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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2026年第三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F*开通会员可解锁*91402001001
招标人:敖汉旗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代理单位:内蒙古铭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6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7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37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65 -
第六章图纸 .....................................................................................- 75 -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76 -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77 -
-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
敖汉旗2026年第三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F*开通会员可解锁*91402001001
一、招标条件
敖汉旗2026年第三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赤峰市农牧局以赤农牧建发〔2026〕
9号批准,招标人为敖汉旗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地
方财政资金及农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工程名称:敖汉旗2026年第三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1.1标段名称:敖汉旗2026年第三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2.2工程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总建设规模为5.03万亩,包括新建2.67万亩、改造
提升2.36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地力提升、
农田输配电等工程。
2.3建设地点:赤峰市敖汉旗境内。
2.4工程计划投资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2.5计划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7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长胜镇、牛古吐镇、丰收乡、萨力巴乡、玛尼罕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24340亩,其中新建项目14567亩,改造提升项目9773亩;黄羊洼镇、木头营子
乡、古鲁板蒿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25960亩,其中新建项目12133亩,改造提
升项目13827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
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 2 -
须同时具备①投资企业:具有投资等方面相应的能力。②施工企业1: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
施工企业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乙级
)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具有①、②、
③组成的联合体。
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名:
本企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须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
建设项目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截图(
附详细页(含有效期)截图),同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统一格
式承诺书(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
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企业机电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须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
承诺书(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项目负责人2名不得同一人兼任。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全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含)家,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3.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但联
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3.4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50%以上建设规模的联合体成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
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拟派本项项目负责人需承诺不存在资质证书挂靠和在其他单位任职行为。承诺书
格式、内容不限,需本人签字,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3.6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串
- 3 -
通投标、违法分包不良记录。
3.7联合体所有成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3.8投标人须严格落实《创新升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一条政策措施》和《内蒙古自治
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农牧民群众筹资投劳的实施意见》(内财农
【2023】804号)中要求的“中标施工企业要将中标金额10%以上的技术要求较低的工程(
如田块整治、道路铺设等),以劳务分包方式分包给项目所在地村集体或合作社,以工代
赈增加农民合法收益”,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网上招投标)。
4.2招标资料获取方式: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
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选择招标项目进行
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操作,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4.3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的“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7)。
4.4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
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
必须在电子招标资料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选择招标项
目进行电子招标资料下载操作,
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投标人自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
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
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ywjy/jylc/cabl/#)(相关问题技术
支持:QQ:15685710,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4 -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
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
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
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
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
件。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
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
厅(登录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参与开标。投标人在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
件。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七、特殊说明
依据《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控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内农牧建发〔
2023〕132号)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组织项目组成人员完成信息打卡录入工
作,并将项目组成人员资质证书原件交项目法人处保管,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
。
项目开工后,项目组成人员全员在岗履职,变更或请假需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否则将
按照《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控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和合同约定,扣除违
约金、减低信用分或按挂靠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和《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九、联系方式
- 5 -
招标人:敖汉旗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赤峰市敖汉旗
联系人:麻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人:敖汉旗农牧局
地址:赤峰市敖汉旗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铭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物资小区A4栋112厅
联系人:吕乌扬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6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敖汉旗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赤峰市敖汉旗
联系人:麻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内蒙古铭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物资小区A4栋112厅
联系人:吕乌扬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标段名称
敖汉旗2026年第三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1.1.5
建设地点
赤峰市敖汉旗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及农民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长胜镇、牛古吐镇、丰收乡、萨力巴乡、玛尼罕乡高标
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24340亩,其中新建项目14567
亩,改造提升项目9773亩;黄羊洼镇、木头营子乡、古
鲁板蒿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25960亩,其中新
建项目12133亩,改造提升项目13827亩。
1.3.2
计划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
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①投资企业
:具有投资等方面相应的能力。②施工企业1:须具备水利水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施工企业2:输变电工
程专业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7 -
(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具有①、②、③组成的联合体。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需分别提供)
(1)投标人近三年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承诺书(格
式自拟)。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
(3)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串通投标
、违法分包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截图。
(5)投标人须严格落实《创新升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一条政
策措施》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落实高标准农
田建设组织农牧民群众筹资投劳的实施意见》(内财农【2023
】804号)中要求的“中标施工企业要将中标金额10%以上的技
术要求较低的工程,以劳务分包方式分包给项目所在地村集
体或合作社,以工代赈增加农民合法收益”,投标人须附统
一格式承诺书。
5.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成员提供
,均予认可):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名:
本企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须具备
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
建设项目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
备案,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截图(附详细页(含有效期)截图
- 8 -
),同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统
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
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
署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投标企业为现场管理机构人员缴
纳的*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间连续 3 个月的社保
缴纳信息,提供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
(或对账单)或在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缴纳养老保险相关信
息材料。
本企业机电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须具
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同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统一
格式承诺书(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
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署
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投标企业为现场管理机构人员缴纳
的*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间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
纳信息,提供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
或对账单)或在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缴纳养老保险相关信
息材料。
6.其他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成员提供,均予认可)
水利水电专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
技术负责人(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1人,同时未
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
书(承诺书)、施工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
、质检(量)员 1人、各岗位人员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
训合格证书,安全员1 人,提供安全员有效的水安C类安全
- 9 -
生产考核合格证。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
的劳动合同,*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间期间连续
3 个月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或在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缴纳养老保险相关信息材料。如
现场管理机构人员由返聘的退休人员担任,须提供退休证明
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务合同。退休人员不得超过施工现
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总人数比例20%。
电力工程专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
技术负责人(电力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1
人,同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统
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安全员1人,提供安全员有效的
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单
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2026 年 1 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期间期间连续 3 个月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
