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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500002026090701002001的招标文件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9-15
发布于
内蒙古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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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呼和浩特段)上跨呼准与呼鄂铁路

工程监理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TJL2026-06

招标人:内蒙古蒙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2026 年 9 月 9 日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6

1.招标条件.......................................................................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3

6.开标时间及地点 ................................................................3

7.发布公告的媒介 ................................................................3

8.监督部门 .......................................................................3

9.联系方式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1. 总则 .........................................................................17

1.1 招标项目概况 .............................................................1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7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7

1.5 费用承担 .................................................................19

1.6 保密 .....................................................................19

1.7 语言文字 .................................................................19

1.8 计量单位 .................................................................19

1.9 踏勘现场 .................................................................19

1.10 投标预备会 ..............................................................19

1.11 分包 ....................................................................19

1.12 响应和偏差 ..............................................................19

2. 招标文件 .....................................................................20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0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0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0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1

3. 投标文件 .....................................................................21

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1

3.2 投标报价 .................................................................21

3.3 投标有效期 ...............................................................22

3.4 投标保证金 ...............................................................22

3.5 资格审查资料 .............................................................22

3.6 备选投标方案 .............................................................23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3

4. 投标 .........................................................................24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

5. 开标 .........................................................................24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4

5.2 开标程序 .................................................................25

5.3 开标异议 .................................................................25

6. 评标 .........................................................................25

6.1 评标委员会 ...............................................................25

6.2 评标原则 .................................................................26

6.3 评标 .....................................................................26

6.4 否决投标 .................................................................26

7. 合同授予 .....................................................................26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26

7.2 评标结果异议 .............................................................26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26

7.4 定标 .....................................................................26

7.5 中标通知 .................................................................27

7.6 履约保证金 ...............................................................27

7.7 签订合同 .................................................................27

8. 纪律和监督 ...................................................................27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7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7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8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8

4

8.5 投诉 .....................................................................28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8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3

评标办法前附表 .................................................................43

1. 评标方法 .....................................................................47

2. 评审标准 .....................................................................47

2.1 初步评审标准 .............................................................47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47

3. 评标程序 .....................................................................48

3.1 初步评审 .................................................................48

3.2 详细评审 .................................................................48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48

3.4 评标结果 .................................................................4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61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62

1.监理要求 ......................................................................81

2.适用规范标准 ..................................................................8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86

目 录..........................................................................88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8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1

三、授权委托书 .................................................................92

四、联合体协议书 ...............................................................93

五、投标保证金 .................................................................94

六、监理报酬清单 ...............................................................95

七、资格审查资料 ..............................................................101

(一)基本情况表 ............................................................101

(二)拟设立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 ..............................................102

(三)拟委任的主要监理人员汇总表 ............................................103

(四)主要监理人员简历表 ....................................................104

(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105

(六)拟投入本项目的办公交通等设施及设施设备表 ..............................106

5

(七)近年财务状况表 ........................................................107

(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08

(九)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10

(十)信誉情况表 ............................................................112

(十一)其他材料 ............................................................113

八、监理大纲 ..................................................................114

九、其他资料 ..................................................................115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S27 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呼和浩特段)上跨呼准与呼鄂铁

路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S27 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呼和浩特段)上跨呼准与呼鄂铁路工程 已由 内蒙古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内蒙古蒙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S27 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呼和浩特段)上跨呼准与呼鄂铁

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与呼鄂铁路交叉里程为下行线 K39+770.7m、与呼准铁路交叉

里程为下行线 K52+774.5m

2.3 招标规模:本项目为 S27 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呼和浩特段)上

跨呼鄂、呼准铁路立交工程桥梁结构主体及附属,以及由此引起的既有铁路通信、信号、电力、接触网等迁改过渡工程(详见施工图)。 其中与呼鄂铁路交叉里程为下行线 K39+770.7m,交叉角度为 61.5°,跨越呼鄂铁路立交桥左幅采用(59+67)m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 T 型刚构+2× 27.5m 预制混凝土简支小箱梁;右幅采用 3× 23.33m 预制混凝土简支小箱梁+(67+59)m 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 T 型刚构。与呼准铁路交叉里程为下行线 K52+774.5m,交叉角度为 47.2°,跨越呼准铁路立交桥左分幅采用 1-46m +2×29m 预制混凝土小箱梁;右分幅采用 1-46m+2×21.5m预制混凝土小箱梁。

2.4 项目计划投资:12884.74 万元

2.5 标段划分:

7

段编号

E*开通会员可解锁*9070100200

1

段名称

S27 呼和浩特至鄂

尔多斯(呼和浩特段)上跨呼准与呼鄂铁路工程监理(SEQJL-1)

标范围

工程-监理-铁路工程-桥梁

同估算价(万元)

223.4318

期(日历天)

51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

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SEQJL-1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同时具备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和能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必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监理铁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其他要求:(1)业绩要求:需具有在近三年承担过 3 项类似工程的监理业

绩。 (2)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进行投标。 (5)信用、信誉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

8

“黑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 (6)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监理企业评价为 C 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

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其他工程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八部委令第 20 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蒙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 92 号(呼铁科技大厦)联 系 人:杨涛

9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地 址:联 系 人:杨涛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业监管: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部地 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 28 号联 系 人:叶玉竹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

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本次招标不售卖纸质招标文件。如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须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并发送至邮箱:407602922@qq.com。因未发送该表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每日上午 08:30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00 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 92 号呼铁局科技大厦309 室领取纸质施工图,开标结束后将施工图纸送还。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电子银行保函扫描件需放在投标文件中,若因系统原因导致电子保函无法正常办理,投标人可办理纸质保函。银行保函复印件必须在 2026 年 10 月 8 日 17时 00 分前,递交至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 92 号呼铁局科技大厦 309 室。未按要求递交的,所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

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10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文件下载情况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报名包件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填

写并反馈此表至邮箱:407602922@qq.com。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内蒙古蒙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 92 号(呼铁科技大厦)

邮 编:010030

联 系 人:杨涛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项目名称

S27 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呼和浩特段)上跨呼准与呼鄂铁路

工程

1.1.4

项目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1.5

项目建设规模

详见“S27 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呼和浩特段)上跨呼准与呼

鄂铁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1.6

项目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11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8 年 3 月 31 日

总工期:517 日历天

1.1.7

建筑安装工程

费/工程概算

92723956 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

企业自筹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及内

S27 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呼和浩特段)上跨呼准与呼鄂铁路

工程监理

1.3.2

监理服务期限

工程开工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1.3.3

质量标准

必须符合国家和铁路行业有关验收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检验

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必须达到 100%,单位

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 100%,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达

到设计速度目标值要求,一次开通成功。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3.4

标段划分情况

详见“S27 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呼和浩特段)上跨呼准与呼

鄂铁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3.5

监理目标

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安全目标、投资控制目标、环保目标等

1.4.1

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信誉

(1)资质要求:见附表 2-1。

(2)财务要求:见附表 2-1。

(3)业绩要求:见附表 2-1。

(4)信誉要求:见附表 2-1。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附表 2-2。

(6)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要求:见附表 2-2。

(7)监理设施设备要求:见附表 2-3。

(8)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 标段

√接受:SEQJL-1 标段

联合体要求: /

1.4.3

投标人不得存

在的其他情形

(1)监理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监理人员处于国家铁路局《铁路

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公布期的;

(2)监理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3)监理人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4)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监理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

为公布期的;

(5)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监理人员处于国铁集团 “黑名单”执

行期限内的。

(6)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

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监理企业评价为 C 级且在整改期内

的情形。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时间:/

1.10.2

投标人在投标

预备会前提出

问题

形式:/

1.10.3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文件澄清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网上发布。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要求澄清截止时间后自行登录平台进行下

