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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508002026090401001015的招标文件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9-10
发布于
内蒙古巴彦淖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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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河区 9.3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

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F*开通会员可解锁*9*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程监理第十八标段

招 标 人 : 巴 彦 淖 尔 市 临 河 区 农 田 建 设 服 务 中 心

招 标 代 理: 永 信 恒 昌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 0 二六年九月

温 馨 提 示

招投标期间请您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1、在阅读招标文件时,如发现招标文件出现问题或有不足之处时,

请及时提出。在此我单位表示感谢。

2、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涂黑加粗的文字,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做

出响应,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错误。

3、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mg.gov.cn/)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9 日上午 09:30 时。您的配合既

给我们的工作带来方便,也不会因为时间的问题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5、建议各投标单位将自己的评审所需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

作投标文件,谢谢配合。

6、本次招标实行电子版招投标,中标前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

7、重要说明

(1)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

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

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

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

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技术支持:*开通会员可解锁*;CA 锁咨

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4)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

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以及投标文件上传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5)开标地点为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6)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

限为 60 分钟。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各投标

人严格按系统要求时间解密投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发生问题及时

联系招标代理公司或后台技术人员,如超规定时间无法解密,导致无

法唱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目 录

第一卷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10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1 -

1. 总则 ..............................................................- 17 -

2. 招标文件 ..........................................................- 20 -

3. 投标文件 ..........................................................- 21 -

4. 投标 ..............................................................- 24 -

5. 开标 ..............................................................- 24 -

6. 评标 ..............................................................- 26 -

7. 合同授予 ..........................................................- 26 -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27 -

9. 纪律和监督 ........................................................- 27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9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36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45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73 -

- 1 -

第一卷

- 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

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已由巴彦淖

尔市农牧局以《关于临河区新华镇哈达淖村等7个村5.18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

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巴农牧局发【2026】374号、《关

于临河区双河镇黄河村、民族村等4个村2.13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

付)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巴农牧局发【2026】375号、《关于临河区干召庙

镇和白脑包镇民主村等4个村2.05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

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巴农牧局发【2026】3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彦淖尔

市临河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

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境内(新华镇-胜丰村、哈达淖村、新荣村、

永红村、七股地村、乌兰图克镇-新乐村、狼山农场一分场;双河镇-黄河村、

民族村、新河村、富河村;干召庙镇-民主村、永丰村、永华村,白脑包镇

-永胜村)。

2.3 招标规模:新华镇和乌兰图克镇:建设规模为5.18万亩,包括新建0.93

万亩、改造提升4.25万亩。双河镇:建设规模为2.13万亩,包括新建0.33万亩、

改造提升1.80万亩。干召庙镇和白脑包镇:建设规模为2.05万亩,包括新建0.14

万亩、改造提升1.91万亩,实施高效节水3019亩。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

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具体内

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

序号

1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施

- 4 -

工第一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1743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完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228日历天(含所施做渠道的行水期天数)2026年 11月30日前完成土方框架工程<新建改建渠道和沟道、新建改建道路、清运田间积土、初步平整土地等土方工程>。*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形成非衬砌渠道旁的植树沟,不影响春季植树造林。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保灌工程。

序号

2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施

工第二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2037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完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228日历天(含所施做渠道的行水期天数)2026年 11月30日前完成土方框架工程<新建改建渠道和沟道、新建改建道路、清运田间积土、初步平整土地等土方工程>。*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形成非衬砌渠道旁的植树沟,不影响春季植树造林。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保灌工程

序号

3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施

工第三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2982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完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228日历天(含所施做渠道的行水期天数)2026年 11月30日前完成土方框架工程<新建改建渠道和沟道、新建改建道路、清运田间积土、初步

- 5 -

平整土地等土方工程>。*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形成非衬砌渠道旁的植树沟,不影响春季植树造林。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保灌工程

序号

4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施

工第四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2517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完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228日历天(含所施做渠道的行水期天数)2026年 11月30日前完成土方框架工程<新建改建渠道和沟道、新建改建道路、清运田间积土、初步平整土地等土方工程>。*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形成非衬砌渠道旁的植树沟,不影响春季植树造林。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保灌工程

序号

5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施

工第五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2643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完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228日历天(含所施做渠道的行水期天数)2026年 11月30日前完成土方框架工程<新建改建渠道和沟道、新建改建道路、清运田间积土、初步平整土地等土方工程>。*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形成非衬砌渠道旁的植树沟,不影响春季植树造林。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保灌工程

序号

6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施

工第六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2392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完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 6 -

共计:228日历天(含所施做渠道的行水期天数)2026年 11月30日前完成土方框架工程<新建改建渠道和沟道、新建改建道路、清运田间积土、初步平整土地等土方工程>。*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形成非衬砌渠道旁的植树沟,不影响春季植树造林。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保灌工程

序号

7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第七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4796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完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228日历天(含所施做渠道的行水期天数)2026年 11月30日前完成土方框架工程<新建改建渠道和沟道、新建改建道路、清运田间积土、初步平整土地等土方工程>。*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形成非衬砌渠道旁的植树沟,不影响春季植树造林。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保灌工程

序号

8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

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有

机肥(腐熟羊粪)购买、拉运及

抛撒第八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718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完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198日历天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购买及拉运,*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抛撒。

序号

9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

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有

机肥(腐熟羊粪)购买、拉运及

抛撒第九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7 -

合同估算价(万元

583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完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198日历天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购买及拉运,*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抛撒。

序号

10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

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挤

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购置及

运输第十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1229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完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198日历天

序号

11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

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挤

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购置及

运输第十一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793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完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共计:198日历天

序号

12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

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毛渠玻璃钢地田口闸购置、运输

第十二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金属设备及安装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

272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完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共计:198日历天

序号

16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

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第十六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912

工期(日历天)

开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春季造林任务。*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秋季造林任务。抚育管护期:三年,春季植树抚育管护期:2027年春季至2030

- 8 -

年5 月30 号,秋季植树抚育管护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30号,抚育期结束前浇足水。准确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日期为准

共计:1326日历天

序号

17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

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C30混凝土一字板、挡土板预制

及运输和金属设备购置及安装

第十七标段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491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完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共计:198日历天

序号

18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

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工程监理第十八标段

招标范围

对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

目的建设内容内外业全过程进行监理

合同估算价(万元

不超过财政实际投资建安工程费的

1.6%

工期(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设计建设内容全过程服务,内外业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决算审计与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满。

共计:1538日历天

序号

19

标段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

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造价咨询第十九标段

招标范围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以最终出具审核报告面积为准)的竣工结算审核、跟踪审计

(并全程参与项目工程计量及竣工验收工作)。

合同估算价(万元

不超过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

央转移支付)

建设项目最终送审金额

的0.6%。

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完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共计:1538日历天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开工之日开始实施至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编制完成终结。

- 9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至第六标段(施工)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

