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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北天然气大工业用户直供管道项目(赤峰首站
-
城北综合站段)勘察第一标段(二次)招标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K*开通会员可解锁*72901001
招 标 人 :内
蒙
古
长
峰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招标代理 :内 蒙 古 锦 意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26 年 08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1.总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2.招标文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83.投标文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4.投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25.开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6.评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7.合同授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48.纪律和监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6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8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5
1.总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02.评审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03.评标程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2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5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1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及勘察详细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7
第一部分、工程详细概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8
第二部分、发包人要求及勘察详细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0
二、授权委托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1
三、联合体协议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2
四、投标保证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3
五、勘察费用清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4
六、资格审查资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5
七、勘察纲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2
八、其他资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3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赤北天然气大工业用户直供管道项目(赤峰首站
-城北综合站段)勘察招标
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北天然气大工业用户直供管道项目(赤峰首站
-城北综合站段)项目已由赤
峰市能源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长峰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赤北天然气大工业用户直供管道项目(赤峰首站-城北综合站段)勘察
2.2 建设地点:赤峰市翁牛特旗、松山区境内
2.3 招标规模:本项目新建 1 条天然气长输管道,设计输气量 10 亿立方米/年。该线路全
长约
38.8km,设计压力 4.0MPa,管径 D508mm,设置 1 座场站(赤峰首站位于赤峰市翁牛
特旗桥头镇北常胜村,为无人值守站),
1 座线路截断阀室及城北综合站的上游工艺区。
2.4 项目计划投资:111.00 万元
2.5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K*开通会员可解锁*7
2901001001
标段名称
赤北天然气大工业用户直供管道
项目(赤峰首站
-城北综合站段)
勘察第一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
-勘察-测绘工程-工程测量
合同估算价(万元)
58.00
工期(日历天)
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赤北天然气大工业用户直供管道项目(赤峰首站
-城北综合站段)勘察第一标段:须具备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
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测绘师
证书。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且状态
正常。
3.3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2)投标
人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投标人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
1.4.3 任何一种情形。(4)招标内容:勘察第一标段:线路(含穿跨越)
以及赤峰首站、
1#阀室及甲方指定的延伸地形测量,包括平面图测量、纵断面测量、穿越测
量等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及勘察详细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
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投标人应在截
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
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ggzyjy.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
nmg.gov.cn/msym/cfsggzyjyw/)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
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3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等八部委令第
20 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
合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长峰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永嘉国际大厦
A 座 2#-18 商厅
联系人:李文强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锦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北口交通家园小区
22 号楼
联系人:孟凡新 王宇男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单位:赤峰市能源局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党政综合楼办公楼
联系人:李小宇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
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内蒙古)
”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
4
【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 ps:/ 219.148.175.179:9443/BidO
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开通会员可解锁*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内蒙古长峰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永嘉国际大厦
A 座 2#-18 商厅
联 系 人:李文强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内蒙古锦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北口交通家园小区
22 号楼
联 系 人:孟凡新 王宇男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项目名称
赤北天然气大工业用户直供管道项目(赤峰首站
-城北综合站段)勘察
1.1.4
标段名称
赤北天然气大工业用户直供管道项目(赤峰首站
-城北综合站段)勘察第
一标段
1.1.5
项目建设地点
赤峰市翁牛特旗、松山区境内
1.1.6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新建
1 条天然气长输管道,设计输气量 10 亿立方米/年。该线路
全长约
38.8km,设计压力 4.0MPa,管径 D508mm,设置 1 座场站(赤
峰首站位于赤峰市翁牛特旗桥头镇北常胜村,为无人值守站),
1 座线
路截断阀室及城北综合站的上游工艺区。
1.1.7
项目投资估算
约
22000 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线路(含穿跨越)以及赤峰首站、
1#阀室及甲方指定的延伸地形测量,
包括平面图测量、纵断面测量、穿越测量等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及勘察详细内容。
1.3.2
勘察服务期限
签订勘察合同后,现场具备勘察条件
10 个日历天出具勘察成果。
1.3.3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同时满足招标
人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
誉
(
1)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投标
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
库中且状态正常。
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中国石油天然气
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相关网站截图证明。
(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
记录。【按要求提供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
公章),招标人有权在评标后对上述内容进行核验查询】;
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
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时间内的相应网站的网页截图证明;
3.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 1.4.3 任何一种情形的承诺书(格式见正
文)。
(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证
书。
注: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5 年 8 月至今连续 3 个月的社保
缴纳信息、有效的身份证及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注
1:社保缴纳信息按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均认可:
①如投标人所在地区已实行社保信息网上查询,提供可在人社部门网站
上查询的缴纳社保相关信息(将参保信息查询、社保缴费查询打印并加
盖投标企业单位公章);
②如投标人所在地区未实行社保信息网上查询,可提供
2025 年 8 月至
今连续
3 个月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2:根据《建办市函【2019】92 号》第一条的规定,以下六类人员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证明但需提供其符合下列情况的证明资料。
1.达到法定退
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
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
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
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
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
形
无
1.9.1
踏勘现场
不集体组织,请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实际情况。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通过内蒙古自
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上“答疑澄清文件”栏中发出。投标人需自行登录
系统下载,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
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澄清文件办理投标事宜,
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即澄清文
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1.11.1
分包
不允许违法分包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见形式性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要求
1.12.3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补遗文件、答疑文件、附件(电子招标系统生成的招标文件正文之外的
附件)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在投标递交截止时间
10 日前,投标人应仔细查阅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
疑问,登录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提问”栏中以匿名方式要
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出,所有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查看,该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含补遗文件),否则电子投标文件将
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
投标人无需回复确认,系统发出后默认为投标人已收到,投标人应登录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行承担。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通过内蒙古自
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上“答疑澄清文件”栏中发出。投标人需自行登录
系统下载,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
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澄清文件办理投标事宜,
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即澄清文
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
投标人无需回复确认,系统发出后默认为投标人已收到,投标人应登录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评标办法要求的业绩、资信等的证明文件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3.2.3
报价方式
含税总价报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大写:伍拾捌万元整;
小写:
¥580,000.00 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报价视为无效。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招标范围勘察工作所需的
全部费用。
2.本项目勘察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其投
标将被否决。
3.勘察中标价即为结算价,不因勘察工作内容变化而调整。
3.3.1
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递交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电子保函和纸质
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小写:
¥10,000.00 元。
(
1)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方式递交: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
项目交易系统
”指定账户,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
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的投标保证金。
(
2)以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方式递交: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网通
办
→服务平台→金融服务(电子保函)系统(https:/ 219.148.175.17
9:9443/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保函金额应与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以
“内蒙古自治区工
程项目交易系统
”中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电子保函视为无效的投标
保证金。
(
3)以纸质保函(银行、保险、担保)方式递交:
投标人开具的纸质保函金额应与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须出具无条件的、
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保函。如为银行保函应由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
业银行支行及以上银行开具。
□不要求。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行为的;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实质性内容;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的时间要求
/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
况的时间要求
/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不允许
3.7.3
(
1)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
应向招标人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
3 份。
3.7.3
(
2)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
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委托代理人若无法进行电子签章,应将签字按照文件格式签字上传所
有签字的扫描件(彩色扫描件)与投标文件合并为一个投标文件或将签
名制作成电子图片在
word(WPS)中将签名图片粘贴在签字的位置】。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09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在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26 年 09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登录地址:
https:/ 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规定时
间远程解密,完成开标程序。
①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
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完成开标程序。
②招标人代表、监督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
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5.2(4)
开标程序
按照本须知第
5.1 款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待
开标时间截止参与不见面开标程序。
投标人须在解密开始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操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进行系统测试、模拟解密等相关操作,逾期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
投标(电子系统出现故障情况除外)。
招标代理开始唱标流程后,投标人可查看开标结果,开标结束后,投标
人可查看开标记录表。投标人对于开标过程中的任何阶段有疑问时,可
随时发起开标异议文字提问,并等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回复。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
人及以上单数,由招标人代表和综合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
经济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确定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采用随机
抽取的方式确定。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人数
推荐中标候选人不超过三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
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媒介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否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7.7.1
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的形式:①转账、电汇、网上银行;②银行保函;③商业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10%。3.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①采用转账、电汇、网上银行形式的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单位的基本账
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详细汇款账户签订合同前另行给定;
②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的,须出具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
的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为地市级及以上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
行。
③采用商业保函方式递交的,须出具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
在签订合同前办理相关履约担保材料并办理履约担保手续。
8.6
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赤峰市能源局依法实施
的监督。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是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2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
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
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3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4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
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
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
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5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登陆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
g)参与开标。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
时限为
30分钟。
10.6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电子标要求
1.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
招标相关补遗澄清文件及通知,若未使用最新补遗澄清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单位需递交使用 CA 锁制作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及
时办理
CA 锁,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以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查
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状态。
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使用 CA 锁制作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如未上传加密投标文件,视为其不参与
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针对投标制作软件有问题及疑问请及时进行咨询,业务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电子开标、评标系统,
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生成加密和非加密电子版投标
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应按要求上传至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并模拟解密成功即可。
6.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网上开标)、电子评标(网上评标)。由于在线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资信证明(营
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件、业绩等)是从
“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及信用信息库”中获取的,所以建
议潜在投标人及时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资信证明补充完善到主体信息库中,并按照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
标文件。
7.投标单位应及时更新入库信息及时上传最新的文件(请核查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是否上传,检查开户账号是否
填写正确,若投标人账户在投标期间进行变更,请在变更审核合格后进行保证金打款)。
8.信息入库、CA 证书办理、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流程等相关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
项目公告中投标注意事项内容(相关问题技术支持:
QQ:15685710,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招标文件中未提到的其他事宜应按《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相关办事指南、流程及制
度中规定的内容执行。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二、投标文件的撤回及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
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再次完成上传。
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规定进行
编制、加密和递交,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三、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具体方法
1.因投标制作软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要求同步诚信库,所以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前,请完善诚信库中
相关信息。保证诚信库中相关信息及证件为最新信息及证件。若由于相关信息非最新信息或证件导致投标无效
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给定投标文件格式的模块,以给定的格式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投标文件
格式仅作参考。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未给出固定投标文件格式的,以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格式制作投标文件。
3.应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划分的模块上传相应内容,未按对应模块上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部
分投标文件无对应模块的,统一上传至
“其他资料”模块中,并为在该模块上传的内容建立目录,以便评审。
4.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给出的模块,投标人可上传空白 A4 纸幅扫描件,并标注“招标文
件未对此项做要求
”字样。
四、中标候选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因不可抗力外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
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五、关于其他不可抗力问题
在投标截止时间,评标期间,因停电原因、疫情防控原因、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错误造成不可逆转的评审过程等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
情况)等原因,造成本项目无法继续进行下去的情况发生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招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招标人无须承担相应责任。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1.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
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
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
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监督部门
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
利害关系;(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
(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6)投诉事项应当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
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3.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各标段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
2022〕34号规定的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
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费用已包含在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参加投标即表明认同该项约定,同意一
旦中标即承担上述费用。
15
1.总则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勘察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
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
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7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
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不集体组织,请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实际情况。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不召开,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义,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15 日前,登录“内
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以匿名方式将提出的问题发出,以便招标人在澄清期内澄清。
1.10.2 投标人应登录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以书面匿名方式将提出的问题
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 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
统
”发出,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查看,该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
18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
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勘察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发包人要求;
(
6)投标文件格式;
(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电子招标文件正文之外的附件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查阅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
“内蒙古自治
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在“提问”菜单以书面匿名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布,但不指明澄
清问题的来源。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天前发出澄清,不足 15 天的,招标人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
19
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相关信息,未及时获知澄清
内容而导致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通
过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出,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查看,招标文件
的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
少
15 天前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相关信息,未及时获知修改
内容而导致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
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异议答复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出。
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
(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3)联合体协议书
(
4)投标保证金;
(
5)勘察费用清单;
(
6)资格审查资料;
20
(
7)勘察纲要;
(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
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
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
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
填写勘察费用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应为按现行规
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之和。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
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勘察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
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
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
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
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1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
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
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
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3)投标人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行为的;
(
4)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证明材料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
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
一
” 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等
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具体时间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勘察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
22
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勘察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
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
人员的相关信息。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如有)、职称证、执
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有);其他
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如有)、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
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
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
标。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
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盖单位公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
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委托代理人若无法进行电
子签章,应将签字按照文件格式签字上传所有签字的扫描件(彩色扫描件)与投标文件合并
为一个投标文件或将签名制作成电子图片在
word(WPS)中将签名图片粘贴在签字的位置】。
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3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
标人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
操作并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再次完成上传。
4.3.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
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
“内蒙古
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 219.148.175.179:9443/Bi
dOpening),按照系统提示完成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 CA 锁在开始解密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否则视为撤销投标文件。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
延长解密时长。
招标代理开始唱标流程后,投标人可查看开标结果并收听电声唱标,开标结束后,投标
人点击
“开标记录表”按钮,可查看开标记录表。投标人对于开标过程中的任何阶段有疑问时,
可随时发起开标异议文字提问,并等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回复。
5.2 开标程序
按照交易平台呈现的顺序。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24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
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
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
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
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第三章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
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公示的评标结果包括以下内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中标价;勘
25
察服务周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载明
的类似项目业绩、获奖、信用、投标承诺等情况;否决投标人投标的原因及依据;其他需要公
示的内容等。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公示期间发现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证明材料的企业和个人,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
证金并承担为招标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记入赤峰市有关建设行业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系
统,同时对应有关法规处理。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
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
认。
7.4 定标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
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评标后招标人有权审查评标报告,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
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如经核查存在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证
明材料的现象,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为招标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同时按照有关法规处理。
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无异议,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
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
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5 中标通知
26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
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
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
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
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
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27
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
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
三章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
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
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
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8.5.3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
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
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
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
件。已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
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8
(
3)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
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
4)超过投诉时效的;
(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
6)投诉事项应当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是,全流程网上投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详见开标系统生成表格
30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
1.
2.
3.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密封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
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1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2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
称)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勘察服务期限: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
订勘察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7.7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33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
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34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勘察招标关于招标
文件的澄清
/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勘察第一标段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
办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
字盖章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
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
响应
性评
审标
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1.4 项规定
勘察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36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商务部分:
10 分
勘察纲要部分:
50 分
投标报价:
4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
=最高限价*80%+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0%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公式
偏差率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2.2.4
(
1)
商务部
分
10.0
分
企业业绩(
8.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
同类或类似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一项同类或类似业绩加
2 分,本项
最高得
8 分。
注:
1.同类或类似业绩指国内油气管道(包括原油或成品油或天然气管
道)工程勘察(或测量)业绩。
2.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主要页(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或中标通知书
扫描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未体现业绩主要信息的,需建设单位出具
的相关证明文件,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企业获奖(
2.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获
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进行评审,每提供
1 项得 2 分,
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扫描件,日期界定以获奖证
书或获奖文件的日期为准。
2.2.4
(
2)
勘察纲
要
50.0
分
人力资源水平(
10.0 分)
拟提供的人员中,具有勘察或测量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
测绘师证书的每提供
1 名得 2 分,本项满分 10 分。
注:以上人员不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且同时具有职称证书和注册测
绘师证书的只计一次加分,不重复加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为
其缴纳的
2025 年 8 月至今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信息、有效的身份
证及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
位签订的劳务(或聘用)合同。
勘察工作的理解与衔接
(
10.0 分)
深刻理解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及技术挑战,提出清晰、高效、安全的总
体勘察服务策略,思路具有前瞻性和系统性。(包含本项内容即得基
37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础分
6 分。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专业性、完整性在基础
分上自由评审,最高可加至
10 分。本项内容没有得 0 分)
主要技术方案(
10.0 分)
编制不同单体工程的测量技术方案,就投标人对油气储运工程各类单
体工程的技术要求、重点及难点、技术手段及方法、注意事项及专业
能力。
以上提到的单体工程主要有:管道单体工程包括线路、站场、穿越、
跨越、阀室等。
(包含本项内容即得基础分
6 分。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
专业性、完整性在基础分上自由评审,最高可加至
10 分。本项内容
没有得
0 分)
质量保证措施(
5.0 分)
质量目标达到相关文件要求,质量保证体系完整,具有有效合理可行
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进行评审(包含本项内容即得基础分
3 分。评委根
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专业性、完整性在基础分上自由评审,最
高可加至
5 分。本项内容没有得 0 分)
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5.