载,如因投标人原因未取得以上招标文件澄清,由此造成的一

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2.1

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

1.12.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

时间:2026 年 9 月 23 日 9:30 截止

2.2.1

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

形式: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之前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将要求澄清的问题向招标人提出,

同时发送 PDF 盖章版及 WORD 版至邮箱 mtxmglgs@126.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文件澄清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网上发布。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要求澄清截止时间后自行登录平台进行下

载,如因投标人原因未取得以上招标文件澄清,由此造成的一

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时间: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2.3

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澄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要求澄清截止时间后自行登录平台

进行下载,如因投标人原因未取得以上招标文件澄清,由此造

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3.1

招标文件修改

发出的形式

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

布。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平台进行下载,如

因投标人原因未取得以上招标文件修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时间: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修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如因投标人原因未取得以上招标文件

修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1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

3.2.1

增值税税金的

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3.2.3

报价方式

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只能有一个有效

报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

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5

万元。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4

其他可以不予

退还投标保证

金的情形

投标人在投标后主动放弃投标或投标人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

3.5

资格审查资料

的特殊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至评标结果公示前,投标人基本状况发生重

大变化的应主动告知。未及时主动告知将造成其投标被否决的

后果。

3.5.2

近年财务状况

2023 年至 2025 年。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的年份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

似项目情况的

时间要求

2023 年 10 月至 2026 年 10 月。

3.5.5

近年发生的诉

讼及仲裁情况

的时间要求

2023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0 月。

3.6.1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投标文件所附

证书证件要求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3.7.3

投标文件签字

或盖章要求

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除此之外不要求逐页签字、

盖章。

4.1.1

投标文件加密

要求

其他要求: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MGGCTF)一份(上传至交易

平台)。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10 月 9 日 9 时 30 分。

4.2.3

投标文件是否

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6.1.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专家 5 人。

6.3.2

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

的人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前 3 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

示媒介及期限

公 示 媒 介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s://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

源交易网(平台)(http://ggzyjy.nmg.gov.cn/)。

公示期限:3 日。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4

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

是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

时间: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

的 20 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版

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解密。使用制作投标

文件的电子 CA 进行解密。

合同签订:与安徽建工集团(呼和浩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合同。

10

需要补充的其

他内容

计税方法和发票出具:

投标人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编制投标文件,在收到预付款和工

程价款结算时向建设单位出具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17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及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标段划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 监理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设施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

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最

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网址 https://wenshu.court.gov.cn/);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9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

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

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

20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

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

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

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

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

21

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

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

或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

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

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

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

理报酬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

22

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

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

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

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

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

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

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

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23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

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

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

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

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拟委任的主要监理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

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监理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

证、铁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副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组长(分站长)应附身份证、

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

称证、有关证书复印件。

3.5.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施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设施设备。

3.5.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7 项规定的表格和

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

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

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

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

24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

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

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

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

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

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

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

25

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未参加的投标人,视同认可开

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

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

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

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

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

员重新进行评审。

26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

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 否决投标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

案的除外;

(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

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

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27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

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

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

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

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

28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

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

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

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

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

附表 2-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SEQJL-1

序号

项目

要求

1

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同时具备有效履

行合同的资产和能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

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必须具备监理综合资

质或同时具备工程监理铁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公路工程专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

2

财务要求

1.在 2023 年至 2025 年(近三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 1000 万元;

2.在 2023 年至 2025 年(近三年)中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应高于 60%;

3.其他:

/

3

业绩要求

2023 年 10 月~2026 年 10 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承担过 3

项类似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4

信誉要求

1.诉讼及仲裁:2023 年 10 月至 2026 年 10 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

前 3 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约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履约情况:投标人在 2023 年 10 月至 2026 年 10 月(递交投标文件

之日起前 3 年内)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 投 标 人 在 2023 年 10 月 至 2026 年 10 月 未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期。

4.在 2023 年 10 月至 2026 年 10 月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布期。

5.行贿犯罪情况: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

师在 2023 年 10 月至 2026 年 10 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6.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

之日止,投标人未被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

公布管理办法》纳入失信行为“黑名单”。

7.监理企业未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8.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监理人员未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

期。

9.辖内失信:投标人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1 年至递交投标文件之

日止不曾在招标人管辖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较严重质量安全问题

30

或运营安全事故。

10.其他情形: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

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监理企业评价为 C 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

形。

注:1.类似工程项目指下穿铁路的各类桥涵、 隧道、 过道、 油气水等工程。

2.较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是指国铁集团通报或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公司发现并作出通报处理

的。

3.诉讼和仲裁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监理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

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31

附表 2-2 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标段:SEQJL-1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机构设置要求

现场应设置监理项目部(站)、监理组(分站)、(中心)试验

室(如果需要);

具体要求:现场应设置监理项目部(站),试验室,监理组(分

站)由申请人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现场组织机构健全,具有完善

的各项工作制度,先进的管理模式和办公手段,项目观测实施过

程中生活自理,独立办公。

2

人员数量要求

监理人员应配备不少于 15 人(人员配置应按照《铁路建设工程

监理规范》规定,并结合实际委托的工作内容进行要求)。监理

项目部(站)设置总监 1 人;副总监 2 人;监理组长(分站长)

2 人;质量安全负责人 1 人,试验负责人 1 人。

其他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不少于监理人员总数的 60%,现场

监理人员年龄不得大于 65 岁;年龄 60 至 65 岁人员数量不得大

于现场监理人员总数的 20%,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工作。

总监理工

程师

年龄不超过 55 岁,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且经过铁

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5 年及以上铁路

或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在本监理单

位服务 2 年及以上,附其社保证明。

副总监理

工程师

年龄不超过 58 岁,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建设

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 年及以

上铁路工程实践经验、且经过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并取得

培训合格证书。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附其社保证明。

监理组长

(分站长)

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依法

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或在本单位注册的铁路监理工程师

或其他行业监理工程师,有 3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附其社保证明。

3

人员岗

位要求

质量安全

负责人

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依法

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或在本单位注册的铁路监理工程师

或其他行业监理工程师,有 3 年及以上监理工作经历,具有专职

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历。

32

试验负责

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建设相关专业中级及以

上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或在本单位注册

的铁路监理工程师或其他行业监理工程师,具有试验专业资格证

书,且有 2 年及以上试验监理工作经历。

专业监理

工程师

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依法

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或在本单位注册的铁路监理工程师

或其他行业监理工程师,且有 2 年及以上监理工作经历,具有相

应专业的监理工作经历。

试验工程

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监

理工程师,或在本单位注册的铁路监理工程师或其他行业监理工

程师,具有试验专业资格证书,且有 2 年及以上试验监理工作经

历。

监理员、

试验员

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且具有相关工程建设专业基础。

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对拟上场总监在投标时未在其他建设项目担任总监

理工程师、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在上场前未在其他建设项目(含路

外项目)从事监理工作进行承诺。

2.投标人须对拟上场所有监理人员均未在国铁集团“黑名单”公

布期内、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内、个人扣分清退人员名单内进行

承诺。

3.投标人须对拟上场监理人员数量和资格进行承诺。

注:(1)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性质、规模和复杂情况适当调整。

(2)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是指住建部颁发且经注册的人员。

(3)铁路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铁路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考试合格证”的人员。

(4)其他行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各省、市、自治区及其他各部委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

书并取得“铁路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考试合格证”的人员。

(5)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其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建设项目(标段)承担监

理工作。同一铁路建设项目监理划分为多个标段且同进招标时,允许同一投标人一套人员投多个

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6)投标人只填报关键岗位(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分站长)、质量

安全负责人、试验负责人)人员信息,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只填报数量,投标人承诺中标后,

