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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JC-FC20260004
二、项目名称:
2026年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复欣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中路
369号15楼
中标(成交)金额: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复欣物业管理发
展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
详见竞争性
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
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
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
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斌(组长)、杨则刚、陈群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92.56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
2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代表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
2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代表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代表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JC-FC20260004
项目名称:
2026年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公
安 部 警 用 装 备 采 购 中 心
二〇二六年五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录
I
目
录
1.
采购邀请
..............................................................................................................................................1
2.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2
3.
响应人须知
..........................................................................................................................................8
3.1. 总则..............................................................................................................................................83.2. 磋商文件......................................................................................................................................93.3. 响应文件....................................................................................................................................103.4. 评审步骤和要求........................................................................................................................123.5. 签订合同....................................................................................................................................163.6. 成交服务费................................................................................................................................173.7. 询问和质疑................................................................................................................................173.8. 保密和披露................................................................................................................................18
4.
评分方法和评审标准
........................................................................................................................19
4.1. 评分方法....................................................................................................................................194.2. 评审标准....................................................................................................................................19
5.
采购需求
............................................................................................................................................23
5.1. 项目概况....................................................................................................................................235.2. 服务需求....................................................................................................................................245.3. 物业服务人员行为规范(参考)............................................................................................325.4. *守法及保密(实质性要求)..................................................................................................325.5. 其他说明....................................................................................................................................33
6.
合同(参考文本)
............................................................................................................................34
6.1. 甲方与乙方................................................................................................................................356.2. 基本约定....................................................................................................................................356.3. 物业服务....................................................................................................................................356.4. 付款方式及条件........................................................................................................................356.5. 设备交接与检验........................................................................................................................366.6. 违约责任....................................................................................................................................366.7. 合同的实施变更和解除............................................................................................................366.8. 不可抗力....................................................................................................................................376.9. 争议解决....................................................................................................................................376.10.合同生效与终止.......................................................................................................................376.11.
其他约定
............................................................................................................................38
6.12.盖章与签名...............................................................................................................................38
7.
响应文件格式
....................................................................................................................................39
7.1 *承诺函......................................................................................................................................407.2 *响应函......................................................................................................................................407.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27.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27.5 *响应人资质声明......................................................................................................................427.6 *纳税证明材料..........................................................................................................................437.7 *社保缴费记录..........................................................................................................................447.8 *审计报告..................................................................................................................................447.9 *增补人员承诺函......................................................................................................................447.10 ..........................................................*商务条款偏离表
45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录
II
7.11
体系认证证明文件
............................................................................................................45
7.12
中小企业声明函
................................................................................................................45
7.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6
7.14
业绩
....................................................................................................................................46
7.15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文件
............................................................................................46
7.16..............................................................*报价一览表
47
7.17 ..........................................................*岗位报价明细表
47
7.18.........................................*响应人服务项目偏离表(逐条响应)
47
7.19
物业服务团队要求
............................................................................................................48
7.20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48
8.
附件
....................................................................................................................................................49
8.1. 质疑函........................................................................................................................................49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邀请
1
1. 采购邀请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4〕214号
)要求,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警采中心”)就下述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邀请合格响应人密封响应。1.1.
项目编号:
JC-FC20260004
1.2.
项目名称:
2026年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1.3.
磋商内容:
本次磋商预算:
150万元,详见下表:
包号
内容
预算(元)
1
物业服务(场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保洁、绿化与养护等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1.4.
履约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1.5.
履约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
299号
1.6.
预算金额:
150万元
1.7.
最高限价:
150万元
1.8.
响应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
:无。
1.9.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即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1.10. 报名方式
响应人须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在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函格式详见8.1)
。1.11. 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即日起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的也将被拒收。1.12. 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地点、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响应,请符合条件的响应人注册、报名,编制完成后加
密上传响应文件等相关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响应人以纸质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启。
*开通会员可解锁*0时00分到9时00分,响应人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办理签到;*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09时30分,响应人须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解密响应文件。
1.13. 响应注意事项
(
1)响应人进行响应,须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A证书电子认证办法详见:ht
tps://jcyun-b.pcpe.cn/jcFile/szrz/Ukey证书办理平台操作手册.pdf已办理数字证书请确保证书还在有效期内,如已过期或即将过期,须联系上海
CA进行更新。请
各响应人及时申请办理,充分考虑邮寄时间等因素,若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响应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负。上海
CA客服电话:400 820 6660拨进去之后转6转9。
(
2)响应人在电子招投标平台报名及上传响应文件等相关文件方法详见电子招响应平台操
作手册。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
https://gpztb.pcpe.cn/,登录界面下载操作手册。
(
3)本项目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发布。如有变更
将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通知,请各响应人关注。(
4)*开通会员可解锁*9:00应委派响应人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7.3)原
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参与线下磋商活动。1.14. 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邀请
2
1.15.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联系人:联系代表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
299号
1.16. 响应注意事项
以上如有变更,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通知,请各响应人关注。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2
2.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名
称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2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
150万元;
*响应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总预算或分包预算,或者无报价响
应的,响应无效。
3
是否有最高
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50万元;
*响应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分包最高限价,或者无
报价响应的,响应无效。
4
3.1.3
响应人应具备的特
殊要求
无
5
是否允许代理商响
应
否
6
3.1.3
是否允许联合体响
应
否
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否
8
3.3.2
响应人应提交的商
务文件
1. *响应函(详见第7部分);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响应,则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4.*响应人资质声明(详见第7部分);5. *响应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响应截止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如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声明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6. *响应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响应截止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如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声明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7. *响应人提供2024或2025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或企业财务报告。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
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章);
8. *增补人员承诺函; 9. *商务条款偏离表(详见第7部分);10. 响应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9001或GB/T19001)、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1或GB/T28001或ISO
45001)。(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11.业绩:响应人具有*开通会员可解锁*至磋商之日期间类似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以响应人实际提供的合同及发票扫描件为准(响应人提供的合同案例应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及金额所在页和签字
盖章页等)
12.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的界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本表第
19条);
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响应人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提供);14.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文件。
9
3.3.2
响应人应提交的技
术文件
1.
*报价一览表(详见第7部分);
2.
*岗位报价明细表(详见第7部分);
3.
*响应人服务项目偏离表(详见第7部分);
4.
