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本项目施工图推进阶段根据业主要求及住户空间的使用需求,对项目方案进行优化调整以提升项目品质,提高居住舒适度。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意见,现按程序对调整方案予以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17#平面优化
17#首层开闭所取消,三层物业管理用房调整至17#首层,二层取消商业分隔改为大空间商业,原三层物业管理用房调整为商业。
(二)地下室平面优化
优化地下室平面布局,优化后车位由606辆变更为636辆,增加30辆;地下室建筑面积由23457.54㎡变更为23614.60㎡,增加157.06㎡。
(三)优化住宅单体平面布局
结合施工图深化及使用功能的合理性,对住宅楼栋平面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根据施工图深化,修改7#至14#楼首层风井布局;
2.根据施工图深化,8#楼天面增加人防报警阀间;
3.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139536.78㎡变更为139753.30㎡,增加216.52㎡;总计容面积由110357.20㎡变更为110359.30㎡,合计增加2.10㎡;其中,商业面积由3242.34㎡变更为3035.01㎡,减少207.33㎡;物业服务用房面积由279.19㎡变更为486.52㎡,增加207.33㎡;住宅计容面积由106729.27㎡变更为106731.37㎡,增加2.1㎡;不计容面积由5722.04㎡调整为5779.40㎡,增加57.36㎡;其中,架空层面积由1795.52㎡变更为1841.16㎡,增加45.64㎡;屋顶梯屋面积由705.24㎡变更为716.96㎡,增加11.72㎡。
5.其余控规管控指标(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均未调整。
6.不涉及装配式奖励变更。
7.不涉及沿城市主干道建筑立面调整。
已按“三张图”及承诺制审批制度完成方案审查,现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意见,现按程序对拟变更方案予以公示。
二、公示主要图纸
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公示地点
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kou.gov.cn/)、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官网(http://jdxq.haikou.gov.cn/)、海南日报、拟建项目现场。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发送至hksjdglj@163.com;
2.书面意见邮寄至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202号江东发展大厦B座五楼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统筹部;
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65686639,联系人:朱工。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下载:春晖园A04地块变更图纸对比.pdf
分享到 微信 QQ空间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