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某单位执勤训练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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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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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2026年某单位执勤训练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C-HG20260241

项目名称:某单位执勤训练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66.51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166.51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即日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cgp.gov.cn/)

方式:中国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售价:¥

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

(https://gpztb.pcpe.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某采购单位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联系方式:曹先生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

2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代表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代表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

公开招标文件

目 编 号:

JC-HG20260241

目 名 称:2026年某单位执勤训练装备采购项目

安 部 警 用 装 备 采 购 中 心

二〇二六年九月

1

1 投标邀请

...................................................................................................................1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3 投标人须知

..............................................................................................................11

3.1 总则

..............................................................................................................11

3.2 招标文件

.......................................................................................................12

3.3 投标文件

.......................................................................................................13

3.4 开标、评标

....................................................................................................14

3.5 中标和合同

....................................................................................................17

3.6 中标服务费

....................................................................................................18

3.7 询问、质疑、投诉

...........................................................................................18

3.8 保密义务和信息披露

........................................................................................19

4 评分办法和评标标准

.................................................................................................21

4.1 评分办法

.......................................................................................................21

4.2 评标标准

.......................................................................................................21

5 采购需求

.................................................................................................................26

5.1 技术要求

.......................................................................................................26

5.2 服务要求

.......................................................................................................50

6 合同(参考文本)

....................................................................................................53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53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54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9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7

7 投标材料格式 ..........................................................................................................69

7.1 *承诺函

.........................................................................................................70

7.2 *投标函

.........................................................................................................71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2

7.4 *投标人资质声明

............................................................................................72

7.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73

7.6 *纳税证明

......................................................................................................73

7.7 *社保缴费记录

................................................................................................73

7.8 *审计报告

......................................................................................................73

7.9 *商务条款偏离表

............................................................................................74

7.10 中小企业文件

................................................................................................74

7.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74

7.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5

7.13 本国产品相关文件

.........................................................................................75

7.14 商务评分材料

................................................................................................76

7.15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

.............................................................................76

7.16 *开标一览表

.................................................................................................76

7.17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76

7.18 *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

.................................................................................77

7.19 *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含承诺函)

.....................................................77

7.20 相关材料

......................................................................................................78

7.21 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8

7.22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78

2

8 附件

.......................................................................................................................79

8.1 质疑函

...........................................................................................................79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1

1

投标邀请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或简称

“警采中心”)就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

1.1.项目编号:JC-HG202602411.2.项目名称:2026年某单位执勤训练装备采购项目1.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

4包,总预算:人民币166.51万元,最高限价166.51万元,详见下表:

包号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便携式高速催泪喷射器

40

2

便携式高速催泪喷射器教学弹

40

3

多射程高速催泪喷射器

40

4

多射程高速催泪喷射器训练弹

100

5

防刺风衣

30

6

防刺马甲

20

1

7

定制防弹插板

15

合计(元)

小写:

356600元

大写:叁拾伍万陆仟陆佰元整

1

防弹头盔

12

2

防弹衣

12

3

防弹公文包

4

4

防弹背包插板

12

5

新式防弹背心插板

20

6

多边形炫目防弹盾牌

4

7

防弹盾牌

4

8

防毒面具

12

9

防护眼镜

45

10

冬蛙服

45

11

快拔枪套、弹匣套

45

12

战术直刀

20

13

要人防弹衣

4

14

要人防弹头盔

4

15

警用电击器

10

16

防刺背心

10

17

执勤枪套

40

18

快速拔枪套

35

19

警用甩棍

10

20

战术腰带

20

21

战术防割手套

40

2

22

战术手电

30

合计(元)

小写:

285600元

大写:贰拾捌万伍仟陆佰元整

3

1

多旋翼迷你无人机

8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2

2

多旋翼微型无人机

10

3

多旋翼轻型无人机

1

2

4

多旋翼轻型无人机

2

2

5

多旋翼网联无人机

2

6

多旋翼硬打击无人机

1

20

7

多旋翼硬打击无人机

2

20

8

多旋翼硬打击无人机

3

20

9

5寸穿越机(erls2.4G)

25

10

5寸穿越机(TBS915M)

10

11

光纤无人机

4

12

垂直起降固定翼

5

13

抛飞固定翼

15

14

滑跑固定翼

12

15

无人机

A

1

16

集群穿越机

5

17

集群穿越机地面控制站

1

18

防水三栖穿越机

1

19

复合翼无人机

1

20

五寸穿越机

10

21

七寸穿越机

2

22

穿越机接收机

A

15

23

穿越机接收机

B

15

24

穿越机接收机

C

15

25

遥控器高频头

A

3

26

遥控器高频头

B

3

27

遥控器高频头

C

3

28

穿越机电池

A

5

29

穿越机电池

B

5

30

穿越机电池

C

5

31

穿越机电池充电器

2

32

穿越机桨叶

305

33

穿越机电机

10

合计(元)

小写:

686900元

大写:陆拾捌万陆仟玖佰元整

1

防弹头盔

20

2

防弹背心

20

3

横向滑轮

20

4

80公斤假人

6

5

八字环

20

6

O型锁扣

20

7

半身安全锁套

20

8

95-1步枪背带

100

4

9

微光测距望远镜

10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3

10

双目手持热成像

1

11

狙击枪背带

40

12

狙击沙袋

40

13

防潮垫

40

14

92G枪灯

50

15

枪声计时器

20

合计(元)

小写:

336000元

大写:叁拾叁万陆仟元整

总计:

小写:*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大写:壹佰陆拾陆万伍仟壹佰元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

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第

5部分“采购需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

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履约时间:第1包:签署合同后一个月内交付产品;第2包:签署合同后15天内交付产品;

3包:签署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产品;第4包:签署合同后3个月内交付产

品。

1.5.履约地点:第1包:北京市丰台区;第2包:北京市门头沟区;第3包:北京市门头沟区;第

4包:北京市西城区。

1.6.预算金额:166.51万元,分包预算如下:

1包预算金额:35.66万元;

2包预算金额:28.56万元;

3包预算金额:68.69万元;

4包预算金额:33.6万元。

1.7.最高限价:166.51万元,分包最高限价如下:

1包最高限价:35.66万元;

2包最高限价:28.56万元;

3包最高限价:68.69万元;

4包最高限价:33.6万元。

1.8.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无1.9.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1.10.报名方式。

投标人须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报名。

1.11.接受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的也将被拒收。

1.12. 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投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注册、报名,编制完成

后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采用网上

“不见面”方式开启。

*开通会员可解锁*0:00分到09时00分,投标人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签到*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09时30分,投标人须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在评审前一天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加解密测试。

1.13.投标注意事项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4

1)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详见《供应商Ukey证书申请

操作手册》(

https://jcyun-

b.pcpe.cn/jcFile/szrz/Ukey证书办理平台操作手册.pdf)。如已持有CA证书,请确认其是否在有效期内;若证书已过期或即将过期,请及时联系上海

CA办理更新。请注意:凡*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

办理的

CA证书,均需重新办理。请各投标人尽早申请,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因未及时办理

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上海

CA客服电话:400 820 6660(拨通后按6,再按9)。

2)投标人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报名及上传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方法详见电子化政府采

购平台操作手册。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网址:

https://gpztb.pcpe.cn/,登录界面下载操作手册。

3)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发布。1.15.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某单位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联系代表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

299号

1.16.其他

以上如有变更,将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通知,请各投标人

关注。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名称

某单位

2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

166.51万元,分包预算如下:

1包预算金额:35.66万元;

2包预算金额:28.56万元;

3包预算金额:68.69万元;

4包预算金额:33.6万元;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总预算或者分包预算或者无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3

是否有最高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66.51万元 ,分包最高限价如下:

1包最高限价:35.66万元;

2包最高限价:28.56万元;

3包最高限价:68.69万元;

4包最高限价:33.6万元;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者分包最高限价或者无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4

3.1.3

投标人应具备

的特殊要求

5

投标产品应具

备的资质要求

6

核心产品

1包:便携式高速催泪喷射器

2包:战术直刀

3包:五寸穿越机(ELRS-2.4G)

4包:望远镜

7

不同投标人提

供同一品牌产

品,或者在非

单一产品采购

项目中提供的

核心产品品牌

相同时的处理

规则

该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时,技术得分高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技术得分均相同时,价格得分高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均相同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8

是否允许代理

商投标

9

是否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

10

3.1.3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投标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

3.1.4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投标

12

3.3.2.1

投标人应提交

的商务文件

(一)商务文件1.*投标函(详见第七部分);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3.*投标人资质声明;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声明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声明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商务条款偏离表;(二)其它商务文件9.中小企业材料:中小企业划分详见本表第20条“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一项::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部分);②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部分)。10.本国产品相关文件:按照本表第21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11.结合商务部分评分细则,提供详细的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12.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

13

3.3.2.1

投标人应提交

的技术文件

1.*开标一览表(分包填写);2.*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分包填写);3.*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分包填写);4.*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含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5.按照采购需求要求结合技术、服务评分部分,提供详细的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6.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详细描述;

2)关键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家名称和国别

);(

3)货物验收标准;

7.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14

是否允许投标

人将项目非主

体、非关键性

工作交由他人

完成

15

3.2.2

是否组织现场

考察(标前答

疑会)

16

3.3.3

投标文件

有效期

*12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

17

3.3.2.2

是否收取

投标保证金

18

3.3.2.3

是否收取

履约保证金

19

3.3.2.3

是否允许履约

担保

20

中小企业

有关政策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2.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

)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

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3.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

)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允许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

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加评审。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21

本国产品标准

及相关政策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和《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

2025〕30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

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2.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

0%以上时(提供占比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除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外,应再提供相应的占比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4.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及《承诺函》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2

节能环保要求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关于印

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3

网络安全

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

2023

年第

2号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

录》的公告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设备或产品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网络安全要求的条款。

24

市场准入

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CCC

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市场准入类资质要求的条款。

25

信用记录查询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开启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

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标

准高于

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6

投标人的资格

要求和应提交

的资格审查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详见第七部分);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声明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声明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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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对应须知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

“*”项目若有缺失、虚假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

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7

采购资金的支

付方式、时间

、条件

1、2、3、4: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

100%。

28

异常低价审查

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

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

标报价平均值

×50%;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

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

应商投标报价

×50%;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9

其他

1. 采购人提出的所有要求以投标人实际响应为准。2. 投标文件中若有虚假材料,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注:

1. 上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3.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

步原件审查的要求。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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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须知

3.1 总则

3.1.1 基本要求

3.1.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五部分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3.1.1.2 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澄清等程序提出

,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2 定义

3.1.2.1 “采购人”指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单位,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3.1.2.2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实现货物功能价值所必须的配套技

术和服务。

3.1.2.3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3.1.2.4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1.3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

加投标。

3.1.3.2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3.1.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3.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3.5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两个(含)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3.1.3.5.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相关文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1.3.5.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1.3.5.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1.3.5.4 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

