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缉私局办案中心及常平分局执法办案场所装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4-29
发布于
广东东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中标金额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一、项目编号:

JC-HG20260020

二、项目名称:黄埔海关缉私局办案中心及常平分局执法办案场所装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

88号

中标(成交)金额:

184.4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规格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

安检门

守门神

SMS-B

1个

11,900.00 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经跃(组长)、涂永明、安建荣、王金花、褚志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详见公开招标文件,服务费金额为:

24291.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96.16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黄埔海关缉私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兴南路   

联系方式:褚警官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

2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代表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代表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JC-HG20260020

项目名称:黄埔海关缉私局办案中心及常平分局执法办案场所装

备采购项目

安 部 警 用 装 备 采 购 中 心

二〇二六年四月

1 投标邀请 ...................................................................................................................................................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人须知 .............................................................................................................................................10

3.1 总则.............................................................................................................................................103.2 招标文件.....................................................................................................................................113.3 投标文件.....................................................................................................................................123.4 开标、评标.................................................................................................................................153.5 中标和合同.................................................................................................................................173.6 中标服务费.................................................................................................................................183.7 询问、质疑、投诉.....................................................................................................................193.8 保密义务和信息披露.................................................................................................................20

4 评分办法和评审标准 .............................................................................................................................21

4.1 评分办法.....................................................................................................................................214.2 初步评审.....................................................................................................................................214.3 评分细则.....................................................................................................................................21

5 采购需求 .................................................................................................................................................23

5.1 技术要求.....................................................................................................................................235.2 服务要求.....................................................................................................................................28

6 合同 .........................................................................................................................................................307 投标材料格式 .........................................................................................................................................46

7.1 *承诺函.......................................................................................................................................477.2 *投标函.......................................................................................................................................487.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97.4 *投标人资质声明.......................................................................................................................507.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507.6 *纳税证明...................................................................................................................................507.7 *社保缴费记录...........................................................................................................................517.8 *审计报告/资信证明..................................................................................................................517.9 *商务条款偏离表.......................................................................................................................527.10 中小企业文件...........................................................................................................................527.11 本国产品有关证明文件...........................................................................................................537.12 体系认证证书...........................................................................................................................557.13 证书...........................................................................................................................................557.14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557.15 *开标一览表.............................................................................................................................557.16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557.17 *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567.18 检验报告...................................................................................................................................567.19 *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577.20 技术相关材料...........................................................................................................................577.21 服务相关材料...........................................................................................................................577.22 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77.23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57

8 附件 .........................................................................................................................................................58

8.1 质疑函.........................................................................................................................................58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1

1

投标邀请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或简称“警采中心”)就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

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

1.1.

项目编号:

JC-HG20260020

1.2.

项目名称:黄埔海关缉私局办案中心及常平分局执法办案场所装备采购项目

1.3.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

1包,总预算:人民币188.24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小计(元)

1

安检门

1

12,800.00

12,800.00

2

多功能采集终端

1

6,650.00

6,650.00

3

办案中心管理终端

1

58,000.00

58,000.00

4

人脸识别流程管控终端

5

11,150.00

55,750.00

5

审讯主机

22

12,000.00

264,000.00

6

温湿度显示屏

22

2,600.00

57,200.00

7

一体化智能审讯台

22

55,000.00

1,210,000.00

8

移动式人员信息采集终端

1

210,000.00

210,000.00

9

指挥操作终端

1

8,000.00

8,000.00

总预算:人民币

1,882,400.00 元 大写金额:壹佰捌拾捌万贰仟肆佰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

1,882,400.00 元 大写金额:壹佰捌拾捌万贰仟肆佰元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招标货物的生产、供应、运输及伴随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

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需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

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

60日历日内完成交货或安装调试。

1.5.

履约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兴南路、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上坑大道。

1.6.

预算金额:人民币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

最高限价:人民币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

1.9.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1.10. 报名方式

投标人须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11.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的也将被拒收。

1.12. 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响应,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注册、报名,编制完成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2

后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采用网上

“不见面”方式开启。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分到9时00分,投标人须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签到;*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到10时00分,投标人须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解密投标文

件。

1.13. 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进行投标,须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A证书电子认证办法详见:ht

tps://jcyun-b.pcpe.cn/jcFile/szrz/Ukey证书办理平台操作手册.pdf

已办理数字证书请确保证书还在有效期内,如已过期或即将过期,须联系上海

CA进行更新

。请各投标人及时申请办理,充分考虑邮寄时间等因素,若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上海

CA客服电话:400 820 6660拨进去之后转6转9。

2)投标人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报名及上传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方法详见电子化政府采

购平台。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网址:

https://gpztb.pcpe.cn/,登录界面下载操作手册。

3)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发布。1.15.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缉私局联系人:褚警官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兴南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联系代表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

299号

1.16. 其他

以上如有变更,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媒体上通知,请各投标人

关注。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缉私局

2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

188.24万元。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总预算或分包预算,或者无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3

是否有最高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88.24万元。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分包最高限价或单项最高限价,或者无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4

投标人应具备

的特殊要求

5

投标产品的资

质要求

6

是否允许代理

商投标

7

是否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

8

核心产品

一体化智能审讯台

9

不同投标人提

供同一品牌产

品,或者在非

单一产品采购

项目中提供的

核心产品品牌

相同时的处理

规则

该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10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投标

11

3.1.4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投标

12

3.3.2

投标人应提交

的商务文件

(一)商务文件1. *投标函;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 *投标人资质声明;4.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6.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7.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 *商务条款偏离表;(二)其它商务文件9.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体系认证文件: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GB/T19001或GJB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GB/T45001或ISO45001)(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0. 中小企业证明: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小企业的界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本表)11. 证书:(1)办案中心管理终端具有体现“办案”功能的嵌入式软件著作权证书;(

2)人脸识别流程管控终

端具有体现“人脸识别”功能的嵌入式软件著作权证书;(

3)一体化智能审讯台具有体现“审讯”功能的嵌入

式软件著作权证书;12. 本国产品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13.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

13

3.3.2

投标人应提交

的技术文件

1. *开标一览表;2.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3. *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4. 检验报告:按照采购需求5.1技术要求,所投产品技术要求中提及需要提供检验报告的,应提供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

委员会(

CNAS)资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真实有效

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5. *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6. 按照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结合评分细则,提供相关材料;7. 按照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结合评分细则,提供相关材料;8. 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关键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家名称和国别

);

