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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1.办理人出示身份证。2.办理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5.提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提供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10.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截图。11.特定资质:(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依据(*开通会员可解锁*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及*开通会员可解锁*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在投标供应商注册的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格式自拟。)注:(1)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2)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不合格。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