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

3.1.3.6 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

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全权代表方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警采中心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1.3.7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3.1.3.8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3.1.3.9 本招标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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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3.1.4 进口产品规定

3.1.4.1 如采购涉及进口产品,应当遵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248

号)的相关规定。

3.1.5 分包、转包

3.1.5.1 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前附表要求

。如果允许,投标人须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1.6 投标费用

3.1.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警采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

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1.7 通知

3.1.7.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邮件等,下同)

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一种或多种形式发出。

3.2 招标文件

3.2.1 招标文件包括下述内容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分办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第六部分

合同(参考文本)

第七部分

投标材料格式

第八部分

附件

3.2.2 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2.2.1 任何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通过第一部

分投标邀请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达警采中心。

3.2.2.2 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提出方负责解释投标人提出

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并应当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

3.2.2.3 警采中心对澄清、修改要求的处理:警采中心根据项目实际对澄清、修改要求进行处理

,并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统一向全体,或分别或向每一位(但不可以只向其中一部分)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内容。

3.2.2.4 警采中心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警采中心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

的相关事项,进行澄清和修改。

3.2.2.5 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日的,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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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2.2.6 警采中心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

其它答复的要求,警采中心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警采中心有关的补充内容,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同时,警采中心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3.2.2.7 警采中心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召开标前会,警采中心将通过

公告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3.3 投标文件

3.3.1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3.3.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

警采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3.3.1.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

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可以是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1.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1.4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3.2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3.3.2.1 投标文件编写3.3.2.1.1 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七部分对投标材料格式部分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并编制目录。

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3.3.2.1.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

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

3.3.2.1.3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检测”

“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3.3.2.2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是否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如收取,收取及退还投标保证

金的要求如下:

3.3.2.2.1 投标人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

金额的

2%。

3.3.2.2.2 投标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

3.3.2.2.3 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时应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并在投标截止前汇款至下述账号:

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1

3.3.2.2.4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

视为无效投标。

3.3.2.2.5 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警采中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3.3.2.2.6 警采中心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

约保证金。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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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2.7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规定,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如下:

(一)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二)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法律规定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正式递交投标文件且未递交撤标函的;(六)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2.3 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是否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3.2.3.1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3.2.4 投标报价3.3.2.4.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

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保管、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2.4.2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等内容。

3.3.2.4.3

开标一览表中价格填报处不应有空白,如无费用可填报

“/”。

3.3.2.4.4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

3.3.2.4.5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

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3.3.2.4.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3.3.2.4.7

投标人应分包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3.3.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3.3.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

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3.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

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3.3.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3.3.4.1 投标文件签署要求如下:3.3.4.1.1 投标人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

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3.3.4.1.2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上述文件联合体全权代表方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全权代表方法定

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

3.3.4.2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 开标、评标

3.4.1 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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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1 警采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3.4.1.2 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后续程序。3.4.1.3 超过项目预算(分包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4.2 资格审查

3.4.2.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依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照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对

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详见前附表。

3.4.2.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若有缺失、虚假或无效,则不允许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的评

审。审查通过了则允许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3.4.2.3 资格审查后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评标程序。

3.4.3 组建评标委员会

3.4.3.1 警采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专业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采购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项

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含)以上单数。

3.4.3.2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不能参加评标:3.4.3.2.1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

3.4.3.2.2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4.3.3 采购人、警采中心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能参加评标。3.4.3.4 采购人只能以采购人代表的身份参与评标,警采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3.4.3.5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4.3.5.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4.3.5.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4.3.5.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4.3.5.4

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3.4.3.5.5

向采购人、警采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4.4 评标准备与初步评审

3.4.4.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入详

细评审环节。

3.4.4.2 符合性审查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

定修正:

3.4.4.2.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3.4.4.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4.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4.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4.2.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报价的,

其投标无效。

3.4.4.3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

无法进行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警采中心书面说明情况。

3.4.4.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书面报告财

政部门: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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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4.4.4.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4.4.4.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4.4.4.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4.4.4.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4.4.4.6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警采中心或评标委员会评审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3.4.5 投标的澄清

3.4.5.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4.5.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6 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3.4.6.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

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委会不得擅自改动、细化招标文件及评分细则;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3.4.6.2 除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另有规定外,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主体资质、投标产品

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人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3.4.6.3 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

重不得低于

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

审因素。

3.4.6.4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

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6.5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3.4.6.6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4.7 评标过程要求

3.4.7.1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17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7.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

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4.8 关于重新评审及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3.4.8.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3.4.8.1.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4.8.1.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4.8.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3.4.8.1.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4.8.2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符

合性审查、详细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将提请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3.4.9 确定中标供应商

3.4.9.1 警采中心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4.9.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4.9.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

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3.4.10 采购项目废标

3.4.10.1 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3.4.10.1.1 投标人不足三家;3.4.10.1.2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3.4.10.1.3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

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3.4.10.1.4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4.10.2 因上述原因导致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作出书面报告。3.4.10.3 废标后,警采中心应当将废标结果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

3.5 中标和合同

3.5.1 中标通知

3.5.1.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

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

3.5.1.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警采中心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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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3.5.1.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

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

3.5.1.4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5.2 签订合同

3.5.2.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

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

3.5.2.2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

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3.5.2.3 投标人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擅自转包。

3.6 中标服务费

3.6.1 中标服务费

按照以下规定执行(见下表):

服务费率

中标金额(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0-100万

1.5%

1.5%

1.0%

100万-500万

1.1%

0.8%

0.7%

500万-1000万

0.8%

0.45%

0.55%

1000万-5000万

0.5%

0.25%

0.35%

5000万-10000万

0.25%

0.1%

0.2%

1亿-5亿

0.05%

0.05%

0.05%

5亿-10亿

0.035%

0.035%

0.035%

10亿-50亿

0.008%

0.008%

0.008%

50亿-100亿

0.006%

0.006%

0.006%

100亿

0.004%

0.004%

0.004%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中标企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需注明项目编号、服务

费):

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中标(成交)服务费;

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帐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4*开通会员可解锁*003

3.7 询问、质疑、投诉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19

3.7.1 询问

3.7.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

取电话、当面询问或书面等形式。

3.7.1.2 采购人或者警采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7.2 质疑、投诉

3.7.2.1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警采

中心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7.2.1.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7.2.1.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7.2.1.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

3.7.2.2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投标

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7.2.3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3.7.2.3.1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7.2.3.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7.2.3.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7.2.3.4

事实依据;

3.7.2.3.5

必要的法律依据;

3.7.2.3.6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有缺失的,警采中心、采购人应当一次性告知质疑人需补全的材料及补交的截止时间。补交的截止时间与法定质疑期的截止时间一致。质疑人于截止时间后递交补充材料的,将被拒绝。

3.7.2.4 质疑事项如无实质内容,仅为询问质疑人得分情况或质疑人未中标原因等的,警采中心

、采购人可将此类质疑函作为书面询问接收,警采中心按询问程序处理。

3.7.2.5 质疑函应递交原件到警采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联系电话:021-

33292999。

3.7.2.6 采购人、警采中心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

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7.2.7 质疑人对采购人、警采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警采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相关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7.2.8 若发现有不廉洁行为,可向警采中心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8 保密义务和信息披露

3.8.1.1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本次招标获得的信

息向第三人外传。

3.8.1.2 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披露。3.8.1.3 在采购人或警采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在调查、审查、审计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

的情形下,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及补充条款等,但应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20

在合理的范围内。对任何已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采购人或警采中心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评分办法和评标标准

21

4

评分办法和评标标准

4.1 评分办法

本次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评分两部分。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产品

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位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会成员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的客观分评审部分,需评委会成员共同讨论、独立打分,存在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成员分别作出书面说明。

评分因素

1包分值分配

2包分值分配

3包分值分配

4包分值分配

商务部分

3分

3分

3分

3分

技术部分

60分

60分

60分

60分

服务部分

7分

7分

7分

7分

价格部分

30分

30分

30分

30分

合计

100分

100分

100分

100分

4.2 评标标准

4.2.1 1-4包初步评审

招标文件规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被判定为投标无效的项目。

评审标准

是否响应

备注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资质声明*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纳税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记录*审计报告*商务条款偏离表*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含承诺函)

4.2.2 第1包评分细则

1. 商务部分(3分)

客观

1.1体系认证(

0-

3分)

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或GB/T19001或GJB9001)、环境管

理体系(

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GB/T450

01或ISO45001)。每提供1种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满分为

3分,最低为0分。

2. 技术部分(60分)技术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评分办法和评标标准

22

客观

2.1技术

指标基本响应情况(

60分)

根据投标人对公开招标文件第

5部分中的每项技术参数的应标情况进行评

分具体条款见第

5部分。满足全部技术指标最低要求得60分。

1、“�”代表关键指标,共有6项,每有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扣2.5分,共计15分;2、“▲”代表重要指标,共有6项,每有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扣1.5分,共计

9分;

3、无标识项代表一般指标项,共60项,每有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扣0.6分,共计

36分。

(注:被发现有虚假投标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 服务部分(7分)服务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主观

3.1售后服务方案(

7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分:1、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全面完整,覆盖供货、故障响应、备品备件保障、质保期内全流程服务等内容;服务流程、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具备完整报修受理、故障处置机制;项目服务人员配置合理,能够充分保障本项目全部设备售后服务工作,得

7分。

2、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较全面,基本覆盖项目主要服务环节,仅个别服务模块内容描述简略;服务流程制度较健全,具备报修、故障处置的基本工作流程;服务人员安排较合理,可满足本项目常规售后服务需求,得

5分。

3、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不够全面,存在部分重要服务内容缺失;服务流程制度不够健全;服务人员安排不够合理,岗位分工模糊,仅能够满足最低限度基础售后工作,得

3分。

4、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单薄,关键服务内容、服务工作流程缺失,未明确本项目专属服务人员,方案可行性差,得

1分。

5、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得0分。

4. 价格部分(30分)

客观

4.1价格

分(

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

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100。

中小企业政策、本国产品政策扣除比例均见前附表。

总分

100分

4.2.3 第2包评分细则

1. 商务部分(3分)

客观

1.1体系认证(

0-

3分)

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或GB/T19001或GJB9001)、环境管

理体系(

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GB/T450

01或ISO45001)。每提供1种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满分为

3分,最低为0分。

2. 技术部分(60分)技术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评分办法和评标标准

23

客观

2.1技术

指标基本响应情况(

60分)

根据投标人对公开招标文件第

5部分中的每项技术参数的应标情况进行评

分具体条款见第

5部分。满足全部技术指标最低要求得60分。

1、“▲”代表重要指标,共有56项,每有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扣0.75分,共计

42分;

2、无标识项代表一般指标项,共50项,每有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扣0.36分,共计

18分。

(注:被发现有虚假投标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 服务部分(7分)服务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主观

