1524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10 月 30 日
计划完工日期:2030 年 12 月 31 日(其中包含造林工
程栽植及抚育管护期 3 年)
2、除造林工程抚育管护期 2 年外,施工工期:428 日
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10 月 30 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7 年 12 月 31 日
注:上述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
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为准。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中央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及筹资投劳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1、杭锦后旗头道桥镇联丰村和挪一村 2.8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杭锦后旗陕坝镇高峰村 1.09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
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3、杭锦后旗太阳庙农场一分场等三个分场 0.51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4、输电线路变压器项目。
以上4个项目的工程计量、工程审核、隐蔽工程计量、
结算审核、核减金额等。
1.3.2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报告编制完成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21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
誉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
并、转状态。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投标人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
人近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没有被依法认定
的行贿犯罪记录;③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
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须为本公司注册,且
不得存在在建工程(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
何岗位)。
其他要求:(1)本项目所配备的全部人员须为本单位
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人员信息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
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中能查询到,
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
管平台中查询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信息,如发现有挂
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2)在《内
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3 年、2024 年高
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
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注:目前
- 22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2025 年评价结果暂未公布,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前公布,则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
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
农牧建发〔2025〕545 号)文件)相关要求;(4)为
本项目提供过前期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
与本次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
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作否
决其投标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
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
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作否
决其投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
制:指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
器码(MAC 地址、CPU 序列号、 硬盘序列号机器码)
任意两项一致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
宜:指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 IP
- 23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地址上传投标文件;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
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
账户转出;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指同一项目中,
不同投标文件内容存在 3 处以上雷同错误--文字错
误、符号错误、计算错误、格式排版错误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限制其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
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
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
无效。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进场察勘,招
标人给予配合,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在现场察勘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与招标人无
关,投标人自行负责。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 24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3
偏离
不允许重大偏离;
允许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
招标文件,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
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充这些遗漏或者不
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本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书等。(如有)
(本项目招标相关澄清和修改内容将在内蒙古自治区
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上公
布。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投标
人未按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
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相关附件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
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
(内农牧建发〔2025〕
545 号)文件;
附件 2: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
附件 3:《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
评价办法》的通知(内农牧厅规〔2025〕1 号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之前在在内蒙古自治
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
- 25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43/tpbidder)以网上提问的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对招标
文件予以澄清。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的时间
无需确认。本招标文件的澄清相关内容将在内蒙古自
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公布,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
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投标人未
按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对招标
文件予以修改。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的时间
无需确认。本招标文件的修改相关内容将在内蒙古自
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公布,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
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投标人
未按本项目修改文件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6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3
报价方式
总价报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将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
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如果所有投标人投
标报价均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大写:伍拾玖万肆仟叁佰叁拾柒元整
小写:594337.00元
其中:分项最高投标限价为
序
号
造价咨询费
用分项名称
分项最高投
标限价(元)
备注
1
工程计量、
工程审核、
隐蔽工程计
量
392262
每缺少一项隐蔽工
程验收或每发生一
项竣工结算审核因
隐蔽工程计量产生
争议,扣除一项隐蔽
工程所分摊的造价
咨询服务费用
2
结算审核
172358
3
核减金额
29717
核减金额计算的费
用不足投标报价金
额的按核减金额的
6%计算,核减金额的
费用上限为投标报
价金额。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
- 27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是 □否
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1、缴纳形式: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
2、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
3、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银行到
账时间为准)
4、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形式缴纳投标保证
金的,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个
人名义及其他方式缴纳,投标单位以现金、个人名义
及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保证金账号:请登录系统后获取专属于本单位的保证
金虚拟子账号。
注:
(1)附言请注明工程名称及标段号(若内容较多,可
以简写);递交保证金时一定要核对保证金账号,否
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后请即时登录系统查询缴纳
状态,若有疑问请联系 *开通会员可解锁*。
5、采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1)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平台-金融
服务(电子保函)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financep
latform-web/finance/index)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并将保函原件扫描
- 28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件以及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担保费的银行支付证明
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2)以纸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各投标人可
依法依规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开具投标保函,保函须为
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保函,并将保函
原件扫描件以及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担保费的银行
支付证明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注: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情形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拒签合同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其中包括:
(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或投
标欺诈行为,经招投标监督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保
证金也不予退还。
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
证金金额的,将要求投标人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同
时,招标人会向有关监督部门报告,由监督部门进行
相应处罚。
①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②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③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④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⑤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29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⑥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⑦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3 年度-2025 年度,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企业成立
至今的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年份
要求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
况的年份要求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企业
成立至今的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
不允许
3.7.1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
修改。
(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
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与招标文件的
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
相矛盾。
(4)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
若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3.7.3
(B)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指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
制,在规定处加盖电子签名(包括签字、印鉴、单位
公章)、生成后,成功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
交
易
系
统
- 30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的最终
版指定格式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1)投标人单位公章必须与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为了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