物业服务团队要求
4.1*服务团队人数不低于14人,响应人服务团队少于14人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各岗位人员设置数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
5部分
(提供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
4.2*守法及保密,详见本磋商文件第5部分(提供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
4.3结合评分细则提供物业经理、项目人员配置、人员持证情况等的相关材料;
5.响应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针对本项目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
(
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考核方案;
(
3)针对本项目的物业服务管理方案;
(以上内容必须与本项目联系紧密,符合实际需求,否则会影响评审委员会认定)。
10
是否允许响应人将
否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
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
完成
1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
疑会)
否
12
3.3.5
响应文件
有效期
*120个日历日(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
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
13
报名方式
响应人须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在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
报名。
14
是否收取磋商保证
金
是,磋商保证金为30000元。磋商保证金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详见响应人须知对应条款。响应人须在响应函(详见第七部分
7.2)中明确磋商保证金退还账
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如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先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选择本采购项目进行报名登记后,进入我参与的
--
具体项目
--
办理,按照招标文件和系统提示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汇款须附注具体“包组编码”),系统将自动识别磋商保证金及其归属。如投标人在磋商保证金汇款时未附注具体“包组编码”,可在上述步骤下,进行自助绑款,输入银行账号进行查询绑定(与汇款时间存在约
10分钟延迟)。
银行账户信息维护说明:投标人可在登录系统后,首页界面右上
角点击公司名称
--我的银行卡,维护本公司银行账户信息。
15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
金
否
16
是否允许履约担保和融资担
保
否
17
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
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第
7部分)。
2.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
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和《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10%(10%-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 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和《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
号)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允许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
企业的报价给予
4%(4%-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
10%(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
10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18
信用记录
查询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
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开启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响应无效,无效响应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
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9
响应人的资格要求和应提交的资格审
查材料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部分);2.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3.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6
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响应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响应截止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如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声明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4. *响应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响应截止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如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声明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5. *响应人提供2024或2025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或企业财务报告。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6.响应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GB/T 1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
OHSAS18001或GB/T28001或ISO45001)证
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上述
*项目若有缺失、虚假或无效,响应将被拒绝或响应
无效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响应人将上述资料签字盖章,响应文件中仍需提供上述文件。
20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
、条件
按季度支付服务费,于下一季度首月
15号前收到发票后支付上
一季度的费用。
21
其他必要
内容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
202
6〕2号)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
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投标文件中若有虚假材料,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注:
1、上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响应将被拒绝或响应无效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
正;
2、上表中未加“*”且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得作为响应被拒绝或响应无效条款;3、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如与磋商文件其他部分不一致,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7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响应人须知
8
3. 响应人须知
3.1. 总则
3.1.1 基本要求
3.1.1.1.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5部分中所述特定服务的磋商响应。3.1.1.2. 响应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澄清等程序提出
,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3.1.2
定义
3.1.2.1. “采购人”指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单位,名称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3.1.2.2. “服务”指本磋商文件第5部分所述响应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3.1.2.3. “响应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响应的供应商。3.1.2.4. “潜在响应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3.1.2.5. 本磋商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
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3.1.3
合格响应人的条件
3.1.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
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响应。
3.1.3.2. 响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3.4. 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两个(含)以上响应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人身份共同响应,
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如果允许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3.1.3.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条件,并按照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相关文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响应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1.3.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1.3.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响应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响应均将被拒绝。
3.1.3.8. 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响应的全权代表参加响应活动,并承担响应及履约活动中的
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响应,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响应人须知
9
3.1.3.9. 联合体成交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
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全权代表方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1.3.10. 响应人应按照磋商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3.1.3.11. 如响应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递交身份证复
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写),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响应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递交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1.4
费用
3.1.4.1. 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警采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
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1.5
通知
3.1.5.1. 对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手机短信、
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网上公告等方式,下同)或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一种或多种形式,向潜在响应人发出,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箱等以潜在响应人登记的为准。如响应人信息登记有误、手机信号故障、传真线路故障、潜在响应人手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响应人,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表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3.2. 磋商文件
3.2.1
磋商文件包括下述内容
第
1部分 采购邀请
第
2部分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第
3部分 响应人须知
第
4部分 评分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
5部分 采购需求
第
6部分 合同(参考文本)
第
7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
8部分 附件
3.2.2
响应前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2.2.1. 响应人的澄清、修改等要求的提交:任何下载或领取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人,均可要求
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及或修改,该要求应在响应截止期
5日前,按采购邀请书中的联系
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或警采中心。
3.2.2.2. 磋商文件在公告之前已经在相关媒体/网站发布公告公开征求过意见的或进行过论证的,
警采中心或采购人可以不再接受已经征求过意见或论证的商务或技术部分响应人提出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
3.2.2.3. 警采中心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下载磋商文件的响应人踏勘现场
,而无论警采中心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响应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响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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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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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若警采中心或采购人并未统一安排踏勘现场,响应人在遵守所有相关法律的情况下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3.2.2.4. 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若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由采购人提出,则响应人提
出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应送达采购人,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并应当由采购人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若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由警采中心提出,则响应人提出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则应送达警采中心,由警采中心负责解释,并应当由警采中心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与此相应,相关质疑处理工作也按照此原则由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进行处理。
3.2.2.5. 警采中心对澄清、修改要求的处理:警采中心对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
