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运公安局20米新能源公安巡逻船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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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长江航运公安局

20米新能源公安巡逻船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C-HG20260052

项目名称:长江航运公安局

20米新能源公安巡逻船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

98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98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方式:中国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售价:¥

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

(https://gpztb.pcpe.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江航运公安局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黄陂街

10号

联系方式:杜警官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

29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代表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开招标文件

目 编 号:JC-HG20260052

目 名 称:长江航运公安局20米新能源公安巡逻船建设项目

安 部 警 用 装 备 采 购 中 心

二〇二六年四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目录

I

1 投标邀请 ...................................................................................................................................................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人须知 .............................................................................................................................................10

3.1 总则.............................................................................................................................................103.2 招标文件.....................................................................................................................................113.3 投标文件.....................................................................................................................................123.4 开标、评标.................................................................................................................................143.5 中标和合同.................................................................................................................................173.6 中标服务费.................................................................................................................................183.7 询问、质疑、投诉.....................................................................................................................193.8 保密义务和信息披露.................................................................................................................19

4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1

4.1 评标办法.....................................................................................................................................214.2 初步评审.....................................................................................................................................214.3 评分细则.....................................................................................................................................21

5 采购需求 .................................................................................................................................................25

5.1 项目概述.....................................................................................................................................255.2 *项目内容...................................................................................................................................255.3 *主要配置清单...........................................................................................................................255.4 *技术要求...................................................................................................................................285.5 服务要求.....................................................................................................................................42

6 合同(参考文本) .................................................................................................................................467 投标材料格式 .........................................................................................................................................58

7.1 *承诺函.......................................................................................................................................597.2 *投标函.......................................................................................................................................607.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17.4 *投标人资质声明.......................................................................................................................617.5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627.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627.7 *纳税证明材料...........................................................................................................................627.8 *社保缴费记录...........................................................................................................................627.9 *审计报告...................................................................................................................................637.10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637.11 *商务条款偏离表.....................................................................................................................647.12 商务相关材料...........................................................................................................................657.13 中小企业有关证明文件...........................................................................................................657.14 本国产品有关证明文件...........................................................................................................667.15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667.16 *开标一览表.............................................................................................................................677.17 *分项报价表.............................................................................................................................697.18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737.19 *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737.20 技术相关材料...........................................................................................................................747.21 服务相关材料...........................................................................................................................74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目录

II

7.22 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747.23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74

8 附件 .........................................................................................................................................................75

8.1 质疑函.........................................................................................................................................75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1

1 投标邀请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或简称“警采中心”)就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

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1.1.

项目编号

JC-HG20260052

1.2.

项目名称:长江航运公安局

20米新能源公安巡逻船建设项目

1.3.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

1 包,总预算:人民币98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980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1

20米新能源公安巡逻船

1

980

合计

980万元 大写:玖佰捌拾万元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招标货物的生产、供应、运输及伴随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

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需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5个月内完成交货

1.5.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预算金额:人民币

980万元

1.7.

最高限价:人民币

980万元

1.8.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或中国船级社颁发的满足本项目全铝合金

船建造的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9.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1.10. 报名方式

投标人须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11.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的也将被拒收。1.12. 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响应,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注册、报名,编制完成

后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采用网上

“不见面”方式开启。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分到9时00分,投标人须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签到;*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到10时00分,投标人须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天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加解密测试。

1.13. 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进行投标,须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A证书电子认证办法详见:

https://jcyun-b.pcpe.cn/jcFile/szrz/Ukey证书办理平台操作手册.pdf已办理数字证书请确保证书还在有效期内,如已过期或即将过期,须联系上海

CA进行更新

。请各投标人及时申请办理,充分考虑邮寄时间等因素,若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上海

CA客服电话:400 820 6660拨进去之后转6转9。

2)投标人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报名及上传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方法详见电子化政府采

购平台。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网址:

https://gpztb.pcpe.cn/,登录界面下载操作手册。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2

3)本项目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发布。如有变更

将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关注。

1.14.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长江航运公安局联系人:杜警官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黄陂街

10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

299号

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廉政监督举报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名称

长江航运公安局

2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

980万元: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总预算或分包预算,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无效。

3

是否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980万元: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分包最高限价,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无效。

4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或中国船级社颁发的满足本项目全铝合金船建造的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产品的资质要求

6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8

核心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9

不同投标人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或者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的处理规则

该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10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11

3.1.4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12

3.3.2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

1. *投标函;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3. *投标人资质声明;4. *按照本表第4条“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内容

说明与要求

公章);7.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8.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投标人若非联合体则无需提供)10. *商务条款偏离表;11. 结合商务部分评分,提供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12. 中小企业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一项: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7部分);�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格式详见第

7部分);

13. 本国产品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

7部分)或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14.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若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上述第

4条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

一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第

5-

8项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3

3.3.2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1. *开标一览表;2. *分项报价表;3.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4. *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5. 按照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结合评分细则,提供相关材料;6. 按照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结合评分细则,提供相关材料;7. 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船体说明书

2)船体主要设备明细表

3)舾装设备明细表

4)总布置图

5)基本结构图

6)船舶内装说明书

7)静水力计算书

8)稳性计算书

9)抗风等级计算书

10)航速计算书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续航力计算书

12)轮机说明书

13)机舱布置图(含电池舱)

14)轮机主要设备明细表

15)电气说明书

16)电气设备明细表

17)电力负荷计算书

18)电力系统图

19)外观效果图

20)内装效果图

21)船舶设备选型论证

22)船舶建造方案

23)船舶施工工艺

24)质量控制、安全保障、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25)拟投入本项目的的人员及设备设施

26)货物安装验收标准;

8.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14

3.1.5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15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16

3.3.3

投标文件有效期

*12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

17

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

是,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196000元。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对应条款。投标人须在投标函(详见第七部分

7.2)中明确投标保证金

退还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投标保证金绑定方法:如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先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选择本采购项目进行报名登记后,进入我参与的

--具体项目--

办理,按照招标文件和系统提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须附注具体

“包组编码”),系统将自动识别投标保证金及其

归属。如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汇款时未附注具体

“包组编码”,可在

上述步骤下,进行自助绑款,输入银行账号进行查询绑定(与汇款时间存在约

10分钟延迟)。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内容

说明与要求

银行账户信息维护说明:投标人可在登录系统后,首页界面右上角点击公司名称--我的银行卡,维护本公司银行账户信息。

18

3.3.2.3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本项目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10%。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

函形式提交的,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是从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合同验收合格之日止。

19

3.3.2.3

是否允许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20

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

7部分)。

2. 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和《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 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和《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允许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4%-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

10%(10%-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

10%(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21

本国产品有关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和《财政部工业

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

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的意见》(财库〔202

5〕30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承

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人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投标人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2

节能环保要求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号)、关于

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年第16号),本

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3

网络安全要求

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

2023年第2号关于

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设备或产品符合以下条件: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网络安全要求的条款。

24

信用记录查询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

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

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响应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内容

说明与要求

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

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高于

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

7部分);

2. *按照本表第4条“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5.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16.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17.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上述第

2条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

一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第

3-

6项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上述

*号项要求,必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虚假或无效

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

26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1.双方签订合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全部预付款保函(保函形式)及开具的等额发票后,

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预

付款保函有效期至船舶完工后

30个日历日。

2.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本期款有效发票后

1周(以采购人的支付流程完成为准)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格的

20% 的款额。

3.中标供应商完成主要设备技术及供货协议签订,采购人在收到经采购人驻厂监造组组长签认的(监造组尚未进厂时,以船厂书面通知为准)本船开工报告及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本期款有效发票和付款通知单后

1个月(以采购人的支付流程

完成为准)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格的

20% 的款额。

4.采购人在收到经采购人驻厂监造组组长签认的本船下水报告及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本期款有效发票和付款通知单后

1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序号

对应须知条款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个月(以采购人的支付流程完成为准)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格的

20% 的款额。

5.船舶建造合格并取得船舶入级证书等相关证书,船舶送达指定码头并签订交船议定书,及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本期款有效发票和付款通知单后

1个月(以采购人的支付流程完成为

准)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格的

20%的款额。

27

其他必要内容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

2026〕2号)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

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

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投标文件中若有虚假材料,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注:

1. 上表中加 * 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 投标文件的签署应满足投标人须知3.3.4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4.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原件审查的要求;

5.

要求提供扫描件的,照片、图片等电子文件与扫描件效力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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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0

3 投标人须知

3.1 总则

3.1.1 基本要求

3.1.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五部分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3.1.1.2 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澄清等程序提出

,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2 定义

3.1.2.1 “采购人”指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单位,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3.1.2.2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实现货物功能价值所必须的配套

技术和服务。

3.1.2.3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3.1.2.4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1.2.5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3.1.2.6 本招标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

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3.1.3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

加投标。

3.1.3.2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3.1.3.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3.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3.7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3.10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3.11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两个(含)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条。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3.1.3.1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条件,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相关文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1.3.1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1.3.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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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1

3.1.3.15 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

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

3.1.3.16 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

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全权代表方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警采中心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1.3.17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3.1.4 进口产品规定

3.1.4.1 如采购涉及进口产品,应当遵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248

号)的相关规定。

3.1.5 分包、转包

3.1.5.1 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

14条。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

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1.6 投标费用

3.1.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警采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

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1.7 通知

3.1.7.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

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一种或多种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箱等以潜在投标人登记的为准。如投标人信息登记有误、手机信号故障、传真线路故障、潜在投标人手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表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明知应通知的事项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仍有条件和能及时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否则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3.2 招标文件

3.2.1 招标文件包括下述内容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第六部分

合同(参考文本)

第七部分

投标材料格式

第八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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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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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2.2.1 任何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通过第一部

分投标邀请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达警采中心。

3.2.2.2 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提出方负责解释投标人提出

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并应当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

3.2.2.3 警采中心对澄清、修改要求的处理:警采中心根据项目实际,认为不必要进行澄清或修

改,也不需要进行答复的,可以对澄清、修改要求不予答复。若警采中心决定给予澄清、修改,应当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且应当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统一向全体,或分别或向每一位

(但不可以只向其中一部

)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中可以包括原提

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2.2.4 警采中心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警采中心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

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3.2.2.5 补充文件的发出时间、投标截止日的变更:在招标采购的情形下,自澄清、修改或进行

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所规定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5日,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日期重新发出公告。

3.2.2.6 警采中心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

其它答复的要求,警采中心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警采中心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同时,警采中心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3.2.2.7 警采中心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答疑或项目说明会。如果召开标前会,警采

中心将通过公告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3.3 投标文件

3.3.1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3.3.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

警采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3.3.1.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

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可以是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1.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1.4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3.2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3.3.2.1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2条、第13条要求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具体填写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3.3.2.2 投标文件编写3.3.2.2.1

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七部分对投标材料格式部分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并编制目录。

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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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3

3.3.2.2.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

3.3.2.2.3

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投标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该投标将被拒绝。

3.3.2.2.4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3.3.2.2.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原件审查的要求。

3.3.2.2.6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是否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如收取,收取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如下:

3.3.2.2.7

投标人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

2%。

3.3.2.2.8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3.2.2.9

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形式提交的,相关票据或者保函应在投标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提交的,须在进账凭证上注明具体“包组编码”(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投标截止前汇款至下述账号:

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1

3.3.2.2.10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

被视为无效投标。

3.3.2.2.11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

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

3.3.2.2.12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如下:

(一)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二)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法律规定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正式递交投标文件且未提交撤标函的;

(六)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2.2.13 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及采购合同副本,经警采中心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办理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3.3.2.3 履约保证金3.3.2.3.1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1条要求;

3.3.2.3.2

投标人可以用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3.3.2.3.3

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形式提交的,相关票据或者保函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采购人。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提交的,须在进账凭证上注明具体“项目编号

-包号”,并在按采购人要求汇款至指定账户。

3.3.2.4 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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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4

3.3.2.4.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保管、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2.4.2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3.3.2.4.3

开标一览表中价格填报处不应有空白,如无费用可填报“

/”。

3.3.2.4.4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3.3.2.4.5

投标的报价优惠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具有竞争优势。

3.3.2.4.6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3.3.2.4.7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3.3.2.4.8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3.2.4.9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3.2.4.10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3.2.4.11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3.2.4.1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3.2.4.13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3.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3.3.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条。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

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投标文件。

3.3.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

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3.3.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3.3.4.1 投标文件签署要求如下:3.3.4.1.1

投标人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3.3.4.1.2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上述文件联合体全权代表方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全权代表方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3.3.4.2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或所提供的图片不清晰可辨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

承担。

3.4 开标、评标

3.4.1 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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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5

3.4.1.1 警采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3.4.1.2 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后续程序。3.4.1.3 超过项目预算(分包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4.2 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依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照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入评标程序。

3.4.3 组建评标委员会

3.4.3.1 警采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专业要求组建评标委

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

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采购数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

、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含)以上单数。

3.4.3.2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不能参加评标:3.4.3.2.1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4.3.2.2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4.3.3 采购人、警采中心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能参加评标。3.4.3.4 采购人只能以采购人代表的身份参与评标,警采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3.4.3.5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4.3.5.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3.4.3.5.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4.3.5.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4.3.5.4

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4.3.5.5

向采购人、警采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4.4 评标准备与初步评审

3.4.4.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入详

细评审环节。

3.4.4.2 符合性审查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

定修正:

3.4.4.2.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4.4.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4.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4.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4.2.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报价的,其投标无效。

3.4.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3.4.4.4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

无法进行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警采中心书面说明情况。

3.4.4.5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书面报告

财政部门:

3.4.4.5.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4.4.5.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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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6

3.4.4.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4.4.5.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4.4.5.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4.4.6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警采中心或评标委员会评审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将导致投标无效,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5 投标的澄清

3.4.5.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4.5.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6 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3.4.6.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

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委会不得擅自改动、细化招标文件及评分细则;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3.4.6.2 除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另有规定外,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主体资质、信用评价

、投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3.4.6.3 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

重不得低于

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

审因素。

3.4.6.4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

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4.6.5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根

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6.6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3.4.7 评标过程要求

3.4.7.1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7.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

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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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7

3.4.8 关于重新评审及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3.4.8.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3.4.8.1.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4.8.1.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4.8.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3.4.8.1.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4.8.2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符

合性审查、详细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将提请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3.4.9 确定中标供应商

3.4.9.1 警采中心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4.9.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

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4.9.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

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3.4.10 采购项目废标

3.4.10.1 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3.4.10.1.1 投标人不足三家;3.4.10.1.2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3.4.10.1.3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

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3.4.10.1.4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因上述第

3.5.10.1.3、3.5.10.1.4款原因导致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作出书面

报告。

3.4.10.2 废标后,警采中心应当将废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3.5 中标和合同

3.5.1 中标通知

3.5.1.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

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

3.5.1.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警采中心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

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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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8

3.5.1.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

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

3.5.1.4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5.2 签订合同

3.5.2.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

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

3.5.2.2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

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3.5.2.3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

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

3.5.2.4 投标人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擅自转包。

3.6 中标服务费

3.6.1 中标服务费

按照以下规定执行(见下表):

服务费率

中标金额(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0-100万

1.5%

1.5%

1.0%

100万-500万

1.1%

0.8%

0.7%

500万-1000万

0.8%

0.45%

0.55%

1000万-5000万

0.5%

0.25%

0.35%

5000万-10000万

0.25%

0.1%

0.2%

1亿-5亿

0.05%

0.05%

0.05%

5亿-10亿

0.035%

0.035%

0.035%

10亿-50亿

0.008%

0.008%

0.008%

50亿-100亿

0.006%

0.006%

0.006%

100亿

0.004%

0.004%

0.004%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中标企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需注明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服务费):

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中标(成交)服务费

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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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9

3.7 询问、质疑、投诉

3.7.1 询问

3.7.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

取电话、当面询问或书面等形式。

3.7.1.2 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7.2 质疑、投诉

3.7.2.1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警采

中心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7.2.1.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7.2.1.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7.2.1.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

3.7.2.2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投标

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7.2.3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3.7.2.3.1

投标(潜在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7.2.3.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7.2.3.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7.2.3.4

事实依据;

3.7.2.3.5

必要的法律依据;

3.7.2.3.6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有缺失的,警采中心、采购人应当一次性告知质疑人需补全的材料及补交的截止时间。补交的截止时间与法定质疑期的截止时间一致。质疑人于截止时间后递交补充材料的,将被拒绝。

3.7.2.4 质疑事项如无实质内容,仅为询问质疑人得分情况或质疑人未中标原因等的,警采中心

、采购人可将此类质疑函作为书面询问接收,警采中心按询问程序处理。

3.7.2.5 质疑函应递交原件到警采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联系电话:021-

33292999。

3.7.2.6 采购人、警采中心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

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7.2.7 质疑人对采购人、警采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警采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相关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8 保密义务和信息披露

3.8.1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8.2

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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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20

3.8.3 在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在调查、审查、审计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

的情形下,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对任何已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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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1

4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4.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评分两部分。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产品

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会成员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的客观分评审部分,需评委会成员共同讨论、独立打分,存在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成员分别作出书面说明。

评分因素

分值分配

商务部分

9分

技术部分

51分

服务部分

10分

价格分

30分

合计

100分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折扣比例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对本国产品的价格评审优惠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初步评审

招标文件规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被判定为投标无效的项目。

评审标准

是否响应

备注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质声明*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纳税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记录*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投标人若非联合体则无需提供)*商务条款偏离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服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

4.3 评分细则

1. 商务部分(9分)

客观

1.1体系认

证(

0-

投标人具有中国船级社颁发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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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2

4分)

每提供

1种有效证书扫描件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不得

分。满分为

4分,最低为0分。

客观

1.2业绩

0-5分)

投标人自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铝合

金船舶或总长

20米及以上新能源船舶(纯电或混电)新建项目(需提供

船舶建造合同)。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得

1分(同一个项目

中建造多艘船舶的按一个项目业绩计算),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满分

5分,最低为0分。

2. 技术部分(51分)

5部分技术要求中“*”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客观

2.1技术指标正偏离响应情况(

0-

14分)

技术指标正偏离加分项如下,所投产品指标优于基准值要求的,按

照下述相应要求进行加分(投标人需提供计算资料及设计图纸进行佐证)。最高得

14分。

1、船舶主尺度:总长不小于25.5米,每增加1%,增加1分,最高加2

分。

2、航速:不小于30km/h,每增加0.1 km/h,加1分,最多加3分。3、蓄电池组容量:纯电模式下以20km/h巡航速度,续航时间3小时

,续航时间每增加

2%,加1分,最多加3分。

4、抗风等级:不小于8级风,抗风等级达到9级风加2分。5、发电机组功率:不小于300KW,每增加10%加1分,最多加2分。6、空调总制冷量:不小于72000Btu/

h,每增加25%,加1分,最多加2分。

主观

2.2设计方案(

0-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巡逻船的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效果图、总布置图,基本结构图,船体说明书,船体主要舾装设备及材料明细表,静水力计算书,完整稳性计算书,抗风能力计算说明书,轮机说明书,轮机机械设备配套明细表,轴系布置图,机舱布置图,舵系布置图,电气说明书,电气设备明细表,电力负荷计算书,纯电模式续航能力分析报告,危险区域划分图等)。

1、方案合理,数据详实,针对性均达到标准,得10分;2、方案基本合理,数据较为详实,针对性基本达到标准,得7分;3、方案合理性一般,数据基本详实,针对性欠缺,得4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提供的不符合上述要求,得0分。

主观

2.3建造方案(

0-

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巡逻船建造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要

求:结合本船特点,对拟投入本船建造的生产车间、船台、工装设备、码头岸电供电等设施以及建造方式及工艺、设计建造进度计划及节点计划网络图等进行描述)。

1、方案合理,数据详实,针对性强,保障措施可行的,得8分;2、内容较完备,较合理、针对性较强,保障措施可行的,得5分;3、内容欠完备,基本合理、针对性欠缺,保障措施基本可行的,得

2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提供的不符合上述要求,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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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3

主观

2.4船体加工焊接、焊接设备及工艺(

0

-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数字计算机放样、铝合金船体加工工艺及变形控

制措施、焊接设备实力、焊接工艺及变形控制措施进行综合评分。

1、工艺及控制措施完善、焊接设备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2、工艺及控制措施较完善、焊接设备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3、工艺及控制措施基本完善、焊接设备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1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提供的不符合上述要求,得0分。

主观

2.5机械设备安装及调试能力(

0-3分)

对本船的设备安装、协调配合调试能力、管系计算机数字放样安装

的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分。

1、提供详细的《设备安装调试方案》,包含推进电机/齿轮箱激光

对中工艺、管系放样安装流程及系泊试验大纲(含推进电机和发电机组负荷试验),得

3分。

2、方案较为详细,包含主要设备安装流程,但缺少试验大纲,得2分。

3、仅简单描述安装过程,无具体工艺内容,得1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提供的不符合上述要求,得0分。

主观

2.6电气放样、安装

及调试能力(

0-

3分)

对本船的电气设备、通导设备、电缆的布设施工工艺、安装调试能

力、协调配合调试能力进行评分。

1、提供电气放样图(MCD)样例、电缆敷设工艺(含防火/EMC措

施)、详细的调试计划(含绝缘测试、报警点校验、

FAT/SAT计划),

3分。

2、有放样和安装描述,但调试计划不完整,得2分。3、仅列出电气设备,无安装调试细节,得1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提供的不符合上述要求,得0分。

主观

2.7内装设计及施工能力

(0-

3分)

对本船的内部装饰设计、施工组织、施工工艺、效果图针对性及施

工能力进行评分。

1、提供本项目舱室效果图、施工图(含防火区域划分),施工工艺

描述具体(如防水卫生间工艺),得

3分。

2、有本项目效果图和材料清单,但缺少工艺细节,得2分。3、仅提供简单说明,得1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提供的不符合上述要求,得0分。

主观

2.8质量控制、安全保障、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0-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安全保障、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相

关措施进行综合评分。

1、内容完备,各项措施合理、针对性强,保障措施得力的,得3分

2、内容较完备,各项措施较合理、针对性较强,保障措施可行的得

2分;

3、内容欠完备,各项措施基本合理、针对性欠缺,保障措施基本可

行的得

1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提供的不符合上述要求,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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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4

客观

2.9设施设备(

0-

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铝合金船舶建造专用设施设备图片和资料进

行评分,投标人具备室内铝合金专用车间、水刀切割或冷切割设备,每有一项得

1分,满分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上述需提供车间图片和相关说明资料、设备图片和购买发票(

或设备租赁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客观

2.10技术能力(

0-

2)

投标人具有经

CCS认可的铝合金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得1分;具有CCS

工厂评估报告得

1分,满分2分。投标人提供上述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服务部分(10分)

5部分服务要求中“*”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客观项

3.1质保期(

0-2分)

质保期最低要求为整船质保期从交船之日起

1年。产品质保期在满足

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整船质保期和软硬件质保期同时每增加

6个月加1分

,最高得

2分(质保期仅满足最低要求的,不得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

主观项

3.2售后服务(

0-

4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具体要求详见

5.4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要求)进行综合评分。

1、售后服务方案充分考虑实际需求,售后安排合理有效、售后能力

完善及服务响应及时,得

4分;

2、售后服务方案考虑实际需求,售后安排较合理有效、售后能力较

完善及服务响应比较及时,得

2分;

3、售后服务方案考虑实际需求一般,售后能力及服务响应一般,得

1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提供的不符合上述要求,得0分。

主观项

3.3培训方案(

0-

4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内容(具体要求详见

5.4服务要求-

培训要求)进行综合评分。

1、培训方案编制合理、可行,培训内容全面丰富的得4分;2、培训方案编制较合理、可行,培训内容较全面的得2分;3、培训方案编制不够合理、可行,培训内容不够全面得1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提供的不符合上述要求,得0分。

4. 价格部分(30分)

客观

4.1价格分

0-

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

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总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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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25

5 采购需求

本采购需求中标“

*”项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5.1 项目概述

下述内容不作为打分项,供投标人投标参考。

序号

内容

说明

1

项目背景

为切实增强辖区水域治安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打击非法活动,建造船艇

20米新能源公安巡逻船1艘。

2

项目目标

一是满足快速机动要求。最大航速不低于

30km/h。

二是满足执法勤务要求。配备“高精尖”装备,全面提升登临检查的执法效率、海上救援、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满足现代化公务船艇要求。根据实际使用环境及人员配备状况对舱室进行合理布局,提高空间利用效率。

5.2 *项目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设计、建造并交付至采购人指定码头20米新能源公安巡逻船1艘(经中

国船级社入级检验并取得船舶入级证书),并配合完成项目审计、竣工验收、后评价等相关工作。投标人须按照船舶效果图的外观开展本项目船舶的设计和建造(效果图见附件)。(提供满足上述内容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3 *主要配置清单

*下述配置清单内容(序号1-

19中的数量由投标人根据各自方案自行确定)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满足配置清单内容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一)船体材料

1

铝板

t

2

铝合金型材

t

3

铝合金带筋板

t

4

铝合金圆管

m

5

铝质蜂窝板(铝质贴面)

m2

6

轻型覆铝箔防火毯

m2

7

微孔铝板

m2

8

花纹铝板

m2

9

超细玻璃棉(单面铝箔)

m2

10

铝蜂窝板

m2

11

单面不锈钢铝蜂窝板

m2

12

铝扣板

m2

13

轻型防水敷料

m2

14

铝焊丝

t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6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5

聚脲弹性体护舷

m

16

油漆(湿重)

t

17

甲板基层敷料

m2

18

阻尼涂料

m2

19

装潢其他辅料

自行补充

(二)轮机设备

20

推进电机

2

21

船用齿轮箱

2

22

高弹连接盘

2

23

柴油发电机组

2

24

12kN·m电控液压舵机

1

25

舱底总用泵

1

26

消防总用泵

1

27

电池舱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1

28

清水泵及压力水柜

1

29

中央空调

-水冷机组

1

30

推进电机、直流柜、电池舱冷却系统

1

船套

31

机舱送风机(轻型、低噪音)

2

32

电池舱轴流通风机(防爆)

2

33

舱室通风机

2

34

卫生间通风机

2

35

尾轴及舵杆双相不锈钢(

022Cr22Ni5Mo3N锻钢)

1

船套

36

水润滑艉轴后轴承

2

37

水润滑尾轴前轴承

2

38

水润滑尾轴中轴承

2

39

艉轴水密封装置

2

40

轴系机械制动器

2

41

海底阀不锈钢

4"

