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边境派出所智慧管理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6-18
发布于
吉林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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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C-HG20260022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边境派出所智慧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小微)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56号9层

中标(成交)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

货物型

货物数

货物单价(

元)

备注

1

辽宁网科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

边境派出所智慧管

理系统

海邻科

V2.0

1套

1223028.0

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胜军(组长)、何伟浩、张欣、朱招友、杨宇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详见公开招标文件,服务费金额为:21444.1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8.6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6099号      

联系方式:赵警官、周警官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代表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代表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

公开招标文件

目 编 号:

JC-HG20260022

目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边境派出所

智慧管理项目

安 部 警 用 装 备 采 购 中 心

二〇二六年五月

1

1 投标邀请 ...................................................................................................................................................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人须知 ...............................................................................................................................................9

3.1 总则...............................................................................................................................................93.2 招标文件.....................................................................................................................................103.3 投标文件.....................................................................................................................................113.4 开标、评标.................................................................................................................................123.5 中标和合同.................................................................................................................................153.6 中标服务费.................................................................................................................................163.7 询问、质疑、投诉.....................................................................................................................163.8 保密义务和信息披露.................................................................................................................17

4 评分办法和评标标准 .............................................................................................................................19

4.1 评分办法.....................................................................................................................................194.2 评标标准.....................................................................................................................................19

5 采购需求 .................................................................................................................................................22

5.1 技术要求.....................................................................................................................................225.2 服务要求.....................................................................................................................................36

6 合同(参考文本) .................................................................................................................................377 投标材料格式 .........................................................................................................................................53

7.1 *承诺函.......................................................................................................................................547.2 *投标函.......................................................................................................................................557.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67.4 *投标人资质声明.......................................................................................................................567.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577.6 *纳税证明...................................................................................................................................577.7 *社保缴费记录...........................................................................................................................577.8 *审计报告...................................................................................................................................587.9 *商务条款偏离表.......................................................................................................................587.10 *中小企业文件.........................................................................................................................587.11 本国产品相关文件...................................................................................................................597.12 商务评分材料...........................................................................................................................607.13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607.14 *开标一览表.............................................................................................................................607.15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617.16 *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617.17 *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含承诺函).....................................................................627.18 相关材料...................................................................................................................................627.19 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27.20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62

8 附件 .........................................................................................................................................................63

8.1 质疑函.........................................................................................................................................63

1

1

投标邀请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或简称

“警采中心”)就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

1.1.项目编号:JC-HG202600221.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边境派出所智慧管理项目1.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

1包,总预算: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最高限价:1608523.68元,详见下表:

包号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小计(元

备注

1

边境派出所智慧管

理系统

1

1235723.6

8

/

1

2

智慧车载前端感知

设备

4

372800

包括智慧车载一体化智能采集设备、智慧车载中控终端、勤务签到一体机、车内摄像头

最高限价合计(元

1608523.68

大写:

壹佰陆拾万零捌仟伍佰贰拾叁元陆角捌分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

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第

5部分“采购需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

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

调试和培训工作

1.5.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6.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1.7.最高限价:1608523.68元1.8.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无1.9.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1.10.报名方式。

投标人须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报名。

1.11.接受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的也将被拒收。

1.12. 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投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注册、报名,编制完成

后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采用网上

“不见面”方式开启。

2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分到09时00分,投标人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签到*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09时30分,投标人须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在评审前一天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加解密测试。

1.13.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详见《供应商Ukey证书申请

操作手册》(

https://jcyun-

b.pcpe.cn/jcFile/szrz/Ukey证书办理平台操作手册.pdf)。如已持有CA证书,请确认其是否在有效期内;若证书已过期或即将过期,请及时联系上海

CA办理更新。请注意:凡*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

办理的

CA证书,均需重新办理。请各投标人尽早申请,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因未及时办理

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上海

CA客服电话:400 820 6660(拨通后按6,再按9)。

2)投标人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报名及上传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方法详见电子化政府采

购平台操作手册。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网址:

https://gpztb.pcpe.cn/,登录界面下载操作手册。

3)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发布。1.15.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联系人:赵警官、周警官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

609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联系代表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

299号

1.16.其他

以上如有变更,将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通知,请各投标人

关注。

3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预算或者无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3

是否有最高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608523.68元;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者无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4

3.1.3

投标人应具备

的特殊要求

5

投标产品应具

备的资质要求

6

核心产品

边境派出所智慧管理系统

7

不同投标人提

供同一品牌产

品,或者在非

单一产品采购

项目中提供的

核心产品品牌

相同时的处理

规则

该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时,技术得分高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技术得分均相同时,价格得分高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技术都分、价格得分均相同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8

是否允许代理

商投标

9

是否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

10

3.1.3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投标

11

3.1.4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投标

12

3.3.2.1

投标人应提交

的商务文件

(一)商务文件1.*投标函(详见第七部分);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书,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3.*投标人资质声明;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

4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声明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声明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商务条款偏离表;9.*中小企业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一项: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部分);②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部分)。(二)其它商务文件10.本国产品相关文件:按照本表第21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11.结合商务部分评分细则,提供详细的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12.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

13

3.3.2.1

投标人应提交

的技术文件

1.*开标一览表;2.*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3.*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4.*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含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5.按照采购需求要求结合技术、服务评分部分,提供详细的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6.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详细描述;

2)关键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家名称和国别

);(

3)货物验收标准;

7.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14

是否允许投标

人将项目非主

体、非关键性

工作交由他人

完成

15

3.2.2

是否组织现场

5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考察(标前答

疑会)

16

3.3.3

投标文件

有效期

*12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

17

3.3.2.2

是否收取

投标保证金

18

3.3.2.3

是否收取

履约保证金

19

3.3.2.3

是否允许履约

担保

20

中小企业

有关政策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2.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

)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21

本国产品标准

及相关政策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和《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

2025〕30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

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2.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

0%以上时(提供占比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对该供

6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除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外,应再提供相应的占比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4.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及《承诺函》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2

节能环保要求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关于印

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

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3

网络安全

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

2023

年第

2号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

录》的公告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设备或产品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网络安全要求的条款。

24

信用记录查询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开启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5

投标人的资格

要求和应提交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详见第七部分);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

7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的资格审查文

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声明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声明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中小企业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一项:�《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部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部分)。上述

“*”项目若有缺失、虚假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

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6

采购资金的支

付方式、时间

、条件

经验收合格后

7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采

购人自收到发票后

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转账付款。

27

异常低价审查

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

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

标报价平均值

×50%;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

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

应商投标报价

×50%;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8

其他

1. 采购人提出的所有要求以投标人实际响应为准。2. 投标文件中若有虚假材料,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予以处罚。3. 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8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市场准入类资质要求的条款。

注:

1. 上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3.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

步原件审查的要求。

9

3

投标人须知

3.1 总则

3.1.1 基本要求

3.1.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五部分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3.1.1.2 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澄清等程序提出

,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2 定义

3.1.2.1 “采购人”指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单位,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3.1.2.2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实现货物功能价值所必须的配套技

术和服务。

3.1.2.3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3.1.2.4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1.3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

