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车辆加油定点采购服务项目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21
发布于
辽宁大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视窗

×

loading...

*开通会员可解锁* 星期三

海关电邮

.

下载中心

.

用户空间

.

无障碍

. . .

繁體版

.

English

海关总署

守国门 促发展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首页

用户空间

|

机构职能

本关概况

组织机构

领导简介

|

新闻动态

本关动态

图片新闻

|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依申请公开

基层政务公开

|

海关政务服务平台

|

在线服务

政务服务事项

行政审批

下载中心

海关政务服务平台

网上查询

企业办事

|

交流互动

在线访谈

网上直播

信访专栏

业务咨询

常见问题

网上调查

关长接待日

12360热线

政务新媒体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采购

大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车辆加油定点采购服务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9 文章来源:大连海关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一、项目名称:大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车辆加油定点采购服务项目公告

  二、项目编号:DZJ-2026-0121

  三、项目预算:捌万元伍千元(¥85000.00元)

  四、合同履行期限:1年(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不变、双方自愿且首次合同服务期限满1年的前提下,合同到期前,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应保持连续性,续签合同应当1年1签,最多可续签2次合同)。如遇大连海关政策调整、中心职责调整等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

五、项目内容:

大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具体需求详见附件1)。

六、报送响应文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邮寄(请使用顺丰快递)或直接送至邮寄地址并告知综技中心联系人,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收件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及收件人: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金马路219号,大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吴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项目内容:大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车辆加油定点采购服务项目(详细内容见附件1)

  八、报送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二)满足附件1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三年内的主要工作业绩(若有,则提供有代表性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1至2项);

  (四)报价单

模板见附件2(如附件不适用本项目,请自行设计格式;报价单务必填写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价需包括人工、税金等完成项目需求的全部费用,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九、报送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四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采购要求

  附件2 报价单

  大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需求

  一、采购目的

  根据《财务处关于大连地区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情况的通知》(财务综合事务单〔2025〕141 号)要求和车辆管理相关规定,为保障综技中心名下备案车辆的正常运行,采购车辆定点加油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车辆定点加油服务。

  2、采购单位:大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3、预算金额:本项目年度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85000 元,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加油费用为准,且累计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年度预算额度。

  4、采购方式:比选(综合评分)。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在年度预算足额保障、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不变、双方履约情况良好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 2 次,每次续签期限 1 年。

  6、服务范围:为采购方名下已备案的全部公务车辆提供成品油( 92号、95 号汽油,0号、-10号、-20号柴油)加注服务,及配套的发票开具、加油记录查询等基础服务。

  三、核心采购要求

  (一)成品油质量要求。

  响应单位提供的成品油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最新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规范,为正规炼油厂生产的合格产品,严禁提供劣质油、非标油等不符合标准的燃油。若因燃油质量问题导致采购单位车辆损坏,响应单位需承担车辆维修、零部件更换等全部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二)服务基础要求。

  1、响应单位的成品油零售点具备合规加油设施设备,配备合格加油员,满足基本安全运营要求。

  2、按照一车一卡进行加油管理;加油卡仅绑定车辆加油权限,不得用于其他消费结算;当场提供加油凭证;按采购单位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3、可提供加油记录查询服务,确保加油信息可追溯。

  4、响应单位需对采购单位的车辆信息、加油记录等基础信息严格保密,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附件2:

  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

数量(单位)

单价(元)

1

2

3

......

备注

  响应单位名称(公章):

  联络人:

  联系电话:

浏览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

相关链接 中国政府网 中国政府网 中央国家机关举报网站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 国务院部门 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部 应急管理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国家外国专家局 国家航天局 国家原子能机构 国家海洋局 国家核安全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中国气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行政学院 国家信访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移民管理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出入境管理局 国家公园管理局 国家公务员局 国家档案局 国家保密局 国家密码管理局 地方政府 北京市 上海市 天津市 重庆市 黑龙江 吉林省 辽宁省 河北省 山西省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海南省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内蒙古 宁 夏 新 疆 广 西 西 藏 香 港 澳 门 分署和司局子站 广东分署 办公厅 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 政策法规司 综合业务司 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 风险管理司 关税征管司 卫生检疫司 动植物检疫司 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商品检验司 口岸监管司 统计分析司 企业管理和稽查司 缉私局 国际合作司 财务司 科技发展司 督察内审司 人事教育司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局 直属海关 北京海关 天津海关 石家庄海关 太原海关 呼和浩特海关 满洲里海关 大连海关 沈阳海关 长春海关 哈尔滨海关 上海海关 南京海关 杭州海关 宁波海关 合肥海关 福州海关 厦门海关 南昌海关 青岛海关 济南海关 郑州海关 武汉海关 长沙海关 广州海关 深圳海关 拱北海关 汕头海关 黄埔海关 江门海关 湛江海关 南宁海关 海口海关 重庆海关 成都海关 贵阳海关 昆明海关 拉萨海关 西安海关 兰州海关 西宁海关 银川海关 乌鲁木齐海关 在京直属事业单位 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中国海关博物馆 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世界海关组织 世界海关组织 中国WTO/TBT-SPS通报咨询网 中国技术贸易措施网 社会团体 口岸协会 报关协会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协会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举报电话 | 使用帮助 | 无障碍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关主办

联系电话:0411-12360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60号 邮编: 116000

京ICP备17015317号

京公网安备:11*开通会员可解锁*

网站标识码:bm28080001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