工程建设过程中分阶段向招标人上报满足相应资格要求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33

附表 2-3 监理设施设备要求

监理设施设备要求

标段:SEQJL-1

序号

项目

要求

1

交通、通讯、

办 公 和 生 活

设备设施

监理人应自行配备与监理工作相关的各种较先进的通讯、交通、办

公设备、生活设施,其数量和质量应满足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不得使用承包人的办公、生活设施、设备(包括交通、通讯工具、

消耗品等)。

1.交通车辆要求:不少于 3 辆/15 人(不少于辆/5 人,按照监理人

员计算);

2.计算机设备要求:不少于 1 台/1 人(不少于台/人,按照专业监

理工程师计算);

3.影像记录设备要求:不小于 1 台/2 人(不小于台/2 人,按照专业

监理工程师计算);

4.办公地点必须具备网络办公条件,移动通讯设备要求:宽带、固

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等,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5.办公、生活用房独立;

6.其他要求:监理项目部在开展监理工作过程中,应按委托人对工

程建设信息化管理要求配置相应的软、硬件并录入数据(包括图片

和影像资料)。监理项目部需配备相应的信息化管理和数据采集人

员。

7.投标人须承诺自行解决监理人员的办公、食宿等事项。若交通不

便或项目沿线确有困难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监理办公、食宿等

事项可由施工单位协助解决,收费标准由施工、监理企业协商确定,

不得低于成本价。办公、食宿等费用由监理企业定期支付给施工企

业。收费标准、缴费凭证复印件报建设单位备案。

测量仪器设备

名称

数量(台/套)

用途、功能

备注

2

测量、检验、

试验仪器、设

备设施

全站仪

2

不低于要

求标准并

满足测量

工作要求

34

水准仪

2

不低于要

求标准并

满足测量

工作要求

试验室

名称

数量(台/套)

用途、功能

备注

电子天平

(200g、1㎏)

各 1 台

电子秤(100kg)

1 台

取土环刀

10 套

取样盘等

1 批

红外线烤箱

1 套

液、塑限联合仪

1 台

土工重型自动击实

2 套

烘箱(大、中型)

2 套

振筛机

1 台

土工筛(φ200㎜、

φ400㎜)

2 套

灌砂筒(15cm)

3 台

K30 承载试验仪

1 台

变形模量测试仪

(Evd)

1 台

相对密度仪

1 个

静力触探仪

1 台

轻(重)型动力

触探仪

各 1 台

泥浆性能测定仪

(三件)

1 套

砂、石容重筒

1 个

水泥稠度、凝结时

间测定仪

1 套

35

水灰比测定仪

1 台

压碎指标测定仪

1 台

混凝土试模

20 组

砂浆试模

10 组

砂浆稠度仪

2 台

电子测温仪

5 台

砼拌和机

1 台

砼坍落度仪

3 台

砼含气量测定仪

2 台

混凝土回弹仪

2 台

钢筋保护层测定仪

1 台

弹性模量测定仪

1 台

砼贯入阻力仪

1 台

裂缝检测仪

1 台

标养室自动控温控

湿

设备

1 套

1000KN 万能材料

试验机

1 台

2000KN 压力试验

1 台

游标卡尺

2 个

各种钢尺(卷尺、

塞尺)

2 套

各种力矩扳手

2 套

手持式测距仪

2 套

涂层测厚仪

1 台

焊缝测规仪

2 台

SDH 测试仪

1 台

36

光功率计

1 台

误码测试仪

1 台

无线综合测试仪

1 台

场强测试仪

1 台

数字传输综合测试

1 套

GSM-R 数字移动

通信测试仪表

2 套

电缆测试仪表(基

本配置)

2 套

接地电阻测试仪

1 台

万用表

3 台

兆欧表

1 台

数字电感电容表

1 台

LCR 测试仪

1 套

试验变压器

1 台

直流电桥

1 台

介质击穿装置

2 套

直流高压发生器

2 台

断路器分析仪

1 台

接地电阻测试仪

3 台

试验组(本行及以下各行根据项目需要选择)

名称

数量(台/套)

用途、功能

备注

37

附件 1: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

证金

投标报价

(元)

总监理

工程师

监理服

务期限

备注

投标人代

表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开标异议

记录有或无,如有异议可另附页。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38

附件 2: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

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

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

(签字或盖章)

39

附件 3: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40

附件 4: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

监理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监理服务期限: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

监理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6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41

附件 5: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 方 已 接 受 ( 中 标 人 名 称 ) 于 ( 投 标 日 期 ) 所 递 交 的

(项目名称)

标段监理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

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

(盖单位章)

42

附件 6: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监理

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4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

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

相等的,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监理大纲得分也

相等的,最近一期信用评价排序在前的优先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

录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

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

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报价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

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设施设备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

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

……

44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监理大纲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规定

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资信业绩部分: 20 分

监理大纲部分: 60 分

投标报价: 20 分

其他评分因素:无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式如下:

Z=B×0.4+〔(D1+D2+…+Di+…+Dn-Dmax-Dmin)

/(n-2)〕×0.6(n≥5)

Z=B×0.4+〔(D1+D2+…+Di+…+Dn)/n×0.6(n<

5)

其中:B—招标人公布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Di—第 i 个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Dmax—有效报价最高的投标人报价;

Dmin—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报价;

n—本标段有效报价投标人总数;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L=(D/Z-1)×100%,L—偏差率,D 有效报价,Z

评标基准价。

类似项目业绩

按附件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2.2.4(1)

资信业

绩评分

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

和业绩

按附件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45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

资历和业绩

按附件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拟投入的设施设备

按附件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监理范围、监理内

按附件 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监理依据、监理工

作目标

按附件 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监理机构设置、岗位

职责、监理人员进退

场计划

按附件 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

和制度

按附件 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质量、进度、造价、

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按附件 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按附件 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

及措施

按附件 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

分析

按附件 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创新技术成果应用

和合理化建议

按附件 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2.2.4(2)

监理大

纲评分

标准

……

……

投标报价基本分

按附件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分析得分

按附件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2.2.4(3)

投标报

价评分

标准

偏差率得分

按附件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3.4.1

其他

同一批次招标的监理划分为多个标段时,允许同一

投标人一套人员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

段。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评分在前 3 名的,推荐

46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其为评分排序在前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评分排序

相同时,推荐其投标报价较高的标段,其他标段不

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7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

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

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

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8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

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

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

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

49

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50

附件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项目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基本

分值

类似项目业绩

提供类似项目业绩 3 项得 3 分;在此基础上

每增加 1 项加 1 分,最高加 3 分。

6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

高级工程师、类似项目业绩 2 项同时满足 6

分;每少 1 项扣 3 分。

6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历

和业绩

副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具有类似业绩 2 分,每少 1 项

扣 1 分,最多扣 2 分;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全

部具备相应资格 3 分;部分具备 1-2 分;超

过半数不具备的不得分。

5

资信业绩

(20 分)

拟投入的设施设备

满足招标文件对设施设备要求 3 分;基本满

足的 1-2 分;超过半数不满足的不得分。

3

51

附件 2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项目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基本分值

监理范围、监

理内容(2 分)

监理范围、内容数据准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分;基

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 分;与招标文件不符 0 分。

2

监理依据、监

理工作目标

(2 分)

监理依据符合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质量、安全、投

资目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酌情扣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0 分。

2

监理机构设

置、

岗位职责、

监理人员进

退场计划(6

分)

机构设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

监理站、监理分站(监理组)、试验室等设置合理,2 分;

否则酌情扣分。

岗位职责全面、合理,2 分;否则,酌情扣分。

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合理,2 分;否则,酌情扣分。

6

监理工作程

序、方法和制

度(12 分)

(1)有完整的监理工作程序文件,流程科学合理,分工

明确,职责清楚,3 分;有基本完整的监理工作程序文件,

流程基本合理,分工基本明确,职责较清楚,1~2 分;