3)货物安装验收标准。

9.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14

3.1.5

是否允许投标

人将项目非主

体、非关键性

工作交由他人

完成

15

是否组织现场

考察(标前答

疑会)

是;考察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考察时间: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至开标之日前,工作日

8

:30-12:00,14:00-17:30。联系人:褚警官,联系方式:

020-

62268686。

16

3.3.3

投标文件

有效期

*12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

17

报名方式

投标人须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在电子化政府采购

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8

是否收取

投标保证金

是,投标保证金为

37648元。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对应条款。投标人须在投标函(详见第

7部分7.2)中明确投标保证金

退还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如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先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选择本采购项目进行报名登记后,进入我参与的

--具体项目--

办理,按照招标文件和系统提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须附注具体“包组编码”),系统将自动识别投标保证金及其归属。如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汇款时未附注具体“包组编码”,可在上述步骤下,进行自助绑款,输入银行账号进行查询绑定(与汇款时间存在约

10分钟延迟)。

银行账户信息维护说明:投标人可在登录系统后,首页界面右上角点击公司名称

--

我的银行卡,维护本公司银行账户信息。

19

3.3.2.3

是否收取

履约保证金

是1、金额:乙方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2、提交形式: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支票、电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含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提交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4、履约保证金返还:由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待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0

3.3.2.3

是否允许履约

担保和融资担

21

中小企业

有关政策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2.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

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

审。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22

本国产品标准

及相关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和《财

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

2025〕30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

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

%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

“投标材料格式”7.11,以下简称《声

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3

节能环保要求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关于印

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

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4

网络安全要求

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

2023

年第

2号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

录》的公告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5

信用记录查询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6

投标人的资格

要求和应提交

的资格审查材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部分);2.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4.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5.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

*号项要求,若有缺失、虚假或无效,投标将被

绝或投标无效投标人须将上述资料签字盖章,投标文件中仍需提供上述文件。

27

采购资金的支

付方式、时间

、条件

1、乙方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并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合同款。乙方提交单据:合同(正文部分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发票(原件)、履约保证金单据。2、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合同总价

70%合同款。乙方提交单据:合同(正文部分

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发票(原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报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3、因财政集中支付延误时间不计算在内,乙方提交付款单据延迟、缺失及账户信息错误的,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且甲方不承担延误付款责任。

28

其他必要内容

一、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恶意低价竞争。根据《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

第六十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

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中若有虚假材料,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

定予以处罚。

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

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

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

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

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

×50%;2.投标报价

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

50%的

,即投标报价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

×50%;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

投标报价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

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此项目需签订办案中心装备采购和常平分局执

法办案场所装备采购两个合同。

注:

1. 上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 投标文件的签署应满足投标人须知3.3.4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4.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

步原件审查的要求。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10

3

投标人须知

3.1 总则

3.1.1 基本要求

3.1.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五部分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3.1.1.2 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澄清等程序提出

,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2 定义

3.1.2.1 “采购人”指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单位,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3.1.2.2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实现货物功能价值所必须的配套技

术和服务。

3.1.2.3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3.1.2.4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1.2.5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3.1.2.6 本招标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

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3.1.3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

加投标。

3.1.3.2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3.1.3.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3.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3.7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3.10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11

3.1.3.11单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两个(含)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条。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3.1.3.1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条件,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相关文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1.3.1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1.3.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1.3.15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

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

3.1.3.16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

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全权代表方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警采中心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1.3.17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3.1.4 进口产品规定

3.1.4.1 如采购涉及进口产品,应当遵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248

号)的相关规定。

3.1.5 分包、转包

3.1.5.1 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前附表第14

条要求。如果允许,投标人须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1.6 投标费用

3.1.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警采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

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1.7 通知

3.1.7.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

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一种或多种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箱等以潜在投标人登记的为准。如投标人信息登记有误、手机信号故障、传真线路故障、潜在投标人手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表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明知应通知的事项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仍有条件和能及时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否则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3.2 招标文件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12

3.2.1 招标文件包括下述内容

1部分 投标邀请

2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部分 投标人须知

4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部分 采购需求

6部分 合同(参考文本)

7部分 投标材料格式

8部分 附件

3.2.2 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2.2.1 任何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通过第一部

分投标邀请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达警采中心。

3.2.2.2 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提出方负责解释投标人提出

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并应当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

3.2.2.3 警采中心对澄清、修改要求的处理:警采中心根据项目实际,认为不必要进行澄清或修

改,也不需要进行答复的,可以对澄清、修改要求不予答复。若警采中心决定给予澄清、修改,应当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且应当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统一向全体,或分别或向每一位

(但不可以只向其中一部分)潜在

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中可以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2.2.4 警采中心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警采中心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

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3.2.2.5 补充文件的发出时间、投标截止日的变更:在招标采购的情形下,自澄清、修改或进行

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所规定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5

日,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日期重新发出公告。

3.2.2.6 警采中心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

其它答复的要求,警采中心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警采中心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同时,警采中心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3.2.2.7 警采中心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召开标前会,警采中心将通过

公告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3.3 投标文件

3.3.1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3.3.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

警采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3.3.1.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

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可以是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1.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1.4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3.2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13

3.3.2.1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2条、第13条要求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具体填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七部分

3.3.2.2 投标文件编写3.3.2.2.1

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七部分对投标材料格式部分规定统一编目编码并编制目录。由

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3.3.2.2.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

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

3.3.2.2.3 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投标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该投标

将被拒绝

3.3.2.2.4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检测”

“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3.3.2.2.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

料进一步原件审查的要求。

3.3.2.2.6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是否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如收取,收取及退还投标保证

金的要求如下:

3.3.2.2.7 投标人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

金额的

2%。

3.3.2.2.8 投标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

3.3.2.2.9 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时应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并在投标截止前汇款至下述账号:

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1

3.3.2.2.10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为信汇或电汇形式的,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并

在开标前办理向警采中心上述指定账户汇款的手续。投标保证金为银行汇票或银行投标保函形式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

3.3.2.2.11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3.2.2.12

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信汇或电汇方式退还。

3.3.2.2.13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

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

3.3.2.2.14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第二十条规

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如下:

(一)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二)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法律规定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正式递交投标文件且未递交撤标函的;(六)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2.2.15

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及采购合同副本,经警采中心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

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14

3.3.2.3 履约保证金:3.3.2.3.1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3.2.3.2投标人可以用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3.3.2.3.3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形式提交的,相关票据或者保函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提交至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缉私局。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

