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站式”集约送达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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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7
发布于
内蒙古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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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采购内容:“一站式”集约送达(执行+审判+12368),本项目每年送达量预估8000件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说明:1、《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二)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三)法律规定或者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约定有特别送达方式的。3、交通运输部《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根据以上文件规定,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法定适用情形。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四、拟指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西邮政处理中心大院内五、公示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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