4

42

海底阀不锈钢

3"

4

43

吸入滤器

4"

2

44

吸入滤器

3"

2

45

海底吸口(带格栅)

4"

2

46

海底吸口(带格栅)

3"

2

47

发电机组气水混合装置

2

48

发电机组排气挡板

2

49

发电机组消音器

2

50

电动燃油泵

1

51

电动污油水泵

1

52

浮球液位控制器

1

船套

53

压力式液位传感器

1

船套

54

手摇泵

2

55

垃圾箱

1

船套

56

粉碎泵

1

(三)船体主要设备

57

救生设备

1

船套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7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58

螺旋桨(镍铝青铜)

2

59

消防设备

1

船套

60

信号设备

1

船套

61

门、窗、梯、盖等

1

船套

62

舱室设备

1

船套

63

船模(按本船实船比例

1:50)

3

(四)锚泊、系泊设备、防碰撞设备

64

快艇锚

1

65

带缆桩、系泊索

1

船套

(五)电气设备

66

动力电池

1

67

直流母线变频柜

1

68

水冷柜

1

69

推进遥控系统

1

70

隔离变压器

2

71

照明变压器

2

72

交流配电板

1

73

机舱充放电板

1

74

船用蓄电池

16

75

分电箱

1

76

岸电箱

1

77

照明灯具

1

78

航行信号灯

1

79

雷达

1

80

电子海图

1

81

自动识别仪

1

82

测深仪

1

83

号笛

1

84

雨刮器

1

85

长排警灯

1

86

声力电话

1

87

广播扩音机

1

88

通用报警

1

89

火灾报警

1

90

电池舱门报警

1

91

气体探测报警

1

92

警用甚高频无线电话

1

93

甚高频无线电话

2

94

信息系统(含视频监控及

360避碰系统、光电取证

系统)

1

95

工作设备(含视频会议系统、网络通信系统)

1

96

警用系统(含双目手持式热像仪、无人机反制探测一体装备等)

1

97

电子显示拼接屏

1

98

电缆

1.5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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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28

5.4 *技术要求

5.4.1 *总体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严格按照本部分要求开展本项目船舶的设计和建造。(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

人公章)

5.4.1.1 船体部分

5.4.1.1.1船型特点5.4.1.1.1.1本船采用全铝合金材料,常规斜轴推进方案,配高效的大侧斜低噪螺旋桨。5.4.1.1.1.2外形特点:保持长江航运公安巡逻船的统一风格,以体现公安的庄严形象。设置一层甲板室。首尾部可设置升高甲板(具体参数由投标人定),甲板室外观采用折角线型,简洁明快,有利于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受风面积较小,利于执法安全保障。5.4.1.1.1.3内部功能舱室:功能区域划分合理,满足使用需求。创建了舒适方便的工作环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舱室内部装饰简洁、环保,充分体现执法艇的独特之处,配备了性能可靠的机电设备,船舶本身有良好的技术性能。5.4.1.1.1.4利用新能源,采用柴油机发电与锂电池混合动力推进方式,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可大幅降低船舶振动和噪音,并提供了纯电池供电的静音运行模式;本船同时兼顾了快速性,长续航能力,环保性与智能性。5.4.1.1.1.5采用两个分段式直流母线的混合电力组网模式,即将发电机组、锂电池组、交流岸电充电电源通过变流与控制设备并行连接至每个分段式直流母排,实现了电力源的互备、互换及全船电力资源的共享。为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锂电池组通过双向

DC变流设备连接至分段式直

流母排,实现锂电池组的在线充电功能,同时交流岸电上船,亦可完成对锂电池组的充电。5.4.1.1.1.6装潢选用环保、降噪、保温、防潮、阻燃材料。5.4.1.1.2主要技术参数最大长度

27 m(±3%)(含救助平台)

型总长

≥25.5m

宽 5.2m(±3%)

宽 4.8m(±3%)

深 2.5 m(±3%)

设计吃水

1.1m(±3%)

最大航速

≥30km/h

巡航速度

~20km/h

推进电机功率≥

360kW

推进电机数量

2台

工作人员

12人

船员

3人

航区

B级,J2航段

续航力

(纯电池发电模式+发电机组发电模式) ≥1000km(@20km/h)

续航力

(纯电池发电模式) ≥90km

警务工作室层间高

≥2.4 m

驾驶区域层间高

≥2.5/2.15m

休息室层高

≥2.3m

5.4.1.1.3液体舱本船设置燃油舱、淡水舱、污水舱、污油水舱,容积根据设计需求确定。5.4.1.1.4 设计依据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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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2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及中国船级社(

CCS)最新的适用于本项目的有关法规、规范及

其修改通报(若有时)的规定进行设计和建造;满足国内航行最新的排放标准和船舶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船体、轮机、电气等图纸需获得中国船级社(

CCS)批准、主要材料和设备需

获得中国船级社(

CCS)相应证书;船体建造和试验、试航需通过中国船级社(CCS)现场检验

和批准,其材料和设备持有

CCS产品证书或得到CCS认可。

主要按照或参考的规范、法规、标准如下:1)中国海事局《公务船技术规则》(2020);2)中国船级社《内河高速船建造规范》(2022);3)中国船级社《材料与焊接规范》(2025);4)中国海事局《吨位丈量规则》(2022);5)中国船级社《国内航行船舶入级规则》(2025);6)《船舶应用电池动力规范》(2025);7)主管机关颁布的其它有关规范规则等;8)其他适用的国家及相关行业和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及规范、规则等。5.4.1.1.5 船级本船入

CCS级。

入级符号:★

CSAD 公务船,内河B级航区,J2航段

★ CSMD5.4.1.1.6航区

内河

B级航区,J2航段。

5.4.1.1.7 稳性、载重线

本船稳性、干舷、载重线及不沉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船技术规则》(

2020)

的要求,对

B级航区J2航段要求进行校核。

5.4.1.1.8结构材料和结构形式

主船体和甲板室构件均采用铝合金材料,板材为

5083 H116,型材和甲板室带筋板均为6082

T6。性能符合最新版CCS《材料与焊接规范》的有关要求。

主船体结构为全焊接结构型式,甲板室采用带筋板结构。

5.4.1.1.9建造工艺要点

本船最大航速较高,建造中重量和船体变形控制至关重要,为此提出如下要点:

1)船体材料要求轧制均匀,选用公差为0或负公差材料;2)承造厂应编制本艇建造方案和重量控制措施方案。此外,设备选择应符合“在满足技术性能前提下,应优先选用重量轻者的原则”,以控制重量。5.4.1.1.10 航速

在设计排水量状态下,新船、艇体水下部分无污底、风力小于蒲氏

3级、潮流平稳、水深不

小于

5倍吃水,推进电机处于100%最大额定功率(MCR)下,试航航速≥30km/h。

5.4.1.1.11 续航力

纯电模式下可提供约≥

90 km续航力

续航力为≥

1000km(@20km/h):其中

纯电模式下可提供约≥

60 km(@20km/h)续航力

燃油模式下可提供约≥

980 km(@20km/h)续航力

该续航能力可为公安巡逻执法提供足够的运行条件。

5.4.1.1.12 抗沉性

本船不沉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船技术规则》(

2020)的要求。

5.4.1.1.13 总布置概况5.4.1.1.13.1 主船体

全船设置舵机舱、机舱、燃油舱、电池舱、休息室和首尖舱。各舱要求入下:舵机舱,内部布置电动液压舵机,尾甲板两侧设置通风格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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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舱,布置有推进电机、齿轮箱、发电机、空调、直流柜、配电板及其他相关机电等设备及

系统。通过主甲板舱篷机舱门进入。在内部中部花纹铝板下方设置污油水舱;设有机舱逃生口,采用铝质活动挂式直梯。

燃油舱:独立设于机舱左右两舷。电池舱:内部设置磷酸铁锂电池及相关设备,应通过主甲板外侧壁门进入。休息室:通过驾驶室右舷斜梯进出。该区域同时可兼做办案区,可进行简单问询及笔录等,

内部配有沙发、茶几和矮柜等。

艏尖舱:存放杂物,通过主甲板埋入式舱口盖进出。液体舱:液体舱的位置和容积根据设计需求确定。

5.4.1.1.13.2 主甲板及甲板室

主甲板分三个区域。分别为打捞救助工作区、甲板室、首部甲板。单层甲板室设有前后贯通

外走道,外走道宽度≥

800mm(不含护舷)。

尾部主甲板为打捞救助工作区,设有打捞救助平台;两侧设有铝合金缆桩及铝合金栏杆,甲

板上布置铝质舱口盖、风道等。在机舱甲板后部区域作为无人机

/无人机场预留位置并设相应设

备接口。

警务工作室,供民警备勤及日常工作处理。舱内设有中央空调,舱室内布置有会议桌及办公

椅、饮水机、会议系统(含电子显示屏、电动幕布)等。

驾驶室(左右两舷开门),右侧为进出休息室的斜梯,左侧为驾驶区域。中部为主驾驶位,

左侧为辅驾驶位,驾驶座椅为减震座椅。

主甲板上设置电池舱通道;设有七氟丙烷室;卫生间,(内部配有蹲便器及洗手池等);布

置铝合金缆桩、铝质埋入式舱口盖及锚等舾装设备。5.4.1.1.13.3顶篷甲板

在露天甲板两侧设置防滑扁铝,中后部设有船名灯及综合桅架,布置有导航及灯光照明等设

备,通过铝管直梯上下。5.4.1.1.14 舾装设备5.4.1.1.14.1 锚和系泊设备

本船设有固定停靠码头,并设有带缆桩等可靠系泊设备,考虑公安巡逻船使用特点,主甲板

首部配不锈钢快艇锚

1只、首尾共配置4只参照CB/T 169 -2011 A100

铝合金船厂自制系泊缆桩及

6只铝合金导缆孔、1只铝合金十字缆桩(参照CB/T3845-2013

100船厂自制)及4根系泊索,系泊索为φ20m的三股锦纶绳。每根长均为40米。5.4.1.1.14.2 舷墙和护舷材 尾甲板周边安装高为900mm铝合金栏杆, 前部设有舷墙及栏杆,在甲板室外适当位置设有风暴扶手,并保证全船一周的栏杆及扶手连续不间断,有利于在执法巡逻过程中,确保人员在外行走安全,在甲板室内适当位置设扶手,以便人员在甲板室内及进出休息室安全移动。全船周边设置

D300x200聚脲弹性体护舷材,用胶水及绑

带与船体连接,绑带处开凹槽。5.4.1.1.14.3 救生设备

全船救生设备根据《公务船技术规则》配备,每件救生设备应标有船名标记。配备不少于船

用救生衣

15件(定具体制警用救生衣型),救生圈2只,带自亮灯及救生索)。本船配备水上救

援机器人

1套(遥控距离不小于1公里,救援负载能力不小于80公斤)

5.4.1.1.14.4 消防设备

本船消防设备按《公务船技术规则》配备。所有消防装置应按有关规定设有明显标志。按规范要求数量的彩色《消防、救生设备布置图》用框架镶起,并按规范要求数量固定在适

当的位置。5.4.1.1.14.5 门、窗、盖梯等舱面属具门、窗、盖、梯等均采用船用产品,并提供相关船检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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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

主甲板驾驶室两侧各设置

1扇风雨密单扇铝质门,确保风雨密与阻隔噪声;门的上部设有玻

璃观察窗,门内侧颜色与内装颜色一致,做喷塑处理。

卫生间为铝蜂窝装潢门;电池舱门采用铝质风雨密空腹门(带自闭器、在驾驶室带开门报警);七氟丙烷室采用铝质风雨密空腹门。

2)窗

甲板室侧壁设置有色钢化玻璃幕墙,满足规范厚度及密性要求,玻璃与围壁采用高质量的船

用粘合剂进行安装。警务工作室幕墙设置透气移窗。

驾驶室前端设置

3扇驾驶室固定窗,配电动雨刮和清洗喷嘴,配有可收放遮阳幕帘。中间玻

璃窗带电加热。

兼休息室顶部设

1扇固定玻璃幕墙窗,配逃生锤。

3)舱口盖

舱口盖设有足够的安全紧固装置。液体舱设置人孔盖。

4)梯和踏步

合理设置梯道数量、宽度及角度应满足规范求。

5.4.1.1.14.6 舱室材料

船舶装潢的总体原则:以简洁明快的风格为主,全船统一为淡雅、清新格调,充分考虑顶、

墙、地三面及室内家具的和谐。在内装饰用材上,以满足船检要求的防火、阻燃、环保、吸音效果好的轻质新颖材料为主,并需便于维护和保养。 内装设计经采购人认同,并提供内装设计重量资料。舱室露天围蔽及天花壁采用

CCS认可型隔热材料,天花、壁板、衬板采用25mm铝质蜂窝板;

