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30米级海关缉私艇设计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7-07
发布于
广东湛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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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C-FG20260043

二、项目名称:30米级海关缉私艇设计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船舶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首义路125号

中标(成交)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内容

投标报价(

元)

合同履行期限

1

武汉船舶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30米级海关缉私艇设计服

务项目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按照采购需求中约定的

时间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况东(组长)、陈霞萍、史嘉玮、张奇、梁志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800.0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5.81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乐山路62号       

联系方式:梁警官*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代表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代表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开招标文件

目 编 号:JC-FG20260043

目 名 称:30米级海关缉私艇设计服务项目

安 部 警 用 装 备 采 购 中 心

二〇二六年

六 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目录

I

1

投标邀请

..............................................................................................................................................1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3

投标人须知

..........................................................................................................................................8

3.1 总则..............................................................................................................................................83.2 招标文件......................................................................................................................................93.3 投标文件....................................................................................................................................103.4 开标、评标................................................................................................................................123.5 中标和合同................................................................................................................................153.6 中标服务费................................................................................................................................163.7 询问、质疑、投诉....................................................................................................................173.8 保密义务和信息披露................................................................................................................17

4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19

4.1 评标办法....................................................................................................................................194.2 初步评审....................................................................................................................................194.3 评分细则....................................................................................................................................194.4 异常低价审查............................................................................................................................22

5

采购需求

............................................................................................................................................23

5.1 项目概述....................................................................................................................................235.2 技术要求....................................................................................................................................235.3 服务要求....................................................................................................................................295.4 *送审及验收..............................................................................................................................325.5 *知识产权..................................................................................................................................325.6 *保密责任..................................................................................................................................325.7 *违约责任..................................................................................................................................32

6

合同(参考文本)

............................................................................................................................34

6.1 合同及相关文件........................................................................................................................356.2 服务内容及价格明细................................................................................................................356.3 合同总价....................................................................................................................................366.4 付款方式....................................................................................................................................366.5 服务期限及地点........................................................................................................................376.6 验收............................................................................................................................................376.7 违约责任....................................................................................................................................386.8 保密责任....................................................................................................................................386.9 知识产权....................................................................................................................................386.10

不可抗力

............................................................................................................................39

6.11

争议解决

............................................................................................................................39

6.12

合同签订地

........................................................................................................................39

6.13

合同的生效

........................................................................................................................39

6.14

其它

....................................................................................................................................39

6.15

盖章与签名

........................................................................................................................39

7

投标材料格式

....................................................................................................................................42

7.1 *承诺函......................................................................................................................................447.2 *投标函......................................................................................................................................457.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6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目录

II

7.4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467.5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67.6 *纳税证明材料..........................................................................................................................467.7 *社保缴费记录..........................................................................................................................477.8 *审计报告..................................................................................................................................477.9 *商务条款偏离表......................................................................................................................477.10

商务相关材料

....................................................................................................................48

7.11

中小企业有关证明文件

....................................................................................................48

7.12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文件

............................................................................................49

7.13

�������������������������������������������������������������*开标一览表

50

7.14

�����������������������������������������������������*投标技术要求偏离表

51

7.15

���������������������������������������������������*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

51

7.16

技术要求相关材料

............................................................................................................52

7.17

服务要求相关材料

............................................................................................................52

7.18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52

8

附件

....................................................................................................................................................53

8.1 质疑函........................................................................................................................................53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1

1 投标邀请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或简称“警采中心”)就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服务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1.1.

项目编号

JC-FG20260043

1.2.

项目名称

30米级海关缉私艇设计服务项目

1.3.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

1包,总预算:人民币95.46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

备注

1

30米级海关缉私艇设计服务

1

小写: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大写:玖拾伍万肆仟陆

佰元整

不含中国船级设图纸审

查费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30米级海关缉私艇设计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

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需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时间执行1.5.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预算金额:人民币

95.46万元

1.7.

最高限价:人民币

95.46万元

1.8.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船舶设计乙级或以

上设计证书,或同等船舶设计能力证明文件(提供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9.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1.10. 报名方式

投标人须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11.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的也将被拒收。1.12. 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响应,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注册、报名,编制完成

后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采用网上

“不见面”方式开启。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分到9时00分,投标人须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签到*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到10时00分,投标人须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解密投标文件。

1.13. 投标注意事项

1)为保障投标顺利进行,请务必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详见《

供应商

Ukey证书申请操作手册》(https://jcyun-b.pcpe.cn/jcFile/szrz/Ukey证书办理平台操作手册.p

df)。如已持有CA证书,请确认其是否在有效期内;若证书已过期或即将过期,请及时联系上海

CA办理更新。请注意:凡*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办理的CA证书,均需重新办理。请各投标人尽早

申请,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上海

CA客服电话:4

00 820 6660(拨通后按6,再按9)。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2

2)投标人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报名及上传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方法详见电子化政府采

购平台。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网址:

https://gpztb.pcpe.cn/,登录界面下载操作手册。

3)本项目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发布。如有变更

将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关注。

1.14.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联系人:梁警官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乐山路

6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联系代表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

299号

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廉政监督举报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

2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

95.46万元。

3

是否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95.46万元。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无效。

4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的船舶设计乙级或以上设计证书,或同等船舶设计能力证明文件(提供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产品的资质要求

6

核心产品设置

本项目不适用

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8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9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10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

1. *投标函;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3. *按照本表第4条“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4.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6.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7. *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开业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上述资料须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 *商务条款偏离表;9. 结合商务部分评分,提供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10. 中小企业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一项: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

7部分);②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

7部分);

11.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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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1. *开标一览表;2. *投标技术要求偏离表;3. *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4. 按照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结合评分部分,提供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技术要求中实质性要求相关材料;

2)技术要求中评分项等相关材料。

5. 按照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结合评分部分,提供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服务要求中实质性要求相关材料;

2)服务要求中评分项等相关材料。

6.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12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13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标前答疑会)

14

投标文件有效期

*12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

15

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

是,投标保证金为

19092元。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对应条款。投标人须在投标函(详见第七部分

7.2)中明确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

信息: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投标保证金绑定方法:如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先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选择本采购项目进行报名登记后,进入我参与的

--具体项目--

办理,按照招标文件和系统提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须附注具体

“包组编码”),系统将自动识别投标保证金及其归属。

如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汇款时未附注具体

“包组编码”,可在上述步

骤下,进行自助绑款,输入银行账号进行查询绑定(与汇款时间存在约

10分钟延迟)。

银行账户信息维护说明:投标人可在登录系统后,首页界面右上角点击公司名称--我的银行卡,维护本公司银行账户信息。

16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本项目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合同金额的