应当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且应当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统一向全体,或分别或向每一位
(但不可以只向其中一部分)潜在响
应人发出澄清、修改及
/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中可以包括原提出的问
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2.2.6. 警采中心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警采中心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
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3.2.2.7. 补充文件的发出时间、响应截止日的变更:在磋商采购的情形下,自澄清、修改及/或进
行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所规定的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五日,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响应截止日重新发出通知。
3.2.2.8. 警采中心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响应人的澄清、修改及/或进
行其它答复的要求,警采中心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及
/或进行其它答复,
即刻发生效力,警采中心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响应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和修改文件。同时,警采中心和响应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3.3. 响应文件
3.3.1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3.3.1.1. 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响应人与采购人或
警采中心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3.3.1.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
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可以是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3.3.1.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响应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响应人应当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1.4.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3.2
响应文件的组成和相关要求
3.3.2.1. 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指响应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响应和
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响应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响应人应提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具体填写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
7部分。
3.3.3
响应内容填写说明
3.3.3.1. 响应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
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响应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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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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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2. 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编制,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
找不到,是响应人的责任。
3.3.3.3. 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7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
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可能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3.3.3.4. 报价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删减内容。3.3.3.5. 响应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中心或磋商小组对其
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3.3.4
响应报价
3.3.4.1. 所有响应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响应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
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并且报价应该被视为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3.3.4.2. 对于一个项目中的多个分包,响应人可以报价响应全部分包,也可以只响应其中一包或
几包。响应人响应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3.3.4.3. 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响应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响应方案
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
3.3.4.4. 响应人要按响应产品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
、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签署。
3.3.4.5. 对于有分项及特殊需求的服务内容,应由响应人自行设计相关格式。响应人按照上述要
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警采中心或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3.3.4.6.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
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响应人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人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3.3.4.7.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3.3.5
磋商保证金
3.3.5.1 磋商保证金:保证金是否收取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如收取,收取及退还磋商保证
金的要求如下:
3.3.5.2 响应人应提供的磋商保证金额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磋商保证金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
金额的
2%。
3.3.5.3 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
式交纳。
3.3.5.4 磋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形式提交的,相关票据或者保函应在响应时与
响应文件同时提交。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提交的,须在进账凭证上注明具体“包组编码”(具体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汇款至下述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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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1
3.3.5.5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
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3.5.6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响应,响应
无效。
3.3.5.7 警采中心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但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
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
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3.3.5.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3.5.8.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3.3.5.8.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3.5.8.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3.5.8.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3.5.8.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5.9 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及采购合同副本,经警采中心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办理磋
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3.3.6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3.3.6.1.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
绝。
3.3.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可与响应人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
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响应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响应人除按照警采中心要求修改响应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
3.3.7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3.3.7.1 响应文件签署要求如下:3.3.7.1.1
响应人在“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响应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的全名;
3.3.7.1.2
如响应人为联合体,上述文件联合体全权代表方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全权代表方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的全名;
3.3.7.2 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或所提供的图片不清晰可辨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响应人
承担。
3.4. 评审步骤和要求
3.4.1
资格审查
3.4.1.1. 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依法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对照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对响应人的资格
进行审查。合格响应人不足
3家的,不进入磋商程序。
3.4.2
组建磋商小组
3.4.2.1. 警采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磋商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
,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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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2. 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
代表不能以专家身份参与评审。
3.4.2.3. 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财政部关
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
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名法律专家。
3.4.3
磋商准备与初步评审
3.4.3.1. 响应截止时间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
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3.4.3.2.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
质上响应的响应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响应产品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响应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响应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3.4.3.2.1. 应当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人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3.4.3.2.2. 本文件“响应人须知”中的“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的资格证明文件不
全或无效的;
3.4.3.2.3.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3.4.3.2.4. 响应有效期不足的;3.4.3.2.5. 响应产品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
承诺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3.4.3.2.6.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3.4.3.2.7. 不符合磋商文件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3.4.3.2.8. 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3.4.3.2.9.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3.4.3.2.10.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4.3.3.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修正,但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中不构成重大偏离
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4.3.4.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响应人不得再对
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
3.4.3.5. 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
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响应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3.4.3.6. 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
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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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6.1. 报价一览表响应价格与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响应价格为准;
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3.4.3.6.2.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小写金额