监理工作程序不完整,或流程不合理,或分工不明确,

或职责不清楚,0 分。

(2)监理工作方法科学、合理,4 分;基本合理,1~3

分;监理工作方法不合理,0 分。

(3)监理工作管理制度,制度合理全面,5 分。制度基

本合理,每缺一项扣 1 分,最多扣 5 分。

12

监理

大纲

(60

分)

质量、进度、

造价、安全、

环保监理措

施(20 分)

(1)质量控制措施合理、可行,7 分;否则,酌情扣分。

(2)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对

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合理,有应急预案,7 分;否则,酌

情扣分。

(3)进度控制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2 分;否则,

酌情扣分。

(4)投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验工计价的

数量确认工作管理措施明确,2 分;否则,酌情扣分。

(5)环保监理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 2 分;否则,

酌情扣分。

20

52

合同、信息管

理方案(5 分)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 5 分;

否则,酌情扣分。

5

监理组织协

调内容及措

施(2 分)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2 分;

否则,酌情扣分。

2

监理工作重

点、难点分析

(9 分)

对重、难点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明确、合理、可行、有针

对性,9 分;否则,酌情扣分。

9

创新技术成

果应用和合

理化建议(2

分)

创新技术成果应用(标准、专利、著作权等),1 分;建

议合理、可行、有针对性,1 分;否则,酌情扣分。

2

注:监理人应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编制相应的监理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开(复)工报告审批制度;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变更设计审查制度;工程质量和原材料检测试

验制度;试验室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制度;验工计价管理制度;原材料、半成品、构配

件及设备质量复检制度;施工测量复测检查、确认制度(含沉降观测、精密测量平行观测与复核

制度);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含日常工程质量检查制度、隐蔽工程检查、工序质量检查、旁站监

理制度);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工地例会制度;监理日志填写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配合调查处理制度;工程质量专项报告和监理报告制度等。

53

附件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项目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基本

分值

投标报价基本分

投标人报价唯一、且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2

偏差率得分

投标报价偏差率在 0-±0.5%内(含)得 10 分,

投标报价偏差率>0.5%时,每 1%扣 1 分,投

标报价偏差率<-0.5%时,每-1%扣 0.5 分(均

扣至该项得分扣完为止),分值按插值法计

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

舍五入”。

10

投标报价

(20 分)

投标报价分析得分

(1)投标报价组成全面、价格分析合理的,

得 7-8 分;

(2)投标报价组成基本全面、价格分析基

本合理的,得 4-6 分;

(3)投标报价组成不全面、价格分析明显

不合理的,得 0-3 分。

8

54

附表:评审工作参考用表

表 3-1 形式评审表

标段:SEQJL-1

投标人是否满足要求

序号

评审因素

评 审 标 准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一致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签字,并且加

盖单位公章

3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1 款和第六章“投标

文件格式”的要求

4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5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报价

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

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

投标方案

审查意见

审查人:

复核人:

日期:

55

表 3-2 资格评审表

标段:SEQJL-1

投标人是否满足要求

序号

评审因素

评 审 标 准

1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资质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规定

3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规定

4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规定

5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规定

6

总监理工

程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

7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规定

8

设施设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规定

9

联合体投

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 规定

10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

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1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审查意见

审查人:

复核人:

日期:

56

表 3-3 响应性评审表

标段:SEQJL-1

投标人是否满足要求

序号

评审因素

评 审 标 准

1

投标报价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六、监

理报酬清单”规定

2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3

监理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4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5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6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 款规

7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

权利义务

8

监理大纲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

9

技术标准和

要求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规定

审查意见

审查人:

复核人:

日期:

57

表 3-4 详细评审评分表

标段:SEQJL-1

得分

评分因素

基本

类似项目业绩

提供类似项目业绩 3 项得 3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 项加 1 分,最高加 3

分。

6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

和业绩

高级工程师、类似项目业绩 2 项同时满足 6 分;每少 1 项扣 3 分。

6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

资历和业绩

副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具有类似业绩 2分;每少 1 项扣 1 分,最多扣 2 分;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全部具备相应资格 3分,部分具备 2 分,超过半数不具备不得分。

5

资信业绩(20 分)

拟投入的设施设备

满足招标文件对设施设备要求 3 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对设施设备要求 1分;超过半数不满足的不得分。

3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监理范围、内容数据准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 分;与招标文件不符 0 分。

2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

目标

监理依据符合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质量、安全、投资目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酌情扣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0分。

2

监理大纲(60 分)

监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监理人员进退

场计划

机构设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监理站、监理分站(监理组)、试验室等设置合理,2 分;否则酌情扣分。岗位职责全面、合理,2 分;否则,酌情扣分。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合理,2 分;否则,酌情扣分。

6

58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

和制度

(1)有完整的监理工作程序文件,流程科学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清楚,

3 分;有基本完整的监理工作程序文件,流程基本合理,分工基本明确,职责较清楚,1~2 分;监理工作程序不完整,或流程不合理,或分工不明确,或职责不清楚,0 分。(2)监理工作方法科学、合理,4 分;基本合理,1~3 分;不合理,0 分。(3)监理工作管理制度,制度合理全面,5 分。制度基本合理,每缺一项扣 1 分,最多扣 5 分。

12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1)质量控制措施合理、可行,7 分;否则,酌情扣分。

(2)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对重大危险源监控措

施合理,有应急预案,7 分;否则,酌情扣分。

(3)进度控制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2 分;否则,酌情扣分。

(4)投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验工计价的数量确认工作管理

措施明确,2 分;否则,酌情扣分。

(5)环保监理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2 分;否则,酌情扣分。

20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5 分;否则,酌情扣分。

5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

及措施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2 分;否则,酌情扣分。

2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

分析

对重、难点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明确、合理、可行、有针对性,9 分;否则,

酌情扣分。

9

监理大纲(60 分)

创新技术成果应用

和合理化建议

创新技术成果应用(标准、专利、著作权等),1 分;建议合理、可行、

有针对性,1 分;否则,酌情扣分。

2

59

投标报价基本分

投标人报价唯一、且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2

偏差率得分

投标报价偏差率在 0-±0.5%内(含)得 10 分,投标报价偏差率>0.5%时,

每 1%扣 1 分,投标报价偏差率<-0.5%时,每-1%扣 0.5 分(均扣至该项得

分扣完为止),分值按插值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

舍五入”。

10

投标报价(20 分)

投标报价分析得分

(1)投标报价组成全面、价格分析合理的,得 7-8 分;

(2)投标报价组成基本全面、价格分析基本合理的,得 4-6 分;

(3)投标报价组成不全面、价格分析明显不合理的,得 0-3 分。

8

其他因素评分 D

监理评审合计得分=A+B+C+D

评委(全体):

日期:

60

表 3-5 评分汇总表

标段:SEQJL-1

序号

投 标 人

最终得分

最终得分由高到

低排序

1

2

3

4

...

