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乌拉特前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国债)业主管理技术服务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F*开通会员可解锁*91005
招 标 人: 乌拉特前旗农牧和科技局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晨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0 二六年九月
温 馨 提 示
招投标期间请您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1、在阅读招标文件时,如发现招标文件出现问题或有不足之处时,请及时提出。在此我单位表
示感谢。
2、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涂黑加粗的文字,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做出响应,以免出现不必要的
错误。
3、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统
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
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09 时 30 分。您的配合既给我们的工作带来方便,
也不会因为时间的问题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5、建议各投标单位将自己的评审所需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谢谢配合。
6、本次招标实行电子版招投标,中标前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
7、重要说明
(1)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相关
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点击“手册下载”。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
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
人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
技术支持:*开通会员可解锁*;CA 锁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4)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以及投标文件上传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5)开标地点为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6)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 60 分钟。开标过程中如有
问题请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各投标人严格按系统要求时间解密投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发生问
题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或后台技术人员,如超规定时间无法解密,导致无法唱标的投标人自行承
担责任。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16
第三章 评标办法………………………………………………………………………4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55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86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
……………………………………………………………88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乌拉特前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施工、监理、(国债)
业主管理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拉特前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施工、监理、(国债)业主管
理技术服务已由巴彦淖尔市农牧局文件《关于乌拉特前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
批复》巴农牧局发〔2026〕170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拉特前旗农牧和科技局,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乌拉特前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施工、监理、(国债)
业主管理技术服务
2.2 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境内(施工和监理:新安镇先锋村、新安镇红光村、新
胜村、庆华村和前进村、羊房子村、西小召镇土城子村、邓存店村和东小召村;(国债)业主管
理技术服务:新安镇先锋村、新安镇红光村、新胜村、庆华村和前进村、羊房子村、西小召镇土
城子村、邓存店村和东小召村、西小召镇万太公村、先锋镇大田村、先锋镇红旗村和乌拉山镇盐
海村)。
2.3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和监理招标共涉及 5 个项目区,10.28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乌拉特
前旗新安镇先锋村 1.87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新安镇红光村、新胜村 3.24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新安镇庆华村和前进村 2.67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
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西小召镇土城子村、邓存店村和东小召村 1.93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
设项目 ,乌拉特前旗新安镇羊房子村 0.57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地力提升、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
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国债)业主管理技术服务招标共涉及9个项目区,19.7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乌拉特前
旗新安镇先锋村1.87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新安镇红光村、新胜村3.24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新安镇庆华村和前进村2.67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西小召镇土城子村、邓存店村和东小召村1.93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新安镇羊房子村0.57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西小召镇万太公村2.41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先锋镇大田村1.82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先锋镇红旗村2.75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盐海村2.45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
路、农田地力提升、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
2.4 项目计划投资:20442.09103 万元
2.5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
91005001001
标段名称
乌拉特前旗新安镇先锋村 1.87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
标段
5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引水和灌溉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金属设备及安装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
1656.6794
工期(日历天)
426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
91005001002
标段名称
乌拉特前旗新安镇先锋村 1.87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二
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引水和灌溉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金属设备及安装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
1997.8389
工期(日历天)
426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
91005001003
标段名称
乌拉特前旗新安镇红光村、新胜村
3.24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施工一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引水和灌溉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金属设备及安装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
1920.2289
工期(日历天)
426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
91005001004
标段名称
乌拉特前旗新安镇红光村、新胜村
3.24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施工二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引水和灌溉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金属设备及安装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
2431.6700
工期(日历天)
426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
91005001005
标段名称
乌拉特前旗新安镇红光村、新胜村
3.24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施工三标段
招标范围
工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引水和灌溉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金属设备及安装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
1729.6500
工期(日历天)
426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
91005001006
标段名称
乌拉特前旗新安镇庆华村和前进村
2.67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施工一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引水和灌溉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金属设备及安装工程
6
合同估算价(万元)
2442.5689
工期(日历天)
426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
91005001007
标段名称
乌拉特前旗新安镇庆华村和前进村
2.67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施工二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引水和灌溉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金属设备及安装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
2698.3764
工期(日历天)
426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
91005001008
标段名称
乌拉特前旗新安镇羊房子村 0.57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一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引水和灌溉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金属设备及安装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
1076.6275
工期(日历天)
426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
91005001009
标段名称
乌拉特前旗西小召镇土城子村、邓存
店村和东小召村 1.93 万亩 2026 年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引水和灌溉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金属设备及安装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
2745.1894
工期(日历天)
426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
91005001010
标段名称
乌拉特前旗西小召镇土城子村、邓存店村和东小召村 1.93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二标
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引水和灌溉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金属设备及安装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
1158.6650
工期(日历天)
426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
1005001011
标段名称
乌拉特前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第一批)监理第一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监理-水利工程-水工建筑;工程-监理-水利工程-水利机械金属结构
合同估算价(万元)
64.6385
工期(日历天)
426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
1005001012
标段名称
乌拉特前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第一批)监理第二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监理-水利工程-水工建筑;工程-监理-水利工程-水利机械金属结构
7
合同估算价(万元)
111.1464
工期(日历天)
426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
1005001013
标段名称
乌拉特前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第一批)监理第三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监理-水利工程-水工建筑;工程-监理-水利工程-水利机械金属结构
合同估算价(万元)
110.9385
工期(日历天)
426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
1005001014
标段名称
乌拉特前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第一批)监理第四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监理-水利工程-水工建筑;工程-监理-水利工程-水利机械金属结构
合同估算价(万元)
71.9489
工期(日历天)
426
标段编号
F*开通会员可解锁*9
1005001015
标段名称
乌拉特前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国债)业主管理技术
服务标段
招标范围
服务-经济管理-合同管理
合同估算价(万元)
225.9243
工期(日历天)
42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标段:
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
以上资质【依据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
案的通知》);依据建办市〔2021〕30 号,尚未换发新资质的投标人,可提供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旧版资质】;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资质证
书有效期届满时间早于本项目合同计划完工日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按期延续承诺书,承诺
施工全过程资质持续有效,若未按期完成资质延续,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注册单位为本投标单位,同时持有有效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不少于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统计时段为
投标截止日前 3 个月,即 2026 年 6-8 月);入职不足 3 个月的,提供劳动合同+入职至投标截止
日全部社保记录;无法正常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佐证材料。
(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注:提供承诺书,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8
(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投标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年(2023 年 8 月 1 日-至今)
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④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a.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b.投标人在近年内(2023 年 8 月 1 日-至今),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
他原因,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限制投标资格、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资质或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且仍在限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期限内的;
c.仅处以罚款、警告、通报批评等未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不适用本条款。
(注: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其他要求:
①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
职称;
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至少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检(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各 1 人;
③a.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量)员、资料员、材
料员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确需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报旗、市
两级农牧主管部门备案;更换其他岗位人员须报招标人备案。所有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其
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施工期间实行每日人脸识别现场考勤,投标人须出具项目管理人员全过
程在岗履约承诺书;
b.本项目全部投入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严禁证件挂靠;所有人员信息须可在全国
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查询。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复核平台人员信息,查实存在挂靠、虚假人
员材料的,直接取消中标资格、不予签订施工合同,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依规处罚。所有管理人
员社保要求:投标截止日前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统计时段为投标截止日前 3 个月,即 2026
年 6-8 月);入职不足 3 个月的提供劳动合同+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全部社保记录;无法提供社保的
须提交人社部门有效佐证材料。(注: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人员无挂靠、在岗履约承诺
书。)
9
④若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3 年、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
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为 D 级,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若投标截止日前自治区农牧
厅发布 2025 年度信用评价结果,2025 年度信用评价 D 级单位同样无投标资格。
⑤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规范实施以工代赈促进
农民增收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27 号)。(注: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⑥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
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文件)相关要求。(注: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⑦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注:提供承诺书,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⑧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规则: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施工标段,但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 1 个
标段。评标、定标规则:按开标标段自然顺序依次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乌拉特
前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和第二批)施工、材料购置(农田输配电工程施工)项
目区前置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参与后置标段评审仅参与打分排名,不再被
推荐为乌拉特前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和第二批)施工、材料购置(农田输配电
工程施工)项目区后置标段中标候选人。
特别提醒:(1)前置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因异议、投诉成立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其所投
后置标段尚未推荐产生中标候选人的,可依据本项目兼投不兼中规则继续予以推荐。(2)前置标
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因异议、投诉成立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其所投后置标段已经完成中标候选
人推荐工作的,不再对该单位予以推荐。
(二)监理标段:
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如资质有效期截止时间早于合同完工
日期的投标人提供及时延续资质承诺书,保证在整个服务期间资质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监理第一标段、监理第二标段、监理第四标段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不少于
5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均需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
筑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
10
理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
师,如投标单位配置监理员,需具有工程类中专以上学历,且经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培训后从
业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持有工程类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并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相关培
