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四家子温泉养老服务中心出租(10年)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03
发布于
内蒙古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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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四家子温泉养老服务中心出租(10年)

交易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2025AHCQ021

敖汉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敖汉旗民政局委托,对该单位管理的敖汉旗四家子温泉养老服务中心出租(10年)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人:敖汉旗民政局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开通会员可解锁*8241R

法定代表人:庞永民

机构性质:机关

住所: 敖汉旗新惠镇

标的编号

转让标的名称

标的情况

租期

转让底价/年

转让保证金(元)

履约保证金(元)

竞价步长值(元)

1

敖汉旗四家子温泉养老服务中心出租(10年)

3789平方米,三层

10年

112000.00

10000.00

1000

备注:上述转让标的数量与实际有差异的,具体情况及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如意向受让方所需详细信息,需向转让方自行了解。

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1、上述拟转让标的以《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的资产为限,以实物现状为准。

2、敖汉旗四家子温泉养老服务中心位于敖汉旗四家子镇热水汤村温泉城内,始建于2024年,2025年竣工投入使用。占地5847.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789平方为,3层,框架结构,设置床位75张,配套水电暖通讯等公共设施,总投资为1180.844225万元。

现状:现在处于建设状态,预计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3、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掌握拟转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资产相关情况向转让方咨询、确认,凡参与受让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转让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受让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转让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受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转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格按照敖汉旗民政局提供的文书确定,敖汉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4、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充分考虑到标的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并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受让,就应为自己的受让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受让成功,意向受让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退回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租赁要求

1、租期为10年,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年租金起始价11.2万元。

2、承租人需向旗民政局缴纳风险抵押金10万元,用于约束承租方改变用途、设施设备异常损坏的赔偿、承租方异常退出的风险化解等。承租期限内,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未能充分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养老服务等情形,民政局履行相应财务手续后,有权从风险抵押金中扣除相应数额。

3、养老院需按行业要求进行消防备案,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期内,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费、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等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承租人不得转租,不得委托他人(或机构)代管经营。

6、养老服务中心完成自治区备案并通过等级评定后可申请享受相关补贴政策。

7、养老服务中心应按养老机构相关要求,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正常运转、安全运营。

8、承租期满后,承租人投资改造项须保持现状不得损毁,并完整无条件将所承租标的在10日内交还出租人。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承租人投入的改造均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出租人对承租人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9、承租期内,除落实政策性文件外,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赁费。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标的而解除合同的,按承租人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出租人对承租人承租期内的改造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10、意向承租人应在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标的,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及标的详细情况,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相关质疑须在标的出租公告截止前提出。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标的范围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租赁要求。

11、承租人须承诺完全接受标的出租公告全部条款,承租方确定后,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范围主要包括双方投入资产、合作期限、合作方式、权利义务、利益分配、附带条件、违约罚则、终止合作等内容条款,并附相关资产明细表。承租方如有违约,旗民政局有权终止合同。

13.承租人承租后,敖汉旗四家子温泉养老服务中心挂牌不摘,保留两间办公室用于养老服务中心办公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转让已履行了政府审批程序,并且已批准。已对转让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结果已在敖汉旗财政局备案。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意向受让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买。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按《附件4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新)(1)》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8:30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止。

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8:30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止。

六、标的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8:30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止。

(节假日除外)。

地点:敖汉旗新惠镇

联系人:蒙国东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交易方式

(一)网络竞价方式。

(二)以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确认的,不需要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确认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时间:20251118日上午9:00。

延时竞价周期:60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4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新)(1)》)。

(四)标的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八、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任意开户行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按照《附件4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新)(1)》操作规程生成保证金子账号交纳。)

(二)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任意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受让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而意向受让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1、受让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敖汉旗民政局指定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成交价款。

地点:敖汉旗新惠镇

联系人:蒙国东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买保证金原路返还。

十、意向受让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十、资格确认

成交后,受让方持申请报名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到敖汉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敖汉旗新惠镇新洲街59号二楼209)进行资格确认。

联系人:窦玉红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发布单位:敖汉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入库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自然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承诺函.docx 附件4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新)(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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