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崇左市财政局关于对拍卖市荣军优抚医院公务车辆的复函》(崇财资函〔2026〕21号)要求,我院需对拟拍卖公务车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价值评估工作,现结合《崇左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崇财资〔2020〕5号)、《崇左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函》(崇财资函〔2025〕94号)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车辆评估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名称: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公务车辆(桂AN0011)评估服务项目2. 评估标的:公务车辆1辆,车牌号桂AN0011,2006年采购,累计行驶里程54.3126万公里。3. 服务内容:严格按照崇左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及资产评估相关管理规定,完成上述车辆的资产评估工作,出具真实、合法、合规、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为车辆拍卖处置提供合规价值依据,配合我院完成本次资产处置相关审批备案手续。4. 服务时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资料核验并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二、报名机构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资产评估相关执业资质,且为广西资产评估协会官网备案在册的评估机构(以广西资产评估协会官网“机构信息”栏公示名录为准)。2. 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无资产评估相关执业违规处罚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3. 熟悉崇左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及资产评估相关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相关服务经验。三、报名需提交的文件资料所有报名资料需逐页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密封提交,具体包括:1. 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资产评估执业资质证书、广西资产评估协会备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确保真实、清晰、有效。2. 服务方案:含评估工作流程、服务时限、质量保障措施、后续配合服务内容等。3. 报价文件:须提供规范详细的报价单,明确标注服务总费用、各项费用明细(含人工勘查、报告出具、后续审批配合服务等全流程费用)、报价有效期(不少于 30 个日历天);本次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包干总价,供应商不得就本次服务另行收取任何未列明费用。我院将在收齐所有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后,严格按照《崇左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及院内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完成本次服务的控价审核工作,最终费用以我院正式控价审核结果为准。供应商报价须真实合规、公允合理,不得存在恶意报价、虚假报价、隐瞒附加条款等情形。4. 业绩证明材料:近3年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相关服务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5. 信用承诺函:承诺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国家及地方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若引发相关责任由报名机构全部承担。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2. 报名地点:南宁市金象大道131号住院楼2号楼9楼招标采购小组办公室3. 报名方式:现场提交密封完好的纸质报名资料1份,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资料不全的报名资料不予接收。4. 联系方式:医院办公室,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详情咨询);招标采购小组办公室,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报名咨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监察室)五、遴选规则1. 我院将组建遴选评审小组,对报名机构的资质合规性、服务方案、报价合理性、业绩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机构。2. 评审结果将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公示,并以电话形式同步通知中选机构,未中选机构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不予退还。六、特别说明1. 本公告仅为遴选第三方车辆评估机构使用,不构成正式服务合同承诺,我院有权调整遴选需求或终止本次遴选活动。2. 中选机构须严格遵循合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准确,符合崇左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3. 评估服务相关费用由我院按规定支付,中选机构不得向第三方收取任何与本次评估相关的费用。 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