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3.6.3. 如果金额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
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3.4.3.6.4. 调整后的数据应对响应人具有约束力,响应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响应将被拒绝。
3.4.4
响应的澄清
3.4.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响应人对响
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响应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响应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4.4.2. 响应人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响应
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人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响应。
3.4.4.3. 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响应人的报价与各响应人报价的平均报价价差较大,存在明显
不合理,有低于成本价或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影响公平竞争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响应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响应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响应。
3.4.5
对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
3.4.5.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响应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
平等的磋商机会。
3.4.5.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响应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响应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4.5.3. 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
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可以为2家。
3.4.5.4.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
3.4.5.5.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
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4.5.6.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响应人为成交候选响应人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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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7.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
个响应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4.5.8. 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
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
(即权值)为10%至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
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
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
3.4.5.9.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
的响应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3.4.5.1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4.5.11. 磋商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
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成交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评分方法和
评审标准
”。
3.4.6
确定成交供应商
3.4.6.1.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响应
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响应人。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4.6.2.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
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响应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4.6.3. 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名第一的成交候
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磋商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响应人
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6.4. 采购人也可授权磋商小组按本条规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4.6.5.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
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4.6.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响应人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
结果。
3.4.7
评审过程保密
3.4.7.1. 响应截止时间之后,直到授予响应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
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向响应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3.4.7.2. 在评审期间,响应人企图影响警采中心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
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7.3.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
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响应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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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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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3.4.8
关于响应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3.4.8.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响应人进入初
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向财政部门反映。
3.4.9
采购项目终止
3.4.9.1.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3.4.9.1.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4.9.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4.9.2.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后,磋商小组应作出书面报告。3.4.9.3.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
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3.4.9.4. 终止采购活动后,警采中心应当将终止采购活动原因通知所有响应人。
3.5. 签订合同
3.5.1
成交通知
3.5.1.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
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响应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
3.5.1.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
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
3.5.1.3. 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3.5.1.3.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3.5.1.3.2.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3.5.1.3.3.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3.5.1.3.4.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3.5.1.3.5.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3.5.1.3.6.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3.5.1.4.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5.2
签订合同
3.5.2.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
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5.2.2.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响应人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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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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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3. 成交供应商成交及签订合同后,不得擅自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
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警采中心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3.5.2.4. 违反上述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6. 成交服务费
3.6.1
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请响应人在响应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3.7. 询问和质疑
3.7.1
询问
3.7.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
取电话、当面询问或书面等形式。
3.7.1.2. 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7.2
响应人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质疑
3.7.2.1. 响应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向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7.2.2. 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
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7.2.3.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
序提出。供应商于响应截止时间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应当被视为无效质疑
3.7.2.4.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
是指:
3.7.2.4.1.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满足3.9.1.3条款的前提下,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文
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7.2.4.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7.2.4.3.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7.2.5. 质疑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7.2.5.1. 提起质疑主体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7.2.5.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7.2.5.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7.2.5.4. 事实依据;3.7.2.5.5. 必要的法律依据;3.7.2.5.6.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有缺失的,警采中心、采购人应当一次性告知质疑人需补全的材料及补交的截止时间。补交的截止时间与法定质疑期的截止时间一致。质疑人于截止时间后递交补充材料的,将被拒绝。
3.7.2.6. 质疑事项如无实质内容,仅为询问质疑人得分情况或质疑人未成交原因等的,警采中心
、采购人可将此类质疑函作为书面询问接收,警采中心按询问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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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人须知
18
3.7.2.7. 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7.2.7.1. 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7.2.7.2. 质疑函的内容和形式符合规定,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据齐全;3.7.2.7.3. 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3.7.2.7.4.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3.7.2.8. 质疑函应递交原件到警采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联系电话:021-
33292999。
3.7.2.9. 采购人、警采中心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
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7.2.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警采中心可以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
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7.2.11. 质疑人对采购人、警采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警采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相关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8. 保密和披露
3.8.1
保密和披露
3.8.1.1. 响应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
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8.1.2. 警采中心有权将响应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
3.8.1.3. 在警采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
,警采中心无须事先征求响应人