3.1售后服务方案(

7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分:1、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全面完整,覆盖供货、故障响应、备品备件保障、质保期内全流程服务等内容;服务流程、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具备完整报修受理、故障处置机制;项目服务人员配置合理,能够充分保障本项目全部设备售后服务工作,得

7分。

2、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较全面,基本覆盖项目主要服务环节,仅个别服务模块内容描述简略;服务流程制度较健全,具备报修、故障处置的基本工作流程;服务人员安排较合理,可满足本项目常规售后服务需求,得

5分。

3、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不够全面,存在部分重要服务内容缺失;服务流程制度不够健全;服务人员安排不够合理,岗位分工模糊,仅能够满足最低限度基础售后工作,得

3分。

4、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单薄,关键服务内容、服务工作流程缺失,未明确本项目专属服务人员,方案可行性差,得

1分。

5、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得0分。

4. 价格部分(30分)

客观

4.1价格

分(

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

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100。

中小企业政策、本国产品政策扣除比例均见前附表。

总分

100分

4.2.4 第3包评分细则

1. 商务部分(3分)

客观

1.1体系认证(

0-

3分)

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或GB/T19001或GJB9001)、环境管

理体系(

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GB/T450

01或ISO45001)。每提供1种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满分为

3分,最低为0分。

2. 技术部分(60分)技术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评分办法和评标标准

24

客观

2.1技术

指标基本响应情况(

60分)

根据投标人对公开招标文件第

5部分中的每项技术参数的应标情况进行评

分具体条款见第

5部分。满足全部技术指标最低要求得60分。

1、“�”代表关键指标,共有4项,每有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扣1.34分,共计

5.36分;

2、“▲”代表重要指标,共有62项,每有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扣0.52分,共计

32.24分;

3、无标识项代表一般指标项,共112项,每有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扣0.2分,共计

22.4分。

(注:被发现有虚假投标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 服务部分(7分)服务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主观

3.1售后服务方案(

4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分:1、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全面完整,覆盖供货、故障响应、备品备件保障、质保期内全流程服务等内容;服务流程、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具备完整报修受理、故障处置机制;项目服务人员配置合理,能够充分保障本项目全部设备售后服务工作,得

4分。

2、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较全面,基本覆盖项目主要服务环节,仅个别服务模块内容描述简略;服务流程制度较健全,具备报修、故障处置的基本工作流程;服务人员安排较合理,可满足本项目常规售后服务需求,得

3分。

3、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不够全面,存在部分重要服务内容缺失;服务流程制度不够健全;服务人员安排不够合理,岗位分工模糊,仅能够满足最低限度基础售后工作,得

2分。

4、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单薄,关键服务内容、服务工作流程缺失,未明确本项目专属服务人员,方案可行性差,得

1分。

5、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得0分。

主观

3.2培训方案(

3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分:1、方案完全满足考核要求、内容详实、逻辑清晰、贴合实际、可直接实施,得

3分。

2、方案内容基本达标,但存在部分细节不完善、表述不严谨、内容简略等问题,得

2分。

3、方案内容存在错误、核心内容缺失、方案可行性差的,得1分。 4、未提供培训方案,得0分。

4. 价格部分(30分)

客观

4.1价格

分(

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

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100。

中小企业政策、本国产品政策扣除比例均见前附表。

总分

100分

4.2.5 第4包评分细则

1. 商务部分(3分)

客观

1.1体系认证(

0-

3分)

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或GB/T19001或GJB9001)、环境管

理体系(

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GB/T450

01或ISO45001)。每提供1种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评分办法和评标标准

25

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满分为

3分,最低为0分。

2. 技术部分(60分)技术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客观

2.1技术

指标基本响应情况(

60分)

根据投标人对公开招标文件第

5部分中的每项技术参数的应标情况进行评

分具体条款见第

5部分。满足全部技术指标最低要求得60分。

1、“�”代表关键指标,共有2项,每有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扣3.75分,共计

7.5分;

2、“▲”代表重要指标,共有3项,每有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扣2.5分,共计

7.5分;

3、无标识项代表一般指标项,共50项,每有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扣0.9分,共计

45分。

(注:被发现有虚假投标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 服务部分(7分)服务要求中

“*”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主观

3.1售后服务方案(

7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分:1、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全面完整,覆盖供货、故障响应、备品备件保障、质保期内全流程服务等内容;服务流程、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具备完整报修受理、故障处置机制;项目服务人员配置合理,能够充分保障本项目全部设备售后服务工作,得

7分。

2、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较全面,基本覆盖项目主要服务环节,仅个别服务模块内容描述简略;服务流程制度较健全,具备报修、故障处置的基本工作流程;服务人员安排较合理,可满足本项目常规售后服务需求,得

5分。

3、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不够全面,存在部分重要服务内容缺失;服务流程制度不够健全;服务人员安排不够合理,岗位分工模糊,仅能够满足最低限度基础售后工作,得

3分。

4、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单薄,关键服务内容、服务工作流程缺失,未明确本项目专属服务人员,方案可行性差,得

1分。

5、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得0分。

4. 价格部分(30分)

客观

4.1价格

分(

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

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100。

中小企业政策、本国产品政策扣除比例均见前附表。

总分

100分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6

5

采购需求

5.1 技术要求

指标分为

“*”和评分项指标。“*”为实质性要求指标,有任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投标将被拒

绝。评分项指标按重要性分为

“�”、“▲”和一般无标识指标。

投标人须按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①证明材料要求原厂证明材料的,可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合格证或产品白皮书

等原厂证明材料;

②证明材料要求检验报告的,响应人提供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原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合格检验报告;(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③证明材料要求承诺函的,需要投标人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证明材料要求为“

/”或为空的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以“响应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响

应为准;

⑤其他证明材料依据“证明材料要求”提供。

5.1.1 第1包技术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重要性

技术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一、便携式高速催泪喷射器

1

标准

*

满足

GA

884-2018《公安单警装备

催泪喷射器》的要求

/

2

尺寸

体积

≤120mm×30mm×90mm;

/

3

重量

≤125g(不含配件);

/

4

催泪剂体积

喷射管内的催泪剂体积

≥(单支)5ml+0.5ml;

/

5

弹仓数量

不少于

2支;

/

6

有效发射距离

无风环境下,喷射距离

≥7m;

/

7

催泪剂主要成分

管内催泪剂种类为

OC剂(天然辣椒素和二氢辣

椒素等混合物

),OC含量≥1.5%;

检验报告

8

辣度

催泪剂辣度

≥23万SHU;

检验报告

9

连续发射次数

连续扣动扳机不少于

2次,并能喷射2次。

/

10

发射初速度

喷射管口处的发射初速度

≥100m/s

/

11

0°角对1m距离处瓦楞纸板进行喷射,液体

覆盖面积

:≥10cm*10cm。

检验报告

12

0°角对2m距离处瓦楞纸板进行喷射,液体

覆盖面积

:≥20cm*20cm。

检验报告

13

喷射液体覆盖面

0°角对4m距离处瓦楞纸板进行喷射,液体

覆盖面积

:≥30cm* 30cm。

检验报告

14

振动可靠

经过加速度

2m/s²、频率5Hz~55Hz、X、Y、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7

Z三个方向,每个方向振动不少于1h,试验后不泄漏,喷射管液体应正常喷出。

15

跌落安全性

以喷射口水平向前握把向下、从不低于

1.5米

高度自由跌落至水泥地面上,试验

1次,试验

后喷射管不泄漏不爆裂、不击发,喷射管液体应正常喷出。

/

16

高温

置于

55℃±2℃的高温箱内不少于2h,在样品

取出后

5min内完成喷射试验,喷射管液体应

正常喷出。

/

17

低温

置于零下

20℃±2℃的低温箱内不少于2h,在

样品取出后

5min内完成喷射试验,喷射管液

体应正常喷出。

/

18

恒定湿热

置于温度

40℃±2℃,相对湿度93%±2%环境下

,保持不少于

4h,在样品取出后5min内完成

喷射试验,喷射管液体应正常喷出。

/

二、便携式高速催泪喷射器教学弹

/

19

尺寸

体积

≤120mm×30mm×90mm;

/

20

重量

≤125g(不含配件);

/

21

催泪剂体积

喷射管内的催泪剂体积

≥(单支)5ml+0.5ml;

/

22

弹仓数量

不少于

2支;

/

23

有效发射距离

无风环境下,喷射距离

≥7m;

/

24

管内成分

*

管内为普通染料;

/

25

连续发射次数

连续扣动扳机不少于

2次,并能喷射2次。

/

26

发射初速度

喷射管口处的发射初速度

≥100m/s

/

27

0°角对1m距离处瓦楞纸板进行喷射,液体

覆盖面积

:≥10cm*10cm。

检验报告

28

0°角对2m距离处瓦楞纸板进行喷射,液体

覆盖面积

:≥20cm*20cm。

检验报告

29

喷射液体覆盖面

0°角对4m距离处瓦楞纸板进行喷射,液体

覆盖面积

:≥30cm* 30cm。

检验报告

30

振动可靠性

经过加速度

2m/s2、频率5Hz~55Hz、X、Y、

Z三个方向,每个方向振动不少于1h,试验后应不泄漏,喷射管液体应正常喷出。

/

31

跌落安全性

以喷射口水平向前握把向下、从不低于

1.5米

高度自由跌落至水泥地面上,试验

1次,试验

后喷射管不泄漏不爆裂、不击发,喷射管液体应正常喷出。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8

32

高温

置于

55℃±2℃的高温箱内不少于2h,在样品

取出后

5min内完成喷射试验,喷射管液体应

正常喷出。

/

33

低温

置于零下

20℃±2℃的低温箱内不少于2h,在

样品取出后

5min内完成喷射试验,喷射管液

体应正常喷出。

/

34

恒定湿热

置于温度

40℃±2℃,相对湿度93%±2%环境下

,保持不少于

4h,在样品取出后5min内完成

喷射试验,喷射管液体应正常喷出。

/

三、多射程高速催泪喷射器

/

35

标准

*

满足

GA

884-2018《公安单警装备

催泪喷射器》的要求

/

36

重量

重量≤

170g(不含催泪弹)

