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蒙济堂医院有限公司蒙济堂蒙医推拿养生馆连锁招商项目
竞价
发布时间:
2026-03-30
发布于
内蒙古通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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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竞买记录

项目名称

通辽市蒙济堂医院有限公司蒙济堂蒙医推拿养生馆连锁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

N0109QT260054

招商方式

详见公告条款

挂牌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招商

概况

招商内容

本次项目招商采用合作经营的模式,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征集合作方,共同建设蒙济堂蒙医推拿养生馆加盟连锁项目。

基本属性

招商资产

/

招商方式

详见公告条款

招商期限

5年

履约保证金

/

合作方投资额

详见公告条款

经营用途

详见公告条款

资产状态

/

是否设置原合作人优先权

招商方情况

基本情况

招商方名称:通辽市蒙济堂医院有限公司

承诺

本招商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招商是招商方真实意愿表示,招商方对招商事宜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招商方本次招商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已获得相应批准。 3.招商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招商方在招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招商方义务。

招商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招商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通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通辽市蒙济堂医院有限公司拟开展蒙济堂推拿养生馆连锁项目。通过“国企主导+专业团队运营+社会参与”的协同模式,以“蒙式古法推拿+蒙式特色疗法+地道养生产品”三位一体的组合,打造核心品项,推广推拿养生馆旗舰店及加盟店,推动蒙医药养生文化从地域性特色产业向全国性优势产业跨越。

2.合作模式:

招商方:提供委派工作团队协助合作方推进项目,负责前期资金投入;后期经营收入滚动投入运营;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产品供应链支持;监督资金合规使用,确定服务项目及制定标准化流程,督促项目进度等。

合作方:负责总部场地租赁与装修(费用由招商方承担)、品牌搭建、广告投放等前期基础建设与市场推广工作、五家直营店的投资建设;参与制定标准化服务流程与操作规范,组建专业团队开展人员培训;输出成熟门店运营管理体系,优化单店盈利模型,为加盟商提供全流程运营督导支持。

双方合作期暂定5年,完成经营指标可续签。

3.投资与收益分配

(1)投资金额:招商方投入包括人员成本、装修、设备、推广运营等费用(成本由合作方制定计划并运营支付),前期投入不超过500万,前期建设完成后,招商方不再投入除经营收入外的其他资金,项目整体收入足以覆盖项目整体支出(包括合作方收益,前期建设拟定5个月内完成,以实际项目发展情况为准)。

合作方投入金额不少于80万元。负责五家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品牌直营店的投资建设。

(2)资金管理要求:合作方每月提交月度目标任务和资金使用计划,经双方共同审核确认后,按计划拨付及使用资金,资金使用需符合项目约定用途。

(3)收益分配:

合作方投资建设的五家直营店,经营收益(不含产品利润)归合作方所有,招商方不收取品牌授权费、管理费等费用,合作方不参与产品利润分配。所有直营店产品利润等归招商方所有。

超额激励收益:以加盟门店数量为核心考核指标,招商方按合作费收入、其他营收利润及管理费收入总和的30%—50% 阶梯型予以核定。(①超额激励收益按月结算;②其他营收利润为门店建店及运营期间向总部采购的物料、产品等经营所需采购利润等(不包括合作方投资建设的五家直营店);③管理费为3000元/店/˙月;④加盟费为19800-49800元。⑤五年内加盟门店数约为1-1000家)。根据双方约定的当月目标完成情况,若合作方完成当月目标,则当月超额激励收益按核定额的70%发放,若合作方完成当月目标的80%--100%(不含),当月超额激励收益按核定额的60%发放,若合作方未达到当月既定目标的80%,则当月超额激励收益按核定额的50%发放,所有未发放超额激励收益作为风险保障金,在完成年度目标的当月发放,若当年未完成年度目标,则在未来某月完成所有累积目标时再行发放。

(4)前期建设阶段(5个月)招商方向合作方支付合作运营基础收益总额不超过330万元,合作方在培训、人事、新媒体、品牌建设等人员配置不少于30人,其中培训总监不少于1人,人事总监和人事主管各不少于1人,新媒体运营总监和总管各不少于1人,品牌设计不少于1人。前期建设阶段,合作方每月提交月目标任务,若未完成月目标任务,合作运营基础收益于次月发放90%,扣留在前期建设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后统一发放,若未达到前期建设目标,扣留不再发放。

在前期建设完成后,2026年加盟商稳定运营门店数不少于100家;2027年加盟商稳定运营门店数不少于400家;2028年加盟商稳定运营门店数不少于800家;2029-2030年加盟商稳定运营门店数不少于1000家。2026年-2028年为运营门店数增长期,每较上月新增1家,合作运营基础收益增加9000元,月合作运营基础收益不超过200万元;2029年-2030年为运营门店数稳定期,月合作运营基础收益不超过160万元。

(5)若合作方连续6个月未达到当月既定目标的60%或造成重大经营风险,招商方将停止与合作方合作,所有未发放的人工成本由合作方承担,项目所有资产归招商方所有,并由招商方进行处置。

4.合作方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虚假伪造将取消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合作法律文本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招商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意向合作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合作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招商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详见“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

(一)合作方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合作方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意向合作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合作意向申请书;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公司章程;

4.按照公司章程出具参与本项目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

(注:以上提交资料加盖公章,如有多页的,请同时加盖骑缝章。)

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招商要求

1.如合作方出现严重违规、亏损、拖欠工资、重大客户投诉等情形,或对招商方品牌造成负面影响,招商方有权终止合作。

2.意向合作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3.意向合作方按本项目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资料,由中心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招商方,招商方在收到中心的审核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意向合作方在收到中心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为1万元整),成为合格意向合作方。

4.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合作方的,由招商方直接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合作方资格,并书面告知中心。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的,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最终合作方。综合评议要点:(1)综合报价;(2)相关资质、人员配备、管理经验、财务状况等;(3)运营能力、历史业绩等;

5.综合评议流程:如须综合评议方式的,招商方应在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择优文件》,各合格意向合作方按照《择优文件》要求制作参评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将参评文件密封送达,评审小组按照《择优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评审。中心协助招商方按照《择优文件》选定最终合作方。

6.中心收到招商方的书面确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各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作协议。

7.意向合作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招商方有权对意向合作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招商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协议、放弃合作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招商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项目重新挂牌,由意向合作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8.合作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合作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合作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招商合作协议条款存在问题、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合作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招商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9.意向合作方未按约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合作。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合作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见“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报名手续

承 诺 函.doc 授 权 委 托 书.doc 项目招商合作申请书.docx 意向合作方登记表.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金额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按系统提示交纳。

2.保证内容:

招商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招商方原因,如意向合作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服务费用后,招商方有权扣除意向合作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招商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合作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未按公告约定参与后续程序的;

(2)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后1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招商方签订合作协议》;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招商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4)意向合作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5)意向合作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公告规定的其他情况。

3.保证金处置方法:

(1)合格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最终合作方的,最终合作方的保证金在向中心提交《招商合作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中心扣除最终合作方应交纳的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2)未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的合格意向合作方,中心在确定最终合作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服务费

服务费详见合作意向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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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咨询联系人

赵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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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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