/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
、签署情况的资料、响应人
/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
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响应人
/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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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法和评审标准
19
4. 评分方法和评审标准
4.1. 评分方法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将响应人资质条件、响应产品(服务)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
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响应方案。响应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磋商小组共同认定的客观分评审部分,需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讨论、独立打分,存在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分别作出书面说明。
评分因素
分值(分)
商务部分
12
服务部分
68
价格分
20
合计
100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折扣比例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2. 评审标准
4.2.1初步评审
磋商文件规定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可被判定为响应无效的项目。
评审标准
是否响应
备注
*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响应人资质声明*纳税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记录*2024或2025年审计报告(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增补人员承诺函*商务条款偏离表*报价一览表*岗位报价明细表*响应人服务项目偏离表(逐条响应)*服务团队人数不低于14人(承诺函)*守法及保密(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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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法和评审标准
20
4.2.2评分细则
1、商务部分(12分)
客观分
体系认证
(
0-6分)
响应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9001或GB/T19001)、环境
管理体系(
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OHS
AS18001或GB/T28001或ISO45001)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每提供
1种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不得
分。满分
6分,最低为0分。
客观分
类似业绩
(
0-6分)
响应人具有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磋商之日期间类似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以
响应人实际提供的合同及发票扫描件为准(响应人提供的合同案例应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及金额所在页和签字盖章页等)。每提供一份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得
2分,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不得分
。满分
6分,最低分为0分。
2、服务部分(68分)
客观分
物业经理
(
0-9分)
1、年龄50周岁及以下,得3分,否则得0分;2、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3分,大专及以上得1分,否则得0分;3、均具有五年及以上项目经理(非住宅物业项目)经验得3分;三年(含
)以上2分,一年(含)以上得1分,否则得0分;
依据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及工作履历进行评分,同时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物业经理缴纳磋商截止前
12个月内至少连续3个
月在投标人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不得分。
主观分
项目人员
配置
(0-
4分)
各岗位人员配备是否充足、岗位设置和作息管理是否合规、各类人员的专业性、年龄、类似工作经验的优势。1、无相关项目团队配备方案的得0分;2、专业水平略有不足,缺乏同类型项目工作经验的,人员配置基本满足要求得
2 分;
3、专业素质能力强、岗位设置和作息管理合规、从业经验丰富的,人数配置完全满足要求得
4分。
客观分
人员持证
情况
(0-
4分)
1、司机和电工无相关证书的得0分;2、所配司机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且电工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得
2 分;
3、所配司机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且电工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并且司机至少一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
A1A2F)且电工至少一人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为高压电工作业)得
4分。
以上证书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主观分
针对本项目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
0-
15分)
根据响应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分:1、未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的得0分。2、项目管理机构图、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等制度简单的得
5分;
3、项目管理机构图、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等制度可行的得
10分;
4、项目管理机构图、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等制度完善的得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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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法和评审标准
21
主观分
服务响应
情况
(
0-2分)
在物业服务工作时间外,司机、保洁、维保等人员须根据实际物业服务内容及时限(
30分钟内到场)需求,及时响应相关服务工作:
1、未提服务响应承诺的得0分;2、提供相关服务相应承诺,但范围不全或时效未表述的得1分;3、提供全方位、及时的服务响应承诺的得2分。
主观分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考核
方案
(
0-
12分)
根据响应文件中的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分:1、未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方案的得0分。2、考核方案中包括考核方法、考核标准、考核形式,且考核方法、标准、形式简单的得
4分;
3、考核方案中包括考核方法、考核标准、考核形式,且考核方法、标准、形式健全的得
8分;
4、考核方案中除包括考核方法、考核标准、考核形式之外,还有针对本项目的特色考核内容,同时考核方案、考核标准、考核形式等内容完善、科学合理的得
12分。
1、场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日常运行与维护方案(
0
-6分)
1、未提供场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日常运行与维护方案,得
0分
2、场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日常运行与维护方案简单,无明显缺失,得
2分;
3、场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日常运行与维护方案较为全面,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得
4分;
4、场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日常运行与维护方案科学合理、健全完善,符合实际,可行性强,得
6分。
2、保洁服务方案(
0
-6分)
1、未提供保洁服务方案,得0分;2、保洁服务方案简单,无明显缺失,得2分;3、保洁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得
4分;
4、保洁服务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
6分。
3、绿化养护方案(
0
-3分)
1、未提供绿化养护方案,得0分;2、绿化养护方案简单,无明显缺失,得1分;3、绿化养护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得
2分;
4、绿化养护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
3分。
4、驾驶员服务方案(
0-3分)
1、未提供驾驶员服务方案,得0分;2、驾驶员服务方案简单,无明显缺失,得1分;3、驾驶员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得
2分;
4、驾驶员服务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
3分。
主观分
针对本项目的物业服务管理
方案
(
0-
22分)
5应急预案(
0-4分)
根据防台、防汛、防火、防震、流行病防控、突发事件处置等应急预案的质量(如处置方案、响应时间等)进行评分。1、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2、提供的应急预案的处置方案合理性欠缺,针对性不足的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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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法和评审标准
22
3、提供的应急预案的处置方案合理且针对性强的得4分;
3、价格(20分)
客观分
价格分(
0
-20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
=(
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
)×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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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23
5. 采购需求
本部分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特别注明,本项目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
本部分“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响应将被拒绝,“*”项如要求提
供证明材料的响应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佐证,其他项以“响应人服务要求偏离表”响应为准。
5.1. 项目概况
警采中心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
299号,占地面积为270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
511平方米(其中1号楼建筑面积为5671平方米,2号楼面积4767平方米),绿化面积约7925平方米,水域面积约
1522平方米,场地内道路、停车场的面积约6000平方米。职工人数为80-
90人。本项目包括为警采中心提供场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日常运行与维护服务、保洁服务、园林修剪和养殖、车辆保养驾驶等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项目需求,并完成相关的考核。物业服务区域如下:
表
1:1号楼综合楼
建筑面积
5671平方米、电梯2部
地下室
365平方米
仓库
4间
设备房
1间
一层
1间大会议室、1间厨房、1间大餐厅、3间包间、1间专家室、1间档案室、
4间卫生间、2间更衣间、浴室
二层
13间办公室、4间会议室、3间资料室、1间后勤休息室、1间仓库、4间卫生间、
1间茶水间
三层
7间办公室、7间客房、2间会议室、1间资料室、1间后勤休息室、1间物料室、
2间卫生间、1间茶水间
四层
8间办公室、7间客房、3间会议室、2间卫生间、1间后勤休息室、1间物料室、
1间茶水间
五层
1间乒乓球室、1间健身房、2间更衣淋浴室(含卫生间)、1间文娱室、
1间设备水箱间
表
2:2号楼-展厅
建筑面积
4767平方米、电梯1部
一层
展厅、
1间卫生间、消防设备间、1间仓库
二层
1间办公室、13间装备展厅、1间卫生间、1间档案室、2间仓库、1间陈列室、
1间茶水间
表
3:设备设施清单
序号
设备
所在位置
品牌参数
数量
1
电梯
1号楼
上海三菱
2台
2
电梯
2号楼
上海三菱
1台
3
锅炉
1号楼
A.O.史密斯
3台
4
室内空调
大金
141台及室
外设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24
5
立式空凋
大金
10台
6
路灯
/
49个
7
电热淋浴器
/
8台
8
电热热水器
/
12台
9
太阳能热水
器
清华阳光
28组
5.2. 服务需求
5.2.1
*岗位及人员设置清单(实质性要求)
序号
岗位设置
数量(人)
1
运维
≥2
2
保洁
≥8
3
绿化养护、养殖
≥1
4
驾驶员
≥2
5
物业经理
≥1
总计(人)
≥14
5.2.2
*物业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实质性要求)
5.2.2.1. 场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日常运行与维护
总体需求概述
警采中心场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日常运行与维护:主要包括警采中心的场地及其附属设备、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厨房设备、客房设施等的正常运行保障与维护。
1、场地、建筑物的日常运行与维护
主要服务内容
负责院区内楼宇屋面、地面、外墙面、承重墙体、消防及吊顶、门窗、走廊、楼梯、通风道等日常巡视检查及零星维修工作。
服务质量要求
1、按规定建立房屋本体及配套设施等的物业管理资料档案,并妥善使用与保管。2、建立房屋本体及配套设施维修养护检查制度,检查记录完整。3、楼内外无违章乱张贴、乱搭建、乱拉管线等现象。4、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行为。5、定期对大楼的供电供水及排水、电梯、消防、中央空调、公共照明等公用设施设备和房屋建筑主体结构进行维护检查。6、定期对给排水系统进行维护、润滑。7、强电系统各级配电柜、箱,照明、插座装置检查。8、保证公共照明、水电设施、广播系统等公共设施正常运行。公共设施、水电每天检查一遍,发现故障或损坏应在
30分钟内到场。
9、12小时内维修完毕。10、办公大楼外观完好、整洁,地面、墙台面、吊顶、楼梯、通风道等,是建材贴面的,无脱落。是玻璃幕墙的,清洁明亮、无破损。是涂料的,无脱落污渍。室外招牌整洁统一无安全隐患,墙面装饰无破损。11、确保房屋、门窗等共用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12、确保室外场地、道路等公用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13、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一般维修任务确保不超过24小时,确保维修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25
格率
100%,紧急维修须15分钟内到达现场。
14、熟练掌握水泵房等其他设备房设备的相关知识,熟练掌握各类设备的内部结构及工作原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能快速准确地操作设备。15、值班人员或巡视人员应按要求做好设备运行监测工作,如发现问题,应上报,同时采取有效的、安全的措施迅速排除故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场地、建筑物附属设备的日常运行与维护
主要服务内容
院区内所有场地、建筑物的附属设备主要包括消防系统、供电系统、避雷系统、空调系统、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通信网络、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厨房设备、客房设施等,做好院区内所有场地、建筑物的附属设备的维护、巡查,维保质量跟踪监管工作,确保各附属设备运行正常,设备使用均符合国家规定。同时建立维修档案和原始资料,警采中心承担物料消耗费用。
消防系统服务
质量要求
消防系统(物业服务负责协助第三方消防专业维保公司进行相关工作,并做好质量跟踪)1、负责室内外消防管道、消防栓(包括水泵结合器)和阀门日常巡查,发现漏水、爆裂、损坏及时维修,确保消防栓能正常出水。室外消防栓每年完成上漆上油保养维护
1次。
2、负责对楼宇消防箱内器材进行日常检查和日常保养,检查灭火器的压力状态,发现异常及缺损及时报警采中心;消防箱门窗损坏及时完成维修。3、负责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供电,发现损坏及时报警采中心。4、负责制定消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培训演练。5、协助第三方消防专业维保公司编制演习预案交予警采中心审阅,并按预案进行消防演习。6、按照突发火灾的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及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7、所有通往楼梯前室与楼梯间的防火门应保持闭合但不能上锁,走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门应保持闭合但不能上锁。走道上设置有门禁的门应确保在紧急情况时随时可以打开。8、所有强弱电井道与空调机房的防火门应保持闭合且上锁。9、底层所有通往室外的疏散门在紧急情况时随时可以打开。10、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线、私装电源插座和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自备电器。