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作进度管理方案,从管理措施的针对性、可行性
等方面进行评审(包含本项内容即得基础分
3 分。评委根据内容的针
对性、合理性、专业性、可行性在基础分上自由评审,最高可加至
5
分。本项内容没有得
0 分)
安全保证措施(
5.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作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针对性、可行性方面进
行评审(包含本项内容即得基础分
3 分。评委根据内容的针对性、合
理性、专业性、可行性在基础分上自由评审,最高可加至
5 分。本项
内容没有得
0 分)
主要勘察设备(
5.0 分)
勘察机械设备齐全,满足勘察工作的需要(方案中包含本项内容即得
基础分
3 分。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与完整性在基础分上自
由评审,最高可加至
5 分。本项内容没有得 0 分)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均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区间范围内对各投标人的技术部分进行评分。评标委员会主任应对各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是否在规定的区间范围进行核查,对于不在招标文件规定区间的评分,评标委员会主任
应将其退回并要求重新进行评审,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区间范围内再进行汇总,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评
审。
投标人应根据现有的相关资料,编制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方案。以简单明了、符合项目需要为宜。
2.2.4
(
3)
投标报
价(
40.0
分)
(
1)评标基准价=A×80%+B×20%,即评标基准价为招标控制价的 80%与投标人有效投标报
价的平均值的
20%之和,A 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B 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
38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值。
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B 的计算方式如下:
①当
n(投标人个数,下同)<5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当
5≤n<9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1 个最高、1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
9≤n<13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1 个最高、2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
④当
13≤n<17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2 个最高、3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
⑤当
17≤n<21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3 个最高、4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
以此类推。注: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
(
2)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3)报价得分计算方法①通过评标委员会初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有效投标报价得基础分
30 分。
②计算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
1%,加 1 分,最多加 10 分;投标
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
1%,减 1 分,最多减 10 分。(偏差率不足 1%的按内插法计算相应
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
4)招标人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
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而作无效标处理,不再参加评审。
备注:
1.投标单位须如实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对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证明材料的企业和个人,记入赤峰市相关行业不
良行为信息管理系统。
2.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所有资料应清晰可辨,评标时评委不能清晰辨认,导致评委做出错误结论的投标人自行承
担后果。
3.近一年指本项目开标前 365 日历日至开标日(不含开标日),近二年、近三年以此类推;上一年度指本项目
开标日(不含开标日)前的上一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上二年度、上三年度以此类推。
4.招标人在公示中标候选人的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编制的所有资格审查资料、业绩、资信相关资
料。
5.本项目招标为电子全流程评标。中标后如经查证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伪造证明材料,取消其中标资格,
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为招标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对应有关法规处理。
6.社保缴纳信息按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均认可:
①如投标人所在地区已实行社保信息网上查询,提供可在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缴纳社保保险相关信息(将参
保信息查询、社保缴费查询打印并加盖投标企业单位公章);
39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②如投标人所在地区未实行社保信息网上查询,可提供
2025 年 8 月至今连续 3 个月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
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7.根据《建办市函【2019】92 号》第一条的规定,以下六类人员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证明但需提供其符合下列
情况的证明资料。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
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
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
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40
1.总则1.1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
1
2 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令第 2 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
局关于印发《能源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内能源法改发
(
2025)7 号)结合赤峰市招标投标的规定,制定本评分标准和评标标准,按照本章第 2.2 款
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标人授权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以勘察纲要得分高的优先; 如果勘察纲要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表决,确定先后次序
1.2 评标方法
本工程勘察招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
其成本的除外
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
1)勘察纲要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
1)勘察纲要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1
(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
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
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
5)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其中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①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即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②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③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④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2
⑤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
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者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
过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
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了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2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
分。
(
1)按本章第 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勘察纲要进行计算出得分 A;
(
2)按本章第 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B;
(
3)按本章第 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C;
3.2.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4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
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
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2.5 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
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2.6 各投标人最终得分的确定办法为:综合所有平均后得出投标人的最后得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
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
43
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
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
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招标文件允许多标段投标、多标段中标的,各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按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
”规定执行,对某些标段由此产生的空缺由排序在后的投标人依次替补。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44
附件
A:评标详细程序
A0.总 则
本附件是本章
“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
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
1)评标准备;
(
2)初步评审;
(
3)详细评审;
(
4)澄清、说明或补正;
(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A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由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工
程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名称,评委会成员有第二章第
6.1.2 款情形的,应当回避。
A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
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
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 熟悉文件资料
A2.3.1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
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
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
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45
A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
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
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标底(如有)、有关的法律、法
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4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A2.4.1 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
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
“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
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
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
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A2.4.2 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
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
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
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
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
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A2.4.3 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
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
标委员会开启。
A3.初步评审A3.1 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
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2 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
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46
A3.3 响应性评审
A3.3.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3.2 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2
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
过响应性评审。
A3.4 判断投标是否为无效标
A3.4.1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无效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 3.1.2 项中规定的条
件),在本章附件
B 中集中列示。
A3.4.2 本章附件
B 集中列示的无效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
括的无效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
定为准。
A3.4.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
B 中规定
的无效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无效标。
A3.5 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
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A3.6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
3.3 款的规定执行。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 详细评审的程序
A4.1.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2 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
1)勘察纲要评审和评分;
47
(
2)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投标控
制价时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
(
3) 商务部分评审和评分;
(
4)汇总评分结果。先对技术标打分进行分析,勘察纲要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评审标
准独立打分。然后汇总评委的商务标及技术标评分结果,对每一编号的投标,综合所有平均
后得出投标人的最后得分,并按照得分高低排序。若发生得分相同的情况,以投标报价低的
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纲要得分高的优先; 如果勘察纲要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
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先后次序。
A4.2 勘察纲要评审和评分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勘察纲要进行评审
和评分。
A4.3 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计算方法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记录对投标报价的评
分结果,投标报价的合计得分记录为
B
A4.4 商务部分的评审和评分
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对商务部分进
行评审和评分,记录对其他因素的评分结果,商务部分及企业业绩的得分记录为
C。
A4.5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根据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A4.6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
3.3 款的规定执行。
A4.7 汇总评分结果
A4.7.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48
A4.7.2 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
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综合所有平均后得出投标人的最后得
分,并按得分高低排序。若发生得分相同的情况,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以勘察纲要得分高的优先; 如果勘察纲要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表决,确定先后次序。
A5.推荐中标候选人A5.1 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和推荐
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前
3 名为中标候选人。
A5.2 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
A5.3 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3)开标记录;
(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
5)无效标情况说明;
(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
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
9)确定的中标人;
(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49
A6.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
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A6.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
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A6.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A6.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
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
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A6.3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
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A7.补充条款
无
50
附件
B:无效标条件
无效标条件
B0.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无效标条件,是本章
“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无效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
“投
标人须知
”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B1.无效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B1.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4 在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
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5 电子清标过程中发生任何一项内容的机器编制码一致的(例如不同投标单位编制电
子投标文件上传机器码或
ID 码一致的),或在电子清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标
的。
B1.6 投标人存在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
……
5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6—0203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52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内蒙古长峰燃气有限公司
勘察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标段名称:
3.工程地点:
4.工程规模:
二、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范围和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成果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天
四、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
求。
五、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价款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53
3.本合同勘察费包含因本项目产生的全部税费。
六、合同文件构成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
1)合同协议书;
(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3)通用合同条款;
(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
6)技术标准和要求;
(
7)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勘察条件和相关资
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勘察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技术服务。
八、词语定义
本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54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勘察人执
份。
发包人:
(盖章)
勘察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55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
1 条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文件及其
附件(如果有)、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2 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
文件。
1.1.3 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勘察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
设工程勘察的合同条款。
1.1.4 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与勘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
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
1.1.5 发包人:指与勘察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6 勘察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当事人以及
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7 工程: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勘察范围内的项目。
1.1.8 勘察任务书:指由发包人就工程勘察范围、内容和技术标准等提出要求的书面文件。
勘察任务书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1.1.9 合同价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勘察人完成合同约
定范围内工程勘察工作的款项。
1.1.10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必需的支出。
1.1.11 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
的工作天数。
1.1.12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
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
24 时。
56
1.1.13 开工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开始工作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14 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勘察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并提交成
果资料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15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勘察人提供并经发包人认可,满足勘察人开展工作需要
的所有图件,包括相关说明和资料。
1.1.16 作业场地:指工程勘察作业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具体指定的供工程勘察作业使用的其
他场所。
1.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
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8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
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1.19 不利物质条件:指勘察人在作业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
质障碍和污染物。
1.1.20 后期服务:指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为发包人提供的后续技术服务工作和程序性
工作,如报告成果咨询、基槽检验、现场交桩和竣工验收等。
1.2 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
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
1)合同协议书;
(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3)通用合同条款;
(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
6)技术标准和要求;
(
7)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
57
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
人和勘察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第
16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3 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 适用法律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
同条款中约定。
1.3.2 适用技术标准
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
程为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技术标准。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所使用技术标准的名称及提供
方,并约定技术标准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
1.4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
两种)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语言。
1.5 联络
1.5.1 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
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
收人。
1.5.2 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形式及联系方式。
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达地点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1.5.3 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
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
1.6 严禁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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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的贿赂
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保密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勘察人提供的技术
文件、成果资料、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
2 条发包人
2.1 发包人权利
2.1.1 发包人对勘察人的勘察工作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监督,并对勘察成果予以验收。
2.1.2 发包人对勘察人无法胜任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员有权提出更换。
2.1.3 发包人拥有勘察人为其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的使用权,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
料和数据等。
2.2 发包人义务
2.2.1 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
2.2.2 发包人应提供开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包括总平面图、地形图、
已有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若上述资料由勘察人负责搜集时,发包人应承担相关费用。
2.2.3 发包人应提供工程勘察作业所需的批准及许可文件,包括立项批复、占用和挖掘道
路许可等。
2.2.4 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具备条件的作业场地及进场通道(包括土地征用、障碍物清
除、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接口和青苗赔偿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2.2.5 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作业场地内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的
资料、图纸,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发包人应委托专业机构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发包人未
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实,致使勘察人在工程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
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2.2.6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勘察人安全生产提供条件并支付安全生产防护费用,
59
发包人不得要求勘察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2.2.7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
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发
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2.2.8 发包人应对勘察人满足质量标准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工程勘
察合同价款及费用。
2.3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
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
的具体事宜。
第
3 条勘察人
3.1 勘察人权利
3.1.1 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根据项目条件和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等方面的变化,
有权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术方案的建议。
3.1.2 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外,根据合同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可以将建设
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发包人对分包的特殊
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3.1.3 勘察人对其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数据和专利技术等拥
有知识产权。
3.2 勘察人义务
3.2.1 勘察人应按勘察任务书和技术要求并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工程勘察工作。
3.2.2 勘察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
其质量负责。
3.2.3 勘察人在提交成果资料后,应为发包人继续提供后期服务。
3.2.4 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间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妥
善保护。
60
3.2.5 勘察人开展工程勘察活动时应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
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3.2.6 勘察人在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动力设备、输水管道、输电线路、临街交通要道及
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风险性较大的地点,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环境中进
行工程勘察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
3.2.7 勘察人应在勘察纲要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并在合同履行期间采取合理措施
保护作业现场环境。
3.3 勘察人代表
勘察人接受任务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勘察的勘察人代表的姓名、职务、
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勘察人代表在勘察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
勘察人有关的具体事宜。
第
4 条工期
4.1 开工及延期开工
4.1.1 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工程勘察工作,并接受发包人对工程勘察工作进度
的监督、检查。
4.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勘察人,推
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4.2 成果提交日期
勘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具体可在专用合同条
款中约定。
4.3 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3.1 因以下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勘察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增加合同价款和(或)
补偿费用:
(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定金、预付款和(或)进度款;
(
3)变更导致合同工作量增加;
61
(
4)发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
5)发包人改变工程勘察技术要求;
(
6)发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第 4.3.1 款情形发生后 7 天内,应就
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
7 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
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补偿费用的确认程序参照第
7.1 款〔合同价款与调
整〕执行。
4.4 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勘察人因以下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的,勘察
人承担违约责任:
(
1)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
2)勘察人管理不善、组织不力造成工期延误的;
(
3)因弥补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误的;
(
4)因勘察人成果资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
(
5)勘察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4.5 恶劣气候条件
恶劣气候条件影响现场作业,导致现场作业难以进行,造成工期延误的,勘察人有权要求
发包人延长工期,具体可参照第
4.3.2 款处理。
第
5 条成果资料
5.1 成果质量
5.1.1 成果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深度规定,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5.1.2 双方对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
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5.2 成果份数
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
定,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的费用。
62
5.3 成果交付
勘察人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向发包人交付成果资料,发包人应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
成果名称、成果组成、成果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5.4 成果验收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后,如需对勘察成果组织验收的,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
14 天内无正当理由不予组织验收,视为验收通过。
第
6 条后期服务
6.1 后续技术服务
勘察人应派专业技术人员为发包人提供后续技术服务,发包人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
活条件,后续技术服务的内容、费用和时限应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6.2 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时,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竣工验收所需相关资
料。
第
7 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7.1 合同价款与调整
7.1.1 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勘察人依据中标价格载明在合同
协议书中;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议定,并载明在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价款
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后,除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7.1.2 合同当事人可任选下列一种合同价款的形式,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1)总价合同
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
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约定。
(
2)单价合同
合同价款根据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合同单价在风险范围内一般不予调整,双方可在专用
63
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
(
3)其他合同价款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7.1.3 需调整合同价款时,合同一方应及时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双方共同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对
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在收到对方的通知后
7 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
该项调整。合同当事人就调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则按照第
16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7.2 定金或预付款
7.2.1 实行定金或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或预
付款数额,支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勘察人向发包人
发出要求支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勘察人可在发出通知后推迟开工
日期,并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2.2 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抵扣,抵扣办法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3 进度款支付
7.3.1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进行支付。
7.3.2 第 7.1 款〔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 8.2 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确定调整的合同价
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7.3.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进度款,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发包人收到勘察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勘察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勘察人同
意后可延期支付。
7.3.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勘察人可停止工程
勘察作业和后期服务,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4 合同价款结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勘察人提交成果资料后
28 天内,依据第 7.1 款
〔合同价款与调整〕和第
8.2 款〔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的约定进行最终合同价款确定,并予以
全额支付。
64
第
8 条变更与调整
8.1 变更范围与确认
8.1.1 变更范围
本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签订日后发生的以下变更:
(
1)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
2)规划方案或设计条件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
3)不利物质条件引起的变更;
(
4)发包人的要求变化引起的变更;
(
5)因政府临时禁令引起的变更;
(
6)其他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变更。
8.1.2 变更确认
当引起变更的情形出现,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应在
7 天内就调整后
的技术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变更要求,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
7 天内予以确认,逾期
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变更。
8.2 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8.2.1 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勘察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
人确认后执行。
8.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 14 天内向对方提
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否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8.2.3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一方应在收到对方提交的变更合同价款报告之
日起
14 天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予确认的,则视为该项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8.2.4 一方不同意对方提出的合同价款变更,按第 16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8.2.5 因勘察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变更,勘察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
9 条知识产权
65
9.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
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勘察人可以为实
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
同意,勘察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勘察
人,发包人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
其他事项。未经勘察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
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3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勘察人在工程
勘察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勘察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
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9.4 在不损害对方利益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申报奖项、制作宣传印刷品及出
版物时使用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9.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
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第
10 条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 不可抗力是在订立合同时不可合理预见,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发生且不能克服
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洪水、骚乱、暴动、战争以及专用条款约
定的其他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
10.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勘察人应收集不可抗力发生及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当
事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6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 遇有不可抗力发生时,发包人和勘察人应立即通知对方,双方应共同采取措施减少
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应每隔
7 天向发包人报
告一次受害损失情况。
10.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结束后 2 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
66
受害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结束后
14 天内,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清理
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0.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0.3.1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
1)发包人和勘察人人员伤亡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
2)勘察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勘察人承担;
(
3)停工期间,勘察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作业场地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
人承担;
(
4)作业场地发生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0.3.2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
11 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 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11.2 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11.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
等义务。
第
12 条合同解除
1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勘察人可以解除合同:
(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
2)发生未按第 7.2 款〔定金或预付款〕或第 7.3 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合同
价款的情况,停止作业超过
28 天,勘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
3)勘察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勘察人承担违约责任;
(
4)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2.2 一方依据第 12.1 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并在发出通知前不少于
14 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
67
第
16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2.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勘察人支付已完工作量相
对应比例的合同价款后解除合同。
12.4 合同解除后,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设备和人员撤出作业场地,发包人应为
勘察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第
13 条责任与保险
13.1 勘察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
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3.2 合同当事人可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
勘察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
13.3 勘察人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勘察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其
他保险。
第
14 条违约
14.1 发包人违约
14.1.1 发包人违约情形
(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
2)发包人未按第 7.2 款〔定金或预付款〕约定按时支付定金或预付款;
(
3)发包人未按第 7.3 款〔进度款支付〕约定按时支付进度款;
(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
14.1.2 发包人违约责任
(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未开始勘察工作的,不退还
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勘察人支付违约金;勘察人已开始勘察工
作的,若完成计划工作量不足
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 50%;完成计划工作量
超过
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 100%。
(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并给
予勘察人合理赔偿。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勘察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
68
人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4.2 勘察人违约
14.2.1 勘察人违约情形
(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
2)因勘察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合同当事人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
(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
4)勘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
14.2.2 勘察人违约责任
(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
支付的定金或勘察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2)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
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勘察人除
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通过所投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根据直接经济损
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勘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
的损失,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勘察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金额。
第
15 条索赔
15.1 发包人索赔
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勘察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
延误及发包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勘
察人索赔:
(
1)违约事件发生后 7 天内,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 14 天内,向勘察人提出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
3)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 28
天内给予答复;
(
4)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28 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发包人
69
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
5)当该违约事件持续进行时,发包人应阶段性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在违约事件终
了后
21 天内,向勘察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
(
4)项约定相同。
15.2 勘察人索赔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
延误和(或)勘察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勘察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勘察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
1)违约事件发生后 7 天内,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
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
14 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勘察人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发包人发出
索赔意向通知。
(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
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
3)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 28
天内给予答复;
(
4)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28 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勘察人
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勘察人应阶段性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
了后
21 天内,向发包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款第(3)、
(
4)项约定相同。
第
16 条争议解决
16.1 和解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
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6.2 调解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请求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
70
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
照执行。
16.3 仲裁或诉讼
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
的,双方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
17 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可对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
或修改,并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
7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
1 条一般约定
1.2 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
(
1)合同协议书;
(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3)通用合同条款;
(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
6)技术标准和要求;
(
7)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1.3 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 适用法律法规
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
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1.3.2 适用技术标准
特别要求:无
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方、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
1.4 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1.5 联络
1.5.1 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
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5.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72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勘察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勘察人指定的接收人: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勘察人指定的联系方式: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1.7 保密
合同当事人关于保密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第
2 条发包人
2.2 发包人义务
2.2.2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搜集的资料: 无
2.2.7 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别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2.3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授权范围:
第
3 条勘察人
3.1 勘察人权利
3.1.2 关于分包的约定:不得违法分包
3.3 勘察人代表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授权范围:
第
4 条工期
4.2 成果提交日期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对以下原因造成工作计划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
确认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要求修改工程勘察或中途要求停止勘察的;
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等;
73
3、不可抗力;
4、非乙方的过失造成;
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勘察成果文件,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
有权得到按本款约定的下列标准和方法计算的逾期竣工违约金,但最终违约金的金额不应超过
本款约定的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或
以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
任。
逾期竣工违约金:因勘察方责任造成的勘察服务期延误的,扣除勘察费的
20%,延误超
过
5 天的,扣除全部勘察费用。
4.3 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4.3.2 双方就工期顺延确定期限的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第
5 条成果资料
5.2 成果份数
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为捌份。
5.4 成果验收
双方就成果验收期限的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第
6 条后期服务
6.1 后续技术服务
后续技术服务内容约定
: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后续技术服务费用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后续技术服务时限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第
7 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7.1 合同价款与调整
7.1.2 本合同价款采用(
1)方式确定。
(
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时不做调整(勘察中标价即为结算价,不因勘察工作内容
74
变化而调整)。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
素,自行考虑按现行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内容。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
/
(
2)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
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
(
3)采用的其他合同价款形式及调整因素和方法:/
7.1.3 双方就合同价款调整确认期限的约定:/
7.2 定金或预付款
7.2.1 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额:/或预付款的金额:/
7.2.2 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的抵扣办法:/
7.3 进度款支付
7.3.1 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7.4 合同价款结算
最终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第
8 条变更与调整
8.1 变更范围与确认
8.1.1 变更范围
变更范围的其他约定:
/
8.1.2 变更确认
变更提出和确认期限的约定:
/
8.2 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8.2.2 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期限的约定:/
8.2.3 确认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时限的约定:/
75
第
9 条知识产权
9.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
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9.2 关于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勘察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9.5 勘察人在工作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
通用条款
第
10 条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其他约定(如政府临时禁令):三天(含三天)以上暴雨雪、
地震等。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报告受害损失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0.2.2 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费用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第
13 条责任与保险
13.2 工程勘察责任保险的约定: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第
14 条违约
14.1 发包人违约
14.1.2 发包人违约责任
(
1)发包人支付勘察人的违约金:/
(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①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
②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76
③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
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④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
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
⑤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
⑥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
任: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⑦其他:
/。
14.2 勘察人违约
14.2.2 勘察人违约责任
(
1)勘察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
2)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
3)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的赔偿金上限:签订合同时另行
约定
(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第
15 条索赔
15.1 发包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5.2 勘察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第
16 条争议解决
16.3 仲裁或诉讼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
1)向
/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7
第
17 条补充条款
1)因勘察方责任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由主管部门处理,并按处理结果承担相应责任。2)因勘察方责任造成的勘察服务期延误的,扣除勘察费的 20%,延误超过 5 天的,扣除
全部勘察费用。
3)提供勘察资料: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测量或地质勘察资料原
件八份
4)勘察中标价即为结算价,不因勘察工作内容变化而调整。
78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及勘察详细内容
第一部分、工程详细概况
一、项目背景
赤峰市主要的工业园区为翁牛特旗赤峰玉龙工业园区、赤峰红山工业园区、赤峰东山工业
园区、赤峰松山工业园区和赤峰元宝山工业园区。
1)翁牛特旗赤峰玉龙工业园区
翁牛特旗赤峰玉龙工业园区是自治区级开发区,主导产业为冶金、新材料和农畜产品加工,
园区始建于
2006 年,规划面积 20.17 平方公里,分南、北两区建设(南区 7.97 平方公里、
北区
12.20 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 6.4 平方公里,现有储备地 5300 亩,已实现“九通一平”。
现有入园企业
77 家,其中规上企业 14 家。南区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现有中粮集团、安琪
酵母、凌志科技、蒙都羊业、恒都肉牛、龙乡玉品、北方大地等龙头企业,以及猪、牛、羊、
菜、薯、糖
6 条完整产业链。北区发展新材料和装备制造业,现有京蓝沐禾节水、玉桥合金材
料、威胜纳米材料、弘和膨润土、广圆电力、创达热管等企业,产品涵盖合金材料、功能性包
装材料、电力设备、节能产品、节水设备等。园区现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1 家、
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4 家、自治区级研发中心 2 个、自治区级院士工作站 1
个、上市公司子公司
5 家。先后被评为自治区首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自治区级农牧业产
业化示范园区、党建工作示范园区和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2023 年完成工业总产
值
88.64 亿元,税收 1.35 亿元,安置就业 7000 余人。
2)赤峰红山工业园区
赤峰红山工业园区始建于
2002 年 4 月,同年 12 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自治
区级高新技术开发区,
2006 年 9 月,通过国家发改委核准,先后荣获“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
示范园区
”“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基地”“国家级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开发区”等称号。园区
目前规划面积
35.89 平方公里(其中红庙子片区 28.58 平方公里,文钟片区 7.31 平方公里)。
现有入驻企业
258 家(其中规上企业 48 家),安置就业 3.5 万人。经过近 20 年的发展建设,
现已形成冶金、医药、纺织、装备制造、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五大主导产业。同时,电子信息、
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也在蓬勃发展。
3)赤峰松山工业园区
79
赤峰市松山工业园区位于赤峰市松山区安庆镇,园区总规划面积
23.58 平方公里,是赤峰
市东部工业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松山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遵循
产城一体、产城融合的发展理念,围绕装备制造新材料和农畜产品深加工产业,着力打造智能
制造产业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金属新材料产业园和农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等产业功能区。
园区先后被授予
“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
基地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依托丰厚的产业基础、完善的设施条件、优
异的发展环境,松山产业园跨越发展的脚步更从容、集约前行的动能更强劲。截至目前,园区
已入驻包括
7 家规模以上企业、4 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内的 70 家企业,其中,在建项目
19 个,已投产运营企业 51 家。项目全部建成后,年可实现产值 320 亿元、税收 8 亿元,带
动
10000 余人就业。
4)赤峰东山工业园区
赤峰东山工业园区位于赤峰市元宝山镇,
2015 年开始建设使用,总规划面积 22 平方公里,
目前建成区面积
8.61 平方公里,截止目前产业园入驻项目 24 家,其中中国五百强企业投资的
子公司
2 家,上市公司投资的子公司 5 家,企业累计固定资产投资 162.55 亿元。
园区重点引进冶金类铜铝产业延伸,高载能火法、湿法粉末冶金、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引
进化工类硫酸消纳深加工、氟产业延伸、新能源电池全产业链项目;引进新材料类特种金属材
料深加工、冶金合金新材料、风光制氢合成氨制甲醇蛋白、玻纤等新材料高载能项目;引进装
备制造类金属压延加工、零部件制造、金属制品、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
5)赤峰元宝山工业园区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工业园区位于赤峰市东南部,地处蒙辽冀三省交界处,是连接东北、
华北地区的交通枢纽,规划面积
6.1 平方公里,下设平庄、高载能和云杉路三个工业项目区。
园区依托当地煤电能源与区位优势,重点发展热电联产、食品加工、金属冶炼、绿色食品等产
业,现有平庄热电厂、伊利液态奶项目及草原兴发等龙头企业入驻。园区自建设以来持续推进
基础设施完善,平庄工业项目区完成路网、供电等
“七通一平”配套工程,高载能工业项目区实
现
“五通一平”并建成铁路专用线。区域拥有丰富矿产资源,45 公里内分布优质硅石、石灰石及
多种金属矿藏,煤炭储量达
20 亿吨,电力供应由元宝山发电厂及两座热电厂保障。园区享受
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实行全封闭管理机制,并通过重点挂牌保护为企业提供
“一条龙”服务。
80
截至当前,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赤峰平庄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赤峰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金刚砂厂、熔融石英厂、电石厂、精密铸钢厂、宝山鑫利黄金冶炼电解厂、草原兴发集团的十
几家食品加工厂等数十家企业已进驻投产。
目前赤峰市的天然气利用事业正在快速发展,天然气的利用率不断增加,已经取得了良好
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依托长春
—石家庄天然气管道项目等天然气工程为赤峰市
内天然气利用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遇,同时,大力发展天然气供应,在区内引进新气源,
充分保障区内各类用户用气,是提高区内各企业工业生产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需要。
二、工程概况