个人明细或对账单或在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缴纳养老保险
相关信息材料。如现场管理机构人员由返聘的退休人员担任
,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务合同。退休人
员不得超过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总人数比例20%。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全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含)家,联合体内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
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
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
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50%以上建设规模的联合体成员
- 10 -
。
1.5
投标人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除以工代赈外,不允许分包,如发现转包、挂靠、违法分包
等行为,立即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违约主体的法律责任,
追回财政资金。
1.12
偏离
关于工期、质量要求允许做出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但不
得据此向发包人申请额外的费用。
2.2.1
投标人要求澄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投标人应仔细查阅和检查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期限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
提问”模块以匿名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通
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出,所有获取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均可查看,该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含补遗文件),否则电子
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相
关信息,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投标人认为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转账、电汇、网上银行;(2)保
- 11 -
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拾万(800000.00元)
(1)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方式递交: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交易系统
指定账户,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
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
递交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
系统”投标人端口中保证金查询模块显示,各潜在投标人可
自行选择并递交。
(2)以保函(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形式递交(包
括电子保函和纸质保函):
①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通过本项目所
在电子交易平台开具电子保函,并将电子保函的彩色扫描件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附于投标文件中,以便核验。电子
保函申办网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
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
②以纸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
证金金额一致的保函,保函应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见
索即付的保函。如为银行保函应由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
行支行及以上银行开具。投标文件中装订纸质保函彩色扫描
件,以便核验。
(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提供)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招标文件给定格式的,按给定格式签字和盖章;没有给定格
- 12 -
式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签字和盖
章。
注明:工程量报价部分要逐页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签字和盖单位公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单位只需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与招标人签
订合同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
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
。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5.2
开标程序
按电子系统呈现的顺序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确定方式: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由招标人和综合评
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
7.4.1
履约担保
(1)施工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电汇、网上银行或采用保
函、保证担保、保险、汇票和本票形式;
(2)施工履约担保的金额:
施工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格的3%;
(3)履约担保退还:承包人于本合同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
28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如以转账、电汇或网上银行方式递交: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
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详细汇款账户
- 13 -
签订合同前另行给定。
如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出具保函方式递交:须出
具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保函。出具保函的银
行级别为地市级及以上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详见评标办法
10.2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敖汉旗2026年第三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
(最高限价)为:小写:*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大写:壹亿贰
仟零叁拾伍万陆仟零伍拾元整;
注: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0.3“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部分)是
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采用。
10.4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0.5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0.10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
同文件组成内容的,按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
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优先)、评标办法(前附
表优先)、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
负责解释。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敖汉旗农牧局依法实施的监督。投标人或
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法投诉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
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第
23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投诉。
10.11其他
- 14 -
(1)依据《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控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内农牧建发
〔2023〕132号)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组织项目组成人员完成信息打卡录入
工作,并核验项目组成人员资质证书原件后留存加盖中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招标人
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
(2)项目开工后,项目组成人员全员在岗履职,变更或请假需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否则
将按照《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控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和合同约定,扣除
违约金、减低信用分或按挂靠处理。
(3)代理报酬为(含税):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40万元整由中标人支付。
(4)中标人要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
通知》(内政办发〔2024〕16号)文件要求:“按照不低于施工企业中标金额10%的比例落
实以工代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规范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农
民增收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27号)文件要求:“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明确
以工代赈比例要求,不能响应以工代赈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中标人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
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5〕545号)中关于企业资质、人员管理、分包管控、质量终
身责任制及全过程人脸打卡等相关规定等相关要求。
(6)项目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中标人中的中标工程中切块承包或承揽工程的施工和材料供
应等。一经发现有此行为,对项目法人不仅要通报批评还要严肃查处,对中标施工单位记入不
良记录。
(7)对中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及主要人员在工程建设期间不得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要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更换手续。
(8)中标人同步落实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实名制。
(9)承包人须依据内农牧建发〔2024〕94号文在本项目所在地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该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项目农民工工资,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 15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条件及要求。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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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本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且经各级法院判决或市
级(含)以上行政机关处罚决定证实,并可从官方网站核实的;
(13)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有串通投标、违法分包不良记录且直至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间仍未修复的;
(1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
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内农牧厅
规〔2025〕1号)属于不得参与内蒙古自治区内高标准农田项目招投标活动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不组织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1.10.1不召开。
1.10.2招标人在投标人提出问题之日起3日内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对投标
人所提问题进行回复,投标人在此期间可致电咨询回复进度。
1.11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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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工代赈外,不允许分包。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
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查阅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
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提问”菜单以匿名方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
清。
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布。招标文件的
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天
前发出澄清,不足15天的,招标人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相关信息,未及时获知澄清
内容而导致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相关信息,未及时获取修改
内容而导致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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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
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
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异议与
答复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完成。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
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异
议。
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
第2.3款规定处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
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
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
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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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
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4.3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后(公示期内无异议)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
约担保;
(3)投标人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行为的;
(4)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证明材料的。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符合评标办法中资格评审标准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
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本项目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投标
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模块要求导入相关内容便于评标时评审。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
体信息库导入的数据应保证为企业最新数据。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本项目采用无纸化招标,无须提交纸质文件,只需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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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电
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
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与撤回
的,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并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
上传。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提取投标保证金递交名单;