供电系统服务
质量要求
供电系统(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相关工作内容)1、对院区范围内供电系统、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照明装置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制订年度总体节能计划。2、定期对配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并做好记录;对供电范围内的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台账、维修记录,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3、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和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土,无鼠、虫害发生,确保配电设备安全运行,供电设备完好率达到
99.9%。
4、供电、巡视和维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电工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建立7*24小时响应制度,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一次合格率100%。5、加强日常维护检修,确保区域内所有公共及专用照明线路、灯具、控制器、开关等完好,发现损坏,及时调换。6、对接待活动、工程等临时供电,应严格按审批权限,落实临时用电管理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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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26
施。对停电限电管理前应及时协调,提前告知。7、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发生火灾、地震、水灾等特殊情况,及时切断电源。
避雷系统服务
质量要求
避雷系统(成交供应商负责协助第三方避雷检测公司进行相关工作,并做好质量跟踪)1、每半年对楼顶层的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线、避雷网、屋面设备、其它金属物体的接地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有问题及时上报警采中心解决。2、每季度对强、弱电井、设备间内的机电设备、配电柜接地装置进行检查。3、每月对变配电设备接地装置、避雷器进行检查,保证所有机电设备、配电柜
(箱)、管道、金属构架物接地良好。
空调系统服务
质量要求
空调系统(成交供应商负责协助第三方空调专业维保公司进行相关工作,并做好质量跟踪)1、确保空调系统运行正常、安全;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根据天气情况对空调运行的时间进行调节,节省能源。2、按规定的时间制冷和供暖,制冷温度不得低于26摄氏度;且供暖季室内温度不得高于
20摄氏度。
3、定时定期督促维保单位进行维护和保养,并监管专业维保单位的工作内容,做好相关记录。4、配合专业维保单位的工作实施,对维保单位的每项服务工作监管,监管覆盖率
100%。确保系统设施设备完好率100%,运行完好率100%。
燃气系统服务
质量要求
燃气系统(成交供应商负责协助第三方燃气检测公司进行相关工作,并做好质量跟踪)1、确保燃气系统运行正常、安全;2、做好燃气锅炉、厨房燃气设施及管道阀门的巡检工作; 3、定时定期配合检测单位进行相关安全检测,并监管专业检测单位的工作内容,做好相关记录。4、配合专业检测单位的工作实施,对检测单位的每项服务工作监管,监管覆盖率
100%。确保燃气设备、管道、阀门等完好率100%,运行完好率100%。
电梯系统服务
质量要求
电梯系统(成交供应商负责协助第三方电梯专业维保公司进行相关工作,并做好质量跟踪)1、密切监视和掌握电梯系统的运行动态,及时与警采中心沟通,做好电梯变更运行、年检和管理工作,并按警采中心要求定时开启与关闭,出现故障及时报修,做好维修监督验收工作。2、负责做好巡查以及维保质量跟踪工作,并对维保单位提出的维修方案给出专业建议。3、定时定期督促维保单位进行维护和保养,做好相关记录。配合专业维保单位的工作实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27
给排水系统服
务质量要求
给排水系统(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相关工作内容)1、每日一次对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如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水泵、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太阳能热水系统、景观水系统设备及其附属构筑物等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巡视,压力符合要求,仪表指示准确,确保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转。防止跑、冒、滴、漏,严控大面积跑水事故的发生。2、每月一次对给排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机电设备等进行维护保养;计量器具、压力仪表按规定周期送检校验;保持设备及泵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土,无鼠、虫害发生。3、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一次维修合格率100%。给排水系统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及时到达现场抢修,一般故障的抢修做到不过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故障应急处理方案;一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4、制定停水、爆管等应急处理程序,计划停水按规定应预先通知警采中心,以便做好安排。5、生活供水水箱保持清洁卫生,每年至少2次的生活水箱清洗4次水质检测服务,必须由专业清洁公司清洗消毒,无二次污染,清洗后的水质要求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22)。
通信网络、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厨房设备、客房设施服务质量要求
通信网络、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厨房设备、客房设施日常运行与维护(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相关工作内容)1、确保通信网络、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厨房设备、客房设施正常使用;2、建立7*24小时响应制度,15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一次合格率
100%。如遇设备设施老化,维修后无法正常使用及时上报警采中心。
应急保障服务
质量要求
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并在物业办公室、监控室等处张榜悬挂,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定期实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做好突发应急保障。当发生台风、暴雨、雪灾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应对设备机房、停车棚、电线杆等露天设施进行检查和加固。各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岗位警戒,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的现场情况进行应变处理。
其他相关服务
质量要求
场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日常运行与维护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须完成警采中心安排的与场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与维护相关的其他工作。
5.2.2.2. 保洁服务
总体需求
概述
警采中心保洁需主要完成楼外保洁和楼内保洁的工作。其中楼外保洁主要包括楼外道路、停车场、天台、地沟和垃圾周转站等区域的保洁;楼内保洁主要包括客房保洁、会议室保洁、办公室保洁、公共卫生间保洁、公共区域保洁、茶水间保洁及楼内其他区域保洁。
1、楼外保洁
楼外保洁
内容
道路、停车场、天台、地沟等楼外工作区域的保洁和完成垃圾的分类、清运工作。
楼外保洁
要求
1、地面无杂物、无积沙、无积水、无明显污渍;2、明暗沟、污水井内无杂物、无积沙堵塞;3、院内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4、不可回收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5、垃圾房墙面无污染,每周三次使用专业消毒液进行消味除菌工作。
2、客房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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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28
客房保洁内容
1、更换床上用品、睡衣、毛巾等并收拾整齐;2、更换洗刷用品及水杯、牙杯等工作;3、完成地面、吊顶、门窗、电视、机顶盒、电视柜、衣柜、桌椅及客房卫生间的清洁工作;4、及时送洗床上用品、睡衣、毛巾、窗帘等并做好记录工作;5、检查客房内各种设施和家具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6、每天完成客房内的垃圾回收与更换垃圾袋等工作;7、完成牙杯、水杯等物品清洗、消毒工作;8、完成其他与客房保洁相关的工作。
客房保洁质量
要求
-
房间
1、门:包括门铃、门面、门顶、门锁、门把手、闭门器、安全扣、干净、无灰尘、无杂物,使用正常。2、壁柜:包括衣钩、衣架,墙面、不锈钢干净无灰尘。3、墙面:干净、无灰尘、无污迹。4、电视柜:上下、内外;干净无灰尘。5、电视机:干布擦,包括外壳、底座屏幕、电线、遥控器干净无灰尘。6、写字台:包括写字椅、玻璃上下、干净无灰尘,无杂物。7、台灯:包括灯罩、灯泡、灯杆、灯座、电线干净无灰尘,使用正常。8、电水壶:表面干净,内部干净无水垢,使用正常。9、茶几:包括上下、内外、干净无灰尘,无水渍。10、茶杯:干净无灰尘,无水迹,无破损。11、烟灰缸:干净无灰尘,无烟灰,无破损。12、沙发: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无破损。13、窗户:包括玻璃、沙窗、窗台、窗扣、干净无灰尘,无污迹。14、窗帘:干净无灰尘,无污迹,窗帘勾,使用正常。15、床头灯:干净无尘,使用正常。16、床头板:包括玻璃上下、立柱干净无灰尘。17、电话:包括电话线、听筒底部:表面、按键干净无灰尘,使用正常。18、墙壁:包括墙面、地角线、电源插座。19、床:床形整齐,床单干净,无破损,无灰尘,无污迹。20、地毯:干净无杂物,无线头,无烟痕。21、穿衣镜:干净无尘,无水迹。22、每周一次定期使用专业消毒剂进行消味除菌。
客房保洁质量
要求
-
卫生间
1、玻璃门:包括门把手、里外,干净无尘,无水迹。2、口杯:干净无水迹,无破损。3、面盆:包括水笼头、立柱干净无水迹,镀金件光亮,下水口无黄迹。4、壁灯:表面干净,无尘,灯管使用正常。5、毛巾架:干净、光亮、无松动。6、淋浴间:包括玻璃壁、门地垫、把手、干净、无水迹。7、淋浴头:包括水龙头、淋浴头、输水管干净无水迹,无损坏。8、马桶:包括马桶盖,水箱底座、内部、干净无水迹、无黄渍,使用正常。9、卷纸架:干净光亮,无水迹。10、垃圾桶:内外干净,无杂物,无污渍。11、墙壁:无尘,无水迹。12、地面:干净无水迹,无毛发,无杂物。13、排风扇:无尘、干净,使用正常,无噪音。14、房间日用品:包括卫生间,摆放整齐,配备齐全;15、工作日每天使用专业消毒液进行消味除菌工作。
3、会议室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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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29
会议室保洁内
容
1、完成桌椅、台布、茶杯、茶叶、纸、笔、热水、矿泉水等的布置工作;2、完成会议室内的地面、墙面、门窗、电脑、录音录像设备、打印机、桌椅、书柜、资料柜等的清洁工作;3、及时送洗窗帘、地毯物品;4、做好会议室公用杯具清洗、消毒工作;5、完成其他与会议室保洁相关的工作。
会议室保洁质量要求
1、会议室内门窗、会议桌椅、地面、墙面、地毯干净无尘、无水迹;2、会议室内电子设备包括录音录像设备、投屏设备、打印机以及麦克风音响等设备干净、摆放整齐;3、会议室内茶杯、席卡、热水瓶、陈列品等摆放整齐美观;4、含有卫生间的会议楼内卫生间清洁要求与客房卫生间清洁要求一致;5、每周三次使用专业消毒剂进行消味除菌;6、使用专业的消毒剂清洗会议室茶杯;7、积极完成其他与会议室保洁相关的工作。
4、办公室保洁
办公室保洁内
容
1、完成办公室内地面、墙面、吊顶、桌椅、电脑、固定电话、打印机、路由器、饮水设备、柜子及门窗的清洁工作;2、完成办公室的垃圾回收与更换垃圾袋等工作;3、完成警采中心安排的其他与保洁相关的工作。
办公室保洁质量要求
1、门窗、办公桌椅、地面、墙面、文件柜、沙发干净无尘;2、电话机、电话线、电脑显示器、电脑主机、打印机、路由器等干净无尘;3、每周一次使用专业消毒剂进行消味除菌;4、完成警采中心安排的其他与保洁相关的工作。
5、公共卫生间保洁
公共卫生间保洁内容
1、完成卫生间内洗手台、镜子、便池、墙面、地面、吊顶及门窗的清洁工作;2、更换及补足卫生间内的洗手液、卫生纸、擦手纸、空气清新剂等消耗品;3、完成卫生间内的垃圾回收与更换垃圾袋等工作。
公共卫生间保洁质量
要求
1、面盆:包括水笼头,下水口、面台、面盆干净无水迹、无杂物,使用正常;2、镜面:包括镜框、镜面干净无灰尘、无水迹;3、卫生间门:包括把手、门框干净无尘、无水迹;4、便池:无污渍、无黄渍、使用正常;5、拖把池;干净无杂物、无污物;6、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污渍、无水迹;7、水池:干净、无杂物、无污物;8、依据实际情况使用专业消毒剂进行消味除菌。
6、楼内公共区域保洁
楼内公共区域保洁内
容
1、完成公共区域内走廊地面、墙面、吊顶及大厅地面、吊顶的清洁工作;2、完成公共区域内门窗的清洁工作;3、完成楼内的电梯、消防通道的清洁工作;4、完成公共区域内的沙发、桌椅、陈列品等的清洁工作;5、完成公共区域内的垃圾回收与更换垃圾袋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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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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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内公共区域保洁质量要求
1、电梯间:包括电梯门、按键板、光亮无灰尘;2、立式烟灰筒:表面无杂物、无灰尘、缸内保持清洁、无异味;3、消防门:包括门面、门顶、门框、闭门器、干净、无杂物、无灰尘;4、消火栓:干净、无灰尘;5、走廊:踢脚线、墙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无破损;6、安全出口指示牌:干净无灰尘、能正常使用;7、顶灯:包括灯槽,灯泡干净无尘,使用正常;8、公共区域内所有陈列品、沙发、茶几、座椅、装饰品等干净无灰尘。
7、茶水间保洁
茶水间保洁内
容
1、完成茶水间内饮水设施及洗手台的清洁工作;2、完成茶水间内地面、吊顶的清洁工作;3、完成茶水间内的垃圾回收与更换垃圾袋等工作。
茶水间保洁质量要求
1、饮水设施、洗手台、地面、吊顶、水龙头干净无尘、无水迹;2、不可回收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
8、楼内其他区域保洁
楼内其他区域保洁内
容
1、完成楼内其他区域(专家室、陈列室、健身房、设备房、档案室等)的门窗、吊顶、墙面、地面、桌椅、陈列柜等物品的清洁工作;2、完成楼内外其他区域的垃圾回收与更换垃圾袋等工作。
楼内其他区域保洁质量要求
1、 楼内其他区域干净无尘、无水迹;2、不可回收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
9、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内容
警采中心每日产生的垃圾按分类要求进行收集。
垃圾分类质量
要求
垃圾分类要求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箱外侧表面清洁、内侧无残留物,无异味;化粪池做好清掏,保持常年干净、清洁,无积水、无异味。
10、其他相关保洁服务
其他相关服务
保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服务内容,须完成警采中心安排的其他与保洁相关的服务工作。
5.2.2.3. 绿化养护、养殖服务
总体需求概述
1、绿化养护主要负责对楼内外的盆栽的摆放、养护工作以及园林植被的养护工作。2、养殖服务人员主要负责养鱼及其他动物的饲养工作。绿化养护、养殖岗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服务内容,须完成警采中心安排的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服务内
容
1、负责警采中心所有盆栽的浇水、施肥、修剪、翻盆、摆放及冬夏保护、病虫害防治等工作。2、负责警采中心所有草坪、园林树木等植物的浇水、施肥、修剪、除草、绿地清洁、病虫害防治、防涝、防旱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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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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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做好苗木种植、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浇水等工作。4、鱼塘水体清洁、鱼儿喂养、起泵增氧工作以及院区内小动物的清洁、喂养等工作。
服务质量要求