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资质和安全生

产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时间早于合同完工日期的投标人提供及时延续资质承诺书,

保证在整个服务期间资质有效)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

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

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4)技术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

(含)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5)项目管理其他人员配置:安全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

(质检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总人数不少于5人。

(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7)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需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人员信息须在全

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中能查询到,如发现有挂

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向投标保函出具机构索赔),

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量员(质检

员)、安全员的*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入职时

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入职期间内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

的社保核定单及有效的社保缴费凭证(税票、花名册等),如有其它情况不能提

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

同)。

第七标段(投资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资格要求:

- 10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须具备承担投资融资的实力,能完成土地种植流转、社会化服务等运营的

职能;

(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

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资质和安全生

产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时间早于合同完工日期的投标人提供及时延续资质承诺书,

保证在整个服务期间资质有效)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

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

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4)技术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

(含)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6)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需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挂靠证件,人员信息须在全

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中能查询到,如发现有挂

靠证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

(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50%以上合同金

额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联合体投标协议应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招标人)。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

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③任何单位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

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标段至第九标段(有机肥(腐熟羊粪)购买、拉运及抛撒)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

- 11 -

资格的生产企业(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并具有有效的肥料登记证。

(2)具有产品检验报告(符合NY/T525-2021标准)(提供由具备CMA检验检

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第十标段至第十一标段(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购置及运输)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生产企业(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

(2)生产企业需提供本标段所需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检验报告(提供由

具备CMA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第十二标段(毛渠玻璃钢地田口闸购置、运输)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玻璃钢地田口闸生产企业(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

(2)生产企业需提供本标段所需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检验报告(提供由

具备CMA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第十六标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能够完成本标段招标内容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林业或园林绿化中级及以

上工程师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

费证明,(入职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入职期间内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需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核定单及有效的社保缴费凭证(税票、花名册等),如

有其它情况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

休证明和聘用合同)。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第十七标段(C30混凝土一字板、挡土板预制及运输和金属设备购置及安装)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一字板、挡土板、金属设备生产企业(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

(2)生产企业需提供本标段所需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检验报告(提供由

具备CMA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第十八标段(工程监理)资格要求:

- 12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如资质有效期截

止时间早于合同完工日期的投标人提供及时延续资质承诺书,保证在整个服务期

间资质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退休人员需提供

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

(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承担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

施工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执业。

第十九标段(造价咨询)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备案网页

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承担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

企业并具有注册水利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投标人信誉要求(第一至第十九标段):

①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无

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

准)。(第八标段至第十五标段、第十七标段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查询结果)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的任意一项,不得参加投标;

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⑤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

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D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5、其他要求(第一至第十九标段):

①除第七标段(投资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接受联合体投标外,其他所有标

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3 -

②投标单位至多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至多允许中一个标段。当同

一投标单位在两个标段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名时,则按照评标顺序靠前的标段推荐

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已经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该标段之后(按

评标顺序)的标段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评标顺序为:第一标段、

第二标段、第三标段...以此类推...第十八标段、第十九标段。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 :59(北

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

.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 ”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

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

别上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

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9、其他说明

9.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9.2 注意事项:

(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形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有关函件(澄清、通知、情况说明等)只通过

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未及时发现

- 14 -

者后果自负。

(3)坚决杜绝挂靠资质参与项目建设等行为,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列入黑

名单。

(4)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

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

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

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

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

的审查结果为准。

(6)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

点软件公司联系。技术支持:*开通会员可解锁*;CA 锁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7)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

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以

及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开标地点:不

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 址 :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投

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60分钟。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联系人:刘帅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湖滨街道子芳路长福豪富华大厦七楼

联系人:田凯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1559606972@qq.com

行业监管: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和科技局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沙路帅丰街综合办公楼B座7楼

- 15 -

联系人:李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

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 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

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 ”打开查看。

10.2 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

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详见网站公告工具下载)

10.3 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 16 -

1.1.2

招标人

名 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联系人:刘帅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湖滨街道子芳路长福豪富华大厦七楼

联系人:田凯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名称

临河区9.36万亩2026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1.1.4

标段名称

工程监理第十八标段

1.1.5

建设地点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境内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建设内容

对临河区 9.3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内外业全过程进行监理

1.3.2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设计建设内容全过程服务,内外业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决算

审计与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满。

共计:1538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

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

质(如资质有效期截止时间早于合同完工日期的投标人提供及时延续资

质承诺书,保证在整个服务期间资质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

(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承担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

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执业。

信誉要求:①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

其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第八标段至第十五标

- 17 -

段、第十七标段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查询结果)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的任意一项,不得参

加投标;

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⑤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

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D级的,不得参加投

标。

其他要求:

①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投标单位至多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至多允许中一个标段。

当同一投标单位在两个标段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名时,则按照评标顺序靠

前的标段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已经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

人的,在该标段之后(按评标顺序)的标段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评标顺序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以此类推...

第十八标段、第十九标段。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

的其他情形

在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

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的任意一项,不得参

加投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

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 18 -

1.11

分包或转包

不允许转包和违规分包

1.12

偏离

不允许重大偏离允许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充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针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10 月 9 日上午 09:30 时

2.2.2

招标人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①若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 天

前进行澄清;

②若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进行澄清;(特定情形除外)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

时间

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将以带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在内蒙古自治区

工程项目交易系统,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

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

上不一致时,以网站上发出的文件为准。不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投标人,

请自行登录网站获取。无需确认。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

时间

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将以带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在内蒙古自治区

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查看,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

人均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

表述上不一致时,以网站上发出的文件为准。不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投

标人,请自行登录网站获取。无需确认。

3.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

算方法

/

3.2.3

报价方式

费率报价

- 19 -

3.2.4

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将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按

无效标处理,如果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均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将

重新招标。招标控制价:不超过财政实际投资建安工程费的1.6%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1、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

银行本票、支票、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保险保函)、电子保函形

式等法定有效形式缴纳;采用转账方式提交的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

转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00 元(大写:捌仟元)3、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投标保证

金至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获取保证金缴纳账

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查询缴纳状态,均需登录系统进行,缴纳成功后

请即时查询确认状态。此外,务必将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复印件

附在投标文件的指定位置。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近三年度,2023 年度~2025 年度(如果投标单位是新成立企业,按成

立时间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2023 年 1 月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

及仲裁情况的年

近三年,2023 年 1 月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1)签字、盖章位置及要求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2)“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之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要

求“投标人(盖单位章)”之处,应使用 CA 锁中的投标人公章。

- 20 -

(3)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要求“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应由委托代理人本人亲笔签署姓名。

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果无法使用 CA 锁

进行电子签章,可以先导出,在纸质版本上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导入至系统中,之后再进行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字、盖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

4.1.1

投标书包封

/

4.1.2

封套上写明

/

4.2.1

投标文件递交地

投 标 人 投 标 文 件 上 传 以 及 招 标 文 件 领 取 地 址 为 :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