(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流程开标、唱标、开标结果确认;
(4)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及时提出,直至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
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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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招标人或招标人评委发现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的,应当及时提醒、劝阻并向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后,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标后,因有效
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但评标委员会认
定剩余有效投标单位仍具有竞争力的,可以继续进行评标。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有权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发现异常情形的,依
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重点关注评标委员会是否
按照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是否存在对客观因素评分不一致,或者评分畸高
、畸低现象,是否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
研判,是否依法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是否存在随意否决投标的情况。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候选人或预中标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公示在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包括以下内容: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无效标情况;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现场送
达至招标人处。
鉴于现行评审程序,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对于无法区分加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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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未加分部分的业绩荣誉,所公示的业绩荣誉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编制的所有业绩荣誉。
7.3中标通知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
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
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中标人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有权查证预中标人的现场人员证
件及荣誉业绩资料原件,如经查证预中标人存在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证明材料的现象,取消
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为招标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按照有关法规处理
,并告知监管部门。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
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提出异议,中标结果公示(
公告)后则不能提出异议。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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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
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6)按本章7.3中标通知第一款招标人认定重新招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经行
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
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
偿;
(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
(1)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
(2)投标人从其他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
(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的行为。
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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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
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
(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
(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
文件。
9.2.3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总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评标专家应当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勤勉地履行专家职责,按时参加评标,严格遵
守评标纪律,评标专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对其他评委会成员
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
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
投标人的要求;不得透露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和评标项目;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
他情况;不得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得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
外索取、接受报酬或者其他好处;严禁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微信群,QQ群等网
络通讯群组。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的处理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行政监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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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名称在招标公告中载明。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开标、评标结
果进行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2.4款、第5.3款、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
人的回复不满意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
规定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 26 -
异议函范本
一、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基本信息
名称:地址:
邮箱: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异议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异议事项具体内容
异议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异议事项2:……
四、与异议事项相关的异议请求
请求:
五、盖章及签字
签字:
公章:
日期:
异议函制作要求: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时,应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按给定
范本制作。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委托他人进行异议的,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亲
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
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异议函的异议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提出异议时,应以
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规定、相关适用法律法规或规章作为依据,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可供
招标人核实的佐证材料或线索,佐证材料或线索的载体包括:官方网站、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
通知等。对主观猜测没有依据或线索的异议函,不予受理。媒体报道等非官方信息不作为佐证
材料。
4.异议函的异议请求应与异议事项相关。
5.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应由本人签字;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异议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异议函以招标人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收到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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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3.1.4
清标
电子系统自动清标,清标结果以评标委员会最终认定结
果为准,如清标过程中认定属于无效标中任意一项则其
投标无效,不再参与下一环节评审。
3.2
施工组织设
计评审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
)编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如发现投标人未按“施
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要求”编写,则视为其投
标无效,不再进入下一环节参加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
未被否决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2.3.1
要求进行详细评审。
投 标 人 名 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
的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款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报价;
2.1.1
形式
评审
联合体投标
本项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有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方
均需提供)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
,施工企业提供)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项 目 负 责 人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工期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款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款规定;
投 标 有 效 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款规定;
投 标 保 证 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
2.1.3
响应
性评
审
权利义务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承诺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给定第四章
- 28 -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已标价工
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名称、计量单位和
工程量;
投标价格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
控制价;
2.2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37分;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5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5分;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3分。
内容完整性和编
制水平(6分)
内容完整且编制合理(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包含本项内容即得基
础分3分。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与完整性在基础分
上自由评审,最高可加至6分。本项内容没有得0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
措施(6分)
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措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有
充分保障(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包含本项内容即得基础分3分。
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与完整性在基础分上自由评
审,最高可加至6分。本项内容没有得0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
措施(5分)
质量管理目标明确;质量控制责任制健全;重点部位、关键环
节的控制方法可行;质量缺陷补救措施可行。(施工组织设计
部分包含本项内容即得基础分2分。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
合理性与完整性在基础分上自由评审,最高可加至5分。本项
内容没有得0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
措施(5分)
安全生产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经费满足;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有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承诺及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组织
设计部分包含本项内容即得基础分2分。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
性、合理性与完整性在基础分上自由评审,最高可加至5分。
本项内容没有得0分)
2.3.1
技术部分评分
标准
环境保护管理体
系与措施(5分)
保护环境和解决环境影响措施切实有效,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
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充分满足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包含本项内容即得基础分2分。评委根据内
容的先进性、合理性与完整性在基础分上自由评审,最高可加
至5分。本项内容没有得0分)
- 29 -
工程进度计划与
措施(5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合理可行,进度计划横道图与施工组织
设计中的施工强度、计划工期相符且满足投标文件要求工期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包含本项内容即得基础分2分。评委根
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与完整性在基础分上自由评审,最
高可加至5分。本项内容没有得0分)
资源配备计划(5分)
施工设备投入数量、种类充分满足施工要求,主要人员配备
满足 施 工 要 求 。 (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部 分 包 含 本 项 内 容 即 得 基
础 分 2分。评委根据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与完整性在基础
分上自由评审,最高可加至5分。本项内容没有得0分)
本项目采用暗标,不对评分进行修正。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均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区间范围内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对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是否在规定的区间范围进行核查,对于不在招
标文件规定区间的评分,评标委员会主任应将其退回并要求重新进行评审,确保在招标文件规
定的区间范围内再进行汇总,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投标人应根据现有的图纸、清单等资料,编制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施工组织设计,以简单明
了、符合施工需要为宜,施工组织设计页码应控制在1000页以内。评标过程中,评委有权对其
超出1000页以外部分不进行评审。
2.3.2
商务部分评分
标 准
投标人业绩
(5分)
投标人近5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内有与招标工程同类且规模相近的工程业
绩(同类工程:主体工程为高效节水类或(高标准农田项
目))(规模相近:与本标段(建设规模(5.03万亩)70%(
含70%)以上为规模相近)(附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提供1个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
分。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成员提供,均予认可,重复提供