1)机舱

机舱内围壁及天花采用

CCS认可型隔热、绝缘材料,外覆铝箔;地板采用花铝板;局部敷设

经规范和法规认可的阻尼绝缘材料,有效减少噪声和震动。2)休息室

天花、壁板、衬板采用

25mm铝质蜂窝板;地板采用2~3mm

PVC卷材地板。临时羁押区包覆防撞吸音软包材料

内部设三人皮质沙发

2套,配茶几1只,并设有空调。

3)驾驶室/警务工作室

天花、壁板、衬板采用

25mm铝质蜂窝板;驾驶室地板采用2~3mm PVC卷材地板。

警务工作室设有

4 套驾驶室升降桌,6 张双人座旋转座椅,并设有空调。

驾驶室可调减震驾驶椅

2只,并设有空调。

4)卫生间

设有蹲便器、洗手池及垃圾桶等用具,其他设施配齐。甲板敷料采用

9mmCF-800薄型超轻质基层;地面按需要采用2~3mm

PVC卷材地板;天花采用铝扣板;内壁采用铝蜂窝板装修。

电池舱及通道与机舱、休息室及上部驾驶室等相邻舱壁及顶甲板敷设

A60摩根防火毯(单面

铝箔布)。5)其他

本船配备船模

3只。(按照实船图纸,比例约1:50)

小五金采用不锈钢(

304)材料,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保质期。

5.4.1.1.14.7 旗杆

本船设尾旗杆

WC2 型和首旗杆 SB2,为316L不锈钢。

5.4.1.1.14.8 铭牌

本船各舱室门上设铜质或不锈钢舱室中文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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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1.14.9船舶标志5.4.1.1.14.10 船体和上层建筑标志

按《警用船艇外观制式涂装规范》及中国海事局关于涂装的要求设置。

5.4.1.1.14.11发光标志

所有梯道和出口处应设置发光条显示标志。该显示标志应使乘员能辨认出整个脱险通道出口

5.4.1.1.12 减震降噪

为确保船上居住舱室和工作舱室的舒适性,主要采用的减振降噪措施如下:

1)采用高效的大侧斜低噪螺旋桨,并与船底板之间设计合适的有效距离,振动噪声小;2)将推进电机、发电机组、空调等集中于机舱,同时发电机组采用隔音罩;3)机舱围壁和天花板采用吸音材料,表面敷设多孔铝板;适当部位敷设舰船用阻尼材料;4)推进电机、发电机组采用弹性安装方式;5)采用湿式排气,振动及噪音小;6)主要振动噪声源与外界相连的管路和电缆采用挠性连接;7)机舱、警务工作室、驾驶室及休息室选用可靠的低噪声风机;8)空调采用分体式,压缩机布置在机舱;

相关舱室噪音指标将满足法规要求,发电机组工作状态下:工作室不超过

75dB(A);驾驶区

的最大噪声不超过

65dB(A)、休息室的最大噪声不超过68dB(A)。

5.4.1.1.16 油漆及其他5.4.1.1.16.1油漆涂装

所用铝材均须在使用前进行表面预处理、喷涂底漆,对焊接和加工后造成的底漆脱落处,要

及时补上。所有油漆均选用性能优越的油漆,油漆的配套和施工应严格按油漆制造商的要求进行,船厂施工前应要求油漆配套商提供油漆施工方案,并经船东认可方可施工。

在机舱局部考虑敷设

T60型舰船用阻尼材料,降低船体结构振动和噪音。T60型舰船用阻尼

材料采用手工刮涂,配套底漆可为通用型环氧防锈漆,醇酸防锈漆等。

具体的施工工艺参照产品说明书。

5.4.1.1.16.2防腐

选用防腐防污性能优异的国际知名品牌船用涂料以提高船舶防蚀、防污性能。此外在不同材

质设备之间应采取有效的绝缘。5.4.1.1.17附体

设置压浪板,以利于改善船舶浮态。

5.4.1.1.18其他 为防止解决螺旋桨缠绕渔网、水草和纤维缆绳等问题,在每只螺旋桨的桨毂上设置

4只高强钢割

刀。

5.4.1.2 轮机部分

5.4.1.2.1机舱概况

机舱敷设台阶式花纹铝板,船舷两侧设局部升高花纹铝板。电池舱敷设花纹铝板,在上层建筑设斜梯进出电池舱。花纹铝板折边卡扣形式,四周磨边,四角配

1.5mm丁腈橡胶片。

舵机舱直梯可进出。机舱及舵机舱内主要设备及布置:本船动力装置为双电机双桨。推进系统由螺旋桨、轴系、齿轮箱、装接组件、推进电机组成

。齿轮箱、推进电机分别通过环氧垫块刚性固定在机座上。设置两台≥

300kW静音发电机组。机

组整体通过环氧垫块刚性固定在机座上

,分别距舯布置,发电机组采用干湿混合排气,排气管从

舷侧引出,出口设有排气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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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2.2轴系

艉轴管装置设有水润滑高分子轴承,联轴节采用法兰式液压联轴节艉轴上设有机械制动装置

。5.4.1.2.3 驾机合一控制系统和机舱监控

机组控制由电子遥控系统(含机舱备用),机组操纵由驾驶室内操纵手柄,经电控系统来控

制电机快慢和齿轮箱切排换向。另配一套联系电铃系统。驾驶室操纵台还设有舵机操纵器、舵角指示器、推进电机和发电机组的延伸仪表及其它电气仪表和开关等。此外对于柴油机设有滑油低压报警及冷却水循环系统高温等报警,舵机设有高温报警,详见电气部分。5.4.1.2.4 管路系统5.4.1.2.4.1 燃油、滑油及污油水管系

本船

2只独立的燃油舱。发电机组燃油用轻柴油,直接从燃油舱抽吸。燃油舱的供油口均设

有船用快关阀。

发电机组滑油自成系统。根据计算和分析,本船实配的滑油箱在航行中为发电机组补油,润

滑油的品质应符合柴油机的要求。保养期间润滑油更换在码头完成,发电机组的换油量为

2×16L

。换油时间应根据柴油机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

本船设污油输送泵一套,对机舱、舵机舱油污水进行收集后,排于污油水柜(污油),污油

柜内污油及油底壳中的污油由污油输送泵处理,可由污油输送泵泵至主甲板上标准排放接头出口处,由岸上收集。另外,污油柜的容积满足《法规》的要求。5.4.1.2.4.2 冷却水系统

本船发电机组、电机和变频模组均采用(海淡水双重冷却),发电机组由海水泵自江水总管

吸水,经过柴油机热交换器与内循环水(高温淡水)系统进行热交换后排出舷外。变频模组由外带海水泵自江水总管吸水,经过柜体内的热交换器与内循环水(高温淡水)系统进行热交换后排出舷外。

电机由外带海水泵自江水总管吸水,经外置的热交换器与内循环水(高温淡水)系统进行热

交换后串联齿轮箱的冷却器后排出舷外。

本船还设有水冷空调机组,由外带海水泵自江水总管吸水,经过压缩机内的热交换器与冷媒

液系统进行热交换后排出舷外。5.4.1.2.4.3操舵液压系统

本船为双舵。该系统由

2套电动油泵组、操纵台、推舵装置等组成。操纵台装有手轮,通过

手轮控制液压油缸,变换油流方向,推动舵杆使舵叶转动。5.4.1.2.4.4 生活水及生活污水系统

本船设一只清水舱,由清水泵及压力水柜供全船日常使用。厕所粪便冲洗污水由船上的不锈钢生活污水储存柜收集。由粉碎泵排至甲板上标准排放接头

出口处,由岸上收集。5.4.1.2.4.5舱底、消防水管系

全船除首尖舱外的各水密底舱均设有舱底水吸入滤网,由电动总用泵或电动消防泵抽吸。全船按规范设置消防栓,配备水龙带及水枪,所有水枪应为认可型,机器处所所用的水枪为

带开关的两用型式(即水雾

/水柱型)。

5.4.1.2.4.6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本船设置七氟丙烷灭火装置以保护电池舱,七氟丙烷瓶组、集管及施放控制箱均布置于七氟

丙烷室。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管道均采用无缝钢管,钢制管道及其附件应内外镀锌。本船还额外备一瓶七氟丙烷气瓶含七氟丙烷灭火剂及管路和阀、附件等。5.4.1.2.4.7通风和柴油机排气系统

为保证柴油机的耗气和设备散热要求,机舱、舵机舱、电池舱均采用强制机械通风系统。两

台船用低噪声轴流风机分别安装于机舱内主甲板下两舷,通风机为正压式且可逆转。

两台船用低噪声轴流风机(防爆型)分别安装于电池舱内主甲板下两舷,通风机为正压式且

可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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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34

机舱和电池舱风管还设有水冷模块用于降低舱室温度。详见相关原理图。其他客舱均设有不同型号的新风风机供新风用。发电机组采用湿式排气系统,排气管上设有湿式消音器,及防虹吸装置。

5.4.1.2.4.8其他系统

全船各空舱、油舱、水舱均设有空气管头,油舱和水舱设有注入测深头;各层甲板及有关处

所均设有排水、疏水系统,使全船不会积水。通过船壳的排水孔均应装设有效的和便于到达的设备,以防水浸入船内。开始于任何水平面的泄水管和排水管,均应在船壳板处设止回阀。本船警务工作室和休息室有与空调配套的新风系统,还设有舱室轴流式风机用于舵机舱其它舱室新风。5.4.1.2.5 绝热和油漆5.4.1.2.5.1 绝热

凡是外表温度超过

60℃的管路均需包扎绝缘材料和保护外套。管路包复绝缘材料后,

其表面温度应不超过

60℃。消音器等包复50mm 厚的绝热材料,并在外面包扎0.5mm

厚的不锈钢,或按设备图纸与制造厂标准进行。绝热材料:硅酸铝耐火材料或按船厂标准。管路上的法兰和附件应包复可拆硅酸铝或岩棉,用铅丝扎紧。5.4.1.2.5.2 油漆

所有机器及设备应油漆成适当的颜色。花钢板下面的管子、阀件表面涂

2

道防锈漆。管路油漆按照

GB3033.2-2005

“船舶与海上技术管路系统内含物的识别颜色第二部分:不同介质和(或)功能的附加颜色”施工。穿过舱壁的通舱管件两侧管段要缠绕色带,

管路要有介质流向箭头标示。

5.4.1.2.6 机修设备及其它5.4.1.2.6.1 起重设备

在机舱内主机上方适当处设置吊装孔板或手拉葫芦以便于设备维修。

5.4.1.2.6.2 机舱扶梯、花铝板及格栅

机舱底层花铝板采用船检认可型铝合金花铝板,厚

4mm,花铝板搁置在角铁架子上,

花铝板均应采用沉头螺钉固定并便于拆装。在花铝板下设有阀件、附件的地方,均应开孔加设带铰链的园盖以便操纵阀门。花铝板沿机械设备的周围应加

50×3

的围板,以保证安全和防止杂物落至舱底。对各设备的外露运动部件,凡有可能伤害人身的地方,均应设置钢质安全护罩,以保证人员安全。5.4.1.2.7遥控和自动化5.4.1.2.7.1 概述

机舱主要设备的运行和报警信号延伸到主甲板驾驶室内监视报警台上,其报警、显示项目满

足规范要求。5.4.1.2.7.2 推进主机组遥控系统

本船选用全电程序遥控装置。该装置满足驾驶室遥控主机组与机旁手控机组的要求。遥控装

置设有机旁手控—遥控推进主机组的转换机构,以决定由机舱或驾驶室控制主机组。遥控装置能可靠、灵活地从遥控状态转换到机旁控制。

5.4.1.3 电气部分

5.4.1.3.1电制

本船交流部分采用三相三线绝缘制;直流部分采用双线制绝缘制。各类电气设备的电压和线制如下表:

设备类型

电压

相数

线制

直流母线

DC750V

-

-

发电机

AC400V

3PH

三线

电动机

AC380V

3PH

三线

正常照明

AC220V

1PH

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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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35

临时应急照明

DC24V

-

双线

AC220V

1PH

双线

航行信号灯航行、内通设备无线电设备

DC24V

-

双线

生活及工作设备

AC220V

1PH

双线

5.4.1.3.2电源设备

本船采用混合动力配置,由两台独立的柴油发电机组和两组磷酸铁锂动力蓄电池组共同组成

。5.4.1.3.2.1柴油发电机组设柴油发电机组两套,布置在机舱。5.4.1.3.2.2动力蓄电池组

设磷酸铁锂动力蓄电池组两组,每个电池组由电池包串并联组成,每个电池包由单体电芯串

联组成,单体电芯容量≥

317Ah。动力蓄电池组采用风冷却形式。

5.4.1.3.2.3临时应急蓄电池组

设规格为

DC12V 200Ah临时应急蓄电池两只,串联组成规格为DC24V

200Ah临时应急蓄电池组,布置在专用蓄电池箱内。5.4.1.3.2.4起动蓄电池组

设规格为

DC12V 200Ah起动蓄电池四只,每两只串联组成一组规格为DC24V

200Ah起动蓄电池组,每两只一组布置在专用蓄电池箱内,布置设备舱内。5.4.1.3.2.5岸电

AC380V

160A三相岸电箱一只,岸电箱内设有岸电保护断路器、接通指示灯以及电度表等,其防护等级要求不低于

IP56,应带有标明型号、额定电压、电流、频率的铭牌。此外,岸电箱还具有用于连

接柔性电缆的合适接线柱和将船体与岸地相连的接地接线柱。

配备

3x50mm2规格岸电连接软电缆100m,配置手动电缆绞盘。船岸之间采用插头插座连接

,配备

AC400V

125A规格工业插头插座(工业插头插座应满足GB/T11918的要求)。本船岸电给动力蓄电池组充满电不超过

9小时(@65kW)。

5.4.1.3.3配电设备5.4.1.3.3.1直流母线变频柜

设直流母线变频柜一只,基于直流组网的推进变频系统,包括:两套

300kW整流器(发电机);