2%。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

式提交的,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是从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合同验收合格之日止。

17

是否允许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18

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

7部分)。

2. 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规定,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10%(10%-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 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规定,以

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允许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

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4%-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

10%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

10%(10%-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9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20

节能环保要求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

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

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1

网络安全要求

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

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相关文件要求,所响应设备或产品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网络安全要求的条款。

22

信用记录查询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

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

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万元的

,从其规定。

2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部分);2. *按照本表第4条“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3.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5.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6. *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开业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上述资料须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

*号项要求,若有缺失、虚假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中仍需提供上述文件。

24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采购资金支付:根据设计进度,设计费分四期支付。

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提供等额的正

式有效发票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第二期:初步设计通过采购人审查后,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提

供等额的正式有效发票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

第三期:送审图纸获得中国船级社正式批准后,且船厂已确认

具备开工条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人后,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提供等额的正式有效发票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第四期:本项目船舶交付后,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开具等额的

正式有效发票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总价款的20%。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5

其他必要内容

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恶意低价竞争。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

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中若有虚假材料,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注:

1. 上表中加 * 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 投标文件的签署应满足投标人须知3.3.4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4.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原件审查的要求;

5. 要求提供扫描件的,照片、图片等电子文件与扫描件效力相等。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8

3

投标人须知

3.1 总则

3.1.1 基本要求

3.1.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五部分中所述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3.1.1.2. 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澄清等程序提出

,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2 定义

3.1.2.1 “采购人”指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单位,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3.1.2.2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3.1.2.3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1.2.4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3.1.2.5 本招标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

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3.1.3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

加投标。

3.1.3.2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3.1.3.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3.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3.7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3.10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3.11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两个(含)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3.1.3.1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条件,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相关文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1.3.1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1.3.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1.3.15 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

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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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9

3.1.3.16 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

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全权代表方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警采中心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1.3.17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3.1.4 进口产品规定

3.1.4.1 如采购涉及进口产品,应当遵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248

号)的相关规定。

3.1.5 分包、转包

3.1.5.1 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要求。若允许,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1.6 投标费用

3.1.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警采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

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1.7 通知

3.1.7.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

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一种或多种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箱等以潜在投标人登记的为准。如投标人信息登记有误、手机信号故障、传真线路故障、潜在投标人手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表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明知应通知的事项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仍有条件和能及时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否则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3.2 招标文件

3.2.1 招标文件包括下述内容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第六部分

合同(参考文本)

第七部分

投标材料格式

第八部分

附件

3.2.2 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2.2.1 任何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通过第一部

分投标邀请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达警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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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0

3.2.2.2 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提出方负责解释投标人提出

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并应当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

3.2.2.3 警采中心对澄清、修改要求的处理:警采中心根据项目实际,认为不必要进行澄清或修

改,也不需要进行答复的,可以对澄清、修改要求不予答复。若警采中心决定给予澄清、修改,应当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且应当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统一向全体,或分别或向每一位

(但不可以只向其中一部

)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中可以包括原提

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2.2.4 警采中心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警采中心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

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3.2.2.5 补充文件的发出时间、投标截止日的变更:在招标采购的情形下,自澄清、修改或进行

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所规定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5日,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日期重新发出公告。

3.2.2.6 警采中心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

其它答复的要求,警采中心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警采中心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同时,警采中心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3.2.2.7 警采中心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答疑或项目说明会。如果召开标前会,警采

中心将通过公告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3.3 投标文件

3.3.1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3.3.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

警采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3.3.1.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

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可以是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1.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1.4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3.2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3.3.2.1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具体填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3.3.2.2 投标文件编写3.3.2.2.1 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七部分对投标材料格式部分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并编制目录。

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3.3.2.2.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

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

3.3.2.2.3 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投标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该投标

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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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1

3.3.2.2.4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

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3.3.2.2.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

料进一步原件审查的要求。

3.3.2.2.6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是否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如收取,收取及退还投标保证

金的要求如下:

3.3.2.2.7 投标人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

金额的

2%。

3.3.2.2.8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

3.3.2.2.9

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形式提交的,相关票据和保函应在投标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提交的,须在进账凭证上注明具体“包组编码”(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投标截止前汇款至下述账号:

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1

3.3.2.2.10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

被视为无效投标。

3.3.2.2.11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

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

3.3.2.2.12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如下:

(一)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二)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法律规定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正式递交投标文件且未提交撤标函的;

(六)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2.2.13 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及采购合同副本,经警采中心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办理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3.3.2.3 履约保证金3.3.2.3.1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3.2.3.2 投标人可以用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履

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提交的,须在进账凭证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并汇款至下述账号:

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项目履约保证金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2

3.3.2.4 投标报价3.3.2.4.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

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保管、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2.4.2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3.3.2.4.3

开标一览表中价格填报处不应有空白,如无费用可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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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2

3.3.2.4.4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

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3.3.2.4.5 投标的报价优惠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

价优惠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具有竞争优势。

3.3.2.4.6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

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3.3.2.4.7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3.3.2.4.8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3.2.4.9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3.2.4.10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3.2.4.11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3.2.4.1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3.2.4.13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3.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3.3.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

期内不得撤销投标文件。

3.3.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

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3.3.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3.3.4.1 投标文件签署要求如下:3.3.4.1.1 投标人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

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3.3.4.1.2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上述文件联合体全权代表方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全权代表方法定

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3.3.4.2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 开标、评标

3.4.1 开标

3.4.1.1 警采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3.4.1.2 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后续程序。3.4.1.3 超过项目预算(分包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4.2 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依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照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入评标程序。

3.4.3 组建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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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3

3.4.3.1 警采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专业要求组建评标委

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

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采购数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

、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含)以上单数。

3.4.3.2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不能参加评标:3.4.3.2.1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

3.4.3.2.2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4.3.3 采购人、警采中心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能参加评标。3.4.3.4 采购人只能以采购人代表的身份参与评标。3.4.3.5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4.3.5.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3.4.3.5.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4.3.5.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4.3.5.4

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4.3.5.5

向采购人、警采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4.4 评标准备与初步评审

3.4.4.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入详

细评审环节。

3.4.4.2 符合性审查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

定修正:

3.4.4.2.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3.4.4.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4.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4.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4.2.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报价的,

其投标无效。

3.4.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3.4.4.4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

无法进行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警采中心书面说明情况。

3.4.4.5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书面报告

财政部门:

3.4.4.5.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4.4.5.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4.4.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4.4.5.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4.4.5.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4.4.6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警采中心或评标委员会评审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将导致投标无效,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5 投标的澄清

3.4.5.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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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4

3.4.5.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6 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3.4.6.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

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委会不得擅自改动、细化招标文件及评分细则;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3.4.6.2 除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另有规定外,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主体资质、信用评价

、投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3.4.6.3 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

重不得低于

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

审因素。

3.4.6.4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

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4.6.5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根

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6.6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3.4.7 评标过程要求

3.4.7.1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7.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

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4.8 关于重新评审及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3.4.8.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3.4.8.1.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4.8.1.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4.8.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3.4.8.1.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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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5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4.8.2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符

合性审查、详细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将提请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3.4.9 确定中标供应商

3.4.9.1 警采中心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4.9.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

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4.9.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

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3.4.10 采购项目废标

3.4.10.1 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3.4.10.1.1 投标人不足三家;3.4.10.1.2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3.4.10.1.3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

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3.4.10.1.4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因上述第

3.5.10.1.3、3.5.10.1.4款原因导致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作出书面

报告。

3.4.10.2 废标后,警采中心应当将废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3.5 中标和合同

3.5.1 中标通知

3.5.1.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

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

3.5.1.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警采中心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

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3.5.1.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

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

3.5.1.4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5.2 签订合同

3.5.2.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

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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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6

3.5.2.2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

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3.5.2.3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

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

3.5.2.4 投标人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擅自转包。

3.6 中标服务费

3.6.1 中标服务费

按照以下规定执行(见下表):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中标企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需注明项目编号、项

目名称、服务费):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中标(成交)服务费;开 户 行 :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帐 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3

服务费率

中标金额(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0-100万

1.5%

1.5%

1.0%

100万-500万

1.1%

0.8%

0.7%

500万-1000万

0.8%

0.45%

0.55%

1000万-5000万

0.5%

0.25%

0.35%

5000万-10000万

0.25%

0.1%

0.2%

1亿-5亿

0.05%

0.05%

0.05%

5亿-10亿

0.035%

0.035%

0.035%

10亿-50亿

0.008%

0.008%

0.008%

50亿-100亿

0.006%

0.006%

0.006%

100亿

0.004%

0.004%

0.004%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17

3.7 询问、质疑、投诉

3.7.1 询问

3.7.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

取电话、当面询问或书面等形式。

3.7.1.2 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7.2 质疑、投诉

3.7.2.1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警采

中心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7.2.1.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7.2.1.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7.2.1.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

3.7.2.2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投标

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7.2.3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3.7.2.3.1

投标(潜在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7.2.3.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7.2.3.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7.2.3.4

事实依据;

3.7.2.3.5

必要的法律依据;

3.7.2.3.6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有缺失的,警采中心、采购人应当一次性告知质疑人需补全的材料及补交的截止时间。补交的截止时间与法定质疑期的截止时间一致。质疑人于截止时间后递交补充材料的,将被拒绝。

3.7.2.4 质疑事项如无实质内容,仅为询问质疑人得分情况或质疑人未中标原因等的,警采中心

、采购人可将此类质疑函作为书面询问接收,警采中心按询问程序处理。

3.7.2.5 质疑函应递交原件到警采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联系电话:021-

33292999。

3.7.2.6 采购人、警采中心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

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7.2.7 质疑人对采购人、警采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警采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相关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8 保密义务和信息披露

3.8.1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8.2

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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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8

3.8.3 在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在调查、审查、审计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

的情形下,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对任何已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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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19

4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4.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评分两部分。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产品

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会成员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的客观分评审部分,需评委会成员共同讨论、独立打分,存在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成员分别作出书面说明。

评分因素

分值分配

商务部分

19分

技术和服务部分

71分

价格分

10分

合计

100分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折扣比例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初步评审

招标文件规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被判定为投标无效的项目。

评审标准

是否响应

备注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纳税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记录*审计报告*商务条款偏离表*开标一览表*投标技术要求偏离表*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技术要求中实质性要求相关材料*服务要求中实质性要求相关材料

4.3 评分细则

1. 商务部分(19分)

客观分

1.1体系认证(

0-

2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9001);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以开标之日为准),且认证范围须涵盖船舶设计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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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0

每提供

1种有效认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1分,否则不予计

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满分为

2分,最低为0分。

客观

1.2业绩

(0-8分)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以投标人实际提供的销售合同或中标

/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案例应包含

合同首页、货物及金额所在页和签字盖章页等):1、近三年是指:*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2、类似业绩是指:类似船艇的设计业绩;3、业绩证明材料以业绩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业绩合同的落款时间为准。注

:同类业绩指船长为30米及以上,且航速不小于20节(含)的公务执法船

舶设计业绩。每提供

1项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得2分,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

供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该项满分为

8分,最低为0分。

客观

1.3投入人

员要求

0-9分)

1、项目负责人:在基本要求上,额外具有正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否则本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3分);

2、其他设计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之外的主要专业设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体专业、船体专业、轮机专业和电气专业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基本要求上,额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个得

2分(本项

最高得分

6分)。

2. 技术和服务部分(71分)

5部分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主观

2.1详细设计初步方案(

0-20分)

投标人针对详细设计(含送审)要求提供初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内容、深度与成果描述;满足审图与生产设计的措施;进度计划;质量保障体系:1、对设计内容、深度、成果的描述详细、完整,确保满足CCS审图和船厂生产设计的措施非常具体、可行,进度计划科学、节点明确,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得

20分;

2、对设计内容、深度、成果的描述较详细、完整,确保满足CCS审图和船厂生产设计的措施较具体、可行,进度计划较合理,质量保障体系较完善,得

15分;

3、对设计内容、深度、成果的描述较粗略,确保满足审图和生产设计的措施可行性一般,进度计划和质量保障体系存在不足,得

10分;

4、对设计内容、深度、成果的描述非常粗略,措施可行性差,进度计划和质量保障体系不完善,得

5分;

5、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主观

2.2设计进度(

0-

12分)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供设计、验收计划进行评分:1、进度保证措施描述详尽,包含完整的时间计划、关键节点控制及动态调整机制;资源保障充分,风险预案具体可行;措施逻辑严密,与项目需求高度匹配,可操作性强,能显著保障工期,得

12分;

2、进度保障措施较为详细,有主要时间安排和节点控制;资源安排基本合理,具备一定的风险应对考虑;措施可行,但与项目实际结合程度一般,保障效果较好但仍有优化空间,得

8分;