该项目新建
1 条天然气长输管道,设计输气量 10 亿立方米/年。该线路全长约 38.8km,
设计压力
4.0MPa,管径 D508mm,设置 1 座场站(赤峰首站),1 座线路截断阀室及城北综
合站的上游工艺区。
(
1)赤峰首站
本项目赤峰首站为无人值守站,位于赤峰市翁牛特旗桥头镇北常胜村,毗邻国家管网长春
-石家庄天然气管道项目赤峰北分输站建设,接收赤峰北分输站来气,在站内经过滤、计量后,
输往下游,同时设置清管发球装置。
(
2)城北综合站
本项目城北综合站主要功能为过滤、计量和收球。
本项目过滤计量系统和收球装置依托赤峰蒙华公司的城北综合站,城北综合站的相关手续
均由赤峰市蒙华能源有限公司负责。
(
3)1#阀室
本项目输气管道在赤峰市翁牛特旗大海苏沟南侧设置一座截断阀室,阀室具有干线截断、
放空、监视、控制等功能,阀室内线路截断阀的阀位信号、压力信号上传,并可远程执行
SC
ADA 系统调度在控制中心下达的指令,实现远程操作。
(
4)输气管道
起点位于国家管网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项目赤峰北分输站出站管道围墙外
2m,终点
位于城北综合站进站管道围墙外
2m,全长约 38.8km,全线位于赤峰市翁牛特旗和松山区境
内。设计压力
4.0MPa,管径为 D508mm。本工程管道的设计年输量为 10×108m³/a,远期输
81
气能力为
15×108m³/a。
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工程用户为赤峰市主要工业园区。范围包括:翁牛特旗赤峰玉龙工业园区、赤峰红山工
业园区、赤峰东山工业园区、赤峰松山工业园区和赤峰元宝山工业园区等。
赤峰市主要工业园区组团的用户类型主要为工业用户。本次调研仅针对赤峰市主要工业园
区内的工业用户。
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开工建设以及项目
验收、试运行和投产等阶段。(具体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以招标为准)。
四、编制依据
(
1)《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年)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赤峰市规划局,
2014 年 1 月;
(
2)《赤峰市主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
3)《赤峰市“十五五”油气发展规划》,赤峰市能源局,2026 年 4 月;
(
4)《翁牛特旗桥头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翁牛特旗桥头镇人民政府,
2024 年 8 月;
(
5)《城市燃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2009 年 9 月。
五、编制原则
(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确保工程本质安全;
(
2)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处理好供给与利用之间的关系,在保证用户近、
远期发展用气需求的前提下,确保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
(
3)线路走向合理,处理好工程与沿线生态环境敏感区、文物保护区、军事管制区、城
市规划、铁路、公路、河流、高压输电线路、周边相邻企业或建构筑物等的相互关系;
(
4)统筹考虑现有或规划的天然气资源情况、天然气市场情况,优化管道工艺参数,并
实现管道的合理配置;
(
5)做好能源的合理利用,尽量节约基建投资,减少投资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并做到
82
安全环保、节约土地,以人为本,重视公共安全和人员健康;
(
6)优选工艺方案,达到先进适用、经济合理、适用性强,提高输气管道系统整体技术
水平;
(
7)采用国内外可靠、成熟、适用的先进技术、工艺、节能设备和材料,吸收国内外新
的科技创新成果,优先采用国产设备和材料,提高国产化水平。
六、项目建设方案
6.1 遵循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标准1)总体
(
1)《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51-2015;
(
2)《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69-2014;
(
3)《天然气》 GB 17820-2018;
(
4)《压力管道规范 长输管道》 GB/T 34275-2024;
(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
GB 50016-2014。
2)工艺专业
(
1)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2015;
(
2)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
(
3)《压力管道规范 长输管道》GB/T 34275-2024;
(
4)《天然气》GB 17820-2018;
(
5)《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GB/T 9711-2023;
(
6)《钢质管道焊接及验收》GB/T 31032-2023;
(
7)《钢制对焊管件 类型与参数》GB/T 12459-2025;
(
8)《石油天然气工程管道和设备涂色规范》SY/T 0043-2020;
(
9)《绝缘接头与绝缘法兰技术规范》SY/T 0516-2016;
(
10)《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无损检测》SY/T 4109-2020。
3)线路专业
(
1)《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 50423-2013;
(
2)《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抗震技术规范》 GB/T 50470-2017;
83
(
3)《油气管道线路标识设置技术规范》SY/T 6064-2024;
(
4)《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 GB/T 9711-2023;
(
5)《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水平定向钻穿越设计规范》SY/T 6968-2021;
(
6)《油气输送用钢制感应加热弯管》SY/T 5257-2012;
(
7)《钢质管道冷弯管制作及验收规范》SY/T 4127-2018。
4)总图专业
(
1)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2015;
(
2)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
(
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 年版)GB50028-2006;
(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
GB 50016-2014;
(
5)《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
6)《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TD/T 1099-2024;
(
7)《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SY/T 0048-2025;
(
8)《长输油气管道站场布置规范》SH/T 3169-2022。
5)防腐及阴极保护专业
(
1)《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GB/T 23257-2017;
(
2)《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GB/T 21447-2018;
(
3)《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GB/T 21448-2017;
(
4)《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参数测量方法》GB/T 21246-2020;
(
5)《埋地钢质管道交流干扰防护技术标准》GB/T 50698-2011;
(
6)《埋地钢质管道直流干扰防护技术标准》GB 50991-2014;
(
7)《钢质管道熔结环氧粉末外涂层技术规范》GB/T 39636-2020;
(
8)《场站内区域性阴极保护》GB/T 35508-2017;
(
9)《管道外防腐补口技术规范》GB/T 51241-2017;
(
10)《石油天然气站场管道及设备外防腐层技术规范》SY/T 7036-2016;
(
11)《石油天然气站场阴极保护技术规范》SY/T 6964-2013;
(
12)《阴极保护管道的电绝缘标准》SY/T 0086-2020;
84
(
13)《埋地钢质管道液体环氧外防腐层技术标准》SY/T 6854-2012;
(
14)《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评价标准 第 4 部分:埋地钢质管道直流干扰腐蚀评价》S
Y/T 0087.4-2023;
(
15)《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评价标准 第 6 部分:埋地钢质管道交流干扰腐蚀评价》S
Y/T 0087.6-2021。
6)仪表专业
(
1)《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
(
2)《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5070-2019;
(
3)《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28448-2019;
(
4)《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GB/T 20438-2017;
(
5)《爆炸性环境第 1 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T 3836.1-2021;
(
6)《爆炸性环境第 2 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T 3836.2-2021;
(
7)《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GB/T 4208-2017;
(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
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20;
(
10)《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GB/T 18603-2023;
(
11)《用气体超声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GB/T 18604-2023;
(
12)《天然气发热量、密度、相对密度和沃泊指数的计算方法》GB/T 11062-2020;
(
13)《天然气能量的测定》GB/T 22723-2024;
(
14)《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2887-2011;
(
15)《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
(
16)《过程工业领域安全仪表系统的功能安全 第 1 部分:框架、定义、系统、硬件和
应用编程要求》
GB/T 21109.1-2022;
(
17)《过程工业领域安全仪表系统的功能安全第 2 部分:GB/T 21109.1-2022 的应用
指南》
GB/T 21109.2-2023;
(
18)《过程工业领域安全仪表系统的功能安全第 3 部分:确定要求的安全完整性等级
的指南》
GB/T 21109.3-2026;
85
(
19)《超声流量计检定规程》JJG 1030-2007;
(
20)《油气田及管道工程计算机控制系统设计规范》SY/T 7628-2021;
(
21)《油气田及管道工程仪表控制系统设计规范》SY/T 7700-2023;
(
22)《输油气管道工程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SY/T 6966-2023;
(
23)《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规范》SY/T6503-2022;
7)供配电专业
(
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
(
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2024;
(
3)《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2013;
(
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
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T 50034-2024;
(
6)《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
(
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
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
9)《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2011;
(
10)《爆炸性环境 第 1 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T 3836.1-2021;
(
11)《爆炸性环境 第 2 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T 3836.2-2021;
(
12)《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GB/T 4208-2017;
8)通信专业
(
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
(
2)《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标准》GB/T 50115-2019;
(
3)《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2007;
(
4)《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GB 55029-2022;
(
5)《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抗震设计标准》GB/T 51369-2019;
(
6)《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2011;
(
7)《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 5059-2005;
(
8)《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第 3 部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QSY KLNY 0086.3-20
86
24;
(
9)《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第 4 部分:通信与网络安全》QSYKLNY 0086.4-2024;
9)暖通专业
(
1)《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
(
2)《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
(
3)《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
4)《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GB 55015-2021。
10)消防专业
(
1)《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
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
(
3)《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11)结构专业
(
1)《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2021;
(
2)《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
(
3)《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 55003-2021;
(
4)《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 55002-2021;
(
5)《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2024 年版)》GB/T 50010-2010;
(
6)《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
(
7)《钢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6-2021;
(
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
9)《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 50046-2018;
(
10)《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18;
(
11)《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
12)《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2012;
(
1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
(
1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
15)《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GB 50025-2018;
87
(
16)《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
12)GEDC 文件
(
1)《城镇燃气工程站场技术规定》GEDC-CGP-G-PR-001-2024-1;
(
2)《输气管道线路防腐层技术规定》GEDC-NGP-G-AC-001-2024-1;
(
3)《输气管道工程线路阴极保护技术规定》GEDC-NGP-G-AC-002-2024-1;
(
4)《输气管道站场防腐保温及阴极保护技术规定》GEDC-NGP-G-AC-007-2024-1;
(
5)《输气管道工程埋地钢质管道热熔胶型聚乙烯热收缩带补口技术规定》GEDC-NGP
-G-AC-006-2024-1;
(
6)《站场建筑及总图标准图集(管道篇)》GEDC-NGP-M-CI-001-2024-1;
(
7)《输气管道阀室安装通用图集》GEDC-NGP-M-PR-004-2024-1;
(
8)《输气管道工程线路阀室技术规定》GEDC-NGP-G-GE-002-2024-1;
(
9)《输气管道工程站场工艺及自控技术规定》GEDC-NGP-G-PR-001-2024-1;
(
10)《输气管道工程线路阀室技术规定》GEDC-NGP-G-GE-002-2024-1;
(
11)《输气管道工程计量系统技术规定》GEDC-NGP-G-IS-001-2024-1;
(
12)《输气管道工程能耗数据采集技术规定》GEDC-NGP-G-IS-003-2024-1。
(
13) 其他 GEDC 相关文件。
13)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8 号,
2021 年 9 月 1 日实施;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1 号,2021
年
4 月 29 日实施;
(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 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25 号,2024 年 11 月 1 日实施;
(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4 号,
2018 年 12 月 29 日实施;
(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 号,2
015 年 1 月 1 日实施;
88
(
6)《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6 号,
2018 年 10 月 26 日实施;
(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2 号,
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
(
8)《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66 号,2016
年
2 月 6 日施行
(
9)《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3 号,2011 年 7 月 1 日实施;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令第
743 号,2021 年 9 月 1 日实施;
(
1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7 号,1999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2011 年 1 月 8 日修订;
(
1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16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 6
8 号,2017 年 1 月 1 日施行;
(
13)《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2008 年 1 月 3 日施
行;
(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6 号,2018
年
10 月 26 日实施;
(
1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6 号,2015 年 4 月 2 日根据第 77 号令修正;
(
16)《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令第
90 号,201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
17)《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6 号;
(
1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 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49
号,
2009 年 5 月 1 日施行;
(
19)《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549 号;
(
20)《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2024 年 8 月 1 日施行;
89
(
21)《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国卫疾控发〔2013〕48 号;
(
2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国卫疾控发〔2015〕92 号;
(
2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国卫办职健发〔2021〕5 号。
6.2 资源市场分析1.气源
本项目气源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
“国家管网”)长春-石家庄天然
气管道项目。该项目投资主体为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河北段建设)、国
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负责吉林、辽宁、内蒙古段建设)、国家管网集
团北京管道有限公司(负责张家口
—承德支线张北分输站改扩建及与陕京二、三、四线联通工
程建设)。
长春
—石家庄天然气管道项目共分为 1 干 8 支,总长度 2985.3km,包括干线管道 1609km、互
联互通管道
3.3km、支线管道 1373km。全线设置 42 座输气站场,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用工程及辅
助设施。该项目总投资
617.5 亿元(含增值税),已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通
过(发改能源〔
2025〕221 号)。
本项目管道接自拟建长春
—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干线)。长岭—张家口干线
起自长岭联络站,止于张家口西压气站,途经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所辖共计
5 市(盟)1
8 县(区、旗),管道全长 1093.8km,其中吉林省境内 102.3km,内蒙古自治区境内 784.7km,河
北省境内
206.8km。管线设计压力为 10MPa,管径为 1422mm,设计输量 160×108Nm3/a。
本项目气源接自长岭
—张家口干线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设置的赤峰北分输站。管道的输气能
力能够满足本项目供气需求。另近期克什克腾旗大唐煤制气预计约
5 亿方/年上载气将通过本管道输
送至赤峰市各工业园区,因此本项目目标市场的气源保障充足。
2.天然气性质
长春
—石家庄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目的是为畅通俄气资源疏散,并加强与中俄东线等干线管道
互联互通,因此本项目的天然气来自进口俄罗斯天然气,主要来自科维克金和恰扬金气田。
3.管道线路工程
(
1)线路走向方案选择原则
管道线路的选择是以沿线用气市场为目标,以管道建设与沿线自然环境条件有机结合为核
90
心,以线路走向与地方规划建设相协调为重点,以管道和沿线地方安全为根本,以优选线路走
向为原则,并处理好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与管道建设的关系。
1)线路走向应根据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条件、沿线地理位置以及交通运输、动力等条件经
多方案比选后确定;管线总体走向尽量取直,以节约长度;
2)管道路由必须和沿线城市规划、国土、环保和水利等规划相结合,与现有建筑、交通、
电力、通信设施保持一定距离,尽可能避开城镇规划区、人口密集区和各类保护区;
3)管线应避开滑坡体,并尽量躲开崩塌、泥石流、地表塌陷等不良工程地质区、矿产资源
区、严重危及管道安全的高烈度区、地震频发区和活动断裂带。当受条件限制必须通过时,应
选择合适的位置,缩短通过距离,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线路应尽可能避开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区、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和国
家重点文物保护区等区域。当受条件限制需要在上述区域内通过时,必须征得主管部门同意,
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5)尽量避免对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的破坏,防止水土流失,应考虑有利于自然环境和生态
平衡的恢复,保护沿线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使线路工程与自然环境、城市生态相协调;
6)线路应避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区,宜避开其他文物保护区。当受地形限制必须通过时,
必须征得主管部门同意且获得文物评价批复;
7)线路尽量避开多年生经济作物区域和重要的农田基础设施;
8)线路应避开重要的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及爆炸、火灾危险性的场所;
9)管线与已有建(构)筑物的距离需满足相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10)线路应尽量靠近或沿现有道路敷设(按有关法律、规范、标准规定,满足规定间距),
以便于施工和管理;
11)在线路走向基本一致情况下,管道路由应尽量并行已建或规划中的管道,以节约用地,
减少对地方发展用地的影响,同时也便于建成后的运行管理;
12)根据管道服役年限,应考虑管道拟通过地区今后可能的发展变化,合理确定线位与地
区等级。
13)沿村镇边缘地区选择线路应尽可能远离大片房屋聚集区。
14)管道应选择松软湿土层薄和泥炭土层薄的地区通过;
91
15)管道宜选在平缓、向阳的坡地;
16)宜选在土体含水量较低、相对干旱、地下水埋藏较深的地区通过;
17)宜选择在弱冻胀和弱融沉区通过,避开冻胀性和融沉性频繁变化的区域;
18)宜避开季节冻结深度大的区域;
19)应遵循依据冻土勘察成果进行调整和优化的原则。
(
2)推荐线路走向
本工程推荐方案线路走向描述如下:
本工程长输管道长度约为
38.8km,新建 1 座场站和 1 座阀室,管径为 D508mm,设计压
力为
4.0MPa,途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和松山区。
1)翁牛特旗段管道走向描述
管道起于赤峰市翁牛特旗北常胜村东侧的拟建赤峰首站,管道出站后向南敷设,于侯家营
子北侧穿越
G306 国道、房身沟,于侯家营子西侧穿越羊肠子河,于潘家营村南侧穿越解杨线,
随后继续向西南敷设,于大海苏沟南侧进入
1#阀室,随后沿赤大白铁路东侧向南敷设至翁牛特
旗与松山区交界位置。翁牛特旗段管道长度约
15.8km。
2)松山区段管道走向描述
管道起于位于
G306 国道东侧翁牛特旗与松山区交界处,沿赤大白铁路东侧向南敷设至位
于新井村北侧的城北综合站。松山区段管道平面长度约
23.0km。
4.沿线地貌及地质条件
赤峰地势西高东低,北、西、南三面环山,中部丘陵起伏,东部平原沙地。集山地、丘陵、
黄土台地、平原、沙地、湖泊、河流于一体。地质构造复杂,矿产资源丰富,尤其是金属矿产。
过渡性特征明显,是生态敏感区和交错带。拟建场地地貌单元为平原和浅丘。
5.气候气象条件
翁牛特旗属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降水由东向西呈递增趋势,热量则由东向西呈
递减趋势。由于南北狭窄,气候受纬度的影响并不明显。加之位于蒙古高压东南方,受其控制
和影响,冬季盛行偏北风,天气晴朗干燥,为冷空气途经之地,极易形成寒潮等大风降温天气。
春季南部的太平洋高压和印度洋低压,与北部的蒙古高压相互交错,造成气旋活动频繁,天气
多变,冷暖无常。夏季主要受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夏季风明显,大气中水汽含量增加,
92
极易形成降水。秋季蒙古高压重新加强,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减弱南移,雨季停止,天凉气爽。
翁牛特旗四季主要气候特点是大陆性明显,四季分明。春季(
3~5 月)太阳高度角增大,
白昼时间加长,辐射增强,气温回升较快,昼夜温差大,空气干燥,降水量较少,总量
40mm
左右,仅占全年的
10%~12%,极易发生春旱。夏季(6~8 月)炎热多雨。平均气温 21℃,7
月份最高,达
22~23℃。降水量高度集中,总量达 270mm,占全年的 75%左右,7~8 月份最
为集中,达到
220~230mm,约占全年的 62%。西部山区易发生暴雨和山洪,山地和丘陵地区
易发生冰雹等灾害性天气。秋季(
9~11 月)随着太阳高度角降低,白昼渐短,气温下降较快,
霜冻来临较早,易发生寒潮。降水锐减,平均为
50~55mm,占全年的 14%左右,易发生秋旱。
冬季(
12~2 月)漫长寒冷,空气干燥。月平均气温在-10℃以下,1 月份最低,达-12~14℃。
易形成大风和剧烈降温天气。平均降水量仅
8~9mm,占全年的 2%~3%。该地区冻土层深度
约
2m。
松山区,地处中纬度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区,主要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日照丰
富,雨热同期。春季干旱多风,蒸发量大,气温回升快;夏季雨热同期,降水集中,洪雹灾害
多发;秋季凉爽短促,气温下降快,初霜降临早,降水较夏季明显减少;冬季漫长而寒冷,雨
雪稀少,日照充足。全区热量、水分条件的时空分布很不均衡,总的热量状况分布是东南部好
于西北部,而降水量的分布则以西北部偏多,东南部偏少。
松山区雨、雪日数少,阵性降水多,年内各季节降水量分布不均,春季(
3~5 月)61.8m
m,占全年降雨量的 16.7%,夏季(6~8 月)244.4mm,占全年降雨量的 66.1%,秋季(9~1
1 月)58.5mm,占全年降雨量的 15.8%,冬季(12 月~来年 2 月)5.3mm,占全年降雨量的 1.
4%。
6.沿线交通和社会依托情况
管道沿线交通条件较好,可依托
G16 丹锡高速、G306 国道、X215 解杨线及乡村道路。水
电可依托临近村镇,整体社会依托较好。
7.沿线环境敏感点
本工程输气管道地区等级为二级地区,设计系数
0.6。
8.地区等级划分
输气管道通过的地区,应按沿线居民户数和(或建筑物的密集程度),划分为四个地区等
93
级,并依据地区等级做出相应的管道设计。
地区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按照《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1-2015 的有关规定,沿管道中心线两侧各 200m
范围内,任意划分成长度为
2km 并能包括最大聚居户数的若干地段,按划定地段内的户数划分
为四个等级。在乡村人口聚集的村庄、大院、住宅楼,应以每一独立户作为一个供人居住的建
筑物计算。地区等级划分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级一类地区:不经常有人活动及无永久性人员定居的区段;
2)一级二类地区:户数在 15 户或以下的区段;
3)二级地区:户数在 15 户以上 100 户以下的区段;
4)三级地区:户数在 100 户或以上的区段,包括市郊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规划发展
区以及不够四级地区条件的人口稠密区;
5)四级地区:四层及四层以上楼房(不计地下室层数)普遍集中、交通频繁、地下设施多
的区段。
按照沿线地区等级划分方式,结合沿线居民房屋统计数据和城镇规划情况,管道所经区域
为二级地区,设计系数按
0.6 进行考虑,局部冲沟穿越段设计系数按照 0.5 进行考虑。
6.3 管道敷设
(
1)管道敷设的原则
管道敷设必须满足《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51-2015、《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
GB 50369-2014 和《输气管道工程线路技术规定》GEDC-NGP-G-PL-001-2024-1 的
要求,根据各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现场调研的实际情况,本工程沿线地貌以平原和丘陵为主,
综合分析本管道特点及所经地区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特征,本工程以沟埋敷设为主,局部特殊穿越
地段采用定向钻、顶管等非开挖方式敷设。管道变向采用弹性敷设、现场冷弯管和热煨弯管
3 种
形式来实现。结合管道的特点,在满足最小埋深要求的前提下,管道纵向曲线尽可能少设弯管。
(
2)一般地段管道敷设
1)管沟沟底宽度
按照《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1-2015,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当管沟深度小于 5m
时,一般段管沟底宽度为:
94
B=D+K
式中:
B
—
沟底宽度,
m;
D
—
钢管外径,
m;
K
—
沟底加宽裕量,
m。应按表 1.2.8-10 的规定取值。
当管沟深超过
5m 时,应根据土壤类别及物理力学性质确定底宽,并将边坡适当放缓或加筑
平台。
2)管沟坡度
管沟允许边坡坡度应根据试挖或土壤的内摩擦角、粘聚力、湿度和密度等物理力学特性确定。
在水文地质条件不良地段,管沟边坡应试挖确定;机械开挖时,管沟边坡土壤结构不得被搅动或
破坏。本项目输气管道边坡比采用
1:0.67。
当管沟挖深超过
5m 时,应根据土壤类别及物理力学性质确定底宽,并将边坡适当放缓或加
筑平台。
3)管沟挖深
除了特殊位置需要采用定向钻、顶管穿越敷设外,其余部分管道全部采用埋地敷设。规定如
下:
管道沿线属于季节性冻土,平均冻土深度
1.8m,最大冻土深度 2.0m,本工程管径为 D508m
m,若将管道全部埋设在冻深线以下,则土石方量很大,投资高,管道安装、下沟等的难度也相应
增加,管沟边坡稳定性也相应下降,重型机械在沟边作业风险大。且本工程沿线所经区域多为高
标准农田,机械化耕作水平高,因此综合考虑农业耕种的影响以及管道埋深带来的土石方工程量
增加因素,结合漠大线、漠大二线、中俄东线、中俄明哈支线等工程实践,以上管道在东北地区
均埋设在最大冻土深度之上,目前各管道运行良好,未受到冻胀影响而遭到破坏或产生事故。因
此确定本工程管沟挖深如下:
一般线路段管道以沟埋方式敷设,根据沿线冻土深度情况,结合正在建设的中俄东线北段具
体实施经验,并考虑到管道沿线的地形地貌、农田耕种条件,平原一般土方地段管顶埋深不小于
1.
2m,石方段不小于 1.2m,距离建构筑物较近段管道埋深不小于 1.5m;部分施工困难的石方段,
采取保护措施后可适当浅埋,但埋深不应小于
1.0m。对于可能受洪水冲刷的地段,根据现场情况、
95
理论计算结果,如采用开挖沟埋宜适当加大埋深或采取相关措施(如过水面、防冲墙等)。对于
卵石、碎石地段和石方段,管沟应超挖
0.3m,并用细土回填,保证管道下方的细土层压实之后的
厚度不小于
0.3m,以免防腐层受损。
管道穿越小型河流,按设计规范的要求将管顶埋设至冲刷线以下
1m 或嵌入基岩的深度不小
于
0.5m,当河床存在疏浚情况时,要求埋深至少在疏浚线以下 1m,当没有河床冲刷、疏浚资料
时,应保证管顶最小埋深不低于
2.5m,管道上部设警示带,两侧设警示牌。管道顶管穿越公路时,
套管顶距公路路面以下不宜小于套管外径的
1.5 倍;开挖加套管时,套管顶距离公路路面以下不
小于
1.2m。套管顶距离公路边沟底面以下不小于 1.0m。穿越套管规格为 DRCP Ⅲ 1200×2000,
执行标准《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GB/T 11836-2023。当采用套管穿越公路时,套管长度
宜伸出路堤坡脚、排水沟外边缘不小于
2m;当穿过路堑时,应长出路堑不小于 5m。
4)管沟开挖
管沟开挖应按照《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69-2014 和设计文件要求进行。
管沟开挖前,应对沿线地下管道、光缆、电缆等地下建(构)筑物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其位
置、埋深,施工开挖严禁对地下建(构)筑物造成破坏。在石方管沟开挖过程中(主要是采用爆
破施工时)应防止对邻近的地上、地下建构筑物产生不利影响。在地下建(构)筑物两侧
5m 范
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对于穿越地下管道、电(光)缆等重要设施,开挖前应征得其管理部门
的同意,必要时应在其监督下开挖。
管沟开挖应编制计划,向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对于冻土段,管沟超挖
0.3m,并回填细土,细土粒径不超过 20mm,以免防腐层受损。
5)管道下沟
本项目根据坡度、地质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采用沟上或沟下焊接,在条件允许时尽量采
用沟上焊接、吊管下沟的方式,对于特殊地段可采用沟下焊的组焊方式。
当管道采用沟上组装焊接完毕时,应及时分段下沟,吊装下沟时应合理确定起吊间距,吊管
机数量、规格及吊装过程中的保护措施。
无布管空间或整体吊装困难的陡坡段以及连头段采用沟下焊接时,按照设计挖深完成管沟开
挖后,在布管前再次进行测量,确定管道组对焊接的位置后进行布管。
6)沟下焊接段管沟开挖
96
对于沟下焊接段,应确保焊接操作坑的安全,尤其是尺寸较大,作业时间较长的连头点操作
坑。当地质条件较差或受地下水影响,或由于吊管机及其他设备由于距离不够而需要降低边坡比,
管沟边坡存在失稳、塌方风险时,应设置沟壁支护,根据地质条件可采用木桩或钢板桩。
7)管沟回填
管沟回填工作应与通信光缆(硅管)敷设工序结合,合理组织工期,尽量避免硅芯管二次下
沟。本工程管沟回填的主要方案如下:
回填时,先用下层土回填,最后再回填耕植土。一般地段管沟回填土应高出地面
300mm 以上,
用来弥补土层沉降的需要,覆土要与管沟中心线一致,其宽度为管沟上开口宽度,并应做成弧形;
如果水土保持有特殊需要(如农田段、水流通道等地段),可不设置回填土余高,但回填土应密
实,避免土层沉降后形成沟槽。
季节性冻土段在冬季下沟回填时,由于土体冻结,需用细土回填至管顶
0.3m,细土粒径不得
大于
20mm,且不得含有冻土块,然后回填原状土,回填土用的冻土块或原土石方粒径不应超过 2
50mm,且不得采用冻结的腐殖土或泥炭质土回填。
沟下焊接段管沟回填前应确认焊接操作坑已回填完毕且检验合格。对于不能及时回填的地段
或沟下焊接管段,采取稳管保护措施,并对管口进行有效封堵措施,防止泥水进入管道和漂管发
生。管道回填前应确保管沟内无积水,管沟回填之后及时恢复因开挖管沟损坏的田间水沟等水利
设施,保证排水通畅。
8)管道转向
管道变向可采用弹性敷设、冷弯管和热煨弯管三种方式,以适应管道在平面和纵断面上变化
的安装要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采用弹性敷设,以减少使用弯管。
弹性敷设时的曲率半径除满足管道强度的要求外,不得小于
1000 倍的管道外直径;竖向下凹
的弹性弯曲管段,尚应满足管道自重作用下产生的挠度曲线曲率半径;在弹性敷设受地形、地物
及场地限制难以实现,或虽能施工,但土方量过大时,应优先采用现场冷弯管,其次采用热煨弯
管。
采用冷弯管敷设时,冷弯管的曲率半径(
Rc)应等于 40 倍的管道外直径,即 Rc=40D,每根
现场冷弯管的弯曲段两侧应至少有各
2m 长的直管段,平面转角在地形条件许可且经济的情况下,
在施工中可以采用多个冷弯管连接改变线路走向。
97
本项目管道管径
D508mm,冷弯使用角度上限为 21°;热煨使用下限角度为 22°,按每 3°一
个台阶进行制作,热煨弯管的曲率半径(
Rh)应为 6 倍的管道外直径,即 Rh=6D。每根热煨弯管
弯曲段两侧保持至少
0.5m 长的直管段。
9)施工作业带
(
1)作业带宽度
本工程管道管径为
D508mm,沿线地形地貌为平原、丘陵且沿线有多年冻土。考虑管沟开挖、
管道组焊、设备通行要求,根据
GEDC 文件《输气管道工程线路技术规定》(GEDC-NGP-G-PL
-001-2024-1)和《输气管道线路通用图集》(GEDC-NGP-M-PL-004-2024-1)并结合本工程沿
线有多年冻土的施工工况,故本工程施工作业带推荐为
18m。管道临时占地主要由施工作业带和
穿越工程临时占地,施工作业带占地宽度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结合管道覆盖土层厚度、沟底加
宽裕量、施工便道的宽度等条件确定。一般地段管道施工作业带宽度为
18m,对于地下水丰富和
管沟挖深超过
5m、河流穿越等地段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大作业带宽度。管道中线两侧如何分布以施
工单位堆土和焊管方便为准,由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布置。
(
2)作业带清理
在施工作业带范围内,对于影响施工机具通行或施工作业的杂草、树木应清理干净,沟、坎
应予平整,有积水的地势低洼段应排水填平。作业带清理、平整时,应注意对苗木、植被及其配
套设施的保护,减少或防止产生水土流失,应尽量减少破坏地表植被;
清理和平整施工作业带时,应注意保护线路控制桩,如有损坏应立即恢复;
施工作业带通过不允许堵截的沟渠,应采取铺设有足够流量的过水管、搭设便桥等措施;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开展作业带的复耕工作,使土地回到原有状态。
10)特殊地段管道敷设
(
1)季节性冻土区敷设段
为确保管道在季节性冻土敷设安全,采取以下措施:管顶埋深不小于
2.0m,确保管道在季节
性冻土段内敷设不受融沉问题影响。
季节性冻土区敷设采取的措施:
地表水、地下水发育地段,管道施工应充分重视施工排水。在一般情况下,应贯彻
“先排水,
后施工
”的原则。管道埋设于地下水出露处附近时,将出露点的水引流至管沟以外一定距离,以防
98
地下水在管道底部附近聚集并冻结。
管沟回填前,应将沟底积水、积雪和杂物清理干净,整平沟底,而后按设计要求进行回填。
管道就位后,管沟的回填应连续作业,一次完成。
季节性冻土段在冬季下沟回填时,由于土体冻结,应将管沟超挖
0.3m,并用细土回填至管顶
0.5m,细土粒径不得大于 200mm,且不得含有冻土块,然后回填原状土,回填土用的冻土块或原
土石方粒径不应超过
250mm,且不得采用冻结的腐殖土或泥炭质土回填。
管道工程施工时,应尽量减少对原地面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应尽量恢复施工带的地貌。
针对冻土危害的水工保护措施
对于融沉危害,水工构筑物应采用柔性材料,如草袋子、生态袋,减小自重产生的融沉现象,
同时应加强监测,及时恢复地表植被。
冻胀对水工构筑物的危害,针对季节性冻土,水工构筑物基础埋置深度应大于标准冻土深度
0.