加投标。

3.1.3.2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3.1.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3.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3.5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两个(含)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3.1.3.5.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相关文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1.3.5.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1.3.5.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1.3.5.4 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

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

3.1.3.6 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

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全权代表方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警采中心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1.3.7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3.1.3.8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3.1.3.9 本招标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

10

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3.1.4 进口产品规定

3.1.4.1 如采购涉及进口产品,应当遵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248

号)的相关规定。

3.1.5 分包、转包

3.1.5.1 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前附表要求

。如果允许,投标人须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1.6 投标费用

3.1.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警采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

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1.7 通知

3.1.7.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邮件等,下同)

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一种或多种形式发出。

3.2 招标文件

3.2.1 招标文件包括下述内容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分办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第六部分

合同(参考文本)

第七部分

投标材料格式

第八部分

附件

3.2.2 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2.2.1 任何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通过第一部

分投标邀请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达警采中心。

3.2.2.2 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提出方负责解释投标人提出

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并应当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

3.2.2.3 警采中心对澄清、修改要求的处理:警采中心根据项目实际对澄清、修改要求进行处理

,并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统一向全体,或分别或向每一位(但不可以只向其中一部分)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内容。

3.2.2.4 警采中心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警采中心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

的相关事项,进行澄清和修改。

3.2.2.5 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日的,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

11

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2.2.6 警采中心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

其它答复的要求,警采中心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警采中心有关的补充内容,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同时,警采中心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3.2.2.7 警采中心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召开标前会,警采中心将通过

公告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3.3 投标文件

3.3.1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3.3.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

警采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3.3.1.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

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可以是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1.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1.4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3.2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3.3.2.1 投标文件编写3.3.2.1.1 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七部分对投标材料格式部分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并编制目录。

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3.3.2.1.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

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

3.3.2.1.3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检测”

“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3.3.2.2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是否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如收取,收取及退还投标保证

金的要求如下:

3.3.2.2.1 投标人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

金额的

2%。

3.3.2.2.2 投标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

3.3.2.2.3 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时应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并在投标截止前汇款至下述账号:

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1

3.3.2.2.4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

视为无效投标。

3.3.2.2.5 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警采中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3.3.2.2.6 警采中心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

约保证金。

12

3.3.2.2.7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规定,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如下:

(一)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二)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法律规定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正式递交投标文件且未递交撤标函的;(六)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2.3 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是否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3.2.3.1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3.2.4 投标报价3.3.2.4.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

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保管、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2.4.2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等内容。

3.3.2.4.3

开标一览表中价格填报处不应有空白,如无费用可填报

“/”。

3.3.2.4.4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

3.3.2.4.5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

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3.3.2.4.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3.3.2.4.7

投标人应分包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3.3.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3.3.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

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3.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

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3.3.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3.3.4.1 投标文件签署要求如下:3.3.4.1.1 投标人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

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3.3.4.1.2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上述文件联合体全权代表方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全权代表方法定

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3.3.4.2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 开标、评标

3.4.1 开标

13

3.4.1.1 警采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3.4.1.2 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后续程序。3.4.1.3 超过项目预算(分包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4.2 资格审查

3.4.2.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依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照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对

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详见前附表。

3.4.2.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若有缺失、虚假或无效,则不允许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的评

审。审查通过了则允许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3.4.2.3 资格审查后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评标程序。

3.4.3 组建评标委员会

3.4.3.1 警采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专业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采购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项

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含)以上单数。

3.4.3.2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不能参加评标:3.4.3.2.1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

3.4.3.2.2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4.3.3 采购人、警采中心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能参加评标。3.4.3.4 采购人只能以采购人代表的身份参与评标,警采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3.4.3.5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4.3.5.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4.3.5.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4.3.5.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4.3.5.4

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3.4.3.5.5

向采购人、警采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4.4 评标准备与初步评审

3.4.4.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入详

细评审环节。

3.4.4.2 符合性审查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

定修正:

3.4.4.2.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3.4.4.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4.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4.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4.2.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报价的,

其投标无效。

3.4.4.3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

无法进行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警采中心书面说明情况。

3.4.4.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书面报告财

政部门:

14

3.4.4.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4.4.4.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4.4.4.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4.4.4.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4.4.4.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4.4.4.6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警采中心或评标委员会评审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3.4.5 投标的澄清

3.4.5.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4.5.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6 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3.4.6.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

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委会不得擅自改动、细化招标文件及评分细则;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3.4.6.2 除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另有规定外,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主体资质、投标产品

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人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3.4.6.3 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

重不得低于

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

审因素。

3.4.6.4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

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6.5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3.4.6.6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4.7 评标过程要求

3.4.7.1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15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7.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

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4.8 关于重新评审及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3.4.8.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3.4.8.1.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4.8.1.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4.8.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3.4.8.1.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4.8.2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符

合性审查、详细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将提请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3.4.9 确定中标供应商

3.4.9.1 警采中心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4.9.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

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4.9.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

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3.4.10 采购项目废标

3.4.10.1 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3.4.10.1.1 投标人不足三家;3.4.10.1.2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3.4.10.1.3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

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3.4.10.1.4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4.10.2 因上述原因导致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作出书面报告。3.4.10.3 废标后,警采中心应当将废标结果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

3.5 中标和合同

3.5.1 中标通知

3.5.1.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

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

3.5.1.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警采中心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

16

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3.5.1.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

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

3.5.1.4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5.2 签订合同

3.5.2.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

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

3.5.2.2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

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3.5.2.3 投标人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擅自转包。

3.6 中标服务费

3.6.1 中标服务费

按照以下规定执行(见下表):

服务费率

中标金额(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0-100万

1.5%

1.5%

1.0%

100万-500万

1.1%

0.8%

0.7%

500万-1000万

0.8%

0.45%

0.55%

1000万-5000万

0.5%

0.25%

0.35%

5000万-10000万

0.25%

0.1%

0.2%

1亿-5亿

0.05%

0.05%

0.05%

5亿-10亿

0.035%

0.035%

0.035%

10亿-50亿

0.008%

0.008%

0.008%

50亿-100亿

0.006%

0.006%

0.006%

100亿

0.004%

0.004%

0.004%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中标企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需注明项目编号、服务

费):

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中标(成交)服务费;

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帐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3

3.7 询问、质疑、投诉

17

3.7.1 询问

3.7.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

取电话、当面询问或书面等形式。

3.7.1.2 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7.2 质疑、投诉

3.7.2.1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警采

中心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7.2.1.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7.2.1.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7.2.1.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

3.7.2.2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投标

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7.2.3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3.7.2.3.1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7.2.3.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7.2.3.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7.2.3.4

事实依据;

3.7.2.3.5

必要的法律依据;

3.7.2.3.6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有缺失的,警采中心、采购人应当一次性告知质疑人需补全的材料及补交的截止时间。补交的截止时间与法定质疑期的截止时间一致。质疑人于截止时间后递交补充材料的,将被拒绝。

3.7.2.4 质疑事项如无实质内容,仅为询问质疑人得分情况或质疑人未中标原因等的,警采中心

、采购人可将此类质疑函作为书面询问接收,警采中心按询问程序处理。

3.7.2.5 质疑函应递交原件到警采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联系电话:021-