训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所有管理人员社保要求: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不少于3个月
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统计时段为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即2026年6-8月);入职不足3个月的,提供
劳动合同+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全部社保记录;无法正常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合
法有效佐证材料。
监理第三标段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不少于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
程师不少于3人,均需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
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
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如投标单位配置监理员,需具有工
程类中专以上学历,且经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培训后从业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持有工程
类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并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相关培训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所有管理人员社保要求: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不少于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统计时段为投标截止
日前3个月,即2026年6-8月);入职不足3个月的,提供劳动合同+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全部社保记
录;无法正常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佐证材料。
(4)财务要求:提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的承诺书;(注:提
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投标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年(2023 年 8 月 1 日至今)
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④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a.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b.投标人在近年内(2023 年 8 月 1 日至今),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
其他原因,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限制投标资格、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资质或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且仍在限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期限内的;
11
c.仅处以罚款、警告、通报批评等未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不适用本条款。
(注: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 其他要求:
(1)a.投标企业一经中标,不得随意更换人员,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须由项
目法人批准,并报旗、市两级农牧主管部门备案,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其他在建
项目;更换投标文件明确的其他项目人员,必须报项目法人备案。服务期间采取人脸识别每日打
卡考勤方式,确保工程建设服务期间项目人员现场履约,在投标文件中出具项目组成人员服务期
间在场承诺书(注: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b.本项目所配备的全部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
查询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信息情况,如发现有挂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注:
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若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3 年、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
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为 D 级,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若投标截止日前自治区
农牧厅发布 2025 年度信用评价结果,2025 年度信用评价 D 级单位同样无投标资格。(注:提供承
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
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文件)相关要求。(注: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
式)。
(4)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注:提供承诺书,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规则: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施工监理标段,但投标人最多只能中
标 1 个标段。评标、定标规则:按开标标段自然顺序依次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
乌拉特前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和第二批)监理项目区前置标段被确定为第一中
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参与后置标段评审仅参与打分排名,不再被推荐为乌拉特前旗 2026 年高标
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和第二批)监理项目区后置标段中标候选人。
特别提醒:(1)前置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因异议、投诉成立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其所投后
置标段尚未推荐产生中标候选人的,可依据本项目兼投不兼中规则继续予以推荐。(2)前置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因异议、投诉成立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其所投后置标段已经完成中标候选人
推荐工作的,不再对该单位予以推荐。
12
(三)(国债)业主管理技术服务标段:
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业务:农业、林业)或在全国投资项
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备案名录内含有农业、林业全过程工程咨询。
(3)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9个项目区,除上述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每个项目区不少于1人,均须
具备工程类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上述所有人员须提供投标戴止日前连续不少于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统计时段为投标截止
日前3个月,即2026年6-8月);入职不足3个月的,提供劳动合同+入职至投标截止全部社保记录;
无法正常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佐证材料;
(4)财务要求:提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的承诺书;(注:
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投标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年(2023 年 8 月 1 日-至今)
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④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a.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b.投标人在近年内(2023 年 8 月 1 日-至今),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
他原因,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限制投标资格、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资质或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且仍在限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期限内的;
c.仅处以罚款、警告、通报批评等未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不适用本条款。
(注: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3
3.3 其他要求:
(1)a.投标企业一经中标,不得随意更换人员,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由项目法人批准,并
报旗、市两级农牧主管部门备案,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更换投标文件明确的其他
项目人员,必须报项目法人备案。服务期间采取人脸识别每日打卡考勤方式,确保工程建设服务
期间项目人员现场履约,在投标文件中出具项目组成人员服务期间在场承诺书(注:投标人须按
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人员无挂靠、在岗履约承诺书。)
b.本项目所配备的全部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
查询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信息情况,如发现有挂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注:
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若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2023年、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
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为 D 级,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若投标截止日前自治区农
牧厅发布2025年度信用评价结果,2025年度信用评价 D 级单位同样无投标资格。
(3)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
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号)文件)相关要求(注: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注:提供承诺书,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本项目施工标段、监理标段、(国债)业主管理技术服务标段实施单位为乌拉特前旗农田
建设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 00:00 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 23:59(北京时间,下
同 ) , 通 过 请 登 录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09 时 30 分,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
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 内 蒙 古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14
(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
部委令第 20 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
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7.3 注意事项:
(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形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
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有关函件(澄清、通知、情况说明等)只通过公告形式通知投标
人,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未及时发现者后果自负。
(3)坚决杜绝挂靠资质参与项目建设等行为,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列入黑名单。
(4)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
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
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6)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
技术支持:*开通会员可解锁*;CA 锁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7)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
递 交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 递 交 方 式 : 详 见 操 作 手 册 ) , 投 标 人 报 名 以 及 投 标 文 件 上 传 地 址 :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 开 标 地 点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系 统 , 地 址 :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解密时限为 60 分钟。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拉特前旗农牧和科技局
地 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
联系人:王靖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晨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景国际北区北门三楼
邮 编:015000
联系人:潘渊浩、杨斌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nmgct168@163.com
行业监管: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
地 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
联 系 人:杜宇宇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
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 领 取 招 标 文 件 登 录 地 址 : 请 登 录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 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
点击下载】
10.3
开 标 解 密 投 标 文 件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 地 址 :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 投标操作须知
2026 年 9 月 11 日
1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乌拉特前旗农牧和科技局地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联系人:王靖宇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内蒙古晨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景国际北区北门三楼联系人:潘渊浩、杨斌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件:nmgct168@163.com
项目名称
乌拉特前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施工、监理、(国债)业主管理技术服务
1.1.4
标段名称
详见招标公告
1.1.5
建设地点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境内(新安镇先锋村、新安镇红光村、新胜村、庆华村和前进村、羊房子村、西小召镇土城子村、邓存店村和东小召村、西小召镇万太公村、先锋镇大田村、先锋镇红旗村和乌拉山镇盐海村)
1.1.6
项目规模
本次招标共涉及 9 个项目区,19.71 万亩高标准农田。乌拉特前旗新安镇先锋村 1.87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新安镇红光村、新胜村 3.24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新安镇庆华村和前进村 2.67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西小召镇土城子村、邓存店村和东小召村 1.93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新安镇羊房子村 0.57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西小召镇万太公村 2.41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先锋镇大田村 1.82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先锋镇红旗村 2.75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盐海村 2.45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地力提升、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
1.1.7
项目投资估算
约 51083 万元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全周期管理服务,具体涉及项目各阶段专项评审、
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工程质量和数据复核、粮食测产、项目绩效评价、
上图入库、项目建后移交手续;负责招标、设计、施工、监理、审计等
全过程资料合规性审核等。
1.3.2
服务周期
426 日历天(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时间为准。)
1.3.3
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相关规范、标准和规程执行,符合国家相关验评合格标准。
18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用资格后审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业务:农业、林
业)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备案名录内含有农
业、林业全过程工程咨询。
3.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
造师资格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9个项目区,除上述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每个项
目区不少于1人,均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上述所有人员须提供投标戴止日前连续不少于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
保统计时段为投标截止日前 3 个月,即 2026 年 6-8 月);入职不足 3 个
月的,提供劳动合同+入职至投标截止全部社保记录;无法正常提供社
保证明的,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佐证材料;
4.其他要求:(1)a.投标企业一经中标,不得随意更换人员,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由项目法人批准,并报旗、市两级农牧主管部门备案,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更换投标文件明确的其他项目人员,必须报项目法人备案。服务期间采取人脸识别每日打卡考勤方式,确保工程建设服务期间项目人员现场履约,在投标文件中出具项目组成人员服务期间在场承诺书(注: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人员无挂靠、在岗履约承诺书。)
b.本项目所配备的全部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查询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信息情况,如发现有挂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注: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若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2023年、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为 D级,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若投标截止日前自治区农牧厅发布2025年度信用评价结果,2025年度信用评价 D 级单位同样无投标资格。(3)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号)文件)相关要求(注: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4)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注: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5.财务要求:提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的承诺书;(注: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6.业绩要求:/;
7.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9
②投标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年(2023 年 8 月 1 日-至今)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④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a.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b.投标人在近年内(2023 年 8 月 1 日-至今),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限制投标资格、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资质或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且仍在限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期限内的;c.仅处以罚款、警告、通报批评等未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不适用本条款。(注:提供承诺书,承诺书的格式自拟)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作否决其投标的处理:(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作否决其投标的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标书制作 MAC 地址、制作标书 CPU 序列号、下载招标文件 IP 地址、上传投标文件 IP 地址一致;(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限制其投标:(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企业可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图纸答
疑会
不召开
1.11
分 包
☑不允许
20
□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重大偏差
允许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但在个
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充