/

37

体积规格

体积≤

150mm×60mm×60mm

/

38

弹舱容量

设备需可容纳

3管或以上的催泪液来确保制伏

成功率

/

39

催泪弹

*

不少于

5发

/

40

近距离催泪弹有效射程

近距离催泪弹需满足不少于

4米射程

检验报告

41

远距离催泪弹有效射程

远距离催泪弹需满足不少于

7米射程

检验报告

42

近距离催泪弹冲击压力

近距离催泪弹需满在足距离发射口

1.5m处的

射流冲击压力峰值小于

0.1MPa,以确保近距

离使用安全

/

43

远距离催泪弹冲击压力测

远距离催泪弹需满足在距离发射口

1.5m

处的射流冲击压力峰值小于

0.6MPa,以确保

远距离使用安全

/

44

近距离催泪弹抗风性

近距离催泪弹在侧向风力不低于

4级的条件下

4米处的靶纸进行击发3次,每次射击应有

红色液体覆盖靶纸

/

45

远距离催泪弹抗风性测试

远距离催泪弹在侧向风力不低于

4级的条件下

7米处的靶纸进行击发3次,每次射击应有

蓝色液体覆盖靶纸

/

46

近距离催泪弹落靶有效散布面积

使用近距离催泪弹在不少于

4米处对600mm×

900mm的靶面射击1次,催泪液集中落靶区域的面积直径应大于等于

250mm。

/

47

远距离催泪弹落靶有效散布面积

使用远距离催泪弹在不少于

7米处对600mm×

900mm的靶面射击1次,催泪液集中落靶区域的面积直径应大于等于

500mm

/

48

催泪剂溶液含量

管内催泪剂种类为

OC剂(天然辣椒素和二氢辣

椒素等混合物

),OC含量≥1.5%;

检验报告

49

催泪剂溶液低温检

近距离催泪弹的溶液需满足在

-

20℃环境下不少于2小时,溶液应不结冰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9

50

近距离催泪弹发射初速度

近距离催泪弹在无风条件下,满足距离枪口

1

0cm处射流平均速度小于50m/s

/

51

远距离催泪弹

发射初速度

远距离催泪弹在无风条件下,满足距离枪口

1

0cm处射流平均速度≥40m/s

/

52

催泪弹击发噪音

在距离击发器后方

40cm处,产品击发过程产

生的最大声压级应不大于≤

80dB

/

53

防水等级

设备主体需满足不低于

IPX5防水要求

检验报告

54

低温贮存试验

将设备和催泪弹置于

-30℃±3℃的温度环境下

放置不少于

2小时,设备应功能正常、催泪弹

应可正常击发。

/

55

高温贮存试验

将设备和催泪弹置于

60℃±2℃的温度环境下

放置不少于

2小时,设备应功能正常、催泪弹

应可正常击发。

/

四、多射程高速催泪喷射器训练弹

/

56

尺寸

*

直径

11mm、长度116mm;

/

57

训练单容量

容量

10ml±3ml

/

58

训练单成分

*

弹内为普通染料;

/

五、防刺背心

/

59

质量

A类防刺服质量应小于1.8kg;防刺层质量应小于

1.2kg;

/

60

防刺层厚度

≤5mm;

/

61

外套阻燃性能

续燃不超过

0秒,阴燃不超过0秒

/

62

外套主面料

撕破强力:经向

>1500N,纬向>1300N;断裂强

力:经向

>4500N,纬向>3500N

/

63

静水压等级应达到不少于

5级;

/

64

防刺层保护套材料的燃烧性能应能达到:

GB/

T5455-2014测试方法续燃时间:<

1s;阴燃时间:<1s;损毁

长度:

≤30mm。燃烧特征:经向炭化、纬向

炭化;

检验报告

65

防刺层保护套材料性能

防刺层保护套材料的抗化学穿透时间:化学品耐腐蚀性能

GB24539-2021:

80%硫酸>30min 30%氢氧化钠>30min;

检验报告

66

弯曲度

防刺服在外力作用下弯曲

20

mm时的作用力应小于或等于21 N;

/

67

防刺性能

*

执行标准,

GA 68—2024《警用防刺服》A类

/

68

保险

质保期内产品具有

500万保额产品责任险及12

0万产品质量险;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0

69

质保期

5年

承诺函

六、便装阻燃防割防刺衣

/

70

外观

*

严禁带有警用标识,防刺内胆不得有明显臃肿感或异常凸起。

/

71

防割性能

大于等于

EN388-2016 LEVEL4;

/

72

化学品穿透防护性能

80%硫酸>30min;30%氢氧化钠>30min;

/

73

阻燃性

不低于《

GB

8965.1-

2020防护服装阻燃服》B级;

/

74

防刺性能

*

执行标准,

GA 68—2024《警用防刺服》A类

/

75

保险

质保期内产品具有

500万保额产品责任险及12

0万产品质量险;

承诺函

76

质保期

5年

承诺函

七、防弹插板

/

77

防护等级

*

满足《

GA

141-

2010警用防弹衣》中防弹插板的要求

/

78

防弹性能

在常温、浸水、高温、低温及湿热状态下,使用

54式7.62mm手枪、51式7.62mm手枪弹(

铅芯)进行试验,在有效击中情况下,防弹插板阻断弹头,且插板最大凹陷深度小于等于

15mm

/

79

防弹层材质

*

更改为采用特种纤维,严禁掺杂回收料;边缘需热压封边,具备防水防污涂层

/

80

防弹层保护套材料性

耐静水压大于等于

18kpa

/

81

质量规格

防护面积≥

0.12m²,防护层整体质量≤0.7kg

/

82

保险

质保期内产品具有

500万保额产品责任险及12

0万产品质量险;

承诺函

83

防弹有效期

5年

承诺函

5.1.2 第2包技术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重要性

技术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一、防弹头盔

1

执行标准

*

满足《

GA 293-

2012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的要求。

检验报告

2

盔体防护面积

0.109㎡。

检验报告

3

防弹头盔质量

头盔质量

(不含战术附件)≤1500g;战术附件

质量≤

220g。

检验报告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1

4

防弹头盔防弹性能

使用

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和1951年式7

.62mm 手枪弹(铅心)在不远于5m距离对防弹头盔进行射击试验头盔应能有效阻断弹头。

/

5

盔壳侧向刚性

最大变形量≤

5.5mm,残余变形量≤3mm

检验报告

6

环境温度

-25℃~+55℃条件下,盔壳表面不应出现裂缝、起泡、分层的现象

;在2发有效命中情况下,

防弹头盔应阻断弹头,首发弹着点的盔壳弹痕高度应≤

15mm,且测试后悬挂缓冲系统无零

件脱落

检验报告

7

产品质量责任保险

提供产品责任保险,保期

5年,每次责任事故

限额不低于

1000万元。

承诺函

二、防弹衣

8

执行标准

*

满足《

GB 45834-2025警用防弹衣》的要求。

/

9

防护等级

*

符合《

GB 45834-

2025警用防弹衣》中3级的有关规定。

/

10

防护面积

0.28㎡。

/

11

常温环境下前片、后片各打

6发子弹,前片最

大凹陷深度应≤

19mm;

检验报告

12

浸水环境下前片、后片各打

3发子弹,前片最

大凹陷深度应≤

18mm;

检验报告

13

高温环境下前后片各打

3发子弹,最大凹陷深

度应≤

22mm;

检验报告

14

低温环境下前后片各打

3发子弹,最大凹陷深

度应≤

19mm;

检验报告

15

凹陷深度

湿热环境下前后片各打

3发子弹,最大凹陷深

度应≤

20.5mm;

检验报告

16

面料断裂强力

径向大于等于

2150N,纬向≥1350N;阻燃性

能:续然时间≤

1秒,阴然时间≤1秒;耐摩擦色牢度:干摩擦≥

4级、湿摩擦≥4级。

检验报告

17

产品质量责任保险

提供产品责任保险,保期

5年,每次责任事故

限额不低于

1000万元。

承诺函

三、防弹公文包18

执行标准

*

满足《

GB 45834-2025警用防弹衣》的要求。

/

19

防护等级

*

符合《

GB 45834-

2025警用防弹衣》中3级的有关规定。

/

20

尺寸

350mm(长)×450mm(宽)×100mm(厚)±

3mm,展开尺寸(3折):长≥910mm

/

21

防护层材料

防弹层结构≤

20层高性能聚乙烯纤维无纬布

检验报告

22

防弹层保

耐静水压应≥

18kpa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2

护套材料性能

23

重量

防弹公文包(不含插板)≤

3.3kg

检验报告

24

展开时间

0.8s

检验报告

25

防弹性能

能防

79式冲锋枪51式铅芯弹射击,子弹不能

穿透防弹层,且背面凹陷深度小于

25毫米

检验报告

26

产品责任保险

提供产品责任保险,保期

5年,每次责任事故

限额不低于

1000万元。

承诺函

四、防弹背包插板27

执行标准

*

GA141-2010警用防弹衣》。

/

28

材料

≤6.0mm 厚的高性能聚乙烯纤维无纬布层压制作。

检验报告

29

插板重量

0.5kg。

检验报告

30

外形尺寸

250mm±10mm(宽)×300mm±10mm(高)

/

31

防弹性能

常温条件下使用

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

1951年式 7.62mm

手枪弹

(铅心)进行试验,在6枪有效击中情况

下,防弹插板应阻断弹头,且背衬最大凹陷深度应小于等于

25mm;最小凹陷深度应小于等17.5mm。

检验报告

五、新式防弹背心插板

32

执行标准

*

满足《

GB 45834-2025警用防弹衣》的要求。

/

33

材料

≤6.0mm 厚的高性能聚乙烯纤维无纬布层压制作。

检验报告

34

插板重量

0.5kg。

检验报告

35

外形尺寸

250mm±10mm(宽)×300mm±10mm(高)

/

36

防弹性能

常温条件下使用

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

1951年式 7.62mm

手枪弹

(铅心)进行试验,在6枪有效击中情况

下,防弹插板应阻断弹头,且背衬最大凹陷深度应小于等于

25mm;最小凹陷深度应小于等17.5mm。

检验报告

六、多边形炫目防弹盾牌

37

执行标准

*

GA 423-2015

警用防弹盾牌》中

5级手持式非金属防弹盾牌

的有关要求。

/

38

防弹盾牌外形尺寸

600mm(高)×480mm(宽)

检验报告

39

防护面积

0.28㎡

承诺函

40

观察窗

尺寸:≥

200mm(高)×60mm(宽)