目交易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

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4.2.2

投标文件接收人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

不退还

4.2.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9:30时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请在规定时间在线参

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投标人

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 60 分钟。开标

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

5.2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按照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的先后时间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不多于三家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7.1

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推荐不多于三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实力、能力、经验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mgggzyjy.gov.cn)

7.4.1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保函等法定有效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

在中标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将履约保证金按时转入招标

- 21 -

人指定基本账户内,保函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至招标人。逾期未缴纳

履约保证金或未提供履约保函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建设单位将按中标

候选人排名顺序,顺延中标候选人。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

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

进行。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

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

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公司联

系。技术支持: *开通会员可解锁*; CA 锁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4)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

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 , 投 标 人 报 名 以 及 投 标 文 件

上 传 地 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 5 ) 开 标 地 点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系 统 , 地 址 :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6)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 60 分钟。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各投标人严格

按系统要求时间解密投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发生问题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或后台技术

人员,如超规定时间无法解密,导致无法唱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0.2

(1)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格审查和评标标准所涉及的赋分证件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包括合

同),(投标单位要对所提供投标文件中相关证照及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负责,中标后招标人

将对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进行核查。)否则投标无效或不予赋分。

(2)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从事本次招标代理活动,本次招标代理活动中出现的问

题,由招标代理机构代招标人做出解释。

(3)按照规范要求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不允许参与投标。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资质及人员不得挂靠。签订合同签前,若发现中标人有上述行

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0.3

在评标结束后,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向招标单位提供中标候选人名单,招标单

位可在中标候选人名单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 2023 年 1 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

明、公司业绩、企业荣誉等相关材料进行查询,如发现任意一项有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

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顺延选定中标人。如中标候选人都存在有弄虚作假被取

- 22 -

消中标资格的可在其它有效投标人中依次顺延中标候选人并公示。

10.7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

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按无效标处理。

10.8

所有投标单位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当同一投标单位在本项目

两个标段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名时,则按照评标委员会评标顺序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

标人已经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该标段之后(按评标顺序)的标段不再推荐其为第

一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评标推荐顺序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以此类推。

10.9

请各投标单位仔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

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由代理公司统一回复。

10.10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价函,递交调价函按无效标处理。

10.11

开标注意事宜如下:

1、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

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

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

技术支持:*开通会员可解锁*;CA 锁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以及投标文件上传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开标地点为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

文件解密时限为 60分钟。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各投标人严格按

系统要求时间解密投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发生问题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或后台技术人

员,如超规定时间无法解密,导致无法唱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0.12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标单位中标后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一正六副。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一份(Word 和 Excel 版)。

10.13

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报价内容必须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10.14

各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 号)文件(见附件)相关要求,并对相关规定进行承诺(承诺模版见投标文件编制格式)。

10.15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支付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0.36%(百分之零点三六)。

- 23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 年版)》的规定,本招标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24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的;

(1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

(1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截图信息为准);

(18)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

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

(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 25 -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

澄清,以公告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偏离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 26 -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

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公告形式发布,

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未及时发现者后果自负,但不

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公告形式修改招标文件,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未及时发现者后果自负。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

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

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价函,递交调价函按无效标处理。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

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

理报酬清单。

- 27 -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

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

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

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

约担保金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按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

求见评标办法。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

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

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

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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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

学历证、职称证(如有要求)、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如有要求)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复印件、有关证书(如有要求)复印件。

3.5.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试验检

测仪器设备。

以上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所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可靠的,如发现所提供的证件、

资料证明缺乏真实性,将会拒绝合同授予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

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页面设置、格式、字体字号、页码页眉具体按下列要求编制:

(仅供参考)

(1) 页面设置:

纸型:所有文字及表格的纸张均采用白色标准A4 纸(210*297mm);

页边距:上 2.54cm, 下 2.54cm, 左 3.25cm, 右 2.84cm;

页眉:1.57cm, 页脚 1.57cm;

操作方法:文件

→页面设置。

(2) 格式:

正文行距:22 磅;

标题行距:段后 0.5 磅;

操作方法:格式

→段落→行距→固定值→设置值 22 磅。

(3) 字体、字号:正文大标题用 3 号黑体字加粗,正文小标题用小 4 号宋体字加粗,正文用

小 4 号宋体字

(4) 页码:页码应逐页连续标注,宋体、五号,并应设在每页的页脚正中,页码应采用单纯

的阿拉伯数字标示,数字两侧不得出现诸如括弧、小横线等其它符号。

页眉:宋体、五号,居中排列,内容为本次投标的项目名称。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不适用)

4.1.1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密。

- 29 -

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密封,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详见投

标文件后附的格式。

4.1.3 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资料的原件单独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

位章。

4.1.4 除了按本须知第 4.1.2 款和第 4.1.3 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

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等。

4.1.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3.7.5 款、第 4.1.1 款、第 4.1.2 款和第 4.1.3 款的

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

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1.6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4.1.7 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投标文件接收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

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

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以电子开评标系统中的程序为准)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 30 -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适用)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 废标情况

5.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

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5.3.2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

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

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5.3.3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

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5.3.4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

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七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

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占三分之二以上)。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31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

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

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

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

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32 -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投诉。

9.5.1 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

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5.2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

9.5.3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招标公告发布时

- 33 -

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

(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9.5.4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

体中文,一式二份。

9.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9.5.5.1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9.5.5.2 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9.5.5.3 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9.5.5.4 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9.5.5.5 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9.5.5.6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9.5.5.7 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9.5.5.8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9.5.5.9 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9.5.5.10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9.5.6 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3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

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

秘密。

9.5.7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

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

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

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

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已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

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

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

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超过投诉时效的;(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并且投诉人没有提

出新的证据的;(6)投诉事项应当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

- 34 -

序的。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

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附表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参考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开标记录表

附表二 问题澄清通知

附表三 问题的澄清

附表四 中标通知书

附表五 中标结果通知书

- 35 -

附表一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

投标报价

(元)

总监理

工程师

监理服务

期限

备注

投标人代

表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 36 -

附表二 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

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

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

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 37 -

附表三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38 -

表四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_______(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_________(项目名称)监理投标文件已被我方

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_________元。

  监理服务期:__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

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3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39 -

附表五 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

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监理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

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40 -

附表六 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监理招

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41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42 -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函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人名称

与投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营业执照副本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如资质有效期截止时间早于合同完工日期的投标人提供及时延续资质承诺书,保证在整个服务期间资质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

信誉要求

①近三年内(2023 年 1 月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第八标段至第十五标段、第十七标段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查询结果)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的任意一项,不得参加投标;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⑤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中信用评价等级被评为 D

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

承担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执业。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设计建设内容全过程服务,内外业全部完成并通

过竣工决算。

审计与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满。

共计:1538日历天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90 天。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43 -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权利义务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资信业绩部分:17 分

