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竞买公告
竞买记录
项目名称 |
莫力达瓦旗大豆加工厂房及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整体招商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09QT250669 |
招商方式 |
详见公告条款 |
||
挂牌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招商 概况 |
|
||||||||||||||||||||||||
招商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招商方名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沃丰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
承诺 |
本招商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招商是招商方真实意愿表 示,招商方对招商事宜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招商方本次招商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 应决策程序,并取得相关批准。 3.招商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招商方在招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 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招商方义务。 招商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招商 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决策文件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沃丰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旗农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特别 告知 |
1. 本次招商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共122项,包括房屋构筑物25项,机器、机械51项,器具5项,家居33项,运输工具2项,电子设备6项;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合计面积124534.40m2(明细见附件)。拟公开选择一名合作方进行大豆深加工投资、运营,粮食贸易等业务,合作期为10年。 2.合作模式: 招商方提供大豆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具体资产件资产明细),项目运营涉及的投资资金全部由合作方承担,合作方自主经营管理及日常事务决策,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及人工及其他一切与经营相关的事宜由合作方自行组织、管理,合作方投资资金根据项目进度足额、及时到位。招商方协助合作方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协助合作方争取相关优惠政策。 3.生产运营期间,合作方根据市场及经营需要,对新建厂房/设备的设计、安装、施工等具有决定权,经招商方进行研究确定可投资后,由招商方按合作方设计方案承担相关费用,新增的相应厂房、设备等通过资产评估确定相应增加招商方固定收益金额(必要收益率按照不低于五年期LPR基准利率调整)。同时,运营前三年符合政策的情况下,招商方可向合作方提供运营资金支持,三年累计额度最低1亿元,首年可支持3000万元。 4.合作收益分配:招商方每年收取固定收益不低于480.42万元(不包含招商方新增投资应收取的固定收益,固定收益为先付模式,按年支付),合同签订起前三年内合作方运营中的粮源采购业务不低于50%交给招商方股东或招商方指定的第三方公司负责采购的,由粮源采购业务的承接主体向招商方支付年固定收益。自第四年起合作方经营中的粮源采购业务不低于40%交给招商方股东或招商方指定的第三方公司负责采购,剩余部分由合作方自主采购,由合作方向招商方支付年固定收益。 5.合作方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虚假伪造将取消合作资格,已交纳到中心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合作法律文本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招商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意向合作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合作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招商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详见“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
|
资格条件 |
(一)合作方基本资格条件 1.意向合作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合作方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截图);意向投资方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二)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合作意向申请书;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公司章程; 4.按照公司章程出具参与本项目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 5.相应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 (注:以上提交资料加盖公章,如有多页的,请同时加盖骑缝章。) |
|
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招商要求 1.意向合作方须亲自勘验标的,填写《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须自行留取相关图影资料,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合作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合作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招商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义务, 否则视为违约,合作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意向合作方按本项目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资料,由中心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招商方,招商方在收到中心的审核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意向合作方在收到中心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为50万元整),成为合格意向合作方。 3.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合作方的,由招商方直接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合作方资格,并书面告知中心。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的,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最终合作方。综合评议要点:(1)综合报价;(2)相关资质、管理经验、财务状况、专利技术、研发能力等;(3)运营能力、历史业绩;(4)资源协同能力、供应链管理能力;(5)产业数字化能力。 4.综合评议流程:如须综合评议方式的,招商方应在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择优文件》,各合格意向合作方按照《择优文件》要求制作参评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将参评文件密封送达,评议小组按照《择优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评议。中心协助招商方按照《择优文件》选定最终合作方。 5.合作期间,合作方应负责招商标的的装修、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不得随意改变标的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标的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标的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招商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合作方承担。如合作方有新建等需求时,需要征得招商方同意,具体事宜以双方协商为准。 6.如因环保限制、政策变动导致合作方停产的,停产期相应调减招商方固定收益,停产期≥6个月的,合作方可无条件解约。 7.中心收到招商方的书面确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各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作协议。 8.意向合作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招商方有权对意向合作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招商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协议、放弃合作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招商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项目重新挂牌,由意向合作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④同意并配合招商方对我方进行尽职调查;⑤我方及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意向合作方未按约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合作。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合作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综合评议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综合评议、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见“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1月20日 |
|||
报名手续 |
报名手续.zip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按系统提示交纳。 2.保证内容: 招商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招商方原因,如意向合作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合作方应交纳的服务费用后,招商方有权扣除意向合作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招商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合作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未按公告约定参与后续程序的; (2)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后1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招商方签订《合作协议》;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招商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4)意向合作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5)意向合作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公告规定的其他情况。 3.保证金处置方法: (1)无以上违约情形的最终合作方的,最终合作方的保证金在向中心提交《招商合作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扣除最终合作方应交纳的服务费后,保证金有剩余的,由中心将剩余部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2)未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的合格意向合作方,中心在确定最终合作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
||
服务费 |
最终合作方按照成交价的5%向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资产明细表.pdf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程女士 |
咨询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 号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