33292999。

3.7.2.6 采购人、警采中心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

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7.2.7 质疑人对采购人、警采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警采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相关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7.2.8 若发现有不廉洁行为,可向警采中心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8 保密义务和信息披露

3.8.1.1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本次招标获得的信

息向第三人外传。

3.8.1.2 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披露。3.8.1.3 在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在调查、审查、审计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

的情形下,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及补充条款等,但应

18

在合理的范围内。对任何已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19

4

评分办法和评标标准

4.1 评分办法

本次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评分两部分。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产品

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位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会成员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的客观分评审部分,需评委会成员共同讨论、独立打分,存在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成员分别作出书面说明。

评分因素

分值分配

商务部分

5分

技术部分

48分

服务部分

17分

价格部分

30分

合计

100分

4.2 评标标准

4.2.1 初步评审

招标文件规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被判定为投标无效的项目。

评审标准

是否响应

备注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资质声明*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纳税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记录*审计报告*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小企业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含承诺函)

4.2.2 评分细则

1. 商务部分(5分)

1.1体系认证

3分)客观

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9001或GB/T19001)、环境管理体

系(

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GB/T4500

1或ISO45001)证明文件。每提供1个有效认证证明文件复印件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该项满分为

3分,最低为0分。逾期或未提供不得分。

商务部分评分细则

1.2软件著作

权证书(

2分

1、投标人提供所投的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出具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得

1分,不提供不得

20

)客观分

分。2、投标人提供所投的综合管理系统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出具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2. 技术部分(48分)技术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技术部分评分细则

2.1技术指标

基本响应情况(

48分)

客观分

根据投标人对公开招标文件第

5部分中的每项技术参数的应标情况进行

评分具体条款见第

5部分。满足全部技术指标最低要求得48分。

1、“�”代表关键指标,共有1项,共计3.25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扣

3.25分;

2、“▲”代表重要指标,共有15项,共计24.75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扣

1.65分;

3、无标识项代表一般指标项,共有200项,共计20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扣

0.1分。

(注:被发现有虚假投标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注:被发现有虚假投标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 服务部分(17分)服务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3.1售后服务

方案(

4分)

主观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分:1、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全面,服务流程制度健全、服务人员安排合理得

4分;

2、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全面,服务流程制度健全、服务人员安排不够合理得

3分;

3、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全面,服务流程制度不够健全、服务人员安排不够合理得

2分;

4、售后服务方案服务不够内容全面,服务流程制度不够健全、服务人员安排不够合理得

1分。

5、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得0分。

3.2报修响应

2分)客观

接到电话报修

门服务、4小时内排除故障。

投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的得

2分,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不能

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3.3质保期过后

服务

2分)

客观分

所有硬件过

1年免费保修期后按成本价维修(更换零部件的按合同签订

时的零部件价格)、所有软件过

1年免费保修升级期内按成本价进行维

修升级,响应速度同保修期响应速度。投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的得

2分,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不能

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服务部分评分细则

3.4项目实施

方案(

5分)

主观分

项目实施过程控制、项目实施过程文档管理、项目实施组织架构、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分:1、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全面,项目实施过程控制措施合理、项目实施组织架健全、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科学的得

5分;

2、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全面,项目实施过程控制措施合理、项目实施组织架健全、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不够科学的得

4分;

3、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全面,项目实施过程控制措施合理、项目实施组织架不够健全、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不够科学的得

3分;

4、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全面,项目实施过程控制措施不够合理、项目实施组织架不够健全、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不够科学的得

2分;

5、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不够全面,项目实施过程控制措施不够合理、项

21

目实施组织架不够健全、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不够科学的得

1分;

6、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得0分。

3.5培训要求

4分)客观

(1)对项目实施阶段提供培训,以便保证项目建设单位能够胜任系统的全部运维、操作、维护、排错等工作;(2)培训讲师应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提供 1次上门集中培训,每次不少于 4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3)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其他相关与产品使用、维保等有关的培训工作;(

4)场地、交通及培训相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提供满足上述

1-

4项全部要求的承诺函的得4分,每缺少1项扣1分,最低得0分。

4. 价格部分(30分)

价格部分评分细则

价格分(

0-

30分)客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本国产品政策扣除比例见前附表。

总分

100分

22

5

采购需求

指标分为

“*”和评分项指标。“*”为实质性要求指标,有任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投标将被拒绝。评分项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

一般无标识指标。

投标人须按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

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证明材料要求为“测试

/检验/检测报告”的,提供由国家认监委(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资质认可的检验机构

”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测试

/检验/检测报告。证明材料要求为“/”的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以技术/服务偏离表响应为准。

5.1 技术要求

5.1.1 边境派出所智慧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指标项

序号

重要

系统名称

一级模块

二级模块

三级模块

技术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1

快捷设置组织机构维护查询

检索项

支持全量检索功能;支持关键词模糊检索全量(不限制时间)的指令内容,选择检索按钮后,页面跳转到警令工作台

-

全部指令列表页面,并呈现检索后的结果数据

2

基础信息

填写

发布指令时,需选择指令类型、填写指令名称、选择下发对象、选择是否需要反馈、选择是否拉起群组

3

发布指令

自定义表单配置的

内容

根据选择的指令类型回显其配置的指令内容,表单内各项规则,取决于配置该表单时设置的规则。如自定义表单中有添加信息控件,展示控件标题(关联信息)及

“添加信息”按钮

4

指令列表

功能要求

通过列表形式展示指令信息,包含已发布、待处理、已处理、抄送我的、已撤回的指令数据,支持按照发起日期范围、指令状态、关键字查询等条件进行搜索,列数据项展示字段有指令名称、指令类型、发起人、接收人、发起时间、指令状态、需阅