1、盆栽摆放要求四季见绿,少许草花点缀。摆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警采中心1、2号楼室内、院内。2、植物群落完整,层次丰富,泥土不外露,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叶面干净有光泽,无枯枝败叶,植物季相分明,保证长势旺盛,每
3个月施肥一次。
3、草坪修剪保持平整,高度不超过5厘米,及时清理草屑,每次修剪后对草皮施肥一次,每周巡查拔除杂草,做到每平方米不多于
5裸杂草,保持草坪全年常绿。
4、病虫害防治:做好各类病虫害防治工作。草皮无病斑,植物枝叶无虫害咬口、排泄物、无悬挂或依附在植物上的虫茧、休眠虫体及越冬虫蛹。提倡生化物防治、人工防治,尽量使用高效低毒的农药,每次完成后,应及时予以记录备案。5、须对苗木、草坪进行合理打孔松土,对低洼地草坪区域在冬季进行覆土平整,绿地内应无明显杂草,土壤疏松通透。6、绿地内无垃圾,乔木无树挂;绿地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完好无损,绿地内各种植物存活率
100%。
7、鱼塘水体保持干净,喂养好小鱼和其他小动物,确保其健康成长。
5.2.2.4. 驾驶员
服务内容
1、根据警采中心安排完成机场接机以及其他相关接送服务。2、根据警采中心安排办理车辆维修、保养与验车等事宜;2、负责车辆的加油、充电以及清洁、消毒等工作。4、完成警采中心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要求
1、身体健康,初中以上学历,身高1.70米以上,无色弱、色盲,品貌端正;2、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3、为警采中心员工提供驾驶服务,每次出车回来后,如实填写行车记录,向派车主管简要汇报出车情况;4、熟悉交通法规、路况和车辆性能,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积累行车经验;5、出车送达时,未经允许不得离开车辆,应听从随车人员安排;驾驶员在工作中能做好本职工作,具有保密意识,保守机密,不散播谣言。
5.2.2.5. 物业经理
服务内容
负责警采中心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安排、协调、监督等事宜。
要求
1、按照物业服务的工作规章制度制定工作目标并贯彻实施;2、负责物业内各岗位的工作分工,督促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对各岗位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考核;3、确保各岗位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行为规范与合同中对物业服务的要求;4、负责与警采中心沟通,认真听取警采中心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警采中心满意度;5、负责物业服务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的各项规定,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6、关心物业服务各岗位员工的思想和生活,不断提高各岗位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素质,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7、督促检查环境日常保洁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垃圾不积压,及时清运;8、负责警采中心物业服务档案的建立,做好文件资料归档;9、完成警采中心安排的其他与物业相关的工作。
5.2.2.6. 其它服务配合中心办公设施、集采及零星采购物资的搬运工作及中心人员安排的其它配合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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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32
5.2.3
服务方案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服务质量考核方案及物业服务管理方案。
5.3. 物业服务人员行为规范(参考)
1、仪容仪表
服饰着装
1、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工作服穿戴整齐整洁。2、上班统一佩戴工作牌,工作牌应端正地戴在左胸襟处。3、鞋袜穿戴整齐清洁,非工作需要不允许打赤脚或穿雨鞋到处走。特殊工作完毕应在工作场所将鞋擦干净再走。4、非特殊情况不允许穿背心、短裤、拖鞋。
须发
1、女员工前发不遮眼,不梳怪异发型;2、男员工不留长发,不留胡须;3、所有员工头发应保持整洁。
个人卫生
1、保持手部干净,经常修剪指甲;2、员工应经常洗澡防汗臭,勤换衣服。衣服因工作而弄湿、弄脏后应换洗;3、上班前和上班期间应注意饮食,保持口腔清洁、口气清新;4、保持眼部、耳部清洁;5、女员工应淡妆打扮,不允许浓妆艳抹,不宜使用味浓的化妆品;6、每天上班前应注意检查自己的仪表,必要时应到卫生间或工作间整理。
2、行为举止
服务态度
1、对客人服务应面带笑容,和颜悦色,热情主动,做到微笑服务;2、谦虚和悦接受客人的评价,耐心倾听客人的投诉,事后汇报。
行走姿态
1、行走时不宜双手抱胸或背手走路;2、在工作场合与他人同行时,不允许勾肩搭背,不允许同行时嘻戏打闹; 3、手拉货物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或障碍物,尽量靠路右侧行走;4、与客户相遇时,应主动点头示意。
坐立姿态
1、入坐要轻缓,就坐时姿态要端正,上身要直,腰部挺起,双膝并拢,手自然放在双膝上,面带笑容;2、坐在椅子上不允许前俯后仰、摇腿跷脚或趴在工作台上或把脚放于工作台上;3、站立时姿态要端正,上身要直,人体重心要稳,腰部挺起,双手自然下坠,双脚并拢,目光平视,面带笑容。
其他行为
1、要注意个人形象,不允许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上班时间不允许吃零食,玩弄个人小物品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到公共、工作场所(或客户处)进行工作时,不允许乱翻乱摸,更不允许随意拿走公用的(或客户的)东西;
3、谈话时,手势不宜过多,幅度不宜太大。
3、礼貌用语(包括但不限于对来访人员、接听拨打电话、同乘电梯等)多用问候语、欢迎语、祝贺语、告别语、道歉语、道谢语、应答语、征询语、请求语、商量语、解释语。
5.4. *守法及保密(实质性要求)
5.4.1
遵守法律
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对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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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33
位需要获得的许可证、执照、证件、批件等, 乙方需依法取得,并且在合同期间保证前述许可、证照的有效性,及相应的资质等级不降低。
乙方应按时向所雇用人员发放工资,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办理有关保险(如雇主责
任险、公众责任险等),依法缴纳相应税费。
(提供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
5.4.2
保密责任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提供、接触、知悉的对方相关仍处于不为公众所知悉或尚未主动对
外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各类信息), 均为所应恪守保密义务所针对的对象。
在未征得书面同意之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披露、透露或促使第三方获得
前述应当保密的信息。
违反保密义务的,视为严重的违约行为,除应按合同约定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外,
还应当承担由此导致的行政乃至刑事法律责任,并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子数据等承载保密信息的各种形式。(提供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
5.5. 其他说明
警采中心免费供应一顿工作餐(午餐),不提供住宿。物业人员工服是由物业公司自购,费用包括在响应人总报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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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34
6. 合同(参考文本)
编号:警采合〔
2026〕 号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版本号:
1.0
甲方: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Copyright © 2026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
35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物业服务合同
6.1. 甲方与乙方
甲方: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
299号
邮编:
201112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及电话: 乙方:地址:邮编: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及电话:
6.2. 基本约定
6.2.1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条例》和《办公楼物业服
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
致,订立本合同。
6.2.2
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列之物业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6.2.3
乙方保证其具有提供物业服务的相应资质(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规定的资质
),能够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
6.3. 物业服务
6.3.1
项目概况
详见磋商文件第
5部分
6.3.2
物业服务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
5部分
6.3.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有权对工作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乙方需及时配合处理。
6.4. 付款方式及条件
物业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管理服务费
元,乙方于每季度届满X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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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36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X日内支付上季度管理服务费(包含乙方履行合同所需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其他费用。
乙方账户乙方开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甲方账户甲方开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6.5. 设备交接与检验
6.5.1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将甲方所有的物品和文件档案进行交接;
6.5.2
交接完成,甲乙双方签订交接确认书
。交接确认书签订后相关设备有损坏或破损的,均
视为乙方责任,由乙方自费修理或更换,设备的自然老化或折旧除外。
6.6. 违约责任
6.6.1
乙方提供的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或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
同约定的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按
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6.6.2
物业服务过程中,因物业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甲方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
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在物业服务过程中,遇有物业人员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由乙
方承担责任。
6.7. 合同的实施变更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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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37
6.7.1
若一方欲变更本合同,需提前
30天向对方书面提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若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本合同,则需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本合同另
有规定的除外。
6.7.2
合作期间,若一方欲解除本合同,需提前
30天向对方书面通知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6.7.3
该合同执行中期考核,在成交单位服务满半年后,将对成交单位进行考核,如考核结果
达到满意标准,则继续履行合同,如考核结果未达到满意,警采中心可以单方面解除合
同。
6.8. 不可抗力
6.8.1
本合同所称的
“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可克服的事件,但不
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6.8.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
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6.8.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
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8.4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
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
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
议。
6.9. 争议解决
6.9.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有任何争议的,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
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10. 合同生效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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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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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1 本合同项下条款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进行调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有
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10.2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提前x日将甲方所有的物品和文件档案移交甲方,双方签订移交确
认书,若移交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10.3 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的变更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承办人等事项的
变动而不履行本合同。
6.10.4 本合同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
6.11. 其他约定
6.11.1 在2026年的竞争性磋商文件JC-
FC20260004中所列明的规定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项目所列明的要求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乙方根据甲方指示进行配合完成。
6.11.3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6.12. 盖章与签名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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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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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人提交文件须知
对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涉及“
*”的格式文件,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
非实质性响应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无效。响应人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1.