25m;或采用换填级配砂石的地基处理方式。基坑开挖后,应采用“快速施工、连续作业”方法,缩
短基坑暴露时间。同时,在基础四周设置防冻胀层,防止冻胀对水工构筑物基础的破坏。
针对冻土斜坡破坏采取素土草袋护坡进行坡体保护。
针对冰凌刨蚀,在河床底部设置护底措施,宜采用柔性护底措施,如钢石笼,也可采用浆砌
石过水面、混凝土过水面、混凝土浇筑稳管等。
(
2)冬季管道施工措施
本工程管道全部在赤峰市北部地区敷设,沿线地区冬季野外环境温度低,气候恶劣,为确保
施工质量,管道冬季施工需要采取一些必要的防护措施。
①设备管理措施
在冬季到来之前,对设备进行定期全面的检修、保养、维护,采取有效的防冻、防火、防滑
措施,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按要求添加防冻液的设备,在添加防冻液前必须检查防冻液冰点温度是否适应设备使用及当
地最低气温极限的要求;
润滑系统必须使用、更换相应牌号的润滑用油,确保各润滑系统的正常运行;
使用柴油作为燃料的施工设备、车辆用柴油必须根据当地气温变化及时更换。冬季由于气温
很低,早上设备的表面很容易产生霜冻,表面较滑,在每天早上上车之前须将设备表面霜冻清除
99
干净,以防止人员打滑而受伤。
在冬季气温较低时启动设备,必须按设备使用操作规程进行预热后启动设备,严禁用火烘烤
以及进气管用明火引火加温形式来启动设备;
设备启动后,必须对设备预热,待水温、润滑油温度达到
40℃以上才能使设备匀速带负荷工
作,严禁设备发动后立即加速预热和设备发动后立即加速带负荷工作;
不需要加防冻液的设备,每天启动设备前须先添加冷却水再启动设备,各单位必须按设备的
各项操作保养规程认真做好设备的保养操作,充分发挥设备在施工中的最佳效率;
各种车辆在冬季行驶期间,应时刻关注当地的天气预报,若遇有暴风雪天气,在当地行车禁
令解除前不允许出车,以确保安全。
②管道吊装、运输
装卸作业时,要注意吊具牢靠,防止打滑。
运输中要对物品进行必要的捆扎,防止滑落,遇上雨雪天气,应低速运行或采取加装防滑链
的措施。
冬季昼夜温差大,热胀冷缩现象较为明显,应避免最低气温作业,吊装作业时,应轻起轻落,
避免产生过大的内应力。
③管沟开挖
管道沿线不进行冻土爆破,采用松土机、液压镐等首先进行冻土破碎、松动,然后利用挖掘
机开挖、清理即可,必要时进行二次清冰和排水。
当冻土层含水量较少,厚度在
0.4m 以下时,可不对冻土层提前松土,直接利用单斗挖掘机
进行管沟的挖掘工作。
如果冻土层的深度在
0.4m 以上 1m 以下,使用立柱式松土机分别从几条路线进行松土,然
后利用挖掘机进行管沟开挖。
当冻土层含水量较高,如果冻土层的深度在
1m 以上或者管沟土质完全冻结后,必须用配备
带有液压镐的挖掘机进行冻土层开挖。先用液压镐松翻冻土,形成第一阶管沟,深度约
0.3m,挖
掘机清沟后再使用液压镐松翻冻土,形成第二阶管沟,重复操作,直到满足设计要求为止。
管沟开挖后沟槽内冻结速度较快,如果不能一次成型,则二次清沟、开挖冻土将非常困难,
应尽量避免发生二次修沟。因此应选择大功率的挖掘机及凿岩机,以确保一次开挖成功。
100
对有地下水影响的土方施工,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等要求,制定施工降排
水方案。一般采用明沟降水方式开挖,即在管沟内间隔
10~30m 设集水井或者是集水坑,用泵将
水排出沟外。
施工排水终止抽水后,降水井及拔除后井点管所留的孔洞,应及时用砂石等填实;地下水静
水位以上部分,可采用黏土填实。
施工中要检查边坡稳定,出现裂缝、土质疏松或沟壁变形等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
地表水、地下水发育地段,管道施工应充分重视施工排水。在一般情况下,应贯彻
“先排水,
后施工
”的原则。
(
3)穿越工程
1)公路穿越
管道穿越公路严格执行《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
GB50423-2013 的有关规定。
油气管道与公路宜垂直交叉,在特殊情况下,交角不宜小于
30°。油气管道与公路、铁路桥梁
交叉时,在对管道采取防护措施后,交叉角可小于
30°,防护长度应满足公路用地范围以外 3m 的
要求。
管道穿越高速公路、国道等高等级公路及低等级公路时,采用加保护套管顶管的方式施工,
保护套管采用钢筋混凝土套管。乡村道路穿越时,在人员活动密集地段,建议采用开挖加套管的
方式穿越,其他乡村道路穿越时,建议采用开挖加钢筋混凝土保护盖板的方式。
本项目套管规格为
DRCP Ⅲ 1200mm×2000mm C 型钢承口管,执行《混凝土和钢筋混凝
土排水管》
GB/T 11836-2023 标准。套管接口应采用密封处理,必须符合《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
排水管用橡胶密封圈》
JC/T 946-2005 的规定。套管内推荐使用水泥浆充实,防止套管内汇集天
然气,套管中的管道应设置绝缘支撑,并不得损坏管道的防腐涂层。
穿越二级和二级以上公路时应设保护套管,套管应伸出路肩排水沟外各
2.0m,当穿过路堑时,
应长出路堑顶不小于
5m。被穿越的公路有扩建规划时,应按照扩建后的情况确定套管长度。
公路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要求增加套管长度。
顶管穿越公路时,套管顶距公路路面以下不宜小于套管外径的
1.5 倍。开挖加套管穿越时,
套管顶距公路路面以下不小于
1.2m。套管顶距公路边沟底面以下不小于 1.0m。当公路管理部门
有规定时,尚应符合公路管理部门的规定。
101
采用套管穿越公路时,应在管顶上方设置警示牌,施工时不允许路面受到任何破坏,而且顶
管作业坑选择在地面高程较低的一侧,承受顶进反作用力的作业坑底铺设枕木和导轨,导轨作为
套管前进的轨道。穿越结束时,需恢复施工现场地貌。大开挖穿乡村道路时,应为车辆交通提供
临时性桥梁或通道。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施工过程中,无论白天还是夜晚都应放置警示牌和路
障,夜晚还需要设置警示灯。
此外,穿越公路施工前必须经公路主管部门同意,对开挖道路根据具体情况,有必要时,修
建临时通道以便车辆正常通行,并设置施工警示装置。
低等级以下道路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开挖加套管或开挖加盖板方式穿越。
本工程管道不涉及铁路穿越。
本工程顶管穿越等级公路
2 次,分别为 G306 国道、X215 县道;顶管穿越 16 次非等级道路;
开挖穿越土路
/水泥路 69 次。
2)河流小型穿越、沟渠及冲沟穿越
根据《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
GB50423-2013,本工程水域穿越工程等级划分与设
计洪水频率见下表。
工程等级
穿越水域水文特征
设计洪水频率
多年平均水位的水面
宽度(
m)
相应水深度(
m)
大型
≥200
不计水深
1%(100 年一遇)
≥100~<200
≥5
中型
≥100~<200
<
5
2%(50 年一遇)
≥40~<100
不计水深
小型
<
40
不计水深
2%(50 年一遇)
本项目管道埋设于非基岩河床时,管道应埋设在洪水冲刷线或疏浚线以下不小于
1.0m,当河
床为基岩,并在设计洪水位下不被冲刷时,管道应嵌入基岩以下不小于
0.5m,并用混凝土对基岩
管沟进行连续覆盖,防止淘刷。为了使管道稳定在所要求的位置上,防止管道浮动,必要时应采
取混凝土压重块等稳管措施。对开挖穿越沟渠的地段要对管沟回填土进行夯实,夯实系数不小于
0.
85。
102
管道在穿越河流、沟渠及冲沟地段,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水工保护措施,对于原有的
砌石岸坡应用砌石恢复原貌,对于原来没有护坡的可采用草袋护坡或其他更加适应当地情况、更
加环保的护坡类型。开挖宜利用枯水期,在水流量较小、水深较浅时开挖管沟。
管道穿越冲沟时,管道埋深应适当加大。同时要根据现场冲沟坡岸角度以及沟底地质条件等
因素,对冲沟穿越处采用浆砌石挡墙和浆砌石防冲墙等水工保护措施。
本工程水域穿越以及冲沟穿越均为小型穿越,采用定向钻
/开挖穿越,具体情况统计如下:
序号
名称
穿越地理位置
管道规格
穿越方式
穿越长度(
m
/次)
备注
1
羊肠子河
赤峰市翁牛特旗
D508×7.1 L360M 螺旋
缝埋弧焊钢管
定向钻
400/1
2
冲沟
赤峰市翁牛特旗
D508×7.1 L360M 螺旋
缝埋弧焊钢管
定向钻
650/1
3
冲沟
赤峰市翁牛特旗
D508×7.1 L360M 螺旋
缝埋弧焊钢管
开挖
300/4
4
冲沟
赤峰市松山区
D508×7.1 L360M 螺旋
缝埋弧焊钢管
定向钻
1300/3
5
冲沟
赤峰市松山区
D508×7.1 L360M 螺旋
缝埋弧焊钢管
开挖
720/12
(
4)线路附属设施
1)线路截断阀
为了发生事故时减少泄漏量,便于进行抢修,在管道沿线根据地区等级划分情况和河流大中
型穿跨越及站场分布等情况设置线路截断阀室。一般截断阀室位置选择在交通方便、地形开阔、
地势较高的地方。截断阀室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以一级地区为主的管段不宜大于
32km;
在以二级地区为主的管段不宜大于
24km;
在以三级地区为主的管段不宜大于
16km;
在以四级地区为主的管段不宜大于
8km。
103
上述规定的线路截断阀室间距,如因地物、土地征用、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造成选址受限的可作
调增,一、二、三、四级地区调增分别不应超过
4km、3km、2km、1km。本工程沿线地区等级为
二级和三级,线路全长约
38.8km,因此沿线设置 1 座线路截断阀室,新建场站 2 座。站场、阀室
设置分布情况见表
1.2.8-15。
表
1.2.8-15 截断阀设置表
序号
场站
/阀室
位置
里程(
km)
与上游距离(
k
m)
备注
1
赤峰首站
赤峰市翁牛特旗桥头镇北常胜村
0
0
2
1#阀室
赤峰市翁牛特旗大海苏沟南侧
15.8
15.8
3
城北综合站
赤峰市松山区新井村北侧
38.8
23.0
2)管道标志桩(测试桩)、警示带、警示牌
管道敷设完成后,为方便管道的运营管理,应在管道沿线易受人为干扰处设置警示牌,并根
据目前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标志桩,设置按照《油气管道线路标识设置技术规范》
SY/T6064-2
024 执行。根据实际运营要求,管道沿线应设置以下标志。
1)里程桩:用于标记管道里程、位置,每公里管线设置 1 个,一般与电位测试桩合用。
2)测试桩:用于监测和测试管道阴极保护参数,一般与里程桩与测试桩合并设置,测试桩可
兼做里程桩。
3)标志桩:用于标记管道方向变化、管道与地面工程(地下隐蔽物)交叉、管理单位交叉、
管道结构变化(管径、壁厚、防护层)、管道附属设施的地面标识。
①转角桩:埋地管道在水平方向一次转角大于
5°,应设置转角桩,转角桩宜设置在转折管道
中心线正上方;
②交叉桩:埋地管道与其他地下构筑物(如电缆、其他管道、坑道等)交叉时,标志桩应设置
在交叉点正上方。
③加密桩:管道途经人口密集区、工业商业活动区、基础设施建设区、采石场、取土场、采矿
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等时,应设置加密桩,间距不大于
50m,其他地区不大于 100m。采用
弹性敷设处理水平或竖向转角时,应在曲线的始点、中点、终点设置加密桩,间隔小于
10m。
104
(
4)警示牌:管道途经地质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工业建设区域、采石场、取土场、采
矿区域或已多次发生危及管道安全行为等区域时,需设置警示牌,警示牌间距宜不大于
50m(可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代替加密桩),警示牌正面应面向人员活动频繁区域,其设置应满足可视性
的要求。
(
5)警示带:用于防止第三方施工破坏管道而设置的地下标记,连续敷设于管顶上方 300m
m~500mm,宽度为管径的 1.2 倍,并以相近的 50mm 倍数就近取整,本工程警示带宽度 1.15m。
6.4 水工保护与水土保持
1)设计原则
①本着
“安全第一、环保优先、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严格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即项目建
设过程中的水工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②线路水工保护设计建议分阶段实施,除原图纸设计外,还应考虑现场扫线、改线等实际变
化情况,在施工阶段和交工阶段有针对性、合理地做好管道的水工保护设施。
③遵循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的设计原则,严格按照主体工程设计的占
地范围施工,最大限度地控制工程建设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和破坏;对施工过程中的堆土实施先
拦后弃,防患于未然。
④遵循
“技术可行、经济合理、便于操作、就地取材”的原则,在水工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及典型设计中,从实际出发先判断水害破坏机理,在有效防治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的同时,要
充分考虑便于实施、经济合理,选择材料尽量就地取用,以较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生态和社会效
益。
⑤合理安排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进度,对沿线安全隐患点和可能对管线造成危害的地段进行防
护治理。按照水土保持
“先拦后弃”的防治原则,首先实施水土保持拦挡工程,临时挡护工程,其他
水土保持工程随着主体工程进度而逐步安排。植物措施实施进度应在工程措施进度之后分步完成。
水工保护与水土保持相结合,在考虑管道安全的同时,也要考虑地貌恢复和环境整治等方面的防
护措施。
2)水工保护
本工程所在地是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以及松山区,结合沿线的工程地质条件、材料来源的
方便性,水工保护的材料主要采用浆砌石、生态袋等。
105
①顺坡敷设
长输管道通过坡面时,常以顺坡敷设通过(与等高线交叉)。此类敷设方式在该项目建设中
具有普遍性,主要发生于山地、沟壑和丘陵地区。当管线顺坡通过坡面时,在坡面径流的冲刷下,
管沟回填土容易遭受侵蚀;其侵蚀过程是由面蚀向沟蚀的发展。沟蚀发展的最终阶段会造成整个
管沟回填土全部流失,进而使管线暴露甚至悬空。管线顺坡敷设时的坡面防护主要是保护影响管
线安全的边坡免受雨水冲刷,防止和延缓坡面岩土的风化、碎裂、剥蚀,保持边坡的整体稳定性。
工程防护主要包括护面、生态袋护坡、浆砌石护坡、浆砌石截水墙、浆砌石截水沟、浆砌石排水
沟等。
②横坡敷设
当管线横坡通过坡面施工时,首先要进行作业带的扫线工作,不可避免地要对上部边坡进行
削方处理。削方后的土石方料通常会堆积在坡面的下部,形成松散的堆积物,形成填方。管线横
坡通过坡面时的削坡处理会产生临空面和陡崖,为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创造了一定的条
件。对可能发生崩塌、滑坡的削方段,应采取挡土墙、护坡、锚杆或锚索加固、钢筋混凝土板等
措施进行保护。
③穿越河道
/冲沟
管道以开挖埋地的敷设方式穿过河道
/冲沟时,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水流冲刷侵蚀的影响。主要
表现在两个方面,即河流沟岸的崩塌后退和河沟床的下切作用。这种穿越工程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当河流河床持续冲刷下切时,原来埋设在河床下面的管道有可能裸露悬空,水流的冲刷作用
会导致管线断裂;二是河岸的侵蚀后退使岸坡爬升段的管道裸露破坏。
管道防护工程按其设防的位置可分为岸坡防护(简称护岸)和河沟床下切冲刷防护(简称护
底)。防护措施主要采用坡式护岸、挡墙式护岸、过水面、石笼护底、混凝土浇筑稳管、防冲墙
等。
采用围堰开挖方式穿越河流时,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围堰,弃土运至附近的管道作业带
回填。
3)水土保持
①水土保持的防治措施布设原则
预防为主、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预防保护优先,同时针对主体工程跨度大、水
106
土流失类型多样的特点,以水土流失类型区划分为基础,充分借鉴当地水土保持的成功经验,合
理配置、科学设计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形成综合防护体系,有效控制项目
区的水土流失。
以恢复原土地利用方式为主的原则。管道沿线土地植被茂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布设应尽
量恢复原土地利用现状,保护和改善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
生态优先的原则。工程建设应尽量减少对原地貌和地表植被的破坏,弃土(石、渣)场集中
堆放并加强植被覆盖,突出管道作业带的林草植被布设,注重施工场地的植被恢复,最大限度地
保护项目区林草覆盖率。
安全、经济与整体性原则。水土保持措施工程措施要确定合理的防护标准,坚持适地适树和
乡土树(草)种造林(种草),弃土弃渣要优先考虑综合利用,注重发挥临时防护措施的先导作
用,做到费省效宏。统筹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各项措施和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兼顾项目