的只计算为一个业绩)。
注2:业绩规模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记载规模为准,合同无法体
现建设规模的业绩不予认可。
2.3.3
投标报价评分
投 标 报 价 得 分
(5 5分)
(1)投标报价满分55分。打分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投
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得55分,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
低 1%,以55分为基数扣减0.5分;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
- 30 -
高1%,以55分为基数扣减0.5分;最多减2分。
(2)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办法:
当3≤有效投标人个数<5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投标
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5≤有效投标人个数<7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1个最
低价后剩余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7≤有效投标人个数<9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2个最
低价后剩余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9≤有效投标人个数<11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3个最
低价后剩余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依此类推
。按无效标处理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
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的投标报价均不参
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3.4
其他因素评分
标 准
承诺函(3分)
1、在发布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需提供与项目区乡镇、村签
订的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流转合同书承诺函。
(1)承诺流转土地规模≥3000亩 ,得3分;
(2)承诺流转土地规模 ≥2000亩且<3000亩(含2000亩
,不含3000亩),得2分;
(3)承诺流转土地规模 ≥1000亩且<2000亩 (含1000亩
,不含2000亩),得1分;
注:若投标人未按本承诺内容履行义务,或存在虚假承诺
、违约违规等情形,中标单位自愿确认,无条件接受投标
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作废标处理并被列入黑名单, 由此
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详见本章第二节。
无效标条件详见本章第三节。
注:1.投标人将与评分办法相对应的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附到投标文件中;
2.投标文件所涉及的资格评审资料和加分资料无须提交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或扫描
件均可。中标后如经查证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证明材料,取消其中标资格,
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为招标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按照有关法规处理。
- 31 -
第二节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
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详细评审评分标准
2.3.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
(3)初步评审;
(4)详细评审;
(5)澄清、说明或补正;
(6)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交评标报告。
3.1评标准备
3.1.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
- 32 -
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
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3.1.3熟悉文件资料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
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未在招标
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1.4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电子系统自动清标)
3.1.4.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
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清标内容包括清单符合性审查、措施项目
符合性审查、其他项目符合性审查、计算错误检查、取费检查、清标结果及标书雷同性分析。
3.1.4.2评标委员会参考电子系统清标结果,并进行认定,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清标结果属
于无效标中B1.1,则其投标无效,不再参与下一环节评审。
3.2技术部分评审(暗标)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3.2要求对各暗标编号的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如发现未按评标办法前附表3.2要求编写,将按无效标第B1.5要求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对
通过评审的技术部分按照本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2.3.1要求进行详细打分。
3.3初步评审
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2.1.1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3.3.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2.1.2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3.3.3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2.1.3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3.3.4在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
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按无效标第B1.2要求该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将会被否决。
3.3.5算术错误修正: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
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按无效标
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
- 33 -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利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
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不按
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按无效标第B1.3要求否决其投标。本款所指书面形式
,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纸质文件包括函件、确认、通知和备忘录等;电子文档包括电子交
易系统传输的数据、单独发送的电子邮件、传真、拷贝的电子文件、电报和电传等。
3.3.7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其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按无效标第B1.5
要求否决其投标。
3.4详细评审
3.4.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在初步评审前对技术部分进行打分,
并记录对技术部分的评分分值为Ai。
3.4.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进行打分,并记录各评标
委员会成员对商务部分的评分分值为Bi。
3.4.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进行打分,并记录各评标
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报价的评分分值为Ci。
3.4.4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进行打分,并记录各评标
委员会成员对其他因素的评分分值为Di。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5将每位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各评审阶段打分按人次汇总后,得到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
评审对象的最终打分,再去掉一个汇总后的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得分,为投标人最
终得分。
3.4.6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
名单。中标候选人不超过3个,并标明顺序。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
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 34 -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所有被否决的投标以及否决原因;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
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名称以及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所需相关内容。(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
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11)其他应列入评标报告内容。
3.5招标人对评标报告的审核权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有权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
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重点关注评标委员会是否按照
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是否存在对客观因素评分不一致,或者评分畸高、畸低
现象,是否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研判,是
否依法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是否存在随意否决投标的情况。对于技术部分评分出现的畸
高、畸低现象,招标人有权要求评标委员会针对每一份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评审以及打分情况
做出详细书面说明,并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
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4.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
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
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4.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抽取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 35 -
4.3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作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
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 36 -
第三节无效标条件
1.总则
本节所集中列示的无效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无效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2.无效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B1.1工程项目电子清标不符合要求。(清单符合性审查、措施项目符合性审查、其他项
目符合性审查、计算错误检查、取费检查、清标结果及标书雷同性分析);
B1.2在初步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
一项评审标准的;
B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4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或投标报价(单价)高于给定的相应控
制价的;
B 1.5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八章“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要求
”;
B1.6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人发布工程量清单的子目名称、数量、单位编制投标报价的。
备注:如果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任一情形,需要填写否决投标的详细原
因,并在否决投标依据中填写以上相应条款,认定其投标无效。
- 37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敖汉旗2026年第三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施工合同
标段编号
合同编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38 -
目 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 中标通知书
第三部分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部分 图纸
第七部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第八部分 其他合同文件
- 39 -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敖汉旗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敖汉旗
2026
年第三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
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
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1)中标通知书;
(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3)合同条款;
(
4)技术标准和要求;
(
5)图纸;
(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为准。
3.项目开工后,项目机构所有人员需确保不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 80%在施工现场履职,
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但请假
时间不超过当月施工时间的
20%。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履行请假手续脱岗,项
目经理每天按
2000 元扣除违约金或在进度款中扣除,其他项目人员按每天 1000 元扣除违约
金,违约金从当期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抵扣;脱岗累计超过
15 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 7
个工作日内更换相关人员,更换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签约合同价:人民币 (¥: )。
5.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变更计价规则与招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6.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总工期:
。
- 40 -
7.承包人项目经理: 。
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9.联合体权责: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企业为合同履约总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联合体内部
工作、与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日常对接、工程价款收取及内部分配等事宜;联合体各成员方
承担连带履约责任,就本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工程价款支付等全部合同义务向发
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10.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缺陷修复及质量保修责任;严
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以工代赈相关政策
要求。
11.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为承包人施工
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及周边关系协调服务,协助承包人办理施工所需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承
包人自身资质类手续除外)。
12.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复。
13.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须在本项
目所在地开设工程款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对资金的使用共同
管理。
14.资金管理要求:承包人须在本项目所在地开设工程款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账户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监管,资金使用需符合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工资发放情
况需按月报发包人备案。
15.本协议书一式 4 份,合同双方各执 1 份。
1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主体类型