监理大纲部分:40 分

投标报价: 4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3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一、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从低至高依次评审并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0%,且可能低于该投标人个别成本影响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合理性、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和人工费用等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如下: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1、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小于 5 家时,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2、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 5 家小于 10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 1 个最高和 1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3、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 10 家小于 15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 2 个最高和 2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4、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 15 家小于 20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 3 个最高和 3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5、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 20 家小于 25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 4 个最高和 4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6、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 25 家小于 30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 5 个最高和 5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7、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 30 家小于 35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 6 个最高和 6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8、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 35 家小于 40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 7 个最高和 7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9、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 40 家小于 45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 8 个最高和 8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10、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 45 家小于 50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 9 个最高和 9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11、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 50 家小于 55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 10 个最高和 10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12、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等于 55 家小于 60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 11 个最高和 11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以此类推。

- 44 -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注: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注: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打分办法: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企业信用等级

(1 分)

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全区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评价等级为 A 级的得 1 分,信用评价等级为 B 级得 0.7 分,信用评价等级为 C级的得 0 分。对于未参与过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的参建单位信用等级可参照 B 级参建单位信用得分执行,未提供真实的信用等级评价情况,视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已参评企业提供网站截图、体现本单位信用等级的附件截图。

类似项目业绩

(8 分)

近三年(2023 年 1 月至今)已完成农田水利类建设项目施工

监理工作且合同金额大于等于 50 万元的,有一项得 2 分,最

多得 8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

业绩(3 分)

项目总监以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每承担过农田水利类建设项

目施工监理工作且合同金额大于等于 50 万元的,有一项得

1.5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须同时提供承担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

注:1、如中标通知书与监理合同中均未载明总监理工程师名称,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在证明文件中载

明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名称,企业内部文件无效。

2.2.4

(1)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

(20 分)

监理工程师(5 分)

每配备 1 名水利监理工程师得 0.5 分,最多得 5 分。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

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投标文件须同时附①证书原件扫描件;②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6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含)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缴费

证明原件扫描件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原

件扫描件);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

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

③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公布的个人包含“基本信息”和“执业资格信息或岗位信息”截图。

- 45 -

(注:以企业身份登录系统查询截图无效,投标人无需登录

系统,操作流程: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点击“单位档案”输入单位全称后进行查询,在查询结果界面点击“人员信息”,在打开的人员信息界面点击需要查询的人员“姓名”,即为查询结果))

财务状况(3 分)

近三年 2023 年度~2025 年度的审计报告齐全(如果投标单

位是新成立企业,按成立时间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且盈利

的,每提供一年得 1 分,最多得 3 分(现金流量表、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必须齐全,不齐全不得分)。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3 分)

根据投标

⼈提供的监理大纲内容以下二个⽅⾯进⾏评审:①

监理范围;②监理内容。

上述二项内容中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

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1.5

分,最多得 3 分。上述二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1.5 分,每

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3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

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

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

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

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

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2.2.4

(2)

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

(40 分)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

目标(3 分)

根据投标

⼈提供的监理大纲内容以下二个⽅⾯进⾏评审:①监

理依据;②监理工作目标。

上述二项内容中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

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1.5

分,最多得 3 分。上述二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1.5 分,每

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3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

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

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

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

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

- 46 -

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

职责(4 分)

根据投标

⼈提供的监理大纲内容以下二个⽅⾯进⾏评审:①监

理机构设置;②岗位职责。

上述二项内容中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

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2

分,最多得 4 分。上述二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2 分,每有

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3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指

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

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

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

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

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

和制度(5 分)

根据投标

⼈提供的监理大纲内容以下二个⽅⾯进⾏评审:①监

理工作程序;②方法和制度。

上述二项内容中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

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2.5

分,最多得 5 分。上述二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2.5 分,每

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3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

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

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

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

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

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质量、进度、造价、

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5 分)

根据投标

⼈提供的监理大纲内容以下五个⽅⾯进⾏评审:①

质量监理措施;②进度监理措施;③造价监理措施;④安全监理

措施;⑤环保监理措施。

上述五项内容中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

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2.5

分,最多得 5 分。上述五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2.5 分,每

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3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

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 47 -

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

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

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

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

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4 分)

根据投标

⼈提供的监理大纲内容以下二个⽅⾯进⾏评审:①

合同管理方案;②信息管理方案。

上述二项内容中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

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2

分,最多得 4 分。上述二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2 分,每有

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3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指

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

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

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

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

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

措施 (5 分)

根据投标

⼈提供的监理大纲内容以下二个⽅⾯进⾏评审:①

监理组织协调;②监理组织措施。

上述二项内容中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

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2.5

分,最多得 5 分。上述二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2.5 分,每

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3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

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

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

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

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

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

分析(5 分)

根据投标

⼈提供的监理大纲内容以下二个⽅⾯进⾏评审:①监

理工作重点分析;②监理工作难点分析。

上述二项内容中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

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2.5

- 48 -

分,最多得 5 分。上述二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 2.5 分,每

有一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3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

指某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

凭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

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

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

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

器设备(3 分)

根据投标

⼈提供的监理大纲内容以下三个⽅⾯进⾏评审:①仪

器设备管理制度;②拟投入检验检测仪器;③仪器维护与保障

措施。

上述三项内容中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

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1

分,最多得 3 分。上述三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分,每有一

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3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指某

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

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凭

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

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

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

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合理化建议(3 分)

根据投标

⼈提供的监理大纲内容以下三个⽅⾯进⾏评审:①质

量管控合理化建议;②工程进度提升合理化建议;③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合理化建议。

上述三项内容中每有 1 项内容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

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1

分,最多得 3 分。上述三项内容每有一项缺项扣分,每有一

项存在一处缺陷扣 0.3 分,扣完为止。【注:“缺项”指某

一项要求的内容未提供。“缺陷”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

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方案内容凭

空编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

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

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

- 49 -

前后内容互相矛盾;专业领域知识阐述有误。】

偏差率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

(3)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40 分)

投标报价得分

本项目不设标底,设置招标控制价(上限),投标人的投标

报价若超过招标控制价(上限),其投标将被拒绝,所有投

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招标控制价(上限)将重新招标。

比评标基准价每低 1%以 40 分为基数扣减 0.6 分,比评标基

准价每高 1%以 40 分为基数扣减 1.8 分,扣完为止。

注: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 300 页,超过扣 1 分。

注:1、评标标准所涉及的赋分证件在投标文件中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否则

不予赋分。(投标单位要对所提供投标文件中相关证照及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负责,中标后招标

人将对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证书、证件、证明的,一经查实

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者取消中标资格并不予以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评委专家对每个投标单位技术标部分评分得分如低于24分或高于36分要对打分情况