/已阅、需反馈/已反馈、抄送需签/抄送已签及

操作项等

5

任务指令设备管理

指令管理

载具

指令详情

指令信息

指令信息支持查看关联日志、指令类型、发起单位、发起人、自定义表单内容等

产品白皮

23

6

反馈信息

通过反馈信息模块能够查看该条反馈信息反馈人所属单位,进行该条指令发布操作的警员的所属机构,和该条反馈信息的反馈人,进行该条指令发布操作的警员

7

签收按钮

若指令当前所处步骤是签收步骤则显示签收按钮,按钮文字可自定义,点击签收按钮文案提示

”签收成功“,并且该步骤完成指令流转到下一步骤,指令

”待处理“流转至”已处理“,若下一步骤处理人还是当前用户则该指令还留

”待处理“中

8

审核按钮

若指令配置审核则显示签收按钮,按钮文字可自定义,点击去审核按钮可回显同意、拒绝按钮,选择对应按钮后回显对应弹窗,支持配置对应的签名图片内容

9

评论按钮

若指令当前所处步骤是签收步骤或反馈步骤,且在【指令配置】中为反馈步骤、签收步骤配置了评论权限则显示该按钮。

10

编辑按钮

若是指令撤回后,支持对指令进行重写编辑,确定后,支持指令更新

11

基础设置

基础设置包含指令类型、说明的信息维护

12

新增模板

步骤面板

分为基础设置、步骤设置、表单配置三个步骤,点击某个步骤名称可快速跳转至该步骤页面

13

模板列表

功能要求

支持以列表的形式进行模板查看,展示字段包含指令类型、操作人、操作时间、指令状态等,同时支持操作时间及模糊搜索进行匹配搜索

14

模板编辑

功能要求

指令模板支持编辑操作,编辑项包含基础设置、步骤设置及表单设置

15

指令配置

模板删除

功能要求

指令模板支持删除操作

16

查询搜索

功能要求

全量指令列表支持条件搜索,包含发起时间、反馈时间、指令类型、输入查询、状态等字段进行匹配查询

17

全量指令

操作

查看详情

点击可查看该条指令的指令详情

18

添加

功能要求

平台支持预置指令的新增,包含预制指令类型、预制指令名称、指令类型、指令名称下发对象、是否需要反馈等字段的维护

19

列表

功能要求

预置指令支持以列表的形式进行展示,展示的内容主要有预制指令名称、指令名称、指令类型、发起人、发起单位、预置时间等字段

20

编辑

预置指令支持编辑操作,编辑内容与添加指令字段一致

21

预置指令

操作

下发

预置指令支持下发

22

——

总体要求

依托综合管理系统获取各机关的管辖机构,支持通过下拉方式,展示管辖机构树进行图上资源、巡防任务、事件处置、预警提醒等筛选数据范围

23

可视化指挥调度系

管辖机构

——

勾选操作

支持全选、多选操作,搜索内容勾选后,支持再次搜索勾选,清空搜索内容不影响勾选状态

产品白皮

24

24

——

搜索结果列表展示

支持对地图、资源等信息的全局模糊搜索

25

——

搜索结果列表上图

撒点

支持对于地图相关搜索结果图上展示

26

综合搜索

——

搜索结果列表信息

查看

支持查看搜索结果详细信息

27

——

综合搜索

支持通过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进行人员信息检索

28

——

指令下发

支持根据不同场景下发不同类型的指令,通过指令与路面警力进行沟通协作;

29

——

区域划分

包括行政区域、辖区边界、社区边界、网格边界四种类型区域,支持各类资源的图上展示

30

——

视频装备

包括高清、枪击、球机、高点等视频监控资源,支持各类资源的图上展示。

31

图层控制

——

警用装备

包括警车、执法记录仪、对讲机、无人机等警用装备设备,支持各类资源的图上展示或取消展示

32

——

警员资源

操作

警员资源主要包括展示警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警号、所属单位等,支持查看携带装备信息,支持对装备进行呼叫、视频调阅等操作(需要结合实际佩戴装备)。支持对警员进行相关处置操作,包括轨迹回放,指令下发等

33

——

监控资源

操作

支持查看监控资源基本信息,包括设备名称、位置等基本信息,以及视频预览,

PTZ控制,视频画面截图,多画面切换等上图操作

34

资源操作

——

警车资源

操作

支持查看警车基本信息,包括车牌信息,所属单位等,当前车内警员信息等,支持调阅车载监控实时画面,查看警车行驶轨迹,抓拍人车数量等(需要结合实际警车配备设备)

35

——

警情录入

系统应支持手动警情录入编辑功能,录入界面简洁直观,字段设计贴合实际业务场景

36

——

警情下发

系统应支持警情下发功能,录入完成后可一键下发至指定处置人员或单位,支持单对象下发与多对象批量下发

37

——

警情列表

支持展示系统当前登录用户辖区范围内当日全部警情信息,以警情发生时间倒序排列,警情列表展示警情主要信息,包括警情位置、报案时间、报警电话、警情级别、警情状态等

38

警情管理

——

警情检索

支持对警情列表进行时间、类型、模糊检索,列表动态展示

39

用户数量

——

展示所选机构在所选使劲段内的时长的统计图展示

40

综合管理

系统

首页

单位使用

情况

——

支持按照机构或页面展示各系统中的操作次数以及停留时长的分析展示;支持按照时间筛选

产品白皮

25

41

列表

机构列表展示了机构的相关信息,包括名称、简称、编码等,用户可通过拖动调整顺序来调整机构顺序。平台支持灵活的机构信息检索功能,用户可以根据操作日期、名称、简称、编码等条件进行模糊搜索

42

机构管理

创建机构

创建机构功能允许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机构添加,并进行规范性校验确保创建成功。在机构维护方面,系统支持信息编辑、启用、停用控制,提供模板进行批量导入,并支持单条或批量导出操作进行数据留档

43

列表

展示警号或账号、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所属机构、账号状态、警员类别、职务、操作日期等信息

44

操作

可以对公安用户信息进行编辑、单条删除或批量删除,提供模板进行批量导入并对数据完整性进行校验,支持单条或批量导出数据备档

45

民警信息

管理

检索

系统支持通过多种关键信息如操作日期、警员类别、账号状态、警号

/账号、

姓名、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号进行模糊查询

46

列表

展示姓名、身份证号、性别、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工作职务、所属机构、操作日期等信息

47

创建

系统支持通过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性别、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工作职务等信息来创建用户,并对录入内容进行规范性校验

48

群防群治

管理

检索

系统还提供了快速查找功能,用户可根据多个条件进行模糊查询,如操作日期、性别、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以帮助用户快速定位所需信息。同时,平台还配备了一键清空查询条件的功能,使用户能够在需要时迅速清除之前的查询条件,重新开始新的搜索

49

列表

列表展示账号、警号、所属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类型、账号状态、操作人、操作时间

50

操作

系统支持编辑、单条或批量删除操作,并提供模板进行批量导入,对导入数据进行规范性和完整性校验,并可进行单条或批量导出操作以进行数据留档

51

平台用户

管理

检索

系统支持通过操作日期、账号、所属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条件进行模糊搜索查找登录人员,并提供一键清空查询条件的功能

52

列表

展示账号、警号、姓名、身份证号、

IP、联系电话、上线时间

53

检索

可通过警

/账号、姓名、联系电话检索

54

在线人员

管理

下线操作

可对人员进行下线操作

55

列表

包括装备编码、

ID、载具类型、所属机构、载具状态、管理人、管理人电话

、已绑定设备、操作人、操作时间等

56

载具

载具绑定

系统还提供了载具绑定设备功能,用户可以为载具绑定摄像头、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通过设备名称、编码进行模糊查询,并支持单个或批量绑定、解绑操作,以满足设备管理的需求