主体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
- 41 -
发包人
敖汉旗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承包人
年 月 日
- 42 -
第二部分 中标通知书
- 43 -
第三部分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44 -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建设内容及规模: 。
4.工程工期: 总工期为 日历天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
计价,工程量变更计价规则与招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本工程任何变更均不得导致合同总
价款超过原签约合同价,变更增加费用一律在合同总价内统筹解决,不予额外追加价款。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发包人义务:
1.提供施工场地、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2.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协调施工场地周边关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4.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结算。
承包人义务: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及国家相关标准施工。
2.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工期,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
(
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收到开
工通知后
7 天内,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
2)承包人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
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管理。
(
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
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
- 45 -
(
4)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还应
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
5)合同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包括在相关
工作的合同价格中。
(
6)承包人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
但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工伤事故的,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
7) 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
8)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
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
9)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
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
10)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
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
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减少财产
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
(
1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境保护义
务,并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
1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环保工作内容,编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
13)承包人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有序地堆放和处理施工废弃物,避免对环
境造成破坏。因承包人任意堆放或弃置施工废弃物造成妨碍公共交通、影响城镇居民生活、
降低河流行洪能力、危及居民安全、破坏周边环境,或者影响其他承包人施工等后果的,承
包人应承担责任。
- 46 -
(
14)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维护排水
设施,并进行水土保护,避免因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
(
15)承包人应按国家饮用水管理标准定期对饮用水源进行监测,防止施工活动污染饮
用水源。
(
16)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的控制,努力降低
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
17)事故处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
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
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
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
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
3.接受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接受乡镇和村派出的安全质量监督员的监督检查,
在履行报账手续的时候同时提交乡镇村派出的安全质量监督员的质量合格意见,并由村及乡
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4.工程竣工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竣工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的,承包人还
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工程竣工后提供完整
的竣工资料,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本项目缺陷责任期:
1 年,自工程合同完工验收合格之
日起计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验收类别
本工程验收工作按主持单位分为项目法人验收和项目审批部门验收。
3.分部工程验收
- 47 -
(
1)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
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逾期未组织验收的,视为该分部工程验收合格。
(
2)监理人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承包人应派符合条件的代表参加验收工作组。
(
3)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发送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承包人应及时完
成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4.单位工程验收
(
1)单位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
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逾期未组织验收的,视为该单位工程验收合格。
(
2)发包人主持单位工程验收,承包人应派符合条件的代表参加验收工作组。单位工程
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发送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承包人应及时完成单位工程验收鉴
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
3)需提前投人使用的单位工程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5.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
1)合同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
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逾期未组织验收的,视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
(
2)发包人主持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承包人应派代表参加验收工作组。
(
3)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向承包人发送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承包人
应及时完成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
4)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人负责工程
交接,双方交接负责人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字。承包人应按验收鉴定书约定的时间及时移交工
程及其档案资料。工程移交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工程质量保修书。在承包人递交了工
程质量保修书、完成施工场地清理以及提交有关资料后,发包人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
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
6.阶段验收
- 48 -
(
1)工程建设具备阶段验收条件时,发包人负责提出阶段验收申请报告。承包人应派代
表参加阶段验收,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阶段验收的具体类别在专用合同
条款中约定。
(
2)承包人应及时完成阶段验收鉴定书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7.专项验收
(
1)发包人负责提出专项验收申请报告。承包人应按专项验收的相关规定参加专项专项
验收的具体类别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2)承包人应及时完成专项验收成果性文件载明应由承包人处理的遗留问题。
8.隐蔽工程验收
(
1)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提前 48 小时书面通
知监理人到场检查。承包人的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
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
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由监理人重新
检查。
(
2)监理人检查后,承包人进行覆盖。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
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
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
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
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
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
3)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
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9.竣工验收
(
1)申请竣工验收前,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自查,承包人应派代表参加。
(
2)竣工验收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派代表参
- 49 -
加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
3)竣工验收需要进行质量检测的,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
不合格的除外。
(
4)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以及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处理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发包人负
责将处理情况和验收成果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申请领取工程竣工证书,并发送承包人。
第四条
工程价款支付
1.付款方式:
(
1)预付款:
预付款额度和预付方法:不高于合同总价的
30%。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且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书、中标通知书、施工
合同、履约担保、农民工工资担保、预付款担保凭证、资金预算
/任务下达文件、开工证明、
施工计划、用款计划监理审核意见等材料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预付款的扣回办法: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50% 时开始扣回,按每月工程进度款
支付比例同比例扣回,至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90% 时扣回完毕。
(
2)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
(
3)进度款:
监理人按工程形象目标进行计量,
由承包人出具资金申请,发包人拨付相应工程款项。
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和全过程跟踪评审机构支付意见支付合同价款。具体支付节点:分部工程
验收合格支付至对应工程价款的
80%,单位工程验收合格支付至对应工程价款的 85%,合同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90%。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款申请后 7 个工作日
内完成审核。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选择以下第 ① 种方式留存质量保证
金:①留取结算总价
3% 作为质保金;②承包人提交结算总价 3% 的质量保修保函,发包人支
付全部结算价款。
- 50 -
(
4)质量保证金:履约保函期满后,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为结算价的 3%,质保金
在缺陷责任期届满且承包人完成全部缺陷修复工作后
30 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无息返还;。
(
5)质量保证金扣留方法:在工程完工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 93%的最近一次支付留取合
同价的
3%质保金,结算后如超过结算价的 3%,超过部分可结算支付。
(
6)竣工验收程序按《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
7)最终结清:承包人按发包人及委托的跟踪评审机构、监理人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发票要求:承包人需提供合法有效发票。
第五条
材料与设备供应
(
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应对其采
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
(
2)承包人应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
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
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
3)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
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
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4)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更换。
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
5)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即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
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第六条
工程变更
1.施工中如需变更设计,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变更程序按《内蒙古自
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2.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减及工期调整,按以下原则执行:发生工程变更时,若工程量清单
- 51 -
中有相同或类似子目的,参照该子目单价执行;若无,则由承包人依据投标报价原则提出新
单价,报全过程跟踪评审机构审核,审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工期调整应根据变更对关键线
路的影响,由监理人审核确定并报发包人备案。
第七条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人须遵守安全生产法规,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事故责任。
2.文明施工要求:减少扬尘、噪音污染,及时清理建筑垃圾。
3.不可抗力界定: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暴雨等)、政府行为(征收、征用、停工
通知等)、社会异常事件(罢工、骚乱等);发生不可抗力的,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15 日内提供有效证明,双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协商确定工期顺延或
费用承担方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发包人违约:
(
1)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三向承包人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
3%;逾期超过 30 日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由此造
成的工期延误和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
2)发包人未履行协调义务造成承包人施工受阻的,应赔偿承包人实际损失,并顺延相
应工期。
2.承包人违约:
(