做出详细说明并签字。

3、技术标部分第一名得分高于本标段各投标企业得分的平均值8分以上(含8分),该

评委要对得分第一名的打分依据做出详细说明。

4、有以上2种情况未作出详细说明或说明与事实情况不符的按无效分处理,建设单位

并以正式文件按不良记录上报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纪检部门处理。

- 50 -

附件 A:评标详细程序

评标详细程序

A0.总 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 3 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

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标:

(3)详细评标;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

A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

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A2.3 熟悉文件资料

A2.3.1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

招标目的、采购内容、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供货期等,掌

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

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

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 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

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有

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

数据。

A3.初步评标

- 51 -

A3.1 形式评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对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进行形式评标,并记录评标结果。

A3.2 响应性评标

A3.2.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对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标,并记录评标结果。

A3.2.2 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0 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标。

A3.3 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3.1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

A3.3.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标和详细评标)过程中,依据规定的否

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4 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

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A3.5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

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

A4.详细评标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标、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标。

A4.1 详细评标程序

A4.1.1 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标:

(1)投标报价评标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或者在设

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

(2)商务资信评标;

(3)技术部分评标和评分;

(4)其他因素评标和评分;

- 52 -

(5)汇总评分结果。

A4.2 技术部分评标和评分

A4.2.1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

技术部分进行评标和评分,并记录评分结果。

A4.3 投标报价评标和评分

A4.3.1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A4.3.2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标并且经

过评标认定为不低于其成本的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A4.3.3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

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记录对投标报价的评分结果,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

A4.4 其他因素的评标和评分

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对

其他因素进行评标和评分,并记录对其他因素的评分结果,其他因素的得分记录。

A4.5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

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A4.6 汇总评分结果

A4.5.1 详细评标工作全部结束后,按照附表格式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

细评标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 汇总评标结果

投标报价评标工作全部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按照附表格式填写评标结果汇总

表。

A5.2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2.1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评标委员会对有效的投标按照评标价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根据规定推荐中标

候选人。

A5.2.2 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

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53 -

A6.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

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

活动方可暂停。

A6.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

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A6.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A6.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A6.3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标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

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A7.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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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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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用

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委托人要求、监理报酬清单、监理大纲,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

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委托人通知监理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附录”的函

件。

1.1.1.6 委托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委托人要求”的文件。

1.1.1.7 监理大纲:指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的监理大纲。

1.1.1.8 监理报酬清单:指监理人投标文件中的监理报酬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委托人和(或)监理人。

1.1.2.2 委托人:指与监理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监理人: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4 委托人代表:指由委托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和履行

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5 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任命,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6 承包人:指在本工程监理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的当事

人。

1.1.3 工程和监理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监理服务:指监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规范标准和监理合同等,对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等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

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的服务活动。

1.1.3.3 监理资料:是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的,用于完成监理范围与内容所需要

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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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 监理文件: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交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

则、监理日志、监理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事故处理文件、监理工作总结和其他文件等,包

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载体。

1.1.4 日期

1.1.4.1 开始监理通知:指委托人按第 6.1 款通知监理人开始监理的函件。

1.1.4.2 开始监理日期:指委托人按第 6.1 款发出的开始监理通知中写明的开始监理日期。

1.1.4.3 监理服务期限:指监理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监理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

第 6.2 款和第 6.3.2 项约定所作的调整。

1.1.4.4 完成监理日期:指第 1.1.4.3 目约定监理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

1.1.4.5 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 28 天的日期。

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

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监理报酬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监理工作后,委托人应付给监理人的金

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

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

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

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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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用合同条款;

(6)委托人要求;

(7)监理报酬清单;

(8)监理大纲;

(9)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监理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

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监理文件的提供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委托人提供监

理文件。合同约定监理文件应经委托人批复的,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

意见。

1.6.2 委托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委托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规范标准、承包合同、勘察文件、设计文件

等,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监理人。由于委托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

误的,按第 6.2 款约定执行。

1.6.3 文件错误的通知

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立即采

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6.4 文件的照管

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一份合同文件、监理文件、委托人要求中的所列文件、以及其他根据合

同收发的往来信函,以备委托人和行政管理部门查阅使用。

1.7 联络

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

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7.2 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

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1.8 转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

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1.9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

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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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知识产权

1.10.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完成的监理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

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委托人享有。

1.10.2 监理人从事监理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

引起的责任,由监理人自行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监理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1.10.3 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

报价之中。

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

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1.12 委托人要求

1.12.1 监理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委托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无论

是否存在错误,委托人均有权修改委托人要求,并在修改后 3 日内通知监理人。除专用合同条

款另有约定外,由此导致监理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委托人应当相应地增加费用和(或)

延长周期。

1.12.2 如果委托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要求其改

正。委托人收到通知书后不予改正或不予答复的,监理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直至解除合同;

由此引起的监理人的全部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1.12.3 委托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监理时,应由委托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

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委托人义务

2.1 遵守法律

委托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监理人免于承担因委托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

何责任。

2.2 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委托人应按第 6.1 款的约定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为监理人的现场人员,在施工期间提供办公房间、办

公桌椅、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

2.3 办理证件和批件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委托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

备案手续,委托人应当按时办理,监理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监理人负责办理的监理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委托人应给予必要

的协助。

2.4 支付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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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5 提供监理资料

委托人应按第 1.6.2 项的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监理资料。

2.6 其他义务

委托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委托人管理

3.1 委托人代表

3.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

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由委托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

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委托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

行为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

3.1.2 委托人代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守则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导

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监理人有权通知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委托人收到通知后 7 天

内,应当核实完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理人。

3.1.3 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提前 14 天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

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委托人代表超过 2 天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

责,并通知监理人。

3.2 委托人的指示

3.2.1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发出指示,委托人的指示应盖有委托人单位章,并由委

托人代表签字确认。

3.2.2 监理人收到委托人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 8 条执行。

3.2.3 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监理人应遵照

执行。委托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 24 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

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委托人的正式指示。

3.2.4 由于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监理人费用增加和

(或)周期延误的,委托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3.3 决定或答复

3.3.1 委托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和/或监理文件作出处理决定,

监理人应按照委托人的决定执行,涉及监理服务期限或监理报酬等问题按第 8 条的约定处理。

3.3.2 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之内,对监理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

逾期没有做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委托人的批准。

4. 监理人义务

4.1 监理人的一般义务

4.1.1 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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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委托人免于承担因监理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

何责任。

4.1.2 依法纳税

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

4.1.3 完成全部监理工作

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

行整改,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

4.1.4 其他义务

监理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委托人签发竣工验收证

书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委托人

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4.3 联合体

4.3.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3.2 联合体协议经委托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

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4.3.3 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委托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

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4.4 总监理工程师

4.4.1 监理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总监理工程师,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监理人更

换总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应在更换 14 天前将拟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和

详细资料提交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 2 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委派

代表代行其职责。

4.4.2 总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委托人要求,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在情况紧急