区生态保护、防灾减灾和主体工程安全的需要,把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和项目区经济社会发
展融为一体。
景观协调的原则。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要尽量与原地貌一致,与周边自然景观相协调,注重近
自然设计、柔性设计,建设优良的生态环境。
②水土保持保护措施
主体工程开挖、回填土方量大,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施工期间。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
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规范施工,具体措施如下:
优化设计
主体工程设计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减少土方开挖量,尽量做到土方
挖填平衡,禁止弃土乱堆乱放。
施工措施
项目施工期水保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其中:
工程措施:工程开工前对新建管道作业带区、穿越工程区占用公园绿地和耕地区域表土进行
剥离,单独堆放并加以防护;施工后期,在工程建设和管道敷设完毕后进行表土回填,土地整治
措施在绿化或复耕前实施,实施的区域为可绿化或复耕区域,通常采取机械整地和人工整地相结
合的方式。
107
植物措施:在工程末期实施,同时考虑栽植季节进行适当调整,针对项目区可绿化区域,恢
复地表植被,以增加雨水下渗,减少土地裸露面积,进而减少水土流失量。
临时措施:临时措施贯穿至施工末期,主要有临时拦挡、临时覆盖、临时泥浆池和钢板铺垫
等。临时拦挡及覆盖措施防护的重点包括临时堆土、裸露地表等。施工期间,对定向钻、顶管穿
越施工采用临时泥浆池回收利用泥浆;对穿越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区实施钢板铺垫措施。
加强宣传
采取多种方式对施工单位进行宣传,使工程建设者增强水土保护意识,牢固树立珍惜土地、
保护生态的理念。加强水土保持技术培训,使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能够采取简便易行的临时措
施来防治水土流失。
严格管理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水土保持工程档案,切实做好本工程水
保工作,落实工程的水土保持设计、施工、监理工作;
单位应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紧密结合工程建设特点,有效落实本方案确定的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保证工程质量;
严格划定施工作业带范围和路线,不得随意扩大,尽可能减少对土壤植被和农作物的破坏。
施工器材应集中存放在作业带内的指定位置,严禁乱堆乱放;
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水土保持监理尽量与主体工程监理相结合,切实加强水
土保持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对施工工程中不利于水土保持的行为进行管理;
建设单位应尽快落实好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工作,保留相关影像资料,保障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顺利实施;
施工单位应以本报告书在内的设计的各项内容为依据,制定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管理制
度,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严格遵守文明施工规范。
项目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减少地表裸露时间,及时进行苫
盖。土石方调运过程中应做好拦挡、苫盖等防护措施,减少土石方调运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
项目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验收,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
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通过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示,项目交
付使用前,向地方水利局报备水土保持;
108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对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后续管护与维修。
6.5 道路工程
(
1)施工便道设置原则
地形起伏较大,在沿管道纵向
10km 以上,平原地带管道两侧 5km 的范围内没有交通依托,
运管及维护车辆进入作业带有困难的地段,应修建伴行道路;
施工便道与伴行道路尽量利用现有的乡村道路;乡村道路不足
6m 时应进行加宽;
选线时注意和农田基本建设相结合,应做到少占耕地,尽量不占高产农田、经济作物高产田
以及经济林园等。
施工便道
本工程管道沿线地貌单元主要为低丘,地势有起伏,部分地区施工车辆无法到达,本工程设
置施工便道
10900m,新建 3300m,整修 7600m,宽 4.5m 以满足施工机具进场的需求。施工便
道是管道建设的专用通道,一般与施工作业带和现有道路相连。
6.6 焊接与检验
焊接施工前,应根据《钢质管道焊接及验收》
GB/T 31032-2023 和《输气管道工程焊接技术
规定 第
1 部分 线路焊接》(GEDC-NGP-G-WD-001-2024-1)的相关技术规定要求进行焊接工
艺评定,并根据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编制焊接工艺规程。焊接方式、焊接材料应以焊接工艺评
定为准。
(
1)管道焊接方式
①一般段焊接方式
考虑到本工程地形特点,推荐采用半自动焊(手工钨极氩弧焊根焊
+气保护药芯焊丝半自动电
弧焊填充盖面);施工单位自身条件具备时,经建设单位批准,也可采用组合自动焊(钨极氩弧
焊根焊
+外焊机气保护药芯焊丝自动焊填充盖面)。
②直管
-热煨弯管焊接方式
当热煨弯管采用直缝埋弧焊钢管煨制时,直管
-热煨弯管环焊缝焊接推荐与主线路保持一致,
优先推荐与一般段保持一致的半自动焊方式(手工钨极氩弧焊根焊
+气保护药芯焊丝半自动焊填充
盖面),当不具备条件时可采用氩电联焊(钨极氩弧焊根焊
+手工电弧焊填充盖面)。具体焊接方
式由施工方依据自身设备情况确定。
109
③返修
返修焊宜采用氩电联焊(手工钨极氩弧焊根焊
+手工电弧焊填充盖面)的焊接方式。
裂纹缺陷不允许返修,焊口应从管线上切除,重新焊接。
根焊道、填充焊道及盖面焊道中出现的非裂纹性缺陷可直接返修。同一位置返修次数不应超
过
2 次,根部缺陷只允许返修 1 次。
连头焊口的根部缺陷不允许返修,应割口重焊。其他缺陷只应返修
1 次。
(
2)焊接材料选择
焊接材料的选择应遵循等强或高强匹配原则。所选焊接材料须经焊接工艺评定试验合格后,
方可使用。采用的焊接材料除满足上述标准外,尚应满足《压力管道规范 长输管道》
GB/T 3427
5-2024。
以上焊接材料匹配仅为设计建议,对于本工程钢管用具体焊接材料及匹配情况须经焊接工艺
评定,并应充分考虑预热温度、焊道层数、变壁厚、错边等情况,最终确定出合理可行的焊接工
艺。
只有经过焊接工艺评定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焊材订货。填充金属应按批号进行复检,当低
氢焊条或药芯焊丝质量证明书中未包含冲击韧性或扩散氢含量测定值时,焊接工艺评定前应进行
冲击韧性和扩散氢含量测定,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使用超出生产日期
2 年的填充金属时应委托
具有
CMA 和 CNAS 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第三方检验评价。
(
3)焊接工艺评定
本工程焊接工艺评定执行《输气管道工程焊接技术规定 第
1 部分 线路焊接》(GEDC-NGP
-G-WD-001-2024-1)应依据焊接工艺方案及设计文件编制预焊接工艺规程,并对预焊接工艺规程
进行评定。依据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制定焊接工艺规程。业主应依据项目设计文件组织制定
项目焊接工艺方案,并发布实施。焊接工艺方案包括焊接工艺评定项目及与其对应的焊接方法、
焊接材料、接头主要形式、焊接设备类型、无损检测方式(应与工程施工无损检测方式一致)、
接头性能试验项目及要求等内容。焊接工艺评定的理化性能试验单位应具有中国计量认证(
CMA)
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认可的检验检测资质。焊接工艺评定应由业主委派的具
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焊接工艺评定全过程监督,重点
审查监督焊接作业、取样制样、试验过程,并形成监督报告。业主应组织焊接工艺评定及规程的
110
审查及审查意见的验证。
在焊接工艺评定前,应将评定计划报给业主,业主及时安排第三方人员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的
见证监督。焊接工艺评定时,应采用相同的焊接工艺参数连续完成至少
3 道无损检测合格焊口的
焊接,并随机抽取其中一道焊口进行环焊缝理化性能检验。同时,随机抽取另外一道焊口委托具
有
CMA 或 CNAS 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环焊缝理化性能检验。两道焊口的环焊缝理化性能
检验必须全部合格,且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测报告应附在焊接工艺评定报告中。
(
4)焊接检验
为提高焊缝质量,保障管道本体安全,本工程推荐全线采用双百检测。根据《输气管道工程
设计规范》
GB 50251-2015、《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无损检测》SY/T 4109-2020、《油气长输管
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69-2014 的要求,本工程无损检测方法如下:
1)本工程线路长度较长,且大部分位于一般丘陵,为保障焊缝质量,推荐焊口采用 100%RT
和
100%PAUT 检测。
2)对于返修焊缝,采用 100%射线(RT)+100%的相控阵超声(PAUT)检测。
3)PAUT 检测应执行《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无损检测》(SY/T 4109-2020)要求,合格标
准为Ⅱ级及以上。
4)管道的射线探伤(RT)应执行《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无损检测》(SY/T 4109-2020),
合格标准为Ⅱ级及以上。
5)连头处焊口需在 24h 后进行无损复测。
6.7 清管、测径、试压及干燥
管道的清扫、试压、测径、干燥作业执行《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6
9-2014)、《输气管道工程清管、试压及干燥技术规定》(GEDC-NGP-G-PL-005-2024-1)、《输
气管道工程投产前智能测径技术规定》(
GEDC-NGP-G-PL-010-2024-1)的相关要求。
1)一般规定
输气管道水压试验程序:管段清管
→管段测径→管段上水→管段升压→管段稳压→管段泄压、
排水
→管段扫水→管段测径→管段干燥→管段连头→站间管段通球→站间管道充气→站间管段封
存。
管道应在下沟后进行清管、测径和试压。承包商于施工前应依据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并结合
111
工程实际,编制清管、测径、试压施工方案,报业主或监理审批。
与试验管段一起承压的钢管应在安装前进行强度试压,合格后方可使用。
试压段落的起止位置,宜设在线路阀室、进出口位置。如吹扫、试压排放位置不安全,应酌
情前后移动位置。管道清管及试压前,应对试压段进行安全检查,各连头点全部连通并经质量检
查合格且已埋设。
清管排放口不得设在人口居住稠密区、公共设施集中区。清管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试压设
备和试压管线
50m 范围内在升压过程中为试压禁区,严禁非试压人员进入。严密性试验时可巡检。
试压禁区要设专人把守。试压中如有泄漏,应泄压后修补。修补合格后应重新试压。清管、试压
过程中,要按规定做好记录并由业主或监理签字确认合格。
在地形起伏较大的地区等采用水进行强度试压在技术上和对环境的影响上存在问题的地区,
应采取切实措施保证达到试压要求并保护好环境,避免产生次生灾害。
管道沿线的试压段划分由各标段的施工单位根据地形、管道沿线的地区等级划分、水源等条
件而综合确定。
2)管道清管
本工程管道管径为
D508mm,管段清管器选用混合型清管器,清管次数不少于 2 次。清管应
设置临时清管器收发装置,不应使用站内设施。清管器接收装置应选择在地势较高、周围
50m 内
无建筑物和人员的区域内,四周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临时收发球筒制造厂家应具有压力容器制
造资格,到场的临时收发球筒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并应建立档案。
首次清管时清管器应配备电子跟踪装置,清管器的通过能力应能满足管道弯管的曲率半径。
在选用清管器时应保证清管器与管线内径有一定的过盈量,过盈量宜为
2.5%~5%。清管器使用
前,应检查皮碗的外形尺寸变化、损伤程度,当皮碗最小外直径小于过盈量时,应更换新皮碗。
清管时,应采用压缩空气推动清管器运行,清管器运行时的速度应控制在
3km/h~9km/h,工
作压力宜为
0.05MPa~0.2MPa。如遇阻力可提高其工作压力,但清管时最大压力所产生的环向应
力不应超过管材最低屈服强度的
30%。清管时应及时检查清管效果,应将管道内的水、泥土、杂
物清理干净。清管完成后应及时对清管设备进行清洗,然后送至指定地点存放和处理。对排出的
污物集中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3)管道试压
112
本工程二级以上公路、河流及定向钻穿越时,应单独进行压力试验。
本工程线路附属
1#阀室内工艺管线需单独进行试压。
水压试验时,供水水源应洁净、无腐蚀性,为防止泥沙和杂物进入管道,应设置沉降池。进
入管道的试压水
pH 值宜为 6~9,总的悬浮物不宜大于 50mg/L,水质最大盐分含量不宜大于 20
00mg/L,并经化验室出具水质化验报告。
试压宜在环境温度
5℃以上进行,环境温度低于 5℃时水压试验应采用防冻措施。
分段水压试验管段长度不宜超过
35km,宜与阀室间距保持一致,试压管段高点处的压力不小
于试验压力,低点处试压时所承受的环向应力不大于管材最低屈服强度的
0.9 倍;特殊地段,在
经业主
/监理批准情况下,低点处试压时所承受的环向应力可不大于管材最低屈服强度的 0.95 倍。
管道试压注水时,为排尽管道内空气,采取先装入清管器后注水的方法,以水推动清管器将
整个管段注满水。必要时设置高点放空管。注满水
24h 后,开始升压。管道分段试压时的压力值、
稳压时间及允许压降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试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并按规定做好记录。稳压时
间应在管段两端压力平衡后开始计算。
4)智能测径
清管合格后,应在试压前后分别进行测径。
测径采用带有铝质测径板的清管器进行管道的变形测径,测径板的直径为该管段最大壁厚钢
管或弯头内径的
92.5%。测径板应安装在清管器后半部分直板和碟碗之间,以保证在整个运行期
间测径板始终处于管道的中心线上。
测径板通过管道后,无变形、无褶皱为合格。当测径板通过管道出现变形,应采用智能测径
仪查找变形位置,然后对变形部位管道进行处理。
在变形检测完成后提交《变形检测数据报告》,在检测数据报告中要提交大于等于管道外径
2%的变形和椭圆度缺陷信息;具体信息包括:变形的类型、变形量、相对变形量、周向位置、管
号、管节长度、上游焊口号、下游焊口号、距上(下)游环焊缝距离、钢管类型及备注等内容。
管道智能变形测径应满足下述验收标准和处理要求:
1)检测发现的深度大于等于 2%外径的凹陷,应按照《输气管道工程投产前智能测径技术规
定》(
GEDC-NGP-G-PL-010-2024-1)进行开挖验证,并编制变形开挖验证报告。
2)开挖验证时发现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换管处理:
113
①影响焊缝处管子曲率的凹陷(包括制管焊缝和现场连接焊缝);
②外观可见金属损失且深度大于等于
2%外径凹陷;
③位于管道顺时针周向
10 点至 2 点的周向位置,凹陷深度大于等于 2%外径;
④经检测发现存在裂纹的凹陷;
⑤由于管沟内存在石块、冻土等硬物引起的深度大于等于
2%外径且小于 4%外径的凹陷;
⑥深度大于等于
4%外径的凹陷。
5)干燥
输气管道干燥应在管道清管测径、试压等工序完成后进行,线路截断阀应处于全开状态。