1)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 2000 元 / 天计;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
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3%;逾期超过北方可施工期 60 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实际损失。
(
2)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
不合格工程。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由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同时向发包人支付合
- 52 -
同价
3% 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
3)承包人人员项目开工后,项目机构所有人员需确保不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 80% 在
施工现场履职,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
可离开,但请假时间不超过当月施工时间的
20%。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
出时的日常工作。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履行请假
手续脱岗,项目经理每天按
2000 元扣除违约金或在进度款中扣除,其他项目人员按每天
1000 元扣除违约金,违约金从当期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抵扣;脱岗累计超过 15 天的,发包人
有权要求承包人
7 个工作日内更换相关人员,更换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4)未经发包人允许,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
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支付合同价
10% 的违约金并
赔偿发包人损失。
(
5)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提前施工违反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环保等部门管理规定
造成违法行为的,
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 3% 的违约金,由此造
成的工期延误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
6)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
撤离施工场地的,承包人应立即恢复,并处以撤离设备
/ 材料价值 20% 的违约金,由此造成
的工程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
7)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全部赔偿责任,承包人
应支付合同价
20% 的违约金。
(
8)以工代赈未落实:承包人应积极落实以工代赈相关政策,优先将中标金额 10% 以
上技术要求较低的工程、劳务分包给项目所在地村集体或合作社;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落实
的,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
5% 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落
实的,可扣减相应比例工程价款。
(
9)承包人在工程停工期间未经监理或业主下达复工指令擅自进场复工的,由此导致的
- 53 -
工程质量及安全问题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对半拉子工程施工单位把停工令同时抄送给属
地政府,停工期间不再负责电力等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拒不执行的对施工单位处以合同价
款的
10%罚款。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工程所在地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现场劳动用工
(
1)承包人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
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2)承包人支付工人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表,支付时间、支付对象、
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备查。
(
3)承包人对其劳务分包单位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工人工资。
(
4)承包人应按上述要求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否则,视为违约,
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农民工工资实行发包人代发制度,承包人每月
25 日前报送工资支付表及
考勤记录,发包人于次月
5 日前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发放至工人个人账户;承包人
需按合同总价的
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
5)承包人须在本项目所在地开设共管账户(包括工程款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
户),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对资金的使用共同管理,待共管账户办理完毕后,拨款账号为共管
账户。
(
6)承包人应严格落实《创新升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一条政策措施》《内蒙古自治区财
政厅农牧厅关于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农牧民群众筹资投劳的实施意见》(内财农〔
2023〕
804 号)相关要求,优先将中标金额 10% 以上技术要求较低的工程或劳务分包方式分包给项
目所在地村集体或合作社,助力当地农民增收。
- 54 -
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执行的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文:
(
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规范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农民增收的
通知》(内农牧建发〔
2025〕27 号);
(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内政办
发〔
2024〕16 号);
(
3)《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控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内农牧建发
〔
2023〕132 号)。
(
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参建企业资质和人员管理的通知》(内
农牧建发〔
2025〕545 号)
施工单位执行的内容包括条文中直接要求由施工单位执行的条款,和划定为建设单位范
畴但需要施工单位配合或执行才能完成的相关条款。
在合同履行期间出台新的相关条文或相关条款修改,新的条文(条款)列入上述范围,
施工单位应执行。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 4 份,双方各执 1 份。
4.附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签订合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现
场签字盖章。
6.本合同协议书与附件共同构成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主体类型
主体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
发包人
敖汉旗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 55 -
承包人
年 月 日
- 56 -
第五部分 技术标准和要求
详见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项目变更方案要求,按照设计技术交底
施工。
- 57 -
第六部分 图纸
详见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图纸。
- 58 -
第七部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59 -
第八部分 其他合同文件
建 设 工 程 廉 洁 协 议
发包人(甲方):敖汉旗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承包人(乙方):
为了在敖汉旗
2026 年第三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施工工程建设中防止各种
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促进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程承发包
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关
于建设工程承发包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做到
1、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和收受
回扣等好处费。
2、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
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
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
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
5、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
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1、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
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 60 -
2、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
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
契。
3、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
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
公用品等物品。
四、乙方如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当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
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或刁难、延误工作。
五、
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
应向乙方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作为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附件,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
4 份, 甲乙双方各执 1 份,送交见证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各 1 份。
主体类型
主体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发包人
敖汉旗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承包人
年 月 日
工 程 施 工 安 全 责 任 书
- 61 -
发包人(甲方):敖汉旗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承包人(乙方):
为了完成敖汉旗
2026 年第三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施工工程建设,切实加
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安全操作规范、标准,
确保工程施工始终在安全、文明的前提下进行。经双方商定本着平
等 、 自愿的原则,
签订本责任书,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进场后应遵守国家对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有关文件规定,包括行业安全操
作规程、规范及标准,以及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乙方对施工现场的
安全负全责,凡在施工现场内(含生产现场和生活区)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导致发
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事故、触电土方坍塌事故及管线折断、破裂、泄漏事故
或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失火、失盗、人员伤亡事故,以及民生政治、刑事、治安案
件、食物中毒、疫情、职业危害、交通事故等非正常死亡,除依法追究肇事者和有关
管理人员的责任外,一切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除外)。
二、施工前,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从项目经理到一线施工人员
的安全责任,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在内)
,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编制详
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所有施工人员知情,并使操
作人员制定和掌握具体的实施方法)。向有关部门提供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保证所
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乙方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乙方必须
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力量实施
现场安全监督、跟踪管理、并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
以控制,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要及时指出、坚决制止。
四、乙方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规范及标准进行施工,并做到:
- 62 -
1、实施管线作业应根据基坑、基槽等和开挖深度、土质类别选择开挖方案明确边
坡或采取相应护坡支撑和护堤桩以防塌方。边坡周围施加静载(土堆等)或动载(运
输车等)应符合相应安全规定。
2、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对施工现场影响施工的区域内地下的障碍物予以清理或采
取相应的措施,对周围道路管线采取保护措施。
3、加强流感及传染病的有效防控,发现异常立即了解情况并送医隔离
4、施工作业前需要对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器材等进行检查,确认完好
无误后方可使用。电气设备、电源线路必须绝缘良好,不得与金属物浸水物(导电物
品)搭接捆绑在一起,各种临时电源线,绝缘皮要防止摩擦破损和被重物埋压。电动
机、配电箱应按规定安装防护设置、漏电保护器及接地、接零和设备专用电闸等有效
控制。当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上锁。
5、在施工中动用明火(如进行电气焊作业)或高处作业等必须实行审批制度和安
全防护措施,现场(含生活区)的消防设备、器材按有关规定配备,对易燃易爆的危
险品运输、储存、保管要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6、督促施工人员做好下班后清理检查工作,对作业区域存在的危险因素(如管道
沟槽、管道井及高低压线路、变电、配电设施)要采取防护措施,设置防护围栏,设
置警示标志(含晚间设置警示灯)。要严加防范、重点监控。在管道井下或密闭容器
作业应严守操作规程并注意通风、照明和保持通讯联络,并有两个以上人员作业,以
防因缺氧造成的事故。
7、实施挖土作业和拆除工程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国家文物等应及时
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乙方应按规定要求制定劳保技术措施,保证操作人员劳保用品和用工规范要
求。
六、乙方应按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和环保、环卫的有关规定设置宿舍、食堂、饮用
- 63 -
水及其他卫生设施。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如现场废水、尘雾、噪声、振动、坠落物等)
进行有效地控制,为防止职业危害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
七、关心职工及外地施工队伍的生活,及时了解思想动态,最大可能满足他们的
合理要求,帮助他们克服工作、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思想稳定、生产安全。
八、保证责任区内符合安全、环保、环卫要求,做到:不起尘无遗洒、进出车辆
保洁,路面有人清扫,落实门前三包。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对各种不安全因素、隐患有权
提出整改意见。对甲方提出的不安全问题及隐患乙方立即整改,对当时难以解决的问
题应采取临时可靠措施加以控制,对经指出不予整改的或乙方失职失误造成的事故案
件的,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按违约给予相应处罚。
十、本协议一式
4 份、经甲乙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其有效期至工程竣工时乙方
撤离施工现场后。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标准为
依据。
主体类型
主体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发包人
敖汉旗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承包人
年 月 日
- 64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
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
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
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工程量清单中名称、单位、数量,投标单位不
得作任何调整),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
准和要求”
的有关规定。
2.投标报价说明
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包括承包人承担的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
等全部费用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3投标人投标时,由投标人保险的保险费由投标人根据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20条的规定自行测算(其中工程险的保险金额可按工程量清单各组项目的合计金额计),并