两套

360kW逆变器(推进电机);

两套

32kW逆变器(日用交流);

两套

200kW斩波器(电池组);

一套功率管理系统(

PMS);

直流母线变频柜采用水冷却方式,放置在机舱内。

5.4.1.3.3.2主配电板

设主配电板一只,立式安装方式,板前维修,放置在设备舱内。

5.4.1.3.3.3临时应急充放电板

设临时应急充放电板一只,充放电板内置

AC220V、60A全自动充电机,可以对临时应急蓄

电池组进行浮充控制并对低压负载设备供电。充放电板上设有监测充放电电流、电压的直流电表和绝缘监测装置。5.4.1.3.4集中控制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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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36

驾驶室设驾控台一座。台内含助航分电箱、临时应急充放电板、航行信号灯板、航行设备、

船内通信设备、船舶与乘员安全设备、无线电设备、动力蓄电池控制报警板等。

驾控台采用铝质骨架面板,外部包覆装饰板(由装修工程配套)用以与装修相协调。

5.4.1.3.5动力设备

除随机配供控制箱的设备外,其余动力辅助机械设备均配备相应起动控制箱。对于舵机、消防泵及其他与航行密切相关的电动设备,在驾驶室集中控制台上均设有控制与

运行指示装置;对于机舱风机设有双向运转的功能;对于燃油输送泵设有自动起动的功能;同时还设有火警状态下的,风油紧急遥控切断的装置。5.4.1.3.6照明设备

本船照明系统以交流为主,以直流为辅。居住舱室均采用交流、直流双路照明。室外灯可在

驾控台统一控制。灯具选用

LED光源。

配备一盏交流探照灯和一盏直流探照灯。

5.4.1.3.7航行信号灯设备

本船设白色桅灯、红色左舷灯、绿色右舷灯、白色尾灯和白色锚灯各一盏;设白色闪光灯一

盏,红色旋转闪光灯一盏。

配套航行信号灯控制板(驾控台内配套)。

5.4.1.3.8航行设备5.4.1.3.8.1雷达

设雷达一套。

5.4.1.3.8.2测深仪

设测深仪一套。

5.4.1.3.8.3自动识别仪

设自动识别仪一套,单模。

5.4.1.3.8.4电子海图

设电子海图一套。

5.4.1.3.8.5号笛及控制板

设号笛一只,配号笛控制器一只。

5.4.1.3.8.6雨刮器

设雨刮器一套。

5.4.1.3.8.7长排警灯

1.8m长排警灯一套。

5.4.1.3.8.8 推进遥控

设推进遥控系统一套,用于控制和监控推进电机,能够在驾驶室、机旁对推进电机实现随动

和应急控制,实现推进电机安全停车、应急停车等安全功能。5.4.1.3.9内部通讯及报警设备5.4.1.3.9.1直通式声力电话

设直通式声力电话两套,分别为驾驶室

- 机舱;驾驶室 - 舵机舱。

5.4.1.3.9.2广播

100W广播一套,驾驶室、警务工作室和船员休息室各设3W嵌入式扬声器一只;七氟丙烷

室设

1W壁挂扬声器一只;机舱、舵机舱各设5W壁挂式扬声器一只;游步甲板设10W号筒扬声器

一只;顶棚设

100W号筒扬声器一只。

5.4.1.3.9.3通用报警

设通用报警一套,驾驶室、警务工作室、船员休息室、卫生间各设潜入式声光报警器;七氟

丙烷室设壁挂式声光报警器;游步甲板、机舱、舵机舱各设壁挂式扬声器一只。5.4.1.3.9.4火灾报警

设回路式火灾报警一套,驾驶室、警务工作室、船员休息室、舵机舱、设备舱设感烟探测器

;蓄电池舱设防爆感烟探测器;设置若干手动报警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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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37

5.4.1.3.9.5可燃气体探测报警

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一套,当可燃气体浓度

20%时联动蓄电池舱应急排气风机。

5.4.1.3.9.6监测报警

本船设一套信息采集收发平台,直流配电系统、磷酸铁锂蓄电池组、推进电机、舵桨、发电

机、交流配电系统、主要辅助设备以及液舱的液位状态报警信息均集中于此。

信息采集收发平台接入网络系统,可向岸基指挥中心发送本船相关信息。(目前,只能通过

视频专网传数据至岸基,这样估计实现不了,是否只在本船存储)5.4.1.3.9.7 电池舱门开启报警

设电池舱门开启报警一套。

5.4.1.3.10无线电设备

设甚高频电话

2套。

设双向便携甚高频电话

2套。

350M电台2套。

5.4.1.3.11工作设备5.4.1.3.11.1网络系统

设网络系统一套。全船覆盖无线

AP,配置4/5G终端,可与岸基平台交换数据,可通过视频

专网接入船舶查缉系统。5.1.1.2.11.2视频会议系统

设视频会议系统一套。由电视(配移动支架)、吸顶式音响、会议主机以及无线话筒等组成

。5.4.1.3.11.3 船舶信息系统

本船信息系统含视频监控系统、

360全景避碰系统、光电取证系统一套

5.4.1.3.11.4 警用系统

设警用系统一套,布置在警务工作室。各设备按用户需求配备。本船配双目手持式热像仪

1只。

本船配备无人机反制探测一体装备一套。另在后甲板为无人机场预留充电插座。

5.4.1.3.11.5 电子显示拼接屏

在警务工作室门上方布置一套电子显示拼接屏,可以显示滚动字幕,自带

Wifi模块,通过手

机编辑显示内容。5.4.1.3.12 电缆与其它5.4.1.3.12.1电缆型号

本船电力电缆一般选用

CJ86/SC型,有耐火要求的电缆选用CJ86/NC型,通讯电缆选用CHJ86

/SC型。

配电箱柜及驾控台内部接线为

CBVR-C型。

5.4.1.3.12.2电缆的敷设

电缆一般用带孔镀锌钢制电缆托架支撑,金属电缆夹固定。

穿过水密

/油密舱壁、甲板和水舱的电缆应加装电缆槽并填充水密耐火填料。甲板上露天的电缆

应穿管敷设。电缆整齐布置在电缆托盘或电缆架内。

电缆的敷设和安装应符合

CB/T 3908-2007《船舶电缆敷设工艺》 的规定。

5.4.1.3.12.3电气设备的安装

电气设备的安装应满足

CB/T 3909-2019《船舶电气设备安装工艺》的要求。

室外安装附件选用不锈钢材质。

5.4.1.3.12.4避雷装置

在桅杆顶部装有一根铜质避雷针,并配铜质下引线,下引线应与船体可靠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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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38

5.4.2 *关键指标及主要设备要求

本部分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下述技术参数要求为最低技术要求

,投标时提供的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应等于或优于下述技术参数要求。

投标人须按“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包含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证明材料中仅文字表述有部分差异,其实质内容与指标要求一致的,按满足指标要求处理。

序号

名称

要求

证明材料

要求

(一)船体总体要求

1

船体规格

总长≥25.5m,型宽:

4.8m(±3%),型深:2.5m(±3

%),吃水:1.1m(±3%)。

设计图纸及计算资

2

船体性能

纯电模式下可提供约≥

90 km续航力

续航力为≥

1000km(@20km/h):其中

纯电模式下可提供约≥

60 km(@20km/h)续航力

燃油模式下可提供约≥

980 km(@20km/h)续航力

设计图纸及计算资

(二)轮机主要设备

3

船用推进电机(永磁同步)

直径:≤

590mm;长度:≤670mm

额定功率:≥

360kW

标定转速:

1500 r/min

额定电压:

380VAC

绝缘等级:

H

额定效率:≥

95%

绝缘等级:

H

防护等级:

IP55

工作制:

S1

冷却方式:海淡水双重冷却控制系统由电控厂家提供

承诺函

4

船用齿轮箱

传递能力≥

0.24kW/rpm

电磁阀控制带滑油失压报警板,冷却器

承诺函

5

船用柴油发电机组

功率:

300kW

*宽*高:≤2700*1250*1650mm

原动机型号:原动机功率:≥

360kW

转速

1500rpm

发电机型号:电压

/频率:400 V

三相单线制

带静音隔音罩随机带膨胀节随机带延伸板启动电瓶

24V船厂自备

随机带燃油和海水滤器

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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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39

序号

名称

要求

证明材料

要求

重量:

<3000kg

6

舵机

公称扭矩:

12kN·m

转舵时间:

<12S

转舵角:±

35°

Ⅲ型配套:电动泵

2台

推舵装置:双舵配套电动机功率:

4.0 kW

随机带舵角指示器J级航区

承诺函

7

船用空调系统

压缩冷凝机组(变频机组)

3台

制冷量:≥

24000Btu/h

冷却水量:

3 m3/h

制冷输入功率:

2.48 kW

制热输入功率:

2.82 kW

电源:

AC380V 50Hz 三相

风机盘管:

6台

型式:顶置卧式暗装功率:

98w

电源:

AC380V 50Hz 三相

空调冷却水泵

2台

流量

: 8m³/h

压力:

0.18MPa

功率:

0.75kW

承诺函

8

七氟丙烷系统

单列:

70L/1瓶,1组

EP喷嘴4-φ4 10只再备用一瓶

手动施放

附属配件备齐

承诺函

9

防爆型轴流风机

最大直径

*高:≤525*330mm

转向可逆转速:

6300m³/ h

压头:

117Pa

噪音:≤

68dB

电制:

380V/0.37KW

承诺函

(三)船体主要设备

10

螺旋桨

5叶桨,D=约0.95mm,材质:镍铝青铜。

承诺函

(四)电气设备

11

动力电池

磷酸铁锂类型,全船电量≥

1268Ah,容量≥587.92kWh,

分设两组,每组电量≥

634Ah,容量≥293.96kWh,单体

电芯容量≥

317Ah。

承诺函

12

直流母线变频柜

基于直流组网的推进变频系统,两套

300kW整流器(发电机);

两套

360kW逆变器(推进电机);

两套

32kW逆变器(日用交流);

两套

200kW斩波器(电池组);

一套功率管理系统(

PMS)

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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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40

序号

名称

要求

证明材料

要求

13

水冷柜

变频电控设备和推进电机的冷却方式为水冷,水冷柜完成冷却水循环,并且完成对冷却水系统的温度、流量以及漏液等监测

承诺函

14

推进遥控系统

推进遥控系统用于控制和监控推进电机,能够在驾驶室、机旁对推进电机实现随动和应急控制,实现推进电机安全停车、应急停车等安全功能。包括:

1套驾控台主推进控制面板;2套主推进机旁箱。

承诺函

15

视频监控及

36

0避碰系统

1、视频监控配置视频监控硬盘录像机(

1台)、云台摄像机(2台)、

半球摄像机(

3台)、枪型摄像机(4台)、监视器(1台

)、

POE交换机(1台)

1)视频监控硬盘录像机

8路IPC输入,含有HDMI接口,vga接口,RJ45接口,RS485接口,USB接口,内含8盘位,支持2K/4K,硬盘≥8T(

2)云台摄像机

支持≥

32倍光学变倍,≥16倍数字变倍,采用不低于400

万像素

1/2.8英寸CMOS传感器支持超低照度,

彩色:

0.005Lux@F1.6

黑白:

0.0005Lux@F1.60Lux(红外灯开启)

内置

100米红外灯补光,采用倍率与补光灯功率匹配算法

,支持

H.265编码,实现超低码流传输水平方向360°连续

旋转,垂直方向

-

15°~90°自动翻转180°后连续监视,无监视盲区,支持

IP67防护等级,6000V防雷、防浪涌和防突波保护,支

DC12V±10%宽电压输入,支持POE供电(802.3at标准

3)半球摄像机

支持绊线入侵,区域入侵采用高性能

400万像素1/2.8英寸

CMOS图像传感器,可输出400万(2560×1440)@25fps,支持

H.265编码,实现超低码流传输内置红外补光灯,

最大红外监控距离

50米,支持走廊模式,宽动态,3D降

噪,强光抑制,背光补偿,数字水印,适用不同监控环境支持

ROI,SMART

H.264/H.265,灵活编码,适用不同带宽和存储环境支持DC12V/POE供电方式,电压值12V,支持IP67防护等级

4)枪型摄像机

支持绊线入侵,区域入侵;采用不低于

400万像素1/2.8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

可输出

200万(2560×1440)@25fps;

支持

H.265编码,压缩比高,实现超低码流传输;

内置红外补光灯,最大红外监控距离

50米;

支持走廊模式,宽动态,

3D降噪,强光抑制,背光补偿

,数字水印,适用不同监控环境支持

ROI,SMART

H.264/H.265,灵活编码,适用不同带宽和存储环境;

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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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41

序号

名称

要求

证明材料

要求

支持

DC12V/POE供电方式,电压值12V;

支持

IP67防护等级

5)监视器

屏幕尺寸:

21.5英寸

亮度:

250cd/㎡

支持壁挂

6)POE交换机

接口:

8个

电源:内置

24v

网络标准:

RJ45

端口速度:≥

1000Mbps

2、360避碰系统由

8~12个广角摄像头组成,能够实现360度全景监控。系

统通过图像识别技术,实时感知周边环境,有效辅助驾驶员进行安全航行与避障操作参数:CPU:8nm 先进制程,8核 64 位架构GPU:ARM Mali-G610 MC4 GPU:专用 2D 图形加速模块NPU:7TOPS 算力VPU:8K 视频编解码,8K 显示输出DDR:LPDDR4/4x,可选4/8/16GBeMMC:eMMC 5.1,可选32/64/128GB

16

光电取证设备

1、配置一个带二轴陀螺稳定和光电跟踪功能的指向器,以及录像设备。指向器(含夜视仪功能、昼光成像、红外成像、激光照明、转台等)安装在甲板,在白天通过摄像系统,在夜间通过红外热像仪,对水面的目标进行观察、监视,达到发现目标、现场执法、及时取证的目的。2、配置陀螺、伺服稳定模块,有效隔离船舶的摇摆。配置电子防抖模块,确保在大浪、强风环境中,在主机高功率输出、船体抖动加大时,保持画面清晰、稳定、平滑,从而使得目标始终在画面中,不受船只航向、航速、位置变化的影响。3、配置红外夜视图像监控系统一套:由红外热像仪(含可见光和热成像)一台、室外球体云台护罩一套,半球摄像头一只,硬盘录像机(含

1T硬盘)一台,可翻转显示器

一台,控制键盘一只,机架式交换机,用于视频传输的

4

G通讯包一套(可无线连接至长江航运公安局视频专网);所有设备经线缆连接组成本套系统。4、在能见度≥20km,天气晴朗,温度≤50°C条件下,白天作用距离:对

24m×8m以上目标,昼光成像组件发现

距离≥

12km,识别该目标距离8km,对1m×1m船名船号

看清距离≥

2km。夜间作用距离:对24m×8m以上目标,

红外成像组件发现距离≥

5km,识别该目标距离≥3km。

承诺函

17

双目手持式热

采用氧化钒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在昼夜条件下,可探

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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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42

序号

名称

要求

证明材料

要求

像仪

测隐藏、伪装和迷惑的目标。红外探测器分辨率≥

640×5

12,光学镜头尺寸≥54mm,视场为11°×9°,倍率≥2.5x,显示屏分辨率不低于1024×768,探测距离:人员(1.7×0.5m):≥1.8km,船舶(2.3m):≥2.4km;识别距离:人员(

1.7×0.5m):≥600m;船舶(2.3m):≥800

m;配32G TF卡1张。

18

无人机反制探测一体装备

探测范围:

18Mhz-6000Mhz

探测半径:≥

7km

探测角度:

360°

最低探测高度:

0m

反制距离:≥

1km

干扰频段:

800M、900M、2.4G、5.8G、导航信号

拦截角度:水平

360°;垂直90°

拦截相应时间:≤

3s

防护等级:≥

IP66

承诺函

5.5 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按“证明材料

”要求提供包含相关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不一致的,该项按不满足处理;证明材料中仅文字表述有部分差异,其实质内容与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要求一致的,按满足该项服务要求处理。

序号 服务项目 重要性

服务内容

证明材料

要求

1

项目文档管理

*

依据国家和部门的相关档案管理规定,制定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报采购人确认,及时做好资料的收集、分析、档案整理和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投标人的技术资料、验收资料、质量文件、现场会议记录、设计变更往来文件等,以及定期报告、专题报告等。

承诺函

2

设计要求

*

1.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技术要求负责组织本船设计,相关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投标人对本船最终设计负责。投标人保证其为知识产权的合法拥有者和

/或使用者,并保证采

购人在使用船舶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如果因侵害知识产权而出现诉讼,投标人有责任进行处理,并承担因此给采购人带来的全部损失。2.投标人负责协助采购人开展项目后评估、定型以及续建船设计建造等工作,费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另议。

承诺函

3

投标方案修改要求

*

1.投标人应注意并承担可能会因满足中国船级社审图意见要求

而产生的设计修改的风险。鉴于本船在详细设计及送审过

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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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43

序号 服务项目 重要性

服务内容

证明材料

要求

程中,

某些内容不得不进行修改补充时,由设计方提出修改补充条款,经原签署各方确认后,作为本船技术规格书及图纸的附属文本,且同等有效。由以上修改导致的材料、设备等与之相关的变更,其费用由船舶建造方承担。2.中标人必须充分理解招标技术要求;中标人必须对船舶的完

整性负责,对于招标文件中未详尽描述的船舶建造、设备采购中

必要的内容均应在投标文件中补充完善,如签订合同后或建造过程中发现疏漏导致费用的增加则全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根据使用要求在不影响船舶总体性能的情况下,在后续设计中对总布置及设备配置提出规范符合性、操作安全性及技术合理性的

修改调整(主尺度调整除外),并不再支付额外费用(结算后超

出概算);中标人必须对全船的船体和所有设备、系统的性能及

质量负责。

4

安装调试要求

*

设备安装调试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设备检验报告(或相关合格证书)、全套使用说明书及操作手册;外文资料均需提供中文译本。

承诺函

5

交付要求

*

1.船体及其机器、设备和舾装均按照CCS的规范和规则,办理

CCS证书,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

全合法使用。2.交付时,如因投标人在设计上的原因造成本船的实际试航航速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导致重大损失时,应按以下各项规定进行赔偿:(

1)如航速低于设计航速0-

0.3节,则应扣除本船合同价的5‰;(2)如航速低于设计航速

0.31-

0.50节,应扣除合同金额的1%;(2)如航速低于设计航速

0.51-

0.70节,应扣除合同金额的2%;(3)如航速低于设计航速

0.71-

0.90节,应扣除合同金额的3%;(4)如航速低于设计航速

0.9节以上,采购人有权拒接船舶或降价接船,中标供

应商应退还采购人全部已付金额及占用期间的利息(利息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还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5)如降价接船

,以减价合同金额的

10%为起点双方进行协商、谈判。

3.风险转移。船舶交付前,投标人应承担船舶所有责任风险;双方签订交船议定书后,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转移至采购人。

4.运输费用。船舶至指定码头交付前所发生的运输及随船船员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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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44

序号 服务项目 重要性

服务内容

证明材料

要求

6

保险要求

*

1.本船开工后至本船定位分段上船台前,投标人应办妥保险条款的保险手续,并将保险单复印件在此期间递交给采购人。2.保险的范围。从本船开工始直至完工及投标人送船并由采购人用船单位接船后当天

24时止,投标人应自费以上述

建造合同总价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船舶建造险及航行险。如发生问题,投标人应向保险公司交涉及索赔,并要保障采购人的一切合法利益。3.追偿额的应用A)部分损失若本船在采购人验收前,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出现投保项目中的损失,而且此损失不构成实际的或推定的该船的全损,投标人应将根据本条第二款所指的保险单应追偿得到的金额用于修理,弥补损失,以达到船级社及采购人代表的要求。B)全损如果本船被裁定为实际或推定的全损,经本合同当事人之间相互磋商一致,采购人可抉择如下:Ⅰ、根据本合同规定,工程需继续进行,在此情况下,按保单追偿的金额用于本船损失的重建,但双方应首先书面确定合理的推迟交船日期,为完成重建需调整本合同其它的条款,包括合同价。Ⅱ、根据本合同支付的全部的分期付款总额(含由采购人提供的设备、材料的金额)应立即偿还采购人,据此,应认为本合同已取消,本合同中任何一方对另一方享有和承担的全部权利、责任和债务应立即终止,在本船被裁定为实际或推定全损之后的两个月内。若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则适用本款规定。4.投标人投保义务的终止。建造合同项下投标人的船舶投保义务在投标人交船并由采购人用船单位接船后当天

24时

止。

承诺函

7

售后要求

1.保修期内,船体(含上层建筑)及所有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故障电话通知后

2小时内电话

响应,排除故障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故障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保修期内如同一故障发生3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应无条件更换故障设备。免费保修期满前

1个月内供应商

应负责对货物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货物正常运行。投标人结合上述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后服务

方案

8

质保要求

*

1.供应商应保证完全符合船艇建造规定的质量、规格和环保的要求。2.质保期:整船质保期从交船之日起不少于1年。在此期间凡属供应商设计、施工、工艺以及材料、设备质量而引起的缺陷、故障和损坏,由供应商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

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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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45

序号 服务项目 重要性

服务内容

证明材料

要求

3.质保期内须提供周期免费上门服务,周期根据采购人制定,形式为预约上门。服务内容为周期保养检修、检测系统运行状况、处理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等,并免费提供维修所需的配件。4.质保期内,如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9

培训要求

提供专业培训服务,参训人员不少于

5人,课时不少于24

小时,培训须满足日常操作使用、维修保养。培训方案须包括培训日程、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负责培训的人员安排等内容,投标人提供培训方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培训方案

10

验收要求

*

根据重要时间节点,拟定验收方案。配合采购人及选定的监理单位,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和授权,依据设计建造合同、设计和施工图纸及技术文件,参考中国船级社规范和中国海事主管当局颁布的规范、法规和国际公约,综合运用经济、技术和法律手段,在本船建造前期阶段、现场建造和交付阶段、船舶质保期三个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建造成本控制,使船舶满足建造合同、设计任务书及有关船舶规范和法规的要求,在建造合同规定的交船期限内按时或提前交船,取得建造合同约定的船舶入级证书等相关证书及相关资料,并在该船舶质保期内提供及时、满意的售后咨询服务。

承诺函

11

安全要求

*

在建造过程中应加强文明建造管理,未达到标准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按照工程款一定比例承担违约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合理设置指示灯、指示牌,材料、设备放置地点应有明确标识,危险地段要安排专人值班,确保行人、车辆安全,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若发生安全事故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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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46

6 合同(参考文本)

注:本合同为合同的参考文本,最终合同签订由双方根据项目具体的采购结果进行编制。

一 条 工程内容、建造数量及依据

二 条 概述与船级

三 条 材料和设备

四 条 合同价格及付款办法

五 条 合同价格的调整

六 条 监 造

七 条 工程变更及修改

八 条 试验与验收

九 条 建造地点与交船

十 条 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

第十二条

保险条款

第十三条

争议和仲裁

第十四条

合同签署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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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47

本合同于

2026年 月 日在武汉由下述两方签订。正文共 页。

甲方:长江航运公安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湖北武汉市江汉区黄陂街

10号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430021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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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48

第一条

工程内容、建造数量及依据

1.1 工程内容1.1.1建造20米级新能源公安巡逻船(含设计、建造、后评估及定型等)1.2 建造数量:壹艘1.3 依据:

乙方负责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技术设计,并经送

CCS审查认可,组织详细/施工设计,对本船

最终设计负责。

乙方在进行详细

/施工设计和综合放样时对所发现的技术设计不合理的地方给予修改完善并

需经甲方同意。送审图内出现的修改、完善,还需经

CCS审查认可。

下列主要文件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本船建造依据,与招投标文件共同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技术文件和图纸;

2)合同附件:

a/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正书、备忘录和技术协议等;b/其他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等;有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应列入此款中,如图纸与技术规格书不一致时,以技术规格书为准。本专业和其它专业描述不一致时,以本专业为准。如技术规格书与本合同不一致时,则以本合同为准。1.4 工程编号:

乙方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船舶的建造,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把接受的船舶

建造任务转让给第三方,包括乙方自办的第三产业。1.5 乙方承担甲方提出的有关方面的保密义务。

第二条

概述与船级

2.1 概述2.1.1 用途:本船主要执行公安巡逻巡航救助、防恐防暴、消防、人命救助等任务。2.1.2 船型:单体、双折角船型,柴油机驱动,螺旋桨推进,主船体及上层建筑均采用全焊接铝合金结构。2.1.3 航区:航行于中国内河B级航区、J级航段(含三峡库区)。2.1.4 船舶主尺度及主要参数船舶总长:型宽:型深:设计吃水:设计航速:续航力:抗风等级:蒲式

8级风

发电机组功率:电池组容量:2.1.5 建造工艺质量标准

本船建造工艺按船厂惯例由乙方制定并经甲方认可后执行。建造质量按“中国造船质量标准

”及中国船级社相关规范及法规进行检验。2.2 船级和规范2.2.1 本船的建造,按CCS现行的规范和规则设计、建造,并受船舶入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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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49

2.2.2 本船交船时,应取得中国船级社颁发的相关证书。申请船舶建造检验由乙方办理,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内,由乙方支付。2.3 技术保证:乙方保证该船建造满足按CCS现行的规范和规则要求。

第三条

材料和设备及验收

3.1 本船所需的材料和设备,除按本船技术规格书或另有协议应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负责编制设备采购厂商表并按该表进行采购,原则上乙方编制的设备采购厂商表中所列厂商不应低于乙方投标文件中所投设备的品牌档次和性能,如甲方认为该厂商表中存在有低于乙方投标文件中所投设备的品牌档次和性能的厂商,甲方有权拒绝,且甲方有权参加设备采购厂商表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选择、技术谈判及验收。3.2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设备、仪器和材料,应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者补充。3.3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设备、仪器和材料要按要求妥善保管,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设备、仪器和材料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3.4 乙方隐瞒原材料与设备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与设备而影响船舶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修理和减少合同价格。3.5 乙方由于原材料、设备、备品、供应品订货困难等原因影响建造进度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采用符合船检要求的代用品。凡涉及船舶性能及验船规范的,还应征得船检部门的同意。3.6 机电设备及辅助机械系统的备品、备件、工具、文件及说明书,乙方应按规范要求和制造厂的标准随机备件清单(或按双方议定的清单)在交船时交给甲方。如有欠交部分,应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议定的日期补交或作减帐处理。上述清单应编入完工资料中。