线路可进行分段干燥,宜按线路阀室间距分段,对于地形条件复杂地段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
核算分段。干燥前,应用清管器清扫管道内残余水,扫水宜采用直板清管器,清扫宜多次进行,
直至没有流动的水。直板清管器扫水后,应多次使用泡沫清管器(每隔
1h 发送一次)清管,发送
前和接收后称测泡沫清管器质量,连续
2 次称重含水量不应大于(1.5DN/35000)kg 为合格。
线路管道干燥宜采用干空气干燥。
干燥施工工序主要分为:施工准备
→干空气干燥→干空气(或氮气)填充。
管道干空气干燥施工中干空气推动清管器的速度应控制在
3.6km/h~7.0km/h,压力控制在 5
0kPa~800kPa。对无内涂层的管道,清管器的速度不宜超过 5km/h;对有内涂层的管道,清管器
的速度不宜超过
7km/h。
干燥施工要求如下:
1)采用干空气连续发送泡沫清管器,直至管道末端出口空气露点达到 0℃。每次发送的清管
器不宜超过
3 个,每 2 个清管器间距不宜小于 2km。
2)应用水露点仪检测管道末端出口空气的露点,水露点达到 0℃后,应使用干空气对管道进
行吹扫。
3)在干燥过程中,发球端在施工前应确保设备、仪表正常使用,清管器质量能满足施工质量
要求。干燥过程中应每小时记录一次流量、压力和出口露点。收球端在施工前应确保露点仪、压
力表正常使用并通过校验,干燥过程中每小时记录一次压力和出口露点。测试出口露点时,要待
出口处没有灰尘冒出时再进行测量,清管器收到后应如实记录清出水的体积以及清管器的状况,
并将结果反馈给发球端。
114
4)管道干燥末期,当管道出口处的空气水露点达到-20℃后,继续用水露点低于-40℃的干空
气对管段进行低压吹扫,管道末段排出气体水露点应连续
4h 达到-20℃,并变化幅度不大于 3℃。
当管道末端出口处的空气水露点达到
-20℃时,将管段置于微正压(0.05MPa~0.07MPa)的
环境下密闭
4h 后检测管道内气体的水露点。密闭试验后露点升高不超过 3℃,且不高于-20℃的
空气露点为合格。
在干燥验收合格后,应向管道内注入水露点不高于
-40℃、压力为 0.05MPa~0.07MPa 的干
空气或氮气,保持管道密闭,并对管道进行密封和标识。
(
7)选用的钢管类型
1)本工程管径为 D508mm,根据《输气管道工程线路技术规定》GEDC-NGP-G-PL-001-20
24-1 推荐,本工程选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和直缝埋弧焊钢管。出于安全性和经济性以及便于业主
采购,管径为
D508mm 的管材螺旋缝埋弧焊钢管和直缝埋弧焊钢管。为了保证所用钢管安全可靠,
技术先进,制管标准应符合《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
GB/T 9711-2023 PSL2 级的
要求。
(
8)钢材等级选择
1)设计条件及计算参数
①输送介质:天然气,气质符合
GB17820-2018 一类气质要求的天然气;
②管径:
D508mm;
③管道设计压力:
4.0MPa;
④温度:设计温度为
-19~50℃,运行温度为-10.7~11.7℃;翁牛特旗、松山区月平均最低环
境温度:
6.1℃;
⑤地区等级:二级地区;
⑥管道强度设计系数:
0.6;
⑦压力管道类别: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TSG07-2019)和《市场监管
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
2021 年第 41 号〕附件 1《特种设
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中规定,本工程压力管道参数级别为
GA2 级。
2)钢管执行标准
①《输气管道工程用感应加热弯管技术规格书》(
GEDC-NGP-S-PL-007-2024-1);
115
②《输气管道工程钢管技术规格书》(
GEDC-NGP-S-PL-005-2024-1);
③《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
GB/T 9711-2023);
④《油气输送用钢制感应加热弯管》(
SY/T 5257-2012);
⑤《钢质管道冷弯管制作及验收规范》(
SY/T 4127-2018)。
七、站场阀室
本工程从长春
—石家庄天然气管道项目赤峰北分输站接气止于城北综合站,全线长 38.8k
m,管径 D508mm,设计压力 4.0MPa,设计输量 10.0×108Nm3/a。站场包含新建 1 座赤峰首
站,
1 座城北综合站、1 座阀室。其中赤峰首站包括计量、发球设备,城北综合站包括收球、
过滤、计量、调流设备。站场设置见下表。
序号
站场名称
站场里程(
k
m)
站间距(
km)
站场高程
(
m)
备注
1
赤峰首站
0
4.0
683
计量、清管
2
1#阀室
15.8
4.0
815
截断、放空
3
城北综合站
38.8
4.0
622
过滤、计量、调流、清管
1)赤峰首站
位于赤峰市翁牛特旗桥头镇北常胜村,毗邻国家管网长春
-石家庄天然气管道项目赤峰北
分输站建设,接收赤峰北分输站来气。
(
1)设计参数
—设计压力:4.0MPa;
—运行压力:3.5MPa;
—设计温度:-29℃~70℃;
—进站温度:0℃~11.7℃;
—出站温度:0℃~11.7℃;
—设计规模:328.8×104Nm3/d。
(
2)主要功能
—接收上游来气;
—清管器发送;
116
—站场及干线事故状态下紧急截断;
—事故工况站内紧急放空和干线天然气放空;
—站内设备维修时的放空及排污;
—预留分输。
本工程赤峰首站工艺流程见附件。
(
3)主要工艺设备
—计量橇 1 座;
—清管器发送筒 1 座;
—放空立管 1 座。
(
4)分界界面
本工程赤峰首站与上游的设计界面为国家管网长春
-石家庄天然气管道项目赤峰北分输站
围墙外
2 米。
2)城北综合站
位于赤峰市松山区新井村北侧,城北综合站为本项目与下游赤峰市蒙华能源有限公司合建
的场站。本项目在城北综合站内设置一个工艺装置区和放空区,接收本项目赤峰首站来气。
(
1)设计参数
—设计压力:4.0MPa;
—进站压力:3.3MPa~3.5MPa;
—去下游工艺区压力:3.3MPa~3.5MPa;
—设计温度:-29℃~70℃。
—进站温度:4.9℃~12.7℃。
—设计输量:10.0×108Nm3/a,13.5×104Nm3/h;
(
2)主要功能
—接收赤峰首站来气;
—清管器接收;
—天然气过滤;
—站场及干线事故状态下紧急截断;
117
—事故工况站内紧急放空和干线天然气放空;
—站内设备维修时的放空及排污。
本工程城北综合站工艺流程见附件。
(
3)主要工艺设备
—过滤橇 1 套;
—计量调流橇 1 座,;
—清管器接收筒 1 座;
—放空立管 1 座。
(
4)分界界面
本工程与下游赤峰市蒙华能源有限公司的设计界面为出工艺区管道绝缘接头后
5m。
3)1#阀室
(
1)设计参数
—设计压力:4.0MPa;
—设计温度:-29℃~70℃。
(
2)主要功能
—线路截断(紧急截断、计划关闭);
—干线截断阀上下游线路管线放空;
(
3)阀室类型
本工程线路截断阀室为监控阀室。监控阀室可进行数据监控,线路截断阀室内的阀位信
号、压力信号等可上传,并远程执行
SCADA 系统调度控制中心下达的命令,可实现远程操
作。
(
4)主要工艺设备
线路截断阀室主要工艺设施包括线路截断阀(配气液联动执行机构)、放空管线球阀和
截止阀、放空立管。
7.1 主要设备选型
本工程阀室、输气站场采用的主要工艺设备包括:过滤分离设备、清管设备、放空设备、
绝缘接头及阀门等。本工程选用经过生产实践考验、可靠的产品,设备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售
118
后服务和维修能力。
1)过滤分离设备
卧式过滤分离器的设计和选型按照《输气管道工程过滤分离设备规范》(
SY/T6883-202
1)和《压力容器》(GB/T150.1~150.4-2024)等相关标准执行,并接受《固定式压力容器
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21-2016)的监察。
本工程在城北综合站进站后计量调流前设置卧式过滤分离器,可将固体或液体分离出来,
是具有过滤效率高,去除粒径小等优点,需定时更换滤芯。考虑过滤器前后汇管及接管在满足
远期输送能力的基础上,并留有余量,过滤器处理量根据设计输量进行设置,同时满足远期扩
容后处理需求。
城北综合站最大小时输气量为
13.5×104Nm3/h,同时考虑远期预留,本工程设置 1 座过滤
分离橇,橇内包含
2 台 DN300,处理量为 15×104Nm3/h 的过滤器,1 用 1 备
2)清管设施
本工程设置清管器发送设施以实现管道清管和管道检测的功能。清管器发送筒可以在不停
输状态下发送包括智能清管器在内的各类清管器和清管球。
清管器发送筒的设计按照《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1-2015),制造、检验和
验收按照《压力容器》(
GB/T150.1~150.4-2024)相关标准执行。清管器接收和发送筒除满
足正常输送情况下的清管作业外,还应考虑采用智能清管器(对管道的腐蚀及管道壁厚进行检
测,了解管线使用状态)的工况。
3)排污池
本工程在城北综合站内设置
1 座排污池,用于对站内卧式过滤分离器、汇管运行过程中产
生凝液、固体颗粒等杂质的收集。排污系统采用球阀
+阀套式排污阀的形式,通过排污管线引
入排污池。
4)绝缘接头
本工程在赤峰首站进出站、赤峰城北站进出站、阀室放空管道设置绝缘接头,防止阴极保
护电流的流失和对其他系统的不良影响;设置绝缘接头保护器,防止绝缘接头被击穿,绝缘接
头设置绝缘接头测试桩。
5)阀门
119
本工程所选用的各种阀门除满足其功能要求外,还具有密封性能好,使用寿命长,操作维
护方便,价格便宜的特点。
(
1)线路截断阀
为便于输气管道的维修,以及当输气管道发生破损时,尽可能减少损失和防止事故扩大,
在线路阀室设置线路截断阀。本工程
1#阀室线路截断阀采用全通径全焊接球阀配置气液联动
执行机构。考虑到减少工程投资,且国内球阀生产商完全有能力生产,因而该球阀采用国内生
产商配套提供。
线路截断阀配置气液联动执行机构,并可通过
RTU 系统进行压降检测及事故判断。在管
道运行发生事故,管道内压降速率超过设定值时线路截断阀自动关闭,将天然气放空损失量降
低到最小,待事故处理完成后人工复位。
(
2)站场球阀
根据输气管道的特点,工艺站场主要工艺流程的阀门均采用球阀,其特点是密封性能好,
操作灵便。具有远控要求的阀门采用电动球阀。电动球阀操作维修简便,开闭时间短。本工程
站场内流量计前后阀门选型应满足计量功能需求。
(
3)截止阀
流截止放空阀具有密封可靠、耐冲刷、使用寿命长、操作轻便等特点。该阀门采用双质(硬
质及软质)密封,节流面与密封面分开结构,使阀门的密封性和使用寿命大大提高。
(
4)旋塞阀
旋塞阀采用压力平衡式、旋塞为倒
V 字型结构形式,可满足站场设备或装置的节流降压。
密封采用金属密封加润滑脂,适用于压差大、流速高、杂质多、频繁开关的场合。
本工程在收球筒旁通管线上设置旋塞阀,用于收球作业。
(
5)排污阀
阀套式排污阀采用喷嘴与阀套开窗口的结构形式,可满足站场设备或装置的节流降压排
污。阀芯与阀座采用软硬双质密封,并采用阀座浮动连接,设有平衡孔可调节软密封面变形量,
保证了密封的可靠性。阀门开启轻便灵活,具有噪声小、耐冲刷、使用寿命长的特点。
本工程过滤分离器设备排污管线及过滤前汇管排污管线上采用阀套式排污阀。排污管线采
用双阀设置,排污阀上游设置球阀,以保证密封性,便于维修与更换。
120
8)执行机构
需要自动切换流程的阀门及自动放空阀门配备电动执行机构,所有电动执行机构均应设有
阀位检测和显示。阀门执行机构是管道自动控制的关键设备,要求其性能必须稳定、可靠。电
动执行机构防爆
/防护等级室外为 Ex dIIBT4/IP68(最低)。
线路截断阀门及站场进、出站
ESD 阀门采用气液联动执行机构。气液联动执行机构防爆/
防护等级室外为
Ex dIIBT4/IP65(最低)。
9)放空立管
本项目赤峰首站、城北综合站与
1#阀室间距离分别为 15.8 和 23km,赤峰首站进站压力
为
3.5MPa,出站压力 3.5MPa;城北综合站进站压力为 3.3MP~3.5MPa。赤峰首站、城北综
合站以及
1#阀室内新建的三座放空立管可承担管道全长 38.8km 长输管道的放空。
7.2 管道防腐
本工程新建线路管道一般直管段和定向钻穿越段均采用常温型
3PE 加强级防腐层,热煨
弯管外防腐采用双层熔结环氧粉末防腐层;线路阴极保护采用强制电流法,在城北综合站设置
一座阴极保护站。
站场及阀室内地上管道及金属设施采用氟碳复合漆防腐,站场及阀室内埋地管道采用
3P
E 防腐层为主的防腐方式,其余不适合出厂预制的管道和埋地金属设施分别采用无溶剂液体环
氧
/粘弹体防腐结构外加聚丙烯胶粘带的防腐;为增加本工程站内工艺管道的安全性、减少运
行维护工作量、保证天然气管网的平稳正常运行,站内埋地工艺管道采用牺牲阳极法进行阴极
保护,牺牲阳极采用镁合金阳极。为防控交流输电线路及电气化铁路对管道腐蚀及操作人员带
来的安全风险,采取固态去耦合器接地的排流保护。
7.3 自控仪表
1 自控部分
本工程自动控制系统采用以计算机为核心的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
SCADA—Supervisor
y Control And Data Acquisition)对全线生产运行进行调度管理。
本项目沿线设置赤峰首站、城北综合站
2 座站场及 1#阀室。赤峰首站为无人值守;城北
综合站为有人值守,控制室与调度室合建,调度室设置在城北综合站办公用房内。
2 座场站内均各自设置 1 套站控制系统,监视和控制整个工艺站场,完成对所在工艺站
121
场内工艺参数、设备状态、辅助系统的数据采集、检测和控制,同时将有关信息传送给赤峰项
目调度室(与城北综合站合建),并接受其下达的命令。
1#阀室设置 1 套 RTU 系统,监视和控制整个工艺阀室,完成对所在工艺阀室内工艺参数、
设备状态、辅助系统的数据采集、检测和控制,同时将有关信息传送至赤峰首站、城北综合站
再传送给赤峰项目调度室(与城北综合站合建),并接受其下达的命令。
自动控制系统选型原则
(
1)站控制系统必须具有高可靠性和稳定性,应具有较高的性能价格比;
(
2)应具有兼容性和可扩展性,方便系统扩展和维护;
(
3)应具有合理的配置,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系统软、硬件功能;
(
4)应具有友好的人机对话能力,以方便操作人员使用;
(
5)系统软件、硬件和数据网络系统最少应具有 20%的扩展能力;
(
6)系统的控制器处理模块、电源模块、通信模块采用 1:1 冗余配置,各类输入输出模
块的备用点数为实际设计点数的
30%,同时应考虑组态时所需占用的系统容量。
7.3 仪表部分
本次仪表新增温度、压力、流量、液位、气质、可燃气体、火焰等检测仪表,具体仪表选
型如下:
(
1)温度检测仪表
在站场和贸易交接计量用的温度检测远传仪表,采用一体化智能温度变送器(检测元件为
Pt100 的铂热电阻),温度变送器的输出信号为 4~20mADC(HART 通信协议),供电电源
为
24VDC,二线制,计量系统配套的温度传感器采用四线制铂电阻,技术指标符合 IEC6075
1A 级,其标准测量范围内的最大允许误差为 0.1℃。用于其他场所使用的变送器,其测量准
确度要优于
±0.2℃。
(
2)压力检测仪表
采用弹簧管式不锈钢压力表作为就地压力检测仪表,其准确度等级为
1.0 级。
远传压力
/差压信号采用智能型压力/差压变送器,用于流量压力补偿用的采用绝对压力变
送器。变送器的压力测量元件建议采用电容式,其标准测量范围内的测量准确度等级为
±0.07
5%,用于贸易计量补偿运算的变送器准确度应不低于±0.04%。输出信号为 4~20mADC(H
122
ART 通信协议),24VDC,二线制,具备现场显示功能。
(
3)流量检测仪表
流量计量采用气体超声流量计,流量计准确度等级为
0.5 级。气体超声波流量计配套流量
变送器,将流量计检测值转换为电信号,流量变送器可同时提供
RS485 信号及脉冲信号。流
量计与流量计算机采用一对一方式设置,通过
RS485 将流量信号传输到配套的流量计算机上,
同时在流量计算机上输入压力、温度和气体组分等信号,组成流量计量回路,并通过相应的标
准进行流量计算、显示、存储与贸易结算管理。
(
4)液位检测仪表
液位检测仪表采用磁浮子液位计。
磁浮子液位计的指示精度应
≤±10mm。为保证液位计的浮子运行可靠、稳定,避免浮子在
测量管中卡滞,测量管加工过程中应避免热变形、毛刺及应力等问题的产生。同时,连通管应
采用冷拔挤压出口与工艺过程连接。浮子应采用带永久性磁环的封闭型浮子,浮子设计应满足
相应的设计压力。
磁浮子液位变送器应采用磁致伸缩式原理。磁浮子液位报警开关受耦合机构驱动,当液位
计越过上限
/下限控制点时,开关吸合或断开,实现液位控制功能。
(
5)气质分析检测仪表
气质分析检测仪表采用在线色谱分析仪、水露点分析仪、烃露点分析仪、硫化氢分析仪和
总硫分析仪,分析小屋采用成橇的方式供货。
色谱分析仪采用气相色谱法测量气质组分。应具有较高的灵敏度,用于分析
C1~C6+的
组分、
N2、CO2 的含量以及评估天然气密度、沃泊指数和热值。样气分析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重复性可达
±0.25BTU。
水露点分析仪应采用稳定性好、使用寿命长、易于操作和更换的测量分析元件,用于对天
然气中的水露点进行自动检测、数据处理和存储,以及与其他系统通信,准确度为
±2℃,重复
性为
±0.5℃。
烃露点分析仪应采用稳定性好、使用寿命长、易于操作和更换的测量分析元件,用于对天
然气中的烃露点值进行自动检测和存储,以及与其他系统通信,其测量准确度应优于
±1℃,重
复性应优于
±0.5℃,灵敏度优于±0.1℃。
123
硫化氢分析仪测量原理应满足测量天然气中微量
H2S 含量的要求,对天然气中其他硫化
物、二氧化碳、高碳烃等均有很强的抗干扰能力,准确测量出天然气中微量
H2S 的含量,利
用其测量技术能够独立分析天然气中
H2S 含量。重复性应优于满量程的±2%;灵敏度 ppb 级。
总硫分析仪用于自动、连续分析天然气的总硫含量,并将其结果传送至控制系统,重复性
应不超过测量上限的
2%;测量误差在(2~100)mg/m3 范围内应优于±2%F.S.