性,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部位加盖电子印章,公章、
法人章无遗漏。
(3)签字、盖章位置及要求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规定。
(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
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
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要求“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之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印鉴。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章)”之
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投标人公章。
(5)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
委托书”要求“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应由委
托代理人本人亲笔签署姓名。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果无
法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签章,可以先导出,在纸质版上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导入至系统中,之后再进行单
位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字、盖章。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
方签字、盖章外,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即可。
- 31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7)签字、盖章无遗漏。
注: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3.7.3
(2)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注: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向招标人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投标文件,具体份数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4.1.1
(B)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由“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签章,在规定处
加盖电子签名(包括签字、印鉴、单位公章)生成加
密投标文件。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本项不适用。
4.2.1
投标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4.2.2
(B)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
证 书 登 录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逾期或未在系统内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
人不予受理。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B)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杭锦后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当日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自 行 登 录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 32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
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签到、解密、查看唱标、确
认报价、异议澄清等互动交流环节。
5.2
开标程序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
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及人员;
(3)公布投标人名单;
(4)投标文件解密;
(5)导入投标文件;
(6)录入招标控制价并公布开标记录表;
(7)投标人确认报价;
(8)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
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9 人,其中
招标人代表 3 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6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
家库中随机抽取语音通知的方式确定。
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否
6.3.1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技术暗标)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人数
按照择优原则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3 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是否具有
竞争性进行判定。因否决不合格投标导致有效投标不
足 3 家,且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仍然具有竞争的,可
以继续评审,评标委员会可以推荐 1-2 家中标候选人,
- 33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或者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二十
七条规定否决全部投标。
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投标的投标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1、公示媒介:与招标公告同媒介
2、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否,按照择优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55 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
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
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
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
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
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6.1
履约保证金
形式: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无
条件、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形式
金额:中标合同价的 8%
注:
1、中标企业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到签订合同前缴纳
履约担保,持履约担保原件与发包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不能按照以上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
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将有权
不与其签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34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7.7
签订合同
补充合同签订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到招
标人指定地点办理合同签订有关事宜;
2.按照自治区参建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项目负责人同
时到场办理履约到场人员打卡系统录入;
3.在招标文件载明期限内未办理完结合同签定事宜
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扣留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保
留追究其他损失赔偿责任的权利。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是,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1、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各投
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
自动放弃投标。开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
标。 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时,请在工作时间电话咨询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适用于网上开标、评标项目)本标段采用电子开
标、评标,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
续进行电子开标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响应延迟解密时
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3、定义: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
制,在规定处加盖电子签名(包括签字、印鉴、单位
公章)、生成后,成功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
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的最终
- 35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版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是指电子投
标文件的打印版,在规定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再次亲笔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投标文件
是指存储在光盘(或 U 盘)中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上传至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中标后提供
给招标人的光盘(或 U 盘)形式存储的电子版投标文
件、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5、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生成、刻录、准备:使用新点投
标文件制作工具,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投标
文件时,会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供投标人刻录
使用。光盘或 U 盘由投标人自行刻录、存储,投标人
必须保证电子存储设备能够正常读取。光盘(或 U 盘)
表面、外包装上应简要载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
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6、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当日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
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选择标段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文件解密、查看开
标记录表等环节。登录时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 CA
锁。
7、投标人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
开始后的 30 分钟 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
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8、开标出现下列情形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无效,电子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
- 36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密;
(2)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资格审查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
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
进行审查,审查资料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以上资料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在投标文件中,缺少任
意一项均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10.2
开标记录表
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仅用于唱标使用,如果其
中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内容不一致时,以后
者为准。
10.3
投标报价修正函(调价函)
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报价修正函(调价函),
投标人递交任何投标报价修正函(调价函)均按无效
标处理。
10.4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
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
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
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
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5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须真实有效,不得
存在弄虚作假。
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投标人提供了虚假内容虚假资
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并按无效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
保证金。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或中标结果公告期
间经查实投标人提供了虚假内容虚假资料,招标人有
- 37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
标保证金。如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中发现投标人提
供了虚假内容虚假资料骗取中标,招标人有权与其解
除合同,清退其出场,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10%进行
处罚(处罚金从其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
金中扣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招标人相
关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将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
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10.6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
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
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
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
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
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
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
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
释。
10.7
异议及投诉
1、异议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
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该自收到异议之日
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2、投诉
- 38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该知
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