26

57

列表

包括装备名称、

ID、装备编码、管辖单位、警务通类型、装备厂商、装备状

态、使用人、使用人手机号、身份证号、操作人、操作时间

58

警务通

添加

添加警务通功能允许用户填写装备编码、装备名称、警务通类型、管辖单位、使用人手机号、装备厂商、使用人警号、使用人身份证号等信息完成设备的添加

59

列表

包括监控名称、监控类型、装备编码、所属单位、经度、纬度、装备状态、操作人、操作时间

60

监控

导入

平台导入功能则允许用户从第三方平台批量导入监控设备,并通过机构树筛选查看设备,配置管辖机构和监控类型,支持单个和批量添加

61

列表

展示标签名称、标签编码、标签描述、属性名称、允许配置标签个数、操作人、操作时间

62

创建

用户可以创建机构标签,填写标签名称、标签编码、标签描述等信息,并进行规范性校验,创建成功后可为其关联标签属性

63

标签

操作

可以在系统界面上查看每个机构标签的详细信息,并进行编辑和删除操作

64

列表

展示属性名称、属性分类、允许配置标签个数、属性描述、操作人、操作时间

65

创建

用户可以创建标签属性,填写属性名称、允许配置标签个数、属性描述等信息,并进行规范性校验,确保创建成功

66

标签管理

标签属性

操作

系统允许用户对标签属性进行灵活的编辑和删除操作

67

列表

展示角色名称、角色编码、角色类型、角色说明、状态、操作时间、操作人

68

角色管理

固定角色

操作

可以角色进行禁用、启用、编辑、删除、授权、编辑角色用户信息等操作

69

新增

在新增物资方面,用户可以通过填写物资名称、数量、物资属性、管辖机构、物资类型、物资地点等信息来创建物资记录,创建后可以在物资树上进行联动展示,便于管理和查看

70

资源管理

列表

展示信息包括物资名称、数量、物资属性、管辖机构、物资类型、物资地点等

71

列表

列表展示字典项、字典值、字典项编码、操作人、操作时间

72

操作

可编辑、删除字典项,可批量删除,还可为其添加子字典项

73

字典项

查询

可按照操作日期和字典名称查询

74

——

组织机构

展示机构树,展示出机构的上下级关系,可展开收起,选择对应机构则右侧展示对应机构的数据

75

操作日志

——

列表

列表只能是账号、所属人、所属人机构、操作时间、操作

IP、操作功能模块

、操作类型、详情等信息

27

76

——

查询

支持灵活的筛选查询,用户可以根据操作日期、操作模块、操作类型等条件进行查询,并通过账号名称、所属人、所属人机构、

IP等信息进行模糊查询

77

——

导出

系统还支持将操作日志数据导出为文件,方便用户进行进一步的分析或备份。用户可以选择导出全部操作日志数据,也可以根据特定的查询条件先筛选需要的数据,然后再导出。导出的文件将包含操作日期、平台账号、接口名称、接口

URL、调用时间等字段信息,以便用户在其他工具中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

78

登录设置

功能要求

系统支持多种登录方式,包括账号密码登录、手机号登录、扫码登录和

PKI

登录,用户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方式登录系统。可设置优先展示内容。可设置

APP登录方式、可设置车载登录方式。可设置是否可多设备登录以

及人数。可设置登出地址或是否进行安全验证

79

系统设置

安全设置

功能要求

对账号安全性,用户可以设置账号锁定模型,包括密码输错次数限制和账号锁定时长,以防止暴力破解和恶意登录。此外,系统还支持设置

session失效

时间,强密码验证功能和登录同端互斥功能,进一步加强了账号的安全性和用户身份验证

80

列表

展示流程名称、类型、版本、更新时间

81

流程列表

操作

可编辑或删除流程

82

列表

展示流程名称、类型、版本、更新时间

83

流程模板

操作

可编辑或删除流程,还可应用当前模板

84

列表

列表展示应用名称、流程名称、实例名称、节点、申请人姓名

85

流程管理

操作

流程操作功能则提供了对流程的移送审批、强制通过节点、强制通过流程、驳回等操作,以及根据多种条件进行流程查询的功能。还可批量全部移送

86

工作流

批量移送

历史

列表

展示创建时间、完成时间、状态、描述

87

编辑

编辑修改以存在的组织架构信息

88

党组织架

构设置

删除

对已过期信息进行删除处理

89

上传心得

上传优秀的学习心得体会

90

党课统计

汇总统计党课的应开、实开次数信息

91

三会一课

管理

支委会统

汇总统计支委会的应开、实开次数信息

92

党建管理

工作页

党建资料

设置

新建

新增党建学习资料至少包括:标题、图片、资料类别、视频资料、学习时长、内容概述、文章编写人等

产品白皮

28

93

试题管理

可以对应学习资料建立相应的考试试题至少包括:新建、题目类型、题目、选项、答案、得分标准

94

答题

每次点答题之后系统会自动在以学习资料内抽题进行测试,学员在回答完问题选择答案后提交答卷

95

成绩

查询每个学员的历史答题成绩

96

新建

新建党员先锋墙信息至少包括:年限、姓名、图片、警号、所属机构、添加相关事迹

97

党员先锋

墙设置

编辑

编辑修改历史信息至少包括:年限、姓名、图片、警号、所属机构、添加相关事迹

98

新建

新建荣誉墙信息至少包括:标题、图片、内容概述、文章编写人等

99

荣誉墙设

编辑

对历史信息进行编辑修改至少包括:标题、图片、内容概述、文章编写人等

100

新建

新建活动风采信息至少包括:标题、图片、内容概述、文章编写人等

101

活动风采

设置

编辑

对历史信息进行编辑修改至少包括:标题、图片、内容概述、文章编写人等

102

新建

新建党员员信息至少包括:党内职务、人员类别、入党时间、转正时间、图片、所属机构、姓名、警号、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行政身份

103

党员信息

设置

编辑

对历史信息进行编辑修改至少包括:党内职务、人员类别、入党时间、转正时间、图片、所属机构、姓名、警号、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行政身份

104

三会一课

设置

功能要求

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党课、党员小组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

105

新建

新建组织训练内容至少包括:标题、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培训内容、培训人数

106

组织训练

设置

编辑

对历史信息进行编辑修改至少包括:标题、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培训内容、培训人数

107

通知公告

在首页上查看通知公告信息

108

党建资料

在首页上直接学习党建资料

109

首页

荣誉墙

在首页面上直接显示荣誉墙信息

110

——

功能要求

系统能够进行进入办案区事由信息登记

(案件编号、案件名称、办案人、办案

单位、案件类型、入区事由、入区类型和使用单位

)

111

入区登记

——

功能要求

系统能够新增、删除、编辑、查看入区人员信息

(照片、入区原因、涉案类型

、滞留时间、特殊标记、特殊类型、快速入区、证件类型、姓名、年龄、性别、政治面貌、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办案民警、借用说明

)

112

案件管理

安全检查

——

功能要求

系统能够新增入区人员自述病史、详细描述

产品白皮

29

113

——

功能要求

系统能够展示人体图,可视化点击新增检查情况

(部位、类型、描述、现场照

) 并保存

114

——

功能要求

系统能够添加入区人员随身物品信息

(类别、物品名称、数量、单位、特征、

现场照片和备注

)

115

物品登记

——

功能要求

系统能够支持刷人脸或者读取手环快速开柜

116

——

功能要求

系统能够对基本信息是否采集进行记录

(身高,足长,体重,正面照片,左侧照片,右侧照片)

117

综合采集

——

功能要求

系统能够对生物特征是否采集进行记录

(指纹,掌纹,

DNA,血液、声纹、虹膜)

118

尿检检测

——

功能要求

系统能够新增现场检测报告书

(被检测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

类及号码、案件

/警情编号现场检测时间、现场检测地点、现场检测方法及结

)并打印

119

房间分配

——

功能要求

系统能够支持分配涉案人员需要的相关房间

120

——

功能要求

系统能够办理人员临时离区登记

(离区原因)

