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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包头市污水处理厂及泵站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已由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标段编号 | B*开通会员可解锁*91001002001 | 标段名称 | 包头市污水处理厂及泵站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工程设备采购2标段 |
|---|---|---|---|
| 招标范围 | 货物-机械、设备类-环保设备-污泥处理设备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644.0 | 工期(日历天) | 90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1 项目类别:其他工程,项目内容:污泥处置中心2套翻抛机及配套电缆和电控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设备培训、售后服务及原有设备的拆除等内容,达到运行使用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技术要求。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招 标 人: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丰产道4号街坊
联 系 人:袁琦程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内蒙古鸿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九原区恒大华府15楼二单元804
联 系 人:王森森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业监管: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校园路1号
联 系 人: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