括下列内容: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
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
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
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4)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先提出异议的事
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
关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①投诉人不
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
任何利害关系的;②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
线索,难以查证的;③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
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
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④超过投诉时效
的;⑤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
的证据的;⑥投诉事项应当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
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6)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
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
- 39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法承担赔偿责任。
10.8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
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
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
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
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
其他说明
1、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对中标候选人的业绩、信誉、
社保等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进行查询,如发现存在虚
假材料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可依据中标候
选人顺延选定中标人。
2、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招标代理公司 3 日内出具及
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30 日
内,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统一签订合同。
3、投标人中标后,投标文件中所报的派驻现场的主要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在整个项目工期内必须到位,且
在本工程整个工期内不得更换。
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经发
包人同意并批准。拟变更的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且
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条件。否则,
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包人自行
承担并赔偿可能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承包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发包人将视情况
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
知。如仍未及时整改,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
直至终止合同。发包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
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并补偿发包人的损失,并就
- 40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此向承包单位索赔。
5、服务期间,承包人有挂靠、转包及违法分包等行为,
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担保。
注:以上如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
规执行。
10.10
中标候选人推荐规则
1、本项目兼投兼中:投标人可对杭锦后旗 2026 年高
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所有批次中的任
意跟踪审计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套项目管理机构只
能中一个标段。
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
同一套项目管理机构在先评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
选人后,在之后标段可以继续参评,但不再推荐其为
中标候选人。
10.11
技术文件(暗标)编制要求
1.纸张要求:标准A4纸张。
2. 颜色要求:正文标题、字体、图表及图表内文
字使用黑色。
3.封面设置及盖章要求:封面内容为技术方案,
统一使用黑体一号字体(黑色),顶行居中对齐,不
得加入空格,页边距四边均为2厘米,不能出现签
章或签字,封皮无需增加页码。
4.排版要求:暗标文件页面行距为固定值28磅,
页边距四边均为2厘米。不编制页码、页眉、页脚
。暗标文件一级标题(“一、” “二、”“三、
”…)采用三号宋体加粗字体,对齐方式为左对
齐,不缩进,大纲级别选择为1级,其余均为正文
部分,除表格内容外全文不允许出现空格。
正文部分(包含二级及以下标题)字体采用四号
- 41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宋体,不得做加粗、倾斜等处理,不允许字符间
距缩放,对齐方式为两端对齐。正文部分标题及
段落首行缩进2个中文字符,段落其他各行不作缩
进处理。正文中各段落、图表间不允许留有空行
、空页。二级标题为1、2、3、......,三级标题
为1.1、 1.2、...... 2.1、2.2、......,四级
标题为1.1.1、1.1.2、...... 2.1.1、2.1.2、
......。(序号需以顿号结尾,例1.1、)以此类
推。
5.图表大小、字体要求:图表均采用WPS Word
文字处理软件黑白绘制,不得手写、手绘。图表
居中放置,所有边框采用0.5磅黑色单实直线,图
表标题(名称)文字采用黑色四号宋体,两端对
齐,缩进两个字符,图表单位两端对齐从右向左
放在表格右上角。图表内文字采用黑色五号宋体
,行距为28磅。
6.编写软件及版本要求:使用WPS办公软件编制
;
7.技术方案页数:不得超过200页。(注:此项
不作无效标处理,如超出200页,技术方案评审时
按0分处理。)
8. 目录要求:封面下一页直接编写目录,使用统
一的目录标题“技术方案”和序号。目录标题三
号宋体加粗字体顶行居中,其他字体采用四号宋
体居左,不得做加粗、倾斜等处理,不做缩进。
页面行距为固定值28磅,页边距四边均为2厘米。
目录统一使用“附表一”格式,不得添加任何其
他主项及子项,不得擅自修改主项内容,如正文
- 42 -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中对应目录主项无内容,则在正文中对应目录主
项下一行填写“无此项内容。”。
9.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
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
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
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备注:
(1)“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
则,尽可能简化编制和装订要求。
(2)未按以上要求编制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技术暗标评审时,如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技术
暗标格式检测功能,检测发现不符合技术标暗标
格式问题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检测结果进行人
工复核,最终结论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
10.12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价作
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费标准为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得数×0.47(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响应报价)计取。(收
费标准详见附表: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支付时间:中标人须在本项目招标结束后 30 日内
支付。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详
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3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造价咨询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造价咨询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4 -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否决其投标的处理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标段的施工单位;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在本项目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
标的除外;
(16)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1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分部分项报价错漏一致,且没有合理解释的;
(19)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
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2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1)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22)投标行为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 45 -
(23)其他不应有的雷同;
(2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
投标。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经
济补偿。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概不退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
任。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 46 -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
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响应和偏离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技术部分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47 -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2.1.2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
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
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
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
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
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
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48 -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技术部分;
(5)联合体协议书(如要求);
(6)资格审查资料;
(7)造价咨询服务费清单;
(8)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
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
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 49 -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
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
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
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4.5 投标人涉嫌有违规行为或招标项目在公示期间有投诉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
查处理完毕后按招投标监督部门书面意见办理。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
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造价咨询的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
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营业执照材料的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审计报告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造价咨询项目情况表”应附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
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 50 -
3.5.4 “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每张表格
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
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
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
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
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
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
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
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造价咨询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
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
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
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
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
- 51 -
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
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
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
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 52 -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
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加
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
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
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
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 53 -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
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
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
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4 -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