121

离区登记

——

功能要求

系统能够支持临时离区和正常离区

122

——

功能要求

系统能够通过定位基站和定位手环对已绑定手环的人员进行实时监管,并能播放人员所在位置的实时视频,视频随人员动态移动而自动切换

123

工作台

——

功能要求

系统能够展示已绑定手环人员在办案区内的轨迹信息

(功能室名称、进/出入

功能室时间

)

124

——

功能要求

系统能够支持案件信息展示

125

——

功能要求

系统能够支持进出区信息展示

126

人员档案

——

功能要求

系统能够支持文档信息展示

127

实现对列表中的列管人员进行全部或者条件过滤后的人员导出,支持用户自主选择需要导出的字段

128

列管人员

实现通过详情按钮查看列管人员的详情信息

129

实现对列表中的撤管人员进行全部或者条件过滤后的人员导出,支持用户自主选择需要导出的字段

130

全域重点

撤管人员

实现通过详情按钮查看撤管人员的详情信息

131

新增人员

实现通过操作新增人员按钮打开新人员表单页对人员信息填写后提交新增

132

导出人员

实现对列表中的我的关注人员进行全部或者条件过滤后的人员导出,支持用户自主选择需要导出的字段

133

重点人员管理系统

人员管理

我的关注

批量布控

实现通过用户在列表中选择多条关注对象后操作批量布控按钮跳转至布控页面对选择的对象进行批量布控

产品白皮

30

134

布控

实现在列表中某条关注人员的操作列中操作布控按钮跳转到布控页面实现对单个人员布控

135

地图定位

实现通过操作地图定位按钮跳转到可视化地图上查看我的关注人员在地图上的坐标位置

136

监控资源

上图

监控设备

上图

通过对接监控设备的

GPS信息,实现监控设备的图上展示,以特殊标识在地

图上扎点,直观的展示监控设备的所在位置

137

场所类型

选择

支持用户通过界面选择不同的重点场所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文化娱乐场所、服务场所、民爆从业单位、特种行业、风景预览场所以及其他重点场所

138

重点场所

上图

根据重点场所的地理位置,实现图上展示,以特殊标识在地图上扎点,直观的展示

139

图上展示

重点场所

上图

重点场所信息展示

支持查看重点场所的基本信息、场所码、关联设备、从业人员、日常检查情况、违法情况、两证管理等基础信息

140

检索

功能要求

支持对其他重点场所列表进行单位细类、单位名称、分级管理等级、日常检查是否发现问题、开业日期、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经营状态检索,列表动态展示

141

列表

功能要求

支持以列表形式查看筛选条件下的全部列表内容:

142

重点场所管理系统

各类型重

点场所

新增点位

功能要求

可进行其他重点场所创建,包含单位名称、单位类型、单位细类、分级管理等级、管辖机构、经营状态、单位电话、联系电话、开业日期、停业日期、经营面积、法定代表人、保卫负责人、单位经营名称、统一信用代码、单位经营地址

产品白皮

143

——

工作人员层级与角

色管理

功能要求

工作人员层级及角色管理至少包含:登记编号、姓名、公民身份号码、警号、是否带队、民警所属单位信息、基层单位部门信息表

144

——

各级工作人员到岗签到管理

功能要求

至少包括:签到时间、姓名、职务

145

——

工作人员工作日历

功能要求

支持设置工作人员排班表

146

——

工作人员调班管理

功能要求

支持在工作日历范围内对任意工作人员进行调班设置

147

勤务管理

——

工作人员出勤管理

功能要求

至少包括:病假、事假、调休及缺勤查询

产品白皮

148

群众工作

——

群众工作

计划

功能要求

通过多种形式组织社区群众进行普法、政策宣讲、板报宣传等群众工作

社区工作勤务活动信息、群众工作参加人员、勤务地点、简要情况说明、社区工作统计月报表

产品白皮

31

149

——

群众工作内容存档

功能要求

每次活动把活动内容及工作文案上传到社区活动管理系统

150

调节信息

采集

功能要求

支持二代证扫描获取被调解人双方身份信息。采集被调解人现住址、现工作地址信息

151

纠纷调解

历史调解

功能要求

支持查看当前用户在当前设备上完成的历史调解档案,支持对档案进行按时间筛选。

152

档案管理

功能要求

列表形式展示当前所有已经上传的纠纷调解档案信息,支持按行为人、被侵害人、时间等条件对数据进行筛选

153

矛盾调节

纠纷调解

后台

数据统计

功能要求

统计当前系统内的纠纷调解档案数据

产品白皮

154

——

功能要求

完成义警的新增与警员关系的绑定,应支持对信息的二次编辑与人员的删除

155

——

功能要求

系统应支持应支持展示义警基本信息,如姓名、电话、职业、所属派出所、所属警员等

156

义警管理

——

功能要求

系统应支持应支持批量导入功能,可按照标准模板批量导入、导出义警信息

157

线索管理

——

功能要求

系统应支持线索列表功能,全量展示线索信息,包含线索上报人姓名、电话、线索内容等。

158

任务管理

——

功能要求

系统应支持任务列表功能,全量展示任务信息,包含任务类型、任务内容、下发警员

159

消息管理

——

功能要求

系统应支持推送的通知消息在民警端进行显示,清晰呈现每条消息的消息主题和送到时间等核心信息

160

义警管理

统计分析

——

功能要求

系统应支持核心数据实时统计与展示,数据自动同步系统各关联模块(用户管理、线索管理、任务管理等)

产品白皮

161

民警

---

物品出库

——

功能要求

民警申领和借用的所有物品在当前页面生成列表,列表包含所有物品出库及查询功能,列表内容包括:名称、类别、单价、品牌、型号、存储位置等

162

民警

---

物品入库

——

功能要求

当前页面展示民警申领及借用的所有且未在库的装备入库功能及查询功能,列表内容包括名称:类别、单价、品牌、型号等

163

库管

--

物品登记

——

功能要求

库管登记装备信息,需要填写的信息包括:名称、类别、数量、单价、品牌、型号、状态、是否需要保养、保养间隔等物品信息

164

库管

--

初次入库

——

功能要求

库管对已经登记后的物品选择库房进行初次入库、并给入库的物品打印二维码和

RFID标签

165

申领出库

功能要求

民警提交申领并通过监管审批的装备进行出库操作

166

库管

--出库

借用出库

功能要求

民警提交借用并通过监管审批的装备进行出库操作

167

装备管理

库管-

台账打印

——

功能要求

打印台账包括:借用登记表、申领登记表、归还登记表、维保登记表

产品白皮

32

168

监管

--

审批管理

——

功能要求

民警和库管提交的申请,监管在当前页面进行审批,其中包含:申领、借用、处置报废、处置其他

169

待办事项

功能要求

监管待办事项提醒,提醒内容包括申领待审批、借用待审批、处置待审批

170

监管

--

消息中心

告警事项

功能要求

监管告警事项提醒,告警提醒内容包括、紧急出库、归还超期、保养超期

171

监管

--

权限分配

——

功能要求

采用一警一柜模式,监管在此页面给民警分配柜子使用权限

172

监管

--

库管维护

——

功能要求

监管通过在此页面分配库房库管管理权限

173

——

——

要求

包含不少于

3套的系统平台核心运行权限

174

系统平台

授权

——

——

要求

本授权管理模块是核心管理组件,旨在提供一套集中、规范、可追溯的下属单位(派出所)使用授权管理体系。通过该功能,总站管理员可以精准控制哪些派出所有权访问和使用系统,并清晰记录每一次授权的生命周期,确保系统使用合规、有序,并为服务结算提供准确依据

