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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天;设计周期:(一)中标公司在签订设计合作协议并收到设计启动通知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深化设计方案初稿。(二)上述设计周期为中标公司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并提交甲方审阅的期限。甲方反馈意见后的修改调整时间、双方交流时间不计入前述周期,具体以双方确认的时间安排为准。(三)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设计工作中断或延期,设计周期相应顺延。 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