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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本项目的采购人为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滨河派出所接报案中心装修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就如下工程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二、项目概括:(1)项目名称: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滨河派出所接报案中心装修工程(2)采购文件编号:HF-2025-016(3)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1通辽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滨河派出所接报案中心装修工程1详见采购文件425789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省级及以上协会部门颁发的室内装饰企业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本项目实行发售纸质版采购文件或电子版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以Word格式发送至582929402@qq.com,请以“参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为邮件主题。未按要求或资料不全,拒绝接收,逾期不予受理。(1)投标登记表(格式自拟,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有效的联系电话、供应商地址、有效的邮箱);(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报名企业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未按上述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将拒绝其报名。2、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采购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五、资格审查:(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供应商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二)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三)审查地点:内蒙古宏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天地小区商业街)二楼开标室。六、响应文件的递交6.1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6.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6.3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开标地点):内蒙古宏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天地小区商业街)二楼开标室。6.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七、其他说明无。 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