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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二十二冶鼎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就二十二冶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不区分项目所需劳务外包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资质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 基本情况:
1. 招标人:二十二冶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 招标机构:二十二冶鼎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 项目基本概况:二十二冶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冶金矿山专用设备制造;非标准设备及零部件制造;钢结构安装、制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冶炼施工;钢结构工程检测;专用设备安装;钢管焊接;钢材、建材、通用设备、仪器仪表销售;仓储等经营业务,通过劳务外包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开展。
4. 招标内容:薪酬外包服务由外部机构负责企业薪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办理各类的代发工资、处理工资卡遗失、补办等相关手续以及专业人员现场服务、管理/技术人员、作业层人员、临时、零散、兼职等人员劳动外包服务、劳动争议处理、工伤事故处理、个税申报、社保代扣代缴等。所需的用工类型、数量如下:
| 序号 |
用工形式 |
数量(人) |
使用时间(月) |
| 1 |
排版员 |
5 |
24 |
| 2 |
气焊工 |
15 |
24 |
| 3 |
电焊工 |
20 |
24 |
| 4 |
钻床工 |
10 |
24 |
| 5 |
铆工 |
15 |
24 |
| 6 |
天车工 |
5 |
24 |
| 7 |
起重工 |
5 |
24 |
| 8 |
打磨工 |
5 |
24 |
| 9 |
大车司机 |
2 |
24 |
| 10 |
保洁、门卫 |
18 |
24 |
| 11 |
电钳工 |
3 |
24 |
| 12 |
总计 |
5. 项目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十一加二十二冶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6. 联系人:付建君
7.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 该合同为统谈分签。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 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 具有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回执书》。
4. 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5. 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注册用户。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与中国二十二冶在合作过程中无不良合作记录。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记录。
7. 被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停用的或被中国二十二冶评为D级的,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8. 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或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无保证金
四、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进行网上下载
网址:(https://ec.minmetals.com.cn/logonAction.do)
五、 投标方式
电子版投标文件扫描做成PDF格式,在离线工具中签字盖章做成投标格式上传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网址:(https://ec.minmetals.com.cn/logonAction.do)
六、 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开 标 时 间: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开 标 地 点: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平台。
七、 结算方式
1. 甲、乙双方约定按自然月每月结算一次费用,按月度工作量的实际完成比例进行结算。甲、乙双方结算周期为当月1日至次月31日。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提供服务,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每月 10 日之前核算完毕上月各项费用,核算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全部验收单据及相关资料证明。
2. 乙方提供甲方结算金额对应的全额发票(税率6%),对于纳入属地化管理的人员,按照当地政策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取金额为应发工资总额的1.5%,按月结算。其中票面税率为6%,票面金额=总费用+收取的税费。乙方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如乙方提供虚假发票,甲方立即停止付款,乙方承担所有后果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发票丢失等,乙方应积极配合处理,但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 服务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发生的相关成本如:服务人员工伤成本、因甲方单方面原因被甲方依法退回乙方,需要乙方依法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造成第三方损失而产生的诉讼成本和赔偿金等,由甲方全部承担。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甲方应承担该责任并补偿乙方为此支出的所有费用。
八、 付款方式
本项目合同无预付款。甲、乙双方结算款,甲方于每月15日之前将应付款项足额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如有变更,以乙方书面告知为准),如遇节假日提前至最后一个工作日。
九、 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电汇。
招标人支付上述款项前,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合法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适用税率/征收率为6%) (若遇税率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合同金额也做适当调整)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招标人支付上述款项前,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合法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十一、 重要提示
本次招投标全程无纸化,所有过程均在中国五矿集团供应链管理平台网上体现,包括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报价、评标、定标过程,各投标人要密切关注网上信息,由此而引起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机构:二十二冶鼎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丰润区曹雪芹东道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