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说明:
本次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要求”第(七)条调整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地基基础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且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请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进行上传)。
招标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日 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客服电话
400-888-7022
下载APP解锁更多独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