产品白皮

175

*

边境派出所智慧管理系统等

保测评

——

——

要求

系统至少通过等保三级测评要求

承诺

5.1.2 智慧车载前端感知设备技术要求

序号

重要性

名称

指标项

技术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176

构及组成

设备采用一体化设计,内置车载高清云台摄像机单元、内嵌

4台车载摄像机单元、车载网络硬盘录像取证单元、边缘

AI计算智能分析设备单元、5G通信模组、集成警灯警报显示屏单元等

产品白皮书

177

图像传感器

≥1/2.8" 逐行扫描CMOS

产品白皮书

178

分辨率

≥2560*1440

产品白皮书

179

曝光模式

支持自动曝光

/光圈优先/快门优先/手动曝光

产品白皮书

180

日夜模式

支持自动

/彩色/黑白

产品白皮书

181

智慧车载一体化智能采集设

高清云台摄像机单元

摄像机

接口协议

至少支持

ONVIF、PSIA、CGI

产品白皮书

33

182

水平预置位速度

≥300°/s

产品白皮书

183

垂直预置位速度

≥120°/s

产品白皮书

184

云台

水平角度

支持

360°无限位旋转

产品白皮书

185

防护等

/

≥IP66

产品白皮书

186

安装方

/

高清云台摄像机单元安装在警灯正上方,与警灯主体设备采用嵌入式连接,不外漏线材

产品白皮书

187

光圈

≥4mm

产品白皮书

188

焦距

≥6mm

产品白皮书

189

图像传感器

≥1/1.8" 靶面,逐行扫描 CMOS

产品白皮书

190

镜头

分辨率像素

≥400万,2560x1440@25fps

产品白皮书

191

多码流

至少支持主副码流独立输出

产品白皮书

192

视频旋转

支持

90°、270°视频旋转

产品白皮书

193

视频

网络延时

小于

250ms

产品白皮书

194

曝光

支持自动

/手动快门模式

产品白皮书

195

白平衡

支持自动

/手动

产品白皮书

196

视频调节

支持亮度、饱和度、锐度、对比度、降噪对比度

产品白皮书

197

图像

镜像

支持水平镜像、垂直镜像

产品白皮书

198

车载摄像机单

防护等级

≥IP66

产品白皮书

199

视频输入

支持不低于6路5MP摄像机接入

产品白皮书

200

双码流

支持双码流,定位信息同步封装入录像码流中

产品白皮书

201

存储

不少于

1TB SSD

产品白皮书

202

*

接入认证

符合

GB35114-

201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中相关要求,具有统一编码规则、用户身份认证、设备身份认证、控制信令认证功能

测试

/检验/检测报告

203

*

车载网络硬盘录像取证单元

设备身份认证

符合

GB35114-

201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中相关要求,设备身份双向认证时间平均延迟≤

115ms

测试

/检验/检测报告

34

204

整体要求

可接入

≥6路1080P视频。内置基于双动态场景的结构化算法

,完成对接入视频进行实时分析,对视频中行人,机动车目标进行识别、跟踪,抓拍,对人脸和车牌图片等信息进行解析和结构化处理,支持最快、最优、离镜、定时去重等择优机制

产品白皮书

205

功能要求

具备注册、注销、校时、保活、上传自动采集视频片段、上传自动采集视频片段数据、上传自动采集图像、上传自动采集图像数据、上传自动采集文件、上传自动采集文件数据功能

产品白皮书

206

边缘

AI

计算智能分析设备单

上传自动采集功能

至少支持上传自动采集人员、上传自动采集人脸、上传自动采集机动车、上传自动采集非机动车

测试

/检验/检测报告

207

*

至少支持5G全网通

产品白皮书

208

*

5G通信模组

具有电信设备进网许可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复印件

209

LED显示屏

内置

LED显示屏,支持内容字幕自定义功能,显示间距≤P6

,扫描方式

1/4,1/8

产品白皮书

210

补光灯

内置

≥8个补光灯,支持独立控制

产品白皮书

211

定位

支持纯北斗高精定位

产品白皮书

212

显示屏

≥9英寸显示屏,分辨率:≥1280*720支持≥10点触摸,应支持分体或一体化式安装

产品白皮书

213

CPU规格

CPU≥8核,内存:≥4GB,存储:≥64GB

产品白皮书

214

定位

至少支持北斗定位

产品白皮书

215

快捷按键

具备不少于

12个快捷实体按键,应支持警灯、警报、视频

回放、导航等多个快捷功能,应支持对车载警灯警报设备进行控制,应并支持软件二次开发

产品白皮书

216

智慧车载中控

终端

软件

内置智慧警车车载警务桌面应用软件、设备控制应用软件、车载抓拍应用软件、视频回放应用软件、车载中控通知栏应用软件

产品白皮书

217

图像

不低于

120万像素,不低于110度角度

产品白皮书

218

勤务签到一体

配置

内置麦克风、红蓝提示灯

产品白皮书

219

传感器

≥200 万像素 CMOS 传感器

产品白皮书

220

车内摄

像头

红外功能

支持智能红外功能

产品白皮书

35

221

照度

最低照度彩色

≤0.01 lx,黑白≤0.001 lx,灰度等级不小于 11

产品白皮书

36

5.2 服务要求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1

售后服务方案

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制度、服务人员安排

售后服务方案

2

报修响应

接到电话报修后

48小时内上门服务、4小时内排除故

承诺函

3

*

质保期

至少

1年(自本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质保,且质

保期内所有硬件免费保修维护、所有软件免费保修升级

承诺函

4

质保期过后服务

所有硬件过

1年免费保修期后按成本价维修(更换零部

件的按合同签订时的零部件价格)、所有软件过

1年免

费保修升级期内按成本价进行维修升级,响应速度同保修期响应速度

承诺函

5

项目实施方案

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实施过程控制、项目实施组织架构、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方案

6

*

服务人员及驻场服务要求

提供至少

2名现场工程师参与产品的安装调试及提供至

10日的驻场服务

承诺函

7

培训要求

1)对项目实施阶段提供培训,以便保证项目建设单

位能够胜任系统的全部运维、操作、维护、排错等工作;(

2)培训讲师应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提供

1次上门集中培训,每次不少于 4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

3)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其他相关与产品使用、维保

等有关的培训工作;(

4)场地、交通及培训相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承诺函

8

*

包装、运输要求

硬件设备采用专业防震、防压、防尘包装,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损坏、无丢失;软件系统开发相关资料采用防水、防潮包装,妥善运输

承诺函

9

*

保密要求

严格遵守公安行业保密规定,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接触到的公安涉密信息、数据严格保密,签订保密协议,保密期限为永久;软件系统需具备数据加密、权限管控、日志追溯等安全功能,硬件设备需具备数据加密存储功能,防止数据泄露