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
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
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
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 55 -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
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
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
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
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 56 -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
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
人须知第 2.4 款、
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7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
- 58 -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签字、盖章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字
迹清晰,公章、法人章无遗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7.3(B)款要求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签字、
盖章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
件中内容、签字、盖章、所附扫描件等必须清晰,如因
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
有权否决其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须附证书原
件扫描件)
开户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
(银发〔2018〕125 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
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
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
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映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
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投标文件须附
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原件扫描
- 59 -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投标文件须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要
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一级注册造价
工程师资格,须为本公司注册,且不得存在在建工程(指
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岗位)。(投标文件须
同时附①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②注册证书原件扫描
件;③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6 年 1 月-至今任
意连续 3 个月(含)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并
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提供入职以来的社
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
用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
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
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④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http://scjg.mwr.gov.cn/)公布的个人包含
“基本信
息
”和“执业资格信息或岗位信息”截图。(注:以企业
身份登录系统查询截图无效,投标人无需登录系统,操
作流程:进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点击“单位
档案
”输入单位全称后进行查询,在查询结果界面点击
单位名称进入单位详情,再点击
“人员信息”,在打开的
人员信息界面找到项目负责人信息,进入人员详情,即
为查询结果))
财务状况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投标文件须附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 60 -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式”)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须附查询结
果截图,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
任意时刻)(操作流程:进“信用中国”,点击进入“专
项查询”,选择查询的名单后,按要求输入单位信息后
进行查询)
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
定代表人近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没有被依法
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须附查询结果截图,
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
刻)(操作流程:①投标人查询步骤:进“中国裁判文
书网”,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全文检索”中输
入单位全称,在“案由”选项中点选“贪污贿赂罪”,
在“裁判日期”中选择“2023 年 01 月 01 日-查询日期”
后进行检索,即为查询结果。②法定代表人查询步骤:
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全
文检索”中输入单位全称,在“当事人”处输入企业法
定代表人姓名,在“案由”选项中点选“贪污贿赂罪”,
在“裁判日期”中选择“2023 年 01 月 01 日-查询日期”
后进行检索,即为查询结果。)③投标人通过“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投标文件须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时间
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刻)(操作
- 61 -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流程: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
信用信息”输入单位全称后进行查询,在查询结果界面
点击单位名称打开,在打开的单位信息界面点击“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即为查询结
果)
其他要求
1、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3 年、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
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注:目前
2025 年评价结果暂未公布,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前公布,则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
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农牧
建发〔2025〕545 号)文件)相关要求。(投标文件须
附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不
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文件须附相关承诺书,格式自
拟,加盖公章)
2.1.4
响应性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1、杭锦后旗头道桥镇联丰村和挪一村 2.8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杭锦后旗陕坝镇高峰村 1.09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
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3、杭锦后旗太阳庙农场一分场等三个分场 0.51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4、输电线路变压器项目。
- 62 -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以上 4 个项目的工程计量、工程审核、隐蔽工程计量、
结算审核、核减金额等。
造价咨询服务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报告编制完成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90 天(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技术方案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串通投标评审
以下串通投标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系统预警信
息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作否决
其投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指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
(MAC 地址、CPU 序列号、 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任意两
项一致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指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 IP 地址
上传投标文件;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
一人;
- 63 -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
账户转出。
其他要求
1、不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
2、不存在其他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情形。
- 64 -
详细评审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30 分
2.项目管理机构:11 分
3.投标人资信:11 分
4.技术部分:48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采用 A×70%+B×30%。A 为最高投标限
价。
当 n(投标人个数,下同)<5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
的算术平均值为 B 值;
当 5≤n<9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1 个最高、1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B 值;
当 9≤n<13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1 个最高、2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B 值;
当 13≤n<17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2 个最高、3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B 值;
当 17≤n<21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2 个最高、
4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B 值。
(以此类推)
有效投标是指通过资格审查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投标。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P=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65 -
综合评分细则如下: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1)
投标报价评分
标准(30 分)
投标报价得分
(30 分)
(1)当 P=0 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为 30 分;
(2)当 P<0 时,偏差率每有-1%减 0.5 分,从 30 分减起,减完为止;
(3)当 P>0 时,偏差率每有+1%减 1 分,从 30 分减起,减完为止。
注: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法,得分按两位小数进行四舍五入。
2.2.4(2)
项目管理机构
(11 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4 分)
以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承担过的农田建设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类项目或其他与本工程类似项目的
造价咨询业绩,有 1 项得 2 分,最多得 4 分。(投标文件须同时附以下原件扫描件:①造价咨询
合同、②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③合同对应委托人任意一笔资金支付凭证,如以上资料未
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还须附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不齐全不得分)
注:(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限定时间、不限定当时所注册的单位。(2)个人业绩与企业业绩
为同一业绩时,可重复加分。
其他人员
(7 分)
(1)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每增加 1 名造价工程师得 1 分,最多得 6 分;
(2)项目组全部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如有 1 名水利造价工程师再加 1 分,最多加 1 分。
本项最多得 7 分。
(投标文件须同时附①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②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③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
具的 2026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含)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缴费证
- 66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
聘用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
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④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
ov.cn/)公布的个人包含
“基本信息”和“执业资格信息或岗位信息”截图。(注:以企业身份登
录系统查询截图无效,投标人无需登录系统,操作流程:进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点
击
“单位档案”输入单位全称后进行查询,在查询结果界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单位详情,再点击
“人员信息”,在打开的人员信息界面找到上述人员姓名,进入人员详情,即为查询结果)
2.2.4(3)
投标人资信
(11 分)
企业业绩
(8 分)
投标单位近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的农田建设
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类项目或其他与本工程类似项目的造价咨询业绩,每有 1 项得 2 分,最多得
8 分。(投标文件须同时附以下扫描件①造价咨询合同、②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③合同对
应委托人任意一笔资金支付凭证,不齐全不得分)
财务状况
(3 分)
近三年度(2023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齐全,每有 1 年得 1 分,最多得 3
分。(投标文件须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足要求的,提供企业成立至
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满足要求即可得满分。)
2.2.4
(4)
技术部分评分
标准(48 分)
项目实施技术方
案整体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①实施工作方案、 ②工作流程、 ③控制目标及手段。上述 3 项内容每有 1 项内
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3.0 分,