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1、本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书等。(如有)(本项目招标相关澄清和修改内容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上公布。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投标人未按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相关附件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文件;附件 2: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附件 3:《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内农牧厅规〔2025〕1 号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的 10 日 前 在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系 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以网上提问的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其异议内容不得泄露投标单位信息。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9:30 时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无需确认。本招标文件的澄清相关内容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公布,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投标人未按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
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1
招标人修改招标文
件截止时间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无需确认。本招标文件的澄清相关内容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公布,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投标人未按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
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
3.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文件封面;(2)投标函;(3)投标函附录;(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保证金;(6)资质审查资料;(7)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内容或者说明等。
3.2.1
报价方式
总价报价
3.2.5
最高投标限价
□不设最高投标限价
■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大写:贰佰贰拾伍万玖仟贰佰肆拾叁元整
小写:
2259243.00 元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
求
招标人将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按
无效标处理,如果所有投标人投标限价均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将
重新招标。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下表:1、缴纳形式:从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投标保函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缴纳方式。2、保证金金额:30000.00 元3、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4、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个人名义及其他方式缴纳,投标单位以现金、个人名义及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保证金账号:请登录系统后获取专属于本单位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注:(1)附言请注明工程名称及标段号(若内容较多,可以简写);递交保证金时一定要核对保证金账号,
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后请即时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若有疑问请联系 *开通会员可解锁*。5、采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选择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中的任意一种:(1)采用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投标人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平台-金融服务(电子保函)系统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并将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2)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的,必须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并将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3)采用保险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的,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出具,必须是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
22
期,并将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交易系统同时具备电子保函、纸质保函功能。请各投标人按照招标
公告、招标文件等要求,依法依规选择缴纳方式。投标人选择开具纸质
保函的,可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扫描上传
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在内
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 (电子保函) 栏目增设了“其他服
务机构”图标,提示“本交易系统支持纸质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依法依规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开具投标保函。”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拒签合同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其中包括: (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或投标欺诈行为,经招投标监督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将要求投标人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同时,招标人会向有关监督部门报告,由监督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①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②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③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④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⑤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⑥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⑦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1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
殊要求
无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要求
2023 年度-2025 年度审计报告,
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年份要求
详见评标办法
3.5.6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
仲裁情况的年份
2023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企业成立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6
投标人的代替方案
无
3.7.3
(B)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 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由法 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委 托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电子投标文件:指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在规定处加盖电子签名(包括签字、印鉴、单位公章)、生成后,成功上传至内蒙古
23
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的最终版指定格式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1)投标人单位公章必须与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2)为了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部位加盖电子印章,公章、法人章无遗漏。(3)签字、盖章位置及要求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章)”之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投标人公章。(5)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要求“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应由委托代理人本人亲笔签署姓名。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果无法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签章,可以先导出,在纸质版上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导入至系统中,之后再进行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字、盖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 电 子 版 投 标 文 件 上 传 至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注:参与投标的单位开标结束后均需向招标人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
文件,具体份数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4.1.1
封套上写明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无纸化开标,本项不适用。
4.2.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内蒙古自
治
区
工
程
项
目
交
易
系
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或未在系统内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2
投标文件接收人
/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不退还
4.2.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1(B)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乌拉特前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解密即可。
24
5.2
开标程序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0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2)主持人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己到,停止接收投标文件;(3)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及人员;(4)公布投标人名称;(5)CA 数字证书解密;(6)操作员输入招标控制价同时导入投标文件并导出开标记录表;(7)唱标;(8)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含 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语
音通知的方式确定。
注:若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则根据项目副场安排情况在副场所在地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暗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的人数
当有效投标人数<3 时,评标委员会可以推荐 1-2 家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否决全部投标。 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
7.1
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推荐不多于三家中标候选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3 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媒介
7.4.1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形式履约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5%。注:1、中标企业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到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担保,持履约担保原件与发包人签订服务合同。2、中标人不能按照以上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将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5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
投标
是,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1、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开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电话咨询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适用于网上开标、评标项目)本标段采用电子开标、评标,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开标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响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3、定义: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在规定处加盖电子签名(包括签字、印鉴、单位公章)、生成后,成功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是指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版,在规定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再次亲笔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投标文件是指存储在光盘(或 U 盘)中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上传至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中标后提供给招标人的光盘(或 U 盘)形式存储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5、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生成、刻录、准备: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会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供投标人刻录使用。光盘或 U 盘由投标人自行刻录、存储,投标人必须保证电子存储设备能够正常读取。光盘(或 U 盘)表面、外包装上应简要载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6、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选择标段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文件解密、查看开标记录表等环节。登录时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 CA 锁。7、投标人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
60 分钟
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8、开标出现下列情形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无效,电子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 (2)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
26
10.2
其他说明
1、在评标结束后,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向招标单位提供
中标候选人名单,招标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
件中所附资格审查和评标标准所涉及的赋分证件进行原件核验,请各投
标人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的原件,配合查验。如发现任意一项有提供虚假
材料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顺延或重新招标选
定中标人。如中标候选人都存在有弄虚作假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可在其
它有效投标人中依次顺延中标候选人并公示,
招标单位在确定中标人后,
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企业在 5 个工作日内必须领取中标通知
书,由投标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逾期未领取中标通知书,视为放弃中标资
格。
2、(1)拟进行重点核查的异常投标情形:
①法律法规规定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②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③投标活动异常关联;
④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
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
若出现前款第②③项的具体情形,应当允许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招标
人作出解释说明。评标委员会、招标人经核查发现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2)在评标结束后,对中标候选人组织核验,发现存在下列情形的,
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
①在本项目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②资质、业绩、人员资格(需提供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以及带二维码
的社保证明原件;若社保证明无二维码,则须提交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
文件)、信用、财务状况、生产条件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③因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
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以上违法情形、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
3、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统一签
订服务合同,必须由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亲自到场办理。
4、投标人中标后,投标文件中所报的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
人员在整个项目服务期内必须到位。服务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因特殊情况
确需变更的,须经项目法人同意并批准。拟变更的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
且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条件。否则,发包人有权终
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服务单位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发包人造成
的损失。
5、服务单位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发包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
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发包人有
27
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发包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
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并补偿发包人的损失,并就此向服务单位索
赔。
6、服务期间,服务单位有挂靠、转包及违法分包等行为,发包人有权
终止合同,没收履约担保。
7、资料员应及时整理并归档内业资料,确保与现场同步。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导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在履行合同期间,如资质变动须符合以下要求:
(1)合同期内资质有效企业按原合同继续履行;
(2)合同期内资质被撤(吊)销时,如与具备招标时资质条件的技术
咨询服务企业合并,且新企业业绩、财务状况等达到原服务招标投标文
件要求及以上,参与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人
员不变时,新合并企业继续履行合同权利义务;
(3)达不到以上条件,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未开工的不予开工,已
履行合同的须终止履行,发包方按照已履行且符合设计要求,达到相关
验收合格标准的工程,经项目单位确认后办理报账结算手续,按原合同
要求支付并解除合同。
注:以上如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10.3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合同,中标总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下,按中标总额的 1% 计费;中标总金额 500 万元以上,按中标总额的 0.8% 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须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对公账户;逾期未缴纳,视作中标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4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
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须真实有效,不得存在弄虚作假。 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投标人提供了虚假内容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并按无效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或中标结果公告期间经查实投标人提供了虚假内容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中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内容虚假资料骗取中标,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清退其出场,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10%进行处罚(处罚金从其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招标人相关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将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注: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8
10.5
优先权和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6
异议及投诉