提交的,须在进账凭证上注明具体“项目编号

-

包号”,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汇款至下述账号:

开户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银行帐号:

688657737776

3.3.2.3.4投标人可以选择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贷款,相关事宜与可以提供此类融资贷款的公司协商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缉私不承担连带风险。3.3.2.4 投标报价3.3.2.4.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

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保管、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2.4.2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等内容。

3.3.2.4.3

开标一览表中价格填报处不应有空白,如无费用可填报

“/”。

3.3.2.4.4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

3.3.2.4.5 投标的报价优惠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

价优惠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具有竞争优势。

3.3.2.4.6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

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3.3.2.4.7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3.3.2.4.8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3.2.4.9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3.2.4.10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3.2.4.11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3.2.4.1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3.2.4.13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3.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3.3.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3.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

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3.3.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15

3.3.4.1 投标文件签署要求如下:3.3.4.1.1 投标人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

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3.3.4.1.2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上述文件联合体全权代表方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全权代表方法定

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3.3.4.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3.3.4.3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 开标、评标

3.4.1 开标

3.4.1.1 警采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3.4.1.2 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后续程序。3.4.1.3 超过项目预算(分包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公布的项目预算详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第

2条,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条。

3.4.2 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依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照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入评标程序。

3.4.3 组建评标委员会

3.4.3.1 警采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专业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

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采购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

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含)以上单数。

3.4.3.2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不能参加评标:3.4.3.2.1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

3.4.3.2.2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4.3.3 采购人、警采中心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能参加评标。3.4.3.4 采购人只能以采购人代表的身份参与评标,警采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3.4.3.5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4.3.5.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4.3.5.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4.3.5.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4.3.5.4

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4.3.5.5

向采购人、警采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4.4 评标准备与初步评审

3.4.4.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入详细

评审环节。

3.4.4.2 符合性审查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

定修正:

3.4.4.2.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16

(报价表)为准;

3.4.4.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4.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4.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4.2.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报价的,

其投标无效。

3.4.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3.4.4.4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

无法进行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警采中心书面说明情况。

3.4.4.5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书面报告财

政部门:

3.4.4.5.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4.4.5.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4.4.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4.4.5.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4.4.5.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4.4.5.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4.4.6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警采中心或评标委员会评审公正性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无效,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5 投标的澄清

3.4.5.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4.5.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6 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3.4.6.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

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委会不得擅自改动、细化招标文件及评分细则;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3.4.6.2 除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另有规定外,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主体资质、投标产品

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人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3.4.6.3 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

重不得低于

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

因素。

3.4.6.4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

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4.6.5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17

3.4.7 评标过程要求

3.4.7.1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7.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

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4.8 关于重新评审及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3.4.8.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3.4.8.1.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4.8.1.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4.8.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3.4.8.1.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4.8.2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符

合性审查、详细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将提请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3.4.9 确定中标供应商

3.4.9.1 警采中心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4.9.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

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4.9.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

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3.4.10 采购项目废标

3.4.10.1 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3.4.10.1.1 投标人不足三家;3.4.10.1.2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3.4.10.1.3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

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3.4.10.1.4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4.10.2 因上述原因导致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作出书面报告。3.4.10.3 废标后,警采中心应当将废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3.5 中标和合同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18

3.5.1 中标通知

3.5.1.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

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

3.5.1.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警采中心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

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3.5.1.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

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

3.5.1.4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5.2 签订合同

3.5.2.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

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

3.5.2.2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

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3.5.2.3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

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

3.5.2.4 投标人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擅自转包。

3.6 中标服务费

3.6.1 中标服务费

按照以下规定执行(见下表):

服务费率

中标金额(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0-100万

1.5%

1.5%

1.0%

100万-500万

1.1%

0.8%

0.7%

500万-1000万

0.8%

0.45%

0.55%

1000万-5000万

0.5%

0.25%

0.35%

5000万-10000万

0.25%

0.1%

0.2%

1亿-5亿

0.05%

0.05%

0.05%

5亿-10亿

0.035%

0.035%

0.035%

10亿-50亿

0.008%

0.008%

0.008%

50亿-100亿

0.006%

0.006%

0.006%

100亿

0.004%

0.004%

0.004%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19

中标企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需注明项目编号、服务

费):

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中标(成交)服务费;

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帐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3

3.7 询问、质疑、投诉

3.7.1 询问

3.7.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

电话、当面询问或书面等形式。

3.7.1.2 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7.2 质疑、投诉

3.7.2.1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警采中心

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7.2.1.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7.2.1.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7.2.1.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7.2.1.4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

3.7.2.2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投标人

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7.2.3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

内容:

3.7.2.3.1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7.2.3.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7.2.3.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7.2.3.4

事实依据;

3.7.2.3.5

必要的法律依据;

3.7.2.3.6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有缺失的,警采中心、采购人应当一次性告知质疑人需补全的材料及补交的截止时间。补交的截止时间与法定质疑期的截止时间一致。质疑人于截止时间后递交补充材料的,将被拒绝。

3.7.2.4 质疑事项如无实质内容,仅为询问质疑人得分情况或质疑人未中标原因等的,警采中心、

采购人可将此类质疑函作为书面询问接收,警采中心按询问程序处理。

3.7.2.5 质疑函应递交原件到警采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联系电话:021-

33292999。

3.7.2.6 采购人、警采中心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7.2.7 质疑人对采购人、警采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警采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

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相关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20

3.8 保密义务和信息披露

3.8.1.1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

向第三人外传。

3.8.1.2 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披露。3.8.1.3 在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在调查、审查、审计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

情形下,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对任何已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评分办法和评审标准

21

4

评分办法和评审标准

4.1 评分办法

本次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评分两部分。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产品

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位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会成员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的客观分评审部分,需评委会成员共同讨论、独立打分,存在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成员分别作出书面说明。

评分因素

分值分配

商务部分

7.5分

技术部分

54分

服务部分

8.5分

价格分

30分

合计

100分

4.2 初步评审

招标文件规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被判定为投标无效的项目。

评审标准

是否响应

备注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资质声明*社保缴费记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纳税证明材料*审计报告/资信证明*商务条款偏离表*开标一览表*投标产品技术规范偏离表*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

4.3 评分细则

1. 商务部分(7.5分)

1.1体系认证(

0-

3分)

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或GB/T19001)、环境管理体系

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GB/T45001

ISO45001)。提供1种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

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满分为

3分,最低为0分。

客观项

1.2证书(

0-4.5分)