- 67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9 分)
最多得 9.0 分。上述 3 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3.0 分,每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2 分,扣完为
止。【注:“缺项”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
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
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
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组织管理措施
(9 分)
包括但不限于:①职责分工说明、 ②
⼯作开展计划、③咨询工作内部管理制度。上述 3 项内容
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
的得 3.0 分,最多得 9.0 分。上述 3 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3.0 分,每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2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
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
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具体服务实施方
案(18 分)
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师实施阶段造价控制方案及措施、②资金使用计划方案、③工程计量与工
程款审核方案、④合同价款调整方案、⑤竣工结算审核服务方案及措施、⑥重点与难点分析。上
述 6 项内容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
合项目要求的得 3.0 分,最多得 18.0 分。上述 6 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3.0 分,每有一项存在
- 68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一处缺陷扣 0.2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
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
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
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
识阐述有误。】
保密措施(6 分)
包括但不限于:①保密措施、②保密制度。上述 2 项内容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
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3.0 分,最多得 6.0 分。上述 2 项
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3.0 分,每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2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指某
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
法规政策;方案内容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
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
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内控和廉政管理
制度及措施
(6 分)
包括但不限于:①企业内控管理制度、②对拟派项目服务人员的廉政管理制度及措施。上述 2 项
内容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
要求的得 3.0 分,最多得 6.0 分。上述 2 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3.0 分,每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
扣 0.2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
- 69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
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
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
误。】
- 70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
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当有效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优先推荐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报价相同
时,则优先推荐资质等级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当资质等级也相同时,则优先推荐营业执照中注册
资金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当以上四者都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投票决定,票数较多者优先
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投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
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详细评审标准;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详细评审标准;
(3)投标人资信:见详细评审标准;
(4)技术部分:见详细评审标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详细评审标准。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详细评审标准。
2.2.4 评分标准
- 71 -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标准;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标准;
(3)投标人资信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标准;
(4)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标准。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
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
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资信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
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
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 72 -
3.2.5 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本细则规定,各自对有效标的各项评标因素打分,按算术平均法
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
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
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
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 评标争议处理
3.5.1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5.2 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应进行表决。表
决事项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超过半数以上同意视为有效,表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
的规定。
3.5.3 本评标办法中需要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是指:
(1)按本章 3.1.2 条款做否决投标处理的;
(2)按本章 3.3 条款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其他有可能影响评标结果、可能对投标人产生不公、或者可能影响招标人利益的。
3.5.4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 理由,
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
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5.5 评标委员会形成的最终评审结论,应能体现大多数评委的评审意见,如有超过半数以
上的评委提出异议的,应当场重新评审。
- 73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为示范文本,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 74 -
GF—2015—0212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75 -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
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
《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
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
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合同当事
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
条件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
件;
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
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
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
据《示范文本》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
- 76 -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杭锦后旗水利局
咨询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规模: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建设工期或周期:
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
其他:
。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过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工程中间计量、变更价格调整及竣工结算审核等)。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 A。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咨询团队到现场服务之日起,至咨询人完成咨询项目
为止。
四、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
。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酬金(含税):
(大写)(¥
);适用税率:
%。
计取方式:本合同签约酬金按照
取费标准的
% 计取。最终酬金计算基数为:
工程造价咨询(实施阶段)收费:以财审结算审核审定工程造价为准;
服务过程中的各类违约金、赔偿金、奖励、其他酬金并纳入上述各结算额。
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 A。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 77 -
3、专用条件及附录;
4、通用条件;
5、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
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
部分。
七、词语定义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八、合同订立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咨询人提供履约担保(如需要)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
份,咨询人执
份。
- 78 -
(以下无正文)(签署页)
委托人:
(盖章)
咨询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 79 -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1 词语定义
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的含义:
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
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
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
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
咨询人员。
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
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
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
的人。
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
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 委托人应给付咨询
人的酬金。
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
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
等情形。
- 80 -
1.2 语言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
为准。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
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3.专用条件及附录;
4.通用条件;
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6.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
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4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
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
文件。
2.委托人的义务
2.1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 C 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
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
- 81 -
2.2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
2.2.1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
权无偿使用附录 D 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
2.2.2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 为咨询人履行本合
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3 合理工作时限
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
2.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 7 日内,将委托人代
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 7 日书面通知咨询人。
2.5 答复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
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2.6 支付
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3.咨询人的义务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
条件的约定。
3.1.2项目负责人
- 82 -
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
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
3.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
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
应提前7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