1、异议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该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2、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4)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①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②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③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④超过投诉时效的;⑤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⑥投诉事项应当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6)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7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须由投标单位出具正式任命文件。
10.8
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仅用于唱标使用,如果其中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内容不
一致时,以后者为准。
10.9
本项目实施单位为乌拉特前旗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29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周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30
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凡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
参与本项目投标。
(14)投标企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记录(查询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
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
偿。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概不退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及图纸答疑会
1.10.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
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偏离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
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
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
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3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内容或者说明等。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等进行报价。投标总价
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
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2.2《报酬清单》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3.2.2.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
3.2.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
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2.2.3 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全部内容。
3.2.3 每一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2.4
除非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
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3.2.5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
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
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3.4.3 招标人或者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最迟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5 日内,向未进入中标候
34
选人范围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人或者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最迟应当
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
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
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项目负责人、信誉、财务、其他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
息证明)和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具体情况
根据财务要求提供即可。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附件要求按照评标办法类似项目内容规定为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具体附件
要求按照评标办法类似项目内容规定为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信誉及获奖情况目录表”附信誉证书及获奖证书影印件,具体附件要求按照评标
办法信誉及获奖情况内容规定为准。
3.5.6“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
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影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
35
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
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
内容作出响应。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
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
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
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
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
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
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
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
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本项目不适用)
3.7.5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连续,牢固装订成册。
牢固装订成册是指用适当的办法,如用线、金属丝等材料牢固紧密扎紧,书脊涂有胶粘剂,以保
证投标文件不至于散开或用简单办法将任何一页在没有损坏的情况下取出或插入。各种活页夹、
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没有牢固装订或编排页
码的投标文件可以被拒绝。(本项目不适用)
36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目不适用)
4.1.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
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
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不适用)
4.1.2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版文件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
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不适用)
4.1.3 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工程名称;
3)
年
月
日
午
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不适用)
4.1.4 除了按本须知第 4.1.2 款和第 4.1.3 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
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不适用)
4.1.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4.1.1 款、第 4.1.2 款和第 4.1.3 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
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不适用)
4.1.6 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
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不适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投标文件接收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37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
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
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适用)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开标程序以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程序为准。
5.3 投标文件有效性
5.3.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 3.7.5 条和 4.1 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不适用)
(2)本须知第 3.1 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照本须知第 3.7.3 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
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
38
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不适用)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
5.3.2 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
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占三分之二以上)。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
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39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
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
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
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本项目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承包人装备险、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和进
场的材料及工程设备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由于承包人未投保所造
成的一切损失或索赔,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在十五日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核备案。招标人和中
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
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
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
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40
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
止时间 2 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
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
标活动。
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
部门负责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
41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
以驳回。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
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招投标工作中答疑及投诉受理由招标人(业主)或主管部门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标段名称)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
(元)
质量目标
工期 项目经
理
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元)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42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
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
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
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43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44
附表四: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标段名称) 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表一至附表四格式仅供参考。
4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6
评标办法附表(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如有变更,应提供由原发证机关或法定的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核准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中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字迹清晰,公章、法人章无遗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7.3(B)款要求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签字、盖章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内容、签字、盖章、所附复印件等必须清晰,如因字迹、印章、图表等关键内容模糊、缺失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进行正常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须附证书原件扫描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业务:农业、林业)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备案名录内含有农业、林业全过程工程咨询。(投标文件须附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备案名录相关信息截图)
财务状况
提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的承诺书;(注: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规定(注: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7
项目负责人要求
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1 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资格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条件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的。投标文件须同时附①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公司任命书②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③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不少于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统计时段为投标截止日前 3 个月,即 2026 年 6-8 月);入职不足 3 个月的,提供劳动合同 + 入职至投标截止全部社保记录;无法正常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佐证材料(新入职人员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条件二: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附①有效期内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公司任命书②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③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不少于 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统计时段为投标截止日前 3 个月,即2026 年 6-8 月);入职不足 3 个月的,提供劳动合同 + 入职至投标截止全部社保记录;无法正常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佐证材料(新入职人员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条件三: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附①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公司任命书、②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③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不少于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统计时段为投标截止日前 3 个月,即 2026 年 6-8月);入职不足 3 个月的,提供劳动合同 + 入职至投标截止全部社保记录;无法正常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佐证材料(新入职人员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注: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8
其他人员要求
9 个项目区,除上述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每
个项目区不少于 1 人,均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
职称。(投标文件须同时附①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②提供投标
截止日前连续不少于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统计时段为投
标截止日前 3 个月,即 2026 年 6-8 月);入职不足 3 个月的,
提供劳动合同+入职至投标截止全部社保记录;无法正常提供社
保证明的,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佐证材料(新入职
人员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及与聘用单位签
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
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
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②投标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
③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
人近年(2023 年 8 月 1 日-至今)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
记录;
④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以上均须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查询路径可参考投标
文件格式相关查询建议。)
⑤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a.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b.投标人在近年内(2023 年 8 月 1 日-至今),因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
限制投标资格、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资质或营业执照等行政处
罚,且仍在限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期限内的;
c.仅处以罚款、警告、通报批评等未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不适用本条款。
(注: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9
其他要求
1、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2023年、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D级的,不得参加投标。(注:目前2025年评价结果暂未公布,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则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D级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参与过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的投标单位,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已参评企业提供网站截图、标记体现本单位信用等级的附件截图。)2、a.投标企业一经中标,不得随意更换人员,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由项目法人批准,并报旗、市两级农牧主管部门备案,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更换投标文件明确的其他项目人员,必须报项目法人备案。服务期间采取人脸识别每日打卡考勤方式,确保工程建设服务期间项目人员现场履约,在投标文件中出具项目组成人员服务期间在场承诺书;
b.本项目所配备的全部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查询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信息情况,如发现有挂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注: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号)文件)相关要求。(注: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4、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注: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最高限价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 规定
服务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算 90 日历天
2.1.3
响应性评审标
准
响应评审标准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规定
50
评标办法附表(详细评审)
条 款 号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技术部分:40 分
