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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比亚迪站110千伏电力线路接入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段人造沙滩对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比亚迪站110千伏电力线路接入工程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西北侧 |
建设单位 |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项目概况 |
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比亚迪站110千伏电力线路接入工程位于汕尾市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西北侧,拟新出两回110千伏线路,将110kV安遮甲线解口入110千伏比亚迪用户站。新建双回电缆线路长约2×1.25km,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1.0km。新建杆塔5基。导线截面采用1×400mm2,电缆截面采用1×1600mm2。项目总投资2957.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 |
环评机构 |
广东省中园生态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噪声保护措施、施工扬尘保护措施、施工废水保护措施和施工固废保护措施等。应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及昼间休息时间短施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加强车辆管理,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作洗车水及喷洒降尘用水,不外排。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可以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应及时运送至指定的弃渣场处理;隔油沉砂池产生的废油泥和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和处理。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及开挖量,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采取回填妥善处置。做好施工拦挡,施工裸露区域采用彩条布覆盖,边坡坡脚处采用编织袋拦挡等。项目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绿化恢复。 (二)运营期 (1)废水。项目运营期无废污水产生。 (2)废气。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项目运营期架空线路沿线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输电线路无固体废物产生。 (5)电磁影响。项目运营期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0.05kHz时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4000V/m、100μT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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