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3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
员替换。
3.1.4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
(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
(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2.1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
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
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
3.2.2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
询成果文件。
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
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
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
3.2.3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
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
3.2.4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
答复。
3.2.5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
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2.6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
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 83 -
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
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
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应在附录C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 管,在本合同终止时
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
4.违约责任
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1.1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
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1.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
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4.1.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14 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
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
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4.2.1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
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2.2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
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 84 -
5.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
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 支付申请书的提交
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
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 7 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 7 条
约定办理。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 合同变更
6.1.1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
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
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
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
- 85 -
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
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
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 合同解除
6.2.1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
合同;
(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
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 28 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
以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
他条件。
6.2.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
6.2.4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件中
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 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
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
6.2.5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
6.3 合同终止
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
(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
(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
- 86 -
7.争议解决
7.1 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7.2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
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8.其他
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另行支付。
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2 奖励
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
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3 保密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
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 87 -
8.4 联络
8.4.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
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8.4.2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 点、电子邮箱。任何
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
发生变动。
8.4.3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确有
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
8.5 知识产权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
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
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
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
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
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
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
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
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
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 88 -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2 语言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执行通用条件1.3款规定顺序。
1.4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2012)。
2.委托人的义务
2.1 提供资料
委托人按照附录C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合同签订后7
天内提供。
2.2 提供工作条件
2.2.1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咨询人
自行承担。
- 89 -
2.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其权限范围: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的组织、沟通、
协调、资料提供、成果接收、咨询款项支付手续办理、对咨询人进行考核等。
2.5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7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
视为委托人认可。
3.咨询人的义务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后附花名册)。
3.1.2项目负责人为:姓名:
;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的组织、沟通、协调、
资料接收、成果提交、咨询款项申请手续办理等代表咨询人做出与本合同有关的行为及意思表示。
3.1.3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需书面报委托人并取得委托人书面批准。
3.1.4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
/
。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2.1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按照委托人要求。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按照委托人要求。
3.2.2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按照委托
人要求,符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系列管理规程(CECA-GC系列文件)。
3.2.4 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3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3.2.5 补充条款:咨询人在开展咨询业务之前务必踏勘现场,将图纸以外的内容考虑到工程
量清单控制价编制中或向建设单位提出咨询建议,对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必要新增的变更签证进行
预测或提出咨询建议。
3.2.6 补充条款:咨询人在提交咨询成果时,需一并向委托人提供咨询人内部审核通过的工
程量计算底稿资料和询价资料。如未能提供工程量计算资料和询价资料,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
- 90 -
对咨询成果进行整改并拒绝支付酬金。
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按照
委托人要求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造价文件等。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 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为
/
。
补充条款: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违约责任
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1.1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1.2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
4.1.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执行通用条件4.1.3款。
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4.2.1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1、每缺少一项隐蔽工程验收或每发生一项竣工结算审核因隐蔽工程计量产生争议,扣除一项
隐蔽工程所分摊的造价咨询服务费用。
2、委托人对已计量验收工程结果进行抽查,如发现与施工单位相互串通、弄虚作假、工程量
不实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咨询人承担责任,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不能按时提交完整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资料的,每延迟1周,违约金5000元,不足1周按1周
计,延迟达到4周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4、审核结论出现误差率超过5%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
相应的赔偿。
- 91 -
5.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
/
,其他约定:
/
。
5.2 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按照委托人要求,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委托人支付酬金前,咨询人应按委托人应付酬金金额向委托人开具符合委托人所在地税务机
关要求的合法发票并交付委托人。咨询人交付合格发票前,委托人有权拒绝付款。因咨询人出具
不合法发票,给委托入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赔偿委托人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 合同变更
6.1.1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
金按下列方法确定:如发生,不支付附加工作酬金,均含在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费中。
6.1.2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
方法:如发生,服务酬金率不调整,均含在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费中。
6.2 合同解除
6.2.1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双方未执行合同约定。
6.2.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
/
。
- 92 -
7.争议解决
7.1 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10 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
行政主管部门 进行调解。
7.2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项目所在地
进行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咨询人支付。
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
8.2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
。
8.3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合同内容及工程咨询成果文件。
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8.4 联络
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2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
人和送达地点。
- 93 -
8.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
,送达地点:
,电子邮箱:
。
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
,送达地点: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