摊入有关项目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2.4符合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和利润都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项目中,合同规定应
由承包人承担而在工程量清单中未详细列出的项目,其费用和利润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有关项
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
2.5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栏均应由投标人填报。投标人还应填报投标报价
汇总表,并在其结尾处填写投标总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
和合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
- 65 -
2.6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日前10天当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有关部门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承包人缴
纳的税金和其它费用均应计入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中。
2.7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应按以下原则改正:
2.7.1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
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合同双方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
准,改正单价。
2.7.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
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并以此合价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
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2.8中标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分摊在相应单价中,不得单独列报。
2.9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根据中标金额由中标人支付,具体计算办法见“附表:招标代理服
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分摊在相应单价中,不得单独列报。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
知书的同时予以付清,否则招标人不予签订合同。
注:投标报价汇总表由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
- 66 -
3.单价分析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单价:
编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直接工程费
1.1
直接费
1.1.1
人工费
1.1.2
材料费
(1)
(2)
…
1.1.3
机械使用费
(1)
(2)
…
1.2
其他直接费
1.3
现场经费
2
间接费
3
企业利润
4
税金
合计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 67 -
4.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
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
投标人填入工程量清单的总价承包项目应按下列表格格式编制分解表,每一组为一份
,项目编号和名称应与工程量清单一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编号
分项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合
计
元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 68 -
5.分组工程报价组成表
分组工程报价组成表
单位:元
机械使用费
组号 分组工
程名称
人工费 材料费
一类
二
类、
三类
其
它直
接费
现
场
经
费
间接费 其
它
费
用
利润 税金 合计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 69 -
6.计日工表
6.1总则
(1)以计日工方式进行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有监理人的书面指示,没有监理人的书面指
示,不得按计日工结算。
(2)投标人应按发包人列出的项目,填报用于计日工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使用费的
单价表(格式附后),投标人可根据其施工需要增列必要的项目。
(3)计日工的项目和单价应在签订合同前经发包人确认后列入合同文件,作为计日工结
算的依据。
(4)计日工表中的单价适用于由监理人指示计日工方式进行的任何工程量。
(5)除计日工表中未规定单价而在计日工发生时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项目外,其它计日
工项目的结算应按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办法进行调整。
6.2人工费
(1)投标人应将用于计日工的各工种人工费的工时单价填入表8.2-1。计日工人工费为该
表中的单价与实际耗用的人工工时的乘积。
(2)表8.2-1中的单价除了包括生产工人的工资、工资性津贴和属于生产工人开支范围的
各项费用外,还应包括分摊的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和税金等一切费用和利润。、
(3)实际耗用的人工工时按生产工人抵达工作地点进行指定的工作开始至下工后回到原
出发地点为止计算,但不包括用餐和工间休息时间。生产工人指直接从事计日工工作且能胜任
该岗位工作的生产工人和与班组一起直接参加生产的班组长,不包括其他人员。
6.3材料费
(1)投标人应将用于计日工的各种材料费单价填入表8.3-1。材料费为该表中的单价与材
料实际净用量的乘积。
(2)表8.3-1中的单价除了运往工地仓库或堆料场的材料供应地售价、运杂费和采购保
管费外,还应包括分摊的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和税金等一切费用和利润。从工革仓
库或堆场运至使用地点的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不包括在上述单价内,应按计日工人工费和
施工机械使用费用规定另行结算。
- 70 -
(3)结算按材料实际净用量计算,单价中应已包含施工损耗。
6.4施工机械使用费
(1)投标人应将用于计日工的各种施工机械使用费单价填入表8.4-1。施工机械使用费为
该表中的单价与实际使用台时数的乘积。
(2)表8.4-1中的单价除包括机械折旧费、修理费、保养费、机上工费和动力燃料费、
牌照税、车船使用税、养路费等外,还应包括分摊的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和税金等
一切费用和利润。
(3)实际使用台时数为施工机械使用地点进行计日工工作的实际工作时间和机械返回工
地停放场的途中时间。
- 71 -
表8.2-1计日工人工单价表(格式)
编号
工种名称
单价(元/工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 72 -
表8.3-1计日工材料单价表(格式)
编号
材料名称及规格
单位
单价(元)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表8.4-1计日工施工机械使用费单价费(格式)
编号
施工机械名称及型号规格
单价(元/台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 73 -
工程量清单
以上传的电子版为准
- 74 -
第六章图纸
以上传电子版为准
- 75 -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技术标准按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标准、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执行
二、工程计价参考以下要求执行:
1.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内农牧建
发〔2024〕58号)。
2.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3.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4.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6.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三、未明确技术标准和要求优先引用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标准、规范。
- 76 -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温馨提示:
(1)因投标制作软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要求同步诚信库,所以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
件前,请完善诚信库中相关信息。
(2)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给定投标文件格式的模块,以给定的格式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
件中给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仅作参考。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未给出固定投标文件格式的,以招
标文件中给出的格式制作投标文件。
(3)应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划分的模块上传相应内容,未按对应模块上传,导致的一切后
果由投标人承担。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无对应模块的,统一上传至“封面”模块中,并为在该模
块上传的内容建立目录,以便评审。
(4)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给出的模块,投标人可上传写有“招标文件
未对此项做要求”字样的A4纸幅扫描件。
- 77 -
封面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78 -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
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90 天 ) 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
4.如果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不改变本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内
容的情况下, 以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条款及格式 ”与你方签订施工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 我方承诺“不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等行为 ”,格式后附。
7. 我方承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 1.4.3 ”情形、满足“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格式后附。
8. 我方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 79 -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专业:
注册编号:
(如为联合体投
标,施工单位提
供)
2
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专业:
注册编号:
(如为联合体投
标,施工单位提
供)
3
工期
4
施工履约担保的金额
5
质量承诺
……
……
……
……
……
……
……
……
(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80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务 :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81 -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 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
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
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机打)
年 月 日
(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82 -
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联合体协议书
主体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以下简称本
工程)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
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主体企业。
2. 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主体企业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
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
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主体企业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
, 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主体企业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备注: 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 83 -
五、投标保证金
(一)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方式递交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交易系统指定账户,禁止投标单位
从基本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
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保证所附的记账凭证或电子回单清晰可辨,如不能
清晰辨认,导致评委做出错误结论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1.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将用于记账的凭证、投标人企业基本户开户
许可证( 或基本账户信息)的彩色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放入投标文件中。
2.通过网上银行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将汇出银行“ 电子回单 ”、投标人企业基本户
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账户信息)的彩色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放入投标文件中。
(二)以保函(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形式递交
(包括电子保函和纸质保函)
1.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通过本项目所在电子交易平台开具电子保
函,并将电子保函的彩色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附于投标文件中, 以便核验。 电子保
函申办网址: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
2.以纸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的保函,保
函应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保函。如为银行保函应由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
业银行支行及以上银行开具。投标文件中装订纸质保函彩色扫描件, 以便核验。
- 84 -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 85 -
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评分标准 要点编制
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若投标人须知规定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技术“ 暗标 ”方式评审,则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 按附表七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要求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 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要求
- 86 -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 87 -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 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年份
已使用台
时 数
用 途
备注
- 88 -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89 -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
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 90 -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
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
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 91 -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 积(平方米)
位 置
需用时间
- 92 -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要求
1.纸张要求:标准A4纸张。
2.颜色要求:正文标题、字体、图表及图表内文字使用黑色。
3.封面设置及盖章要求: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封面,统一使用黑体一号字体(黑色),顶
行居中对齐,不得加入空格,页边距四边均为2厘米,不能出现签章或签字,封皮无需增加页码,
封皮内容为“施工组织设计”。
4.排版要求:暗标文件页面行距为固定值28磅,页边距四边均为2厘米。不编制页码、页眉
、页脚。暗标文件一级标题(“一、” “二、”“三、”…)采用三号宋体加粗字体,对齐方
式为左对齐,不缩进,大纲级别选择为1级,其余均为正文部分,除表格内容外全文不允许出现
空格。
正文部分(包含二级及以下标题)字体采用四号宋体,不得做加粗、倾斜等处理,不允许字
符间距缩放,对齐方式为两端对齐。正文部分标题及段落首行缩进2个中文字符,段落其他各行
不作缩进处理。正文中各段落、图表间不允许留有空行、空页。二级标题为 1、2、3、......