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要求,并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文件本项目全部必须提交。本项
目需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应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 响应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3. 全部文件应按响应人须知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4.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
试”、
“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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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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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承诺函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如有违反,依法接受相应处罚。我公司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我公司经审查,被发现有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记录,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响应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
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与要求:1、响应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响应将被拒绝。2、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以查询响应人的承诺事项,若响应人的承诺和查询结果不一致的,
以查询结果为准。
3、此表须盖响应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
字或盖章,响应无效。
7.2 *响应函
响应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方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120日历日内遵守本响应
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且在此期限内承诺具有约束力。
2、我方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愿意向贵方提
供任何与本项目响应有关的数据、技术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3、我方承诺完全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我方保证忠实地执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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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
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响应。
5、我方保证在响应全过程中,杜绝以下不廉洁的行为:(
1)串通相关人员进行招标、投标、围标和竞价;
(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谋取中标(成交);
(
3)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擅自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
(
4)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好处费、感谢费、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
(
5)接受或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消费等
活动安排;
(
6)为谋取私利与警采中心工作人员就有关采购项目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
7)接受或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
8)其他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
如
发现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行为,我方承诺及时向贵方举报,并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举报
材料。
6、我司中标(成交)后将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中标(成交)服务费,如未按时交纳,我司
同意磋商保证金到期后直接抵扣代理服务费,剩余部分再归还我司。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被拒绝。
与本响应有关的联系方式:
响应人代表姓名:
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
响应人名称(公章):
____________
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__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格式
42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兹有注册于(注册地址)的(响应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
证号: ,现代表本公司授权(响应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作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人全称及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响应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说明:须盖响应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字
或盖章,响应无效。
7.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7.5 *响应人资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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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响应人资质声明
1、响应人名称及概况
(
1)供应商名称:;
(
2)总部地址:;
传真
/电话:,邮编:;
(
3)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
4)实收资本或股本:;
(
5)最近资产负债表(到时止)
1)固定资产:;
2)
流动资产:;
3)
长期债务:;
4)流动债务:;
5)所有者权益:;
(
6)主要负责人姓名:;
2、与响应提供货物有关情况
关于制造商所提供货物的生产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和地址
正在生产的货物
年生产能力
职工(雇员)人数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说明: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无签字,响应无效。
7.6 *纳税证明材料
*响应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响应截止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如至响应截止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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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因我单位成立于
年 月 日,暂无法提供 年 月至 年 月的纳税证明。
现我单位郑重承诺:1、依法纳税: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责任承担:如因违反本承诺而引发的任何风险或责任,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响应人名称(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7.7 *社保缴费记录
*响应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响应截止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扫描件加
盖响应人公章(如至响应截止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因我单位成立于
年 月 日,暂无法提供 年 月至 年
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现我单位郑重承诺:1、依法缴纳社保: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严格履行企业责任。2、责任承担:如因违反本承诺而引发的任何风险或责任,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特此承诺。
响应人名称(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7.8 *审计报告
响应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4或2025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开
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7.9 *增补人员承诺函
增补人员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公司 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 (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承诺根据警采中心实际工作需要增补服务人员,其标准不得低于磋商要求,其
费用按照增补人员服务岗位成交单价支付。若服务期间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记录,愿意承担因
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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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
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7.10*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人名称:包号: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正偏离或负偏离说明
备注
说明: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商务条款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如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的
,响应人只需在本表“正偏离或负偏离说明”列应答“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
7.11体系认证证明文件
响应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9001或GB/T1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
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或ISO45001)证明文件(复印
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7.1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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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响应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
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人名称(盖章):
日期:
(注: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7.14业绩
业绩:响应人提供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磋商之日期间类似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以响应人实际提供
的合同及发票扫描件为准(响应人提供的合同案例应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及金额所在页和签字盖章页等)
7.15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文件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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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人名称:
报价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响应报价
备注
1
一年报价
响应总价为响应人完成本项目、达到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全部费用。
特别说明事项:
响应人名称(公章):
日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被拒绝。
7.17*岗位报价明细表
*岗位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人名称: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岗位名称
费用
/月/人
1
运维岗
2
保洁
3
绿化养护、菜园
种植、养殖
4
驾驶员
5
物业经理
响应人公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7.18*响应人服务项目偏离表(逐条响应)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人名称: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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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人服务项目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偏离情况
证明材料所在页
备注
1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全部要
求
2
……
说明:1、响应人所提供的服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中提出的要求逐项应答;
2、“响应文件应答”栏应当填写提供的相应服务内容;如对磋商文件服务内容提出合理建
议或更改,可在偏离表中备注说明;
3、“偏离情况”栏只能填写“正”、“无”或“负”;4、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若有任意一项实质性要求发生负偏离,响应被拒绝;5、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按照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满足
”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6、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被拒绝。
7.19物业服务团队要求
(
1)*服务团队人数不低于14人,响应人服务团队少于14人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各岗位人员
设置数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
5部分(提供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
(
2)结合评分细则提供物业经理、项目人员配置、人员持证情况等的相关材料。
7.20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针对本项目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
(
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考核方案;
(
3)针对本项目的物业服务管理方案;
(以上内容必须与本项目联系紧密,符合实际需求,否则会影响评审委员会认定)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
49
8. 附件
8.1. 质疑函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
(签章): 公章: 日期: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