8.5 知识产权
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
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
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委托人。
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
查须遵守以下约定:无。
9.补充条款
9.1以下委托人的服务要求及管理要求同时纳入本项目咨询人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具
体如下: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咨询人不得拒绝。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咨询人应对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处理,在
规定的时间内反馈结果。
(3)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
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4)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5)咨询人应严格按照委托人拟定的规则制度执行,做到层层汇报,相互协调。
(6)咨询人应做好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日志,记录发生的与造价相关的事件,作为
造价管理的基础资料。
(7)咨询人人员应熟悉项目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及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补充
协议等有关计价的其它文件。
(8)咨询人应参加委托人、监理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工作,对其中因变更而增加的费用进行
经济分析;并复核招标清单与投标施工图是否有漏项及偏差,对影响合同总价的原因及要素,要
及时向委托人汇报,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9)咨询人应提供非咨询项目承包人原因所致设备或材料未及时送达引起的误工费用、工期
延误等索赔的意见和方案。
9.2 人脸打卡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
理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服从招标
人的人脸打卡考勤管理,同时须在签订合同前录入打卡系统。
- 94 -
9.3 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服务期内不得更换。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管理
人员的,每发现一次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 2 万元。
9.4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 7 日内。
9.5 承包人主要造价服务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因特殊原因必须离岗时须经发包人
同意方可离岗。
9.6 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9.6.1 项目负责人
9.6.1.1 项目负责人师驻场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服务期内须常驻施工现场,服从招标人的人脸打卡考勤管理。项目负责人应保
证 24 小时通讯畅通,离开工程所在地须提前向发包人书面请假。
9.6.1.2 项目负责人请假制度
(1)项目负责人因故需离开施工现场的,应提前 24 小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发
包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离岗。
(2)请假申请应载明:请假事由、起止时间。
(3)项目负责人连续请假不得超过 3 天,累计请假每月不得超过 5 天。
9.6.1.3 项目负责人缺勤违约责任
(1)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或请假未经批准即离岗的,视为缺勤。
(2)每缺勤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3)当月累计缺勤超过 5 天的,超过部分按每天贰仟元整(¥2,000.00)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项目负责人当月连续缺勤超过 7 天或累计缺勤超过 15 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
换项目负责人,并有权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 9.6.1.4 条追究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
任。
9.6.1.4 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
拾万元整(¥100,000.00)。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9.7补充合同签订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办理合同签订有关事宜;
(2)在招标文件载明期限内未办理完结合同签定事宜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扣留投标保证
金,招标人保留追究其他损失赔偿责任的权利。
- 95 -
附录 A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
服务阶段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酬金
备注
服务范围
工作内容
收费基数
收费标准(比例)
决策阶段
投资估算
□编制□审核□调整
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
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
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
协〔2022〕35号)取费标准的
***%取费(含税),以评审审
定值为基础。
经济评价
□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设计阶段
设计概算
□编制□审核□调整
施工图预算
□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发承包阶段
工程量清单
□编制□审核□调整
最高投标限价
□编制□审核□调整
投标报价分析
□编制□审核□调整
清标报告
□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 96 -
服务阶段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酬金
备注
服务范围
工作内容
收费基数
收费标准(比例)
实施阶段
资金使用计划
□编制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
■编制■审核■调整
合同价款调整
■编制■审核■调整
工程变更、索赔、签证
■审核
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其他:
竣工阶段
竣工结算
■编制■审核■调整
竣工决算
□编制□审核□调整
其他:
其他服务
工程造价鉴定
注:1.附录 A 中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未涉及的可在“其他”项中列明。
2.实行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工程,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按上表,酬金及计取方式为: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
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5号)取费标准的***%取费(含税)。
3.如发现在一审结算中造价单位与施工单位有串通违规行为,将取消效益收费并按相关法律追究其责任。
- 97 -
附录 B
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
服务阶段
成果文件名称
成果文件组成
提交时间
份数
质量标准
决策阶段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协会发布的系列管理规
程(CECA-GC系列文件)
设计阶段
发承包阶段
实施阶段
竣工阶段
其他服务
98
附录 C
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99
附录 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
名称
数量
面积、型号及规格
提供时间
100
第二卷
101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102
5.1 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及内容
(1)、杭锦后旗蛮会镇红星村等 5 个村 1.2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
建设项目
(2)杭锦后旗团结镇竞丰村等 4 个村 4.61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
建设项目。
以上 2 个项目的工程计量、工程审核、隐蔽工程计量、结算审核、核减金额等。
2、主要建设内容: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农
田输配电工程、地力提升等工程。
5.2 总体服务要求
1、在审计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依法” 的执业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及自
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规范 及职业道德,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合同,并对其出具的结
果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
2、中标人须接受招标人对项目的监督抽查、复核,提供招标人抽查项目的资料及工作
底稿,对项目抽查中提出的异议及时给予答复。
5.3 跟踪审计服务要求
1、中标人参与和项目相关的各项工作,重点核实项目预算、投标、合同内容的现场实
施情况,对隐蔽工程、主材价格、变更部分内容做详尽的跟踪记录等。
2、中标人对项目跟踪审计过程取得的资料,加以收集、整理、装订,存档,以作为项
目结算审查的依据。
3、跟踪项目所有现场结束后,中标人应及时编制和提交跟踪审查报告,做好月进度计
量审核,变更签证的审核。
4、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和审计职业道德。
5、要针对项目特点,采取现场跟踪记载、拍照录像、现场笔录等多种切实有效的办法,
做到跟踪项目实事求是。
6、要对项目中标内容和施工合同中的相关的条款,逐条分析,落实合同、招标书中控
103
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条款和投标书承诺,在跟踪过程中发现特殊问题,影响工程的重要事项,
需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汇报。
7、凡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工程量,中标人要及时进行现场内部踏勘记录。工程量踏勘记
录的准确性由中标人负责, 中标人内部要相互检查工程量踏勘记录的准确性;工程量较大
的主要隐蔽工程,要求中标人跟审项目成员集体对踏勘记录签字认可。
8、做好各类跟踪审计资料的归集、存档工作。跟踪审计成员必须据实填写跟踪审计日
志和有关报表,内容要真实、可靠,对项目跟踪审计进度报告的内容结果要负全责。
9、跟踪审计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在时间上尽力配合施工单位,不得影响
施工单位施工。 但跟审具体工作不受施工单位干涉。
10、招标人将随时抽查跟踪审计项目的各项工作和人员在岗情况,对工作不称职的审计
员将按要求给予调换或其他处罚。
5.4 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要求
1、工程量审计
(1)审核依据的准确性
审计人员首先要检查工程量计算的依据是否正确。这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工
程洽商记录等。同时,还要检查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计价规范。
(2)现场核实工程量
对于一些重要的或存在疑问的工程量,审计人员需要进行现场核实。审计人员可以通过
查看现场原始地貌记录和实际现状,结合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来计算核实,对于隐蔽工程,
要查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抽查部分隐蔽工程部位进行核实,确保结算工
程量与实际施工工程量相符。
2、单价审计
(1)合同单价的套用
审计人员要检查结算单价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套用。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单价,在结
算时,就应按照这个单价计算,不能随意调整,对于一些单价需要调整的情况,要检查调整
的依据和方法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审计人员要核实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调整公式的应用
是否正确。
(2)新增项目单价的确定
104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新增项目,审计人员要检查其单价的确定是否合理。一般来说,合同
中有适用或类似单价的,应参照合同单价;没有适用或类似单价的,由施工单位提出单价,
经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确认,审计人员要对这些资料进行核实,确保新增
项目单价的合理性。
3、费用审计
(1)规费和税金审计
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
的费用。审计人员要检查规费的计取基数和费率是否符合规定。如果施工单位擅自提高计取
基数或费率,就会导致规费计算错误。税金的审计主要是检查税率是否正确。目前我国建筑
工程税金包括增值税等,税率会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审计人员要确保施工单位按照现行
有效的税率计算税金,同时要检查税金的计算基数是否包含正确的工程造价内容,避免少计
或多计税金的情况。
(2)其他费用审计
对于措施费,要检查其计取是否合理。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不可竞争费用,一般按照规定
的费率计取,审计人员要检查其是否足额计取,同时要查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
否符合要求。对于管理费和利润,要检查其计取的基数和费率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
管理费和利润的计取基数一般是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或者直接费等,费率应根据合同约定或
企业资质等因素确定。审计人员要防止施工单位不合理地提高管理费和利润的计取标准。
4、合同条款执行情况审计
(1)工程范围和内容审计
审计人员要根据合同约定,检查竣工结算的工程范围和内容是否与实际完成的工程相符,
同时,对于工程范围的变更,要检查是否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审批文件。
(2)工程质量和验收情况审计
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查看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质量验收记录,
对于质量不合格的部分,不应计入结算金额。同时,对于质量保修条款的执行情况也要进行
审计,如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返还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5、材料设备审计
(1)材料设备价格审计
审计人员要核实材料设备的价格是否合理。对于合同中有约定价格的材料设备,要检查
结算价格是否与合同价格一致。对于合同未约定价格的材料设备,要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采
105
购发票、询价记录等价格证明资料。如合同约定材料价格波动超过一定幅度时可以调整价格,
审计人员要核实价格波动情况和调整的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2)材料设备数量审计
检查材料设备的实际用量是否与结算用量相符。这可以通过核对材料设备的进场记录、
领用记录和剩余材料设备盘点记录等来核实。如果结算用量远远超过理论用量,要分析原因,
是施工过程中的浪费还是计算错误等原因导致的。
5.5 造价咨询工作管理要求
1、要熟悉施工现询细则、操作过程、处理程序等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交底,使各
参建单位明确造价咨询工作程序。
2、隐蔽工程计量与记录
(1)参与工程项目隐蔽工程的验收,核实隐蔽工程实物工程量,提交隐蔽工程验收影
像资料。
(2)在核实隐蔽工程实物工程量场情况,通过采取拍照、录像等办法,掌握施工现场
第一手资料。
3、与各参建单位人员接洽,建立工作关系,将造价咨询实施计划和造价咨时,要特别
注意通过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进行影像资料的提取保存,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做好资料准
备。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监理和施工方沟通,并及时解决,如不能解决,要及时汇报建设
单位。
4、重点部位的审查
(1)进场后立即对现场进行细致踏勘,留下开工前全貌影像记录资料,为今后审计工
作做好准备。
(2)基础部位施工时隐蔽工程较多,并涉及土方的开挖和回填以及运距等,在此部位
施工时,要注意影像资料的存档。
5、编写造价咨询工作报告
项目相关所有资料应在项目完成后及时报建设单位,资料要整理成册,做到报告成果、
内容、深度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建设单位的要求,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表述清晰、
