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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乌不浪沟水毁防洪工程修复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次水毁修复工程乌不浪沟堤线布设:重建重力式浆砌石挡墙段基本沿现状(水毁后)岸坡边缘走向(局部冲弯处取直)布置,修复护坡沿原堤线进行维修恢复。新建重力式浆砌石挡墙1469m、修复浆砌石护坡4131m、新建格宾石笼潜坝270m,格宾石笼丁坝60m。原过水路面连接150m,格宾石笼护底1469m,沟道土方推平及整形64096m3,坡面冲坑土方回填54482m3,本次水毁修复的18处水毁破损段防洪工程按原工程的防洪规模标准执行。10年一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乌拉特中旗乌不浪沟水毁防洪工程修复改造项目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草案)
6.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nmgbshuaxing@163.com
邮寄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光辉南路民政小区商业二楼
邮编:015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巴彦淖尔市华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耀威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nmgbshuaxing@163.com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光辉南路民政小区商业二楼
招标人:乌拉特中旗水利局
地 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巴彦淖尔市华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中旗水利局).pdf 乌不浪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