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服务商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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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19
发布于
广西崇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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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医院国有资产管理,确保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合规、透明、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崇左市医疗机构采购惯例,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现就一批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服务商进行公开遴选(同时需求长期合作:服务年限1年),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服务商遴选项目(二)处置资产范围根据医院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及核查结果,本次处置资产包括三类:1. 医疗设备类:达到使用年限、技术淘汰或损坏无法修复的检查仪器、治疗设备、实验室设备等;2. 通用设备类:闲置过期的电脑、打印机、空调、电梯等办公及公用设备;3. 办公及医用家具类:老旧办公桌椅、文件柜、病床、诊疗床等。(三)资产基本情况所有资产均已符合报废标准,无使用价值且无法调剂复用。完整资产清单(含型号、数量、存放位置)将在报名截止后向合格报名单位统一提供,报名单位需按要求参与现场勘查核实。(四)服务要求1. 服务商需完成资产的拆卸、搬运、运输、分类处置全流程工作;2. 处置过程需严格遵守环保、安全相关规定,对电子废弃物、含油设备等按要求规范处理;3. 需在医院指定时间内完成全部资产处置,确保场地清理整洁。

二、遴选原则1.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2. 坚持遵纪守法、廉洁合规的原则;3. 坚持信誉良好、服务专业、安全高效的原则;4. 坚持商业贿赂一票否决的原则。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废旧物资处理”等相关内容;3. 具备《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涉及危险废物(如含汞医疗设备、电子废弃物)处置的,需额外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4. 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运输队伍,能提供完整的环保处置方案;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报名及遴选流程(一)报名材料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 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在有效期内);3. 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定,加盖公章);4. 环保处置方案(含拆解流程、运输方式、废弃物去向说明);5. 报价单(需注明回收单价、总价估算及费用承担说明,加盖公章)。(二)报名方式1. 材料要求:所有报名材料需装订成册,一份,密封后在封面标注“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服务商遴选-企业名称”;2. 提交方式:现场递交;(详细地址:南宁市金象大道131号荣军优抚医院2号楼9楼招标采购小组办公室);3.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三)现场勘查报名合格单位需在医院通知时间内参与现场勘查,未参与现场勘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勘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1. 服务商需自行承担资产拆卸、搬运、运输及处置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和安全责任;2. 处置过程需接受医院及相关部门监督,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操作,严禁违规处置;3. 中选服务商需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医院签订处置合同,逾期未签视为自动放弃;4. 报名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遴选资格,已中选的终止合同,并列入医院合作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与医院相关项目;5. 本次遴选相关疑问可在工作日咨询医院财务科;6.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所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小组办公室:*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察室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崇左市荣军优抚医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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