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楼及住院部各楼层自助充电宝摆放部分场地)招租(年租金底价:2979元,租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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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6-05
发布于
内蒙古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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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特别告知

联系方式

竞买记录

项目名称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楼及住院部各楼层自助充电宝摆放部分场地)招租(年租金底价:2979元,租期:3年) 项目编号 N0109FCZZ2514459
挂牌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楼及住院部各楼层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其他 所在层数 门诊楼及住院部各楼层
租赁面积约(㎡) 6.00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一次性付清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年租金1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2978.4
评估基准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评估机构 内蒙古华诚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2979.00(不包含电费)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七届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党委2024年第48次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特别 告知

1、经营业态求:本次出租标的仅自助充电宝摆放使用 不得改变用途。充电宝形态选用立式广告机柜,即上部为液晶广告屏幕,下部为充电宝机柜,广告屏幕不小于22寸,分辨率为1080P。液晶屏需投放符合出租方需求的院方推广视频,不允许投放任何广告,充电宝可提供数据查询后台可做技术对接等,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扣除全部承租押金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

2、本次出租的标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披露面积与勘验面积有差异等情形调整租赁价格。

3、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3年,挂牌价为该项目第1年的招租底价。

4、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 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郭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6、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免费时段:提供每次至少5分钟免费租赁使用。最高限制租金:免费5分钟后,不得高于2.0元/0.5小时,24小时内30元封顶,归还充电宝后自动结算,押金自动退回,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 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年付、一次性付清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 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 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承诺书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第一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同时将押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中心在收到第一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第一年度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出租方在收到第一年度租金、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标的交接工作。

4、后续房租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 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5、承租方应当接受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对环境卫生、安全要求、经营品种以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处罚。

6、费用的负担: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暖气、通讯、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后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电费按实际用电量结算,水、暖气、通讯、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承租方按出租方要求时限交至指定账户。

7、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需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依法申请相关安全检查,费用自行承担。

8、承租方应保持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所列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承租方 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 任。

9、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 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对承租方经营要求:

1、可同时兼容安卓,苹果,Type-c三种接口。

2、支付方式要求可支持支付宝、微信、扫码支付方式,采用免押金租用方式。

3、设备配置应符合相应区域的面积要求,包装、规格要整齐划一。

4、共享充电设备符合医院安全相关规定,充电宝采用阻燃材料,防火性高。

5、所投放充电宝需具有由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

6、承租方须具备法律及行业规定的资质及所提供服务的相应资质,严禁超范围经营、无证照经营、经营劣质三无产品及国家禁止销售的其他类产品。因承租方所售产品而导致患者投诉、问题反馈或引发其他服务纠纷的,由承租方负责沟通解决,与出租方无关。

7、承租方需在出租方规定的点位范围内提供服务。

8、承租方不得随意张贴、摆放具有任何指向性的商业广告信息;承租方须派驻专人负责每日设备、物品的维护,做好每日设备的清洗消毒工作。

9、进院的设备须为全新设备,且规格型号、颜色包装保持一致,摆放在医院规定位置,不允许私自挪动,设备必须具备防漏电保护功能,且符合并服从出租方有关部门的相关安全要求。

10、所投放的充电宝设备必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安全、质量、环保等相关合格证明或证书,其质量和安全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11、承租方在产品投放前应自行充分论证接入电线线路的安全性,投放后因产品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失火、漏电、爆炸等)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对此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同时负责恢复由此造成的医院声誉损失。

12、对充电宝项目场地租赁费用不包含电费,电费按照实际用量结算,出租方提供场地、电源,电表安装由承租方负责。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标的现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报名手续 承租申请书受让申请.doc 意向承租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000.00元,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公告约定时限,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第一年度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除原承租方外的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照固定金额1000.00元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王经理
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
咨询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
技术支持 艾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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