商务部分:15 分
投标报价:4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从低至高依次评审并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
本,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能低于该投标人个别成本影响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要求该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
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其报价视为无
效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如下: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
1、若“有效投标人个数≤5 家”时,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2、若“5 家<有效投标人个数≤10
家”,为所有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中,去掉 1 个
最高报价和去掉 1 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3、若“10 家<有效投标人个数≤15 家”,为所有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中,去掉 2
个最高报价和去掉 2 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4、若“有效投标人个数>15 家 ”时,为所有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中,去掉 3 个最
高报价和去掉 3 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注: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 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注: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技术咨询服务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
量(12 分)
关于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量,对项目建设内容及管理服务的解读透彻、分析全面,主要服务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方案内容完整、各项咨询服务内容有专业性、针对性、合理可行性得 8-12 分;较合的得 4-8 分;一般得 0-4 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委对本项评审为零分、满分或极端分值的,须具体逐条列明所优劣之处,并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
2.2.4(1)
技术部分暗标评分标准(40 分)
技术咨询服务方案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
及其对策措施
(10 分 )
对本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提出关键性问题对策,技术建议,服务理念、思路高度吻合,所提思路充分阐述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且合理可实施得 8-10 分;较合理的得 4-8 分;一般得 0-4 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委对本项评审为零分、满分或极端分值的,须具体逐条列明所
优劣之处,并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
51
技术咨询服务的
重难点分析 (8
分)
技术咨询服务的理解及重难点分析合理科学的得 5-8 分,较合理
的得 3-5 分,一般得 0-3 分。
评委对本项评审为零分、满分或极端分值的,须具体逐条列明所
优劣之处,并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
技术咨询服务工
作安排及服务承
诺
(6 分)
技术咨询服务各阶段具体工作内容全面、安排合理,并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对统筹策划管理、基本建设程序的梳理、协助办理及服务承诺具体明确、完善可靠合理得 4-6 分,较合理的得 2-4 分,一般得 0-2 分。评委对本项评审为零分、满分或极端分值的,须具体逐条列明所优劣之处,并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
资料管理方案
( 4 分 )
投标人的资料管理方案合理的得 2-4 分;较合理的得 1-2 分;方案一般得 0-1 分。评委对本项评审为零分、满分或极端分值的,须具体逐条列明所优劣之处,并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
项目管理机构关 键岗位人员配置
(3 分)
除项目负责人及资格要求的其他人员要求外,项目管理机构管理
人员增加具备工程类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每 1 人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同一人持有多个证书的只计算一种)。 注:投标文件须同时附①上述人员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②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不少于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统计时段为投标截止日前 3 个月,即 2026 年 6-8月);入职不足 3 个月的,提供劳动合同+入职至投标截止全部社保记录;无法正常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新入职人员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
企业业绩(9 分)
投标人近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每承揽过一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土地整理或千亿斤粮食等其他与本工程类似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或项目管理服务或全生命周期服务的项目业绩,
得 3 分,
最高得 9 分。
注: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2.2.4(2)
商务部分(15 分)
财务状况
(3 分)
近三年度(2023 年度-2025 年度)的各种财务报表(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内容齐全,每有 1 年得 1 分,最多得 3 分。注:(1)投标文件须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足要求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满足要求即可得满分;(2)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
52
偏差率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结果保
留两位小数。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
准
(45 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
准(45 分)
投标报价满分 45 分。当投标报价与基准价一致得满分 45 分,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 1%扣减 0.3 分,每低于基准价 1%扣减0.1 分。注: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注:①最终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发现投标人存在业绩造假、资质伪造、围标串标或者其
他违法嫌疑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处理;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标准的,应当提出否决该投标的评标意见;
②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对存在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评
分;
③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为暗标,不符合技术标部分编制说明的服务方案,按 0 分处理;(注:技术部分汇总节
点不进行否决处理)。
④投标文件中凡涉及业绩、财务审计、信誉、获奖证书等方面的内容均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清晰的扫描件或链接
的已录入诚信库清晰的资料信息相对应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信誉处理,不予以计分;
⑤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
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文件,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资质及有效期进行审查。
温馨提示:本项目技术标即服务方案,评审方式为暗标盲评,评标系统同步开启暗标格式清标辅助功能。评标委员会严格依据招标文件暗标格式要求,可利用清标功能完成文件核查。凡因技术部分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标按0 分处理的以及其他被否决的投标,烦请评标委员会务必在评标报告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中清晰写明单位名称及理由(0 分处理具体原因(含 0 分节点内容等)或否决理由)。
(注:因评标资料无法清晰体现 0 分处
理具体原因(含 0 分节点内容等),故须在此处备注说明)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
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
也相等的,以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服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
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1);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
53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3);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服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扫
描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
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
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
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
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54
3.2.5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本细则规定,各自对有效标的各项评标
因素记名打分,按算术平均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
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合同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服务导则(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试行)》的通知(内工建
协【2019】9 号)版本。
56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服务合同
(试 行)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
合同编号:
57
说 明
1. 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工程项目建设中,由工程咨询人(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工程建设全过
程咨询服务的合同签订。
2. 本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及附录、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要求组成,
通用条件内容不应修改,专用条件可由合同双方依据项目需求进行完善及补充。
3.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要求,详见后附相关内容。对于专业咨询服务,可
依据相关专业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等,签订专业咨询服务合同,作为本
合同附件补充;无示范文本的,双方协商自行签订。
各专业咨询服务合同价格应当在本合同中列出并包含在总价中。
58
目 录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2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3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4 管理及文档
5 违约责任
6 支付
7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8 争议解决
9 其他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2 委托人的义务
3 受托人的义务
4 管理及目标
5 违约责任
6 支付
7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8 争议解决
9 其他
10 补充条款
第四部分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要求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
59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受托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项目委托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事项协
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
2.项目地点:
3.招标范围: 。
招标内容包括:
4.项目投资额: 。
本项目服务费估算金额: 。
5. 本项目招标内容:
二、词语限定
合同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目标
提高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推进绿色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创
新,提升建设项目综合效益。
四、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范围包括:
五、合同文件的构成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文件
4. 专用条件及其附录
5. 通用条件
6.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要求
60
7. 专业咨询服务合同及其附录
8.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
成部分。
六、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或专业咨询项目负责人
1.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
注册证书及编号: 。
七、酬金
工 程 建 设 全 过 程 咨 询 服 务 酬 金 总 价 ( 大 写 ) : ( 小 写 )
(¥ ) 。
总价包括:
1.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酬金金额(元): 。
八、服务期限
服务周期: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委托人书
面确认最终工程结算报告之日止。
1.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九、双方承诺
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
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
同约定支付酬金。
十、合同订立及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受托人应于合同生效后 7 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履约保
证金。逾期未提交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61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62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
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建设项目。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3 “受托人”指本合同中提供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的一方,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4
“其他参建方”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专业设计、施工总承包、材料和
设备供应及安装、试验检测、专业咨询与服务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约定的受托人的工作。
1.1.6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委托人另行委托受托人的工作及非受托人
原因造成的延期服务。
1.1.7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是指受托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咨询机构。
1.1.8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及“专业咨询项目负责人”指 《内蒙古自治区工
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导则》2.2 及 2.3 条中规定的人员。
1.1.9 “酬金”是指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受托人的报酬金额。
1.1.10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受托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受托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
的报酬金额。
1.1.11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受托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受托人的报酬金额。
1.1.12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受托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第三方”是指除委
托人和受托人以外的有关参建方。
1.1.13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4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5 “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63
1.1.16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
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
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
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
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 投标文件(如果有);
4.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要求;
5. 专业咨询服务合同及其附录;
6. 专用条件及其附录;
7. 通用条件。
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包括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
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2.1 委托人权利
2.1.1 委托人有权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设计使用功能等项目建设相关事项进行认定,
以及确定相关设备材料价格和审批工程相关合同、支付和设计变更签证等。
2.1.2 委托人有权得到约定的服务。
2.1.3 委托人有权随时了解工程相关情况,随时检查受托人工作并对其审查监督。
2.1.4 委托人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受托人调换项目负责人,以及要求受托人更换不称职的工程咨
询人员。
2.2 委托人义务
64
2.2.1 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无偿向受托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
托人应及时向受托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2.2.2 委托人应当书面明确受托人及委托人代表的管理范围和权限,并告知其他参建方。
2.2.3 委托人应当及时确认相关的往来文件、通知和申请。
2.2.4 委托人应当书面将其工程相关管理制度告知受托人。
2.2.5
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供受托
人无偿使用。
2.2.6 委托人应协调工程建设中必要的外部关系,为受托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2.7 委托人应及时支付服务酬金及奖励,按时缴纳各项建设审批、报批费用。
2.2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受托人联系。委托人应在本合同生效 7 天内,
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受托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 7 天通知受托
人。
2.4 审核与答复
2.4.1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受托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审核或做出决定的
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2.4.2
委托人应及时审批受托人提交的相关文件,协调并解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受托人提出
的重大问题。
2.5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酬金和奖励。
2.6 组织、配合、参与和监督
委托人应根据建设程序的要求,组织、参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汇报、检查、验收等活动。
3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3.1 受托人权利
受托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3.1.1 受托人有权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协调其他参建方的工作关系。
65
3.1.2 受托人有权知晓项目建设资金筹措等相关情况。
3.1.3 受托人有权按工程咨询合同取得相应酬金及奖励,或参与项目投资节余的提成。
3.1.4 受托人有权就工程事项提出建议。
3.1.5 受托人有权对其他参建方的工作进行评价,并向委托方提出建议更换其不称职人员。
3.2 受托人义务
3.2.1
受托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
权益。
3.2.2
受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具体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为委托人提供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
务并尽到勤勉之责。
3.2.3
受托人应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编制工程管理制度和流程,并在得到委托人确认后书
面通知各参建方,且该制度和流程不得与委托方的相关制度发生冲突。
3.2.4 受托人应组建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
受托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机构,并向委托人报备,配备必要的办公
与咨询服务所需的仪器设备。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3.2.5 受托人应指派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并配备相关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机
构人员。
3.2.5.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及重要岗位受托人员,应保持相
对稳定,以保证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正常进行。
3.2.5.2 受托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受托人
更换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 7 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
