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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招标规模:炼钢厂新建8#铸机,对制钢三部现有5#VD搬迁、现有3#LF炉本体及上料系统改造等,同时对公辅设施进行相应的改造或新建。本项目设计年产120万吨合格铸坯,生产铸坯主要供给特钢公司。
招标范围:精炼炉、VD炉主要设备及其相应的操作更换件(详见分交表),乙方负责精炼炉、VD炉的完整性,具体内容如下:
改造3#LF精炼炉设备采购,其中机械设备改造包含电极升降装置、电极旋转装置、短网、水冷炉盖、炉盖升降装置、集中润滑系统、液压系统(主泵、油箱利旧)、冷却水系统、氩气系统、气动系统、测温取样定氧机器人、除尘罩、合金加料系统;电气仪表及自动化设备改造包含高压设备(变压器、直流屏、隔离开关、补偿高压柜、炉变高压柜利旧)、低压电气设备(钢包车变频柜、液压站电控柜利旧)、基础自动化(CPU主机及无新增设备功能的ET200站利旧)、过程自动化、仪表设备(电阻杆、压力表利旧)。(具体详见技术协议)
5#150tVD 炉本体设备改造采购,机械设备包含真空罐系统、真空罐盖系统(利旧维修)、真空罐盖车系统(利旧维修)、真空系统(真空主阀及破空阀利旧维修)、真空泵系统(利旧维修)、介质系统;电气设备包含三电设备(利旧)、自动化控制系统(利旧)。(具体详见技术协议)
投标报价包含精炼炉、VD炉的设备供货、设备调试、热试、试生产、售后服务、安装指导及相关技术服务、性能考核直至验收合格。乙方须提供功能完整且完全符合本技术协议要求的精炼炉、VD炉及其所有附件,乙方必须对设备的完整性负责。在买方提供了水、电和物料的条件下,不须再添加其它设备及配件即可满足设备顺畅、可靠运行和现场使用要求。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炼钢厂150吨精炼炉VD炉设备采购》(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
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bgzbzxchk@163.com
邮寄地址: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 200米)
邮编:01401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反馈截止日期为预公示截止日期)。
六、公示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7日(其中包含3个工作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邀请。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发布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河西工业园
联系人:朱元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2143
招标代理: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系人:崔宏凯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上发布。
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
附件: 炼钢厂150吨精炼炉VD炉设备采购.doc 设备订货明细表(8机).pdf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8#铸机).pdf 炼钢厂8号大方坯连铸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