检验报告

41

观察窗透光率

75%

/

42

质量

7.5kg

/

43

阻燃性能

盾体外表面应具有阻燃性,外表面续燃时间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3

应≤

1s

44

防弹性能

*

应符合《

GA 423-2015

警用防弹盾牌》中

5级要求

检验报告

45

强光灯

强光灯置于观察窗下方,具备爆闪、照明等功能爆闪工作时间≥

0.5h

照明光通量≥

1620 lm

检验报告

46

产品责任保险

提供产品责任保险,保期

5年,每次责任事故

限额不少于

1000万元。

承诺函

七、防弹盾牌

47

执行标准

*

GA 423-2015

警用防弹盾牌》中

3级非金属防弹盾牌的有关

要求。

检验报告

48

组成

盾体与防护条均使用厚≤

5.0mm高性能聚乙烯

纤维无纬布层压制作。

检验报告

49

尺寸

盾体展开尺寸:≥

520mm×920mm,折叠尺

寸:≤

405mm×845mm。

检验报告

50

防护面积

展开防护面积≥

0.48㎡,折叠防护面积≥0.22

㎡。

检验报告

51

质量

6kg。

/

52

防弹性能

*

应符合《

GA 423-2015

警用防弹盾牌》中

3级要求。

检验报告

53

产品责任保险

提供产品责任保险,保期

5年,每次责任事故

限额不少于

1000万元。

承诺函

八、防毒面具

54

执行标准

*

满足《

GB 2890-2022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的要求

/

55

面罩可燃性

暴露于火焰的各部件,在从火焰移开后,各部件不应燃烧;如果燃烧,续燃时间不应超过

1s。

/

56

视野

总≥

70%,双目视野≥55%,下方视野≥35°

检验报告

57

吸气阻力

16Pa。

检验报告

58

呼气阻力

165Pa。

检验报告

59

过滤件结合强度

与过滤件接头经不低于

250N拉力,持续10s,

不应有明显的破坏。

/

60

头带强度

经受不低于

150N的拉力,持续时间10s,不发

生破断。

/

九、防护眼镜

61

镜片颜色

包含

3种或以上镜片颜色,包括但不限于透明

、黑色、茶色

/

62

76克(全套3镜片)。

/

63

透光率

透明镜片透光率≥

89%。

检验报告

64

镜片厚度

2.2mm。

/

65

质量

镜片带镜架质量应≤

40g,单独的替换镜片质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4

量应≤

20g。

66

黑色镜片使用

18.4mm霰弹枪和12号猎枪弹枪

口距护目镜≤

15m射击,1发命中有效情况下

,镜片无穿透现象,能完全阻挡弹片。

检验报告

67

防弹性能

透明镜片使用

18.4mm霰弹枪和12号猎枪弹枪

口距护目镜≤

13m进行防弹性能试验,

1发命中有效情况下,镜片无穿透现象,能完全阻挡弹片。

检验报告

十、冬蛙服68

断裂强力:径向≥

900N,纬向≥90N。

检验报告

69

撕破强力:径向>

30N,纬向>60N。

检验报告

70

耐磨性能:≥

7万次。

检验报告

71

梭织面料主要性能指标

耐汗渍色牢度:变色:耐酸≥

4级,耐碱≥4级;

沾色:耐酸≥

3-4级,耐碱≥4级。

检验报告

72

顶破强力:≥

400N。

检验报告

73

起毛起球:≥

3-4级。

检验报告

74

针织面料主要性能指标

耐磨性能:≥

5万次。

检验报告

十一、快拔枪套、弹匣套

75

枪套材料

枪套本体采用不低于

2.4mm板材,通过热塑方

式一体成型。下沉板:采用尼龙成型的

BK长

下沉板。

/

76

材料:使用不低于

2mm厚的丙烯酸�PVC(P

MMA�PVC)热塑性合金板材进行塑形,能保证作为枪套对武器的贴合度,达到最佳的携行稳固性。

/

77

弹匣套

强度:抗冲击强度不低于

960焦耳/平方米,弹

性系数不低于

335000

psi,扩张强度不低于40Mpa,洛氏硬度不低于

95,热变形值≥78.3摄氏度。

/

十二、战术直刀

78

刀刃长度、硬度

长度:≤

12cm。硬度:60±2HRC。

/

79

刀刃材质

不低于

9Cr18MoV高碳钢。

/

十三、要人防弹衣80

防护等级

*

符合

GB 45834-2025警用防弹衣标准。

/

81

防护面积

0.28㎡。

检验报告

82

防弹层重量

含封水套≤

1.5kg。

/

83

防弹性能

常温、耐浸水、高温及低温状态下使用

1979

年式轻型冲锋枪和

1951年式7.62mm手枪弹(

铅心)进行试验,在有效击中情况下,防弹衣应阻断弹头,且背衬最大凹陷深度应≤

20m

m。

/

84

外套性能

断裂强力(

N)(GB/T 3923.1-

2013):经向≥2500N,纬向≥1700N。

检验报告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5

撕破强力

N)(GB/T 3917.3-

2025):经向≥250N,纬向≥220N。

85

燃烧性能

:(GB/T 5455-

2014垂直法):续燃时间≤0s,阴燃时间≤0s,平均损毁长度≤

60mm。

检验报告

86

耐磨性能(次)(

GB/T 21196.2-

2007马丁代尔法,标准羊毛布、9kPa):>100000次。抗起毛起球性(级)(

GB/T 4802.1-

2008圆轨迹法,试验参数B):≥4级。

检验报告

87

产品保险

提供产品责任保险,保期

8年,每次责任事故

限额不低于

1000万元

承诺函

十四、要人防弹头盔

88

执行标准

*

GA293-

2012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中3级非金属防弹头盔的有关要求。

检验报告

89

盔体防护面积

0.109㎡。

检验报告

90

防弹头盔质量

头盔质量

(不含战术附件)≤1500g;战术附件

质量≤

220g。

检验报告

91

防弹头盔防弹性能

使用

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和1951年式7

.62mm 手枪弹(铅心)在不远于5m距离对防弹头盔进行射击试验头盔应能有效阻断弹头。

/

92

盔壳侧向刚性

最大变形量≤

5.5mm,残余变形量≤3mm

检验报告

93

环境温度

-25C~+55C条件下,盔壳表面不应出现裂缝、起泡、分层的现象;在

2发有效命中情况下,

防弹头盔应阻断弹头,首发弹着点的盔壳弹痕高度应≤

15mm,且测试后悬挂缓冲系统无

零件脱落

检验报告

94

产品质量责任保险

提供产品责任保险,保期

5年,每次责任事故

限额不低于

1000万元

承诺函

十五、警用电击器95

外形尺寸

26cm × 3.5cm × 4cm

/

96

电击电压

6万伏。

/

97

产品重量

300g

/

98

功耗电流

4A(电击时) ≤2.5A(照明时)

/

99

照射距离

200米

/

100

环境温度

不低于

-25℃,不高于55℃

/

十六、防刺背心

101

防水性

采用防水处理的面料,能承受至少

10000

毫米的静水压。

/

102

透气性

面料的透气率不低于

5000 g/(m²·24 h)。

/

103

耐磨性

耐磨

5000次测试后

,无明显起球、破损现象。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6

104

抗撕裂强度

抗撕裂强度不低于

500N。

/

105

燃烧性能

燃烧性能:依据

GB/T 5455-

2014方法测试,续燃0s;阴燃0s;损毁长度≤40mm。

/

106

防刺性能

*

GA 68-2024《警用防刺服》达到A类防护级别。

/

十七、执勤枪套

107

材质

应为头层牛皮,厚度不小于

1.2毫米,缝制线

迹均匀牢固,无脱线

/

108

尺寸

21*15.5cm。

/

109

重量

120g。

/

十八、快速拔枪套

110

材质

应为头层牛皮,厚度不小于

1.2毫米,缝制线

迹均匀牢固,无脱线

/

十九、警用甩棍

111

执行标准

*

符合

GA 886-2018《公安单警装备

伸缩警棍》中加强型伸缩警棍相关要求。

/

二十、战术腰带112

执行标准

*

GA 890-2018《公安单警装备 多功能腰带》

/

113

宽度

45mm±2mm。

/

114

材质

尼龙织带,断裂强度不低于

5000N,插扣为航

空级铝合金

/

二十一、战术防割手套

115

材质

*

主体为单层超纤布和多层复合防针刺材料,手掌添加硅胶防滑涂层,手指尖部翻转设计,拳骨复合减震材料

/

116

防割执行标准

*

符合《

GA 614-

2018警用防割手套》标准,防割等级达到5级

/

二十二、战术手电117

质量

总重量

(不含电池)≤97g

/

118

尺寸

长度

135±2 mm

头盖外径

30±2 mm

/

119

光通量

18650电池:高亮≥1764 lm、中量≥327 lm、低亮≥20 lm2节CR123电池:高亮≥1340 lm、中量≥290 lm、低亮≥20 lm

检验报告

120

照度

满电状态下距离光源

2m处光斑中性初始照度

:高亮≥

5560 lx、中亮≥1140 lx、低亮≥50

lx

检验报告

121

照明时间

满电状态下:使用

18650电池处于高亮模式连

续工作时间应≥

2小时。

低亮模式连续工作时间应≥

45小时。

/

122

工作温度

不低于

-20℃,不高于40℃

/

123

外壳防护等级

不低于

IP68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7

124

最大强光

满电状态下使用

18650电池高亮模式≥22000

cd

检验报告

125

强光爆闪频率

14 Hz

检验报告

5.1.3 第3包技术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重要性

技术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一、多旋翼迷你无人机

1

标准

*

GB

46750-

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

2

机身重量

≤160g

/

3

飞行时间

≥17min

/

4

最大抗风

不低于五级

/

5

最大飞行速度

≥10m/s

/

6

飞行距离

≥6km

/

7

图传模块

不低于

15公里传输距离;优于或等于1080P/60

fps;三频跳频;

/

8

卫星导航

*

具备双模卫星导航系统功能

/

9

桨叶

*

携带护圈

/

10

返航

*

具备自动返航、巡航、定速巡航功能;

/

11

感知系统

*

具备全向单目视觉系统、前视激光雷达、下视传感系统、全向自动避障

/

二、多旋翼微型无人机

12

标准

*

GB

46750-

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

13

机身重量

≤250g

/

14

飞行时间

≥50min

/

15

最大抗风

不低于六级

/

16

飞行距离

≥10km

/

17

图传模块

不低于

15公里传输距离;优于或等于1080P/60

fps;三频跳频;

/

18

卫星导航

支持

L1+L5双频GNSS技术;不低于三种卫星

/

19

感知系统

*

具备前视激光雷达、前后鱼眼镜头下、方双目镜头、

3D红外传感器的夜景级全向主动避

障系统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8

20

返航

*

支持无卫星信号返航

/

三、多旋翼轻型无人机

1

21

标准

*

GB

46750-

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

22

机身重量

≤900g

/

23

飞行时间

≥40min

/

24

最大抗风

不低于七级

/

25

最大飞行速度

≥18m/s

/

26

图传模块

最大图传距离

≥12公里;

支持

2.4GHz/5.8GHz自适应调频传输;

/

27

卫星导航

不低于

3种卫星;具备AI视觉SLAM即时定位

/

28

感知系统

支持三向双目视觉避障;支持

AI目标识别;

可进行物体的锁定跟踪

/

四、多旋翼轻型无人机

2

29

标准

*

GB

46750-

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

30

机身重量

≤1100g

/

31

最大起飞重量

≥1250g

/

32

轴距

≥390mm

/

33

尺寸

折叠

≤250*150*110mm;

展开

≥450*550*100mm;

/

34

最大允许飞行海拔高度

≥5000m

/

35

最大飞行高度

≥800m

/

36

最大上升速度

≥8 m/s

/

37

最大下降速度

≥4 m/s

/

38

最大旋转角速度

≥120°/s

/

39

最大可倾斜角度

≥35°

/

40

飞行时间

≥45min

/

41

最大续航里程

≥30km

/

42

最大悬停时间

≥40min

/

43

最大抗风速度

不低于六级

/

44

图传模块

至少包含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39

902-928

MHz、2.400-2.476

GHz、2.400-

2.4835

GHz、5.15-5.25

GHz、5.725-5.829

GHz、5.725-5.850 GHz等6种及以上模式。

45

最大信号有效距离

≥12km(FCC标准);≥10km(CE标准);