结论准确,报送及时。
6、在咨询服务工作中应充分保持工作独立性,客观反映工程建设情况,对存在的问题
106
及时发现,并给予专业性的建议。
7、防范法律风险,规范建设单位财务工作,以保证与相关法规相符。
8、处罚
(1)每缺少一项隐蔽工程验收或每发生一项竣工结算审核因隐蔽工程计量产生争议,
扣除一项隐蔽工程所分摊的造价咨询服务费用。
(2)不能按时提交完整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资料的,每延迟 1 周,违约金 5000 元,不足
1 周按 1 周计,延迟达到 4 周的,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3)审核结论出现误差率超过 5%的,建设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给建设单位造成损
失的,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107
第三卷
10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9
杭锦后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
项目(第二批)跟踪审计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标段(包)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10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技术部分……………………………………………………………………………
()
五、联合体协议书………………………………………………………………………
()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造价咨询服务费清单………………………………………………………()
八、其他资料……………………………………………………………………………
()
注:以上目录格式仅供参考,最终以系统生成为准。
111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
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其中,增值税税率
为
)的投标总报价,造价咨询服务期限
,按上述招标文件规
定的条件和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工
程质量达到
。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技术部分;
(5)联合体协议书
(6)资格审查资料;
(7)造价咨询服务费清单;
(8)其他资料;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112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13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1.1.2.5
姓名:
资格:
注册证编号:
2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
1.1.4.3
时间:
3
投标有效期
时间:
……
……
……
……
……
……
……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1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扫描件
115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
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标段名称)投
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同时代理人可使用我方 CA 数字证书对本工程电子投标
文件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名、法定代表人签章,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扫描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国徽面扫描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人像面扫描件
116
三、投标保证金
注:采用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附从投标人基本
账户缴纳保证金的凭证扫描件;采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附保函扫描
件以及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担保费的银行支付证明扫描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
- 117 -
四、技术部分
1.投标人应根据自身企业的经验、能力,结合对本项目特点的理解,执行国家及内蒙古自治
区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结合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及标准,编写技术方案。
2.若投标人须知规定技术方案采用技术“暗标”方式评审,则技术方案的编制应严格执行暗
标编制要求。
3.技术方案目录样表详见附表一。
注:
1.本项目技术标(即技术方案)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0.11 项规定编制技术方案;
2.技术方案须独立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的"技术部分”节点中。
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上传完整投标文件(除技术部分外)”节点中保留本页即可。
- 118 -
附表一:技术方案目录样表(编制投标文件时须去掉本行)
技术方案目录
一、项目实施技术方案整体情况
二、组织管理措施
三、具体服务实施方案
四、保密措施
五、内控和廉政管理制度及措施
六、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注:如有需要增加的内容只能填写到“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中。)
- 119 -
五、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此项)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
共同参加
(标段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
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
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
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联合体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120 -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资质证书
类型: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营业执照号
中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初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
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与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121 -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 122 -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合同价格(元)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123 -
(四)正在审计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合同价格(元)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124 -
(五)企业获奖
- 125 -
(六)企业各类证书
- 126 -
(七)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127 -
(八)主要专业审计人员简历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岗位名称
姓名
年龄
性别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拥有的执业资格
专业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
的主要工作
- 128 -
(九)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相关资格证明
养老保险
备注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注册证
专业
证书编号
姓名
注册证
专业
证书编号
姓名
注册证
专业
证书编号
姓名
注册证
专业
证书编号
姓名
注册证
专业
证书编号
- 129 -
(十)营业执照
- 130 -
七、造价咨询服务费清单
1. 造价咨询服务费清单说明
2. 造价咨询服务费清单
单位:元
序号
造价咨询费用分项名称
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元) 投标报价(元)
备注
1
工程计量、工程审核、隐
蔽工程计量
391588
2
结算审核
172062
3
核减金额
29666
合计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131 -
八、其他资料
(一)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造价承包合同有关的案
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如果发生过上述诉讼及仲裁情况,需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
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未发生过上述诉讼及仲裁情况,直接填
写‘无’。
诉讼及仲裁说明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 132 -
(二)信誉查询截图
- 133 -
(三)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
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
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
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
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134 -
(四)承诺书
致:
(招标人)
:
我方在此声明
1、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2、我单位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赔偿超过投
标保证金金额的损失部分、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等后果:
①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②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③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④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⑤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⑥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⑦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135 -
(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注:格式自拟。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136 -
(六)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承诺书
注: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137 -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杭锦后旗水利局、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在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标
段编号:
)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自愿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
支付的约定,并郑重承诺如下:
1、如我方有幸成为本项目中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时间等,一次性向招
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我方确认,上述承诺系我方自愿作出,不存在任何胁迫、欺诈或重大误解的情形。
3、若我方未按上述承诺及时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
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附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138 -
(八)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139 -
(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140 -
(十)投标文件中填报企业信息汇总表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投入的项目负责人
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及纳税人识
别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
报的单位业绩
1、……;2、……;…………
造价工程师(姓名及身份
证号)
资格:
注册证编号:
造价工程师在投标文件
中填报的个人业绩
1、……;2、……;…………
造价工程师(姓名及身份
证号)
资格:
注册证编号: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
业绩
1、……;2、……;…………
其他人员-
(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
1、……;2、……;…………
注:1、本表所填写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一致(与投标文件无关的内容无须填写),且所
填(单位、人员)业绩必须为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所有业绩。
2、本表只需填写文字内容,无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 141 -
说明: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将完整的投标文件(除技
术部分外)上传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上传完整投标文件”
部分。
注:完整投标文件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制作的投标文件。
- 142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
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农牧建发〔
2025〕545 号)文件;
- 143 -
- 144 -
- 145 -
- 146 -
- 147 -
- 148 -
- 149 -
- 150 -
附件
2: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附件
3:《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
的通知(内农牧厅规〔
2025〕1 号文件。
- 151 -
- 152 -
- 153 -
- 154 -
- 155 -
- 156 -
- 157 -
- 158 -
- 159 -
- 160 -
- 161 -
- 162 -
- 163 -
- 164 -
- 165 -
- 166 -
- 167 -
- 168 -
- 169 -
- 170 -
- 171 -
- 172 -
- 173 -
- 174 -
- 175 -
- 176 -
- 177 -
- 178 -
- 179 -
- 180 -
- 181 -
- 182 -
- 183 -
- 184 -
- 185 -
- 186 -
- 187 -
- 188 -
附件
4: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收费标准
类
型
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
工 程
货 物
服 务
500 以下
1.2%
1.5%
1.5%
500-1000
0.8%
0.8%
0.5%
1000-5000
0.5%
0.5%
0.3%
5000-10000
0.3%
0.25%
0.1%
10000-50000
0.1%
0.1%
0.05%
50000-100000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注:1.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每个中标通知
书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
务收费额如下:
500万元×1.2%=6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5000-1000)万元×0.5%=20万元
(10000-5000)万元×0.3%=15万元
合计收费=6+4+20+15=45(万元)。
2.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得数×0.49 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