承诺函

10

*

验收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人相关部门人员组织统一验收。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须经过采购人检验认可后,方可签署验收报告,具体事项如下:(

1)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人共同完成货物验收工作,

采购人有权核查产品检验报告原件或委托具有相应检验能力、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

2)检验须以中标供应商对技术响应的承诺为标准;

3)检验随机抽样方法、技术指标选定范围及数量由

采购人确定;(

4)检验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若中标供应商交付的产品与投标时的响应不符,

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供应商因提供虚假材料等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函

37

6

合同(参考文本)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方:

方:

签订时间: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38

甲方(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乙方(全称):

(供应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本采购项目的招标

/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

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 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 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 �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 �否

7)合同是否分包:否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 �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39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

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 �否 �不涉及

2.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固定费率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 (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分期付款:

(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

,其中涉及预付款的:

(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 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2)履约地点: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期限:

40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4. 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 �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履约验收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

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

6)履约验收标准: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 �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产权过户登记等)

5.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

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41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7.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42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

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供应商)

单位名称(公章或

合同章)

单位名称(公章或

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拥有者性别

系 人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43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

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

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

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

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

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

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

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

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

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

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

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

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

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 合同标的及金额

44

2.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

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 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

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

作。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

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

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

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

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

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

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6. 合同履行

45

6.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

当同时履行。

6.2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

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 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

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

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

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

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 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

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

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

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

的接收工作。

7.6

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

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 质量标准和保证

8.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

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

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

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6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

、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

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

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

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

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

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

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

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 权利瑕疵担保

9.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 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 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 知识产权保护

10.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

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

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 保密义务

11.1

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

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

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

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 合同价款支付

47

12.1 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

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

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

约定。

13. 履约保证金

13.1

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

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

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

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

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

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 售后服务

14.1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

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

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

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 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8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

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

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

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

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

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 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

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6. 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

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

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

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

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

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

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

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

止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49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

责任。

16.4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

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 合同分包

17.1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

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

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 不可抗力

1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

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

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

时间的证据。

19. 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

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

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

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0

19.3

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

履行。

20. 政府采购政策

20.1 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

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

应的责任。

20.3

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

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

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 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21.2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 通知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

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

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

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

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 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1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

1.2(6)项

联合体具体要求

第二节

1.2(7)项

其他术语解释

第二节

4.4款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第二节

4.6款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

5.4款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

6.1款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包装特殊要求

第二节

7.1款

指定现场

第二节

7.2款

运输特殊要求

第二节

7.3款

保险要求

第二节

8.2(1)项

质量保证期

第二节

8.2(3)项

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

第二节

11.1款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第二节

12.2款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第二节

13.2款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第二节

13.3款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52

第二节

14.1(3)项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第二节

14.1(5)项

货物回收的约定

第二节

14.1(6)项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二节

15.1款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第二节

15.2(2)项

迟延交货赔偿费

第二节

15.3款

逾期付款利息

第二节

15.4款

其他违约责任

第二节

19.2款

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节

23.1款

其他专用条款

53

7

投标材料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涉及

“*”的格式文件,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

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要求,并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文件本项目全部必须提交。本项目需

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

“无”、“未测试”、“

没有相应指标

”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54

7.1 *承诺函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公开招标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如有违反,依法接受相应处罚。我公司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我公司经审查,被发现有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记录,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1、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否则投标无效。2、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以查询投标人的承诺事项,若投标人的承诺和查询结果不一致的,

以查询结果为准。

3、须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字或

盖章,投标无效。

55

7.2 *投标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方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开招标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之日起120日历日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

诺,且在此期限内承诺具有约束力。

2、我方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愿意向贵方提

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技术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3、我方承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我方保证忠实地执

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若采购人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

款的前提下,我方愿意签订补充合同,并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5、我方保证在投标全过程中,杜绝以下不廉洁的行为:(

1)串通相关人员进行招标、投标、围标和竞价;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谋取中标(成交);

3)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擅自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

4)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好处费、感谢费、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

5)接受或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消费等

活动安排;

6)为谋取私利与警采中心工作人员就有关采购项目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7)接受或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8)其他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

如发现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行为,我方承诺及时向贵方举报,并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举报

材料。

6、我方已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明细见下表:

所投包号

金额(元)

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户: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

绝。

与本投标有关的联系方式:

投标人代表姓名:

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邮箱:

____________

56

投标人名称(公章):

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须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字或盖章,投标无效。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兹有注册于(注册地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

证号:

,现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作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及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须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字或盖章

,投标无效。

7.4 *投标人资质声明

投标人资质声明

1、投标人名称及概况(

1)供应商名称: ;

2)总部地址: ;

3)传真/电话: ,邮编: ;

4)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

5)实收资本或股本: ;

6)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时止)

1)固定资产: ;2)流动资产: ;3)长期债务: ;4)流动债务: ;

57

5)所有者权益: ;

7)主要负责人姓名: ;

2、与投标提供货物有关情况关于制造商所提供货物的生产设施及其它情况:工厂名称和地址

正在生产的货物

年生产能力

职工(雇员)人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7.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6 *纳税证明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声明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因我单位成立于

月 日,暂无法提供 年 月至 年 月的纳税证明。

现我单位郑重承诺:1、依法纳税: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责任承担:如因违反本承诺而引发的任何风险或责任,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7 *社保缴费记录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声明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承诺函

58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因我单位成立于

月 日,暂无法提供 年 月至 年 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现我单位郑重承诺:1、依法缴纳社保: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严格履行企

业责任。

2、责任承担:如因违反本承诺而引发的任何风险或责任,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8 *审计报告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9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正偏离或

负偏离说明

备注

满足

/不满足

说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

,投标人只需在本表“正偏离或负偏离说明”列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

7.10*中小企业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一项:�《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

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59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

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7.11本国产品相关文件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除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

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外,应再提供相应的占比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

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60

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

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

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

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

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7.12商务评分材料

结合商务部分评分细则,提供详细的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7.13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

7.14*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开标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

品牌

规格型号

投报单价

数量

备注

12

本包投标总价:

大写:

投标人声明:开标一览表中的

“投标总价”是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全部费用的报价。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特别说明事项:

61

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7.15*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

招标文件技术

要求

投标文件

应答

偏离情况

证明材料

所在页

备注

12

……

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中提出的指标要求逐项应答;

2、“投标文件应答”栏应当填写投标具体参数;3、“偏离情况”栏只能填写“正”、“无”或“负”;4、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若有任意一项实质性要求发生负偏离,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按照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满足”

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6、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7.16*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

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偏离情况

证明材料所

在页

备注

12

……

62

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中提出的要求逐项应答;

2、“投标文件应答”栏应当填写提供的相应服务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服务内容提出合理建

议或更改,可在偏离表中备注说明;

3、“偏离情况”栏只能填写“正”、“无”或“负”;4、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若有任意一项实质性要求发生负偏离,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按照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满足

”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6、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7.17*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含承诺函)

提供满足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含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7.18相关材料

按照采购需求要求结合技术、服务评分部分,提供详细的相关材料;

7.19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详细描述;

2)关键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家名称和国别);

3)货物验收标准;

7.20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63

8

附件

8.1 质疑函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64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竞争对手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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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