1)办案中心管理终端具有体现“办案”功能的嵌入式软件著作权

证书;(

2)人脸识别流程管控终端具有体现“人脸识别”功能的嵌入式软

件著作权证书;(

3)一体化智能审讯台具有体现“审讯”功能的嵌入式软件著作权

证书。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评分办法和评审标准

22

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得

1.5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

合要求不得分。

2. 技术部分(54分)技术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客观项

2.1技术指标响应情况(

0-54分)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每条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具体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技术要求)。满足全部技术指标,得

54分:

1、标“

”为关键性指标,每有一项“”指标满足技术参数最低要求

3分,共8项,共计24分;

2、标“▲”为重要指标,每有一项“▲”指标满足技术参数最低要求得2分,共

10项,共计20分。

3、无标识项代表一般指标项,每有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扣0.4分,共 25项,共计10分。(注: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时视为不满足。)

3.服务部分(8.5分)服务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客观项

3.1质保承诺(

0-

1分)

所投报产品质保期在

3年的基础上,额外增加年限。额外每增加1年

0.5分,最高得1分。(质保期仅3年不得分)

主观项

3.2售后服务方案(

0-

4分)

投标人提供完善、合理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

服务流程制度、服务人员安排、投标人提供具体产品的损坏、调换

措施方案等。1、售后服务方案充分考虑实际需求,售后能力及服务响应及时,匹配本次采购需求特点,得

4分;

2、售后服务方案考虑实际需求,售后能力及服务响应比较及时,基本符合本次采购需求特点的,得

2分;

3、售后服务方案未考虑实际需求,售后能力及服务响应不及时,不能响应用户售后的,得

1分。

4、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得0分。

主观项

3.3设备培训方案(

0-

3.5分)

投标人提供对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设备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培训日程、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负责培训的人员安排等。1、设备培训方案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培训内容全面丰富的,得

3.5分;

2、设备培训方案编制较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较合理、培训内容全面的,得

2分;

3、设备培训方案编制不够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不够合理、培训内容不够全面得

1分;

4、未提供设备培训方案,得0分。

4. 价格部分(30分)

客观项

4.1价格分(

0-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总分

100分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3

5

采购需求

5.1 技术要求

投标人须按“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

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① 证明材料要求为“/”的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以技术规范偏离表响应为准;② 证明材料要求为检验报告的,检验报告应提供由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MA

)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资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

5.1.1 *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序号

产品名称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1

安检门

执行标准

GB15210-2018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

检验报告

2

双目摄像头

具备红外光和可见光双目摄像头,分辨率为

≥1920×1080,摄像头可手动上

下调节,调节角度范围

±15°,具有红

外补光灯

检验报告

3

人脸活体检测

支持人脸活体检测和语音播放功能,应能检测或防止人脸打印照片、人脸电子照片或人脸视频方式的假体攻击

检验报告

4

页面显示

支持主页面具有入区登记、出区登记、其他业务功能入口;可在屏幕中显示当日在区人数、当日进入总人数、当日离开总人数和当日办案总数

检验报告

5

入区信息登记

支持在登记入区信息过程中,可选择涉案人员入区原由,并可关联主办协办民警信息

检验报告

6

办案中心管理终端

人员标识

支持通过公民身份号码与外部系统进行查询,核查涉案人员背景信息和提供

“逃、前、毒”三种标识,并显示在

屏幕中

检验报告

7

系统展示

支持开机时展示开机动画。支持显示单个

/多个功能室名称、当前人数、

使用状态

(使用中/空闲)、日期时间、

执法办案区单位名称

检验报告

8

地图功能

支持显示办案区地图,可拖拉放大

/

缩小查看地图;支持紧急报警功能,点击报警按钮,触发显示红灯,产生告警声

检验报告

9

人脸识别流程管控终端

办案区流程指引

支持办案区流程指引功能,选择指引选项可进入业务指引界面,具有入区登记、人身安全检查、随身物品登记

检验报告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4

、信息采集、候问、审讯、申请离开、确认离区、电子材料刻录流程展示

10

人脸比对功能

支持人脸比对功能,当检测到人脸时自动开启人脸采集界面进行人脸采集将采集到的人脸图像信息,进行人脸比对,比对完成后展示并播报结果;当人脸比对成功时,应展示人员姓名并播报;人脸比对失败时,应展示比对失败提示

检验报告

11

巡查功能

支持巡查功能,开始巡查功能后,民警通过人脸识别进行巡查签到,给予相应提示,记录巡查开始和结束时间,并同步巡查记录至管理系统。当重复执行开始巡查签到或未结束巡查任务操作时,应能显示相应误操作提示

检验报告

5.1.2 其他指标要求(评分项)