3、进度保证措施描述较为简略,仅包含基本时间安排,关键节点控制不清晰;资源保障和风险预案不足;措施合理性一般,执行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对项目进度的保障作用有限,得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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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1

4、进度保证措施缺失,或内容严重不足、不符合项目要求;缺乏有效控制节点与资源安排,可能严重影响项目按期完成(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主观

2.3设计质

量方案

0-12分)

投标人提供设计质量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控制程序、过程控制点等保证措施进行评分:1、措施描述系统完整,涵盖各设计阶段(如方案、初设、施工图)的具体质量把控流程。明确列出审核、验证等关键环节,并针对本项目特点(如复杂节点、技术难点)制定了专项质量保证方案。责任体系清晰,标准引用准确,能显著保障设计成果的准确性与深度,得

12分

;2、措施描述结构清晰,覆盖主要设计阶段的质量管理要求。具备常规的审核、验证等流程,对项目有一定的针对性考虑,但深度不足或对特殊技术难点的预案不够具体。责任分工和标准引用基本合理,能较好保障设计质量,得

8分;

3、措施描述较为笼统,仅提及通用的质量管理原则(如“加强审核”),但未具体说明如何在本项目中实施。对设计各阶段的质量控制点和针对性考虑明显不足,缺乏可操作的具体步骤或责任分配,对设计质量的保障作用有限,得

4分;

4、未提供质量保证措施,或措施内容极度空洞、严重偏离项目需求,无法对设计质量形成任何有效控制,存在导致设计返工、延误或错误的显著风险(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主观

2.4施工配

合与现场服

务方案

0-11分)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供施工配合与现场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交底、问题处理、图纸修改、驻场安排、试验参与等内容进行评分:1、施工配合服务方案内容非常系统、完整,清晰地列出了从项目启动至竣工各阶段(如技术交底、现场巡查、变更处理、验收配合)的具体服务流程与职责。响应承诺明确(如现场问题

2小时内响应、24小时

内出具书面方案),并配备了充足且专业固定的现场配合团队及后台技术支持资源,能充分保障施工的连续性与问题解决效率,得

11分;

2、施工配合服务方案内容较为全面,涵盖了主要施工阶段的服务要求。响应承诺相对明确(如一般问题

24小时内响应),配备了基本的现

场配合人员与资源,方案具备可操作性,但部分环节的流程细节、应急资源或响应时效的保障措施不够具体,得

7分;

3、施工配合服务方案内容较为概括,仅列出了基本的服务项,但缺乏分阶段、可执行的具体流程。响应承诺模糊(如

“及时响应”),人员与

资源投入描述不具体,方案的可操作性一般,在应对复杂情况时可能产生延误,得

3分;

4、施工配合服务方案内容非常简略、空洞,仅有原则性描述(如“做好配合工作

”),无实质性流程与措施。未明确任何响应时效承诺,也未

见具体的资源投入安排,方案几乎不具备现场指导与执行的可能性,得

1分。

主观

2.5完工设

计保障方案和后续服务

承诺

0-16分)

投标人根据承诺完工和服务方案的要求响应时间(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评分:1、完工设计内容明确完整,提交时间节点清晰并附有严格的进度保障措施;成果交付清单全面规范,文件格式与内容深度均满足要求;后续服务承诺具体,设有专人对接及快速响应机制,问题处理时限明确,服务流程清晰,得

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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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22

2、完工设计内容、提交时间及保障措施较为明确但部分细节未充分展开;成果交付清单基本完整,个别文件说明不够具体;后续服务有基本承诺和响应机制,但具体人员或处理时限不够明确,响应流程清晰度一般,得

10分;

3、完工设计内容、提交时间及保障措施描述较为粗略,缺乏详细节点或具体保障手段;成果交付清单存在缺失或不够规范,文件要求较为模糊;后续服务承诺较为简单,响应机制不够完善,缺乏具体服务流程或保障措施,得

5分。

3. 价格部分(10分)

客观

3.1价格分

0-1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注:

1、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2、投标报价以“1-报价优惠率(下浮率)”进行价格评分计算。

总分

100分

4.4 异常低价审查

一、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

2026〕2号)要求,评审

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

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

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

高限价

×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

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

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

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

65%。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

1)项至第(4)项情形的

,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

30分钟。其中,属于第三项情形,供应商

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

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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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23

5 采购需求

5.1 项目概述

本次招标共

1

包,总预算:人民币

95.46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95.46万元,详见下表(具体详见本文件5采购

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备注

1

30米级海关缉私艇设计服务

1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不含中国船级社图纸审查费

合计(元)

总预算:人民币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大写:人民币玖拾伍万肆仟陆佰元整大写:人民币玖拾伍万肆仟陆佰元整

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时间执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2 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中“

*”项均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投标将被拒绝。

无标识项为评分项。

5.2.1 概述

本船为

30米级海关缉私艇,主要服务于湛江海关管辖海域,承担较大巡查半径范围内的巡逻

和缉私等任务,同时兼顾辖区内执法指挥艇、通信保障艇等功能,并具备夜间航行能力。

供应商需按照以下技术参数要求,对

30米级海关缉私艇进行设计,应提供详尽完整的设计方

案,包括初步设计、建造招标技术文件、详细设计(含送审部分)、总体性能完工文件等。

主尺度及要素

38m

6m

3.2m

吃 水 深 度

1.6m

定 员 人 数

20人

其 他 参 数

由设计单位按照

最佳性能要求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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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24

5.2.2 船型和航区

1.船型上外观设计应考虑海关缉私船艇系列统一要求,充分彰显执法威仪的特征和时代感。

2.航区为沿海航区。

3.主船体应采用单体、单甲板船型,设有两层甲板室。

4.应采用双机、双桨推进方式。

5.船体应采用钢质,甲板室应采用铝质。

6.法规、规范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船技术规则》(2020);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船检验规则》(2020);

3)中国船级社《海上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22);

4)中国船级社《材料与焊接规范》(2025);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吨位与丈量规则》(2022);

6)中国造船工业标准、中国造船质量标准及其他船舶标准,以最新版本及最新

的修改通报为准。

5.2.3 总体性能

1.航速

满载排水量、主机

95%标定功率、海况2级、蒲氏风级3级的条件下,设计航速应不小于28kn

2.稳性

完整稳性和破损稳性必须满足中国海事局《公务船技术规则》对沿海航区高速公务船的有关规定。

3.抗风力

在各种装载工况下,抗风力应不小于

7级。

4.操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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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25