第四条

合同价格及付款方法

4.1 合同价格4.1.1本船合同价格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计价、结算及支付。4.1.2本船的合同价格为人民币(RMB) 元整(¥ 万元)。以上价格为无条件最终封闭价。4.1.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因甲方提出正式书面意见发生的项目变更或修改而引起的加减帐在交船时,同本条款

4.3款规定的最后一期付款一起结算。

4.2 工程价款专款专用4.2.1 如甲方认为有必要资金共管,则乙方必须在工程属地县级以上国有银行开设本工程银行专户(甲乙双方及银行共管),此帐户将作为甲方对乙方工程款拨付和工程结算的唯一帐户,在完工交船验收前不得撤销。4.2.2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执行资金监管及工程审计的有关规定。4.3 付款方法4.3.1 乙方应在船舶建造前将该船的建造计划书面通知甲方,除第一期款外,其余各期付款要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当期的进度付款要求,以使甲方及时准备款额。4.3.2 第一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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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50

合同签字生效后

,

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本期款有效发票后

1周(以甲方的支付流程完成为准)内向乙方支付合同

价格的

20% 的款额,即人民币 元整(¥

元)。以电汇或转账发出的日期为准(以下类同)。4.3.3第二期付款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

, 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本期款有效发票后

1周(以甲方的支付流程完成为准)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20% 的款额,即人民币 元整(¥ 元)。4.3.4 第三期付款

乙方完成主要设备技术及供货协议签订,甲方在收到经甲方驻厂监造组组长签认的(监造组

尚未进厂时,以船厂书面通知为准)本船开工报告及乙方开具的本期款有效发票和付款通知单后1个月(以甲方的支付流程完成为准)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20% 的款额,即人民币 元整(¥

元)。

4.3.5 第四期付款

甲方在收到经甲方驻厂监造组组长签认的下水报告及乙方开具的本期款有效发票和付款通知

单后

1 个月(以甲方的支付流程完成为准)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20% 的款额,即人民币

元整(¥

元)。

4.3.6 第五期付款

船舶建造合格并取得船舶相关证书,船舶送达指定码头并签订交船议定书,及乙方开具的本

期款有效发票和付款通知单后

1个月(以甲方的支付流程完成为准)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20% 的款额,即人民币 元整(¥ 元)。4.3.7 乙方同意在甲方第五期付款前开具合同价格的3%的质量保证金保函,即人民币 整(¥ 元),在保质期满双方签订质量保证完成协议后退还。 第五条

合同价格的调整

5.1 交船期5.1.1 本船交船日期不超过本合同第九条第

9.1.1款规定的交船日期(有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补充协议“

允许的延误”除外,下同)的当天午夜

12时,本船的合同价格不作调整(如有加减帐除外)。

5.1.2 如本船超过本合同第九条第

9.1.1款规定的交船日期,则每天从本船合同价中扣除0.2‰,计人民

元整 (¥

元),并以

30天为限。如在合同规定的交船日期后60天尚不能交船,甲方有权拒收该船或另行商

定交船日期及合同价格的减价。拒绝接收该船是第一位的。如甲方拒绝接船,则乙方除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本金(含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价款)和同期中国银行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利息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减价接船,则减价的幅度以合同价格的

10%即

人民币

元整(¥ 元)为起谈点。

5.2 航速

如有因建造厂施工方面的原因而引起的实际试航航速未达到设计要求,如航速低于设计航速

0-0.3节,则应扣除本船合同价的5‰,0.3-0.5节(含0.3 节),则应扣除本船合同价的

1%,计人民币 元整(¥ 元);如航速低于设计航速0.51-

0.7节,则应扣除本船合同价的2%,计人民币 元整(¥ 元);如航速低于设计航速0.71-0.9节,则应扣除本船合同价的3%,计人民币 元整(¥ 元);如航速低于设计航速

0.9节以上,甲方有权拒接船舶或降价接船。拒绝接船是第一位的。

如甲方拒绝接船,则乙方除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本金(含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价款)和同期中国银行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利息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降价接船,则每艘船降价起谈点为合同价格的

10%即人民币 元整(¥ 元)。

5.3载重量约定:本船载重量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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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51

第六条

设 计

6.1、乙方根据本项目技术要求负责组织本船设计,相关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乙方对本船最终设计负责。乙方保证其为知识产权的合法拥有者和

/或使用者,并保证甲方在使用船舶及服务时

,免受第三方提出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如果由于因侵害知识产权而出现诉讼,乙方有责任进行处理,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6.2、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开展项目后评估、定型以及续建船设计建造等工作,费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另议。

第七条

监 造

7.1 图纸审查和认可7.1.1 施工设计图纸审查按双方议定的审查目录,由乙方一式二套,分期分批送甲方审查认可。甲方在收到图纸后七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审查意见,并将一套标注审查意见的图纸退回乙方。如甲方到时未提出意见,则表示甲方已对原图认可。乙方对甲方的书面意见应在七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如乙方未按时答复,则认为乙方已接受甲方所提的意见。如果图纸和信函邮寄,则收退图纸和信函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乙方承担因图纸设计的问题及暇疵造成的一切损失。7.1.2 乙方应给甲方驻厂代表提供二套施工图纸,同时,把建造过程中由乙方发出的“修改通知单”送甲方驻厂代表一份。7.2 甲方代表7.2.1 甲方代表在船舶进度达到 开工建造 (接船厂书面通知)时进厂监造,甲方要任命监造组组长。7.2.2 乙方协助甲方提供驻厂代表驻场期间的办公和劳动保护用品使用,驻厂结束后,甲方应及时交还乙方。7.2.3 为使甲方代表检验方便,乙方应为甲方及时提供施工建造进度报告。7.3 甲方代表的权力7.3.1 乙方应允许甲方代表进入本厂与本船建造有关的各工作场所。7.3.2 如果甲方代表需到各设备协作厂进行检查验收,乙方应疏通渠道,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7.3.3 本船在整个建造期间规定的一般验收和试验项目,由乙方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参加试验和检查项目的时间和地点,甲方代表应及时书面确认。乙方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而进行的检验是无效的。如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试验、验收及检查,又未事前提出异议,则认为甲方代表自动弃权,乙方在船厂检验部门和船级社验船师参加下的试验、检验结果对双方有效。7.3.4 在检查与试验验收中,如果甲方代表发现本船建造中使用的材料、设备与设计不符或施工质量问题,则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迅速处理。如乙方不同意甲方的书面意见,可书面通知甲方代表,阐明理由。在双方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则应相互协商解决。如还有分歧,则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来解决。如经裁决,乙方并无不当,甲方应承担此争议引起工程延期的责任和赔偿乙方停工的损失。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停止与该分歧无关的建造项目,或拒绝验收与该分歧无关的项目。7.3.5 甲方代表在厂方或工地工作时,应遵守工厂的规章制度。如非因厂方或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上的过错而造成的人身伤害时,乙方不承担责任。反之,乙方应承担医疗及善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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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52

第八条

工程变更及修改

8.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要严格遵照执行。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停止执行合同,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提出方负责赔偿。8.2 在本船建造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变更合同内容,需经对方的认可并签订修改变更的补充协议,该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修改变更引起合同交船期的变动、价格的调整及其他问题均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8.3 本合同签订后,由于船舶规范、规则修改并要求本船遵守时,由此修改而引起费用增加,由乙方承担;如引起交船期延长,应视为允许的延长;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8.4 若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达不成协议,按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办理。

第九条

下水、试验与验收

9.1 下水9.1.1乙方应负责合同项下船舶的顺利下水,应向甲方提供下水程序和计算书,并经甲方代表和中国船级社验船师同意船舶具备下水条件。船舶下水时没有不适当的应力和局部过载。9.1.2下水应安排在白天进行,乙方应在船舶下水前二周,将计划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9.2 试航乙方在十五(15)天前以电报或书面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关于本船的试航时间。在七天前以电报或书面传真方式将确定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这一通知后,应在三天内书面传真或电报回复乙方已接到该通知,并按时派人员参加本船的试航。如甲方未能提出异议又不能按时派人参加试航,则认为甲方已放弃参加本船试航权利,乙方可在中国船级社验船师参加下进行试航。经验船师签认的试航记录报告,应视作甲方已认可。9.3 实施办法9.3.1 系泊试验前

60天,甲方委托乙方提出“试车试航大纲”,并经乙方确认后送甲方及船检部门认可

。9.3.2 乙方应在消除系泊试验时发现的缺陷后进行正式试航,试航时发现的缺陷应在交船前消除。9.3.3 本船试航由乙方负责,试航内容按双方认可的“试车试航大纲”进行。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应根据安全航行的要求提供必要的人员予以配合。但试航期间发生的问题责任仍在乙方。试航期间因气候突变不能继续进行时,双方可协商暂时中止试航,未完成的项目推迟到其后的第一个气候良好的日子继续进行。试航因气候不良而推迟,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这种延误应视为允许的延误。9.3.4 本船试航所需燃油、滑油、滑油脂的供应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试航后所剩余的各种油料,甲方按双方签字认可的数量,以结算日油料市场价格结算,作加减帐处理。9.4 验收9.4.1 本船试航结束时,乙方与甲方参加试航的代表应就本船试航结果进行协商并签署相应的试航文件。9.4.2 如试航结果有不符合全船说明书及试验大纲的要求时,乙方应会同甲方代表调查其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补救,必要时组织再试航。9.4.3 甲方和乙方对本船试航或再试航的结果发生争议时,应尽快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仍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应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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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第十条

建造地点与交船

10.1 建造地点:乙方厂区内。10.2 交船日期和地点10.2.1 本合同交船日期为:合同签字生效后15个月。10.2.2 交船地点:甲方指定码头。10.3 交接船10.3.1 具体交船日期应由乙方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甲方,提前五天向甲方确认。10.3.2 当本船各项试验发现的缺陷已经消除,收尾工程项目全部完成,所有设备均能正常运转,所有的备品、备件、工具及规定的证书、图纸、技术文件均已点交完毕,本船的技术性能符合本合同和说明书的要求。乙方即可通知甲方及甲方代表接船。接船时由甲乙双方委派的代表签署《交接船议定书》。10.4 交接船证件及文件交船时,乙方应提交下列证件及有关文件。10.4.1 《交接船议定书》一式捌(8)份,甲、乙双方各执肆(4)份。10.4.2 按2.2.2款规定的中国船级社颁发的相关证书(正副本各一份)。10.4.3 乙方质量检查部门的《质量证书》一式肆(

4)份。码头试验、航行试验报告一式肆(4)份。

10.4.4 按中国船级社要求提供每艘船照片(不少于五张)三套及电子版。10.4.5 外购设备的随机技术文件、合格证及说明书一式肆(4)份。10.4.6 备件清单、属具清单一式肆(4)份。10.4.7 造船厂《建造证书》肆(4)份。10.4.8 有关该船的《商业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及船配市购产品《商业发票》的复印件。10.4.9 提供修改完工图纸所需的全部现场修改资料。10.4.10 全套退审图(含电子版本)。10.4.11按照长江航运公安局档案管理收集整理文件要求,在完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提交船舶建造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字、图片以及实物档案等。10.5 所有权和风险转移在建造期间,本船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其风险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签署《交接船议定书》,本船所有权转移至甲方。船舶由乙方送抵甲方指定码头,由甲方用船单位代表签字接船当天

24时后

,风险转移至甲方。10.6 本船的送达甲方应在本船交接签字后三十(

30)日内,配合乙方将本船安全航行送达甲方指定码头。送船所

需燃油、滑油、滑油脂的供应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所剩余的各种油料,甲方按双方签字认可的数量,以结算日油料市场价格结算,作加减帐处理。10.7保证声明:乙方保证在乙方厂内完成建造,并将船舶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船舶交接前的责任风险。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

11.1 在合同规定的船舶建造期

(即交船期)内,因受到地震、海啸、台风、飓风、暴风、水灾、瘟疫等

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影响或由于材料设备供应厂发生类似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船舶进度延期应视为允许的延迟。11.2 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二十(

20)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附有当地法定部门证明。不可抗

力事件停止时,乙方应以同样方式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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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54

12.1 缺陷的责任及范围自双方代表签署本船《交接船议定书》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为本船保修期,在此期间凡属乙方施工、工艺、以及材料、设备质量而引起的缺陷、故障和损坏,由乙方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凡属甲方保养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故障和缺陷以及易损零件的正常磨损,由乙方负责修复,甲方承担费用。12.2 缺陷的通知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任何缺陷应迅速以传真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说明损坏和缺陷的性质及程度。甲方发给乙方的关于在保修期内发生的损坏和缺陷的通知,乙方在本船保修期满当天午夜