指标按重要性分为

★”、“▲”和一般无标识指标。“★”代表关键指标,

“▲”代表重要指标,无标识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序号

产品名称

重要性

指标项

技术参数

证明材料要求

1

探测区域

支持

≥12个相互重叠的网状探测区域

/

2

显示面板

配置

≥3.5寸显示面板,有中英文菜单

,内置多种场所推荐探测灵敏度设定数值,具备一键式按钮

/

3

工作频段

≥300个工作频段,多台设备并排相邻

≤30-40cm

/

4

安检门

外形尺寸

≥2200mm,宽≥800mm,深≥500m

m

/

5

配置

CPU性能等同于或优于四核,内存≥2GB,存储≥32GB

/

6

显示面板

交互面板尺寸

≥10英寸

/

7

分辨率

显示分辨率

≥1280

*

800,支持电磁触摸手写、电容式触摸

/

8

拍摄画幅

支持

A4、A5拍摄画幅,抓拍分辨率≥

3200*2400,具备高拍补光灯,支持触控开关进行亮度调节,且高拍支架支持折叠与拆卸

检验报告

9

多功能采

集终端

指纹采集

具有

≥2个USB接口,具有指纹采集模

块,支持通过物理按键调节屏幕亮度与显示屏开关,支持签名与捺印时进行语音提示

检验报告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5

10

旋转拍摄

具有磁吸式抽拉摄像头,抓拍分辨率≥1920*1080,支持抽拉360°旋转拍摄,可抽拉距离不小于

50cm

检验报告

11

显示投屏

显示分辨率

≥1280

*

800,支持进行显示投屏,实现图片、文件等资料在设备上的显示,支持高拍摄像头进行拍摄

检验报告

12

结构尺寸

采用冷轧钢板结构,钢板厚度

≥1.0m

m,外观尺寸宽560±10mm、高1550±10mm、进深470±10mm

/

13

触摸面板

显示面板对角线尺寸应

≥19英寸,显

示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像素,支

持多点触控操作

检验报告

14

配置

配置相当于或优于

4核CPU处理器,

内存

≥16GB,机械硬盘≥1TB,固态

硬盘

≥128GB

/

15

手环存储柜

支持最多存储定位手环

≥23个和定位

卡片

≥18张,内置充电接口≥8个

检验报告

16

端口

具备

≥2个RJ45端口

/

17

人像采集

至少可支持通过调用摄像头,对涉案人员进行人脸采集,倒计时

≤3秒后

进行抓拍,操作过程中具有语音播报提示

检验报告

18

读卡器

可读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工作频率为

≥13.56MHz的IC卡信息

检验报告

19

办案中心管理终端

民警信息登记

至少可通过人脸识别、读取居民身份证两种方式获取民警信息,应能以卡片形式展示民警信息,支持登记多位民警信息,可选择

≥1位民警设为主

办民警

检验报告

20

显示面板

内置

≥10.1寸十点触摸面板(分辨率≥

1280x800)、彩色摄像头像素≥200万

检验报告

21

语音采集

内置拾音器和扬声器,在距人脸识别终端

≥60cm处,播报声级≥40dB

检验报告

22

接口

具有

RJ45网络接口≥1个、Micro-

USB接口≥1个、继电器控制接口≥1个、韦根接口

1个RS485接口≥1

个、复位按钮

≥2个,采用AC220V转

DC12V电源适配器供电

检验报告

23

主机参数

配置处理器≥

6核,主频≥2.0GHz,

内存≥

4GB,存储空间≥16GB

/

24

人脸识别流程管控

终端

NFC模块

内置

NFC模块,具有≥2个补光灯,

可在人脸采集时进行补光支持照片防假功能,使用照片无法进行识别,可设置防假功能开启或关闭

检验报告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6

25

待机状态

支持在设置时间内无操作,可自动进入待机状态,待机状态下距离

(0.8±

0.3)m内检测到人脸靠近可自动唤醒进入工作状态;具有三色状态灯,可根据人员比对结果展示不同颜色的灯光,验证通过为绿灯,验证失败为红灯,常规状态为蓝灯

检验报告

26

性能参数

支持

≥ 6 路 1080P 或 3 路 400W 或 3

500W,分辨率最大

500W;网络带宽支持≥200Mbps;视频编码分辨率支持审讯通道主码流:2560x1440/1920×1080/1280×720;审讯通道

子 码 流 :

WD1/4CIF/2CIF/CIF ; 模 拟 通 道 主

码 流 :

1080P/720P/WD1/VGA/4CIF/2CIF/CIF ; 模 拟 通 道 子 码 流 :WD1/4CIF/2CIF/CIF

/

27

视频解码格式

至少支持

H.265,H.264,Smart265,

Smart264

/

28

审讯主机

同步回放

支持

≥2

路实时同步回放,

DVD光盘刻录,

可进行双光盘同步刻录、循环刻录,可接

1~4个3.5英寸SATA硬盘,最大

支持

8T硬盘

/

29

温湿度显

示屏

显示

至少具有时间、温度、湿度显示功能,温度显示范围

(-

10℃~+55℃),湿度显示,范围(10%~90%)

/

30

结构

≥1550mm、高≥1105mm、深≥755m

m,厚度≥1.2mm;示证屏维护门尺寸:宽

≥880mm、高≥640mm,开合

角度

>90°

/

31

外观

审讯台与显示屏采用一体化设计,工作台具备

≥4个搬运把手位,底部带≥

5个可固定脚轮

/

32

扩展坞接口

操作台、显示屏、内置摄像头的示证屏、控制模块、无线充电模块、扬声器、扩展坞接口、电源箱、

≥8口PD

U插座等组成,交换机具有≥8个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接口,扩展坞具备

AC220V插座≥1组、USB接

≥2个、开关按钮≥1个

检验报告

33

一体化智能审讯台

显示尺寸

显示屏对角线尺寸

≥21.5英寸,显示

分辨率

≥1920×1080,显示屏与垂直

方向夹角

20°±2°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7

34

示证屏

内置摄像头的示证屏,示证屏具有

H

DMI接口≥1个,屏幕对角线尺寸≥32英寸,显示分辨率

≥1920×1080

/

35

中控模块

内置

≥4个通讯串口,≥5个USB接口

≥1个RJ45网口和1块控制面板,支

LVDS和HDMI视频接口;具有视

频检测和告警提示功能,当出现异常告警时,控制面板应闪红灯进行告警提示

检验报告

36

示证展示

支持使用智能审讯客户端上传图片、音视频、扫描文件等证据资料在示证屏进行展示;摄像头最大分辨率

≥26

88×1520;视场角:水平≥115°,垂直≥74°

检验报告

37

同步录音录像

具有彩色打印功能,最大可支持

A4

幅面打印。支持语音播放。具有

≥2

个无线充电模块;支持外接特定审讯主机、特定云审讯主机,关联审讯室摄像头,在主监控画面上同时显示副画面,实现画中画视频叠加,

≥3路

画面合成;一键开始审讯时同步录音录像;对案件资料

(审讯视频、笔录

、示证资料

)实时刻录、备份刻录,

并可进行光盘封面打印

检验报告

38

配置

处理器性能等同于或优于主频

2.7GH

z 4核/4线程,内存≥16GB,固态硬盘≥500GB,信息展示面板≥17英寸

/

39

身份证阅

具有身份证阅读模块,最大感应距离≤30mm,阅读时间<1s;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MTBF)≥10000小时

/

40

指纹信息采集

具有指纹信息采集模块,支持采集平面指纹、滚动指纹、四连指指纹、正掌掌纹、侧掌掌纹,采集图像尺寸

:2

750×2750像素,采集窗口:139mmx139m,图像分辨率:500DPI

/

41

人脸信息采集

具有人脸信息采集模块,

≥500W像素

CMOS摄像头,传感器尺寸:1/2.5" CMOS彩色;有效像素:2560×1536

/

42

移动式人员信息采

集终端

虹膜信息采集

具备虹膜信息采集模块,屏幕

≥5寸

≥720P分辨率,支持多点触控,支

持彩色人脸图像采集模组,双目红外毒检虹膜采集模

/

43

指挥操作

终端

配置

处理器性能等同于或优于主频

2.4GH

z 4核/4线程,内存≥16GB,固态硬盘≥500GB ,信息展示面板≥23.8寸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8

5.2 服务要求

*项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5.2.1

*质保期

所投报产品质保期至少

3年(自本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承诺对所投报产品在

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维护维修服务。(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2.2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质保期内提供

7×24小时电话、现场技术服务;接到报修通知后立即电话响应,24小时内派

技术人员到达现场,

12小时内完成故障检测与排除。(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2.3 *交付要求

办案中心管理终端、人脸识别流程管控终端、一体化智能审讯台交付期内须无偿完成与局本

部办案中心原有“办案场所管理软件”进行对接。具体对接要求如下:

(一)办案中心管理终端与办案场所管理软件对接要求1.

