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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二标段失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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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伊金霍洛旗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荣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名称 |
伊金霍洛旗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A*开通会员可解锁*11101001 |
标段(包)名称 |
伊金霍洛旗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二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A*开通会员可解锁*11101001002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
公示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
发布媒介 |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
最高限价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
失败原因 |
伊金霍洛旗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二标段,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收到内蒙古青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伊金霍洛旗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二标段中标结果质疑的相关资料。招标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收到主管部门的函,根据主管部门有关问题工作提示的函,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结果无效,应当依法重新进行招标或者评标。 依据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伊金霍洛旗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二标段有关问题工作提示的函》的内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结果无效,应当依法重新进行招标或者评标。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实施,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对伊金霍洛旗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二标段开展重新招标。 |
招标人(章): |
招标代理机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