(
6)可燃气体及火焰检测仪表
本项目可燃气体探测器,采用红外吸收式可燃气体检测器及报警器,对可燃气体浓度变化
的响应时间
T90≤10s,精度不低于 2%FS,并配套一体化声光报警器。
火焰探测器采用固定点式,选用三频红外
/紫外复合探测原理,配置 3 个红外传感器、1
个紫外传感器。探测器应对火焰所产生的红外线与紫外线具有灵敏的检测能力、具有良好的抗
误报性。
(
7)安全、调压设备
本项目城北综合站流量控制系统采用电动调节阀,宜选择等百分比的流量特性。调节阀的
形式采用轴流式。
(
8)清管器通过指示器
用于清管器通过时进行就地及远程指示。清管器通过指示器采用外夹式。
(
9)仪表管阀件
温度检测仪表采用外保护套管进行安装,外保护套管采用法兰安装型式。
压力检测点取源根部采用焊接式截止阀和二次仪表阀串联安装。二次仪表阀的材质为不锈
钢,具有测试和排气口。
7.4 通信
本工程新增管道光缆起自赤峰首站,止于城北综合站,光缆线路总长度约
38.8km,与管
道同沟敷设
1 条 36 芯单模光缆,并依托新增光缆构建传输系统,以满足站场通信业务的近期、
远期传输需求。
本工程在赤峰首站、
1#阀室与城北综合站分别设置工业以太网交换机,作为 SCADA 系
统主用通信方式。自控专业
SCADA 数据与通信专业安全防范系统数据的传输应设置在不同的
工业以太网交换机上,做到物理隔离。本工程另外在城北综合站租用
1 条 2Mbps 公网数字电
124
路,作为
SCADA 数据上传至调度中心的主用信道,误码率不大于 10-6。
根据仪表自动化专业对自控数据传输可靠性的要求,赤峰首站与城北综合站的
SCADA
数据均采用租用运营商公网数字电路的方式,作为备用通信方案。当租用主用公网信道出现故
障时,保证工艺站场自控数据仍然能进行同步传输。
本工程在赤峰首站新建安全防范系统,主要包括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周界入侵报警系统、
人脸识别智能门禁系统与一键报警等安全防范措施。根据运行管理单位要求,本工程城北综合
站部分工业电视监控系统仅针对本工程新增工艺区处视频监控,其他相关安全防范系统由建设
单位另行考虑建设。
本工程新建管道段共设置
2 处视频监控点位,设置室外智能分析激光球型摄像机,采用
公网无线路由器将线路视频监控数据传输至新建调度中心。
7.5 配套公用辅助工程1 总图运输
总图设计内容包括
2 座站场、1 座阀室,为赤峰首站、城北综合站、1#阀室。赤峰首站
位于赤峰市翁牛特旗桥头镇北常胜村,城北综合站位于赤峰市松山区新井村北侧,
1#阀室位
于赤峰市翁牛特旗大海苏沟南侧。赤峰首站为无人值守站,城北综合站为有人值守站。
本项目永久征地面积为
10433.00m2。
1)赤峰首站
拟建赤峰首站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桥头镇北常胜村西侧。站址地势起伏较
大,现状主要为荒地,站场西侧为北常胜村,站场与北常胜村之间有
4 条架空电力线,北侧为
空地,南侧毗邻国家管网赤峰北分输站。进站需新建一条
4m 宽混凝土进站道路,长约 185m,
依托北常胜村东侧约
3m 宽混凝土道路。站场区域布置严格遵循《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
范》
GB50183-2004 五级站场的相关要求。
赤峰首站总平面布置主要结合场地条件、主要风向、依托道路等因素确定,站场整体主
要分为三个区域:生产区主要包括工艺设备区及排污池,工艺设备区设置于站场中部、排污池
设置于站场东南角;辅助生产区主要包括橇装机柜间、柴油发电机,橇装机柜间和橇装柴油发
电机设置于站场北侧;放空区主要包括一座放空立管,位于站场围墙外南侧。总平面布置与工
艺流程相适应,生产管理和维护方便。
125
站场四周设
2.5m 高实体围墙,放空区四周设置 1.8m 高钢丝网围墙进行隔离,站场大门
位于站场西北角,为
6m 宽钢板大门。
赤峰首站采用平坡式竖向布置,场地自南坡向北,站场设计标高为
685.30m~685.80m,
场地平整坡度控制在
0.6%左右。站场内的雨水通过道路坡度排至站场入口处或通过围墙流水
洞排至站外。由于赤峰首站站址现状地形西侧高东侧低,场地整平后根据与周边高差设置护坡
和挡土墙。在站场西侧、南侧设置截水沟和排水沟,排水沟设置在边坡和围墙之间,截水沟设
置在坡顶距边坡约
1.5m 处。
本工程预计发生土方工程量为:挖土方
6600m3、填土方 4600m3、外运土方 2000m3。
站内外均采用
4m 宽混凝土城市型道路,转弯半径不小于 9m。站内道路沿工艺装置区呈
环形布置,站外新建道路依托北常胜村东侧约
3m 宽混凝土行车道。除混凝土道路外,站内场
地、巡检路、放空区场地均采用方砖铺砌。
为保证行车安全,本工程在进站道路高差较大区域设置波形防撞护栏。
2)1#阀室
拟建
1#阀室位于赤峰市翁牛特旗大海苏沟南侧,阀室西侧约 400m 处为 G306 国道和 G1
6 高速。拟建 1#阀室位于乔木林地,北侧为耕地,阀室放空立管与西侧 G306 国道间距约 35
0m,满足《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 规范要求;阀室围墙与外部道路
间距大于
3m,满足《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 规范要求。
1#阀室总平面布置参考《输气管道阀室安装通用图集》GEDC-NGP-M-PR-004-2024-1
图集进行布置。阀室内部包括阀组区、橇装机柜间
1 座、太阳能板钢平台 1 座,阀组区位于
阀室西侧,机柜间、钢平台位于阀室东侧,间距满足爆炸危险区要求。阀室门口设置级配砂石
路面,阀组区、放空区巡检路采用方砖铺砌,阀室内部空地、放空区空地撒铺碎石。
1#阀室四周设置 2.4m 高实体围墙,围墙顶部设置 0.5m 高防护网,阀室东侧设置 4.0m
宽钢板大门
1 樘,阀室西南侧围墙上设置 1 处 1.5m 宽逃生门。放空区四周设置 1.8m 高浸塑
钢丝网围墙,围墙顶部设置
0.5m 高防护网,并设置 1.8m 高,1.5m 宽浸塑钢丝网小门。
因缺乏拟建阀室所在位置现状地形图,竖向布置采用相对标高,自西向东场地坡度控制在
1%左右,待建设单位提供现状地形图后再进行详细布置。
本工程预计发生土方工程量为:挖土方
900m3、填土方 1130m3、外运土方 730m3、外
126
购土方
960m3。
3)城北综合站
城北综合站位于赤峰市松山区新井村东北侧,为本项目与下游赤峰市蒙华能源有限公司合
建的场站。
拟建站址地势较为平坦,根据建筑北向,本项目工艺设备区西侧约
53m 为进站依托道路,
约
80m 处为铁路,约 165m 处为散居房屋,西南侧约 650m 处为新井村,东侧约 40m 处为 1
0kV 架空电力线,东南侧约 65m 处为其他公路,南侧为空地。本项目涉及的工艺设备区、放
空立管与周边设施的防火间距满足《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3-2004 与《城镇
燃气设计规范(
2020 年版)》GB50028-2006 要求。城北综合站为有人值守站,站场分为生
产区和辅助生产区,中间由围栏进行分隔。站场北侧为辅助生产区,站场南侧为生产区。
城北综合站为本项目与下游赤峰市蒙华能源有限公司合建的场站,站场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
等具体设计内容由下游设计单位进行,本次设计仅为本项目所用工艺设备区、辅助用房及排污
池的总平面布置设计,总图相关构筑物做法与下游设计单位设计文件保持一致。本项目工艺设
备区、排污池位于站场东侧,辅助用房位于站场西北侧。
7.6 建筑与结构
1.建筑部分:
本次设计城北综合站内辅助用房等均依托下游赤峰市蒙华能源有限公司建设,不涉及建筑
设计内容。
2.结构部分:
本工程设计范围为赤峰首站、城北综合站及
1#阀室内构筑物设计。其中构筑物包括:设
备基础、管阀墩、放空立管基础、橇装机柜间基础、分析小屋基础、排污池及钢平台等。
除钢平台采用钢结构外,其余构筑物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7.7 供配电
1)供配电方案
赤峰首站供电电源采用
1 回 10kV 外电作为主供电源,10kV 电源架空引至站外杆上式电
力变压器;站场设置
1 套容量为 45kW 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为站内全部重要负荷、
二级负荷供电。另橇装机柜间设置
1 套容量为 15kVA,并联冗余、三进三出、后备时间 2h 不
127
间断电源
UPS,为自控、通信等中断时间为毫秒级的连续性重要负荷提供电源。
城北综合站电源采用
2 回 0.4kV 电源作为主备电源,电源引自下游赤峰市蒙华能源有限
公司负责的配电间低压开关柜。赤峰市蒙华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
2 回 0.4kV 电源满足二级负
荷要求。另
UPS 间内设置 1 面低压开关柜、1 套容量为 15kVA,并联冗余、三进三出、后备
时间
2h 不间断电源 UPS,为自控、通信等中断时间为毫秒级的连续性重要负荷提供电源。
1#阀室供电电源采用 1 回 10kV 外电与光伏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光伏系统为 RTU 机柜和
通信机柜负荷供电。外电从公用电网取得,由附近
10kV 架空电力线上“T”接。总低压开关柜另
预留移动式发电机接口,供电可靠性均能够保证。
2)负荷等级及计算
赤峰首站总用电负荷约
29.56kW,其中重要负荷约 9.25kW,二级负荷约 20.3kW;城北综合
站本项目部分总用电负荷约
33.73kW,其中重要负荷约 7.56kW,二级负荷约 25.9kW;1#阀
室总用电负荷约
4.69kW,其中重要负荷约 0.19kW,二级负荷约 4.5kW。
7.8 消防及给排水
1)消防
本工程新建
1 座赤峰首站(无人站)、一座城北综合站和一座 1#阀室。站场内消防对象
主要为工艺设备区、橇装设备间、橇装发电机、阀组区、机柜间以及附属用房(值班室、机柜
间、调度室、
UPS 间及配电间)等。按照其火灾危险性、区域大小等实际情况,分别设置一
定数量不同类型、不同规格的移动式灭火器材。
2)给排水
本工程不涉及生活给排水设计内容。
7.9 暖通
本工程城北综合站内新建附属用房内的值班室和调度室采用蓄热式电暖气采暖。其他各
房间采用冷暖型分体式空调满足房间温度要求。附属用房通风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当自然通风
不能满足要求时,则采用机械通风或自然与机械的联合通风。
7.10 管道维、抢修
1.设计原则
为保证管道生产运行的安全,确保经济、平稳输气、管道的维护、维修和抢修非常重要,
128
其主要内容包括:高压管道及站场装置的维护和保养,维修及大修、事故状态的抢险抢修,各
种设备、设施的保养、维护、检修、修配及简单配件制造等。
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本着低投入、高产出的原则,确定该管道的维修和抢修机制。
(
1)主要维抢修内容
长输管道的维护维修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对电气、仪表、阴保、计量、通信及其操作控制系统、站场水、电、气、暖等生活设
施的日常维护和修理,常用易损零部件的配置、更换。
2)对线路工程、站场设施及其辅助生产设施、沿线水工保护构筑物的定期检查、维护及
修理。
3)组织编制定期大修和检修计划,负责对管道、站场设备的日常维护修理的调度安排。
抢修主要指在各种突发事故情况下,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恢复生产的作业过程。
根据燃气管道事故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
A、B、C 三类。
A 类事故:天然气管道发生泄漏、爆炸着火并对人员造成严重伤害、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
影响,或严重扭曲变形而必须中断输气的事故。
B 类事故:天然气少量泄漏,或管道裸露、悬空或漂浮,可以在线补焊和处理的事故。
C 类事故:站场、阀室通讯故障、电力中断、管线冰堵等,但可以通过站场内工艺调整和
其他临时措施处理而不对管道运行和输气造成影响的事故。
(
2)维抢修设置方案
基于资源共享、优化布局、尽量依托已有机构的原则,本项目维抢修依托国家管网长春
—
石家庄天然气管道项目赤峰维抢修中心,目前尚未签署协议。
内蒙古长峰燃气有限公司负责最基础的维修抢修保障力量,围绕公司的生产维修抢修任
务,负责本项目的管网巡护工作。
(
3)抢维修设施及主要工程量
本项目维抢修依托国家管网长春
—石家庄天然气管道项目赤峰维抢修中心的抢维修组织
机构和人员配置。
7.11 机构与定员
依据国内通常做法及成熟经验,参考中国石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有关的要求,在城北综合
129
站设置输气管理机构,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增定员
35 人,主要负责输气管理机构、高压管线以
及场站的定期巡检、调度、日常运维工作。
130
第二部分、发包人要求及勘察详细内容
(
1)赤北天然气大工业用户直供管道项目(赤峰首站-城北综合站段)勘察第一标段工作内容
及要求:
1 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1.1 工作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松山区。
1.2 工作内容
赤北天然气大工业用户直供管道项目(赤峰首站
-城北综合站段)的测量工作,包括线路
(含穿跨越)以及赤峰首站、
1#阀室及甲方指定的延伸地形测量。
2 技术要求
2.1 执行规范
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2)《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范》GB/T 50539-2017
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 1 部分: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GB/T202
57.1-2017
4)《1:500 1:1000 1:2000 外业数字测图规程》GB/T 14912-2017
5)《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
6)《工程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YB 9008-1998
2.2 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2.3 平面图测量要求
1)管线中线两侧各 60m 以内管道、电线、通信线、铁路、公路、大车路、里程碑、河流、
桥涵、独立树、房屋及省、市、县界等应实测,其中铁路、公路应标明路名,架空电力线应标
记线路名称、电压等级及架空高度;
中线两侧各
200m 以内的居民点、厂矿、道路、各类线路、变电站、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
等应实测标记外部轮廓。
2)植被的地类界应按其种类、经济价值和面积大小适当取舍,并注明地类名称。
131
3)管道通过林区应按施工作业带宽度(18m)统计林木种类及数量。
4)地貌以等高线表示,明显特征地貌如断崖、雨裂、落水洞、矿区、高度大于 1m 的陡
坎以符号表示。山顶、鞍部、山脊、谷底、独立石、坑穴、陡崖等应测注高程。
2.4 纵断面测量要求
断面点的取舍以能合理表达地形变化为原则,高差大于、等于
0.5m 的陡坎、梯田必须如
实反映。中线通过河流、水塘、冲沟、道路和管道时应适当加密断面点。
中线两侧各
50m 内的各种线路、管道、建筑物、水井、坟地、植被等应绘于平面示意图
栏中。
平面示意图中应标明管道穿越三级及其以上公路和铁路和自身里程。
2.5 穿越测量要求
1)大、中型河流、铁路、二级以上公路及设计指定的穿跨越应单独测量。测量范围如下:
a.大、中型河流的开挖及定向钻穿越,小型河流的定向钻穿越:河岸边 200m,管道中心
线两侧各
200m。
b.小型河流及冲沟的开挖穿越:河岸边 50m,管道中心线两侧各 50m。
c.二级及以上公路、铁路穿越:用地界限外侧 100m,管道中心线两侧各 100m。
d.公路、河流穿越应提供断面图。断面图应反映断面的地质结构情况,河床结构情况等。
比例尺为:大中型河流横
1:500 纵 1:100;公路、铁路 1:500 纵 1:100;纵断面图中的
平面示意图栏应为实测地形图。穿越断面图式样应同线路纵断面图一致。
e.河流穿越断面图中应标明最大洪水位和常年水位。
2.6 其他未提及事项执行相关规范。
3.提交成果要求
3.1 提交图纸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说明书、成果表、平面带状图、纵断面图、局部平面图、局部断面图。测量
单位应先提交平面带状图,设计对平面带状图确认后,测量单位再绘制纵断面图。
3.2 平面带状图要求
1)图纸统一采用 420mm×1189mm。
2)初勘阶段平面带状图比例取 1:10000,可利用航测图作为测量底图;详勘阶段平面带
132
状图比例取
1:2000。
3)图中要求有指北。
4)每个线段的平面带状图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为线段名称,文件名为:PM01.
dwg、PM02.dwg PM xx.dwg,保证文件的排列顺序。
5)选线打桩后,在测量时应在适当位置增减桩的个数,以使线路能避开构建筑物或在空
旷地段使线路取直。
6)转角处标明桩号、坐标、高程、角度、长度(里程)。取值应符合 GB/T50539-2017
表
3.9.6 的规定。
3.3 纵断面图要求
1)图纸统一采用 2 号图框(最后一张图除外),图纸格式见附图 1。
2)横比例取 1:2000,纵比例取 1:200,纵断面图标尺不要超过 2 个。
3)每张图纸中线长度为 1000m。
4)每个线段的起始里程为*km+0m。
5)每个线段的全程纵断面图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为该线段名称,文件名为:D
M01.dwg、DM02.dwgDM xx.dwg,保证文件的排列顺序。
6)在电子文档中纵断面线的横坐标为管线里程,平面示意图中管线的纵坐标为 100。
7)纵断面图文件大小不得大于 300kb。
8)转角一律采用左偏角,并标明角度。
9)每张断面图附一张 n.txt 的记事本文件,格式见附页。n 表示第几张,中间数据为具体
内容,附页中内容为示意。
3.4 局部平面图要求
1)比例最大取 1:200,一处局部穿跨越尽量放在 1 张图纸上。图中要求有指北。
每个线段的局部地形图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名为:
PM01.dwg、PM02.dwg PM xx.
dwg,保证文件的排列顺序。为了便于查找局部图,请将每个段内的局部地形图列明细表,注
明文件名、穿跨越工程名、穿跨越桩号。
3.5 局部断面图要求
1)横向比例最大取 1:200,纵向比例最大取 1:100,一处局部穿跨越尽量放在 1 张图纸
133
上。
2)每个线段的局部断面图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名为:DM01.dwg、DM02.dwg DM
xx.dwg,保证文件的排列顺序。为了便于查找局部图,请将每个标段内的局部断面图列明细
表,注明文件名、穿跨越工程名、穿跨越桩号。
3.6 站场、阀室
1、坐标系统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2、应严格执行现行测量规范,标示出指定区域内的所有地形、地物。主要包括:房屋、
道路(含路名或前后城镇名和标高)、土地耕作情况(含堤埂顶标高及田地面标高)、水渠(含
渠顶
/底标高)、高架和埋地电力线路、通讯线路、给排水管网、拟建管线的进出站桩(或方
向)等。图示执行国家现行的地形图图示标准;架空线路需测出杆高;
3、所测区域之土地的行政隶属应标注如“XX 村 X 社”,并标示出村社边界;
4、地形图应提供测量成果表(各控制桩的编号、坐标、高程);
5、站场和放空区应放在同一张图纸上;
6、线形不得采用 Spline 线型,图中每条等高线 Z 值应与所标注的标高值一致。
7、测量范围要求:站场东、西、南、北围墙外各 100m 的地形、地貌、建构筑物、埋地
管线、架空通信、电力线。
8、比例:地形图和放空区 1:500。
3.7 其它
1)线路桩号编写及桩的式样按《本工程施工图阶段测量统一技术规定》执行。
2)文件格式为 Autocad 2004 版本;
3)所有字体均采用 simplexs、HZTXT 的组合,同类字体的高度和高宽比保持一致。
4)管线中线在打印图纸上的真实线粗取 0.6mm。
5)文件名称:
XXX 输气管道工程文件名格式如下。
XXX 输气管道工程
文件号
DWG-0101 储 01-01
平面带状图
共
x 张 第 y 张
XXX 输气管道工程
文件号
DWG-0101 储 01-02
纵断面图
共
x 张 第 y 张
134
XXX 输气管道工程
文件号
DWG-0101 储 01-03
局部平面图
共
x 张 第 y 张
XXX 输气管道工程
文件号
DWG-0101 储 01-04
局部断面图
共
x 张 第 y 张
其他未提及事项执行相关规范。
13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36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勘察费用清单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勘察纲要
八、其他资料
137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
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
元)的投标总报价,承担本标段的所有勘察
工作。
勘察服务期限(工期):
。
质量标准:
。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3)投标保证金;
(
4)勘察费用清单;
(
5)资格审查资料;
(
6)勘察纲要;
(
7)其它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138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
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39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2
勘察服务期(工期)
/
3
投标有效期
/
……
……
……
……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4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1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42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
目名称)勘察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
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
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43
四、投标保证金
说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保证金
(一)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方式递交
附:银行出具的记账凭证或电子回单、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出银行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
转账完成后返给投标人单位用于记账的凭证和投标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放入投标文件中。
2、通过网上银行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出银行“电子回单”和投标人企业基本户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放入投标文件中。
(二)以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方式递交
附:金融服务(电子保函)系统出具的电子保函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网通办→服务平台→金融
服务(电子保函)系统(
ht ps:/ 219.148.175.179:9443/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
ndex)”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保函金额应与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以“内蒙古自治区工程
项目交易系统
”中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电子保函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
(三)以纸质保函(银行、保险、担保)方式递交
附:纸质保函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开具的纸质保函金额应与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须出具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见索
即付的保函。如为银行保函应由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银行开具。
144
五
、勘察费用清单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
投标报价(元)
大写:
小写:
备注
注:
1.表中位置不够可以另附页。2.以上价格为含税价格。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45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其
中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
备注
14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47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勘察服务期限
勘察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或评分办法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48
(四)正在勘察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勘察服务期限
勘察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49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150
(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151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或评分办法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52
七、勘察纲要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勘察工作的理解与衔接
(
2)主要服务方法
(
3)质量保证措施
(
4)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
5)安全保证措施
(
6)主要勘察设备;
(
7)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
8)评分办法要求的内容(如有)。
153
八、其他资料
(一)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我方在此声明,我单位
(投标人名称)不存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
须知
1.4.3 任一情形。
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一旦中标,取消我单
位中标资格并没收我单位投标保证金,发生相关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如签订合同后发现则取
消其合同,扣留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
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54
(二)真实性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我公司愿意针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进行投
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业绩、资信、人员资料、陈述均是真实的、
准确的。若有不实,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55
(三)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