换,并告知其他参建方。受托人更换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其他受托人员,应以相当资格
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3.2.5.3 受托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66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3.2.5.4 委托人可要求受托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机构人员。
3.3 履行职责
3.3.1 受托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
同履行职责。
3.3.2 受托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28 天内,编制《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规划大纲》和《工程
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实施规划》
3.3.3 受托人应及时就工程相关重要事项向委托人报告,定期向委托人汇报工程进度、质量、
造价和安全情况。
3.3.4 受托人应在管理文件、资料和约定的成果文件上,加盖公章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3.3.5 受托人应建立资料和信息的汇聚交换及管理平台。
3.3.6 受托人应按时提交约定的成果文件。
3.4 提交报告
受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管理文件
和专项报告。
3.5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受托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有关文件归档。
3.6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受托人无偿使用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受托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
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4 管理及文档
4.1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应约定管理主要内容和目标。
67
4.1.1 本合同受托人应在授权范围内管理各专业咨询服务合同的履行,管理协调所涉工程事项。
4.1.2 各专业咨询服务合同应约定专业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4.1.3 各专业咨询服务合同的咨询人应承诺接受本合同受托人对履约及涉及工程事项的管理,
并遵守相关工作制度。
4.2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应做到:注意时效、及时整理、真实可靠、
内容齐全、分类有序。
4.3
在工程项目实施前,受托人应对文件档案的编码、格式、份数等作统一规定,对各类文档
归档建立相应的制度。
4.4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文件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由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
负责人落实、专人具体实施。归档资料的管理,应符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托人的资料归
档要求,要求由委托人于工程建设开始前书面提出。
4.5
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后,
将工程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委托人和有关部门移交。
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4.6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受托人提供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技术资料、政
府有关批准文件以及该工程有关的其他资料,并保证上述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4.7 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提交按专用条件约定的各类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文档,并对受
托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文档有查阅权。
5 违约责任
5.1 受托人的违约责任
受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1.1
因受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
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受托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5.1.2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擅自更换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或者工程建设全过
程咨询项目负责人长期不在岗的。
5.1.3
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并给委托人造成直接经济
损失的。
68
5.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5.2.2 委托人向受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受托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5.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28 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5.3 除外责任
5.3.1 因非受托人的原因,且受托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
的损失,受托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5.3.2 受托人对委托人决策(该决策非受托人提供错误咨询意见引起)不承担责任。
5.3.3 因不可抗力对工程项目建设造成的影响,受托人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
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3.4 受托人的其他免责条款,由双方另行约定。
6 支付
6.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
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 支付申请
受托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 7 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
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酬金种类及其金额。
6.3 酬金应依据业务完成情况按月支付,专业咨询服务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支付。
6.4 支付酬金
委托人应在收到受托人支付申请后 14 天内支付。委托人有权在收到支付申请后 7 个工作日内
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异议。对于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前述期限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争
议解决条款处理。
6.5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受托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在收到受托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 7 天内,
69
以书面形式向受托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合同约
定办理。
7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7.1 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协议
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
7.2 变更
7.2.1 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7.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受托人原因导致受托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受托人应
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时间、工
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7.2.3 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非受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
分工作时,受托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
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受托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
过 28 天。
7.2.4 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
引起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7.2.5
因非受托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
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7.2.6
因工程规模、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范围的变化导致受托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
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7.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
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7.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或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
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受托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
70
受托人应做出合理安排,使损失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受托人的部分义务,导致受托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
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7.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受托人的原因导致工程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受托人
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受托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损失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
此导致受托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7.3.3
当受托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受托人限期改正。若委
托人在受托人接到通知后的 7 天内未收到受托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 7 天内发出解除本
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受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的酬金支付至限
期改正通知到达受托人之日,但受托人应承担第 5.1 款约定的责任。
7.3.4 受托人在专用条件 6.3 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 28 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
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 14 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受托人可以接
受的延期支付安排,受托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
停工作后 14 天内,受托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受托人可向委托人发出
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 5.2.3 款约定的责任。
7.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
本合同。
7.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
7.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7.4.1 受托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7.4.2 委托人与受托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8 争议解决
8.1 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1
8.2 调解
如 果 双 方 不 能 在 14 天 内 或 双 方 商 定 的 其 他 时 间 内 解 决 本 合 同 争 议 , 可 以 将 其 提 交 给
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8.3 仲裁或诉讼
双 方 均 有 权 不 经 调 解 直 接 向 专 用 条 件 约 定 的 仲 裁 机 构 申 请 仲 裁 或 向 有 管 辖 权 的 人 民
法院提起诉讼。
9 其他
9.1 外出考察费用
由委托人提出的外出考察,要求受托人参加或负责的,相应费用由委托人支付。
9.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受托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
件中约定。
9.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受托人组织的相关评审、咨询和论证等会议以及聘请相关
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9.4 奖励
受托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9.5 守法诚信
受托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得从其他参建方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9.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其他参建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的
具体约定见专用条件。
9.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9.8 知识产权
72
9.8.1 委托人提供给受托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书以及
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受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
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受托人不得为了
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8.2 受托人为实施咨询服务所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委托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
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
未经受托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
第三方。
9.8.3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受托人在实施工程
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受托人承担;因
委托人提供的工程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9.8.4
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
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9.8.5 受托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酬金中。
9.9 联合体
9.9.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委托人承担连
带责任。
9.9.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应当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工作责任义务,经委托
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9.9.3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委托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管理、组织协调联合体各成员全
面履行合同。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73
1 定义与解释
1.1 解释
1.1.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没有其他文字要求 。
1.2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
1.3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依据
1.3.1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工作依据。
1.3.2 委托人要求使用其他国家和地区技术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所使用技术标准的
名称及提供方,并约定技术标准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2 委托人的义务
2.1 提供资料
签订合同生效时,委托人应按照下表无偿向受托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
□
□
注:资料如有保密要求,应在相关保密条款中注明。
2.2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按照下表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
2.
3.
提供房屋、设备,供受托人无偿使用:
74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数量
面积
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及网络接入
2. 生活用房及用品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
5、其它用房
6、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2.3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2.4 服务开始日期:合同签订后以受托方收到委托方书面通知 5 天内开始。
2.5 审核与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以下时限内,对受托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1)对于涉及工程变更、费用索赔、价款支付等重大事项的申请,应在收到完整资料后【7】
个工作日内答复;
(2)对于一般性工作联系、方案报审等文件,应在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答复。 逾期未
答复且未提出合理异议的,视为委托人认可。但因受托人提交资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导致延误
的,答复时限相应顺延。
75
3 受托人的义务
3.1 咨询服务依据及使用标准
3.1.1 依据包括:
(1)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依据包括: ;
② ;
③ ;
④ ;
⑤ ;
⑥ ;
⑦ ;
⑧ ;
⑨ 。
(2)使用其他国家和地区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方、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
担:____不适用___。
3.2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和人员
3.2.1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配备详见附录 1。
3.2.2 更换受托人员的其他情形: 。
3.3 提交报告
受托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时间和份数:
序号
工作内容/阶段
报告种类
提交时间及份数
3.4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委托人。
76
受托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15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
为: 。
4 管理及目标
4.1 进度管理
4.1.1 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进度目标,编制项目总体控制计划,并报委托人审批,以经委
托人审批的总进度计划作为整个项目进度管理的依据。
本合同进度目标: 。
4.1.2
受托人有权审核其他各参建方的进度计划,对进度计划进行分级管理,通过不断地检查、
调整、预测,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实现工期目标。
4.1.3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托人应进行进度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及时向委托人汇报进度
控制情况。
4.1.4 工期延期
工期延期包括下列情况
(1)委托方原因;
(2)不可抗力;
(3)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情况,由委托方批准的工期顺延。
发生工期延期,委托方按照本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附加工作酬金计算标准向受托方支付报酬。
同时受托方有权就因工期延期对受托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索赔。
4.1.5 工期延误
工期延误包括下列情况;
(1)受托人原因;
(2)其他参建方原因。
发生工期延误,受托人必须积极有效的进行进度控制。由于受托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受
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受托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
4.2 质量管理
77
4.2.1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管理目标,编制相应的质量管理实施计划,并报送委托人认定。
由于受托人原因造成质量管理目标不能实现,受托人按照专用条件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本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4.2.2
受托人应参加设计交底会议,分析、确定质量控制重点、难点;安排其他参建方负责工
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工作。
4.2.3
受托人在征得委托人认可后,有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决定权。有权会同其他参建方对
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其他参
建方组织更换;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
其他参建方组织整改、返工。
4.2.4 受托人负责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
4.2.5
受托人应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测会和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其
他参建方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
4.2.6 质量保证金金额:合同额的 %
4.3 安全、文明管理
4.3.1
受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安全文明目标,组织编制安全文明管理实施计划及安全
应急预案,并报送委托人审核。