评委(全体):

日期:

6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2

×××工程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所:

乙 方(代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所:

丙 方(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所:

签订地点:

63

64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委托代建合同》(合

同编号: )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代建管理。

2.根据本工程项目招标(或采购)结果,确定丙方为工程项目监理

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甲、乙、丙三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工程监理服务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规模: (四)工程投资总额: (五)建设工期: 第二条 监理依据(一)与工程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二)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三)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图纸。(四)本合同及甲方、乙方与其他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

合同。

(五)招投标相关文件。(六)其他依据

第三条 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服务范围 (一)总监理工程师: (二)监理服务范围: (三)监理服务期限(日历天数): 第四条 监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监理服务费用总额(含增值税)大写: 元(小

写: )。其中,不含税价 元,税率 %,增值税 元。

65

1.由于非丙方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甲方、

乙方应按监理工作量增减内容与丙方协商一致后,另行支付或扣减监理费。

2.超出本合同监理服务范围,丙方按甲方或乙方要求进行的材料和

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向丙方另行支付。

3.经甲方或乙方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丙方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

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合同签订后,与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等的颁布及修改,合同各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的服务费用变化,需进行相应调整。

5.合同中不含税价不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

间,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税价合计金额相应调整。

(二)验工计价和付款方式:1.本工程开工前,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监理服务费用。2.按 月 结算工程监理服务费用,也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采用月

度多次验工计价或多月合并验工计价的方式结算工程监理服务费用。

3.丙方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计算监理服务费用金额,编制验工计

价单,经乙方审核批准后,乙方依据验工计价单向丙方付款。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前累计付款不超过监理服务费用总额的

97%。

4.工程通过初步验收且初步验收监理合同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后,丙

方在 28 日内按照全部监理服务费用的 3%提供缺陷责任期保函,保函期限为 1 年。丙方在缺陷责任期内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可以从保函中扣除相关费用。乙方收到保函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监理服务费用。

5.发票开具:由于甲方委托乙方对该工程进行代建,乙方承担的只

是代收代付职能,甲方付款前由乙方对甲方开具收据,合同款到账并在丙方办理验工计价后,丙方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直接对甲方开具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增值税率为 6%。

(三)账户信息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单位地址:

66

电 话: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内蒙古蒙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银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7

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

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一)有权按照与乙方签订的《委托代建合同》及本合同约定对监

理工作进行了解和监督。甲方代表为: ;甲方代表电话为:

(二)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监理费用。(三)甲方及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共建廉洁市场的有关规定,

并对乙、丙方及人员进行监督。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一)有权要求丙方更换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的监理工程师及其他

工作人员。

(二)有权要求丙方更换与承包人合谋损害甲方、乙方利益的丙方

监理工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三)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丙方提供所需的工程资料、设

计图纸和其他文件资料,包括:

(四)负责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五)应将丙方的服务范围,以及丙方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

面告知已选定的承包人。

(六)应在正式开工前适当时间,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七)一般应通过丙方向承包人下达指令;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承

包人下达指令,需同时告知丙方。

67

(八)可要求丙方指派合格人员协助乙方工作。(九)负责对丙方验工计价单的签认、批复,并根据验工计价单向

丙方支付监理费用。

(十)甲方与乙方《委托代建合同》约定的涉及项目管理的其他权

利和义务。

(十一)乙方及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共建廉洁市场的有关规

定,并对甲、丙方及人员进行监督。

第七条 丙方权利义务(一)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理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严格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甲方、乙方相关管理要求,实施监理。

(二)应当建立派驻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确定人员配备及相应管理

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联系方式:

2.现场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

,人员素质要求为:

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

理机构主要人员任命令。

3.指派协助乙方工作的人员数量

,人员素质要求为:

4.应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制定现场监理机构的工作制度,明确工

作内容、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实现人员配置标准化、现场监理标准化和过程控制标准化。

5.在履行合同期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

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开工报告签发后 天内,所有丙方人员需全数进场,施工后期丙方可根据工程进展和业务需要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

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般不得更换。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时,应在

更换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

7.若更换现场其他监理工程师,应以相当资格与技能的人员替换,

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8.丙方人员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丙方应及时更换并于 日内书面通

知乙方:

(1)严重过失行为;(2)违法或涉嫌犯罪;(3)不能胜任所担任的岗位要求;

68

(4)严重违反职业道德。(三)丙方应在第一次工地例会 日前将监理规划报乙方。监理规

划应符合监理规范的有关要求。

(四)丙方应按下列要求做好工程质量控制。1.审查承包人有关质量文件,主要核查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管

理体系、质量措施、关键工艺方案等,核对工期、质量、投资及安全管理措施,按规定对分包单位资质,承包人进场机械数量及性能、主要管理人员及资格等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和要求,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2.参加工程设计现场技术交底、现场交桩和现场交接。3.对承包人的施工放样进行审核或复测,对重要(点)或控制性工

程进行独立平行测量。

4.在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阅、核对施工图

纸,组织承包人对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对(主要核对地形、位置、几何尺寸、工程数量等),对发现的勘察设计问题,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按规定对单位工程(单体工程)开工条件进行检查,严格遵循未进行现场核对的工点不准予开工的要求。

5.核查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对试验室资质、试验范围、试验人员

资格证书、试验设备和试验条件等内容进行核查确认。

6.按照物资采购合同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参与对进场的承包人用

于工程的各种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要求进行见证或平行检验。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批准承包人投入使用。

7.严格按规范要求对每道工序、各个部位进行规定的质量抽检和现

场检查,对关键工序、重点部位进行全过程旁站,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及影像留存工作,并对相应质量记录进行签认。对承包人的检验、检测、试验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未经签认合格的工序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8.按验收标准规定组织分批、分项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参加单位

工程验收,验收合格的工程方可签认。

9.参与施工技术方案研究和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协助乙方审查《变

更设计提议单》,参与方案研究、现场核对和责任分析,并按照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监督承包人实施。

10.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参与缺陷原因调查分析,审核修复方

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签认。

69

11.对沉降变形进行平行观测,对精密测量资料进行确认检查。12.对承包人已完工程自检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认达到验收要求。

验收完成后,出具监理工作报告,对单位工程及总体质量作出评价。按规定参加竣工验收,对验收发现的质量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整改。

13.按规定参加质量回访工作,配合解决运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五)丙方应按下列要求做好安全控制。1.建立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监

理并明确其职责。

2.审查承包人的安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保障措施、危险源识别

及预防措施、关键工序安全保证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审查意见。

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施工现场安全人员到岗、安全设施配置、施

工人员行为及现场安全状况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发出整改指令,督促整改。

4.审查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5.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标识、标牌、持证上岗以及安全措施

落实情况。

(六)丙方应按下列要求做好审核工作。1.按照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合同工程量清单和质量验收结果,开展

现场工程计量工作,做到客观、准确、及时,计量项目数量不漏、不超、不重。

2.审核承包人报送的验工计价单,对照质量验收结果准确核对工程

数量,签认验工计价凭证。验工计价文件需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严格按变更设计规定办理变更设计工程量计价工作。4.其他工作:

(七)丙方应按下列要求做好报告工作。1.丙方应接受乙方及其代表向其发出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指令。对乙

方发出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

2.丙方在决定重大问题时,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属于重大问题的

事项包括:

3.对于乙方和承包人在委托服务范围内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丙方应

及时拟定处置意见,再与乙方、承包人协商确定。

70

4.当乙方与承包人的争议由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

或仲裁时,丙方应当提供事实材料。

5.在本合同服务期内,丙方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技术规

范、报告及记录监理服务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服务有关文件归档。

6.丙方应在每月 3 日前将上个月的月报报送乙方。工程竣工后,丙

方应向乙方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丙方应立即向乙方报告。

7.投保职业责任险的约定:

(八)丙方应按下列要求做好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监督工作。1.定期抽查农牧民工动态变化情况,抽查核对农牧民工身份、农牧

民工进出场台账、劳动合同签订、实名制管理以及工资发放等资料,核实施工单位实际用工人数,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更新或完善农牧民工花名册。

2.定期抽查农牧民工是否按月足额领取工资,发现施工单位存在拖

欠农牧民工工资等问题的,应当书面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抄送乙方。

(九)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有关营业执照、许可证照等资质证明、

丙方派驻人员劳动合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复印件。否则,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十)丙方及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共建廉洁市场的有关规定,

并对甲、乙方及人员进行监督。

(十一)其他:

第八条 工程责任(一)甲方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就本工程的实施取得相应政府部门的许可。如果违

