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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宏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逾期物业费催收法律服务采购,招标人为河南宏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河南宏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逾期物业费催收法律服务采购
1.2项目编号:HGWY-GK-2025005
1.3 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1.4项目概况:河南宏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场项目存在欠缴物业费情况,欠缴物业费的业主(租户)时有发生,各物业中心按公司流程不断催收,仍存在部分物业费欠缴情况,为解决欠缴物业费问题,拟引入一家合法、合规、成本合理的专业法律催收机构开展物业费欠缴专项催收服务。
1.5招标范围:河南宏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管项目物业费催缴服务,催缴物业费包含2025年当期应收及往期陈欠,服务费用按实际回款金额据实结算。
1.6服务期限:10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通过年检、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提供不少于一项代理物业公司起诉物业费欠费催收案件的业绩(需提供法律文书(诉前调解收件告知书/立案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复印件)或承揽过物业费催缴服务业务业绩(以签订合同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
2.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
(3)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潜在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入库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内《供应商入库指南》。
3.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平台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4.2 线上电子文件制作及上传操作说明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平台手册”,电子文件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
4.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点击链接http://qh.hnhkgtz.com//进入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交易主体,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可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查看。在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如有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平台工作人员反馈(可发送邮件至平台邮箱:qihangplatform@hnhkgtz.com,反馈问题时附详细说明(可附截图))。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宏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兴瑞汇金国际A2楼撤场
联系人:辛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C塔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ykglzx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