本工程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由于受托人原因造成项目安全文明目标不能实现,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4.3.2 受托人应根据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要求配置必要的资源,确保施工安全,保证目标实
现。
4.3.3
受托人应当督促其他参建方落实安全保证体系,不定期协同委托人组织工地安全文明检
查,会同委托人、其他参建方处理工地各种纠纷。
4.4 投资管理
4.4.1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投资控制目标,编制相应的投资管理实施计划。
本工程投资管理目标:
由于受托人原因造成项目投资目标不能实现,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
78
4.4.2 受托人负责编制年度、季度、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报送委托人审批。按照委托人对资金
使用计划的审批意见,修正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委托人认可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投资计划值与
实际值的比较,控制项目投资。
4.4.3
受托人负责在招投标、合同谈判、合同拟定过程中,对建设资金有关内容进行审核、分
析。
4.4.4 受托人负责审核其他参建方的合同中与建设资金有关的条款。
4.5 竣工验收
4.5.1
委托人有权组织竣工验收,对受托人的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进行监督,有权委托第
三方对受托人的结算、付款及其他工程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和审计。
4.5.2 委托人应在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4.5.3 工程竣工结算后 28 个工作日内,如有履约保证金,委托人应退还受托人提交的全部履
约保证金。
4.5.4 受托人有权签认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
4.5.5
受托人组织或协助委托人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协助办
理权属登记,并协助委托人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4.6 突发事件处理
受托人在分析工程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各类突发事件及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预案,积极
应对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时间及不可抗力事件,并及时通知委托人妥善处理。由于不可抗
力造成的工期延期,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处理。
4.7 资金拨付管理
4.7.1 受托人在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提交整个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委托人结合项目具体情
况于 7 天内对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批复。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批复,对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修正,
并于批复后 14 天内,递交符合委托人要求的资金使用计划。
4.7.2 受托人于其他参建方提交付款凭证后 7 天内,对其进行审批,将审批结果递交委托人,
由委托人审批后进行支付。
4.7.3 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对本项目的审计。
79
4.8 变更与索赔管理
4.8.1
受托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以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签发变更指令、评估变更。在
委托方授权下可进行变更的范围约定为: 。
4.8.2
受托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
设内容。超出初步设计批复范围的变更,由勘察、设计或施工承包商提出,经受托人调查核实与
相关方协调后,由受托人报委托人核准。
4.8.3 受托人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工作中提出的优化变更,使委托人节约了工程项目投资,
委托人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4.8.4 合同双方有权就对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
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5 违约责任
5.1 受托人的违约责任
5.1.1
除通用条款受托人的违约责任外,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约定履行任务的其他情
况包括 国家有关行业规定
因受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全额赔偿。直接经济
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修复费用、因工期延误导致的额外管理费用及对第三
方支付的违约金、因受托人提供错误咨询意见导致的投资增加额等。若双方对损失金额无法达成
一致,可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鉴定,评估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受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委托人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若该损失难以计算,则受托人应按本合同总酬金的
【2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上述赔偿或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全部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继续
追偿。
5.1.2 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受托人负责紧急处理,做好善后工
作,及时通知委托人;如因受托人管理不善引起重大安全事故的,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受托人处
理不当给委托人造成名誉、财产及其他损失的,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同时向受托人追究经济以
及其他责任。
80
5.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6 支付
6.1 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 。
6.2 支付酬金
6.2.1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服务种类
支付时间
支付
比例
支付金额(万元)
6.2.2 委托人按合同要求中约定的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和支付金额,向受托人支付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酬金,专业咨询服务合同中另有约定时,按约定支付。
6.2.3 非受托人原因造成的延期服务、其他附加工作和奖励费用的支付方式 双方协商确定
7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7.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受托人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且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
履约保证金的具体条款如下: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2.受托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前【】日内,以银行保函或电汇形式将履约保证金提交至委托人指定
81
账户。
3.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受托人全面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如因受托人原因发生本通用条件及专
用条件约定的违约情形,委托人有权根据损失情况部分或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覆盖本合同全部服务期限。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且受托
人无任何违约行为后【】日内,委托人应将履约保证金(扣除部分除外)无息退还给受托人。
7.2 变更
7.2.1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受托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
定:双方协商确定 。
7.2.2 除不可抗力外,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受托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其善后工作
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相应的附加工作酬金确定方法:双方协商确定 。
7.2.3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双方协商确定 。
7.2.4 因工程规模、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范围的变化导致受托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
时, 。
7.3 合同终止后的工作交接:无论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受托人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5】
日内,向委托人完整移交以下资料,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1)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图纸、技术文件、合同、会议纪要、报告、函件等纸质及电
子文档;
(2)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的全部工作记录、台账、日志;
(3)与项目相关的第三方(如设计、施工、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及履约评价资料;
(4)委托人提供的所有设备、房屋及剩余物品。
受托人未按约定完成移交的,委托人有权暂不支付剩余酬金,且受托人应每日按剩余酬金的
【千分之一】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直至移交完成。
8 争议解决
8.1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 进行调解。
8.2 仲裁或诉讼
82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委托人住所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其他
9.1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相关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9.2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在 。
9.3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照通用条款执行 。
受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照通用条款执行。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照通用条款执行。
双方确认,以下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均属于保密信息,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
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五】年:
(1)委托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技术资料、设计文件、图纸、预算、财务数据、合同
文本及谈判资料;
(2)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项目策划、进度计划、投资控制方案、会议纪要、内部报告等未
公开的管理文件;
(3)委托人的项目运营模式、管理流程、供应商名单、成本构成等商业信息;
(4)其他任何一方在提供时明确标注为“保密”或虽未标注但依其性质或披露背景应被合理认
定为保密的信息。
9.4 知识产权
9.4.1 关于委托人提供给受托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
及反映委托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委托人 。
关于委托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9.4.2 关于受托人为实施服务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受托人 。
关于受托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9.4.3 受托人在勘察设计服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10 补充条款
10.1 双方进一步约定,受托人提交的各项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质量标准如下:
83
1.项目管理规划、监理规划、造价咨询方案等纲领性文件,应内容完整、逻辑清晰、措施具体,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并须经委托人书面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各类过程报告(如月报、专题报告)应数据准确、分析客观、问题反映及时,并提出可行的
解决方案或建议。
3. 造价审核成果文件的误差率不得超过【】%,且须经委托人最终书面确认方为有效。
4. 所有成果文件均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及相关专
业规范的要求。委托人有权对不符合上述质量标准的成果文件要求受托人限期修改、重做,由此
产生的费用及延误由受托人承担。
附录 1: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机构人员配
注:此表应根据建设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扩充
第四部分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要求
姓 名
学 历
专 业
执业证书及编号
职称
承担工作名称
84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范围: 。
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要求:
1.受托人
1.1 受托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
益。
1.2 受托人应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管理和协调各参建方的工作关系。
1.3 受托人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选择其他参建方。
1.4 受托人应编制、调整总体和各阶段资金使用计划并及时报委托方核准。
1.5 受托人应编制、调整总体进度计划,编制或组织编制甲供材料、设备招标采购和认质认价
计划。
1.6 受托人应负责起草项目建设相关合同文本(委托人自行起草或者委托他人起草的除外),
参与合同洽商及审核合同文本,监督管理合同的履行,并为委托人提供相应咨询建议。
1.7 受托人应协助委托方进行设计调研、编制勘察设计任务书,并经委托方确认、管理、协调
勘察设计质量和进度、组织召开设计协调会议、协助组织设计评审及进行设计沟通。对工程设计
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
价,或延长工期,应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
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受托人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更正。
1. 8 受托人应对工程规模、建设标准、规划设计等向委托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提交建议书。
1.9 受托人应对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等向委托人提出合理建议并提交建议书。
1.10 受托人应按照保证质量、保证工期和降低投资的原则,会同监理单位审核工程施工组织
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委托人。
1.11 受托人应参与招标采购相关文件的审查。
1.12 受托人应组织造价审核,协调、配合审计部门的审计。
1.13 受托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
织管理,认真履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及投标书中项目管理的内容的承诺,实现工程建
设投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1.14 受托人应组织或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工程备案、竣工结算及运营管理的技术培训。
1.15 受托人应收集相关资料,编制并向委托人报送项目管理咨询工作报告。并约定时间向委
托人汇报,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发现可能会影响工程投资、工期、质量和安全的事件时,受托人
有义务尽早通知委托人。
1.16 受托人应当以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出发,对施工中发生的变更,签证理由、原因及合理性
85
进行审核并参与处理变更签证和索赔事件。
1.17 受托人应进行项目建设的风险管理。
1.18 受托人应对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2. 履行职责
2.1
在项目管理范围内,委托人和其他参建方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受托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当委托人与其他参建方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受托人应协助委托人协商解决。
2.2
当委托人与其他参建方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受托人应提
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3 受托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其他参建方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
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受托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
应在发出指令后的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3.委托人
3.1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协助受托人办理各项建设手续,负责缴纳规划、建设管理和相关政策性等费用。
3.2 审核与答复
3.2.1 委托人应及时确定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重要事项。
3.2.2 委托人应及时确认设计使用功能要求和工艺设计要求。
3.2.3 委托人应及时审批工程设计变更。
3.2.4 委托人对受托人提交的申请、报告、文件等资料,应当及时进行审核和审批。
3.3 告知
在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其他参建方的任何意见
或要求应通知受托人,由受托人向其他参建方发出相应指令。
3.4 参与和监督
3.4.1 委托人应对工程、设备采购等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对受托人组织的合同谈判进行监
督。
3.4.2 委托人应对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阶段性验收和专项验
收。
3.4.3 委托人应依法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受托方违规
行为予以查处和纠正。
(注:本协议书仅供参考,最终以双方协商签订的文本为准)
86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87
一、项目名称:乌拉特前旗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施工、监理、(国债)业
主管理技术服务
标段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二、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境内
三、招标规模:本次(国债)业主管理技术服务招标共涉及9个项目区,19.71万亩高标准农
田。乌拉特前旗新安镇先锋村1.87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新安镇红光村、
新胜村3.24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新安镇庆华村和前进村2.67万亩2026年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西小召镇土城子村、邓存店村和东小召村1.93万亩2026年高标
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新安镇羊房子村0.57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
西小召镇万太公村2.41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先锋镇大田村1.82万亩2026年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先锋镇红旗村2.75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
乌拉山镇盐海村2.45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
田间道路、农田地力提升、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
四、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全周期管理服务,具体涉及项目各阶
段专项评审、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工程质量和数据复核、耕地质量等级评定、项目绩效评价、上
图入库、项目建后移交手续;负责招标、设计、施工、监理、审计等全过程资料合规性审核等。
五、国家顶层政策与规划
本项目实施严格遵循国家、行业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最新法律法规、政策
文件及技术规范,具体依据如下: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2025年)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
〔2019〕50 号)
3.农业农村部《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农建发〔2021〕6 号)
六、 其他专项依据
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5 号)
2.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本项目投标文件排查工作)
3.项目立项批复、年度实施计划批复及相关设计文件。
8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89
标段名称
投 标 文 件
标段编号: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90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文件技术标
五、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四)正在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五)企业获奖………………………………………………………………………………()
(六)企业各类证书…………………………………………………………………………()
(七)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八)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九)营业执照………………………………………………………………………………()
(十)企业资质证书………………………………………………………………………()
七、报酬清单………………………………………………………………………………………()
八、其他材料………………………………………………………………………………………()
以上目录仅供参考,各投标企业根据系统中格式的实际情况自行编辑
91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
写)
(
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服务周期: ,按合同约定
完成服务工作,服务质量要求达到 。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服务方案;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名称并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名)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92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名称及编号:
2
服务周期
3
服务质量要求
4
合同价款支付
合同中约定
5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
6
投标内容(招标范围)
...