反有关规定未取得许可擅自实施工程,对乙方、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乙方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下达指令,或发出指令未

通知丙方,造成工程损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三)丙方责任。

1.应依法对施工质量和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

失的,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造成事故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1

2.因承包人违反承包合同约定或丙方的指令,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

故、导致工期延误等造成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其他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

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监理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应

付未付监理费用总额的 0.03%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未及时签认、答复丙方计价资料并向丙方支付监理费用,

造成丙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四)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服务的,造成甲方、乙方损失的,

丙方应予以赔偿。

(五)甲方、乙方、丙方及人员违反廉洁从业、共建廉洁市场的有关

规定的,应接受国铁集团、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建设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作出的处理。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可

签订补充协议对合同进行变更。

(二)合同解除情形:1.甲方决定工程建设全部或部分暂停,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丙

方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由此造成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相应赔偿。甲方暂停全部或部分工程持续时间超过 30 日,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丙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

知丙方要求限期改正。丙方超过 10 日未整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乙方损失,丙方应予以相应赔偿。

3.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支付之日起 60 日后仍未收到服务费用,则丙

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通知。通知发出后 10 日甲方仍未支付或未提出丙方可以接受的延后支付安排,丙方可向甲方发出暂停服务的通知并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并应同时通知乙方。暂停服务后 30 日内丙方仍未获得服务费用或甲方的合理答复,丙方有权解除合同。

4.按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时,甲方应将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费用支

付至合同解除日。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各方

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约定采取下述第 2 种

72

争议解决方式: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均有约束力。

2.向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二)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合同各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

其它部分。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一)合同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任何商业信

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其他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其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其他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

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其他方要求或在合同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其他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

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

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三

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

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

73

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通知其他方,并在其后的 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

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通知(一)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

书面形式送达其他方,被送达方应及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被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三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等的送达地址: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

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一)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

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玖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丙方执叁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合同三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

74

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三)三方应遵守有关防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方人

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四)三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为履行合

同所发生的相关税费。

(五)其他约定:《中标通知书》、乙方《招标文件》、丙方《投

标文件》、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规定与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合同执行;本合同未规定的按《中标通知书》、乙方《招标文件》、丙方《投标文件》、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上述未规定的,按铁路行业、乙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均未规定的,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按补充协议执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75

本页无正文,为

(甲方名称)与

(乙

方名称)及 (丙方名称)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编号:

)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76

77

附件一:铁路建设项目廉洁协议书

铁路建设项目廉洁协议书

投资人/(甲方):

代建人/(乙方):内蒙古蒙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包人/(丙方):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为加强铁路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甲、乙、丙三方

的行为,防止违规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保护三方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规范廉洁、风清气正的铁路建设市场,依据原铁路总公司与七大企业集团公司联合印发的《关于共建规范廉洁铁路建设市场的意见》(铁总建设〔2014〕283 号,以下简称“283 号文”)等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协议书。

一、甲方(含甲方人员)义务1. 不得接受乙方和丙方贿赂,或向乙方和丙方索取或以借用为名

占用乙方和丙方的任何财物。

2. 不得接受乙方和丙方的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不得接受乙方和丙方的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3. 不从乙方和丙方报销或支付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不

得接受乙方和丙方提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借用、占用乙方和丙方车辆。在婚丧喜庆等活动中不邀请乙方和丙方人员参加、不接受乙方和丙方的财物。

4.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和丙方介绍或指定工程分包单位(或

个人)、物资供应商;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和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等。

5. 不得以“劳务费”、“配合费”、“咨询费”、“服务费”等

名义规避有关规定,接受乙方和丙方有关人员的好处费。

6. 不得指使、纵容甲方家庭成员及亲属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谋取

上述不正当利益。

7. 对无法拒绝的乙方和丙方及其个人所送的财物,应在一个月内

报告本单位纪检部门(联系电话: ),并及时退还乙方和丙方或上缴纪检部门。

78

8. 对乙方和丙方提供的有关违规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信息,应

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二、乙方(含乙方人员)义务

1. 不得接受甲方和丙方贿赂,或向甲方和丙方索取或以借用为名

占用甲方和丙方的任何财物;

2. 不得接受甲方和丙方的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不得接受甲方和丙方的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3. 不从甲方和丙方报销或支付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不

得接受甲方和丙方提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借用、占用甲方和丙方车辆。在婚丧喜庆等活动中不邀请甲方和丙方人员参加、不接受甲方和丙方的财物。

4.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甲方和丙方介绍或指定工程分包单位(或

个人)、物资供应商;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甲方和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等。

5. 不得以“劳务费”、“配合费”、“咨询费”、“服务费”等

名义规避有关规定,接受甲方和丙方有关人员的好处费。

6. 不得指使、纵容乙方家庭成员及亲属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谋取

上述不正当利益。

7. 对无法拒绝的甲方和丙方及其个人所送的财物,应在一个月内

报告本单位纪检部门(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并及时退还甲方和丙方或上缴纪检部门。

8. 对甲方和丙方提供的有关违规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信息,应

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三、丙方(含丙方项目人员及机关、区域指挥部等其他人员)义

1.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和乙方(含甲方和乙方家庭成员及亲属,

下同)行贿。

2. 不得向甲方和乙方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不得向甲方和乙方赠送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3. 不得为甲方和乙方报销或支付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不向甲方和乙方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甲方和乙方人员的婚丧喜庆等活动,不向甲方和乙方违规提供车辆。

4. 不接受甲方和乙方介绍或指定的工程分包单位和物资供应商;

不接受甲方和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的物资设备。

79

5. 不得以“劳务费”、“配合费”、“咨询费”、“服务费”等

名义规避有关规定,给甲方和乙方有关人员好处费。

6. 对甲方和乙方及其个人索要财物、介绍或指定工程分包单位和

物资供应商、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借用占用车辆等行为予以拒绝,并及时主动向本单位(本系统)纪检组织(联系电话: )及甲方和乙方的纪检组织报告。

7. 对甲方和乙方提供的有关违规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信息,应

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四、违约责任甲、乙、丙三方不履行各自义务,构成违法违纪的,由有关国家

机关和纪检组织按管辖依法依纪处理,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承担下列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

1. 甲方或乙方向丙方索贿,甲方或乙方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丙方主动向甲方或乙方行贿,丙方向甲方或乙方支付违约金 20000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采取主动行为先行违反义务一方承担。

2. 甲方或乙方向丙方索要或主动要求丙方提供甲方或乙方第 1、

2、3 项义务所列财物和活动,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丙方主动向甲方或乙方赠送、提供丙方第 1、2、3 项义务所列财物和活动, 向甲方或乙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

3. 三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各自第 4 项义务,经查证属实的, 采取

主动行为先行违反义务一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

4. 三方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应按规定对责任人予以处理。5. 丙方不履行第 1 项义务,致使甲方或乙方人员因受贿被追究法

律责任的,按以下约定处理:

(1)有关部门将违法情况提交国铁集团的,国铁集团依据 283 号

文规定,对丙方作出处理。

(2)甲方或乙方依据 283 号文和甲方或乙方相关规定,对丙方作

出处理。

6. 丙方不履行第 2 项义务, 致使甲方或乙方人员受到纪律处分

的,按以下约定处理:

(1)有关部门将违规违纪情况提交国铁集团的,国铁集团依据

283 号文规定,对丙方作出处理。

(2)甲方或乙方依据 283 号文和甲方或乙方相关规定,对丙方作

出处理。

80

7. 丙方不履行第 3、4、5、6 项义务,经查证属实的,按以下约

定处理:

(1)甲方或乙方在当期建设项目信用评价中对丙方予以扣分。如

违规违纪行为在项目竣工后被查处,丙方在甲方或乙方范围内有其他参评项目的,由甲方或乙方在当期建设单位汇总结果中予以扣分。具体扣分标准由甲方或乙方在本单位办法中规定。