,三级为 1.1、1.2、......2.1、2.2、......,四级标题为1.1.1、1.1.2、......2.1.1、
2.1.2、......(序号需以顿号结尾例1.1、)以此类推。
5.图表大小、字体要求:图表均采用WPS Word文字处理软件黑白绘制,不得手写、手绘。
图表居中放置,所有边框采用0.5磅黑色单实直线,图表标题(名称)文字采用黑色四号宋体,
两端对齐,缩进两个字符,图表单位两端对齐从右向左缩进两字符放在表格右上角。图表内文字
采用黑色五号宋体,行距为28磅,进度图横道线使用2磅线条。
6.编写软件及版本要求:使用WPS办公软件编制;
7.施工组织设计页数:不得超过1000页;
8.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
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 93 -
八、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职务
姓名
职称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社会保险
备注
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所有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 ”中要求的岗位人员。附招标文件“项目管
理机构 ”中要求的相关证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
- 94 -
(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根据项目负责人实际情况填写本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
- 95 -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现阶段未在其他工程任职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标段名称)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
未在其他工程任职,并且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中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期间全程驻守在施工现场
。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技术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并没收我单
位投标保证金,发生相关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承诺未对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做出无在建要求,但投标
人拟派的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如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
同前提供在建人员从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撤离的证明文件。没有提供建设方批准撤离文件的,视为
自动放弃中标。
2.上述“在建工程 ”是指在中标结果确定后,竣工验收完成前的工程(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暂停施工、冬季停工等工程均视为“在建工程 ”。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
- 96 -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 话
联系方式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如为联合体投标,分别提供)
- 97 -
十、承诺书
(一)不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 (招标人)
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到不拖欠民工工资,本人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我单位承建的项目合同段工程,将保证做到:
1、 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放给“包工头”。
2、 我单位将负责督促分包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
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欠款。我单位对分包人清偿欠民工工资负总责
。
3、 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
位愿意接受业主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非联合体投标适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如为联合体投标适用:
联合体成员 1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 2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 3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98 -
(二)以工代赈工程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为严格落实《创新升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一条政策措施》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
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农牧民群众筹资投劳的实施意见》 (内财农【2023】804 号)中要求的“ 中标施工
企业要将中标金额10%以上的技术要求较低的工程,以劳务分包方式分包给项目所在地村集体或合作社,
以工代赈增加农民合法收益”。
本人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我单位承建的 (项目名称),保证做到:
1、将中标金额的10%以上资金做为以工代赈工程资金,以工代赈工程完工后全额、及时支付给实施方
。
2、我公司中标后将深翻、旋耕、残膜清理等技术要求较低的工程做为以工代赈工程,由项目所在地
村集体、合作社组织或本村村民来完成。
3、我公司承诺与项目所在地村集体、合作社组织或本村村民签订以工代赈合同时,总价不低于中标
金额的10%。
特此承诺!
非联合体投标适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如为联合体投标适用:
联合体成员 1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 2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 3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137
土地流转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针对 (项目名称),为促进投建运营,响应内农牧建发【2024】94 号文相关
要求,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土地流转在 万亩以上,并自已联系项目区内乡镇、村, 自己协调项
目区内 万亩的土地流转,在发布中标通知书后 15 日内须提供与项目区乡镇、村签订的 5 年以上 (含
5年)、每年 万亩的土地流转合同书,如做不到,自动退出中标。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非联合体投标适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如为联合体投标适用:
联合体成员 1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 2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 3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100 -
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针对 (项目名称)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在项目所在地建立用于支付本
项目农民工工资的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
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非联合体投标适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如为联合体投标适用:
联合体成员 1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 2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 3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101 -
真实性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在此声明,我单位 (投标人名称)不存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3
任一情形。
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一旦中标,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并
没收我单位投标保证金,发生相关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如签订合同后发现则取消其合同,扣留履约保证
金,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非联合体投标适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如为联合体投标适用:
联合体成员 1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 2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 3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102 -
敖汉旗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致:
为深入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敖汉旗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要求,切实保
障敖汉旗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筑牢粮食安全根基,我方作为本项目施工单位,郑重作出以下承
诺,接受项目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承担施工质量终身责任。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敖汉旗2026年第三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 项目地点:敖汉旗境内,涉及耕地面积______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排水设施、
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同步配套高效节水、地力监测等现代农业设施。
3. 承诺主体:______(投标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1:______,项目负责人2:______,技术负责
人1:______,技术负责人2:______。
4. 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敖汉旗《高标准农田建
设规划(2021—2030)》及项目设计文件、施工规范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实现“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建设目标,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
二、终身责任承诺内容
(一)严格规划设计执行,筑牢质量基础
我方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绝不擅自修改设计方案、降低建设标准。
如需变更设计,必须经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并履行审批手续后实施。施工前组织技术
人员深入现场勘察,结合敖汉旗当地自然条件、农业生产需求优化施工方案,确保设计与实际精准衔接,
兼顾工程质量、生态效益和农业生产实用性。
(二)强化施工过程管控,严控工程质量
1. 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班组自检、项目部复检、监理验收”三级质量检查制度,对每一道工
序、每一项分部工程进行全程跟踪管控,做好施工记录、检测报告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工程资料完整
、真实、可追溯。
2. 严格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管控,所有进场材料、设备均具备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经监理
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对关键材料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确保符合
项目质量要求。
3. 规范施工人员管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每月驻工地现场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
- 103 -
时间的90%,如需短期离开必须经发包人批准并委托专人代管工作。施工人员均持证上岗,定期开展技术
培训和安全交底,熟悉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
4. 积极配合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指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绝不拖延、敷
衍。严格落实旁站监理制度,对灌溉管道铺设、机电井建设、道路路基压实等关键工序实行全过程旁站监
督,确保施工规范。
(三)严守资金使用规定,保障工程合规
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使用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绝不截留、挪用、
侵占项目资金。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落实实名制管理,杜
绝拖欠工资行为。主动接受资金监管部门的检查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落实后期管护责任,确保长效运行
工程竣工后,我方按规定出具质量保修书和工程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期(不少于365天)、保
修范围和责任,在保修期内对工程出现的质量缺陷免费返修、重建,确保工程正常运行。积极配合敖汉旗
“旗级负总责、乡镇为主体、村级落实、运营主体参与”的四级管护体系建设,提供后期管护技术指导,
协助建立巡查、维修、保养制度,保障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五)主动接受监督问责,承担终身责任
我方自愿接受项目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主动配合质量追溯、
责任倒查工作。对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项目是否竣工验收、是否超过保修期,我方均承
担终身责任,包括无偿返修、重建、赔偿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等。若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自愿接受
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推诿逃避。
三、责任追究约定
1. 若我方未履行上述承诺,出现擅自变更设计、使用不合格材料、施工工序不规范等行为,导致工
程质量不符合标准,自愿接受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同时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我方全额承担;
若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自愿承担返工、重建责任,直至工程合格。
2. 若因施工质量问题引发粮食减产、生态破坏、安全事故等后果,我方自愿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信用惩戒,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单位黑名单,限制参与后续相关项目投标。
3. 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查处,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事项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终身有效。承诺书一式陆份,发包人肆份、施工单位贰份,报送工程质
- 104 -
量监督机构备案一份,作为项目质量监督、验收及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非联合体投标适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1(签字):
项目负责人2(签字):
技术负责人1(签字):
技术负责人2(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如为联合体投标适用:
联合体成员 1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 2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 3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1(签字):
项目负责人2(签字):
技术负责人1(签字):
技术负责人2(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