/

46

稳定系统

优于三轴增稳

/

47

机械范围

俯仰:

-135°至 +45°;

航向:

-100°至 +100°

/

48

可控转动范围

俯仰:

-90°至 +30°;航向:-90°至+90°;

/

49

最大控制速度

≥300°/s

/

50

角度抖动量

±0.005°

/

51

图像传感器(

CMOS

尺寸

≥1英寸;

有效像素

≥2000万;

≥16倍变焦能力(最大3倍无损变焦)

/

五、多旋翼网联无人机

52

标准

*

GB

46750-

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

53

机身重量

≤1000g

/

54

飞行时间

≥50min

/

55

最大抗风

不小于六级

/

56

最大水平飞行速度

≥25m/s

/

57

图传模块

最大图传距离

≥30公里;内置配备不低于两套

射频单元的图传增强模块

/

58

定位

不低于三种卫星;

/

59

云台

水平角度优于

360°无限位旋转

/

60

感知系统

优于或等于

0.1Lus微光级全向主动避障

/

61

返航

具备夜间返航、无卫星信号返航功能

/

六、多旋翼硬打击无人机

1

62

标准

*

GB

46750-

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

63

机身重量

≤750g

/

64

飞行时间

≥25min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40

65

最大抗风

不小于

4级

/

66

最大水平飞行速度

≥12m/s

/

67

图传模块

最大图传距离

≥9公里;支持不低于3个常用通

信频段(

2.4、5.8GHz频段或其它通用频段)

/

68

定位

优于或等于卫星

+惯性导航(IMU)双系统协

同定位和下视觉定位

/

69

感知系统

优于或等于单向或多向红外及超声波智能避障系统

/

70

云台

优于或等于

3轴机械云台

/

七、多旋翼硬打击无人机

2

71

标准

*

GB

46750-

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

72

机身重量

≤450g

/

73

飞行时间

≥40min

/

74

最大抗风

不小于

7级

/

75

最大遥控距离

≥10公里

/

76

图传模块

支持

5G网络融合图传

/

77

定位

具备卫星导航、底部光流定位功能

/

78

感知系统

优于或等于

360度全方位避障;装载Advanced

模块

/

79

返航

*

具备自动返航功能

/

八、多旋翼硬打击无人机

3

80

标准

*

GB

46750-

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

81

机身重量

≤750g

/

82

飞行时间

≥50min

/

83

最大抗风

不小于

5级

/

84

最大水平飞行速度

≥15m/s

/

85

图传模块

图传频率不小于

5.8GHz;

图传距离

≥15公里;

/

86

定位

*

具备支持卫星定位、光流定位功能

/

87

感知系统

*

具备

360度全向避障、智能跟随功能

/

88

返航

*

具备自动返航功能

/

89

云台

*

具备

3轴云台防抖功能

/

九、

5寸穿越机(ELRS—2.4G)

90

标准

*

GB

46750-

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41

91

机架结构

*

正叉结构

/

92

材质

等于或优于碳纤维

T300 3K

/

93

轴距

≤230mm

/

94

机架厚度

上板不大于

2.5mm;中板不大于2.0mm;机臂

厚度不大于

6.0mm

/

95

主控

主频

168MHz;惯性传感器:优于或等于独立

LDO供电;供电支持3-6S锂电池输入

/

96

电调

55A(峰值70A冗余)

检验报告

97

电机

kv值

≥2300

检验报告

98

接收机协议

等于或优于

elrs

/

99

图传

图传频段(

5GHz)不少于2段,发射功率优于

25-1200mW(可调);成像系统优于1/1.3英寸CMOS传感器,F2.8光圈,电气接口支持2-6S锂电池供电

/

十、

5寸穿越机(915MHz、CRSF双向协议)

100

标准

*

GB

46750-

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

101

机架结构

*

正叉结构

/

102

材质

等于或优于碳纤维

T300 3K

/

103

轴距

≤240mm

/

104

机架厚度

上板不大于

2.5mm;中板不大于2.0mm;机臂

厚度不大于

6.0mm

/

105

主控

主频

216MHz;惯性传感器:优于或等于独立

LDO供电;供电:支持3-8S锂电池输入

/

106

电调

55A(峰值70A冗余)

检验报告

107

电机

kv值

≥1950

检验报告

108

接收机协议

工作频段:

915MHz;通信协议:CRSF双向

通信,支持跳频扩频;发射功率:

25-

1000mW可调

/

109

图传

图传频段(

5GHz)不少于2段,发射功率优于

25-1200mW(可调);成像系统优于1/1.3英寸CMOS传感器,F2.8光圈,电气接口支持2-6S锂电池供电

/

十一、光纤无人机

110

标准

*

GB

46750-

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

111

机架结构

*

正叉结构

/

112

材质

*

碳纤维

/

113

轴距

400-450mm

/

114

主控

主频

168MHz;3路硬件UART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42

115

电调

优于或等于

55A电调

检验报告

116

电机

kv值

优于或等于

3214-730kv

检验报告

117

接收机协议

优于或等于采用

FHSS跳频扩频LoRa调制

/

118

图传

*

模拟图传

/

119

载重

≥3KG

/

120

光纤长度

配备

≥15公里牵引光纤桶

/

十二、垂直起降固定翼

121

标准

*

GB

46750-

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

122

翼展

≥720mm

/

123

长度

≥640mm

/

124

起飞重量

≥600g

/

125

功能

*

具备带航线规划、自动返航、智能控制功能

/

126

接收机协议

优于或等于

PWM/sbus

/

127

RTF(全套)

*

整机全套组装调试完毕,开箱充电即可飞行

/

十三、抛飞固定翼

128

标准

*

GB

46750-

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

129

翼展

≥1220mm

/

130

长度

≥945mm

/

131

起飞重量

≥1200g

/

132

功能

*

具备带自平衡、自动返航功能

/

133

起飞方式

*

具备手抛起飞功能

/

134

接收机协议

优于或等于

PWM/sbus

/

135

RTF(全套)

*

整机全套组装调试完毕,开箱充电即可飞行

/

十四、滑跑固定翼

136

标准

*

GB

46750-

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

137

翼展

≥1220mm

/

138

长度

≥945mm

/

139

起飞重量

≥1200g

/

140

功能

*

具备带自平衡、自动返航功能

/

141

起飞方式

*

具备滑跑起飞功能

/

142

接收机协议

优于或等于

PWM/sbus

/

143

RTF(全套)

*

整机全套组装调试完毕,开箱充电即可飞行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43

十五、无人机

A

144

标准

*

GB

46750-

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

145

像素

*

一亿像素

4/3CMOS相机,6K、60fps

HDR视频。

/

146

相机

优于

1/1.3英寸与1/1.5英寸大底双长焦相机

/

147

云台

优于

360°旋转万向云台,优于0.1Lux夜景级全

向主动避障

/

148

飞行时间

*

51分钟。

/

十六、集群穿越机

149

标准

*

GB

46750-

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

150

轴距

*

900mm。

/

151

材质

优于或等于

T300 3K碳纤维复合材料

/

152

空载续航

40min。

/

153

测控距离

10公里。

/

154

飞行里程

20km。

/

155

最大抗风

6级。

/

156

技术要求

应使用不低于

5.8Ghz机载端链路,应支持点

对点、点对多点、点对点中继、

mesh网状网

,最大发射功率

30dBm

/

157

电池

*

30000mAh。

/

十七、集群穿越机地面控制站

158

技术要求

应使用不低于

5.8Ghz工作频率,支持点对点

、点对多点、点对点中继、

mesh网状网,最

大发射功率

30dBm,软件具备针对每架单机

飞行控制和多机编队控制的功能,且具备航线规划、队形编辑等功能。

/

十八、防水三栖穿越机

159

标准

*

GB

46750-

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

160

结构

机架轴距≥

208mm(适配8寸桨叶),正X型

部局。

/

161

材质

T 700级及以上4K纯碳纤维复合材料。

/

162

机臂

不低于

7.5mm/22mm非对称设计。

/

163

图传

1/1.3英寸CMOS相机传感器,不低于15公里最远图传距离,最低图传延迟不大于

15毫秒,

不低于

60Mbps最大图传码率,Elrs接收机,下

挂小车。

/

164

速度

整机最大飞行速度

180km/h,地面车辆速度60

km/h。

/

165

防水等级

不低于

IP67。

检验报告

十九、复合翼无人机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44

166

标准

*

GB

46750-

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

167

翼展

2400-2500mm。

/

168

起降

*

具备垂直起降功能

/

169

最大起飞重量

13.5kg。

检验报告

170

机身

机身高

170-190mm,机身长1400-

1500mm,翼面积70-80dm²。

/

171

飞行速度

19-21m/s。

/

172

最大飞行高度

4000m。

检验报告

173

抗风等级

5级。

/

174

续航能力

120min/155km。

/

175

图传

*

模拟图传,整机全套组装调试完毕,开箱充电即可起飞

/

二十、五寸穿越机

176

标准

*

GB

46750-

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

177

无刷电机

*

具备

TC4钛合金轴、260℃耐高温漆包线、CN

C一体式外转子。

/

178

5寸花飞穿越机机架

*

具备正

X结构、219轴距、附带全套打印件、

机架倒角

+喷油、支持04PRO安装

/

179

飞控

+65A

电调

*

1.主控芯片最高主频216MHz;2.双陀螺仪;3.≤30.5mm孔距;电调:1.持续电流65A,最大电流

75A;2.BL32位电调;3.30.5孔距。

/

180

915MHZ接收机

+T字

天线

优于

CRSF协议;915MHZ信号频段。

长≤

18mm,宽≤11mm;

12cm长T字915MHZ频段天线。

/

181

高清数字图传

双天线;

5.8G频段;最低延迟不大于15ms;≥

15公里最远图传距离;≥60Mbps最大图传码率

/

182

信号转接线

具备

IPEX转SMA内孔;信号线长3-4cm

/

183

5.8G图传天线

优于

5.8G频段全向天线;优于SMA直头内孔

接口;长度

≤15cm;增益优于2.6DBI;轴比接

1.6左旋。

/

184

电源接口

*

具备

XT60公头接口、接口处连接板集成TVS

、接口处连接板集成固态电容

35v470uf功能

/

185

5寸桨叶

*

具备螺距

3.6in、材质PC、信号51466V2、中

心厚度

6.8mn、最大桨叶15mm

/

二十一、七寸穿越机

186

标准

*

GB

46750-

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

187

1100KV无

优于

TC4钛合金轴;优于220℃耐高温漆包线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45

刷电机

;优于

12定子槽,优于14转子磁极;单颗电

机不大于

66g重;电机转子采用N52SH材质

188

7寸穿越机机架

电机对角距离优于

327mm;机架尺寸不小于2

70mm*199mm*34mm;空机重量不低于355g;兼容

O4 PRO图传安装;机臂厚度≥7mm。

/

189

飞控

飞控优于

F722主控芯片;ICM42688陀螺仪;