(2)有关部门将违规违纪情况提交国铁集团的,国铁集团在当期

信用评价全路汇总得分中对丙方予以扣分,每起扣 0.5 分。

五、违约责任追究1.甲、乙、丙三方自觉履行本协议并互相监督,一方不履行协议

的,另外两方有权利举报。

一方主动举报另外两方,举报方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全

部由被举报方承担,但不免除各自应负的纪法责任。

2.由于三方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违约的,三方单位承担

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

3.三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对方上级单位主

管部门和纪检组织反映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

4.违约方应在有关部门对不履行协议的行为做出处理或结论后 30

天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三方应按照 283 号文规定,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及时以

书面形式通报另外两方。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以纪检组织等认定为依据,行贿行

为以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

6.丙方纪检组织发现丙方人员向甲方或乙方行贿,或送礼金礼品,

提供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主动及时向甲方或乙方纪检组织通报的,经查实后视情节可减轻或免予违约责任追究。

7.丙方因行贿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致使铁路建设受到重大损

失,或不积极配合纪检组织等调查,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加重进行违约责任追究。

六、本协议有效期为三方签署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竣工日期止。

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事实,有效期后发现问题的违约责任追究适用本协议。

七、本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82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委托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委托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

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运

行的具体要求。对于监理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委托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

委托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监理要求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监理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S27 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呼和浩特段)上跨呼准与呼鄂铁路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安徽建工集团(呼和浩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 S27 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呼和浩特段)上跨呼鄂、呼准铁路

立交工程桥梁结构主体及附属,以及由此引起的既有铁路通信、信号、电力、接触网等迁改过渡

工程(详见施工图)。

其中与呼鄂铁路交叉里程为下行线 K39+770.7m,交叉角度为 61.5°,跨越呼鄂铁路立交桥左

幅采用(59+67)m 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 T 型刚构+2× 27.5m 预制混凝土简支小箱梁;右幅采用 3×

23.33m 预制混凝土简支小箱梁+(67+59)m 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 T 型刚构。与呼准铁路交叉里

83

程为下行线 K52+774.5m,交叉角度为 47.2°,跨越呼准铁路立交桥左分幅采用 1-46m +2×29m

预制混凝土小箱梁;右分幅采用 1-46m+2×21.5m 预制混凝土小箱梁。

项目地理位置: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2 监理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 S27 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呼和浩特段)上跨呼准与

呼鄂铁路工程监理。

1.3 监理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铁集团有关规章、制度。

(2)国家和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国家、国铁集团和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文件。

(4)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相关设计文件。

(5)建设项目的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等。

(6)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季度和年度建设计划、变更设计、环水保等

全部技术管理文件。

(7)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有关建设项目的文件、规定,项目管理机构、设计、施工和监理

单位等各方参加的联席会议纪要等。

1.4 监理人员和设施设备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表 2-1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见“表 2-2 投标人

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监理设施设备要求“表 2-3 监理设施设备要求”。

1.5 其他要求:无

2.适用规范标准

2.1 监理人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标准及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

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实施所引用的规范、标准或规程如有修改或新颁,按国家、行

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3 本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见下表:

序号

标准规范名称

标准编号

施行日期

发布文号

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14)

2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 D20-2017)

84

3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

范》

(JTG D60-2015)

4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

范》

(JTG 3362-2018)

5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

设计规范》

(JTG3363-2019)

6

《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

范》

(JTG-3361-2025)

7

《公路工程抗震规范》

(JTG B02-2013)

8

《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

范》

(JTG/T*开通会员可解锁*20)

9

《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

范》

(JTG/T *开通会员可解锁*18)

10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

范》

(JTG/T 3650-2020)

1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

计规范》

(JTG D81-2017)

12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

计细则》

(JTG/T D81-2017)

13

《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

耐久性设计规范》

(JTG/T 3310-2019)

14

《公路铁路交叉路段技

术要求》

(JT/T 1311-2020)

15

《公路工程基桩检测技

术规程》

(JTG/T 3512-2020)

16

《公路桥梁伸缩装置通

用技术条件》

(JT/T 327-2016)

17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

定标准》

(JTG F80-2017)

18

《公路桥涵养护规范》

(JTG 5120-2021)

19

《公路桥梁结构监测技

术规范》

(JTT 1037-2022)

20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

术规范》

(JTG F90-2015)

21

《公路桥梁施工监控技

术规程》

(JTG/T *开通会员可解锁*22)

22

《公路桥梁球型支座规

格系列》

(JT/T 854-2013)

23

《铁路桥涵设计规范》

(TB10002-2017J460-2017)

24

《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

性设计规范》

(TB10005-2010 J1167-2011)

25

《铁路通信设计规范》

(TB 10006-2016)

26

《铁路电力设计规范》

(TB 1008-2015)

85

27

《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

计规范》

(TB 1009-2016)

28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

(TB 10007-2017)

29

《铁路线路设计规范》

(TB 10098-2017)

30

《铁路轨道设计规范》

(TB 10082-2017)

31

《客货共线铁路桥涵工

程施工技术规程》

(Q/CR 9652-2017)

32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普速铁路部分)

33

《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

安全监测技术规程》

(TB 10314-2021J2906-2021)

注: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特点填写本项目适用的具体规范、标准和规程。

8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87

(项目名称)

标段监理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88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1 投标函

1-2 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监理报酬清单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监理大纲

九、其他材料

89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

率为

),监理服务期限:

,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邮 箱:

电 话:

传 真:

90

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2

监理服务期限

3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

……

……

……

……

……

……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9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务 : 。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92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

撤回、修改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93

四、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

(项目名称)

标段监理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

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

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

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 1 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 2 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94

五、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参加

(项目名称)_______标段监理招标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

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

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

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个工作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邮政编码:

话:

备注:具体格式可由银行自定,但不得改变实质内容。

95

六、监理报酬清单

1. 监理报酬清单说明

1.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本标段监理工作量自行报价。

1.2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

1.3 投标人所报监理报酬清单应包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的工作(包括缺陷责任期间的

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其具体内容包括:监理人员服务费、其他费用、考核费等全部监理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辅助人员费、设施设备费、一般办公费、特殊办公费、验收标准中要求平行或见证

试验检测费、交通费、通讯费、管理费、利润、税金。

1.4 监理报酬不得超过招标人确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1.5 按本章第 2、3 条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监理报酬清单及分析表,一起作为投标文件

的报价组成部分。

2. 监理报酬清单

监理报酬清单

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监理报酬分项名称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

金额(元)

备注

1

监理人员服务费

2

其他费用

3

监理报酬合计

1+2

合计报价

激励约束考核费

注:考核费按监理报酬的 1%提取。

96

3.监理报酬清单分析表

3.1 监理报酬分析表

监理报酬分析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费用名称

公 式

金 额

1

监理人员服务费

2

辅助人员费

3

设施、设备费

4

小计

1+2+3

5

管理费

6

利润

7

合计

4+5+6

8

税金

9

监理报酬合计

7+8

10

其他费用

9-1

97

3.2 监理人员服务费报价表

监理人员服务费报价表

序号

岗位

人月数①

人月综合单价

(元/人月)②

金额

(人民币元)

③=①×②

1

总监理工程师

2

副总监理工程师

3

监理组长(分站长)

4

专业监理工程师

5

监理员

6

……

监理综合人工费总计

注:专业监理工程师包括测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98

3.3 辅助人员费报价表

辅助人员费报价表

序号

岗位

人月数①

人月综合单价

(元/人月)②

金额

(人民币元)