本船应具有良好的航行稳定性和回转性,满足高速执法作业需求。

5.续航力

巡航速度

23kn条件下,续航力应不小于300 n mile。

6.自持力

自持力应不低于

5昼夜。

7.适航性

船舶在

4级海况下应正常遂行使命任务,并在5级海况下保证安全航行。

8.定员

全船定员

20人。

9.振动与噪声

全船振动须满足中国船级社《船上振动控制指南》对高速船的相关要求。在巡航航速下,主要居住舱室噪声级应小于

75dB,驾驶室噪声级应不超过65dB。

5.2.4 总体舱室布置

1.主船体

主船体内应设有艏尖舱、帆缆舱、住舱、机舱(含监视室)、警用多功能舱和舵机舱。各功

能区域分区明确。

2.主甲板

第一层甲板室应设有指挥室(兼会议室和餐厅)、办案室、船长室、警用装备室、配餐间、卫生间(浴室);设内部通道,可通往尾部露天甲板、主船体住舱、监视室及驾驶室;两舷设外走道,保证通行便利。合理布置驾驶室的设备,尽量保持驾控台的美观。

3.驾驶甲板

第二层甲板室内应设全景式驾驶室,驾驶室内设驾驶区、无线电区和指挥区,兼作指挥中心。驾驶甲板首部及两舷设外走道,供驾驶瞭望使用。驾驶甲板后部应设无人机起降平台(直径不小于

3m),用于无人机起降;驾驶甲板后部设水炮装置。

4.罗经甲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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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26

罗经甲板应设可拆式桅杆,桅杆上配置导航雷达、航行信号灯等设备;甲板面设探照灯、光电取证设备、卫星通讯天线、电视卫星接收天线及长排警灯等。罗经甲板左右两舷设

LE

D显示屏,须具备防水、防潮、防盐雾、防振性能。

5.2.5 船舶结构

全船结构按中国船级社《海上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的相关规定设计。船体应采用船用结

B级钢或船用高强度钢;首部结构局部加强(减轻碰撞损害);甲板室板材应采用铝合金5083-

H116,带筋板和型材采用铝合金6082-T6;主船体与第一层甲板室之间采用过渡接头连接,确保结构安全可靠。

5.2.6 船舶装置

1.锚装置

主甲板首部应设锚泊系统,按《海上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2022)配备锚泊设备。

2.舵装置

应配流线型平衡舵

2只,电动液压摆缸式舵机1套及相应的操纵设备,并配2台电动油泵机组

(互为备用)。驾驶室设随动操舵仪,在舵机舱应配有储备油箱和手动应急操舵装置。

3.减摇装置

应配减摇装置

1套,在低航速或零航速减小船舶横摇,提高乘员舒适性及操作安全性。

4.艏侧推装置

为提高船舶的操纵性,保障安全离靠泊,应在帆缆舱设有

1台隧道式侧推器,采用变频

电机驱动,控制器安装于驾驶台。

5.执法设备

应配无人机系统一套,查缉取证设备一套,配电动遥控水炮系统一套,电动遥控探照灯一套。

5.2.7 动力推进系统

1.配置形式

本船应采用双机双桨直线推进方式。全船设两套完全独立的推进动力单元,确保单机单桨时

仍具备良好的操纵性与安全返航能力。

2.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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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27

每套推进装置应由主柴油机、高弹性联轴器、减速传动齿轮箱、轴系(含轴承与密封装置)

及螺旋桨(定距桨)组成。

3.选型要求

主机应选用技术成熟、功率储备充足、具备电子监控功能的船用高速柴油机。同时也应考虑

缉私部门的使用习惯和维修保养的系统性。

4.排放与监控

主机排放应符合国家及海事局最新环保标准。机舱需设自动化监控系统,实现在驾驶台对动

力系统的远程监测、报警及应急停机。

5.2.8 辅助管路及船艇系统

本船应根据规范要求及任务需求,须具有以下系统配置:

1.燃油系统

应含燃油舱、沉淀柜、日用柜、燃油转运泵及精滤装置,需具备快速加油及燃油紧急切断功

能。

2.机冷系统

应包括主

/辅机及齿轮箱的海、淡水冷却系统。

3.排气系统

应采用高效消音及隔热处理,排气出口位置需避免烟垢影响执法取证设备。

4.安全系统

应包含舱底水系统、舱底油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消防水系统、机舱固定式

CO2气体灭火系

统。

5.生活保障系统

应配备日用淡水及压力海水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含收集、处理及岸排设施)。

6.环境调节系统

应配备全船通风系统、全船中央空调系统。

7.其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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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28

应配备甲板疏排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用于气笛及维修)、海水防腐防污装置(外加电流

或牺牲阳极)、全船透气

/测量/溢流/注入系统。

5.2.9 船艇电气

机舱应设船用交流柴油发电机

2台。一般情况下,1台发电机组能满足全船设备的用电需要。

2台发电机组可互为备用,也可并联运行或负载转移。应设AC400/230V40kVA船用三相变压器2台。通过变压器将

AC400V主电源变换为AC230V,供电给正常照明、通信导航和日用生活用电

设备等。设阀控密封铅酸免维护型蓄电池

1套。

5.2.10 通导设备

1.通信设备

应按

A1海区要求配置,满足与其他船舶、岸基的通信联络及船内指挥和通话。

2.导航设备

应按沿海航区要求配备(其中雷达配两套),确保海上航行及执行任务时的航行安全。

3.信息化系统

重点围绕

“指挥通联、数据管理、智慧执法”三个方面建设,应实现本船“船务动态实时可视

、指挥通联实时可控、数据信息实时可知

”的能力要求,为日常管理训练、遂行使命任务提供现

代化的技术保障,提升查缉能力。配第三代北斗短报文系统一套、数据集成系统、执法取证系统、船岸通信系统等。

5.2.11 其他设备

本船应配备多类辅助保障设备,涵盖海上执法执勤及生活保障等各项功能:

配光电取证及视频监控系统、瞭望设备;

全船统一采用风冷式智能冷暖中央空调系统;

按照法规要求配备救生消防设备,并配备一定的救援设备;

配全船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配船用监控系统

1套,监控部位包含驾驶室、会议室、机舱、办案室舵机舱、首尾露天甲

板及两舷周边区域等;

配备强声喊话器

1个、大功率长排警灯1套;

配必要的个人防爆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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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29

配餐间配置冰箱或冰柜、厨具、餐具及净水器;

卫生间配置电热水器、洗衣机;

会议室配置电视、音响等设备;

露天甲板铺设高性能防滑材料(砂面或同等工艺);

