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测铖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乌兰陶勒盖铜镍矿45万吨/年采选建设项目(座式振动放矿机、吊式振动放矿机、座式振动给料机、吊式振动给料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20
发布于
内蒙古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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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测铖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测铖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乌兰陶勒盖铜镍矿45万吨/年采选建设项目(座式振动放矿机、吊式振动放矿机、座式振动给料机、吊式振动给料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30%和银行贷款70%,出资比例为100%,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内蒙古测铖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乌兰陶勒盖铜镍矿45万吨/年采选建设项目(座式振动放矿机、吊式振动放矿机、座式振动给料机、吊式振动给料机)设备采购2.2项目编号:ZB2*开通会员可解锁*.3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投标人须整包投标。(1)放矿机、给料机类:FKZ1380/7.5型座式振动放矿机(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准证书)11台;(2)FKZ1380/7.5型吊式振动放矿机(皮带给料)(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准证书)1台;(3)FKZ1380/7.5型吊式振动放矿机(矿车给料)(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准证书)1台;(4)座式振动给料机GZG90-160Z14台;(5)吊式振动给料机GZG50-1006台。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交付2.5交货方式:现场落地交货2.6交货地点:包头市达茂旗巴音敖包苏木(甲方指定地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及服务,提供营业执照;3.2资质要求:3.2.1本项目代理商和制造商均可投标,如是代理商需具有制造商授权书;3.2.2投标人须承诺,标记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的设备在具备正式交付前,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KA)和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在交货时同时提供对应该设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KA)的复印件和设备出厂合格证原件,设备设施(KA)铭牌符合规范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3.3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或者税务官方网站查询的截图;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拟供货设备的销售业绩(一种或多种),提供一份供货合同及其配套部分发票。3.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3.6其他要求:3.6.1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对本次投标的真实性负责,不提供虚假信息证件或资料、不隐瞒真实情况。如提供虚假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等违法事实中标的,其中标后签订的合同无效,招标人可以无赔偿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招标人损失;3.6.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下同时投标。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网站“http://www.nmcqjy.com/”进行会员注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请注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方式,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须使用CA。(1)CA申领在投标人系统中即可完成(CA邮寄时间较长,请提前办理,CA用于投标文件加密及解密)。(2)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检查CA证书是否过期,如过期请提前办理续期手续(CA证书有效期为一年)。(3)CA售价250元/个,电子签章50元/个,需要同时办理CA及电子签章,CA审核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制作费用开票信息发送到邮箱invoice@ejy365.com。4.2本次项目的澄清/修改/变更/重新招标公告会通过网站发布,请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系统查看。4.3平台服务费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按标段交纳平台服务费5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4.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具体收费详见招标文件。4.5场所费用一、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中标人需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如下:1.有明确成交总价的项目,按最终成交总价的1‰向中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二、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账号:583*开通会员可解锁*0031131开户行行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三、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联系人:任海婷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北京时间);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交易平台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不予接收。6.开标时间和地点6.1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北京时间);6.2及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E交易平台开标)6.3投标文件解密时限:60分钟,超时将无法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注:本次为远程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可远程登录系统使用CA钥匙进行解密开标。 附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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