③=①×②

1

资料员

2

司机

3

厨师

4

其他

5

6

辅助人员费总计

99

3.4 监理人设施、设备费报价表

监理人设施、设备费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备注

1

办公用房费

2

生活用房费

3

试验室费

4

办公费

5

交通费

6

通讯费

7

生活设施、用品、生活费

8

水、电、燃气费

9

设施、设备费总计

100

3.5 其他费用月综合单价分析表

其他费用月综合单价分析表

其他费用总额(元)

工期(月)

月综合单价(元/月)

备注:1.其他费用总额为表 3.1 监理报酬分析表中的第 10 项“其他费用”

2.工期为合同工期

101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 话

联系方式

传 真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类型:

员工总人数:

等级:

高级工程师

证书号:

工程师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颁发机构:

助理工程师

类型:

各类注册人员

等级:

监理工程师

证书号:

铁路监理工程师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颁发机构:

其他行业监理工

程师

营业执照号

监理员

注册资本

试验工程师

成立日期

试验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其他资格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

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102

(二)拟设立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说明:

组织机构框图

注:投标人可自行调整本表编制格式。

103

(三)拟委任的主要监理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技术职称

资格证书种类

工作年限

拟担任的职务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序号

岗位(分专业)

数量

备注

注:1.投标人可适当调整该表格式,但不得减少信息内容。

2. 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监理人员汇总表只填报关键岗位(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

程师、监理组长(分站长)、质量安全负责人、试验负责人)人员信息,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

员只填报数量,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工程建设过程中分阶段向招标人上报满足相应资格要求的专

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104

(四)主要监理人员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称

身份证号

专业/年限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学历/专业

资格证书

注册时间

从业时间

是否属投标人固定雇员

为投标人服务时间

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

教育和培训背景

(教育背景从大学开始,包括毕业院校名称、专业、起始时间。培训填写与专业技术、业务有关的内容)

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

及当时所在单位

担任何职

主要工作内容

备 注

注:1. 本表在投标时仅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分站长)、质量安全

负责人、试验负责人信息;

2. 表后须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获奖证书(如果有)扫描件。总监、

副总监、监理组长(分站长)应附社保证明及参加过铁路工程或公路、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监理经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与招标公告要求相同);

3.备注包括项目、集体或个人获奖情况,如有,应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

105

(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用途、功能

已有/待购

备注

测量仪器设备

1

2

3

试验室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1

2

3

试验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本行及以下各行根据项目需要选择)

1

2

3

其他仪器设备

1

2

3

106

(六)拟投入本项目的办公交通等设施及设施设备表

序号

设施、设备名称

数量

已有/待购

备注

办公设施设备

1

2

3

生活设施设备

1

2

3

交通设备

1

2

3

通讯设备

1

2

3

其他

1

2

3

107

(七)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名称:

一、开户银行情况

名称:

地址:

开户银行

电话:

邮编:

二、 年至 年财务状况

序号

指 标

(人民币,万元)

1

资产总额

2

流动资产

3

负债总额

4

流动负债

5

所有者权益

6

实收资本

7

营业收入

8

利润总额

9

净利润

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注:投标人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等。

108

(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地点

工程

规模

承担工作内容

投入

人数

起迄

时间

工程造价

(万元)

监理费

(万元)

注:类似工程项目主要指大中型铁路、公路、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项目。

109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

一、一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总监

监理费

服务开始日期

(×年×月)

服务完成日期

(×年×月)

专业人员数量

人月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委托人传真

合作者名称(如果有)

合作者提供的人月数

二、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类型、投资总额、项目工期等)

三、提供工程监理的具体内容

四、证明文件清单

注:1.类似工程项目主要指大中型铁路、公路、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项目。

2.表后须附能够证明投标人已完成类似工程项目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等。

110

(九)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地点

工程

规模

承担工作内容

投入

人数

起迄

时间

工程造价

(万元)

监理费

(万元)

注:1.本表应包含监理机构目前承担的所有类似工程项目,包括已收到中标通知书的项目,

类似工程项目主要指大中型铁路、公路、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项目。

2.按实际投入或拟投入的人数填写此表。

111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

一、一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总监

监理费

服务开始日期

(×年×月)

服务完成日期

(×年×月)

专业人员数量

人月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委托人传真

合作者名称(如果有)

合作者提供的人月数

二、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类型、投资总额、项目工期等)

三、提供工程监理的具体内容

四、证明文件清单

注:1.类似工程项目主要指大中型铁路、公路、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项目。

2.表后须附类似工程项目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等。

112

(十)信誉情况表

信誉情况表

标段:_______

序号

项目

信誉要求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

1

诉讼及仲裁

在_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发生的合同诉讼及仲裁历史,并指出每一案件的年份、发包人名称、诉讼缘由、争议事项、争议金额、胜诉或败诉。

2

履约情况

在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发生的合同纠纷历史,并指出每一次合同违约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经过。

3

失信被执行人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4

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况。

5

铁路工程建设

失信“黑名单”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投标人被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纳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记录

6

行贿犯罪情况

在 年 月至 年 月投标人及投标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7

国铁集团监理

企业“黑名单”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投标人被纳入国铁集团监理企业“黑名单”的记录

8

辖内失信(如

果作为条件)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投标人在招标人管辖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的时间、地点、处理意见

……

……

备注:

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内容,没有相关情况则填“无”;其中诉讼及仲裁情况应附法院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和合同纠纷材料。

113

(十一)其他材料

近年违法及质量、安全重大责任事故情况表

标段:_______

序号

要求

投标人的情况

1

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内是否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

2

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内企业是否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

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内监理的工程项目是否发生质量、安全重大及特大事故,如果有应说明事故发生的工程项目名称、时间、地点,事故的等级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的单位和处理决定。

……

备注: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内容,没有相关情况则填“无”。

114

八、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监理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三、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四、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五、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六、拟投入的监理人员(含进、退场计划);

七、设施设备配置;

八、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措施应该重点制定监理标

段内的重难点或采用“四新”技术的工程(工序)的质量控制措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应重点

制定监理标段内的高风险、极高风险工程或工序的安全监控措施。)

九、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十、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十一、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十二、对本工程监理的创新技术成果应用和合理化建议。

115

九、其他资料

保密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全称):

我方

(投标人或联合体全称),拟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第_________

(标段编号)标段投标。现就有关保密事宜承诺如下:

1. 我方在投标活动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否

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中标,我方将与委托人签订保密协议,认真履行保密协议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3. 如中标,我方在签订合同、执行合同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认真履行合同中承包人的保密义务,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如中标,我方(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将遵守合同约定的有关专利技术保密及使用要求。

……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116

投标人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全称):

我方

(投标人或联合体全称),拟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第__________

标段监理投标。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完全确认。

(2)我方承诺,若中标,将按照委托人标准化管理总体规划要求,制定配套管理制度,以

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和“监理站—监理组”管理模式组建现

场监理机构,按投标承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按监理规范和投

标承诺配备检测、试验等设备设施。

(3)我方承诺,若中标,将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监理规范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

(4)我方承诺,若中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依据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要

求,加强对铁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检查和监控,实现现场质量管理、现场作业有序可控。

(5)我方承诺,若中标,项目主要负责人(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不兼职

其他项目职务,对项目主要负责人不随意更换。若必需更换时,须经招标人同意。

(6)我方承诺,若中标,我方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其他监理人员只

能在本项目(本标段)承担监理工作。

(7)我方承诺,若中标,将接受委托人按照国铁集团规定开展的信用评价,同意提取监理

费用总额的 1%作为激励约束考核费用,由委托人按照所监理项目信用评价结果支付。

(8)我方承诺,若中标,所监理建设项目如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因工程建设引起铁路

交通事故、严重质量问题、重大稳定事件或监理人发生重大违约行为,将接受按国铁集团规定作

出的限制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投标的处理。

(9)我方承诺,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的和各自的法律约束。

(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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