需实现通过办案中心管理终端抓拍后,调用办案场所系统人员数据的接口,自动返回人像比对信息并复用。

2.

需实现通过办案中心管理终端登记人员基本信息及入区事由后,将入区信息自动传送到办案场所管理软件。

3.

需支持将办案场所管理软件中,人员的办案区台账、视音频轨迹录像、审讯同步录音录像等内容下载到办案中心管理终端,并可将资料打印或刻录。

(二)一体化智能审讯台与办案场所管理软件对接要求1.

需支持一体化智能审讯台获取办案场所管理软件采集的人员、案件信息,实现人员、案件信息复用。

2.

需支持一体化智能审讯台审讯后的审讯记录、同步录音录像,能通过办案场所管理软件进行查看。

(三)人脸识别流程管控终端与办案场所管理软件对接要求1. 需支持通过人脸识别流程管控终端抓拍人脸后,自动传送至办案场所管理软件进行比对。2.

需支持接收办案场所管理软件发送的人脸识别结果及权限校验结果,并展示在人脸识别流程管控终端上。

3.

需支持从办案场所管理软件中获取的人员信息,通过操作人脸识别流程管控终端,实现人员提讯功能。

(四)中标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个日历日内需完成办案中心管理终端、人脸识别流程

管控终端与局本部办案中心原有“办案场所管理软件”对接实现既定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按不具备履约能力取消合同,并保留追究其影响项目进度责任的权利。

(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9

5.2.4 质保承诺

所投报产品质保期在

3年的基础上,额外增加年限。

5.2.5 售后服务方案

投标人提供完善、合理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制度、服务人员

安排、投标人提供具体产品的损坏、调换措施方案等。

5.2.6 设备培训方案

投标人提供对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设备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日程、培训地点、培

训内容、负责培训的人员安排等。

5.2.7 *验收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人相关部门人员组织统一验收。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经采购人

验收合格后,方可签署验收报告,具体事项如下:(

1)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人共同完成货物验收工作,采购人有权核查产品检验报告原件或委托

具有相应检验能力、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中标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公告发布后至合同签订前

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中响应“技术部分”的所有检验报告原件

。(

2)检验须以中标供应商对技术要求的实际响应为准;

3)检验样品数量(1-

3个),检验方法、技术指标选定范围及数量,以本招标文件载明内容为准,统一执行,不作调整

4)检验所需的样品为一体化智能审讯台、办案中心管理终端、人脸识别流程管控终端(样品

数量不超过

3

个)和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验样品数量不含在采购数量内,由中标供应商另外提供);(

5)若中标供应商交付的产品与投报时不符,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供应商因提供虚假材料等造

成的一切损失。验收前如有必要,采购人有权要求提供响应资质原件进行核查,如有虚假需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承诺若中标,将配合采购人做好上述验收相关工作。(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30

6

合同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甲方(采购人)

:

乙方(供应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缉私局委托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黄埔海关缉私局办案中心及常平分局执法办案场所装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购项目编号:

________

),确定乙方为中标人(成交商),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的内容,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采购货物清单货物清单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产地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设备总价

运保费

安装调试费

制造商维保服务费( 年)

合同总价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甲方以支付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元,接受乙方对上述货物的供货和伴随服务。包括乙方提供货物、包装、运输、货物的保险和储存、检测、验收、安装调试、保修服务、培训、资料及提供的伴随服务等所有成本、费用及税费,甲方(用户)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设备配置清单和技术偏离表。

第三条 付款条件(一)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二)付款办法:1.乙方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并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

总价

____%合同款(金额)。乙方提交单据:合同(正文部分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发票(原件)、

履约保证金单据。

2.设备全部到货并经甲方(用户)签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____%合同款(金额)。

乙方提交单据:合同

(正文部分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发票(原件)、

设备到货验收合格签收单(须装订成册)(复印件)。

3.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并经甲方(用户)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____%合同款(金额)。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31

乙方提交单据:合同(正文部分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发票(原件)、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报告(须装订成册)(复印件)。

4.因财政集中支付延误时间不计算在内,乙方提交付款单据延迟、缺失及账户信息错误的,

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且甲方不承担延误付款责任。

乙方收取货款账户为:

乙方全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一)合同签订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按合同金额的____%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如果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甲方指定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为:

收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二)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向甲方提供。(三)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四)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

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五)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

不予退还。

(六)履约保证金在有效期满后,甲方凭乙方提交退款申请,

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第五条

包装

(一)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

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

(二)乙方应在包装箱外标明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产品名称、型号,包装箱内随附一份详

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

(三)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的货物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责任和费

用。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交货方法(运输方式)

(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_____日内完成交货或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分配清单指定地点,详见附件。(三)交货方法:由乙方负责采用适合的交通工具将采购货物及其附件运至交货现场并按甲

方要求完成卸货,以双方签署设备到货验收签收单为准,交货时应一并交付货物的有关单证。货物从生产厂运至海关指定地点的运输、劳务及相关保险的办理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四)风险责任承担:货物的风险责任和所有权在双方签署设备到货验收签收单

/安装调试

验收合格报告后由甲方承担和享有,此前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货物验收

(一)货物运至甲方(用户)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指派人员按照本合同规定对货物进行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32

验收,乙方应提供交货清单等文件供甲方(用户)审查,甲方(用户)将按合同清单进行规格、数量、外观的检查。

(二)收货后

__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进行到货验收工作。如验收合格,甲方(用户)应及时

履行验收手续,双方签署设备到货验收签收单;如验收不合格,甲方(用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原因,乙方收到通知后

__个工作日内提供解决方案。

(三)在验收工作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采取补足

、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四)涉及设备安装调试的,乙方负责在甲方(用户)配合下完成所供设备安装调试并保证