30.5mm孔距;外尺寸≤36.5mm*36.5mm;重量≤

7.8g。

/

190

55A电调

电调:持续电流

55A,最大电流65A;BL32位

电调;

30.5孔距;外尺寸≤52*45mm。

/

191

接收机

+T

字天线

优于

CRSF协议;915MHZ信号频段;长≤18m

m,宽≤11mm;12cm长T字915MHZ频段天线

/

192

高清数字图传

双天线;

5.8G频段;最低延迟15ms;15公里

最远图传距离;

60Mbps最大图传码率。

/

193

信号转接线

IPEX转SMA内孔;信号线长3-4cm;空机重量不低于355g;兼容O4 PRO图传安装;机臂厚度≥7mm

/

194

5.8G图传天线

优于

5.8G频段全向天线;优于SMA直头内孔

接口;长度≤

15cm;增益优于2.6DBI;轴比

接近

1.6左旋。

/

195

7寸桨叶

中心直径

≤13.5mm;中心厚度≤7.5mm;重量≤

9g;轴5mm。

/

二十二、穿越机接收机

A

196

接收机

频段

433MHz,接收机协议CRSF,回传功率1

00mW。

/

二十三、穿越机接收机

B

197

接收机

频段

315MHz,接收机协议CRSF,回传功率1

00mW。

/

二十四、穿越机接收机

C

198

接收机

频段

800MHz,接收机协议CRSF,回传功率1

00mW。

/

二十五、遥控器高频头

A

199

高频头

频段

433MHz,接收机协议CRSF,发射功率1

000mW,适配接收机A。

/

二十六、遥控器高频头

B

200

高频头

频段

315MHz,接收机协议CRSF,发射功率1

000mW,适配接收机B。

/

二十七、遥控器高频头

C

201

高频头

频段

800MHz,接收机协议CRSF,发射功率1

000mW,适配接收机C。

/

二十八、穿越机电池

A

202

电池要求

电池容量≥

1850mAh;电芯组合:4S1P;额

定电压≤

14.8V;放电倍率150C;重量≤209g

;尺寸≤

31*44*83mm。

/

二十九、穿越机电池

B

203

电池要求

电池容量≥

1380mAh;电芯组合:6S1P;额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46

定电压:

22.2V;放电倍率:150C;重量≤22

0g;尺寸≤80*37.5*37.5mm

三十、穿越机电池

C

204

电池要求

电池容量≥

2200mAh;电芯组合:3S1P;额

定电压:

11.1V;放电倍率:95C;重量≤168

g;尺寸≤22*35*108mm

/

三十一、穿越机电池充电器205

输入电压

优于

AC100~240V/DC6.5~30V。

/

206

充电电流

优于

0.1~15A×2。

/

207

充电功率

优于

DC

325W×2

AC

200W

(自动分配)。

/

208

内部放电功率

优于

15W×2(平衡头10W×2)。

/

209

电池类型

高压锂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磷酸铁锂电池、锂离子电池:

1~6串。镍锌、镍镉、镍氢电

池:

1~16串。智能锂电池:1~6串。铅酸蓄电

池(

2~24V);低自放镍电池:1~16串。

/

210

外部放电功率

优于

325W×2(650W)。

/

211

显示屏

尺寸≥

2.8,320×240,26万色。

/

212

外形尺寸

108mm×105mm×76mm。

/

213

净重

555g。

/

三十二、穿越机桨叶214

桨叶数目

3。

/

215

材质

PC。

/

216

螺距

3.6in(91.4mm)。

/

217

桨盘直径

5.1in(131.8mm)。

/

218

中心厚度

6.8mm。

/

219

中心孔内径

5mm。

/

220

最大桨叶宽度

15mm。

/

221

重量

4.2g。

/

222

适配性能

2207-2306及以上电机。

/

三十三、穿越机电机223

定子尺寸

22mm×7mm。

/

224

KV值

1950KV±5%。

/

225

适用电压

优于

4S-6S锂电池。

/

226

电机结构

优于

12N14P(12槽14极)。

/

227

轴径

5mm。

/

228

电机重量

不大于

36.5克(含线缆)。

/

229

线缆规格

优于

200mm长20AWG硅胶线。

/

230

最大电流

优于

45A-50A。

/

231

最大拉力

优于

2000g-2200g。

/

232

材质

优于

TC4钛合金轴,优于N55SH弧形磁钢,优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47

260℃耐高温漆包线,7075航空铝合材料CN

C外转子,轴承类型NSK或同等级别。

233

适配

适配

5寸桨叶。

/

5.1.4 第4包技术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重要性

技术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一、防弹头盔1

执行标准

*

GA 293-2012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

检验报告

2

防护

盔壳外表面防护面积≥

0.118㎡。

原厂证明材料

3

重量

头盔总质量≤

1600g。

原厂证明材料

4

形状

盔壳侧向刚性:最大变形量≤

14.7mm;残余

变形量≤

4.5mm。

检验报告

5

防护

防护等级:不低于

2级。

原厂证明材料

6

性能

防弹性能:防弹头盔在

5发有效命中情况下,

防弹头盔应阻断弹头,盔壳弹痕高度均应小于等于

20mm,且测试后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

脱落

检验报告

二、防弹背心

7

防护性能

*

符合《

GB 45834�2025

警用防弹衣》中

3级的有关规定;

检验报告

8

结构

*

防弹层防护面积:≥

0.28㎡;

结构为:

38层芳纶无纬布+1PC板+1层5mmEV

A;

检验报告

9

重量

3kg

原厂证明材料

10

防弹衣凹陷深度

常温环境下:≤

20mm

原厂证明材料

11

防弹衣面料断裂强力:径向大于等于

2150N,

纬向≥

1350N;阻燃性能:续然时间≤

1秒,阴然时间≤1秒;耐摩擦色牢度:干摩擦≥

4级、湿摩擦≥4级;

检验报告

12

防弹衣原材料芳纶无纬布的氧指数:≥

28%;

原厂证明材料

13

防弹衣防弹原材料芳纶纱线的初始模量

(cN/dt

ex)≥610、断裂强度(cN/dtex)≥16;

原厂证明材料

14

防弹衣辅料防水涤丝绸复合布的热合牢度:经向≥

180N、纬向≥200N;断裂强力:经向

600N、纬向≥300N;静水压>200KPa;

湿态热合牢度:经向≥

250N、纬向≥250N;

检验报告

15

材料

防弹衣辅料阻燃缝纫线的单线强力:≥

3.3*10

³

cN;

检验报告

16

质保期

质保期

5年

原厂证明材料

三、横向滑轮17

拉力

1.抗拉力:≥10KN。

原厂证明材料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48

18

直径

*

2.适合绳径:直径11mm-13mm绳索。

原厂证明材料

19

重量

3.重量:≤800g 。

原厂证明材料

20

尺寸

*

4.尺寸:55cm*12cm*15cm±5cm。

原厂证明材料

四、

80公斤假人

21

参数

*

1.尺寸:175cm。2.重量:80kg。

原厂证明材料

五、八字环

22

参数

1.重量≤110g2.适用绳索直径:8-13mm。

原厂证明材料

六、

O型锁扣

23

参数

锁扣由铝合金制成;

3种或以上上锁系统:TR

IACT-LOCK或BALL-LOCK自动锁门或SCREW-LOCK手动锁门;能使锁扣在主轴受力。

原厂证明材料

七、半身安全锁

24

参数

1.重量:≤75克/每组。2.规格:7±0.2cmx4.5±0.5cm。3.材质:POM。

原厂证明材料

八、

95-1步枪背带1

25

参数

*

1.尺寸:≤150cm含扣。2.特点:尼龙织带,单双点可转换设计,塑钢和金属扣具。

原厂证明材料

九、微光测距仪望远镜26

规格

*

放大倍率:

10x;

检验报告

27

口径

物镜口径:≥

42mm;

检验报告

28

出瞳径

出瞳距离:≥

17.5mm。

出瞳直径:≥

4.3mm。

检验报告

29

倍率

*

透光率:左镜筒≥

85% 右镜筒≥81%。

激光类型:

905nm(IEC 60825-1 Class1)。

检验报告

30

测距范围

测距反应:≤

0.2s。

测距范围:高达

2000Y。

测距精度:低于或等于

1000Y时,精度±1Y

。高于

1000Y时,精度±0.2%。

检验报告

31

供电

供电系统:优于

CR2电池。

检验报告

32

防水

防水级别:≥

IP67。

检验报告

33

尺寸

尺寸:≥

187mmx144mmx63mm

检验报告

34

重量

重量:≤

0.866Kg。

检验报告

十、双目手持热成像

35

*

具备三路光学通道,支持红外、微光成像,激光测距等多种工作模式;

36

视觉效果

红外热像仪性能:探测器:≥

640×512,12um氧化钒非制冷焦

平面阵列;镜头:≥

35mm,F1;

37

识别效果

视场:

12.5°× 10.0°(≥-5%)

识别距离:红外识别:人(

1.7x0.5m)≥1450

检验报告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49

m,车(4.6x2.3m)≥3400m微光探测器性能:探测器:≥

1920x1080;

38

波长:≥

905nm

39

*

激光测距机

40

镜头:≥

35mm,F1.8

41

作用距离:人:≥

2.0km(识别),车:≥3.5

km(识别)

42

视场:

19.7x11.2°-3.2x1.8°(≥-5%)

43

*

测距模式:支持单次测距、连续测距

44

准确度:≥

98%

45

测距精度:≥

0.2m;

46

测距效果

测程:≥

10~3500m;

47

显示器:≥

0.39寸OLED;

48

分辨率:≥

1024×768;

49

电子变倍:≥

1.0x~8.0x无级变倍,步进0.1x

50

目镜视度:

-4D≤,≤4D;

51

dde数字细节增强:0≤,≤255可调;

52

存储:存储图片≥

2万张,视频≥4小时;

53

显示效果

电量显示:支持,屏幕右上角显示,满格

3

格,设备电量低于

10%时显示为红色;

54

*

定位:支持,设备位置依次显示为经纬高,W:西经,

E:东经,N:北纬,S:南纬,H:高

度;罗盘定向:有目标定位:支持,目标位置依次显示为经纬高,

W:西经,E:东经,N:北纬,S:南纬

H:高度;

55

*

AI识别:人、车目标AI识别、GPS模块:自身定位精水平定位:

5m(CEP);高程:5m

PE)

56

*

目标定位精度水平定位:

20m@1km(CEP)