其他设备及系统按规范及法规配备。

以上项目需求中涉及的船艇设备类型及数量,可在采购方和设计方协调一致后进行调整

,调整内容及范围需要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5.3 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

5.3.1 设计方案

5.3.1.1. 初步设计

1.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应根据5.2技术要求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全船技术规格书、

必要的图纸、设备和材料清单、文字说明、主要设备和材料厂商表、投资概算等,并提交甲方审查。

2.初步设计经甲方审查通过后,供应商应根据意见修改完成并提供建造招标技术文件,资料

内容应全面、详实、准确,范围和深度应满足采购人进行招标的需要。

3.针对5.2技术要求提供设计进度方案和设计质量方案,以保障所设计缉私艇完全满足技术

要求。

5.3.1.2. 详细设计(含送审部分)

1.根据采购人认可的技术规格书、技术资料和文件进行送审设计,负责主要设备技术协议的

拟制,送审技术文件应满足

CCS审查的要求。

2.根据采购人认可的技术规格书、技术资料和文件进行详细设计,应能真实、准确反映本项

目的设计要求与特点,全面完整地表达采购人的设计意图。

3.详细设计文件应满足中国海事局、中国船级社颁布的现行法规、规范,中国造船工业标准

,中国造船质量标准及国际公约相关规定要求,满足采购人用船需求。

4.详细设计的范围和深度应满足船厂施工(生产设计)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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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30

5.提交的本项目详细设计图纸和文件,应满足中国船级社审图部门的审图需要。

6.针对详细设计(含送审部分)要求,提供初步方案。建造招标技术文件。

5.3.1.3. 施工配合服务

1.供应商应制定施工配合服务的工作内容和具体措施。

2.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进度,进行技术交底,参加生产设计评审及采购人、船厂组织的其他技

术交流会解决建造中的有关问题。

3.船艇建造过程中,供应商应根据船艇建造需要及时修改图纸,必要时前往船厂指导船艇建

造;应保证适任设计人员必要时到现场处理和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4.供应商应参加船艇主要试验项目。

5.应提供施工配合与现场服务方案。

5.3.1.4. 总体性能完工设计及工作确认

1.完工设计:船艇航行试验完成后,20天内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总体性能完工文件及

审图批准。

2.工作确认:供应商编制的建造招标技术文件、主要设备技术规格书、详细设计(含送审部

分)、总体性能完工文件等的图纸技术文件需经采购人确认,份数按采购人需求提供,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应提供完工设计保障方案。

5.3.1.5. 服务期限及成果

1.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技术要求在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采购人审查。

2.关键及重要设备技术规格书及设备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收到以上全部设备认可资料后30天

内应完成详细设计(送审部分)并提交采购人审查,经采购人审查后提交审图机构进行图纸审查。

3.船艇航行试验完成后,20天内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总体性能完工文件及审图批准。

4.设计周期应以确保设计质量为前提,在设计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供应商需延长设计周

期时,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非供应商的原因或重大设计修改所引起的设计时间增加,设计周期另行协商。

5.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应完成1艘30米级海关缉私艇建造招标技术文件、主要设备技

术规格书、详细设计(含送审部分)、总体性能完工文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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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31

6.负责将设计成果向船检机构送审并取得审批同意。

7.应做好船艇建造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建造开工会,对建造船厂技术交底,及

时解决建造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等。

8.应提交成果资料,包括30米级海关缉私艇验收合格的全套图纸各5套及2套电子版图纸,总

体性能完工文件,项目建造概算等。

9.应根据需求配合船厂进行建造,配合采购人、船厂完成船艇证书办理所需完工图纸。

10.通过项目实施,设计和建造30米级海关缉私艇1艘,应满足中国船级社现行规范、规则及

国际公约要求、采购人用船需求。

11.应提供后续服务承诺。

5.3.2 *应投入人员要求(实质性要求)

1.设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1)设计服务机构应充分考虑本项目设计服务范围、内容、服务期限等因素,确定项目设

计机构的组织形式和人员配置。

2)根据项目特点组建项目设计组,设计组人员应涵盖船舶设计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专业

,应至少配置总体专业、船体专业、轮机专业和电气专业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数量应充分满足设计工作需要,并根据设计需要及时调整,确保相关人员及时到岗。

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以上两点要求,结合设计服务范围和内容与本项目特点和

要求,组建设计项目组。提供服务团队人员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年龄、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职称、资格证书、主要工作内容等。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至少配备1名设计项目负责人,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的副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年龄

应在

6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具有3年或3年以上船舶项目设计工作经历,承担过船舶项目

设计工作,具有类似船舶设计建造业绩和经验(须提供相关人员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证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军官证、驾驶证、社保卡、护照等)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任命书原件,其中任命书须对工作年限、经历及经验加以承诺)

3.其他设计人员要求

1)其他设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体专业、船体专业、轮机专业和电气专业等相关专业技

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年龄应在

6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具有2

年或

2年以上船舶设计工作经历(须提供相关人员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任命书原件,其中任命书须对工作年限、经历及经验加以承诺)

4.人员调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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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32

供应商需派遣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设计人员,若要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且变更人员需具有同

等职称和专业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4 *送审及验收

设计图纸最终由供应商负责送审,通过审图机构审查视为验收通过。(实质性要求,提供承

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 *知识产权

(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设计机构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设计机构承担。

2.本船设计成果及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属设计机构方所有。采购人享有为本项目之目的永久

、无偿、不受限制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船的单艘建造、检验、运营、维护及修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向除本船审图机构及建造单位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或挪作他用。

5.6 *保密责任

(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不得将由本船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合同无关的

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2.合同内容以及乙方因签订、履行合同所获悉的甲方、甲方下属单位、关联单位及合作单位

的相关信息、资料均属于保密范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保密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以外的用途。否则,乙方应赔偿相当于合同价款

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够弥补

甲方损害的,另行赔偿。

3.乙方在合同签订、履行期间及终止后,无条件负有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5.7 *违约责任

(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因设计原因引起的主要设计指标未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供应商应按以下规定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设计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计算错误、规范不符或技术缺陷,由独立第三方机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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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33

1.如因设计原因引起的试航航速低于设计航速0.3~0.4节(含0.4节),供应商应按设计

合同总价的

5%向采购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设计原因引起的试航航速低于设计航速0.4~0.6节(不含0.4节,含0.6节),供应商应

按设计合同总价的

8%向采购方承担赔偿责任。

3.如因设计原因引起的试航航速低于设计航速0.6节以上,则供应商应按设计合同总价的10%

向采购方承担赔偿责任。自

0.6节以上每降0.2节,供应商的赔偿责任相应增加设计合同总价的2%

4.因采购方原因造成合同中止或终止时,采购方不得向供应商收回已付的设计费,并另行支

付违约金给供应商作为赔偿。若因供应商原因而中止或终止合同时,供应商除退还采购方已支付的设计款项外,另付违约金给采购方。本条款下,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合同总价款的

10%,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5.因供应商原因未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交付设计文件的,应按合同条款的约定向采购方支

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应承担支付合同金额

2‰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采购方

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供应商。

6.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

因其违约给采购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方的额外支出、补救费用及采购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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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34

6 合同(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邮编:

经办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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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35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30米级海关缉私艇设计服务”项目事宜,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6.1 合同及相关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彼此相互解释,相互

补充。但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如约定相互冲突的,按照如下次序确定优先效力:

1、本合同书的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书(含本合同书的附件)3、成交通知书4、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5、公开招标文件(含公开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6.2 服务内容及价格明细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

价格

12

...