24时内收到应是有效的(如果是以信函的方式发出则以邮戳为准)。

12.3 缺陷的处理12.3.1 本船的保修原则上应由乙方安排进厂修理。12.3.2 如船舶发生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派人前往确认处理。如乙方不能及时派人,或因事情紧急,甲方可在就近船厂或维修站进行修理或更换机件。如修理或更换项目确属乙方保修范围,由甲方提供有关验船机构的检验证明和修理厂发票,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属于乙方,由甲方随船带给乙方。12.3.3 本船在保修期届满前,甲方提出保修时,应由乙方按照本条款第

12.1款的规定安排本船的保修。

若甲方提出水线下的保修工程,需要进坞检查确定,则船进坞后如经核实,水线以下确有由于乙方建造质量引起的缺陷的损坏,则进坞费和缺陷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水线以下无上述缺陷则进坞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13.2违约金标准:合同履行中的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违约,违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

1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保险条款

14.1 本船开工后至本船定位分段上船台前,乙方应办妥保险条款的保险手续,并将保险单复印件在此期间递交给甲方。14.2 保险的范围从本船开工始直至完工及乙方送船并由甲方用船单位接船后当天

24时止,乙方应自费以上述建造

合同总价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船舶建造险及航行险。如发生问题,乙方应向保险公司交涉及索赔,并要保障甲方的一切合法利益。14.3 追偿额的应用A)部分损失若本船在甲方验收前,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出现投保项目中的损失,而且此损失不构成实际的或推定的该船的全损,乙方应将根据本条第二款所指的保险单应追偿得到的金额用于修理,弥补损失,以达到船级社及甲方代表的要求。B)全损如果本船被裁定为实际或推定的全损,经本合同当事人之间相互磋商一致,甲方可抉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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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55

Ⅰ、根据本合同规定,工程需继续进行,在此情况下,按保单追偿的金额用于本船损失的重建,但双方应首先书面确定合理的推迟交船日期,为完成重建需调整本合同其它的条款,包括合同价。Ⅱ、根据本合同支付的全部的分期付款总额(含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的金额)应立即偿还甲方,据此,应认为本合同已取消,本合同中任何一方对另一方享有和承担的全部权利、责任和债务应立即终止,在本船被裁定为实际或推定全损之后的两个月内。若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则适用本款规定。14.4 乙方投保义务的终止建造合同项下乙方的船舶投保义务在乙方交船并由甲方用船单位接船后当天

24时止。

第十五条

保密责任

15.1 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合同及设计图纸内容保密的责任,因对合同内容及船舶技术图纸的公开而造成经济损失和保密风险,有责任的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15.2乙方应将合同的所有细节包括施工过程和技术资料作为保密资料对待,在没有甲方同意前,合同任何部分不应在任何公开文献上刊登或披露。15.3 本合同所有技术图纸和文件,乙方应妥善保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对外或对第三方公开披露;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媒体透露工程相关情况。

第十六条

争议和仲裁

16.1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争议,都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可以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武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2 如对本船的建造、机械设备或有关本船的材料或工艺质量引起争议或意见分歧,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解决不了时,可提请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并提供检验证明人,在这种情况下,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是终决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七条

合同签署与生效

17.1 本合同的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在本合同正副本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合同相关文件的效力,有矛盾的以后签署的优先。17.2 合同签订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

2)份,双方各执一(1)份。本合同副本陆(6)份,双方各执叁(3)份。

副本、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主。16.4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字日期:

2026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2026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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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56

甲方单位印章:

乙方单位印章:

廉政合同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高效优质,经长江航运公安局(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安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长江航运公安局

20米新能源公安巡逻船建造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违反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双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双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双方单位的行政监察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协议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书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

甲方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违反规定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或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便利。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物资供应、工程分包、提供劳务等经济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及劳务队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家里接待乙方有关工程建设事宜的询访。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等。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得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规定外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便利。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物资供应、工程分包、提供劳务等经济活动。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及劳务队伍和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六、乙方不得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家里询访有关工程建设事宜。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甲方应依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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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57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乙方应依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相应的处罚。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裁定意。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长江航运公安局20

米新能源公安巡逻船建造项目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陆(

6)份,双方各执叁(3)份。正本和副本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主。

甲方:长江航运公安局(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监督部门(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监督部门(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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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材料格式

58

7 投标材料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涉及“

*”的格式文件,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

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要求,并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文件本项目全部必须提交。本项目需

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

、“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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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材料格式

59

7.1 *承诺函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公开招标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如有违反,依法接受相应处罚。我公司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我公司经审查,被发现有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记录,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期: 年 月 日

说明与要求:1、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2、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以查询投标人的承诺事项,若投标人的承诺和查询结果不一致的,

以查询结果为准。

3、此表须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

字或盖章,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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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材料格式

60

7.2 *投标函

投标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方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开招标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之日起120日历日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

诺,且在此期限内承诺具有约束力。

2、我方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愿意向贵方提

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技术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3、我方承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我方保证忠实地执

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若采购人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

款的前提下,我方愿意签订补充合同,并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5、我方保证在投标全过程中,杜绝以下不廉洁的行为:(

1)串通相关人员进行招标、投标、围标和竞价;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谋取中标(成交);

3)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擅自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

4)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好处费、感谢费、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

5)接受或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消费等

活动安排;

6)为谋取私利与警采中心工作人员就有关采购项目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7)接受或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8)其他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

如发现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行为,我方承诺及时向贵方举报,并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举报

材料。

6、我方已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明细见下表:

所投包号

金额(元)

提交时间

1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户: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

绝。

与本投标有关的联系方式:

投标人代表姓名:

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邮箱:

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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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人名称(公章):

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兹有注册于(注册地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

证号: ,现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作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及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说明:须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字

或盖章,投标无效。

7.4 *投标人资质声明

投标人资质声明

1、投标人名称及概况(

1)名称:;

2)总部地址:;

3)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4)实收资本或股本:;

5)最近资产负债表(到时止)

1)固定资产:;2)流动资产:;3)长期债务:;4)流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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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5)所有者权益:;(

6)主要负责人姓名:;

2、与投标提供货物有关情况关于制造商所提供货物的生产设施及其它情况:工厂名称和地址

正在生产的货物

年生产能力

职工(雇员)人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7.5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条“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规定,提供在中国海关企业进出

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7 *纳税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

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依法纳税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因我单位成立于

年 月 日,暂无法提供 年 月至 年 月的纳税证明。

现我单位郑重承诺:1、依法纳税: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责任承担:如因违反本承诺而引发的任何风险或责任,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响应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8 *社保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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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依法缴纳社保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因我单位成立于

年 月 日,暂无法提供 年 月至 年

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现我单位郑重承诺:1、依法缴纳社保: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严格履行企业责任。2、责任承担:如因违反本承诺而引发的任何风险或责任,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特此承诺。

响应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9 *审计报告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

及附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10*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投标人若非联合体则无需提供)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甲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乙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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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

“警采

中心

”)组织实施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体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本协议各方一致决定,

(甲公司名称)、(乙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其中(XX公司名

称)为联合体全权代表。联合体投标各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和投标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联合体全权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警采中心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体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警采中心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投标各方保证对联合体全权代表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体投标中,甲公司承担的合同份额为

XXX元,乙公司承担的合同份额为

XXX元,……公司承担的合同份额为 XXX元。 甲公司权利和义务为:

XXXXXX

乙公司权利和义务为:

XXXXXX

……公司权利和义务为:XXXXXX 五、本协议提交警采中心后,联合体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

X份,联合体投标各方各持一份,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警采中心。

甲公司(盖章):

乙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7.11*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正偏离或负偏离说明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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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说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

,投标人只需在本表“正偏离或负偏离说明”列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

7.12商务相关材料

结合商务部分评分,提供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7.13中小企业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一项:

�《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

7.13.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7.13.2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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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7.13.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

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注: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7.14本国产品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下)或财政部会同

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

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

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

名称1)(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

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

2)(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7.15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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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7.16*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开标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价(元

数量

单位

小计(元) 交货时间

备注

1

本包投标总价:小写:

(元);大写:

投标人声明:开标一览表中的

“投标总价”是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全部费用的报价。

特别说明事项: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

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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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7.17*分项报价表

7.17.1 *分项报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分项报价汇总表

序号

项目

小计

(万元)

备注

1

船体部分

包括船体材料、阻尼材料、油漆、内装材料、锚泊

/系

泊设备、门

/窗/盖/梯、舱室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

备、信号设备、防碰撞设备、推进器等。

2

轮机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组、推进电机、舵机、空调、各类辅助设备管系、阀件、材料等。

3

电气部分

包括电源和配电设备、照明设备、内通报警设备、航行、无线电设备、综合信息化系统设备、无人机反制探测一体设备、材料等。

4

随船工属具、备件及其他用

5

人工费

6

船厂专用费

7

保险费

8

送船费

9

入级检验费

10

生产设计费

11

管理费

12

船厂利润

13

船厂税金

14

其他

15

送审设计费

按照本表中

1-

14项费用总和的5%计价,含图纸送审费、故障模式和效应分析报告费。

16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准,按照本招标文件第

3.7章招标代理费计算方法收取,按差额定

率累进法计算。

17

暂列金

10

固定报价

总计

说明:1.分项报价表是按方案设计预估,后续可能进行微调。2.原材料、设备价格为船厂采购含增值税价格,进口设备含关税、增值税价格。3.船厂专项费包含但不限于船台费,码头费,下水费,系泊试验费,渡航、航行试验费,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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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材料格式

70

序号

项目

小计

(万元)

备注

费,胎架费,钢材预处理,厂内吊运费,设备储运杂费,备件费,安措费,保修费,不可预见费。4.不可预见费结算审核时根据追加工程据实结算。

说明:如果按单项价格计算的结果与总计价格不一致,以单项价格为准修正总计价格。如果

不提供上述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总计金额应等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

7.17.2 *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项目

品牌(如有)、规格

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小计(万元)

备注

船体部分分项

(一

船体材料

……………………

(二

舾装设备及内装材料

……………………

轮机部分分项

(一

轮机主要设备

……………………

(二

轮机管路阀件附件材料

……………………

电气部分分项……………………

随船工属具、备件及其他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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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序号

项目

品牌(如有)、规格

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小计(万元)

备注

人工费

船厂专用费

保险费

送船费

入级检验费

生产设计费

十一

管理费

十二

船厂利润

十三

船厂税金

十四

其它

十五

送审设计费

十六

招标代理费

十七

暂列金

10

总计

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

说明:

1、如果按单项价格计算的结果与总计价格不一致,以单项价格为准修正总计价格。如果不

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总计金额应等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报价一旦填报完成,不得再做更改,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若投标人漏报设备致使整个工程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其费用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对每种设备及工程项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如投标人

有合理化化建议,即对招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货物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且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应按规定予以澄清或直接在《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中予以说明。

3、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包括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并交付使用前发生的一切费用

(即完成全船的建造及所有设备的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试验、交验以及保险、税金、培训、船检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5、投标人应认真填报投标货物分项报价表中的所有内容,有关报价的详细说明可在投标文

件的相应条款中予以说明。表格中没有填报的费用,则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表中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部件必须注明“免费”或数字“

0”,不能

省略。详细报价清单中如有一般缺漏项,允许按投标的同类产品最高价格予以补正;如有严重缺漏项,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文件中的船舶分项报价应充分反映投标价格的构成:(

1)主要原材料和辅材:包括钢材、铸材、有色金属、涂料等。

2)机电设备:包括轮机、舾装、电气、通信、甲板机械等。

3)人工费、生产专用费、管理费用。

4)其他费用(包括设计费、审计费、船检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5)利润和税金。

6)投标价格的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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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材料格式

72

7、主要材料应按国家有关标准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具体供货厂家需经采购人认可。8、投标人可根据实际设计内容对上表进行调整。在符合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可对招

标文件中没有提及的内容,按自己的理解适当增加,但有关价格及费用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列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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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材料格式

73

7.18*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序号

名称

招标文件技术

要求

投标文件

应答

偏离情况 证明材料所在页 备注

12

……

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中提出的指标要求逐项应答;

2、“投标文件应答”栏应当填写投标具体参数;3、“偏离情况”栏只能填写“正”、“无”或“负”;4、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若有任意一项实质性要求发生负偏离,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按照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满足

”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6、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7.19*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偏离情况

证明材料所在页

备注

12

……

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中提出的要求逐项应答;

2、“投标文件应答”栏应当填写提供的相应服务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服务内容提出合理建

议或更改,可在偏离表中备注说明;

3、“偏离情况”栏只能填写“正”、“无”或“负”;4、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若有任意一项实质性要求发生负偏离,投标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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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材料格式

74

5、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按照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满足

”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6、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7.20技术相关材料

按照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结合评分细则,提供相关材料。

7.21服务相关材料

按照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结合评分细则,提供相关材料。

7.22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船体说明书

2)船体主要设备明细表

3)舾装设备明细表

4)总布置图

5)基本结构图

6)船舶内装说明书

7)静水力计算书

8)稳性计算书

9)抗风等级计算书

10)航速计算书

11)续航力计算书

12)轮机说明书

13)机舱布置图(含电池舱)

14)轮机主要设备明细表

15)电气说明书

16)电气设备明细表

17)电力负荷计算书

18)电力系统图

19)外观效果图

20)内装效果图

21)船舶设备选型论证

22)船舶建造方案

23)船舶施工工艺

24)质量控制、安全 保障、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25)拟投入本项目的的人员及设备设施

26)货物安装验收标准;

7.23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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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75

8 附件

8.1 质疑函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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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76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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