且无法与委托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

24 小时内向委托人提交书面报告。

4.4.3 监理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监理人单位章或由监理人授权的项目机

构章,并由监理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4.4.4 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

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承包人。

4.5 监理人员的管理

4.5.1 监理人应在接到开始监理通知之日起 7 天内,向委托人提交监理项目机构以及人员

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监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主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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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监理人员的,应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并向委托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

格、管理经验等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换,应按照本章第 4.4.1 项规定执行。

4.5.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其他人员包括各专业的监理员、资料员等。

4.5.3 监理人应保证其主要监理人员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都能按时参加委托人组织的

工作会议。

4.5.4 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委托人有权随时检查。

委托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考核。

4.6 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

监理人应对其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委托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的,监理人应予以撤换。

4.7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4.7.1 监理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4.7.2 监理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

监理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

酬。

4.7.3 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

4.8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监理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监理工作。

5.监理要求

5.1 监理范围

5.1.1 本合同的监理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具体监理范围应当根据三者

之间的关联内容进行确定。

5.1.2 工程范围指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3 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

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4 工作范围指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

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2 监理依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监理依据如下: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文件;

(4)本工程监理的委托合同及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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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委托人签订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承包合同;

(6)合同履行中与监理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7)其他监理依据。

5.3 监理内容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 7 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

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

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

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

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

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

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

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

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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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5.4 监理文件要求

5.4.1 监理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委托人要求,相关的监理依据

应当完整准确,文件内容和相应数据应当真实可靠。

5.4.2 监理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阶段相应监理工作的规定要求,

满足委托人的下步工作需要,

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5.4.3 本工程监理文件的具体类别、编制要求、编制内容、提交时间和份数等,在专用合同

条款中约定。

6. 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

6.1 开始监理

6.1.1 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监理条件的,委托人应提前 7 天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

理通知。监理服务期限自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起计算。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未能发出开

始监理通知的,监理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和(或)周期延误。

6.2 监理周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委托人应当延长监理服务期限

并增加监理报酬,具体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合同变更;

(2)因委托人原因导致的监理工作暂停;

(3)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监理报酬;

(4)未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5)由于承包人延误、行政管理造成的监理服务期延误;

(6)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其他原因。

6.3 完成监理

6.3.1 监理人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委托人要求实施和完成监理,并编制和

移交监理文件。

6.3.2 根据委托人要求或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监理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监理的,可向委托

人递交一份提前完成监理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提前时间、监理报酬变动等内容。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之外,委托人接受建议书的,不因提前完成监理而减少监理报酬;增加监理报酬的,

所增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6.3.3 缺陷修复监理指缺陷责任期间,监理人对承包人修复质量缺陷进行的监理。缺陷修复

监理的责任由监理人负责。

6.3.4 委托人应当及时接收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委托人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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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监理文件。接收监理文件时,委托人应向监理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文件名称、

文件内容、文件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6.3.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两者若有

不一致时,应以纸质文件为准。纸质文件应当加盖单位章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印章,具体

份数、纸幅、装订格式等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电子文件应使用光盘和 U 盘分别贮

存。

7. 监理责任与保险

7.1 监理责任主体

7.1.1 监理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和项目经验,按照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业

公认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勤勉、谨慎、公正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7.1.2 监理责任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

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7.1.3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

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7.2 监理责任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建议监理人根据工程情况对监理责任进行保险,并在合同履行

期间保持足额、有效。

8. 合同变更

8.1 变更情形

8.1.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

进行变更,监理服务期限和监理报酬的调整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监理范围发生变化;

(2)除不可抗力外,非监理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

(3)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监理;

(4)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监理及恢复监理。

8.1.2 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引发合同变更情形的,

按照上述约定进行调整。

8.2 合理化建议

8.2.1 合同履行中,监理人可对委托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委托人,被委托人采纳并构成变更的,执行第 8.1 款约定。

8.2.2 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

的,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

9. 合同价格与支付

9.1 合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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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9.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实

施监理、编制监理文件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9.1.3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

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9.2 预付款

9.2.1 预付款应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理。预付款的额度、支付方式及抵扣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

中约定。

9.2.2 委托人应在收到预付款支付申请后 28 天内,将预付款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提

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9.3 中期支付

9.3.1 监理人应按委托人批准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格式及份数,向委托人提交中期支付申

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

9.3.2 委托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申请后的 28 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

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同意中期

支付申请。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3.3 中期支付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

约定执行。

9.4 费用结算

9.4.1 合同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委托人提交监理费

用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4.2 委托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 28 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

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同意费用

结算申请。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4.3 委托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监理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

监理人重新提交。监理人对此有异议的,按第 12 条的约定执行。

9.4.4 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 9.3.3 项的约定执行。

10.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 不可抗力是指监理人和委托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

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

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0.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委托人和监理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

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 66 -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

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10.2.2 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

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

料。

10.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10.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其损失,应由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

发生前已完成的监理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10.3.2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未采取有

效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自行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

10.3.3 因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致使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应由该当事

人承担全部损失。

11. 违约

11.1 监理人违约

11.1.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监理人违约:

(1)监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

(2)监理人转让监理工作;

(3)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监理并造成工程损失;

(4)监理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5)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1.1.2 监理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委托人可向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

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监理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监理人应当承担由于

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委托人损失等。

11.2 委托人违约

12.2.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委托人违约:

(1)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报酬;

(2)委托人原因造成监理停止;

(3)委托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4)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1.2.2 委托人发生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监理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

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委托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委托人应当承担

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监理人损失等。

11.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 67 -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

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2.争议的解决

委托人和监理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68 -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监理依据

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

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

2、水利工程建设相关的技术规程、规范;

3、实施方案、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及要求与设计变更等文件;

4、工程监理、施工、物资、林业等合同。

5、建设单位发布的关于工程管理的相关文件等资料。

第二条:委托人的权利

(一)、要求监理人:

1、提交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

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2、施工图纸由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法人单位领取,总监理工程师

必须组织施工图会审,才能签字分送,没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图纸不

能用于施工;

3、监理公司加强监理人员管理,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须

派驻现场;

4、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实施,监理人员必须在场,同时通知设计

代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5、监理单位必须严格履行现场计量手续;

6、监理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去物资供应厂监造设备和监制材料;

7、监理加强材料质量抽检,如砂石含泥量大必须清除出场,钢筋

必须除锈等;

8、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指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的

一致性进行审核,并要求必须举行技术交底正式会议。

- 69 -

(二)、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投标时确定的监理人员;

2、总监理工程师驻工地时间不满足整个施工期85%以上。

第三条:监理人的权利

(一)、当委托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

1、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2、委托人未能履行签订合同时所赋予监理人的权利;

(二)、委托人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

1、签发工程计量及付款证书;

2、签发工程竣工资料;

3、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4、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第四条:委托人的义务

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资料为:

资料名称

提供时

收回时

保存和保密要求

1

临河区9.36万亩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

转移支付)建设项目

工程监理第十八标段

1

合同生

效后根

据施工

进度要

求提供

终止合

同后14

天内

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

同终止后,未征得发

包人同意,监理机构

和所有监理人员不得

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

关的技术、商务等资

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

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

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

- 70 -

及保密工作。

第五条 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做出书

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

一般文件 3 天;紧急事项 1 天;变更文件 2 天。

第六条 委托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为:无。

第七条 监理人员投保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如现场还需雇佣临时人员的需为临时雇佣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主险不

低于50万元),由监理人自己投保,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

监理人的义务

第八条 监理服务内容对本项目灌溉与排水工程、土地平整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等设计范

围内全部建设内容的内外业全过程进行监理。

平行检测。在承包人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质量自检的同时,

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独立进行抽样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

平行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依据2014监理规范4.2.6条)。

现场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拒不整改的行为申请监理工

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违约在一日内做出书面处理决定。

第九条 监理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 5 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

场。施工过程中每进行一道工序时所对口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现场

确认。

第十条 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及关键工序是:按监理规范要

求执行。

第十一条 所有分部工程验收均由监理人主持验收。

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终止后 365 天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

- 71 -

露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第十三条 对监理人的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要求总监 1 名,监理员 5 名(含 5 名)以上,资料员 1

名(助理工程师以上),水利水电监理工程师 2 名、林业监理 1 名(要

求林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外聘),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

颁发的水利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在本公司执业,并从事监理工作三年以上

(以所在监理公司或项目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

从事监理工作三年以上(以所在监理公司或项目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企业自行填报,进场

后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驻地及交通工具要求

监理单位必须在现场有办公场所,具备生活条件,现场监理人员不

得在施工单位用餐(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监理部必须配备不少于两

台车况良好的越野车,其他人员必须配备满足开展工作的交通工具。

三、监理员的培训

开工前或施工停工期,监理单位要对拟投入项目的监理人员进行全

员培训,熟悉施工合同、技术要求、设计文件、图纸、发包人的相关制

度以及监理规范文件等。

四、后续服务

在集中施工期结束后,必须保证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相关审核签字,

把关人员按时履职,做好计量审核,资料审核,装订移交,植树标段的

后续监理等。

第十四条 对施工企业、物资生产企业需要检验的内容按规范要求、按批次时间段进行抽检,并承担检验费用,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监理服务酬金

- 72 -

第十五条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计取及支付方法:

一、计取方法为在总价合同内,监理费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最

终结算合同价为投标人按监理报酬清单完成的合同量计价,施工过程中

不再调整增加。

二、支付时间为

1、

根据临河区财政拨付建设单位的资金到位情况分期支付监理报酬。

根据考核办法达到优良标准的监理企业,项目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监理

报酬(除保证金外)。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施工标段竣工验收合格且达到设计标准退

还50%,其余50%在植树标段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3、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无。

4、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

5、质量保证金退还方法:/。

三、支付方式为:转帐。第十六条 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一、计取方法为: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件规定并通过协商形成的价格,按实际工作时间和约定的人员计算监理报酬。

二、支付方式为:转帐。三、支付时间为:附加服务期后14天内。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违约金: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第十八条 投标文件中拟派的主要监理人员施工期内不得更换。资料

员必须到现场跟进度整理资料,不得过后补资料。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更换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助理、副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等人员时,需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常驻施工现场,如总监理工程师更换为非本企业执业的监理工程师或不常驻

- 73 -

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发现后将从监理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 5 万元整。

第十九条 监理人违约:

1、监理人履行监理责任不到位造成施工企业未按工期完工(因特殊情况,监理人须及时上报委托人),有一家扣除违约金3万元;发生一起事故(事故范围包括: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擅自变更设计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签发的工程计量表或工程付款证书出现错误的)扣除违约金5000元;资料员必须到现场跟进度整理资料,检查中每发现一次资料不同步的扣除3000元。监理人员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执行,绩效工资的70%按照考核结果当月发放,剩余30%年底考核发放,考核由总监及总监助理根据现场巡查当场做出考核决定,每月底统计上报考核情况,现场监理人员采取末位淘汰制,连续两个月考核末位的现场监理,从第三个月解除该监理人员监理合同,监理单位未实行考核制和末位淘汰制,直接扣除监理合同20%的监理费。 2、监理人履约期间累计出现被检举、控告、投诉3次(含)以上并经查实,

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中直接评定为D

级。

3、监理人履约期间被委托人书面警告2次(含)以上,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中直接评定为D级。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 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一、争议调解机构为:巴彦淖尔仲裁委员会。二、仲裁机构为:巴彦淖尔仲裁委员会。

- 74 -

第三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

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

(6)廉政合同;

(7)监理大纲;

(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

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合同费率及价款为:财政实际投资建安工程费的 %。

4. 总监理工程师: 。

5. 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6. 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监理工作。

7. 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

款。

8.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设计建设内容全过程 服务, 内外

- 75 -

业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决算审 计与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满。

9、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10、本合同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签订。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生效。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

部分。

12、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副本肆份,

委托人执叁份,监理人执壹份。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76 -

第四部分 安全监理责任合同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在临河区 9.3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第十八标段监理

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项目法人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

人”)与监理人 (以下简称“监理人”)签订如下安

全监理责任合同:

一、委托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支持监理人按条例要求

对规定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理。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

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

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

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

精神。

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

各项安全隐患。

二、监理人职责

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

规定的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

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

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

- 77 -

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3.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

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

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

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施工

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

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应及时向有关主管

部门报告。

6.监理人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7.监理人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

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

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

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若因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因乙方

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进入安全事故黑名单三年,在今后投标中一次

性扣除 5 分。

本合同由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 78 -

法定代表人或

定代表人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

- 79 -

第五部分 廉政合同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

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

投资效益,临河区 9.3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

项目工程监理第十八标段的项目法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田建设服务中

( 项 目 法 人 名 称 , 以 下 简 称 “ 委 托 人 ” ) 与 该 项 目 监 理 单 位

(监理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委托人和监理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的有关

规定。

(2)严格执行临河区 9.3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

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第十八标段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

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

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

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

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监理人的礼金、有价证券

和贵重物品,不得让监理人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委托人工作人员个人

支付的费用等。

- 80 -

(2)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监理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

不得接受监理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监理人为其住房装修、

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委托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委托人工程有关的

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委托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

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监理人的义务

(1)

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

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监理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

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

娱乐活动。

(4)监理人不得为委托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

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2 条,按管理权限,依

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

究刑事责任;给监理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3 条,按管理权限,依

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委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建议主管部门给予监理人一至三年内

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罚。

- 81 -

5.委托人发现监理人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委托

人和参与本项目的有关工作人员,委托人向监理人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

举报,由此给委托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监理人承担,在内蒙古自治区

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中直接评定为 D 级。

6.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

督执行。由委托人或委托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监理人或监理

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

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7.本合同有效期为委托人和监理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