1、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应完成1艘30米级海关缉私艇详尽完整的设计方案,应

包括初步设计、建造招标技术文件、详细设计(含送审部分)及总体性能完工文件等。

1.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应根据5.2技术要求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全船技术规

格书、必要的图纸、设备和材料清单、文字说明、主要设备和材料厂商表、投资概算等,并提交甲方审查。

2.初步设计经甲方审查通过后,供应商应根据意见修改完成并提供建造招标技术文

件,资料内容应全面、详实、准确,范围和深度应满足采购人进行招标的需要。

3.针对5.2技术要求提供设计进度方案和设计质量方案,以保障所设计缉私艇完全满

足技术要求。

2、详细设计(含送审部分)

1.根据采购人认可的技术规格书、技术资料和文件进行送审设计,负责主要设备技

术协议的拟制,送审技术文件应满足

CCS审查的要求。

2.根据采购人认可的技术规格书、技术资料和文件进行详细设计,应能真实、准确

反映本项目的设计要求与特点,全面完整地表达采购人的设计意图。

3.详细设计文件应满足中国海事局、中国船级社颁布的现行法规、规范,中国造船

工业标准,中国造船质量标准及国际公约相关规定要求,满足采购人用船需求。

4.详细设计的范围和深度应满足船厂施工(生产设计)的需要。5.提交的本项目详细设计图纸和文件,应满足中国船级社审图部门的审图需要。6.针对详细设计(含送审部分)要求,提供初步方案。建造招标技术文件。

3、施工配合服务

1.供应商应制定施工配合服务的工作内容和具体措施。2.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进度,进行技术交底,参加生产设计评审及采购人、船厂组织

的其他技术交流会解决建造中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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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36

3.船艇建造过程中,供应商应根据船艇建造需要及时修改图纸,必要时前往船厂指

导船艇建造;应保证适任设计人员必要时到现场处理和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

4.供应商应参加船艇主要试验项目。5.应提供施工配合与现场服务方案。

4、总体性能完工设计及工作确认

1.完工设计:船艇航行试验完成后,20天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总体性能完工

文件及审图批准。

2.工作确认:供应商编制的建造招标技术文件、主要设备技术规格书、详细设计(

含送审部分)、总体性能完工文件等的图纸技术文件需经采购人确认,份数按采购人需求提供,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应提供完工设计保障方案。

5、服务期限及成果1.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技术要求在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采购人

审查。

2.关键及重要设备技术规格书及设备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收到以上全部设备认可资料

后,

30天内应完成详细设计(送审部分)并提交采购人审查,经采购人审查后提交审图机

构进行图纸审查。

3.船艇航行试验完成后,20天内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总体性能完工文件及审图

批准。

4.设计周期应以确保设计质量为前提,在设计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供应商需延长

设计周期时,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非供应商的原因或重大设计修改所引起的设计时间增加,设计周期另行协商。

5.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应完成1艘30米级海关缉私艇的建造招标技术文件、主要

设备技术规格书、详细设计(含送审部分)、总体性能完工文件等工作。

6.负责将设计成果向船检机构送审并取得审批同意。7.应做好船艇建造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建造开工会,对建造船厂技术交

底,及时解决建造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等。

8.应提交成果资料,包括30米级海关缉私艇验收合格的全套图纸(具体数量应向采购

人确认),总体性能完工文件,项目建造概算等。

9.应根据需求应配合船厂进行建造,配合采购人、船厂完成船艇证书办理所需完工图

纸。

10.通过项目实施,设计和建造30米级海关缉私艇1艘,应满足中国船级社现行规范、

规则及国际公约要求、采购人用船需求。

11.应提供后续服务承诺。

6.3 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本合同总价为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的费用、报酬、税费、差旅费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和款项。

6.4 付款方式

根据设计进度,设计费分四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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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37

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提供等额的正式有效发票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20%;

第二期:初步设计通过采购人审查后,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提供等额的正式有效发票

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第三期:送审图纸获得中国船级社正式批准后,且船厂已确认具备开工条件并书面通

知采购人后,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提供等额的正式有效发票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

同总价款的

30%;

第四期:本项目船舶交付后,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开具等额的正式有效发票之日起,

1

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总价款的20%。

6.5 服务期限及地点

6.5.1 服务期限

1)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完成建造招标技术文件。

2)关键及重要设备技术规格书及设备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以上全部设备认可资料

20天内完成详细设计(送审部分)并提交甲方审查,经甲方审查后提交审图机构进行图

纸审查。

3)船艇航行试验完成后,20天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总体性能完工文件及审图

批准。

4)设计周期应以确保设计质量为前提,在设计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需延长

设计周期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非乙方的原因或重大设计修改所引起的设计时间增加,设计周期另行协商。

6.5.2 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6.5.3 履约担保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证金收取账户: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帐号: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

2%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

等非现金方式。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履约完毕,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政府采

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附件

1)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

2),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6.6 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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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38

设计图纸由乙方负责送审,通过审图机构审查视为验收通过。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

国家及行业标准、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前述标准不同的,以较高标准为准。服务验收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及安排进行,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工作。若甲方发现乙方完成的服务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7 违约责任

因设计原因引起的主要设计指标未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乙方应按以下规定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设计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计算错误、规范不符或技术缺陷,由独立第三方机构鉴定。

1)如因设计原因引起的试航航速低于设计航速0.3~0.4节(含0.4节),乙方应按设

计合同总价的

5%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设计原因引起的试航航速低于设计航速0.4~0.6节(不含0.4节,含0.6节),

乙方应按设计合同总价的

8%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如因设计原因引起的试航航速低于设计航速0.6节以上,则乙方应按设计合同总