与用户原有设备互联互通,有关技术问题由乙方和制造商协同解决。安装调试后,双方签署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有关安装调试服务详见附件实施方案。

(五)合同项下货物生产期间,甲方(用户)有权派工作人员到生产厂进行监造、现场抽样

和出厂前验核。此次验核不代表甲方(用户)对货物的最终验收。期间相关费用,包括技术交流和技术材料费等由乙方负担。

(六)为验核货物内在功能是否完备,甲方(用户)有权组织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样,并委托

有关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该检测结果将作为货物质量的评判依据,相关送检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测指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磋商文件、单一来源)、投标(响应)文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全部此类货物,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对拒收货物进行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对乙方可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响应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法向监管部门反映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七)甲方(用户)认为必要时,对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

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报告的参考资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验收标准以双方达成的对质量和技术标准的约定、乙方承诺的质量和技术标准、国家

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质量和技术标准中最高者为准,且应充分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第八条

质量保证

(一)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为

______公司制造生产、原包装、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与投标

文件

/应答文件承诺一致,并完全符合或高于合同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技术性能。(二)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并保证其

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同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三)如果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所供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用户)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四)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用户)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

通知后应

10日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五)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用户)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

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用户)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六)本合同项目所有货物质量保证期为:自双方签署设备到货验收签收单

/安装调试验收

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

年。

第九条

培训

本合同所包括的培训详见附件培训方案。第十条

售后服务

(一)供应商(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免费提供

7*24小时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提供专

线电话支持服务,

__小时内响应,保证___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故障。

(二)本合同所包含的售后服务,包含制造商售后服务和代理商售后服务,具体见附件技术

支持及售后服务方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要求交付合格的货物或提供相关服务的违约责任。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33

1.对于货物被证实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或原材料、技术标

准、尺寸、颜色等存在质量问题,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甲方有权要求退货、退货重新制作、新货替换。乙方应按照甲方意见,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解决:

1)退货:甲方将货物退回乙方,乙方将合同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

失和费用。

2)退货重新制作:甲方将货物退回乙方,乙方按照技术标准要求重新制作,并承担由此

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新货替换:乙方用满足技术标准要求的货物替换存在缺陷的产品,承担甲方蒙受的全

部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风险,且相应延长所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10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任何一种方式采取补救措

施,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并视损失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赔偿甲方(用户)的全部损失。

3.对于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被证实未提供应当承担的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无合理理由不进行整改的视为根本违约。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的违约责任。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延迟的事实、可能延迟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用户)。甲方(用户)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迟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如甲方(用户)不同意延期,乙方仍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交货义务,如甲方(用户)同意延期,必须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2.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在

不影响合同项下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要求乙方支付误期赔偿费,或从合同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周迟交货物价格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

0.5%)计收

,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

10%)。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3.出现上述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甲方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

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货款、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赔偿甲方(用户)的全部损失。

4.如合同被全部或部分解除,甲方可依其认为适当的条款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类似的货物,

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如乙方违约并经同意延期仍不能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或乙方相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行为致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员

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以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四)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有证据证明乙方根本无法履行合同的,甲方可以行使不安

抗辩权,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如因乙方不能履行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异议的期限和方法

(一)异议期限自质量保证期开始之日起

3个月内。如果属于产品设计、材料、工艺或其他

潜在的质量缺陷,甲方(用户)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及其处理意见。

(二)乙方接到甲方(用户)书面异议及其处理意见后,应在

10日内到甲方(用户)项目现

场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用户)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一)没有甲方(用户)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34

何合同条文、规格或资料等提供给乙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必须的范围。

(二)没有甲方(用户)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传播与本合

同相关的任何文件、资料。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

(一)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专利权、商标权、版

权等

)及其他任何合法权益。如果甲方(用户)在使用乙方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遭

致第三方索赔或主张权利的,乙方应当修正以避免侵权。

(二)如果甲方(用户)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因侵犯第三方合法权

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而遭致第三方索赔或主张权利的,乙方将自费为甲方(用户)应诉,并支付法院最终判决的甲方(用户)应支付第三方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甲方(用户)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及支出的合理费用。

(三)如乙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确实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要求乙方退回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及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十五条

权利瑕疵担保

(一)乙方保证对其所提供的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等合法权利,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

用户)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或争议。

(二)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如因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

给甲方(用户)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三)如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存在前述担保货物或权利负担,甲方(用户)有权解除合同、没

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货款,赔偿甲方(用户)的全部损失及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及其免责

(一)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在不可抗力影响的

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

除甲方(用户)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三)乙方在延迟履行合同期间由于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不能被免除责任。(四)甲方(用户)如遇不可抗力,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尽实际可能履行不受不

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甲方(用户)不承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

(五)本条所述的

“不可抗力”指那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

限于战争、动乱、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但不包括违约或疏忽。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一)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六十

天内还不能解决,争议应提交仲裁。

(二)仲裁应提交

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其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四)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八条

合同修改或变更

(一)如无重大变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二)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

(三)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用户)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35

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九条

合同中止

(一)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用户)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

后继续履行。

(二)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因其他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质疑、投诉、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的,甲方(用户)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

合同解除

由于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严重违反合同,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时,对方除有权向

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对于部分解除的合同,违约方除应承担规定的责任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的剩余部分。

(一)因违约解除合同1.在甲方(用户)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用户)可向

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用户)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同意延长的限期

内提供部分或全部的货物或服务,达到合同所规定的要求;

2)如果甲方(用户)发现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欺诈行为。

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2.如果甲方(用户)根据上述规定与乙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甲方(用户)可以依其认为

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二)因破产而解除合同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用户)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解除

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并有权要求乙方退回甲方(用户)已支付的合同货款。

2.该解除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三)其他解除合同情况1.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用户)可以解除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

补偿。

2.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变故,对履行合同有影响的,甲方(用户)可以解除合

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3.甲方(用户)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需

继续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第二十一条

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第二十二条

合同转让和分包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二)除经甲方(用户)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

全部货款,赔偿甲方(用户)全部损失及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二十三条

其他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应答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

磋商文件

/单一来源、合同条款、合同附件(协商、变更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以书面形式

而表现出来的协议或书面通知或确认书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36

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及补充,均需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盖章确认。

(二)本合同签订后,由海关总署(内设部门名称)执行资金支付、履约保证金收退、货物

或项目验收等合同履约一切事宜。(适用于采购中心与乙方签订合同的情形)

