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排水防涝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排水防涝改造工程 已由 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排水防涝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物流园、1732街、索伦大街、南兴路、莫和尔图路
2.3招标规模:建设规模包括改造雨水管网长约5477米,其中:管径DN300为290米;管径DN500为136米;管径DN600为203米;管径DN800为3807米。管径DN1000为1041米,提升泵站2座,新建集水池1座,箱涵2座,破路修复工程以及配套附属设施。具体内容包括1732街雨水管网、索伦大街雨水管网、莫和尔图路雨水管网及清淤工程等四部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项目计划投资:2310.01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B*开通会员可解锁*61701001001 |
标段名称 |
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排水防涝改造工程施工标段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排水工程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2011.970263 |
工期(日历天) |
46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满足投标人施工资质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且需要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组成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 3、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5、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注: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的)。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报告;(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具备以下资格: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或者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根据*开通会员可解锁*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项目经理需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投标企业的社保缴费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无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4、五大员:市政类施工员、市政类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资料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施工期间应全勤到岗,五大员需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投标企业的社保缴费证明。5、投标人按投标文件要求填写承诺书,若投标人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中人员存在中标且仍在施工期内作为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变更材料,后续若发现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中有其他在施工期内的中标项目,以投标文件提供材料为准(补交变更材料无效)。6、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7、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8、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9、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报告;(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责令停业的;②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④投标人或其项目负责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或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等行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已经记入全国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不良行为记录,以上情形为否决投标情形。 注1:财务、业绩要求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注2:①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②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内蒙古地区投标人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行函〔2022〕508号),投标文件中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纸质版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其他省份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执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3.3其他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大楼
联 系 人:刘巍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中乐九建工程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市阿荣路8号二楼
联 系 人:王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业监管: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大楼
联 系 人:孙守军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