收后止。

8.本合同作为临河区 9.3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

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第十八标段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

- 82 -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1.1 监理人执行 SL288-2014《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要求。

1.2 其他监理人员配置要求

本项目要求总监1名,监理员5名(含5名)以上,资料员1名(助理工程师以

上),水利水电监理工程师2名、林业监理1名(要求林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外聘),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水利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在本公司执业,并从事监理工作三年以上(以所在监理公司或项目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从事监理工作三年以上(以所在监理公司或项目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企业自行填报,进场后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注: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要求投标人增减相应管理岗位的人员数量。

1.3 驻地及交通工具要求

监理单位必须在现场有办公场所,具备生活条件,现场监理人员不得在施工标

段用餐(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监理部必须配备不少于两台车况良好的越野车

其他人员必须配备满足开展工作的交通工具。

1.4 监理员的培训

开工前或施工停工期,监理单位要对拟投入项目的监理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熟

悉施工合同、技术要求、设计文件、图纸、发包人的相关制度以及监理规范文件等。

1.5 后续服务

在集中施工期结束后,必须保证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相关审核签字,把关人员

按时履职,做好计量审核,资料审核,装订移交,植树标段的后续监理等。

- 83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84 -

临河区 9.3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

移支付)建设项目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工程监理第十八标段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85 -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 标 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监理报酬清单

1、监理报酬清单说明

2、监理报酬清单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四)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七、监理大纲

八、其他资料

(一)《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截图

(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信息的截图

(三)“信用中国”网站中企业信息的截图

(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企业信息的截图

- 86 -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临河区 9.36 万亩 2026 年高标准农田(中央转移支付)建设项目工

程监理第十八标段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不超过财政实际投资建安工程费

%的投标报价,

(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

监理服务期

质量要求

,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监理报酬清单;

(5)资格审查资料;

(6)监理大纲;

(7)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 87 -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总监理工程师

1.1.2.5

姓名:

2

监理服务期限

1.1.4.3

3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9.1.1

……

……

……

……

……

……

……

……

……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 88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 89 -

三、授权委托书

本 人 ( 姓 名 ) 系 ( 投 标 人 名 称 )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现 委 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监理第一标段投标文件、合同谈判过程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 90 -

四、投标保证金

致:(招标人)

我公司已于年月日,将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附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

- 91 -

五、监理报酬清单

1. 监理报酬清单说明2. 监理报酬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监理报酬分项名称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

合价(元)

备注

1

监理人人员费

(1)

总监理工程师

(2)

副总监理工程师

(3)

总监助理

(4)

监理员

(5)

资料员

(6)

辅助人员

2

设施设备购置、使用费

(1)

办公生活设施

(2)

电脑、打印机

(3)

复印机

(4)

通讯设施

(5)

检测仪器

3

交通工具

(1)

越野车

(2)

摩托车

4

平行检测费(对施工企业、物资生产企业需要

检验的内容按规范要

求、按批次时间段进行

抽检)

5

管理费

- 92 -

6

利润

7

税金

8

伙食费

9

有必要列出的其它费

……

……

合计报价

注:车辆、办公场所、测量仪器等报价为租赁费或使用费。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93 -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营业执照证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其中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94 -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近三年,2023 年度~2026 年度

- 95 -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1

2

3

....

- 96 -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 97 -

(四)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 98 -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 99 -

(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备注

- 100 -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

上岗证书)名称

职 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101 -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用途

备注

- 102 -

技术暗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必须采用暗标,任何一页均不得标注与投标人有关的名称(含人员名

称)或印记,不得有明示或暗示的标记。

1、纸张要求:标准 A4 纸张。

2、封面设置及盖章要求:本项目不设置统一的技术部分封皮和目录,投标人无需上传技术部分封

皮和目录,技术部分不能出现签章或签字。

3、标题排版要求:暗标文件页面行距为固定值 28 磅,页边距四边均为 2 厘米。不编制页码、页眉、

页脚。暗标文件一级标题(“一、” “二、”“三、”…)采用三号宋体加粗字体,对齐方式为

左对齐,不缩进,大纲级别选择为 1 级,其余均为正文部分,除表格内容外全文不允许出现空格。

4、正文部分(包含二级及以下标题)字体采用四号宋体,不得做加粗、倾斜等处理,不允许字符

间距缩放,对齐方式为两端对齐。 正文部分标题及段落首行缩进 2 个中文字符,段落其他各行不

作缩进处理。正文中各段落、图表间不允许留有空行、空页。二级标题为 1、2、3、...,三级为

1.1、...2.1、...,四级标题为 1.1.1、...2.1.1、...(序号需以顿号结尾例 1.1、)以此类推。

5、图表排版要求:图表大小、字体要求:图表均采用 WPS Word 文字处理软件黑白绘制,不得手写、

手绘。图表居中放置,所有边框采用 0.5 磅黑色单实直线,图表标题(名称)文字采用黑色四号

宋体,两端对齐,缩进两个字符,图表单位两端对齐从右向左缩进两字符放在表格右上角。图表

内文字采用黑色五号宋体,行距为 28 磅,进度图横道线使用 2 磅线条。

6、其他排版要求:颜色要求:正文标题、字体、图表及图表内文字使用黑色。编写软件及版本要

求:使用 WPS 办公软件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页数:不得超过 300 页;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

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

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备注:“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尽

可能简化编制和装订要求,上文中默认内容请勿删除。

注: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如不符合上述暗标编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评分除超过 300 页扣 1 分 外 , 其 他 条 款 不 符 合 按 0 分 处 理 。 暗 标 格 式 问 题 咨 询 电 话 : 国 泰 新 点 软 件 刘 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03 -

八、其他资料

(一)《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截图

本表后应附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证

明材料,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截图信息为准。

- 104 -

(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信息的截图

本表后应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信息的截图

- 105 -

(三)“信用中国”网站中企业信息的截图

本表后应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企业信息的截图

- 106 -

(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企业信息的截图

本表后应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企业信息的截图

- 107 -

(五)关于遵守《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

知》相关规定的承诺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4 条约定,我公司就本次高标准农田项目合作

履约事宜,作出如下不可撤销承诺:

1. 全面履约合规。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

农牧建发〔2025〕545 号)文件中所有涉及我公司的条款,确保资质合规、人员配置达标,

项目全流程符合监管要求。

2. 强化过程管理。项目实施期间,将持续加强自身资质动态维护与项目团队人员管理;

严格遵循以工代赈工作规范,所有分包行为均履行正式报批程序,坚决杜绝违法分包、转包

等违规行为。

3. 承担违约后果。若我公司未遵守上述承诺,或存在违反前述《通知》规定的任何情形,

自愿接受相关处罚,并独立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及项目相关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加盖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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