附件一:分项报价表附件二:设备配置清单附件三:技术偏离表附件四:货物分配清单附件五:项目实施方案附件六:技术培训方案附件七: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方案附件八:设备到货验收报告(附件一、二、三、五、六、七内容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

甲方(公章或合同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 或授权签字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电话:地址: 地址: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37

附件一:分项报价表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38

附件二:设备配置清单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39

附件三:技术偏离表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40

附件四

:货物分配清单

附表

4-1:货物分配清单

分配数量

设备

1名称 设备2名称

设备

3名称

……

……

序号

分配

单位

设备

1

品牌型号

设备

2

品牌型号

设备

3

品牌型号

……

……

1

2

3

4

5

6

合计数量

附表

4-2:收货联系人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41

序号

单位名称

部门

收货联系人姓名

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1

2

3

4

5

6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42

附件五:项目实施方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43

附件六:技术培训方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44

附件七:技术支持与原厂售后服务方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45

附件八:设备到货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合同编号

节点验收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设备名称

设备描述及

说明

数量

序列号

备注:

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对设备包装、外观进行检查后,双方一致认为设备包装

□完好 / □破损

开箱验货:检查设备型号、数量、外观及相关资料等是否正确、齐全

□齐全 / □不齐全

验收意见:□同意 / □不同意验收。

乙方验收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日期:

甲方验收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日期: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46

7

投标材料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涉及“

*”的格式文件,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

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要求,并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文件本项目全部必须提交。本

项目需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

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47

7.1 *承诺函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公开招标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如有违反,依法接受相应处罚。我公司承

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若我公司经审查,被发现有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记录,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

章):

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期: 年 月 日

说明与要求:

1、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以查询投标人的承诺事项,若投标人的承诺和查询结果不一致

的,以查询结果为准。

3、须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

字或盖章,投标无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48

7.2 *投标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方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开招标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之日起120日历日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

所有承诺,且在此期限内承诺具有约束力。

2、我方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愿意向贵

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技术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3、我方承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我方保证忠实

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若采购人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

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愿意签订补充合同,并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5、我方保证在投标全过程中,杜绝以下不廉洁的行为:(

1)串通相关人员进行招标、投标、围标和竞价;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谋取中标(成交);

3)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擅自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

4)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好处费、感谢费、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

5)接受或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消

费等活动安排;

6)为谋取私利与警采中心工作人员就有关采购项目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7)接受或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8)其他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

如发现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行为,我方承诺及时向贵方举报,并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

交举报材料。

6、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共计

XXXX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明细见下表:

所投包号

金额(元)

提交时间

1

月 日

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户:7、我司中标(成交)后将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中标(成交)服务费,如未按时交纳,

我司同意投标保证金到期后直接抵扣代理服务费,剩余部分再归还我司。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

标被拒绝。

与本投标有关的联系方式:

投标人代表姓名:

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49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邮箱:

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

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期:____________

说明:须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字或盖章,投标无效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兹有注册于(注册地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身份证号:

,现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作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及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说明:须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

、签字或盖章,投标无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50

7.4 *投标人资质声明

投标人资质声明

1、投标人名称及概况

1)供应商名称:;

2)总部地址:;

传真

/电话:,邮编:;

3)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4)实收资本或股本:;

5)最近资产负债表(到时止)

1)固定资产:;

2)流动资产:;

3)长期债务:;

4)流动债务:;

5)所有者权益:;

6)主要负责人姓名:;

2、与投标提供货物有关情况

关于制造商所提供货物的生产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和地址

正在生产的货物

年生产能力

职工(雇员)人数

投标人名称(公章

):

日期:

7.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6 *纳税证明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51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声明承诺函加盖

投标人公章);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因我单位成立于

年 月 日,暂无法提供 年 月至 年 月的纳税证明。

现我单位郑重承诺:

1、依法纳税: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2、责任承担:如因违反本承诺而引发的任何风险或责任,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7 *社保缴费记录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扫描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

的声明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因我单位成立于

年 月 日,暂无法提供 年 月至 年

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现我单位郑重承诺:

1、依法缴纳社保: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严格履

行企业责任。

2、责任承担:如因违反本承诺而引发的任何风险或责任,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8 *审计报告/资信证明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

附注);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上述资料须提供扫描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52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9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包号: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正偏离或负偏离说明

备注

说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

要求的,投标人只需在本表

“正偏离或负偏离说明”列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

7.10中小企业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一项

�《中小企业声明函》;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10.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

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

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53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

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7.11本国产品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下)或财政

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54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

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

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

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

生产。(产品名称

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

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

≥(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

。(产品名称

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

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55

7.12体系认证证书

提供有效的体系认证文件: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或GB/T

1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GB/T45001或ISO45001)(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13证书

办案中心管理终端具有体现“办案”功能的嵌入式软件著作权证书、人脸识别流程管控终端

具有体现“人脸识别”功能的嵌入式软件著作权证书、一体化智能审讯台具有体现“审讯”功能的嵌入式软件著作权证书。

7.14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

7.15*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开标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价(元

数量

单位

小计(元) 交货时间

备注

1

2

投标总价:小写: (元);大写: (圆)投标总价是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全部费用的报价。

特别说明事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7.16*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56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中提出的指标要求逐项应答;

2、“投标文件应答”栏应当填写投标具体参数;3、“偏离情况”栏只能填写“正”、“无”或“负”;4、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若有任意一项实质性要求发生负偏离,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按照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满足”

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6、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7.17*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偏离情况

证明材料所

在页

备注

12

……

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中提出的要求逐项应答;

2、“投标文件应答”栏应当填写提供的相应服务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服务内容提出合理建

议或更改,可在偏离表中备注说明;

3、“偏离情况”栏只能填写“正”、“无”或“负”;4、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若有任意一项实质性要求发生负偏离,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按照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满足

”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6、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7.18检验报告

序号

产品名称

招标文件技术

要求

投标文件

应答

偏离情况

证明材料所

在页

备注

12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57

按照采购需求

5.1技术要求,所投产品技术要求中提及需要提供检验报告的,应提供由“国

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资质认可的检验

机构”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

7.19*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

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

7.20技术相关材料

按照采购需求中

“技术要求”结合评分细则,提供相关材料。

7.21服务相关材料

按照采购需求中

“服务要求”结合评分细则,提供相关材料。

7.22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2)关键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家名称和国别);

3)货物安装验收标准;

7.23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58

8

附件

8.1 质疑函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59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竞争对手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