锁定识别无人机:支持,可自动锁定识别无人机;水平角、横滚角、俯仰角:有,水平角:范围

0-

360°;俯仰角:±180°;横滚角:±180°

57

对外接口、视频输出:

HDMI;图片及视频导

出:

USB,工作时间:≥4小时(常温)

58

尺寸:≤

187.5*135*78.9mm

59

重量:≤

1.2kg;

60

定位效果

工环境适应性作温度:

-20℃~+60℃;

检验报告

十一、狙击枪背带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50

61

参数

1.≤150cm含扣。2.尼龙织带,单双点可转换设计,塑钢和金属扣具。

原厂证明材料

十二、狙击沙袋

62

参数

*

1.产品材质:优于600D牛津布。2.产品尺寸:前袋长23*21.5*14cm。

原厂证明材料

十三、防潮垫

63

参数

1.材质:优于IXPE+铝箔。2.展开尺寸:≥182x51x1.9cm。3.收纳尺寸:≤13X51X12.5cm。

原厂证明材料

十四、

92G枪灯

64

亮度

亮度:红外照明≥

350

mW,红外激光<5mw(850nm)。

原厂证明材料

65

续航

续航时间:≥

30小时。

原厂证明材料

66

高度、防护

防跌高度:≥

1米。防护等级:不低于IPX4。

原厂证明材料

67

重量

重量≤

108克(不含电池)。

原厂证明材料

68

尺寸

尺寸

:≤76毫米(长)x33(宽度)x45毫米(高度)。

原厂证明材料

十五、枪声计时器69

功能

双重前向和后向审计功能。

原厂证明材料

70

显示

具有带光液晶显示屏,能够显示日期和时间或以上信息。

原厂证明材料

71

模式

秒表模式,不少于

8个灵敏度设置的镜头检测

原厂证明材料

72

其余功能

*

启动信号≥

110分贝,带电量低指示的可充电

电池,两组不同的开始

/复习按钮。固定、随

机和瞬间延迟选项。

原厂证明材料

5.2 服务要求

“*”代表实质性要求,每有一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5.2.1 第1包服务要求

5.2.1.1售后服务

*1、所有产品质量保证期至少为3年(包含配件)。(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

公章)

*2、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出现使用故障,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响应,并安排专人进行售后保

障。(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书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制度、服

务人员安排。

5.2.1.2*验收标准要求

合同签订日起

1个月内提供所有装备专用产品证书,验收由项目需求和采购等有关单位组织

,验收地点在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相关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产品需要包装完好,运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51

(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2.2 第2包服务要求

5.2.2.1售后服务

*1、所有产品质量保证期至少为1年(包含配件)。(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

公章)

*2、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出现使用故障,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响应,并安排专人进行售后保

障。(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书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制度、服

务人员安排。

5.2.2.2*验收标准要求

货物交付完毕并达到验收标准后,由中标供应商告知采购人,确定验收时间。验收参与人员

包括:采购部门、需求部门、供应商。验收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采购人将现场对货物进行测试。验收地点为北京市门头沟区。

产品需要包装完好,运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2.3 第3包服务要求

5.2.3.1售后服务

*1、所有产品质量保证期至少为1年(包含配件)。(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

公章)

*2、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出现使用故障,供应商要保证线上响应时间小于1小时,线下响应

时间小于

4小时,并安排专人进行售后保障。(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书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制度、服

务人员安排。

5.2.3.2培训要求

*1、供应商需要提供不少于1年的培训服务。(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提供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安排等。

5.2.3.3*验收标准要求

货物交付完毕并达到验收标准后,由供应商告知我单位,确定验收时间。验收参与人员包括

:采购部门、需求部门、供应商。验收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采购人将现场对货物进行测试。验收地点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

产品需要包装完好,运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2.4 第4包服务要求

5.2.4.1售后服务

*1、所有产品质量保证期至少为2年(包含配件)。(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

公章)

*2、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出现使用故障,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响应,并安排专人进行售后保

障。(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52

3、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书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制度、服

务人员安排。

5.2.4.2*验收标准要求

货物交付、装备维修完毕并达到验收标准后,由供应商告知我单位,确定验收时间。验收参

与人员包括:采购部门、需求部门、供应商。验收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采购人将现场对货物及维修后装备进行测试。验收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

产品需要包装完好,运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53

6

合同(参考文本)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协议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成交供应商(乙方):

签订时间: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54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甲方)(全称):

成交供应商(乙方)(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

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 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 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 �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 �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 �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 �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 �否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 �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金额:

国别: 品牌: 规格型号:

�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55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

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 �否 �不涉及

2.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固定费率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详见第

2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 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2)履约地点: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期限: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56

4. 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 �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履约验收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6)履约验收标准: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 �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产权过户登记等)

5.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

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57

7.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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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

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供应商)

单位名称(公章或

合同章)

单位名称(公章或

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拥有者性别

系 人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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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

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

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

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

,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

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

、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

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

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

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

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

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

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 合同标的及金额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60

2.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

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 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

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

作。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

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

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

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

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

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

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6. 合同履行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61

6.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

当同时履行。

6.2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

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 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

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

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

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

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 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

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

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

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

的接收工作。

7.6

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

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 质量标准和保证

8.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

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

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

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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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

、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

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

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

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

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

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

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

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 权利瑕疵担保

9.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 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 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 知识产权保护

10.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

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

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 保密义务

11.1

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

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

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

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 合同价款支付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63

12.1 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

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

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中约定。

13. 履约保证金

13.1

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

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

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

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

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

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

14. 售后服务

14.1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

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

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

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 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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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

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

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

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

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

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 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

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6. 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

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

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

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

,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

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

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

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

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

止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65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

责任。

16.4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

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 合同分包

17.1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

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

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 不可抗力

1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

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

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

时间的证据。

19. 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

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

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

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66

19.3

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

履行。

20. 政府采购政策

20.1 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

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

应的责任。

20.3

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

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

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 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21.2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 通知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

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

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

3日内及时

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

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 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67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

1.2(6)项

联合体具体要求

第二节

1.2(7)项

其他术语解释

第二节

4.4款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第二节

4.6款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

5.4款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

6.1款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包装特殊要求

第二节

7.1款

指定现场

第二节

7.2款

运输特殊要求

第二节

7.3款

保险要求

第二节

8.2(1)项

质量保证期

第二节

8.2(3)项

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

第二节

11.1款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第二节

12.2款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第二节

13.2款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第二节

13.3款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

68

第二节

14.1(3)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第二节

14.1(5)

货物回收的约定

第二节

14.1(6)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二节

15.1款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第二节

15.2(2)

迟延交货赔偿费

第二节

15.3款

逾期付款利息

第二节

15.4款

其他违约责任

第二节

19.2款

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节

23.1款

其他专用条款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69

7

投标材料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涉及

“*”的格式文件,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

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要求,并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文件本项目全部必须提交。本项目需

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

“无”、“未测试”、“

没有相应指标

”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70

7.1 *承诺函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公开招标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如有违反,依法接受相应处罚。我公司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我公司经审查,被发现有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记录,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1、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否则投标无效。2、采购人或警采中心可以查询投标人的承诺事项,若投标人的承诺和查询结果不一致的,

以查询结果为准。

3、须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字或

盖章,投标无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71

7.2 *投标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我方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开招标活动,现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之日起120日历日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

诺,且在此期限内承诺具有约束力。

2、我方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愿意向贵方提

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技术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3、我方承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我方保证忠实地执

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若采购人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

款的前提下,我方愿意签订补充合同,并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5、我方保证在投标全过程中,杜绝以下不廉洁的行为:(

1)串通相关人员进行招标、投标、围标和竞价;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谋取中标(成交);

3)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擅自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

4)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好处费、感谢费、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

5)接受或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消费等

活动安排;

6)为谋取私利与警采中心工作人员就有关采购项目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7)接受或向警采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8)其他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

如发现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行为,我方承诺及时向贵方举报,并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举报

材料。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

绝。

与本投标有关的联系方式:

投标人代表姓名:

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邮箱:

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

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须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字或盖章,投标无效。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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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兹有注册于(注册地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

证号:

,现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作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及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须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如无公章、签字或盖章

,投标无效。

7.4 *投标人资质声明

投标人资质声明

1、投标人名称及概况(

1)供应商名称: ;

2)总部地址: ;

3)传真/电话: ,邮编: ;

4)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

5)实收资本或股本: ;

6)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时止)

1)固定资产: ;2)流动资产: ;3)长期债务: ;4)流动债务: ;5)所有者权益: ;

7)主要负责人姓名: ;

2、与投标提供货物有关情况关于制造商所提供货物的生产设施及其它情况:工厂名称和地址

正在生产的货物

年生产能力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73

职工(雇员)人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7.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6 *纳税证明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

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声明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因我单位成立于

月 日,暂无法提供 年 月至 年 月的纳税证明。

现我单位郑重承诺:1、依法纳税: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责任承担:如因违反本承诺而引发的任何风险或责任,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7 *社保缴费记录

*投标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声明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因我单位成立于

月 日,暂无法提供 年 月至 年 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现我单位郑重承诺:1、依法缴纳社保: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严格履行企

业责任。

2、责任承担:如因违反本承诺而引发的任何风险或责任,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8 *审计报告

*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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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7.9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正偏离或

负偏离说明

备注

满足

/不满足

说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

,投标人只需在本表“正偏离或负偏离说明”列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

7.10中小企业文件

中小企业划分详见第

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条“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一项: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7.10);②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7.11

)。

7.1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75

(注: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

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7.13本国产品相关文件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1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

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

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

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

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

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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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__________________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7.14商务评分材料

结合商务部分评分细则,提供详细的相关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7.15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

7.16*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开标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

品牌

规格型号

投报单价

数量

备注

12

本包投标总价:

大写:

投标人声明:开标一览表中的

“投标总价”是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全部费用的报价。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特别说明事项: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7.17*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77

序号

产品名称

招标文件技术

要求

投标文件

应答

偏离情况

证明材料

所在页

备注

12

……

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中提出的指标要求逐项应答;

2、“投标文件应答”栏应当填写投标具体参数;3、“偏离情况”栏只能填写“正”、“无”或“负”;4、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若有任意一项实质性要求发生负偏离,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按照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满足”

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6、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7.18*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

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偏离情况

证明材料所

在页

备注

12

……

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中提出的要求逐项应答;

2、“投标文件应答”栏应当填写提供的相应服务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服务内容提出合理建

议或更改,可在偏离表中备注说明;

3、“偏离情况”栏只能填写“正”、“无”或“负”;4、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若有任意一项实质性要求发生负偏离,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按照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满足

”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6、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7.19*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含承诺函)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材料格式

78

提供满足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含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7.20相关材料

按照采购需求要求结合技术、服务评分部分,提供详细的相关材料;

7.21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详细描述;

2)关键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家名称和国别);

3)货物验收标准;

7.22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79

8

附件

8.1 质疑函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

80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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