...
投 标 人: (名称并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名)
年 月 日
9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地址: 、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94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
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扫描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国徽面扫描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人像面扫描件
95
三、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我方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已于 年 月 日采用 方式递交了金额为人
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请你方予以核实。
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
“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
96
四、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
注:1.本项目技术标(即服务方案)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系统开启暗标格式清标功能(内
蒙暗标版)。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暗标部分(服务方案)编制要求规定编制服务方案(后
附);本服务方案对目录不做强制要求,请投标单位结合暗标编制要求按需制作。暗标格式问题
咨询电话:国泰新点软件施先生 *开通会员可解锁*。
2.服务方案须独立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格式节点下的“技术部分”节点中。
3.投标文件整体格式(如有)部分中保留本页即可。
注:此处无须在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体现。
97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技术标部分编制说明)
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必须采用暗标,任何一页均不得标注与投标人有关的名称(含人员名
称)或印记,不得有明示或暗示的标记。
严格按下列要求编制:
1.纸张要求(版面要求):标准 A4 纸张。
2.封面设置及盖章要求: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封面,封皮内容为“服务方案”,统一使
用黑体一号字体(黑色),顶行居中对齐,不得加入空格,页边距四边均为 2 厘米,不能出现签
章或签字,封皮无需增加页码。
3.标题排版要求:暗标文件页面行距为固定值 28 磅,页边距四边均为 2 厘米,不编制页码、
页眉、页脚。暗标文件一级标题(“一、” “二、”“三、”…)采用三号宋体加粗字体,对齐
方式为左对齐,不缩进,大纲级别选择为 1 级,其余均为正文部分。除表格内容外全文不允许出
现空格。(注:此处一级标题双引号只做区分)
4.正文排版要求:正文部分(包含二级及以下标题)字体采用四号宋体,不得做加粗、倾斜
等处理,不允许字符间距缩放,对齐方式为两端对齐。正文部分标题及段落首行缩进 2 个中文字
符,段落其他各行不作缩进处理。正文中各段落、图表间不允许留有空行、空页。二级标题为 1、
2、3、...,三级为 1.1、1.2、...2.1、2.2、...,四级标题为 1.1.1、1.1.2、...2.1.1、
2.1.2、...以此类推。(序号需以顿号结尾例 1.1、)以此类推。
5.图表排版要求(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自身需求考虑是否设置图表):图表大小、字体要
求:图表均采用 WPS Word 文字处理软件黑白绘制,不得手写、手绘。图表居中放置,所有边框采
用 0.5 磅黑色单实直线,图表标题(名称)文字采用黑色四号宋体,两端对齐,缩进两个字符,
图表单位两端对齐从右向左缩进两字符放在表格右上角。图表内文字采用黑色五号宋体,行距为 28
磅,进度图横道线使用 2 磅线条。
6.其他排版要求:颜色要求:正文标题、字体、图表及图表内文字使用黑色。编写软件及版本
98
要求:使用 WPS 办公软件编制 ;服务方案页数:不得超过 500 页;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
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
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注:与以上规定不一致的技术标投标文件,按 0 分处理。
温馨提示:
99
服务方案
(统一使用黑体一号字体(黑色),顶行居中对齐,不得加入空格,页边距四边均为 2 厘米,不能出
现签章或签字,封皮无需增加页码。注:本页无正文,此处内容编辑封面时删除,此处内容仅供
参考,编辑封面时按上述暗标要求编辑)
100
五、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无
101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02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103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经理
备注
104
(四)正在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负责人
备注
105
(五)企业获奖
获奖名称
奖项类别
获奖项目名
称
项目负责人
颁奖部门
获奖日期
106
(六)企业各类证书
107
(七)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应附任命文件、本次招标要求的相关证书、身份证、
社保缴费证明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扫描件等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证明材料。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108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注:格式自拟。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9
项目负责人公司任命书
注:格式自拟。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0
(八)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序号
姓名
职务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备注
注:此表根据本单位实际人员情况自行调整,后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111
(九)营业执照
112
(十)资质证书
113
七、报酬清单
1. 报酬清单说明
2. 报酬清单
单位:元
序号
报酬分项名称
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
合计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按照报价中各项支出的具体金额进行填写。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服务范围、内容、难易程度及服务期,结合自身
管理经验、能力、技术水平和服务力量的投入进行竞争报价。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工程服务内容
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投标费
用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报出最终投标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凡高出
者按无效标处理。
114
八、其他材料
(一)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
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如果发生过上述诉讼及仲裁情况,需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
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未发生过上述诉讼及仲裁情况,直接填
写‘无’。
诉讼及仲裁说明
备注
115
(二)各类信用信息网查询截图
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须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时间为公
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刻)(操作流程:进“信用中国”,点击进入“专项查
询”,选择查询的名单后,按要求输入单位信息后进行查询)
②投标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文件
须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刻)(操作流程:进“信
用中国”进入“专项查询”跳转点击进入网站查询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选择失信
被执行人查询的名单后,按要求输入单位信息后进行查询)
③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今)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须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刻)(操作流程:①投标人查询步骤: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
进入“高级检索”,在“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全称,在“案由”选项中点选“贪污贿赂罪”,
在“裁判日期”中选择“2023 年 08 月 01 日-查询日期”后进行检索,即为查询结果。②法定代
表人查询步骤: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全
称,在“当事人”处输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案由”选项中点选“贪污贿赂罪”,在“裁
判日期”中选择“2023 年 08 月 01 日-查询日期”后进行检索,即为查询结果。投标人及其法定
代表人同时查询或分别查询均可)
④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文件须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刻)(操作
流程: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用信息”输入单位全称后进行查询,在
查询结果界面点击单位名称打开,在打开的单位信息界面点击“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
名单)信息”,即为查询结果)
⑤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a.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b.投标人在近年内(2023 年 08 月 01 日-至今),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
原因,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限制投标资格、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资质或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且
仍在限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期限内的;
c.仅处以罚款、警告、通报批评等未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不适用本条款。(注:提供承诺
书,承诺书的格式自拟)
116
(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承诺书
承诺书
致: (招标人) :
1、我单位承诺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a.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b.投标人在近年内(2023 年 08 月 01 日-至今),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或其他原因,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限制投标资格、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资质或营业执照等行政处
罚,且仍在限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期限内的;
C.仅处以罚款、警告、通报批评等未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不适用本条款。
2、我单位承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我单位承诺本公司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须真实有效,不得存在弄虚作假。如在评标
期间经查实我公司提供了虚假内容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并按无效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
证金。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或中标结果公告期间经查实我公司提供了虚假内容虚假资料,招
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
中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内容虚假资料骗取中标,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清退其出场,并按
照合同总金额的 10%进行处罚(处罚金从其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还应赔偿招标人相关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将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4、我单位承诺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3 年、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
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未被评为 D 级,评为 A/B/C 级,评选相关截图如下:
(或我单位从未参与过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信用等级评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
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中第二十二条执行。(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修改
这条内容)
5、我单位承诺投标企业一经中标,不得随意更换人员,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由项目法人批
准,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报旗、市两级农牧主管部门备案,项目负责人不兼任其他在建项目;
更换投标文件明确的其他项目人员,必须报项目法人备案。本项目配置人员无挂靠,服务期间采
117
取人脸识别每日打卡考勤方式,确保工程建设服务期间项目人员现场履约,在投标文件中出具项
目组成人员服务期间在场承诺书。
6、我单位承诺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
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文件)相关要求。
7、我单位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18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3 年、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
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信用评价等级评价截图或未参与评价说明
注:目前 2025 年评价结果暂未公布,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则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上述资料亦须体现。
119
(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 (标段名称)招标中,若我方成为中标人,
将保证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通知后,依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
订的委托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用标准,以现金、支票、汇票、电汇或招标代理机构认
可的其他方式向贵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 200%在合同价款中扣缴。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0
承诺书
致: (招标代理公司)
我方承诺参与贵公司组织的 (标段名称)投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
布后,我方第一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本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1
(五)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22
(六)投标文件中填报企业信息汇总表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姓名、个人业绩(如
有)、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及纳税人识
别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
报的单位业绩
1、……;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
身份证号)
证书名称及编号
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文
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
(如有)
1、……;2、……;…………
以下人员按照本单位提供项目人员信息仔细填写清楚名字担任的职务、证书名称及编号
(姓名)
证书名称及编号
(姓名)
证书名称及编号
(姓名)
证书名称及编号
(姓名)
证书名称及编号
(姓名)
证书名称及编号
(姓名)
证书名称及编号
注:1、本表所填写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一致(与投标文件无关的内容无须填写),且所填(单位、人员)业绩必须为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所有业绩。2、本表只须填写文字内容,无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
123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注:以下文件作为招标文件附件,无须附于投标文件。
124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文件;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附件 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附件 4:《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内农牧厅规〔2025〕1 号文件。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