价的

10%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自0.6节以上每降0.2节,乙方的赔偿责任相应增加设计合同

总价的

2%。

4)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中止或终止时,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回已付的设计费,并另行

支付违约金给乙方作为赔偿。若因乙方原因而中止或终止合同时,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设计款项外,另付违约金给甲方。本条款下,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合同总价款的

10%,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承担补充

赔偿责任。

5)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交付�程设计�件的,应按合同条款的约定

向甲方�付违约�,每逾期一天

,应承担支付合同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

上时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乙方。(

6)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额外支出、补救费用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合理费用)。

6.8 保密责任

1)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不得将由本船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

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2)本合同内容以及乙方因签订、履行本合同所获悉的甲方、甲方下属单位、关联单

位及合作单位的相关信息、资料均属于保密范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保密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否则,乙方应赔偿相当于本合同价款

1

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够弥补甲方损害的,另行赔偿。

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期间及终止后,无条件负有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6.9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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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39

1)设计机构应保证本项目的响应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

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设计机构承担。

2)本船设计成果及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属设计机构方所有,本船设计成果及与之相

关的知识产权属设计机构方所有。甲方享有为本项目之目的永久、无偿、不受限制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船的单艘建造、检验、运营、维护及修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向除本船审图机构及建造单位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或挪作他用。

6.10不可抗力

1)如果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战争、自然灾害(火灾、水灾、台风、地震、重大

疫情等)、政治动乱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本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以最快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书面

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10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直接送达另一方。

3)如果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延迟履行30日以上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照甲方要求执行。

6.11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

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6.12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地为:

6.13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经办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14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6.15盖章与签名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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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材料格式

40

附件

1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

根据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序号

名称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者服务内容、标

准)

数量

金额

合计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实际供货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容

(应按采购合同、磋商文件、竞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验收结论性意见:

验收小组意见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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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材料格式

41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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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材料格式

42

附件

2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申请

该项目已于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 (大写)¥ (小写)退付到达以下账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 号: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

采购单位意见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务部门意见

此表于 年 月 日收到。

会计审核:

财务负责人审核:

单位负责人签字:

出纳办理转账日期:

注:供应商凭经采购人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到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财务部门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事宜。

7 投标材料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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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材料格式

43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涉及“

*”的格式文件,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

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要求,并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文件本项目全部必须提交。本项目需

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

、“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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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材料格式

44

7.1 *承诺函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公开招标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如有违反,依法接受相应处罚。我公司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我公司经审查,被发现有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记录,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期: 年 月 日

说明:1、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2、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以查询投标人的承诺事项,若投标人的承诺和查询结果不一致的,

以查询结果为准。

3、此表须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

字或盖章,投标无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45

7.2 *投标函

投标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方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开招标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之日起120日历日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

诺,且在此期限内承诺具有约束力。

2、我方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愿意向贵方提

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技术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3、我方承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我方保证忠实地执

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若采购人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

款的前提下,我方愿意签订补充合同,并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5、我方保证在投标全过程中,杜绝以下不廉洁的行为:(

1)串通相关人员进行招标、投标、围标和竞价;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谋取中标(成交);

3)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擅自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

4)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好处费、感谢费、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

5)接受或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消费等

活动安排;

6)为谋取私利与警采中心工作人员就有关采购项目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7)接受或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8)其他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

如发现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行为,我方承诺及时向贵方举报,并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举报

材料。

6、我方已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明细见下表:

所投包号

金额(元)

提交时间

1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户: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

绝。

与本投标有关的联系方式:

投标人代表姓名:

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邮箱:

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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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材料格式

46

投标人名称(公章):

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期:____________

说明:须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字或盖章,投标无效。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兹有注册于(注册地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

证号:

,现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作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及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说明:须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字

或盖章,投标无效。

7.4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条“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

投标人公章)。

7.5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6 *纳税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

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依法纳税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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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材料格式

47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因我单位成立于

月 日,暂无法提供 年 月至 年 月的纳税证明。

现我单位郑重承诺:1、依法纳税: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责任承担:如因违反本承诺而引发的任何风险或责任,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7.7 *社保缴费记录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依法缴纳社保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因我单位成立于

月 日,暂无法提供 年 月至 年 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现我单位郑重承诺:1、依法缴纳社保: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严格履行企

业责任。

2、责任承担:如因违反本承诺而引发的任何风险或责任,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7.8 *审计报告

*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

表及附注),开业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上述资料须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9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正偏离或负偏离说明

备注

说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

,投标人只需在本表“正偏离或负偏离说明”列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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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7.10商务相关材料

结合商务部分评分,提供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7.11中小企业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一项: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1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7.11.2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7.1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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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材料格式

49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

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注: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7.12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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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材料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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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开标一览表

项目内容

投标报价(优惠率

(下浮率)

/%)

合同履行期限

备注

小写:

%

大写:百分之

投标人声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是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全部费用的报价体现。

特别说明事项: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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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材料格式

51

7.14*投标技术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投标技术要求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偏离情况

相关材料

所在页

备注

12

……

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中提出的指标要求逐项应答;

2、“投标文件应答”栏应当填写投标具体参数;3、“偏离情况”栏只能填写“正”、“无”或“负”;4、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若有任意一项实质性要求发生负偏离,投标被拒绝;5、倘若存在正偏离,而投标人未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或遗漏披露,同时,文件

的评分项对正偏离有得分或加分,评委会发现后该投标人应予认定为正常得分或加分;

6、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应按照要求附上相应材料,只填写“满足”而

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7、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7.15*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偏离情况

相关材料

所在页

备注

12

……

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中提出的要求逐项应答;

2、“投标文件应答”栏应当填写提供的相应服务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服务内容提出合理建

议或更改,可在偏离表中备注说明;

3、“偏离情况”栏只能填写“正”、“无”或“负”;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52

4、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若有任意一项实质性要求发生负偏离,投标被拒绝;5、倘若存在正偏离,而投标人未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或遗漏披露,同时,文件

的评分项对正偏离有得分或加分,评委会发现后该投标人应予认定为正常得分或加分;

6、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应按照要求附上相应材料,只填写“满足”而

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7、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7.16技术要求相关材料

按照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结合评分部分,提供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技术要求中实质性要求相关材料;

2)技术要求中评分项等相关材料。

7.17服务要求相关材料

按照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结合评分部分,提供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服务要求中实质性要求相关材料;

2)服务要求中评分项等相关材料。

7.18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53

8 附件

8.1 质疑函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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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4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竞争对手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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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